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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導讀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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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導讀》 |
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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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背景导论 |
第二章 四福音 |
第三章 历史书 |
第四章 保罗书信 |
第五章 普通书信 |
第六章 启示录 |
背景导论
引言
新约圣经是由神的灵感动他的使徒们所写成的,后来经 过初期教会阶段性之搜集及公认,成为今日的新约圣经。 主在地上的时候,已有“圣经”的存在,名为“摩西与先 知书”或“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诗篇”。这《圣经》之 上册,称为“旧约”。旧约以一套律法的义为标准,启示了神 的圣洁,是律法之约、行为之约,人须严格地遵行这标准并持 守。 新约的内容,则以全然公义的神子耶稣来启示神自己。 而圣子赐福凡接受这启示的人,使他得称为义,成为神的儿女 (约1:12),是信心之约、恩典之约、应许之约(来8:6~13)。
A.新旧约之关系
新约是圣经的后半部,与旧约的主题遥遥相应,彼此一贯, 同是彰显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旧约隐藏基督,新约显露基 督;旧约应许基督,新约应验基督;旧约期待基督,新约释明 基督;旧约是新约的影儿,新约是旧约的实体。新约和旧约 的关系,有四个显著的特征:
1.承受旧约 旧约的神学思想在新约内复现。 2.延伸旧约 旧约所期待的,在新约里有更丰富的启示。 3.补充旧约 旧约模糊不清的真理,在新约内有清楚的解释、补充及加 深。 4. 协调旧约 旧约有甚多的宣告与强调,旧新两约的真理可以协调起来。
B.新约的范畴
新约的范畴可以分为四重点:
1. 耶稣基督
耶稣的身分、工作、使命、成就及再来。
2. 敬虔的团体
在新约时代,神的教会是为新的敬虔团体,这团体称为基督 的新妇、基督的身体,这团体是将神的使命完成。这团体的 组成分子为信徒,新约中对信徒之生命、生活亦有完整之教 导。
3. 圣灵的工作
新约时代可谓是圣灵时代,圣灵内住信徒心中,感动、督导、 责备信徒,使信徒行在神的旨意中。
4. 末世的计划 有关末世的计划,在新约里更达到最后的启示。
两约间之历史
旧新约间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主前四百年至主前四年),此时 期称为“静默时期”,因为没有先知出现,也没有神的启示。但在 政治上,这是段最不静默的时代,兹将这段极复杂、两约间的历史 简述如下:
两约之间 | ||
旧约 | 新约 | |
玛拉基时代结束 | 耶稣降生 | |
(400 B.C.) | (4 B.C.) |
A.犹大国与国际政治史
1. 波斯时期(539~331B.C.)
(1) 主前539至331年,波斯统治巴勒斯坦。主前536年波斯王古列允许犹大人归回。
(2) 旧约时代在主前400年左右结束(先知玛拉基时代)。
(3) 犹大人在被掳归回后,不再有自己的君王体制,大祭司成为政治及宗教首领;且在被掳归回后,不再照定例按立亚伦家族后裔为大祭司了。 (犹大人在希腊时期以后称犹太人。)
2.希腊时期(332~322B.C.)
(1) 主前332年波斯被希腊所灭。
(2) 亚历山大帝席卷了欧、亚、非三洲,建立大帝国,且到处建立希腊商业与文化中心。一次,他领军围攻耶路 撒冷,大祭司耶杜亚以“但以理书”相迎,并向他指 出,但以理书八章的公山羊就是预言亚历山大帝,故其一生 善待犹太人(亚历山大帝20岁为王,33岁就病死巴 比伦)。
(3) 亚历山大帝死后,经过30多年混战,版图遭手下四将军瓜分:
① 卡山德(CASSANDER):统治马其顿、希腊(西方)。
② 莱西麦克斯(LYSIMACHUS):统治土耳其、小亚细亚(东方)。
③ 多利买(PTOLEMY):统治埃及(南方)。
④ 西流古(SELEUCUS):统治叙利亚(北方)。
3. 多利买王朝(323~198 B.C.) (1) 主前323年多利买(PTOLEMY)统治埃及并巴勒斯坦,他善待犹太人。 (2) 主前250年多利买二世,曾聘学者至埃及把旧约圣经由希伯来文译成希腊文,是为《七十士译本》。 (3) 但因多(埃及)与西流古(叙利亚)(亦为但11:5~6所称之 “南方王”与“北方王”)经常发生军事冲突,而巴勒斯坦夹在中间为战场,因此以色列民叫苦连天,直至主前198年巴勒斯坦终被北方西流古并入。
4. 西流古王朝(198~167 B.C.)
(1) 主前198年巴勒斯坦落入西流古王朝(SELEUCUS)安提奥古三世手中,犹大人开始遭难。 (2) 安提奥古四世(ANTIOCHUS Ⅳ EPIPHANES)逼迫犹太人。主前172年,安提奥古四世在耶路撒冷,残杀犹太人约10万之多,又不准犹太人守安息日、行洁净礼及守摩西的律法。主前168年12月,在祭坛献不洁之物——猪,污秽圣殿,并毁坏内坛,以希腊神像丢斯代之,应验了但以理书8章14节、9章27节之预言,他 是末日敌基督的影子。
5. 马加比王朝(167--63 B.C.)
(1) 主前167年耶路撒冷西面小村落“莫丁”之老祭司名马提亚,因反对西流古官员在村内建造希腊偶 像,并强迫全村人下拜,率领五子与志同道合之人, 展开长达百年之革命,史称为马加比革命。
(2) 烛光节(主前165年12月25日):纪念马提亚之三子犹大(又称为马加比MACCABEE,意为“执铁槌者”)收 回耶路撒冷,并洁净圣殿、重修圣殿。
(3) 哈斯摩王朝:主前143年马提亚之次子西门,争取全面之自由,犹太人得以成为独立的国家。
(4) 此后因内部争权斗争,互相排挤及内战多年,所以 没有什么光荣的历史和英勇之事迹可记载。
6. 罗马时代
(1) 罗马建国於主前753年:起初仅为一些小部落联合组 成,由一个君王统治。经过五百多年不断地争战,在 主前一世纪,终於吞并马其顿、小亚细亚、叙利亚等,使 之成为其省分。
(2) 主前63年:罗马大将军庞培攻占耶路撒冷,犹太人 死伤数十万,被并入叙利亚省(犹太人再次丧失独立自主 权)。
(3) 主前60年:罗马朱理安与其养子屋大维,及同僚安东尼可组织“三头组政”,而自己为“三头之头”,称 号“该撒”(意“皇帝”),独揽大权,但在主前44年被刺。国内经过多年内战,主前30年,该撒奥古士督(名屋大维) 击败其他政敌后,成为罗马第一个皇帝,独揽军事、行政、 立法、财政、司法、外交等六大权于一身,在罗马史上为一杰出之皇帝(执政由27B.C.~A.D.14)。基督生在他 执政之时(路2:1)。
(4) 主后66年:犹太与罗马人爆发战争,三年半后在主 后70年罗将军提多攻陷耶路撒冷,烧毁城及圣殿,犹 太人约110万人死亡,10万人被俘。 主后132年至135 年爆发第二次“犹太战争”,三年半血战,犹太 人死58万人,伤亡及被掳不计其数。此后罗马皇帝 不准犹太人住耶路撒冷,甚至不准接近,改犹太地为 “叙利亚巴勒斯丁”,犹太人成为无国之民,直至主 后1948年复国。
(5) 罗马时期中希律家族之统治:
① 安提帕特(ANTIPATER):为以土买人(希伯来文称 以东人),在主前40年被封为犹大省长,掌犹太最 高权,此人为人甚为奸狯。
② 大希律(HEROD THE GREAT):安提帕特之子, 主前37年因帮助屋大维,被封为犹太王,统治时间 为主前37年至主前四年,在统治犹太末期,主耶稣降 生。早年在罗马受教育,先帮助该撒,后又计助安东 尼,使安东尼赢得整个亚洲,将之归入版图。后因帮 助屋大维,于主前37年被册封为犹太王,粉碎一切异 己的势力,大权独揽。大希律治才非凡,善于修葺建 造皇宫戏院,并于主前20年重修圣殿,以讨好犹太 人。后为巩固权位,施行暴虐击杀,手段狠毒,导致民 不聊生。尤恨犹太人背后辱他为“非生下来是王 的王”。疑心甚重,常怕人陷害他,连岳母、发髻马 利安及三名亲生子亦遭他杀害。传说该撒奥古士 督曾讥诮他:当希律之“猪”(HUIB)比当他的“儿 子”(HUIOS)更安全。
③ 大希律死后国土由三个儿子分领:
a. 亚基老(ARCHELAUS):南部诸省之王,统管犹太、撒 玛利亚、以东地, 为王十年(4B.C.~A.D.6,参太2: 22)。因统治暴虐,受犹太人反对,后被奥古土督革 职,放逐至法兰西。犹太改为省,由罗马巡抚执政。
b. 希律安提帕(HEROD ANTPAS):加利利和比利亚之 分封王凡43年(4.B.C.~A,D.39,参路3:1),曾娶同父 异母兄弟腓力之妻希罗底,杀施洗约翰(太14:1~ 12),又审问过耶稣(路23:7~12)。主耶稣的工作大 都在他国境之加利利进行。他在主后39年被罗马革 职,放逐至高卢。
c. 腓力(HEROD PHILIP I):管辖约但河东北部底加波 利、以土利亚、特拉可尼(参路3:1),为王38年 (4B.C.~A.D.34),有道之君,行公义、得人心。死后国 土与叙利亚省合并,由罗马总督管理。
d. 另圣经中有:
(i) 希律亚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大希律之孙,罗马皇帝革老丢将罗马总督所辖之犹太省及 撒玛利亚赐给他,作王三年(A.D.41~44)。他为 讨犹太人欢心,逼迫初代教会,并杀雅各、囚彼得,因自 大僭夺神的荣耀而被虫咬死(参徒12章)。
(ii) 希律亚基帕二世(HEROD AGRIPPA Ⅱ):希律亚 基帕一世之子,主后50年管辖腓力之领地(约但河外),后国土增大.保罗曾在他面前分诉(徒25:13~ 26:32)。主后66年犹太人革命爆发,他站在 罗马人那边,后迁至罗马,主后100年去世。
波斯 | 希腊 | 多利买 | 西流古 | 马加比 | 罗马 | 大希律 | |
539 | 332 | 323 | 198 | 167 | 63 | 37 | (B.C.) |
B.宗教背景
1.外邦人
(1) 罗马古宗教,为自然崇拜与精灵信仰,又将希腊、波 斯宗教之众神并入,成为多神教,此时期人民迷信、 邪术盛行。有人说:“要拜的鬼神比人更多,寻找 偶像比找人更容易。”
①使徒行传17章16~31节:保罗在雅典见满城都是偶像。
②使徒行传19章23~24节:在以弗所,有一个亚 底米神庙。
③使徒行传14章8~18节:保罗在路司得医好一 个瘸腿的人,众人要向保罗和巴拿巴献花圈祭, 并称巴拿巴为丢斯,称保罗为希耳米(丢斯和希 耳米都是希腊的神祗)。
(2) 罗马皇帝也成为崇拜对象,主后60至300年,罗马政 府多次逼迫基督教,乃因基督徒不信奉他们的神, 不向皇帝像下拜。
(3) 罗马社会道德日趋堕落,放纵肉体,人的生命价值低贱, 滥杀、离婚、弃婴、迷信、诡计流行,道德家、哲学家 不能带给人属灵之力量,反带给人悲观与消沉。
2.犹太人 在那两约冗长的年日中,犹太人在宗教方面亦有极大之 变动。因着政治环境之变迁,他们的宗教生活也大受影响, 兹简述如下:
(1) 圣言集成之出现
① 旧约之完成
玛拉基时代(400B.C.左右)旧约经卷渐搜集完成, 使当时的敬虔者有圣言正典为信仰之依归。
② 旧约之翻译
在多利买王朝统治巴勒斯坦时,多利买二世非 拉铁非(PTOLEMYⅡ285~247B.C.)邀请耶路 撒冷大祭司选派七十二位专家前往埃及,历长 久年日,约在主前250年,终于将希伯来文之旧约 圣经翻译成希腊文圣经,简称七十土译本(以 LXX为记号),以供应当时世界之需要,影响很大, 并为基督教之传扬预先铺了道路。
③ 旧约外经之出现
犹太人在国内政治极混乱与受外敌之管辖下,对旧 约中所应许弥赛亚来临之盼望越发提高,故此他们 在这段时期,藉着文字书写此热烈期待之心情,于是 有“次经”及“伪经”二类文献出现:
a.“次经”之出现(写作时间约在200B,C.~A.D.100)
“次经”(APOCRYPHA)原意“隐藏书”,又称“旁 经”。这些著作皆是此时期关心国家的人,为着激励、鼓舞、安慰百姓等目的而书写完成的。 这些作者多假藉以色列英雄或先知之名,藉此劝 勉百姓以坚定的心志保卫国土,尽忠报国,维持 真神之崇拜,保守律法之美德,远离恶事及期望 弥赛亚之来临等。虽然次经甚有历史与灵训之 价值,然而因缺少启示的权柄,真实性值得怀疑。 有几册假托古人之名而写作,且错误百出,终不 受正统信仰承认。但对提供旧约及新约间之珍 贵史料,及反映犹太人当时之神学思想观念大有 帮助。旧约的次经,有:马加比一书、二书、所 罗门智训、多比传、犹滴传、巴录书三圣童之 歌等十四册。基督教派对“次经”的看法有异, 其中天主教认为“次经”有灵感,是正典,与圣经 同等。圣公会与路德会则认为“次经”有灵感, 但不是正典,不列入圣经。而改革宗的看法是“次 经”无灵感,不是 正典,不列入圣经。
b.“伪经”的出现
“伪经”(PSEUDEPIGRAPHA原意“伪名书”) 亦为两约之间直至主后第一世纪之文献。这些 书大部份高举律法及充满预言,藉此唤醒人对弥 赛亚来临有更深的盼望。作者用以色列过去伟 人之名,称内记之异象是他们所见,但内中多有 怪诞无稽之幻想。旧约伪经有:亚当传、以诺 书、十二祖遗训、禧年书、摩西被提记、以赛 亚升天记、亚伯拉罕启示书等二十二卷。基督 教派对伪经的看法有异。天主教及东正教认为 “伪经”一半有灵感,是圣经的辅读,故称“旁 经”。改革宗则视之全无灵感,不是正典。 基督教改革宗把“伪经”称为“伪经”;而天主教以“次经”称为“圣经”,“伪经”称为“旁 经”。综观“次经”、“伪经”与“圣经”之 内容,可说圣经是“神的话”,次经是“人 的话”,伪经是“神话”。
④ 犹太法典之出现
a.“他勒目”(TALMUD)
当以色列还在巴比伦被掳之地时,他们早已注重 经典之保存,且在经典之钻研及解释方面,有美 好之文稿,他们把这些文献称为“他勒目” (TALMUD,意“教训”)。在巴比伦留存下来的, 称为“巴比伦他勒目”。以色列人归回耶路撒冷 后,文士以斯拉把重要的经典带回去,在耶路撒 冷继续讲经典之精义,这些讲稿及其他文士的释 述,便为后人搜集成为“巴勒斯坦他勒目”。“他 勒目”为犹太人各种口传律法及旧约注释的总集合 体,即由古人之遗传,加上拉比对律法之注释, 笔记而成的,成为犹太人信仰之规范,及犹太人 会堂之教科书。“他勒目”分二部:
(i)“米施拿”(MISHNA)意“复述”,口传律法, 是旧约与律法之注释。
(ii)“革玛拉”(GEMARA)“补充”之意,对口传律 法之解释,是注释补充材料。
b.“米得拉斯”(MIDRASH)
“米得拉斯”(意“解释”)乃是犹太人对旧约之注释, 为格言、谚语、比喻、民间、传说、讲道等。“米 得拉斯”又分二部:
(i)“哈拉加”(HALAKA),注重伦理方面之教训。
(ii)“哈加大”(HAGADA),乃犹太历史、传说、灵修 或讲道著作之集锦。
c.“他尔根”(TARGUM)
意“解释”,或翻译,为旧约亚兰文口译本。在 归回时代,特别在两约之间,犹太人对自己的语 文希伯来文逐渐淡忘。当他们在会堂诵读律法或 先知书时,讲员加上“意译”,使听众易明。这 “意译”多采用当时盛行的亚兰文,甚至在有些 手抄的希伯来文圣经作为边注。这些法典都成为 两约之间及主耶稣在地上时,犹太人生活及信仰 之中心。
(2)宗教集团之出现
以色列人被掳后,有少数遗民在被掳后七十年,归回 祖国,重建圣殿,恢复祭祀,使用亚兰文及希伯来文。当 时犹太社会中,分贵族阶级及平民大众。贵族阶级以祭 司、拉比、公会会员等宗教团体领袖为主;平民大众则 占人口的大部份,多为穷苦的农、渔、工、商等人。 除在巴勒斯坦地外,仍有多数之犹太人自巴比伦散居 远至罗马列邦,在各地成家立业。因希腊文为当时世 界通行的语文,故多使用希腊文。
①当时犹太地的宗教集团
a.大公会之组成(GREAT SANHEDRIN)
当犹太人在巴比伦为奴时,祭司制度全废,他们深觉自己 的宗教文化将快速沉沦。为着保持民族主义之觉醒、宗教 化之传统,在被掳归回后,文士以斯拉组成一大公会,目 的在编纂圣言,释译圣言,安排各类圣日之崇拜。传称以 斯拉、哈该、撒迦利亚、玛拉基均为此大公会之议员。此 大公会在编辑旧约正典上有极大的贡献。在新约时代,大公 会由祭司、长老、文士组成,其中有法利赛人、撒都该人,由罗马人任命大祭司为议会议长。此大公会除无权 判处死刑,其势力及权力之强大,广涉到宗教、法律、 政治、税收、民事、刑事、司法等方面。
b.会堂之创始(SYNAGOGUE)
SYNAGOGUE原文为“聚在一起”之意。在异乡沦落时, 犹太人失去原由圣殿所带来的信仰之维系,他们便创建 会堂,藉此研读律法,教育宗教信仰,使信徒聚会、劝 勉及敬拜,因此便成为当时之“圣经学院”。归回后, 此会堂制度也带回,在各处林立。主耶稣、彼得、 保罗及其他使徒都曾借用成为传福音的基地。在新约 时期,它们更成为犹太人之福利机关、平民学府。
c.法利赛教派(PHARISEES)
“法利赛人”开始于犹太人被西流古王朝统治时,国内的 亲希腊与反希腊分子常互相倾轧。反希腊派强调原有之 宗教文化,严守摩西律法,他们被称为“敬虔者”,此 乃法利赛人之前身。及后国内一些亲罗马分子与这些“敬 虔者”相互争斗,“敬虔者”便宣称他们要“分别出来”, 不参与政治上的争辩,专心研究律法,接受摩西律法及 一切的传统,是为法利赛教派(“分别出来者”或“分离 者”之意)。他们反对外国之思想,遵行神的话。这些洁 身自守者,深得一般信神者的拥戴,以后人数增加,势 力更强大。但在新约时期,他们因自命不凡,结果沦为 “假冒为善”,失去应有之态度及原有之宗旨。他们本质 上原是谨守律法之“一神信仰者”,但实际上只得一个 宗教外壳。
d.撒都该人(SADDUCEES)
当犹太人受西流古王朝统治时,国内亲希腊之分子 (即是撒都该派的前身,多是贵族及中上阶级人士), 自称为“前进派”或“自由派”,后在罗马统治时则 亲罗马政权。他们人数虽少,但有政治上之势力。他 们多为祭司阶级和犹太贵族,贫民不可加入。对各种 教义他们喜欢新派,崇理智,反对超自然主义,否认 天使、鬼魂之存在,否认复活,无来生,只接受摩西五 经是神的话语,并否认口传律法。他们多注重物质的享受, 故生活不及法利赛人严谨。
e. 文士党(SCRIBES)
“文士”原是以色列之史官、书记、缮写员及圣言的诠 释者。他们之职务有三:
(i)抄誊缮写圣言。
(ii)解释圣言与民生之关系。
(iii)注释圣言。
因此他们是当代的释经家、律法的权威(名“律法师”), 地位超越法利赛与撒都该两教派。文士乃犹太传统之作 者常咬文嚼字,强解、私解圣经,又以传统超越圣经 之地位(参太15:6)。在新约时代常遭耶稣谴责,因 他们以传统代替神的话;又与法利赛人及祭司勾结陷 害耶稣(太16:21)迫害使徒。
f. 奋锐党(ZEALOTS)
反对罗马政府,不服其管理方法,他们是犹太教中的 “狂热派人士”(ZEALOUS),常藉着暗杀行刺之手段, 进行其“光复祖国”之大计。他们也称为“匕首党” (因常藏匕首在身),宣称除神是王之外,别无他人是王。 在信仰上,他们笃守摩西律法,热切等待弥赛亚国度降 临。在主的十二门徒中,西门为奋锐党徒(太10:4)。
g. 希律党(HERODIANS)
当希律王朝开始在巴勒斯坦秉政时,犹太人中凡奉承 希律王朝者称为“希律党徒”,是希律王朝之“御用 党”,宣称“希律国度”即弥赛亚国度。在新约时代, 当主耶稣传“弥赛亚国度”时,他们便群起攻击,联 合法利赛党共同谋害主耶稣(可3:6;太22:16)。
h. 爱辛尼教派(ESSENFS)
“爱辛尼人”(字意“圣洁”)原是一种修道的隐士,他们 为逃避战乱,带着圣经古册,扶老携幼潜居山中,成 为修道者。爱辛尼人多隐居在死海西北与西南部一带 之山洞中,他们生活纪律极为严明,讲求圣洁之条例, 自耕自食,与世无争,对摩西的律法遵守严谨。
i. 税吏(PUBLICANS)
税吏乃替罗马政府征收税项的“公务人员”。罗马政府 把帝国内之土地划分成不同的省分,每省交由“巡抚” 统管。这些“巡抚”从本国或被管地中,聘请专门征收 税务的人员,他们一方面替得胜国服务,一方面私自聚 敛公款,故多为犹太人所憎恨。
② 当时犹大地之宗教崇拜,可按几方面来解释:
a. 律法(TORAH,教训、顺服之意):
犹太人自被掳归回后,对律法之履行极为严谨,“守 律法”成为犹太教之代名词,对律法之持守,成为 得救之惟一门路。至新约时代,严守律法成为日常生活 的一部份,成为令人厌烦之传统。犹太人甚至将摩西 五经的律法与训诲区分为六百一十三条,其中应做及 履行的诫命有二百四十八条,不应做或禁止的有三百 六十五条。主耶稣对那些注重外表之虚假行为加以指 责,并近一步说明,一切行为道德之根本在乎内心爱 神、爱人(太22:37~40)。
b. 圣殿
为犹太人及耶路撒冷宗教生活敬拜之中心。在历史中 共有三次建造圣殿:
(i)所罗门的圣殿,建于主前960年,400年后于主前586 年被巴比伦焚毁。
(ii)所罗巴伯的圣殿,被掳归回后于主前516年建成。
(iii)希律的圣殿,由大希律开始将所罗巴伯圣殿加以扩建, 主前20年动工,经过46年至主后26年完工,后加以 美化至主后64年完工,但在主后70年为罗马军队焚毁。 在新约时代,圣殿之崇拜,由大祭司、祭司等人负责, 并由祭司分二十四班,每日轮流担任。主耶稣和门徒 曾在圣殿院内教训、传道、医治人。
c.祭司及大祭司祭司在旧约中本来职责有三:
(i)传达神的旨意。
(ii)教诲民众。
(iii)献祭。
后来祭司遗忘前二项责任,专以献祭为主。 祭司职分本是利未人世袭,而大祭司职分则为亚伦家 世袭(出28:1)。但在被掳归回后,犹太人不再照定例 立亚伦家族后裔为大祭司承接圣职。且自尼希米时代至 新约时代,因君王体制和先知在犹太社会中消 失,大祭司变为政治领袖及宗教领袖,成为野心家争取的对象。新约时代,大祭司为宗教大公会 会议之议长,收入极丰,地位显赫,人可用不法 手段获取职位。且祭司亦不限利未人也可担任, 人民对他们毫无好感,他们多为撒都该人所把 持。耶稣时代,亚那一家,他自己及五个儿子、 女婿该亚法都被立为大祭司,他们定了耶稣的罪 (太26:57~65),又结合文士、祭司及守殿官逼 迫使徒们(徒4:6)。
d.犹太人的节期
节 期 | 犹 太 历 | 为 期 | 历 史 意 义 | 参 考 经 文 |
逾 越 节 | 正月十四日 | 一天 | 记念自埃及蒙救赎 | 出 12:1~20 利 2 3:4~8 |
五 旬 节 (或七 七 节 ) | 初熟节后 第五〇 天 | 一 天 | 庆祝五谷丰收(是感恩 的节期) | 利2 3:15~21 申 16:9~12 |
吹 角 节 | 七月一日 | 一 天 | 招聚百姓为罪日准备 | 利 23:23~25 |
赎 罪 日 | 七月十日 | 一 天 | 为国家的罪献祭 | 利16:29~34 利 23:26~32 |
住 棚 节 | 七月十日至 二十二日 | 七 天 | 记念全年丰收之感恩 | 利23:33~44 尼8:13~18 |
修 殿 节 (或 烛 光 节) | 九月 二十五日 | 一 天 | 记念马加比夺回圣殿、 洁净圣殿 | 约10:22 |
普 珥 节 | 十二月十四 至十五日 | 二 天 | 记念哈曼歼灭犹太人的 计谋失败 | 斯9:26~32 |
三、耶稣基督降临之预备
历史的演变均在神的掌握中,两约间所有惊天动地的
变动都为了迎接主耶稣之降临,可见神是有计划的神,当一切
迎接主诞生之“布景”安排妥善后,在“时候满足”时,神
的爱子便降生人间(参加4:4)。兹从三方面简述:
A.政治方面的预备
1. 积极方面
两约间的政治变动相当大且急。当罗马成为当世大 国后,其军事与政治之组织非常成功,到处驻扎军 队,保护人民生活,维持治安,又开辟通道,使旅 行交通无阻。当时治安之良好,史称为“罗马太平”时 代(PAXROMANA)。这种社会环境下使福音传播更为快 速;况且罗马之法律(LEXROMANA)举世著名,给人民多 方面的保障,并特准犹太人的宗教自由。
2. 消极方面
但是罗马以残忍手段待人,奴隶市场的盛行使人觉 得人不是人,而是货物。且政治上因多年内战相争, 人心不安;加上道德水准堕落,放纵肉体,人的生 命价值变得很低。经济方面,重税、贫穷及对多数 人无止境的夺取,更令人心痛苦不堪。
B.文化方面的预备
1. 积极方面
希腊“土语”(KOINE)成为通用之语言,便利于福音之广传。
2. 消极方面
在文明中人找不到“真理”。希腊哲学一则太重理性之辩 论,另一方面过于主张尽情享乐或禁欲。其哲理多趋空虚 玄渺,忽略人心灵真正之需要,人找不到真正的生命意义, 特别是贫苦之百姓。
C.宗教方面的预备
1.积极方面
宗教方面,犹太人经过各样患难,但他们持守一神之信仰。 各地均有会堂为其宗教教育之学校。人心均渴慕弥赛亚早 日来临,带领他们粉碎罗马之辖制,建立自己的国度。
2.消极方面
在宗教中,人找不着“生命”,各国宗教崇拜的是“未 识之神”(徒17:23),希腊罗马诸神非死即垂危。犹太 人本身的宗教信仰也只有外表的仪式,无生命的实际, 失去了活力。故此,当时无任何宗教可以解决人生问题。 而在最黑暗的时候,正是黎明之前奏,因那“公义的日 头”(玛4:2)快要出现。主耶稣是“世界真光”,他就 是“道路、真理、生命”。
总括说来,积极方面,罗马预备了传福音的平安大路,希 腊预备了共通的语言,犹太人则预备了人心。
新约正典之形成
历代基督徒都相信圣经正典是神的话,有最高的权威,是信 仰与生活之准则。“正典”是度量的竿或杖,亦即“标准”,一 切 真理准绳。至于新约正典之形成,与搜集之过程,兹分述如下:
A.新约正典之形成
1.福音书与使徒行传之集成
主自己没有写作,他所传的信息称为“福音”,因此 他的言行录被称为“福音书”。福音书形成的原因, 是初期门徒从耶稣使徒口中得知基督言行,但后亦渐 觉有笔之于书的需要。
(1) 使徒终会去世,去世后应有使徒公认之权威书籍, 才能称为神的话。十二使徒中雅各殉道(徒12:2), 更促使了记录主生平之迫切。
(2) 基督教发展甚速,在各地新成立的教会中,必须 把主的言行传给他们知道。
(3) 教会日受逼迫,主的言行越见宝贵,也越可能失传, 故有关主之言行,存记下来是刻不容缓的一件事。
(4) 当时异端日渐猖狂,有关辨明主乃神人二性之著作是 当前急务,故此福音书之写成是为应付当时的需要。 使徒行传则是记载当时教会发展之情形,也提供 了信徒明白当时书写福音书及书信之重要资料。
2.保罗书信之形成
保罗书信是为了应付当时某教会特别之需要书写成的, 起初这些书信都是写给一个或一地区之教会,后来有 些教会将这些书信辗转抄录,互相传诵阅读。当使徒保 罗著作出现时,就被列入经典中(彼后3:15~16),保罗也在他的 书信中亲自指明他的教训乃是神所默示的(林前2:7~14,14:37; 帖前2:13),是有神权威之话语(林前15:3~4;加1:11~12; 帖前2:9、13)。保罗也在提前5:18引用太10:10; 路10:7,说“经上记着说”,证实了使徒著作之权威 与旧约相同。
3. 普通书信之形成
普通书信也是为应付某一特别之需要而书写成的,其中有 关教会方面,也有关信仰、生活方面。除希伯来书作者不 详外,其他均出自使徒之手。
4. 启示录之形成
启示录为约翰之手笔,他著书乃是神所启示的(启1:2),在 当时教会大受迫害环境下著述成书,其内容之重要性及迫切 性为当时教会备受欢迎。
B.新约正典之权威性
犹太人对神话语的认识,对正典的观点,是其信仰之基础,也 是每个敬虔犹太人从小就认知的。犹太人对正典的观念,乃是 根据三个重要观点:
1.相信独一真神的存在。
2.神启示其本性,透过讲话及其他方法向人说明,尤其是透 过他所选召的人,作他心意的出口。
3.神将权柄委托给这些人,为“委托”(DELEGATED)之权柄。 神的仆人们把这些话语记载下来,其中有“内蕴”(INHER- ENT)的力量。其“内容”之价值及具统一性被“公认”(ACCEPTED)接受,是为正典。新约时期,使徒有耶稣之授 权,是耶稣的代表,有受“委托”之权柄;新约之正典并加上“圣灵之内住”(HOLY SPIRIT INDWELLING),藉着“内 蕴”的力量,证明了本身的价值与统一性,由教会“认出”而承认 (ACCEPTED)。
主耶稣在地上时曾预言圣灵会引导进入一切的真理(约 14:25~26,16:13~15),耶稣升天以后的真理,如敌基 督出现、苦难、千禧年等,都是后来的真理,由圣灵教导、 显示、启示而来。
C.新约正典之接纳
新约正典二十七卷书,在主后前四个世纪并未全被东、西 方教会认识和接受,虽然某些书卷早就为人所知。在续使 徒时代,正典大部份已广泛地被教会领袖及教会应用,正 典早期之发展可分三阶段:
1. 初期教父时期
从第一世纪末及第二世纪初早期教父书信中,我们可以看 见早期教父们引用新约各卷之话语,可见新约各卷已搜 集完成。在此时期罗马之革利免(CLEMENT OF ROME 写信给“哥林多教会”(A.D.95),引用过马太福音、 罗马书、哥林多前后书、希伯来书、以弗所书、摩太前 书、彼得前书等书。此外坡旅甲、伊格那丢等均引用 新约各卷之话语,认为新约与旧约圣经皆有同等之权 威。
2. 中期教父时期
第二世纪至第三世纪,中期教父们如爱任纽,后期教父 奥利根、特土良等皆感到有确定正典权威之必要。
3. 后期教父时期
第三世纪至主后400年,新约各卷被接纳为正典,全部圣经被引用,且经数次教会大会之议决而公认:
(1) 尼西亚大会(COUNCIL OF NICEA A.D.325)为最早之大会, 以圣经为绝对标准,对付异端。
(2) 迦太基大会(COUNCIL OF CARTHAGE A.D.397) 由奥古斯丁主持,大会正式批准核定,完全接受二十七 卷今日所用的新约全书。此后,各教会与大会一致接纳 新约二十七卷与旧约并列,为神所默示的圣经,成了信 徒信的根基与生活之准则。正典地位之决定标准是默示, 非由任何人恣意判断之结果,也不是由任何一会议投票表 决的,它的产生乃各卷书在被人使用时,其内蕴的力量证明 了本身之价值与统一性,而证明了它之正典地位。教会 并未“决定”正典,只是“认出”及“承认”其为正典。
D.新约正典规定之标准
1. 使徒之权威:委托之权柄
当时教会倚重使徒有两主因:
(1) 使徒论基督时有更可靠的报告。
(2) 使徒特别有圣灵充满。
虽然新约中有数本不是使徒所写的(如马可福音、路加 福音、使徒行传),但教会认为这三本是彼得与保罗在旁 指引写成的。
2. 初期教会之公认:公认之权柄
此为第二标准,因此点与上点有相连关系。初期教会对使 徒之文墨特别尊重,他们在崇拜时必恭读使徒的话,如同 恭敬神的话,这是他们对顺服权威之原则。
3. 教义之纯正:内蕴之权柄
新约书籍被列入正典的最后标准,乃是书内之教义纯 正,特别在旧约亮光及使徒口传下,要显出毫无冲突、 矛盾或不道德之处。因在当时也有许多新约次经及伪经出 现,而这些书的教义与旧约及使徒的教训常不一致,故 不能被接受为正典。
故书卷之纳入正典可基于下述三个原则:
(1)“古”——有使徒之权威。
(2)“真”——被教会公认。
(3)“正”——信仰纯正。
新约圣经之各卷书具有内蕴及委托之权柄、圣灵之内住、 内容纯正,并公认之权柄。
E.新约的次经及伪经
比新约书卷稍晚,出现在第二世纪,为荒诞伪造的福音、使 徒行传及书信。例如“尼哥底母福音”、“多马福音”、“马 利亚过世”、“木匠约瑟的福音”等,共有五十本赝造的福 音书及许多使徒行传、书信、启示录等。其出现之原因如下:
1. 当时人想要更进一步知道耶稣生平和使徒们的生活(例如 主在他开始传道工作之前的事、幼年的事)。
2. 有异端倾向者,欲使异端思想混入教会,借用基督的权威, 倡导特别观念。新约伪经的特征:有很多神迹奇事,而 丢弃了圣经中神大能的作为,多为杜撰捏造,在观念和 精神上与圣经不一致;且其记录和巴勒斯坦的背景与传 道时期相违背,无合理基础。其内容多来自历史性杜撰 的小说,荒诞无稽,不重教训。这些教训后来成为罗马 天主教一些异端思想的源头。
新约之编排
新约有两个编排法。
按类别
1.历史性
(1) 福音书
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由四个不同角度来描绘耶稣的生平与事工。
(2) 历史书
使徒行传,记载耶稣结束地上生活后,各圣徒及教 会之事迹,尤以保罗宣教为主。
2.教义性
(1) 保罗书信
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 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 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九封,为保罗写“教会 的”书信,是基督徒信仰的基及伦理之实践, 指示信徒如何应付面临之危机。提摩太前书、 提摩太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为“个性”, 这四封信,作训导或劝勉同工之用,因收信者 皆领导教会的人。
(2) 其他书信
希伯来书、雅各书、彼得前书、彼得后书、约翰 一书、约翰二书、约翰三书、犹大书。
3.预言性
启示录,其目的在论及当前及未来之事。
按类别与属灵经历
1. 四福音(基督是教会的头)
(1) 马太福音:福音先传给犹太人。
(2) 马可福音:后传给罗马人。
(3) 路加福音:再传给希腊人。
(4) 约翰福音:以及全世界。
2. 历史(教会是基督的见证)
使徒行传:续四福音书。
3. 保罗书信(头与身体实际的联合)
(1) 罗马书:人因信福音称义。
(2) 哥林多前后书:受圣灵之洗成为身体。
(3) 加拉太书:靠圣灵行事。
(4) 以弗所书:过属天生活。
(5) 腓立比书:同心合意兴旺福音。
(6) 歌罗西书:专以天上的事为念。
(7) 帖撒罗尼迦前后书:仰望主的再来。
(8) 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建立教会,忠心守道。
(9) 腓利门书:以爱心对待弟兄。
4. 其他书信(实际的教义与伦理)
(1) 希伯来书:基督是新约之根基。
(2) 雅各书:有真行为之信心。
(3) 彼得前后书:真信心才能引入盼望。
(4) 约翰一、二、三书:因盼望而进入属灵的实际,彼此相爱。
(5) 犹大书:等候主再来。
5. 启示录(主必再来)
新约之作者除路加外,全是犹太人,一共为八人 (希伯来书作者如非保罗则为九人)。
新旧约之对照
旧约 | 新约 | |||||||
39卷 | 27卷 | |||||||
5 | 12 | 5 | 17 | 4 | 1 | 21 | 1 | |
摩西五经 |
历 史 书 |
诗 类 |
先 知 书 |
四 福 音 |
历 史 书 |
书 信 |
启 示 录 | |
作者 | 一 人 |
九 人 |
约 十 四 人 |
十 六 人 |
四 人 |
— 人 |
五 或 六 人 |
一 人 |
涵 盖 约 四 千 年 之 历 史 | 约 一 百 年 之 历 史 | |||||||
作 者 共 约 三 十 二 人 | 作 者 共 八 或 九 人 | |||||||
预 备 救 主 来 临 | 救主来临预 | 备 救 主 再 临 |
注:作者有重叠(如摩西写五经,亦是诗篇作者之一;约翰是福音书、书信、启示录的作者)。
新约综览
四福音与历史书综览
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使徒行传
作者 | 马太福音 | 马可福音 | 路加福音 | 约翰福音 | 使徒行传 |
马太 | 马可 | 路加 | 约翰 | 路加 | |
日期 | 45~50 | 65 | 58 | 85~90 | 62 |
地点 | 耶路撒冷 | 罗马 | 该撒利亚 | 以弗所 | 罗马 |
目的 | 证明耶稣为神之弥赛亚王 | 指出耶稣是神之仆人 | 描述耶稣是神之完人 | 引证耶稣是神之儿子 | 指出救恩转到外邦人身上 |
主旨 | 以色列
的王 |
以色列
的使命 |
以色列
的模样 |
以色列
的神 |
教会的
使命 |
钥节 | 21:43 | 10:45 | 19:10 | 20:31 | 28:28 |
钥意 | 王 | 仆 | 人 | 神 | 教会 |
保罗书信综览
书卷 | 罗马书 | 哥林多前书 | 哥林多后书 | 加拉太书 | 以弗所书 | 腓立比书 | 歌罗西书 |
---|---|---|---|---|---|---|---|
日期 | 57(春) | 56(春) | 56(秋) | 49(秋) | 61 | 62(春) | 61(秋) |
地点 | 哥林多 | 以弗所 | 腓立比 | 安提阿 | 罗马 | 罗马 | 罗马 |
目的 | 指出福
音为神 完备的 救恩, 是世人 之需要 |
以基督
爱的福 音矫正 及教导 教会各 类混乱 |
重建使
徒之权 柄与释 明传道 人之职 责 |
律法不
能叫人 称义, 因信才 称义, 得自由 |
指出教
会在神 计划中 之地位 与意义 |
鼓励信
徒在任 何境遇 中以基 督之福 音为喜 乐 |
指出基督
的福音乃 神的真知 识,非人 间的遗传、 世上的小 学 |
主旨 | 福音是
全地的 需要 |
福音在教会
问题上的应 用 |
传道的
职分 |
因信称义 | 教会为
基督的 身体 |
基督为
人生一切的 满足 |
福音为
真理的道 |
钥节 | 1:16 | 10:31 | 5:18 | 5:1 | 1:23 | 1:20 | 2:8 |
钥意 | 福音 | 合一 | 职事 | 自由 | 教会 | 喜乐 | 丰盛 |
书卷 | 帖撒罗尼迦前书 | 帖撒罗尼迦后书 | 提摩太前书 | 提摩太后书 | 提多书 | 腓利门书 |
---|---|---|---|---|---|---|
日期 | 51 | 51 | 63(秋) | 66(秋) | 63~64 | 61(秋) |
地点 | 哥林多 | 哥林多 | 腓立比 | 罗马 | 哥林多 | 罗马 |
持信人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推基古 | 西纳、 亚波罗 | 推基古 |
目的 | 指出主再
来之福音 为信徒最 大之安慰 |
矫正有关
主再来之 误解及藉 此安慰与 纠正信徒 之生活 |
嘱咐提摩
太为福音 的缘故忠 心事主,与 善管主之 教会 |
劝勉提摩太
为福音的缘 故竭力、尽忠 如作者般,成 为真正之仆人 |
劝告提多
在福音事 工上坚守, 等候有福 之盼望到临 |
请求腓利
门在主里 赦免及接 纳阿尼西母 |
主旨 | 主的再来 | 主的日子 | 谨守自己 与主的道 | 矢志传道 | 坚守真道 努力劝化 | 主内的赦免 |
钥节 | 5:8 | 2:2 | 4:16 | 4:2 | 1:9 | 1:17 |
钥意 | 被提 | 主的日子 | 嘱咐 | 传道 | 交托 | 赦免 |
普通书信及启示录综览
作者 | 希伯来书 | 雅各书 | 彼得前书 | 彼得后书 | 约翰一书 | 约翰二书 | 约翰三书 | 犹大书 | 启示录 |
不详 | 雅各 | 彼得 | 彼得 | 约翰 | 约翰 | 约翰 | 犹大 | 约翰 | |
日期 | 64~67 | 45~48
或 62~64 |
64(夏) | 66 | 80 | 80 | 80 | 67~68 | 96~98 |
地点 | 不详 | 耶路撒冷 | 罗马 | 罗马 | 以弗所 | 以弗所 | 以弗所 | 耶路撒冷 | 拔摩岛 |
目的 |
指出基 督远超 越犹太 教 |
在任何
境遇中 均要彰 显与行 为对称 之信心 |
以主之
榜样及 基督徒 之盼望 安慰及 坚固受 苦之信 徒 |
提醒信 徒在信 心与知 识上坚 固,务 斥 异 端,在 主恩中 长进 |
指出得
救的喜 乐在乎 确知得 救,保 持此喜 乐在乎 与神相 交,彰 显喜乐 在乎与 人相爱 |
劝戒勿
迎纳异 端者进 入 教 会,使 真理受 损,教 会受害 |
劝勉该
犹在接 待过路 传道人 之事奉 上继续 见证主 爱 |
警告信
徒假师 傅之谬 理,鼓 励信徒 竭力为 真道争 辩 |
指出神
之计划 终必胜 利 |
主旨 | 基督的
超 越 |
信心与
行为的 对称 |
为主
受苦 |
防备背
道的异端 |
相交
与相爱 |
彼此相
爱的鉴戒 |
接待的
服 侍 |
力辩真道 | 天国在
人 间 |
钥节 | 8:6 | 2:14 | 5:10 | 3:17~18 | 1:3~4 | 1:2~3 | 1:11 | 1:3~4 | 21:3 |
钥意 | 更美 | 信与行 | 受苦 | 长进 | 相交 | 真理的爱 | 接待 | 辩道 | 天国 |
新约书卷重要年代表
时期 | 日期 | 事件 | 新约记载 | 著书时间(A.D.) |
---|---|---|---|---|
发端时期
4B.C.~ A.D.33 |
B.C.4
A.D.30 A.D.33 |
耶稣降生
大希律之死
|
马太福音 路加福音 马可福音 约翰福音 |
|
扩展时间
A.D.33~ A.D.60
|
A.D.35
49 50 53 A.D.57 60 62 |
保罗蒙召
保罗囚于罗马 保罗被释放 |
|
雅各书(45~48)
马太福音(45-50) 加拉太书(49)
哥林多前后书(56) 罗马书(57) 路加福音(58) 歌罗西书、以弗所 书、腓立比书(61)、 腓利门书 使徒行传(62) 提摩太前书、提多 书(63) |
巩固时期
A.D.60 A.D.100
|
A.D.66
A.D.96 ~98 |
保罗第二次被
囚 耶城被毁
|
普通书信
启示录 |
彼得前书、希伯来
书(64) 马可福音(65) 提摩太后书、彼得 后书(66) 犹大书(67) 约翰一、二、三书 (80) 约翰福音(85) 启示录(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