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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原则上的错误――经验或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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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约圣经看灵恩运动》 |
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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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原则上的错误――经验或圣经? |
Ⅱ、真理的偏差――误会圣灵的恩赐和工作 |
一、方言 |
二、翻方言 |
三、说预言 |
四、神迹奇事,医病赶鬼 |
五、圣灵充满 |
六、圣灵的洗 |
结论 |
附录 |
灵恩派弟兄姊妹,在原则上基本的错误,就是抬高自己主观的经验过于圣经客观的真理。他们以自己的经验为准绳,来解释圣经经文。其实我们应该以客观的证据来解经,然后以圣经为标准,来衡量我们的经验。
哥林多的弟兄姊妹就是犯了这个错误。他们有一些冲动,有一些主观的经验,就断定那是圣灵的工作;有主观经验的人就是属灵的人。保罗在林前十二:1一3指责他们的错误。主观的经验不一定全是出自圣灵。保罗指出,他们在信主以前常有冲动,主观的经验。但是这显然不是圣灵的工作,因为这冲动驱使他们去拜偶像。要辩别是否圣灵的工作,就要看客观的真理:
哥林多的一些弟兄姊妹有一些“感动”,主观经验,就认为自己是先知,是属灵的。但保罗并不以为然。如果他们的观点不符合客观的主的命令,他们的“感动”并不出自圣灵。保罗在林前十四:37一38说“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罢。”保罗所写的,客观的主的命令――圣经是准绳。一切主观的经验,必须以圣经为标准来衡量。如果有人高举主观经验过于圣经,保罗受圣灵的默示,叫我们不理睬这样的人。
使徒保罗虽然有被提到第三层天的经验,他并没有强调,高举这特别的经验。他只在林后十二:1一6提到此事。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
保罗并不以自己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的特殊经验,做为他传福音的证据。他却以圣经客观的证据,来证明耶稣是基督。
“保罗照他素常的规矩进去,一连三个安息日,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又说,我所传与你们的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徒十七:2一3)。
“保罗在雅典等候他们的时候,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就心理着急。于是在会堂里、与犹太人、和虔敬的人,并每日在市上所遇见的人辩论”(徒十七:16一17)。
“每逢安息日,保罗在会堂里辩论、劝化犹太人和希利尼人”
(徒十八:4)。
我们……“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十:5)。
以上几段经文指出,保罗根据圣经客观的证据来宣扬、证明、并与人辩论耶稣是基督的事实。保罗带很多人信主,但没有一次,是因为他提到他个人上第三层天的主观经验,才使人信主的。在他工作的末期,他仍然依据圣经与犹太人辩论耶稣是弥赛亚(徒二十八:23)
有一些人会因主观的经验,自称得圣灵特别的启示,或替圣灵做发言人。保罗儆告我们,不要随便听信他们。“弟兄们,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和我们到他那里聚集,我劝你们,无论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你总不要被他诱惑”(帖后二:1一3)。
约翰在约壹四:1也提醒我们,“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那么要根据什么标准来辩别诸灵呢?根据客观的真理(约壹四:2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