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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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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查經資料
羅馬書提要
羅馬書第一章
羅馬書第二章
羅馬書第三章
羅馬書第四章
羅馬書第五章
羅馬書第六章
羅馬書第七章
羅馬書第八章
羅馬書第九章
羅馬書第十章
羅馬書第十一章
羅馬書第十二章
羅馬書第十三章
羅馬書第十四章
羅馬書第十五章
羅馬書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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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提要

壹、作者


使徒保羅(羅一1)。本書是由他口述,而由德丟代筆書寫(盧十六22)。

根據聖經的記載,保羅原名掃羅(徒十三9),系以色列人,屬便雅憫支派(羅十一1);按血統而言,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腓三5)。他生在基利家的大數,在名師迦瑪列門下,按嚴緊的猶太律法受教(徒廿二3)。後來成為猶太教中最嚴緊的法利賽人(徒廿六5),為祖宗的律法大發熱心,逼迫教會(腓三6);然而這是在他不信不明白的時候所作的(提前一13)。有一天,當他要去大馬色捉拿信主的人們時,蒙主耶穌在路上向他顯現(徒九1~5)。從此,他便成了基督徒,並奉召成為使徒(羅一1),主要以外邦人為傳揚福音的對象(加二8)。先後至少寫了十三封新約書信,是基督教真理的主要詮釋者。


貳、寫作時地


約在主後五十六至五十八年,使徒保羅第三次出外傳道時,曾在希臘逗留了三個月(徒廿1~3),當時他正準備將希臘各地教會的捐款帶往耶路撒冷去,供給那裡貧窮的聖徒(羅十五25~32;徒十九21)。保羅在本書舉薦堅革哩教會的女執事非比(羅十六1);堅革哩是哥林多東面的海港,故一般聖經學者推測本書應是寫於希臘的哥林多城,托請非比帶去羅馬。


參、本書受者


在羅馬的聖徒(一7),其中外邦人占大多數,而猶太人也顯然不少(參羅四1;九至十一章)。

我們不知道是誰建立了羅馬的教會,根據聖經,有幾個可能性:

一、在五旬節時,有一些從羅馬來的客旅,包括猶太人和進猶太教的外邦人(徒二10)。也許他們當中有些人得救後回到羅馬,在那裡興起了主的見證。或者在司提反殉道後,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那些分散到各處傳道的人(徒八4),其中可能有少數人甚至到了羅馬。保羅在本書後面提到兩位比他先在基督里的同工(羅十六7),他們或許就是上述兩種到羅馬作主工的信徒之一部分。

二、保羅在本書後面也提到了不少他所熟悉的信徒們。這些人在各別不同的地方曾和他見過面,例如百基拉和亞居拉(羅十六3~4;徒十八2~3);又如魯孚和他母親,保羅說:「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羅十六13)。也許他們是因各別不同的原因,而先後移居於羅馬,成為羅馬教會的中堅份子。


肆、寫本書的動機


保羅寫本書的目的至少有三:

一、保羅盼望能到西班牙傳福音(羅十五24),為此他需要有一處『跳板』根據地,而羅馬正位於往西班牙路線的中途,因此他打算藉寫此書信與在羅馬的教會建立聯繫,使那裡的眾聖徒熟識他的異象和負擔。

二、保羅也切切的想到羅馬去,要把他屬靈的恩賜分給那裡的眾聖徒,以便與他們同得堅固和安慰(羅一10~15)。羅馬乃是當時羅馬帝國的首都,也是全世界的中心地。若能建造一個剛強的羅會教會,對於福音化全世界必有很大的助益。

三、保羅不能肯定他會否安全抵達羅馬,也許在他去羅馬之前,很可能在耶路撒冷遇害(徒廿22~23;廿一12~13),因此他請求在羅馬的眾聖徒為他代禱(羅十五30~32)。萬一他不能去羅馬,則本書至少能夠提供給那裡的眾聖徒一個得著造就的材料,特別是關於救恩的基要真理。


伍、本書的重要性


《羅馬書》在聖經中列在書信的最前面,足見它的重要。馬丁路得稱《羅馬書》為福音摘要;又說基督教只要有《約翰福音》和《羅馬書》就不致消滅,仍必發揚光大。他也勉勵信徒讀這書;他說人可儘量研讀《羅馬書》,研讀得越多,越能發現它的富藏。加爾文也見證說:『任何人若通曉此書,便是找到了一條明白整本聖經的通道。』

事實上,本書是教會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聖經書卷。奧古斯丁因讀到本書第十三章而悔改歸主;馬丁路得因藉本書而領悟到『因信稱義』的真理,乃掀起了宗教改革;約翰衛斯理因聽見別人朗讀馬丁路得的《羅馬書注釋》而體會到得救的確據。


陸、主旨要義


道成肉身、死而復活的基督,乃是神賜給人的福音。一至十一章說到這福音的內容,就是神在基督里豐滿的救恩;十二章以後說到人蒙救恩後所該有的光景。總之,就是說出神藉著 兒子在人身上所作恩典工作的綱領和概要,以備引進以下各卷書信對這恩典工作的詳論。


陸、本書的特點


本書的特點如下:

一、是最系統化的一封保羅書信,讀起來較像詳盡的神學論述,而不像一封信函。

二、著重基督教教義:本書所涉及的神學主題之眾多與重要,令人印象深刻,諸如:罪、救恩、恩典、信心、義、稱義、成聖、救贖、死亡及復活。

三、廣泛引用舊約:雖然保羅常在書信中引用舊約聖經,但在《羅馬書》裡,保羅的辯論有時甚至在前面採用舊約經句(特別是九至十一章)。

四、深深關切以色列:保羅寫到以色列目前的光景,與外邦人的關係,以及最終的得救。


柒、鑰節


「這福音…論到 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一2~4)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一16~17)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八30)


捌、鑰字


「信」(一17;三22…)共用五十八次。

「義」(一17;三26…)共用三十六次。


玖、內容大綱


一、引言――神的福音簡介(一1~15)

二、神的義――神福音的顯明(一16~17)

三、定罪――世人對福音的需要(一18~三20)

1.外邦人被定罪(一18~32)

2.猶太人被定罪(二1~三8)

3.結論:全人類都被定罪(三9~20)

三、稱義――世人接受福音的道路與結果(三21~五21)

1.藉基督稱義(三21~26)

2.藉信心稱義(三27~四25)

(1)藉信心稱義的原則(三27~31)

(2)藉信心稱義的例證(四1~25)

3.稱義的果子(五1~11)

4.人的不義與神所賜之義的對照(五12~21)

四、成聖――信徒成聖的道路(六1~八13)

1.成聖的秘訣――藉與基督聯合(六1~23)

(1)若與 的死『聯合』,就必與 的復活『聯合』(六1~5)

(2)『知道』與 同死,就必與 同活(六6~10)

(3)『算』自己向罪是死的,在基督里是活的(六11)

(4)將自己的肢體『獻』給神和義,就必成聖(六12~23)

2.成聖的掙扎――被住在肉體中的罪所捆綁(七1~25)

(1)兩個丈夫――惟有向律法死,才能歸於基督(七1~6)

(2)三個律――神的律、心思中為善的律和肢體中犯罪的律(七7~25)

3.成聖的途徑――藉住在基督里被生命之靈的律所釋放(八1~13)

(1)生命之靈的律――使人脫離罪和死的律(八1~6)

(2)內住的基督――使人藉以治死身體的惡行(八7~13)

五、得榮――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身體得贖(八14~39)

1.榮耀的後嗣――今雖受苦,卻有得榮的盼望,因此須忍耐等候(八14~25)

2.得榮的成就――三一神的幫助(八26~39)

(1)聖靈的祈求――使軟弱變剛強(八26~27)

(2)父神的旨意――模成 兒子的模樣(八28~30)

(3)基督的愛――在一切事上得勝有餘(八31~39)

六、揀選――在乎恩典,不在乎行為(九1~十一36)

1.神的揀選乃在乎 自己(九1~29)

(1)神揀選以撒――神應許的話從不落空(九1~9)

(2)神揀選雅各――在乎召人的神,不在乎人的行為(九10~13)

(3)神揀選以色列人――在乎發憐憫的神,不在乎人的定意和奔跑(九14~18)

(4)神揀選得榮耀的器皿――在乎神的主宰(九19~29)

2.神揀選的憑藉(九30~十18)

(1)藉著因信而得的義――以色列人得不著,是因不憑信心求,只憑行為求(九30~十3)

(2)藉著基督(十4~18)

a.基督是律法的總結(十4)

b.基督已為我們死而復活(十5~7)

c.得救之道乃信而求告基督(十8~13)

d.求告基督來自信道,信道來自聽道,聽道來自傳道(十14~18)

3.神揀選的智慧(十19~十一36)

(1)以色列人不全被棄――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十19~十一10)

(2)因以色列人的過失,使救恩臨到外邦人――好橄欖與野橄欖、樹根與樹枝的比喻(十一11~24)

(3)等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十一25~32)

(4)對神揀選的稱頌(十一33~36)

七、變化――信徒生活行為的改變,其秘訣、原則和榜樣(十二1~十六24)

1.信徒生活行為改變的秘訣(十二1~2)

(1)將身體獻上給神、事奉神(十二1)

(2)不要效法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十二2)

2.信徒生活行為改變的原則(十二3~十五13)

(1)在事奉上――按所得的恩賜(十二3~8)

(2)在對待聖徒上――活出美德(十二9~16)

(3)在對待惡人上――以善勝惡(十二17~21)

(4)在對待政權上――順服、恭敬(十三1~7)

(5)在對待眾人上――愛人如己(十三8~10)

(6)在對社會潮流上――披戴基督,不為肉體安排(十三11~14)

(7)在接納信徒的事上(十四1~十五13)

a.要接納信心軟弱的,因他們是主的人(十四1~9)

b.不要彼此論斷,因各自向神的審判交代(十四10~12)

c.要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定意不絆跌弟兄(十四13~16)

d.要追求神國的實際――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十四17~23)

e.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我們一樣(十五1~13)

3.信徒生活行為改變的榜樣――使徒保羅(十五14~十六24)

(1)原來為猶太教熱心的人,竟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十五14~19)

(2)立志竭力廣傳福音,直到地極(十五20~29)

(3)求眾聖徒與他一同竭力,為他禱告(十五30~33)

(4)尊重並關切眾聖徒(十六1~16)

(5)提醒眾聖徒防備背道者(十六17~20)

(6)代別的聖徒致意問候(十六21~24)

八、結語――稱頌那藉他所傳福音顯明 奧秘的神(十六25~27)


【簡介】

 一、著者――使徒保羅。他原名掃羅,是地中海東北角基利家省大數城的人,屬於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原先在迦瑪列的門下,按著猶太教的律法嚴緊受教,熱心事奉神。只因缺少啟示,以致強烈反對拿撒勒人耶穌,並且殺害信耶穌的人。後在去大馬色城的途中,主耶穌從天上向他顯現,榮耀的光將他全人照倒,甚至眼瞎;從此認識了基督,領受了託付,成為主頭一號重用的僕人。當時已將主的福音從巴勒斯坦地,經過地中海,推廣至歐洲;建立教會數十處。其間又陸續寫出計十四封(一般均認希伯來書亦他所寫),占新約書信中的大部分,成為後世教會無限的供應。

 因著他一開頭,對榮耀的基督就看見得這樣清楚、強烈,這個異象就控制了他一生的路程,叫他至死忠心,甚至為主殉道;也控制了他的事奉,叫他無論到那裡作工,都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 釘十字架。這是他書信中最主要的特點。


 二、著時著地――約在主後五十八年,保羅第三次出外傳道時,寫於希臘的哥林多城。


 三、主題――道成肉身、死而復活的基督,乃是神賜給人的福音。一至十一章說到這福音的內容,就是神在基督里豐滿的救恩;十二章以後說到人蒙恩後所該有的光景。總之,就是說出神藉著 兒子在人身上所作恩典工作的綱領和概要,以備引進以下各卷書信對這恩典工作的詳論。


四、鑰節――

 1.「這福音…論到 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一2~4)

 2.「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一17)

 3.「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八30)


五、鑰字――

 1.「信」(一17;三22…)共用五十八次。

 2.「義」(一17;三26…)共用三十六次。

――《讀經指引》


羅馬人書:耶穌基督就是福音


本卷大綱:

根據十六章25~26節總結語的三個「照」字而分:

一、神的福音的供應 一~八章

二、神的福音的計劃 九~十一章

三、神的福音的效果 十二~十六章

本卷書首先由神宣布全人類的罪,使人無可推諉,接著指明一條逃避死刑的路,因信入耶穌基督稱義(算為無罪),因獻上自己成聖,最後因身體變化被提而得榮耀。

然後神揭開永世中福音的計劃,顯明神超越的智慧,創世前神預先知道一群接受 的人,把他們的名字預先寫在生命冊上(參詩一三九16;徒十七26)。救恩的計劃從猶太人開始,擴展到外邦人,眾先知書啟示出神的計劃,耶穌基督是誰,藉著奉獻自己的基督徒,使萬民信服主耶穌的真道。

(一1) 保羅自薦是耶穌基督的奴僕,沒有自己的點滴自由,僕人有假日,奴僕沒有。他因基督愛的激勵,甘心作了主的奴僕,愛的俘虜,不願再有自己的自由。在林前四章1節 自稱是基督的執事,即船底搖櫓的奴隸,是基督買贖來的魔鬼的奴隸。船主是神,舵手是基督,船上是信徒,他是船底奉命搖櫓的苦力,為使眾聖徒歸向神的目標。

他又是奉神的呼召,作了神的傳令官,不折不扣地傳達神的話語與命令,不偏離一點,如同木匠的墨斗沒有點滴偏差,即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參提前二7,「傳道」即傳令官,提後二15「按正意分解」即木匠的墨斗)是神特別選派傳神福音的人,即清楚有力把耶穌基督顯現在全人類的面前,使人接受信服 。

(一2~4)這個福音是舊約眾先知所傳達神的應許,即耶穌基督要二次來到地上。第一次來是道成肉身,聖靈從大衛的後裔馬利亞懷孕,成為人的樣式,釘死而復活,升天回到天上 因著復活顯明是神的兒子, 就是神(九5)。

39卷舊約為主耶穌第一次來預備道路,27卷新約為主耶穌第二次再來預備道路。預言的靈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啟十九10)。

神說第一句話:「要有光」(創一3)。這光就是主耶穌第一次來到地上,拯救黑暗中的人,使他們見到大光。

神說最後一句話:「我必快來。」(啟廿二20) 必第二次來到地上,審判全人類。

舊約創世記顯明神的創造,證明有神,接下去講到祭司的職分(出~申),先知的職分(賽~瑪),君王的職分(撒~代),啟蒙出真正的大祭司,大先知,萬王之王是耶穌基督。

  神應許以色列民一塊迦南美地,一個後裔。新約解開了迦南就是基督是我們天上的基業, 是道成肉身大衛的後裔。新約解開了舊約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即耶穌基督是神賜給全人類的福音。

(一18~三20)神對全人類宣布了罪狀,神的創造已證明有神,世人被撒但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拒絕神光的照耀,唯恐受責備,恨惡光(林後四4;約三19~20)。

*注意三個「任憑」(一24, 26, 28),普世三大類的罪。

(一18~25) 敵擋真神,拜鬼魔,人手所造的人像,飛禽,走獸,昆蟲,無數人擁進廟裡敬拜鬼魔為推行自己的理想、計劃、目的,滿足自己的欲望,追求神所要毀滅的東西。神任憑他們拜鬼魔,與廟妓淫亂之罪。

敬拜真神的人是順服神毀滅自己的欲望、計劃、目的;意志決定要神,感情愛神,心思傾向神的旨意。

(一26~27)同性戀的罪,受神的報應,如同所多瑪,蛾摩拉遭硫磺火的焚燒 當今的愛滋病是神的忿怒。

(一28~31)最厲害的是內心21種邪僻的心,一生的果效是由內心發出(箴四23),從心發出的惡念能污穢人(可七20)。

神放棄故意不認識神藐視神的人,不放棄有挽救餘地的人。神對於剛硬倒底拒絕 的人,在創世前的生命冊上沒有寫上他們的名字。

存邪僻的心:屬於撒但的罪性 自從亞當接受了這罪性,全人類都具有撒但邪僻的心,背叛神,不認識神,成為撒但的俘虜。

(1) 內心滿了不義: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壹五17)。神是義,凡神以外的都是不義。十條誡命是律法的總綱,新約提升到心思意念的問題,凡違背這個原則的都是不義。作假見證,交易詭詐,撿遺失之物,說謊起誓,欺壓人,占人便宜,贖愆祭該獻上的賠償等等,都是不義。

(2) 邪惡:邪靈惡毒的思想。

(3) 貪婪:掠奪獲得更多,填不滿的財欲,野心,色慾。

(4) 惡毒:把人置於死地,巴不得見人遭難。

(5) 嫉妒:恨別人比他好。

(6) 兇殺:恨人到巴不得他死。

(7) 爭競:與人爭鬥居人至上,不願居人至下。

(8) 詭詐:口是心非,使用手腕,心腸彎曲。

(9) 毒恨:視人最壞之處。

(10) 讒毀:造謠毀謗人。

(11) 背後說人:無論正確與否背後論斷人。

(12) 怨恨神:不滿意神所做的。

(13) 侮慢人:當眾羞辱損害人。

(14) 狂傲:自誇不可一世,藐視任何人。

(15) 自誇:炫耀自己,功占己有。

(16) 捏造惡事:無中生有,興風作浪。

(17) 違背父母:反對父母的教導。

(18) 無知的:不吸取教訓,不運用心智頭腦。

(19) 背約的:不守信用,不遵守雙方訂的約。

(20) 無親情的:對家人不盡本分。

(21) 不憐憫人:不同情人的遭難。

神判定這些罪人是死刑,他們喜歡犯罪,也喜歡別人與他們一樣,若見反對他們的人視為眼中釘(彼前四4;約三20)。

(二~三8) 猶太人自義的罪:論斷與自己一樣的人,見別人身上刺,不見自己眼中的梁木(太七1~5),當想起神公義的審判。教導律法的人卻自己犯罪。

外面受割禮無用,內心有新生命,斷絕舊生命才是真割禮。

(三9~20) 神的眼中沒有義人,都是亞當的子孫在撒但罪惡權勢之下。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耶十七9)?唯有神察透人心。沒有遵行神旨意行善的人,人的善如同破爛的衣服(賽六十四6),喉嚨是腐臭的語言,舌頭彎曲詭詐,損人利己,嘴唇出來蛇毒引誘人犯罪,滿口咒罵人,攻擊人置於死地,手殺人流血為己名利地位,腳行走去火湖之路,不怕神也不尋求神。

律法出來叫人知道什麼是罪,神賜下死刑判決書,又賜下救恩引人進入避死之路。

(三21~五11)因信入主稱義:

(三21~31)因信入主耶穌而算為無罪的界限:神就是義,凡信入 與 聯合得 生命的人就有了義。義就是算無罪,如同乞丐女嫁給君王,立即成為皇后,君王所擁有的一切都成為女子的一切。

神的義已經藉著主耶穌的血為全人類還清了罪債,人必須相信接受 已成功的事實,不必付任何代價,就必得救,如同陽光已經普照大地,人必須開窗,讓陽光照進來,又如同電流已經裝通,人必須插上燈泡才能發光,這是律法之外的恩典。

因信入主稱義是一次永遠的靈的得救,因信入主耶穌,有了新生命,就能遵守全部的律法,乃是高過律法,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總結,基督成全了律法,人不必條條去遵守,只要有內住的基督,就能活出律法。沒有一個人能遵守律法,唯有基督能遵守律法,有了基督生命就有了遵守律法的能力。

(四章)因信稱義的表樣――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時相信神的自己,並相信神對他的應許必定成就(創十五6),相信是不付任何代價,得著了神的生命,以後他受割禮作為分別為聖歸於神的記號(創十七9)。割禮就是奉獻自己歸於神,不再屬於世界、撒但、自己,這是信心活出的行為,因信稱義的行為是奉獻自己歸神作為活祭。

信心的根基是神自己,因為 使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耶穌的死是為了全人類的罪,復活是為了叫我們得著 的生命而稱義算為無罪,有了這個復活的生命,神才除去我們該受的死刑。這個生命是我們脫離地獄上天堂的通行證。

(五1~11) 因信稱義七效果:

1節:因主耶穌為我們死,罪債已除去,使我們不再與神為敵,而與神和好(林後五18)。

2節:因信入神,進入神的恩典中,成為 的兒女,蒙 憐恤,得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住在基督里,基督住在我們裡面。

2節:歡喜盼望神的榮耀,本是絕望的人,現今有了永遠的盼望。

3~5節:因信入神,神住在我們裡面,這個生命使我們能在患難中喜樂,能征服患難,患難產生經驗,與神的性情有分,經驗產生盼望,因有盼望而不羞恥。雖然人看為渣滓,一台戲,卻是神的管教訓練,為叫我們長大成人有戰鬥力,有天上的賞賜(林前四9~13)。

5~10節:聖靈將神的愛傾注在我們裡面,是這個愛捆綁激勵我們,

使我們不得不為主而活,不為自己而活。這個愛能使我們勝過患難,在患難中成長(林後五14)。神為仇敵罪人死,證明了 的愛(約壹四9)。

10節:主的死使信入 的人與神和好,主的復活使我們得著永遠的生命而得救。

11節:藉著主的死而復活,使信入 的人以神為喜樂,視基督為至寶,視萬事如糞土(腓三8)。基督是永遠的,屬天的,萬事是暫時的,屬地的,天上的吸引力總是強過地上的吸引力,在於人的接受與否。

(五12~21)全人類在亞當里客觀上的地位:

罪是從一個人亞當進入全人類,死刑臨到眾人,不是你做了什麼,乃是你是什麼,凡是亞當的子孫都是與生俱來的罪人,罪種從亞當代代傳下來。從亞當到摩西是法前時代,律法沒有宣布,罪已經存在人裡面,罪的權勢控制眾人。從摩西到耶穌降世為人是律法時代,律法公布希麼是罪,人有了罪性就行出罪行。

從亞當看見將要來的基督與 的救法,神為罪人預備了皮衣,被殺的羔羊,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是末後的亞當, 結 亞當舊造的族類,開始新的創造,神的恩典賜下耶穌基督給了全人類,勝過罪的權勢。

原造的亞當是無罪的生命,接受罪種後是撒但的生命侵占人的生命,神的洪恩臨到全人類,使接受 的人得著神非受造的生命,神應許亞伯拉罕的一個後裔,一塊田耶穌基督應該直接進入新約的恩典時代。由於人的頑梗,430 年以後,外添了律法時代,叫人知道什麼是罪,律法是死刑判決書,叫人無可推諉認識自己是個罪人,而引人進入救恩之門。


   圖表一:  

            \ 430 年以後 /

            恩───────典

        亞伯拉罕/  立律法  \新約


 圖表二:

           亞當   |  基督

         ───────|──────

           定罪   |  稱義  

           死亡   |  永生

           過犯   |  洪恩

           悖逆   |  順從


 圖表三:(從缺)


(六1~11) 信入主耶穌的人在基督里客觀上的地位:

人聯合於基督的死,使罪身滅絕,死人脫離罪的權勢,算為無罪,聯 合於基督的復活,得著基督的新生命,為主而活,一舉一動有新生命的樣式。

(六12~23)人的責任:得救以後即奉獻自己給神,得以成聖,得更豐盛的生命。以前罪在身上作王,順從自己的私慾,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作罪的奴僕,不聖潔,違背神的律法,如今神作王,順從神,奉獻自己作神的愛奴,事奉從此開始,有成聖生命長進的果子,領人歸向神,生命建造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結局是永遠的生命。傳福音與眾肢體交通,是兩個主要的事奉。

*客觀已成功的事實:

(1) (加六14)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我看世界是死的;我已經釘在在十字架上,世界看我是死的。

(2) (來二14;約壹三8)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已經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除滅魔鬼在我們身上一切的作為。

(3) (加五24)凡是屬耶穌基督的人,神已經把他們舊人與舊人的邪情私慾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凡基督徒都要在主觀上經歷這三個事實,不是做,乃是與基督聯合,使 已成功的得勝事實成就在我們身上。具體的實行,是不斷親近主讀經禱告然後在凡事上交出自己的主權,讓 主宰我們的每一件事情,順服接受 在我們身上一切的工作。若不花時間親近主,就沒有力量交出自己順服神。

信入主耶穌(交出自己給 )才是做主的工,接受神在我們身上一切的工作,才有工作出來(約六29)。這就是奉獻,活祭。若不奉獻自己,靈程還未開始,本是撒但的奴隸,沒有主權,現在換了一個主人,屬於神作奴隸,也沒有主權,凡自己作主的,沒有事奉可言,是神定為作惡的人(羅十二1;太七23)。

(七章)信徒經歷新舊兩個生命的交戰:

舊人在客觀地位上判了死刑,主觀經歷這個事實,使舊人逐步死亡斷氣,在斷氣過程中,舊人要掙扎與新人交戰,關鍵在於這個人順服那個生命。

由於舊人愛惜自己,不肯放棄自己向自己死,產生極大的痛苦,本來在罪的權勢之下犯罪不感覺痛苦,如同針刺死人不感覺痛,如今有了新生命,這個生命抵擋罪的律,人犯了罪聖靈在裡面擔憂,使他痛苦,如同活人遭針刺就感覺痛。

向自己死的人,律法不能定他的罪,罪不能引誘一個死人。為自己活的人,罪的權勢就捆綁他,人立志為善,想求神的喜悅,遵行 的命令是由得自己,行出來是靠神推動新生命,殺死舊生命的攔阻。行不出來是因為不順服神,不肯向自己死,走自己的道路。

若人殺了人,這人的屍體就綁在犯人身上,口對口,眼對眼,手對手,腳對腳,直到這個人死去,屍體的毒耗盡活人的生命。世人都犯了罪這個罪追討每一個人,如同屍體綁在罪人身上。主耶穌為我們還清了罪債,除去了屍體,使我們脫離罪的追討,拯救我們脫離必死的身體,在基督里活過來。

(八1~8)信徒經歷順服聖靈,不順服肉體的成聖之路:

住在基督耶穌里的人,必須順服聖靈的管治與引導,思念聖靈的事,讀經,禱告;不順服己的欲望意念,不思念自己的事情,不為己而活,這樣才有生命平安,才能遵行神的旨意。否則就是與神為仇,靈里黑暗死亡,不能遵行神的旨意。

(八9~17) 三一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不再屬於自己,乃是屬於基督,向自己死,向神活,若順服聖靈引導而活,必不犯罪作惡,若接受神的管教而受苦,將來必在千年國度與主同作王,同得榮耀(約壹二27;來十二1~3)。

(八18~30)三個嘆息:

忍受今日的苦楚力量的來源是盼望得著所不見的將來的榮耀,就是被提身體變化與主永遠同在(腓三21)。有聖靈幫助我們的軟弱,把神的旨意啟示在我們裡面,為我們祈求,叫我們認識神呼召我們的目的是為了模成 兒子的形像,使內住的基督不斷占有我們,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神興起萬事萬物萬人作工在愛 的人身上,為成就這個目的,使這個人得著榮耀。

(八31~39)四個誰能:

忍受今日的苦楚,力量的來源是一切在神大能的手中,神是幫助我們,神愛我們,為我們捨命,白白賜萬物給我們,誰能敵擋我們?神已經為我們還清罪債,算我們無罪,誰能控告定罪我們?基督耶穌已經為我們死而復活,現今在父神右邊為我們代求,一切的罪在寶血底下,誰能定我們的罪?

患難逼迫,無衣無食,刀劍殺戳,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因為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事上是超級得勝者,因為主已經得勝,我們住在 裡面一同得勝,這一切的事都是從寶座上下來的, 以沙為海的界限,不許仇敵狂傲的浪越過, 量定的範圍(伯卅八11),用繩量給我的地步,是坐落在佳美之處,不越過神給我託付的範圍(詩十六6),使我們深深的相信無論是死亡是生存,是天使效力我們,是掌權者的控制,是有大能者,現在的生活事奉,將來的獎賞刑罰,是高處天上永遠的事,是低處地上暫時的事,是宇宙中別的受造之物,都在神的掌管之中,無論這一切如何發生在我們身上,總不能割斷神對我們的愛(詩一零三19)。

(九章)神的揀選根據 的預知預定:

創世以前神已寫成了 的計劃,預知宇宙,全人類,教會,撒但,將要發生的事件(詩一三九16;徒十七26)。 預知誰會接受 ,誰會剛硬倒底拒絕 ,預先把會接受 的人名字寫在生命冊上,這是 的命定揀選。

救恩的偉大計劃,創世以前神就預備了被殺的羔羊, 知道天使長路西弗的背叛,知道亞當將接受撒但,全人類在罪刑之下。 揀選猶太民族,從這個身上顯明神是誰,神的工作原則是什麼,從這個族類中揀選馬利亞為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預備人的身體。神知道亞伯拉罕會相信而揀選了 。神知道雅各看重長子的名分,神揀選了雅各,棄絕了輕視 的以掃(撒上二30)。神知道法老剛硬倒底,就揀選了將合 心意的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彰顯 的大能,神知道以色列人再三背叛,救恩要擴展到外邦人,使凡信入 的人形成教會,藉著教會成就 的計劃。

(十章)人的責任是接受神的揀選:

人聽見福音之道而相信接受了主。以色列人聽見神的道不相信,憑自己行為守律法,不認識耶穌基督就是彌賽亞,求彼拉多把 釘死在十字架上。

奉神差遣的基督徒傳神的道,這道從基督的話而來,傳道是神的傳令官,是為神送信的人。人聽見傳道所傳的神的話,人就相信接受耶穌是他的救主,相信神叫 死里復活,在眾人面前也承認耶穌是主,這人就必得救。

*神對以色列人的拯救:得勝者的原則是在全體背道的潮流中,存留一班忠心愛 的人,以利亞時代存留七千人未向魔鬼妥協與世同化。被擄時代神興起尼希米,以斯拉,以斯帖,撒迦利亞,哈該,瑪拉基等人,直至耶穌降世前夕還有西面,亞拿忠心代禱的戰士,等候 來的一班牧羊人。施洗約翰的父母,馬利亞,使救恩擴展至外邦人。教會背道之時,神呼召得勝者作 的見證,到大災難以色列全家得救在杖下經過歸向神。這是神深奧的智慧,人難以測度。一切事情的發生是出於神的發動,一切事情的運行是出於依靠神的能力,一切事情的結局是神得榮耀。

神的蹤跡何其難尋, 的道是在大水中(詩七七19),但是藉著 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在地卅三年半的受苦順服腳蹤,顯現了神的自己,叫我們跟從 (彼前二21;四1)。

*神的福音具體的實行:藉著完全奉獻自己的基督徒,產生合神心意的事奉。不奉獻的基督徒無事奉可言。

(十二章)在教會中的事奉:

(十二1~2)先奉獻自己,向己死向神活,聖別歸神,單屬於主,不再屬於任何人,不必順服不順服神的人,這是蒙神喜悅的事奉。由於奉獻自己,喪失魂,拯救了魂,不與世界同化,心思意念感情意志有完全的顛倒,更新而變化,靈里明亮,察驗什麼是神的旨意,神的善良本性,神的心意,神的喜悅,感覺神的思想,以神的觀念來看待一切的事情。

(十二3~16) 由於奉獻自己,生命長進,神賜予事奉的能力,明白神按排各人不同的恩賜,相互聯絡,講道按著信心的程度,生命的份量,專一忠心作好自己的一份執事,事務方面,教導聖經,主日學,查經班,勸勉灰心、冷淡的人,分配錢財施捨窮人不偏心,殷勤不懶惰,治理各種事情,探望肢體,個人談道,散發福音單張,甘心憐憫人有耐心。

事奉中基督性格的形成,愛人不虛假,當面責備強如背地愛情(箴廿七5),不包庇罪惡,親近贊同主的善行。愛弟兄不冷淡,恭敬別人不自誇,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心裡火熱,頭腦冷靜,受聖靈管治,殷勤作主工不懶惰,因苦中因有指望而喜樂,患難中堅韌不拔,順服主熬煉工作成功。禱告恆切,不收復失地不退下,聖徒缺乏施捨慷慨。來客都接待,不接待傳異端的人,祝福逼迫我們的人,知道他們是神手中的工具,不可抵擋神的手,樂人所樂,哀人所哀,彼此同心的根基是俯就卑微的人與事,不居人之上,不志氣高大,心不狂傲想做大的事奉(詩一三一篇)。

(十二17~21)不以惡報惡,讓主伸手,不求主報應仇敵,求主赦免拯救,眾人以為美的事不一定是神的旨意,所以要留心,不隨潮流,效法反對一切潮流的安提帕。十個探子多數敵神,兩個探子少數專心跟從神,人與神同在就是多數,是孤單的路窄門小路,找到的人少。和受恩教士(M. Barber) 說:人說我是污渠與我何損?人說我是高山,與我何增?判斷人的乃是主。

(十三章)在寄居國土上:

順服國家一切的制度和法律,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可十二17)。若有抵擋神的事情當順服神而不順服人(徒四19)。但以理為巴比倫王辦事,卻寧死不拜君王,共產黨要領導教會,奪取基督為元首的地位,教皇占有基督的領導權,因此產生一批寧死不屈的殉道者。不要求別人愛自己,乃要求自己愛的加深,甚至愛仇敵。

我們靈魂的得救現今接近體的得救,變化被提的時候將到,現今主來的前夕是黑暗掌權,撒但更猖狂詭秘,教會大背道,腐化墮落,少數得勝者忠心為主站住。白晝將近,主必快來,持守最後一段路程,不與世俗化教會同行,當丟棄暗昧可恥的自愛事情。行在主的光中,不與教會同宴樂,內有基督同在引導的光照,外有基督的見證,不為肉體享受,教會走向肥己之路,舍己之道已成為稀有,當如何迎見主?

*接納人的原則是愛。

(十四章)對軟弱的弟兄,包容非原則的小事,合一的原則是七個一(弗四3~5)。審判弟兄的是主,良心軟弱的弟兄為了主不吃葷菜,守安息日,是他個人與神的關係,神的國不在乎吃喝什麼,乃注重神的公義,平安,主裡面的喜樂,接納神所接納的。

(十五章)擔當弟兄的軟弱,為了更愛主。不在人所傳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屬於人的勢力範圍。

(十六章)躲避誘惑我們離開神的人,在心志上要作大人,在真道上站住,作大丈夫,不做小孩子被異教之風搖動,生命竭力長大被主所用。眾先知的書信的奧秘已經揭開,預言的靈乃為耶穌基督作見證(啟十九10)。神的奧秘是基督(西二2)。基督的奧秘是教會(弗三4)。―― 張向晨《聖經六十六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