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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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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查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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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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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十五章
罗马书第十六章


罗马书第十四章

教会生活的原则


读经:罗十四1至十五7: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咋站住。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口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 ,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你这个人,为甚么论断弟兄呢?又为甚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 :主说,我凭 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入之物。我凭 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 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罗十四1~18)

“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十五7)


除了以地方为范围这一种分法以外,神不认可 的教会有任何分裂,所以在一个地方,必须只有一个教会。但所有在这一个地方的人,他们的经历、见解和道理如此不同,如何能真正合一?一个相信受浸,另一个相信洒水;一个相信灾前被提,另一个相信灾后被提。地方上的基督徒中间有许多不同的信念,这些不同的信念导致不同的实行。现在的人坚持行动一致,想要借此解决问题。我们要别人都模成我们的思想模式,和我们的行动方式。我们信我们有主的引导,但我们拒绝让别人也有 的引导。我们信靠那灵在我们自己心里作工,但我们不信靠那灵在别人心里作工。这不是保罗在罗马书十四、十五章论到关于教会生活顶重要的原则时所启示的态度。


【彼{\Section:TopicID=264}此接纳(十四1~3)】在罗马的教会中有两个难处──主张吃蔬菜,和主张守安息日。主张吃蔬菜的人,坚持人在堕落以后才开始吃肉,所以吃肉是错的。从人的食物中除去肉是无害的,但这样作不会带来救恩。吃蔬菜是该隐派;这一派没有血。主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六55)。我们若不吃肉,就不能得救。主张吃蔬菜,就是认为人没有罪。亚当在园子里的食物是植物,但那里没有罪。罪进来了,神就更改了人的食物。人需要赎罪,所以必须流血;人需要来自神的力量,所以必须吃肉。

按 吃蔬菜的含意而言,保罗也许可以争辩说,这些吃蔬菜者根本不是基督徒。他也可以清楚的争辩说,守安息日者根本不是基督徒。如今面临这样的光景,我们会作甚么?今天有那一个基督徒团体会允许一些人守安息日,一些人守主日,另一些人两个日子都守,还有一班人完全不守特别的日子?保罗怎么作?他有没有试图把他们都带到行动一致?一点也没有。他没有说不许吃肉的人是刚强的基督徒;他承认他们是软弱的,但他说他们要被接纳。他们是软弱的,他们的软弱该被较刚强的人所考虑,较刚强的人必须只与他们讨论基本的事。只要一个人“有信心”,我们当然该“接纳”他,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罗十四1)。

我们不可轻看他(3节上)。我们天然会以为:哦,他是何等软弱的基督徒!他是吃疏菜者!他好像佛教徒!但这态度完全错了。你以为那人软弱,称他为属肉体的,但你若以为你是刚强的,你不也是属肉体的么?我们若轻看别人,就必定高估自己。另一面,吃蔬菜者很容易说,“哦,这些人沉迷于属世的情欲,也们是‘贪食好酒的人’(太十一19)。我们比他们属灵,因我们的身体受到管制。”彼此定罪是同等容易!所以保罗劝勉一方不要论断另一方,原因是“神已经收纳他了”(3节下)。我只在这基础上与别人交通,就是他们已经与神交通。神若接纳任何人,那么我也接纳这人。所以若有任何基督徒进到我们的聚集里,问题不是他是否也相信我所相信的,或者与我有同样的经历,问题乃是:神接纳了他么?神若接纳了他,那么他就属于我所属于同样的教会。

这里保罗不是说,主张吃旒菜是对的。他不是对付对错的问题,乃是对付基督徒交通的问题,他清楚指明这样交通的基础是甚么。所要强调的点不是人的见解对或错,而只是──神接纳他了么?我若遇见罗马天主教徒,我不是问,他对或错?乃是问,神接纳他了么?神若接纳了他,那么我就承认他是我的弟兄。我若遇见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会友,我也只问,神接纳他了么?若是神接纳了他,我也就接纳他。我接纳他不是说他对,乃是说他与神有生命的关系。在对或错的事上,我们该寻求在爱里对待与我们同作信徒的,但我们必须先接纳他们,而不提起任何争论的点,因为在神的话里显然禁止这事。

可惜基督徒聚在一起的时候,一般是讨论他们不合的点。我们有好些共同的事,但我们没有在积极的立场上聚会,反而常常在消极的立场上,讨论我们的不同。属肉体的方法绝不能产生属灵的结果,而争论就是属肉体的。我们该爱我们的弟兄,并为他们祷告:神若给机会,我们就能对他们说话。


【{\Section:TopicID=265}不干涉主的事(4节)】这里保罗非常刚强。他问:“你是谁?”(在希腊文里,代名词“你”是强调。)保罗实际上是说,“你有甚么权柄论断别人的仆人?你不是他的主人。”保罗说我们论断别的信徒,不仅仅是在论断我们的弟兄,乃是在论断主的仆人,而他只对主负责,并不对我们负责。我们把这样的事抓在自己手中,乃是越了分,扮演教皇的角色,要规律教会一切门事务。

请记得,保罗一点不是为吃蔬菜争辩,他的争论乃是:你不要干涉主的事,乃要将这事留给 。神若能开启你的眼睛,难道 不能开启别人的眼睛么?你只要将他们交给 。你必须对别人忍耐,正如主对你忍耐一样。

“主能使他站住”(4节)。所以,要信靠神,并且将这种情况交在 手中,表明你信靠 。我相信我里面的圣灵,我也相信我弟兄里面的圣灵。我不需要试 作叫有圣徒的主,并设法使他们行得正确,好像神没有我就不能照顾 的教会一样。


【{\Section:TopicID=266}“为主”乃中心(5-9节)】现在我们要作甚么?我们要坚持守主日么?我们要写书攻击我们中间的守安息日者么?当然我们必须对此作些事!我们若不处理这些事,岂不危及教会的合一么?但这不是保罗的作法。他说,我们不干涉别人的心思;我们只要自己心里意见坚定。我们总是想要藉 法则和规条来维持秩序,但保罗并没有企图规律事情。他不是强调事情,乃是强调主。

“为主”(6~7节)。倘若一个吃蔬菜者寻求与我交通,我应当问:“你禁止吃肉,只因为这是你的观念,或者你这样作是要讨主喜悦?”他若说,“要讨主喜悦,”我就该回答:“若是你这样更能好好的服事主,赞美 的名,你就继续作。”我们总是要强调基督徒信仰的中心点,就是活 的人是为主而活,死了的人是为主而死。无论在那里,只要我们看见中心点是对的,我们就该赞美主,不该强调外面的形式。绝不要强调基督教技术的一面,总要强调“为主”作一切,这是基本的事。我们绝不可寻求带领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和我们一样的思想、行动,只要寻求带领他们与主更亲近。主要的点不是我们吃不吃肉,乃是我们有没有为主而活。我们只须帮助圣徒看见仿们对主的责任;他们与主的关系若是对的,其他一切都会自行调整。唉,许多人不是在寻求带领别人与主有更亲近的关系,乃是带领别人在某些事上更一致。他们乃是为 外面的正确而作工,那是法利赛派。法利赛人有许多外面的形式,他们有许多外面的正确,但他们与神没有关系。即使我们改变并调整,直到我们在外面的事上达到完全正确的地步,在神看来仍一无所得,除非我们与 的关系是对的。奥古斯丁说,“在基本的事上合一,在非基本的事上自由,在凡事上仁爱。”我们天然喜欢每个人都像我们,但别人若与我们不同,那是我们背十字架的机会。我们若使主成为生命的中心,即使在外面的事上有些相异,一切仍会很好。大 进了帐幕,吃了陈设饼,这样作的刑罚该是死,但神并不在意这事。为甚么?因为大 为 主;他的心向 神是对的。我们必须一直铭记,基督徒信仰的中心点乃是耶稣基督为主。若耶稣是你的主,耶稣也是我的主,那么我们之间的事情就都对了。整个问题乃是:“主在你我的生命中是一切的中心么?”

“为主……,为主……总是主的人”(8节)。我们不要带领我们的弟兄到外面完全正确的地步,乃要到一个地步:我若活 ,是“为主”而活;我若死了,是“为主”而死。这点该一再强调。例如,若有人到我这里来,坚决反驳水浸,我不要与他争辩,乃要服从保罗在第一节的命令,并“接纳”他,“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这不是说,我要保持静默,我只要这样说,“你‘为主’而活么?你想不受浸是荣耀 ,或是你在这事上与 有争执?你不受浸是抵挡 ,还是讨 喜悦?我只关心一件事,就是你与主的关系必须是对的。”你若不受浸,我就问你:“你不受浸是因惧怕人,还是要讨主喜悦?”你若受浸,我就问你:“你受浸是要讨人喜悦,还是要讨主喜悦?”我们所要强调的,不是技术的正确,乃是属灵。当然,我们也要在技术上正确,因为我们要事奉主,作“在神面前得蒙喜悦”的人(提后二15)。

九节说因为 死了,所以 是死人的主;又因为 活了,所以 是活人的主。我既不是死人的主,也不是活人的主,所以我不敢自己照 我所相信对的或错的,规律人外面的行动。我唯一的责任,就是寻求带他们与主有更亲密的交通。


【{\Section:TopicID=267}不论断、不轻看(10~13节)】“这里有两件事在神的子民中间是被禁止的──“论断”和“轻看”。前者是外面的行动,后者是里面的态度。有时候我们没有论断,但我们心里想,他是基督徒,但他没有受浸;他必定有甚么错,我必定比他好。我们常常私下可怜那些没有和我们一样看见的人!但有一天我们都要受审判,所以今天我们不要审判人。“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神的审判台还在将来,所以我们不要现在就将它设立。我的弟兄要受审判,但我也要受审判。我们若真相信神的审判台,就不敢审判别人,因为我们若喜欢审判别人,主就要严厉的审判我们。我们用甚么量器量给人,主也必用甚么量器量给我们(路六38)。我若能清楚分辨对错,能审判别人,那么我就要比他们受到更严厉的审判,才是公平的。

十二节说我来到神的台前时,是要将自己的事说明,不是将我弟兄的事说明。

“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13节)。要避免“绊脚之物”(公开的攻击)和“跌人之物”(隐密的陷阱)。


【{\Section:TopicID=268}不将自己观念强加别人(14~18节)】我们若只读到十三节,可能会推断保罗认为信徒只吃蔬菜是对的。他自己心里意见坚定,正如他劝别人一样(5节),但他没有将自己所坚信的强加在他们身上。他说,“我……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14节)。他清楚表明自己的地位,但他加上:“你若以为一样东西不洁净,那么在你就是不洁净的,你若吃了,就是得罪你的良心。”保罗自己在对与错之间有敏锐的分辨,但他不愿专制,也不愿强调形式,所以地一直强调信徒与主的关系这基本的事。我们在任何不同的点上面对我们的弟兄时,总能说,“在我是……,但我不愿将我所坚信的强加在你身上。我必须‘为主’而活,我对你唯一的愿望就是你‘为主’而活。”今日教会中许多的分裂,乃是由于基督徒忽视罗马书十四章十四节的训谕。

许多基督徒不仅藉 争辩,更藉 行动,大胆的教导别人。例如,有一位弟兄,良心非常软弱,他的良心不允许他吃肉,于是我就在他面前尽可能的吃肉。我想,我要教导他甚么是基督徒的自由!我不与他争辩,但我把肉放在这里,把肉放在那里,为要向他证明基督徒自由的性质。这里主的话不是说,“不可因你的争辩叫他败坏,”乃是说,“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15节)──就是说,不可因实际的事物叫他败坏。所以我的弟兄和我若在看法上有所不同,我就该把那不同之处留在背后,不让他感觉得到。我必须不作甚么伤害他。为甚么?因为基督已经替他死了。

在十六节,保罗承认我们吃肉是善的,但我们不可叫我们这善被人毁谤。毕竟,吃喝算甚么?

我们顶多摸 外面的事。这里的吃喝代表一切外面的事,而神的国是里面的(17节)。我们必须强调事物属灵的一面,并非事物技术的一面。

我们服事主并讨 喜悦,是在公义、和平,并喜乐等事上,不是在吃喝的事上(18节)。我们自己在对错之间必须分辨清楚,但我们绝不可使别人成为我们分辨的牺牲品。―― 倪柝声


【{\Section:TopicID=269}交通的基础(十五7)】关于教会生活的这段话,开始于“神已经收纳他了”(十四3),结束于“基督接纳”了我们(十五7)。这里我们看见我们与别人一切交通的基础──他们属于主,我也属于主。那就够了。我与别人交通,不是因为他们属于英国国教,我也属于英国国教;也下是因为他们有过特别的经历,我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也不是因为他们持守某些见解,我也持守同样的见解;也不是因为他们属于某一差会,我也属于同样的差会;乃是因为他们属于主,我也属于主。―― 倪柝声


三 食物与信心(14:1 -23)

1 不要因食物论断弟兄(14:1 -13上)

A 两等人对食物的两种态度(14:1 -3)

虽然本章主要的内容是论食物问题,但所提到的属灵原则,可使我们知道,有若干对于基本要道无碍的事,或说在信仰方面只属次要的一些事上,信徒有一种可以根据自己的信心,和对真理认识的程度而选择的自由。

这里所指食物的问题,按下文可知是食肉(特别是祭过偶像之肉;参林前8:13)的问题;因当时外邦人吃的肉,多半是祭过偶像的,甚至从市上买回来的,也都是祭过偶像的(参林前10:25,28)。在这里使徒保罗提出一项重要的原则──不是根据徒15:28-29,而是根据保罗自己所领受的启示。这原则就是:肉的可吃与否,全在乎各人的信心如何。

1所谓“信心软弱的”是特指在食物方面的信心,软弱的人,也就是第2节所说“只吃蔬菜”的人。他们对于吃肉问题没有足够的真理亮光,也就没有把握和信心,使徒认为他们“只吃蔬菜”为宜;因为既然市上所能买到的肉,他们认为不洁或不可吃,疑惑不定,想吃又良心不安,那么他们不如吃蔬菜好了。

“你们要接纳”这话是对刚强的人说的。他们不应当轻看那些信心软弱的人。也不要使他们有彷佛被抛在后面的感觉;因为这些问题其实并不代表灵性的程度,而只是因真理的见解影响了良心,良心又影响了信心而已!这里所谓信心刚强的人,特指第2节首句“信百物都可吃”的人。保罗在林前8:4;10:19指明偶像算不得甚么,它们对食物起不了任何作用;所以对哥林多信徒说:“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林前10:25-27);但若是吃而可能绊倒人,就为人的缘故不吃(详参林前10章注解{\LinkToBook:BookID=103,TopicID=255,Name=四 鉴戒与鬼筵 (10:1 -33)})。虽然保罗在林前所讲的,完全针对拜偶像的食物,但他所根据的原则,还是跟这里的原则相似。

“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不是说一切疑惑不明的事都不要谈,这话是专指有关吃肉的问题说的。对于“不洁”的肉或祭偶像的肉是否可吃,各人可以探究它的究竟,却不要辩论;为什么不要辩论呢?使徒的吩咐,表示这类问题(吃肉或不吃肉)是次要的问题,不论吃与不吃对灵性并无损益,但为辩论这类的问题以致彼此不和,对信徒灵性之损害,远甚于吃或不吃;但最重要的是:我们根本不能单藉着辩论,使别人不安的良心可以得平安;所以说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2本节暗示保罗对吃肉问题的态度,偏向于信百物都可吃的那一方面。虽然他吩咐不要辩论这样的事;但按使徒保罗看来,那些信百物都可吃的人是属于“刚强”的那等人,而不敢吃的人则属于“软弱”的那等人。

使徒彼得曾在异象中听到神对他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徒10:15-16)与本书14: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及提前4:4──“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的意思是相同的。显然新约信徒对于食物已无须沿用旧约的规条,乃是按凡事荣神益人的新原则了(林前10:31)。其实旧约的各种食物之洁与不洁,无非教导信徒过分别为圣的生活。到了新约时代,这分别为圣的真理已经显明出来;所以我们所注重的不是食物之洁与不洁,乃是我们这个人的洁与不洁。凡物既是神所造的,难道经过神的洁净还算为污秽吗?当然神所洁净的,就是已经分别为圣,不可当作俗物了。对于这样信的人,百物是都可吃的。

3不论信百物都可吃的人,或对这个问题抱疑惑态度的人,都不可因此夸口,彼此轻视,论断别人。为甚么呢?“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注意:神所收纳的,不只是信百物都可吃的人,也收纳那些只吃蔬菜的人;这样到底那一样是对呢?是吃肉呢?还是吃蔬菜呢?神不是根据食物本身之可吃或不可吃收纳他们;因为食物本身算不得甚么,不够叫神悦纳或不悦纳我们;但各人对神敬虔之态度,才是使神收纳人的原因。吃的人其所以吃,是因为信神所洁净的必然能吃,不吃的人其所以不吃,是因为恐怕得罪神;他们都是出于敬虔的心,所以神收纳他们。

注意本节末句“收纳他”这单数的代名词,暗示神根据个别的人的良心而收纳。

B 为什么不要因食物论断人?(14:3下-4)

3下-4 这里提到我们不要论断的原因有:

1. 神已经收纳

神既已收纳,我们还有什么权柄论断呢?我们的论断还有什么用处呢?这样的论断是多余的。

2. 神才是主人

第4节上半指出另一个原因,就是惟有神才是每个人的主人。我们在灵性上没有人能作别人的主人。如果我们连这种只关系到各人对神之良心的事也要管的话,那就是管神的闲事了,这不是你我所当管的。

3. 神能使人站住

“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这就是说神能为 的仆人负责,使他们能在真理的亮光中站住。我们的论断却只能叫人跌倒,并不能叫人站住。

所以,不要因食物论断弟兄。

C 以守日为例论食物问题(14:5-6)

5-6使徒在这里所指的“守日”,是守什么日?没有说明,很可能是指守安息日,因犹太人有守安息日的习惯。罗马教会,显然有犹太信徒,他们在信主之后,仍难放弃这种习惯。虽然他们不会想凭守日得救,却很可能照着习惯守日。也可能好些信徒把守安息日的规条应用在主日的事上,以致各人的见解不一致。

保罗引用守日的问题,作为食物问题的例解。因为它们有相似的性质,都是关乎旧约规条和礼仪方面的事。这些事的本身对灵性并没有影响;但存什么态度和动机而作却对灵性有影响。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在旧约律法时代,是不会有这样不同“看”法的。因为大家都照着律法规条守日。使徒这话表示新约时代,信徒并不遵守这类的规条(加4:11);所以才会有人照旧约守日,心里才觉平安;另有人却认为每一日都是重要的,并不需要特别守那一日。对于这一类的事,信徒是可以有自己的自由的。保罗并不注意要所有的信徒都一致的守日或不守日。他却很注意要每个信徒不论守日或食物,都要“为主”而守,“为主”而吃。“为主”才是信徒在凡事上应持守之准则。我们所“守”的不是这一日那一日的问题,也不是这种食物或那种食物的问题,乃是“为主”还是“为自己”的问题。

D 为主而活的人生观(14:7-9)

7-8使徒从“食物”与“守日”问题,推论到信徒的人生观。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不但是食物和守日不是为自己,就是活和死,也都不是为自己。不是喜欢就想活,不喜欢就想死;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人是属自己的,我们都是主的血所买赎的,所以都是主的人。我们的整个人生就是为主而活,若能紧握着这大前题,不论食物、守日、或是其他的事,就都有了准则了。

9基督之死而复活,正是要使我们不为自己活着,而为 活着。这意思与林后5:14-15相同。可见这种人生观不但合乎主的旨意,而且是主拯救我们的目的。

“为要作死人……的主”,这“死人”应当是指已死的信徒,即上节为主而死的人;但为主而死之意,在这里不仅指为主殉道,也指一切终身为主而活,不求自己喜悦,一直到死的人。

E 因我们都要站在基督台前(14:10-12)

10本节与林前4:5;林后5:10相同。意思就是说,我们各人都要在神前受神的判断。不论守日或食物,存心如何,没有人知道;但各人都必在神前显明。这样我们就不要论断别人了,因为在神面前终必有最后的定论,我们的论断不足以成事,只能败事,全然是多余的。

11-12节是引证赛45:23(参腓2:10)的话,以证明上文所讲:主是一切人的主,万人都必向 跪拜,把自己的事向 说明。这些都是旧约先知早已提到的。

2 不要因食物绊倒人(14:13-23)

A 要定意不叫人绊跌(14:13)

12在食物或同类的事上,我们当立定心意,总以不叫人跌倒为原则。在这里所谓“不给弟兄放下绊跌之物”按上文就是指“论断人”,按下文就是指“因食物叫弟兄忧愁”。总而言之,无论是我们认为可吃或不可吃之物,总不叫别人因我们太过偏激的态度而“忧愁”──心灵受创伤甚至跌倒,才合乎爱心的原则。

B 保罗所“确知深信”的(14:14-16)

14使徒在劝勉信徒之后,表示了他自己对食物的态度。他十分有把握地“确知深信”,凡神所造的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其所以不洁净,是那些吃的人疑惑他所吃的才不洁净。不是食物本身有污秽人的效果,乃是人的良心不安与疑惑,若存这样的态度吃,就变成不洁净。

15虽然,食物本身并不能败坏人,但我们若因食物而使别人心灵受创伤,如说些批评的闲话等,以致绊跌那受批评的人,就违背了爱人的道理。爱心当然比食物更重要;所以我们应当按爱心的原则,叫人灵性受益,而不该随意说话,叫别人受亏损。

16能有信心而知道百物都可吃虽然是“善”的,但我们这种“善”──因真理的知识而有的自由──不要让人误解而不得造就,所以这几节经文的总意与林前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的意思相同。

C 神的国所注重的是属灵品德(14:17-19)

17神的国不在乎吃喝,乃在乎属灵品德之建立。吃喝一类的事,只关乎身体的事,在属灵的价值上是轻微的,与道德灵性无关;但若因吃喝而引起彼此毁谤,使灵性道德受亏损,就是因小失大了。

神的国所在乎的是“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也就是说,那些关乎灵性德行与圣灵所指引的事,才是在神的国中被看为有重大价值的事。

所谓“圣灵中的喜乐”是指因从圣灵的教导得着真理的亮光,或因圣灵的帮助在工作上有成就……等类的事而有的喜乐。这种喜乐,远胜于吃喝之使身体有享受。

18“这几样”就是上文所提的那几样。就像:不绊跌弟兄、用爱心待人、追求公义和平、顺从圣灵等。在这些事上,用一种服事基督的态度去行,就可以得着神和人的喜悦了。

19和睦是要追求的。那意思是要付代价去得着的。要体谅别人,甘愿吃亏,又要肯牺牲一些自己的利益,心平气静地去了解与自己作对的人……。但这所注重的“追求和睦”,是偏重于对那些因食物问题之见解不同,而引起争论甚至不和睦的人说的。“和睦”比这些食物问题更重要得多。可见本章保罗一直未离开第1节所提“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的题目。

D 凡叫人跌倒的事一概不作(14:20-21)

20神的工程,指神的教会。教会中信徒灵命之长进、各种圣工之推展,都是神的工程。若因食物问题而引起争论,甚至彼此不同心,失去和睦与喜乐,阻碍了神的教会之长进,这就是毁坏了神的工程。

“凡物固然洁净”这是指那些信百物都可吃的人说的。虽然在他是洁净而可吃的,但若吃了之后会叫那认为不可吃的人心中愤怒不已,使他们跌倒,那“就是他的罪了”。虽然所吃的食物并不会使他污秽,但他因食物而绊倒了人,那就是他犯的罪了。

20这一节是对于食物问题所得的结论。不论可吃与不可吃,可行或不可行,若会使人绊跌,就一概不作。我们作甚么或不作甚么,并非只因它是否可作而已,更要考虑到它是否会绊跌人。

E 凡不出于信心的就是罪(14:22-23)

22按上文而论,在这里所说“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是指在食物方面的信心。你若认为“百物都可吃”,就当持定自己所信的,不必因别人的议论而摇动。虽然为着不叫人跌倒而不吃;却不是为了免得被人议论,而根本放弃自己所已经清楚的亮光,改变那本来是对的看法;既然自己已经“确知深信”是可行的,就无须因人的异议而自责了。确知了一项真理之后,就当持定所确知的,这才是有福的。

本节与腓3:16“然而我们到了甚么地步,就当照着甚么地步行”的意思很接近。

23似乎当时有些人本已像保罗那样“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但后来却因别人猛烈的攻击而起了疑心。所以保罗提醒他们说:“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参上文第5节),应该在神面前守着,千万不要存着疑心而吃,那就反而有罪了。既然是经过祷告才吃的,为什么不信神所洁净的就必洁净呢?为什么不信“感谢着领受”的,就是神所悦纳的呢?

总结:

全章所论,虽然属食物或守日之问题,但其中的原则,可以应用在一切生活上,原则就是:“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信徒应当在一切生活上,信靠神而行事为人。什么时候我们不能信靠神,就是良心有亏的时候。行事若有了私心和罪的成分,自然就没有信心信靠神;所以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问题讨论

本章可提供信徒什么行事的原则?保罗为什么说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为什么不要论断人?为什么保罗用守日的问题作为吃肉问题的例解?根据本章,分点列出保罗对食物与守日问题的态度。基督台前的审判是什么审判?为什么说“凡不出于信心的就是罪”?仔细研究本章之后,你对关乎食物与守日这一类的问题采取什么态度?――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