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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天 遮掩罪行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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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命紮根50天》
第1天 萬物的起源‎‎
第2天 計劃‎
第3天 聖靈的運行‎
第4天 光‎
第5天 光明與黑暗‎
第6天 一天‎
第7天 天國‎
第8天 列國‎
第9天 種子‎
第10天 世上的光‎
第11天 生命‎
第12天 結實‎
第13天 多樣性‎
第14天 萬物之靈
第15天 管理全地
第16天 男女合一
第17天 職分
第18天 安息日
第19天 神與人
第20天 做工
第21天 試探
第22天 關係
第23天 婚姻
第24天 離別與合一
第25天 坦誠相見
第26天 疑問
第27天 陷阱
第28天 受騙
第29天 墮落
第30天 遮掩罪行
第31天 躲避神的面
第32天 恐懼
第33天 神的聲音
第34天 一錯再錯
第35天 對蛇的咒詛
第36天 對女人的咒詛
第37天 對男人的咒詛
第38天 遮蓋
第39天 放逐
第40天 獻祭
第41天 犯罪與沮喪
第42天 嫉妒與殺人
第43天 從地受咒詛
第44天 離開神
第45天 求告主名
第46天 與神同行
第47天 挪亞與偉人
第48天 審判
第49天 立約
第50天 從巴比倫到亞伯拉罕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世紀三章7節)

  罪在此時更加深入人心了。我們先前讀到,亞當與夏娃對罪的第一個反應就是看自己。分別善惡樹不但使人變得自我中心,而且能致命。人受造是要以神為中心。我們若定睛仰望神的榮耀,靈命就能得以恢復,心思得着更新而免於罪的轄制。就像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所說:

  「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想要免於罪的轄制,就必須遠離罪,並且從自我中心轉而成為以神為中心。我們的目標不是知道自己在基督里的身份,更要知道基督在我們裏面的身份。雖然前者可能也含有一些好的動機,但基本上仍是一種自我中心。

  我們若想使自己擁有主的形像,就必須「敞着臉」(unveiled face,指臉上沒有覆蓋面紗)看見主的榮光。如同罪的本質促使人穿戴自我保護的衣物,面紗就是一種自我防衛的機制,是亞當與夏娃犯罪後用來遮掩自己的衍生物。罪使我們只看得見自己並開始自我保護,導致我們害怕別人看見自己真正的模樣。我們必須卸下這些面紗才能看見主真正的形像,並且真誠地待人處事。

  「真誠」就是走在真理的道路上、不虛偽地對待他人。我們認罪悔改後,「榮上加榮」的過程就開始了。我們愈能卸下自我保護的面紗,就愈能看見主的榮光,我們也會愈具有主的形像。

  我們犯罪後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遮掩、躲藏或是將罪合理化。當我們這麼做的時候,死的權勢就在我們身上發動,並使我們的生命枯竭。悔改始於察覺罪、承認罪並為罪負責。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申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約翰一書一章6~10節)

  如同前述,犯罪後的正常反應就是隱藏犯罪的事實,假裝自己無罪或將罪合理化,但這麼做只會使我們被罪捆綁得更深、受到魔鬼更進一步的欺騙。正確的反應並不是遮掩自己的罪,而是要承認它,並且來到十架前求神赦免,醫治罪所帶來的傷害。正如上述經文,我們若想蒙赦免就必須先認罪,如此神才能洗淨我們的不義。

  猶大之所以被認為是「無藥可救」,並不是因為他出賣耶穌,而是因為他上吊自殺。我們可能都曾經背叛耶穌,因為祂說我們做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祂身上了(參考馬太福音廿五章40節)。猶大若是來到主的面前認罪,可能早就蒙赦免了,但他沒有這麼做,反而想以自殺來為自己贖罪。他這麼做使他得不到主的幫助。我們若是遮掩自己的罪、假裝它沒有發生,或是想用自己的方法贖罪的話,也會因而得不到主的幫助。這些行為都冒犯了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為惟有十字架能為我們贖罪。雅各書三章2節說:「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

  我們回應罪的正確方式,不是遮掩罪行或「吊死自己」,而是逃到神十字架的恩典里。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而死,我們若拒絕祂的贖罪祭,就是在拒絕神浩大的恩典。我們若想免於罪的轄制、成長在充滿信任的環境,使各種關係得以建立的話,就必須信任十字架的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