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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真理的脚踪第三章
Template:约翰福音 耶稣呼召完初期门徒后,便带着他们从犹太往加利利的迦拿 去,这是拿但业的故乡(参21:2),在那里展开宣教工作。可 能因为他初期的门徒全是加利利人,所以他定意住在加利利,与 门徒在一起,以便训练他们。
在迦拿行第一个神迹:以水变酒(2:1~11)
作者选择此轶事,显然与证明耶稣是弥赛亚的主旨有关。根 据旧约及犹太传统,婚筵是弥赛亚时代的象征(参赛25:6~8; 27:2~6;太22:1~4;25:1~13;启19:7~9)。他们认为 当弥赛亚出现时,他会带给人丰盛的生活,如置身于丰盛的婚筵 中。旧约也以筵席为神国的表征,内中酒水充足表示亚伯拉罕约 的应验(参创49:11~12;耶31:12;何2:22;14:7;珥2: 19、24;3:18;摩9:13~14;亚9:15~17;10:7 等)【注 1】,所以作者藉这事以表征一个簇新时代的临到。
神迹的背景(2:1~5)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 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耶稣的母 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说:“母亲,我与你有 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他母亲对用人说:“他告 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 那时在迦拿(在拿撒勒之北约九哩)有一婚筵,耶稣的 母亲先去帮忙,随后耶稣和他五个门徒亦去参加。席间主人 家喜庆的酒用光了。 “酒用尽了”一般解作是因为多了耶稣和他的门徒。下 文说马利亚直接对耶稣说话,有点责怪主之意:“皆因的 门徒来了,现在怎么办?”【注2】。但耶稣和门徒是被请 去的(2:2)。“酒用尽了”在当时不单是很尴尬的情形, 亦是一宗可被告上法庭的案件。耶稣的母亲显然要负一些责 任;此时她不找主人想办法,反向儿子耶稣求助(2:3), 可见马利亚平常碰到的困难都被耶稣解决了。 耶稣回答时,称母亲为“妇人”(gunai),是极有礼貌 的称号(太15:28;路13:12;约4:21;8:10;20:13)。 希腊人多用此字称呼他们的妻子,表示亲爱与尊敬【注3】。 “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的“相干”是指关系而言,意即现在 耶稣开始传道作神的工,所以他与母亲的关系就不同了,那 是救主与罪人的关系,非儿子与母亲的关系。 “我的时候”在约翰福音内共出现六次(2:4;7:30; 12:23、27;13:1;17:1),每次均指耶稣公开为百姓受 苦与代死的时候,亦即耶稣公开向国家表明他是神的弥赛亚 的时候。“我的时候还没有到”表示公开展示他是受苦弥赛 亚的时候还未到,他还要将天国介绍给百姓,现今却是可以 彰显解决人困难的时候。马利亚听了不但没有不受尊敬的感 觉,反而对儿子表示绝对信任(2:5)。
神迹的出现(2:6~10)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 盛两三桶水。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 满了,直到缸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 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筵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 道是哪里来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 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 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按犹太人洁净的规矩(可7:3~4),每家都有水缸。 这家有六口缸,表示好客大家庭,并无属灵含义。每口可盛 二十至三十加仑水,六口共一百二十至一百八十加仑。六口 缸的上好陈酒,约相等1200 瓶酒,每瓶皆是神迹的证物, 以后这家庭或其客人喝酒时必重温此戏剧性的神迹,神的名 字必大得荣耀。
神迹的目的(2:11)
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 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这神迹显明两个目的:
- 显出耶稣是基督的荣耀,指耶稣全能的荣耀。
- 叫人相信耶稣是神的弥赛亚。
这两点是约翰记神迹及写本书之目的(参20:30、31)。 “神迹”(semeion)一词原文是约翰特别选用的,意即 “记号”、“证据”或“指标”(如路2:12),重点放在 该事背后的含义。“神迹”二字用在耶稣身上时,就指出神 迹是耶稣从神而来的“证件”。符类福音则多用dunameias, 意即“能力”,着重指出神的大能(如太11:20~23)使徒 行传却喜teratu 用,意为“奇事”,指脱离常轨的事(如徒 2:19)。
在迦百农小住(2:12)
这事以后,耶稣与他的母亲、弟兄和门徒都下到迦百农 去,在那里住了不多几日。
耶稣的家庭(2:12 上)
此事过后,耶稣和家人及门徒下到离拿撒勒16 哩外的 迦百农居住。迦拿是高山地区,故“下”是正确的用字。 作者记载耶稣家庭的成员时,只记下他的母亲与兄弟, 没有提及父亲约瑟和姊妹们(参太13:56),可能当时约瑟 已去世,而姊妹们已出嫁【注4】。
耶稣的总部(2:12 下)
迦百农是耶稣在加利利宣道的大本营(参太4:13), 符类福音对耶稣在加利利的宣道有较详细的介绍,作者却轻 易略过,因为他的书是以耶稣的神迹为架构,目的和主旨有 别于其它福音书。作者只记他们在此处小住;他们并非不喜 爱此地,而是逾越节日期临近,他们很快就要南下耶路撒冷 过节去(参2:13)。
结论
作者选记耶稣生平中的第一个神迹,以显明耶稣是神的弥赛 亚;他的来临是要带给人丰盛的生活,如同婚筵般的丰富与充足。
书目注明
- 【注1】参S. D. Toussaint,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First Sign in John's Gospel," Bibliotheca Sacra, 34:533, Jan-Mar, 1977, p.50.
- 【注2 】M. C. Tenney, John, The Gospel of Belief, Eerdmans, 1948 ,1980 15th, p.83.
- 【注3】William Barclay, John, I, Westminster, 1975, p.98.
- 【注4】H. A. Kent 上引书第4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