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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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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第三章
【可三1】「耶穌又進了會堂;在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
原文字義 「枯乾」萎縮,乾涸,枯死。
文意註解 「枯乾了一隻手,」『枯乾』的原文是完成時式,表示那手並不是生來就枯乾的,乃是因受傷或患病導致目前肌肉萎縮的狀態。
靈意註解 「會堂,」象徵猶太教所代表的一切宗教。
「在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手』代表事奉工作;『枯乾』表示缺乏生命的活力。這是一幅寫意圖畫,象徵人在宗教裡面,想要為神作甚麼,卻甚麼也作不來。
話中之光 (一)我們的事奉工作(手),若是憑着道理教訓而作,並非憑着聖靈的引領和感動而作,就都是『枯乾』的事奉。
(二)教會中若缺少生命的供應,也就缺少事奉的能力;你所在的教會若是缺少事奉的肢體(枯乾了手),就表示生命的供應出了問題,所以應當從問題的根源着手改善──多有積極的供應。
(三)基督徒應當常常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二8);但若靈命軟弱,就會缺少禱告,甚至不會、不願、不肯禱告。
【可三2】「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
原文字義 「窺探」從旁觀察,秘密地監視;「醫治」伺候,使暖和;「控告」責備,在眾人面前揭發。
背景註解 按照猶太教拉比的教訓,除非人到要死的地步,否則不可在『安息日治病』,因認為治病是觸犯在安息日不得作工的規條。
文意註解 「眾人窺探耶穌,」『眾人』原文是『他們』,指法利賽人(參6節),他們在旁窺探主耶穌,想要抓住控告 的把柄。
「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這話表明法利賽人不是懷疑主耶穌『能不能』醫治,而是要看 在安息日『作不作』醫治。
靈意註解 「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安息日原是給人享受安息的,但這裡人在安息日有病,卻又不能治病,表示在宗教里的人,僅有安息日的外表,而無安息日的實際。
【可三3】「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
原文字義 「起來」復活,立起(命令式)。
話中之光 (一)那人若不肯遵照主的話「起來,站在當中」,就不會有蒙主醫治的結果(參5節);任何人蒙恩的條件,乃在於肯起來接受主的話。
(二)順服主第一步的話語,才會帶來主第二步更重大的話語。
【可三4】「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聲。」
原文直譯 「 問他們,在安息日甚麼是合法的:行善或行惡,救命或害(命)?但都保持沉默。」
原文字義 「命」魂生命;「不作聲」沉默,不言語,啞吧。
文意註解 「他們都不作聲,」他們若答說『可以』,就不能控告主耶穌破壞安息日的規條;若答說『不可以』,則有違良心;因此故意不回答主的問題,這表明他們的心裡剛硬(參5節)。
話中之光 (一)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不是人為安息日而存在的。主看重人過於一切。
(二)主的真正僕人,作工必不受規條的限制;我們若真是為基督而作工,就是「作善事」,外表上雖有時好像是『犯規』,卻能叫被服事的人得着真實的供應。
(三)主為救人命而不顧安息日的規條,這是表明 來是要解救人脫離宗教禮儀的轄制。
(四)行善和救命是要抓住機會的。錯過行善的機會,等同行惡;錯過救命的機會,等同害命。
(五)在人需要我們幫助的時候,我們若袖手旁觀,也就是傷害了他;但若伸手幫助,也就是救了他。
(六)人在言語上的難處乃是:不應當說的話卻喜歡說,而應當說的話卻不敢說。主忠心的工人,該講的話是不可有一樣避諱不講的(參徒廿27)。
(七)有時候「不作聲」乃是弄詭詐,所以被主怒目而視(參5節);我們對於事情的是非,不可因有所顧忌,而模稜兩可,態度曖昧含混。
【可三5】「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原文字義 「怒目」忿怒地;「周圍看」環顧,向四周瞪目;「憂愁」同情,憐憫;「剛硬」硬心腸,無情,沒有感覺;「復了原」恢復,還原,重建。
文意註解 「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怒目』是公義的表示,『憂愁』是慈愛的流露;主向着人是公義和慈愛交流。人的心『剛硬』,乃因對真理盲目無知。
話中之光 (一)這個手枯乾的人,是聽從主的話,先「把手一伸」,然後「就復了原」;這是信心的原則。我們憑信跟隨主,也當根據主的吩咐,先有行動,然後就必看見主恩典的供應。
(二)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我們若接受主的話,信而順從,就必得着生命的醫治。
(三)神的話里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主發命令要人行事時,也必賜人以遵從 命令的能力。
(四)枯乾手的人原本不願把手伸出來給人看──人的短處都不願給別人知道──但主的話一顯明(「伸出手來」),就好了。
(五)「復了原」,這話表示主的醫治是完全的;主在我們身上的工作,能把我們作到完全復原,使符合神心意的地步。
【可三6】「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原文字義 「商議」提出建議,供給策劃,共謀策略;「除滅」毀滅,使之消失。
文意註解 「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法利賽人』是熱心猶太人祖宗遺傳的教派,『希律一黨的人』是出賣猶太同胞,為外族政權效力的政黨;法利賽人為了維護安息日的規條,竟然不惜與宿敵同謀,可見他們顛倒本末,看重『道理』過於『人』。
話中之光 (一)法利賽人為着維護律法的規條,竟想殺害神的聖者;許多熱心教義的基督徒,也往往為了維護教義,不惜大動干戈。
(二)宗教徒只懂為律法的字句熱心,而忽略了律法字句的真諦實意,以致殺人還以為是事奉神(約十六2)。
(三)在基督教歷史上,也不乏信徒為道理相爭,不惜藉助世俗的政權來殺害異己的事例。
【可三7】「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去;有許多人從加利利跟隨 。」
原文字義 「退」離開,撤退;「跟隨」亦步亦趨,走在同一路上。
文意註解 「退到海邊去,」『海邊』指加利利海旁。
話中之光 (一)凡只要外表而不要實際的,就得不着主的同在(「退到海邊去」);凡要主、跟隨主的,就得着主的眷顧和醫治。
(二)主所顧念的,是人的病症需要得着醫治;主並不在意人是否遵照規條行事。
【可三8】「還有許多人聽見 所作的大事,就從猶太、耶路撒冷、以土買、約但河外,並推羅、西頓的四方,來到 那裡。」
原文字義 「四方」遍處,關於,論到。
背景註解 「以土買,」是羅馬人和希臘人對以東的稱呼;以東乃以掃後裔所居之地(參創卅六43)。在主前約一百五十年左右,被劃入猶太版圖,後來以東人希律仗羅馬權勢,而作了猶太地分封的王。
文意註解 「 所作的大事,」『作』字原文為過去未完成時式,指『 正在不停地作着的事』;『大事』指所有的事,無論甚麼事。
「就從猶太、耶路撒冷、以土買、約但河外,並推羅、西頓的四方,」『猶太』指約但河和死海的西面一帶地方;『耶路撒冷』是猶太的首邑;『以土買』指死海的南面山地,即今西乃半島;『約但河外』指約但河的東面,又名比利亞;『推羅、西頓』指巴勒斯坦的西北部海港,即今黎巴嫩境內。
這一連串地名,涵括整個巴勒斯坦地區,表明當時耶穌的名聲急速遠播,因此引起猶太政教人士的焦慮,害怕民心背向。
話中之光 (一)基督一顯出 的豐富(教訓、傳揚、醫病、趕鬼),就必吸引萬方的人來跟隨 。
(二)跟隨主的人雖多,但真認識主的人卻不多(約六66)。
【可三9】「 因為人多,就吩咐門徒叫一隻小船伺候着,免得眾人擁擠 。」
原文字義 「伺候」置於近旁;「擁擠」擠壓,加痛苦於。
文意註解 「免得眾人擁擠 ,」這表明群眾的擁擠反而礙事。
【可三10】「 治好了許多人,所以凡有災病的,都擠進來要摸 。」
原文字義 「災病」鞭打,災禍;「擠進來」倒在(人身上)。
話中之光 (一)緊迫的需要,證明神的祝福;一個神的僕人,如果『失業』了,就證明神的託付已經離開了。
(二)一個神的僕人越事奉,需要越大,負擔越重,呼聲越迫,就越證明神的同在;所以事奉神的人,不該貪清閒,事工忙碌才是正常現象。
【可三11】「污鬼無論何時看見 ,就俯伏在 面前,喊着說:『你是神的兒子。』」
文意註解 「污鬼無論何時看見 ,」『污鬼』指附着在人身上的污鬼,它們雖認識主耶穌,但無意改變背叛作惡的態度。
「就俯伏在 面前,」污鬼畏懼主的權柄,但並不服 。
話中之光 主耶穌來到這個荒涼的大地, 所遇見的,不是病,就是鬼;這正是人間的寫照。但豐滿得勝的主,能應付而有餘──疾病因 得愈,鬼魔也被 制伏。
【可三12】「耶穌再三的囑咐他們,不要把 顯露出來。」
原文字義 「再三」很,非常,多(副詞);「囑咐」責備,嚴禁;「顯露」彰顯,公開。
文意註解 這是因為 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二23~25)。凡因聞名為着好奇而來的人,大多靠不住。
話中之光 (一)世人追求名聲、地位,但主的工人不應當在意美名惡名;似乎不為人知,卻是人所共知(林後六8~9)。
(二)凡是慕名而來的,不一定是靠得住的;喜歡一窩蜂地去聽着名傳道人講道的,多半是出於好奇心,並非真正出於慕道。
(三)教會若建立在傳道人的名聲上,傳道人一旦過世或離開,那教會立刻就變成冷冷清清。
【可三13】「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 那裡。」
原文字義 「意思」心意,意願;「叫」呼召,召集。
文意註解 「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隨自己的意思』的原文字義是指由主觀的喜好而發出的動作,絲毫不受客觀環境的影響;主揀選並呼召門徒,完全是依照 所喜悅的旨意。
靈意註解 「耶穌上了山,」『上山』象徵進到屬天的境界中。
話中之光 (一)我們得以成為主的信徒,完全在乎主的選召──乃是主按着 自己的旨意揀選了我們,不是我們揀選了主。
(二)主呼召我們既是出於 主動的心意,因此 必然為自己所作的行動負全責; 既然選召了我們, 必負責成全我們到底。
(三)凡是蒙主選召的人,他們都會自動樂意地答應主的呼召而來到主這裡。
【可三14】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
原文字義 「設立」作,行;「同在」作伴,和,與;「差」打發,遣送。
文意註解 「 就設立十二個人,」『設立』與『工作』屬同一個字源,前者系動詞,後者系名詞;而『工作』在原文含有『傑作』和『詩歌』的意思(參弗二10)。主所『設立』的人,乃是 的傑作和詩歌。
「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同在』意即與 建立一種親密的關係,進入與 更密切的交通中。
「也要差他們去傳道,」『差』字與『使徒』屬同一個字源,前者系動詞,後者系名詞;而『使徒』一詞原來的意思是指被分別出來的人,後來才指奉差遣出去的人。因此,這句話含有一個意思:主差遣那些被 所分別出來的人,出去為 傳道。
話中之光 (一)我們信徒原是神的傑作,是 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弗二10)。
(二)「十二」是永遠且完全的數目字;主耶穌要把這十二個門徒作成一個完全的見證和榜樣,並以他們為神永世建造的根基(參啟廿一14)。
(三)主工人的使命,首在『常和主同在』,然後才是「傳道」──對人,『趕鬼』(參15節)──對鬼;我們事奉主,必須和主的關係先弄對了,才能談到對人和對鬼的問題。
(四)要為主作工,必須先常和主同在;凡不常和主同在的人,就不能為主作工。
(五)先同在,後差遣;沒有同在,就沒有差遣。
【可三15】「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原文字義 「權柄」掌權,作主。
話中之光 (一)主所差遣的, 就必然會「給他們權柄」。這說出主所差遣的, 必負責賜給足夠的能力;主的差遣與託付,從不超過 恩典的備辦。
(二)權柄是為着作主工的;只有肯接受主差遣的人,才配得着權柄。
(三)事奉中屬靈的權能,乃由於主的託付。主沒有託付的,就不會有屬靈的權能,自然也不會有真實屬靈的果效。
(四)教會中屬靈權柄的用處有二:一是用來對付神的仇敵撒但和它的手下;二是用來給人在屬靈生命上的幫助,使人的靈命得以健全成長。
(五)主耶穌來到地上,不是要得着一個所謂基督教的工作,乃是要得着一班人,把 自己先作到他們的裡面,再由他們彰顯在人群中間。
【可三16】「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
原文字義 「西門」聽從;「彼得」石頭。
話中之光 (一)作主的工人,必須『聽從』(「西門」字義)主話,擺上自己作主建造的材料──『石頭』(「彼得」字義,參彼前二5)。
(二)十二個使徒,除了彼得在使徒行傳多有記載之外,聖經中幾乎找不到他們的歷史。這說出主所注重的不是他們的工作,乃是注重聖靈如何藉着他們工作。
【可三17】「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原文字義 「西庇太」神的分;「雅各」篡奪者,抓住;「約翰」神的恩賜;「半尼其」躁怒之子,大聲疾呼者(由亞蘭文轉變來的希臘文)。
話中之光 (一)主的工人乃是一個能夠『抓住』(「雅各」字義)『神的永分』(「西庇太」字義)和『神的恩賜』(「約翰」字義)的人。
(二)暴躁如雷的人,也能為主所用,成為大聲疾呼的傳道人(半尼其另意);因為主能轉化一個人的天性,成為主事工上的特長。
(三)雅各和約翰名叫「雷子」,可見他們的血氣有多重;但末了他們成為何等溫柔可親的人,這證明基督救恩的無限能力。
【可三18】「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
原文字義 「安得烈」男子漢,大能者,得勝者,剛強,剛毅的;「腓力」深愛,愛馬者;「巴多羅買」多羅買的兒子,戰爭之子;「馬太」神的恩賜;「多馬」雙生的;「亞勒腓」交換;「達太」智慧;「奮銳黨的西門」熱心地聽從。
文意註解 「奮銳黨,」是一個猶太的革命組織,以武力反抗羅馬帝國對巴勒斯坦的統治。
話中之光 (一)我們必須『剛強』(「安得烈」字義)作主工。
(二)巴多羅買又名拿但業(約一45);主的工人應當『深深地愛』(「腓力」字義)『神的禮物』(「拿但業」字義)。
(三)主的工人既從主得着了『加倍的』(「多馬」字義)恩賜,就『轉換』成(「亞勒腓」字義)他們所能『掌握』(「雅各」字義)的『智慧才幹』(「達太」字義)。
(四)要緊的是必須從心裡『熱切地聽從』(「奮銳黨的西門」字義)主。
【可三19】「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原文字義 「賣」交,交出;「加略人」帶錢囊的人,會作買賣的人(亞蘭文字義);「猶大」敬拜。
文意註解 「加略,」是以法蓮支派的城,距撒瑪利亞很近。
話中之光 (一)『敬拜』(「猶大」字義)的行為是表面的,光是外表裝作主的工人,仍有出賣主的可能。
(二)賣主的猶大居然也身列十二使徒之一,這表明主和任何人配搭相處,只顧到神的旨意,而不顧自己的利害得失。
【可三2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 連飯也顧不得吃。」
原文字義 「甚至」所以,以致;「飯」餅;「得」能夠,得以。
話中之光 (一)教會裡面只要有主(耶穌進了屋子),就不愁沒有群眾聚集。
(二)主為人忙碌到一個地步,連最合法的享受都犧牲了──「連飯也顧不得吃」; 這樣殷勤勞苦,全是為着我們,我們為 犧牲了甚麼呢?
(三)主耶穌為着『眾人』的需要,而顧不得 自己肉身的需要;事奉主的基本態度,應當是先顧到別人,後才顧到自己。
【可三21】「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 ,因為他們說 癲狂了。」
原文字義 「拉住」抓住,逮住;「癲狂」怪異,不由自己。
文意註解 「他們說 癲狂了,」這並不是說 失去理性了,乃是說 害了宗教狂熱,以致變得反常了(參徒廿六24;林後五13)。
話中之光 (一)主的事工忙得『連飯也顧不得吃』(參14節),親屬就說 是「顛狂了」;真有神託付的人,常會作出越過常軌的事,以致令那些只有屬地觀念的人認為「顛狂」。我們事奉主若不能近乎「顛狂」,就還不夠(參林後五13)。
(二)天然的愛心,常會成為服事主的難處;因為人的好意常是神旨意的對頭,只有接受十字架治死的功效,才可蒙拯救(參太十六21~24)。
(三)世人不了解我們基督徒,所以也常以「癲狂」批評熱心的基督徒。
【可三22】「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 是被別西卜附着。』又說:『 是靠着鬼王趕鬼。』」
文意註解 文士拒絕承認主耶穌是從神來的(約九16),但又不能否認 趕鬼的事實,就只好污衊 ,說 是靠着鬼王趕鬼。
「別西卜,」是以革倫的蒼蠅神巴力西卜(王下一2),猶太人稍加變音後用於稱呼『鬼王』,意思是『糞堆之王』,也指『房子的王』,因鬼附在人身,把人當作房子,霸占人的身子作屋子的王。
話中之光 (一)嫉妒叫人失去理性,偏見叫人失去亮光。
(二)人既辱罵、褻瀆我們的主,我們就不能盼望人對我們有好的待遇。當我們每次被人誤會、逼迫、輕看時,我們要想到人如何待我們的主。
【可三23】「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
原文字義 「撒但」對頭,控訴者。
文意註解 『撒但』是跟神作對頭,它不是跟自己作對頭。
【可三24】「若一國自相分爭,那國就站立不住。」
原文字義 「分爭」分裂,分離;「站立不住」不能站穩。
文意註解 撒但有它自己的國度──這世界就是它的國,它是這國的王(約十二31);它絕不能容忍任何的挑釁。
【可三25】「若一家自相分爭,那家就站立不住。」
原文字義 「家」家庭,房子。
話中之光 (一)教會(家)的見證,乃在於信徒們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
(二)哪個教會有分門別類的情形,那個教會就沒有建造。
【可三26】「若撒但自相攻打分爭,它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原文字義 「滅亡」完結,終了。
【可三27】「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
原文字義 「壯士」強人,強者;「搶奪」洗劫,掠奪淨光。
靈意註解 『壯士』指剛強、有力的人,象徵撒但;『壯士家裡』指撒但的國度;『他的家具』指被撒但所利用的工具,亦即臥在它手下(約壹五19)、被它所利用的世人。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打破撒但的頭(創三15),所有信主的人都是已經被 釋放了的(加五1)。我們都已經脫離了黑暗的權勢,被遷到 的國里了(西一13)。
話中之光 (一)人本是神的產業,竟被撒但偷去,成了它的家產。
(二)我們作工的原則,是先捆後奪;有功效的傳福音得人,應當先禱告求主捆綁撒但。
(三)所有屬靈的工作都是明搶,不是暗偷;我們基督徒對付撒但,不是虛與委蛇的。
(四)信徒出於信心的禱告,也能捆綁撒但(太十六19;十八18)。
【可三28】「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原文字義 「世人」人的兒子;「褻瀆」辱罵,毀謗,對神不敬。
文意註解 「我實在告訴你們,」『實在』意即阿們或真理,故這句話可譯為『我阿們地告訴你們』或『我憑着真理告訴你們』。主耶穌多次如此說話,用意在加強語氣的嚴重、警告和權威性。
【可三29】「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原文字義 「干犯」向着,對着,敵對,敵擋;「擔當」有罪,難免擔責。
文意註解 人一切行為上和話語上的罪,若是悔改認罪,仍可得赦免。但若明知是聖靈在作事,卻故意輕慢、侮辱聖靈,就叫聖靈永遠無法作工在他的心裡。這樣,他就沒有悔改認罪的可能,當然他必得不着赦免。
話中之光 (一)人因軟弱而沒有順從聖靈的感動,還可得到赦免;惟獨明知是出乎聖靈的,卻說是出乎鬼魔的,就永遠不能得赦免。
(二)人沒有一樣行為上的罪,是得不着赦免的;但人若存心敵對聖靈,剛硬到底,就沒有被赦免的可能。
【可三30】「這話是因為他們說:『 是被污鬼附着的。』」
【可三31】「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 。」
背景註解 根據20~21節的記載,主耶穌為着遵行父神的旨意,連飯也顧不得吃, 的肉身親屬就說 癲狂了,所以大概就請了 的母親和弟兄來勸告 (可三31)。
【可三32】「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着;他們就告訴 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靈意註解 在房子『外邊』,象徵在神的家(就是教會)之外。
話中之光 人在神家之外,就無法親近主,與主交通。
【可三33】「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文意註解 主並不是不要 肉身的親人(參約十九26~27); 說這話,乃是要啟示一件事:在神家裡彼此的關係,並不是建立在肉身的關係上。
【可三34】「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着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靈意註解 『周圍坐着的人』在此代表信主、要主的人。在神的家裡,已經從肉身的關係與結合,轉為靈里的關係與結合。
【可三35】「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靈意註解 主耶穌是父神旨意的中心。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幫助 的『弟兄』,同情 的『姊妹』,溫柔愛 的『母親』。
話中之光 (一)神的旨意就是要帶我們進入永遠的安息(來四1~11),所以遵行神旨意的,就得以在神的家中享受安息。
(二)凡遵行天父的旨意的人,就是活在神國實際裡面的人,當然就能與神國的王發生一種屬天的關係,成為 的親人。
(三)信徒與主之間的屬靈關係尤勝骨肉關係。信徒對於自己的家人雖有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更應把遵行神的旨意放在首位。
(四)凡看重屬靈的弟兄過於屬肉體的弟兄的人,就會多有屬靈的長進,也會少受到一些屬世的牽連和血肉關系所帶來的痛苦。
(五)主既然高舉屬靈的關係過於肉身的關係,由此可見拜馬利亞的人犯了一件極大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