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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的福音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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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的福音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福音的概要
第三章 福音與定罪
第四章 福音與稱義
第五章 福音與成聖
第六章 福音與以色列
第七章 福音與基督徒
第八章 跋論
附錄


序言

羅馬書接近尾聲,全書的主題——義人因信得生(1: 17)——經過數個角度的描繪闡釋(1:18~15:13),完 全透徹明朗。如今作者呼應序論(1:1~17)的內容,表達 個人對羅馬教會的心願。如序言般,保羅的跋言亦充實豐 滿,並將神學與實踐同時融合在一起。Vaughan & Corley  分 析:在序言中,保羅敘述三個主題:  福音在基督里啟示給 人(1:1~5);  向讀者問安(1:6~7);  作者意欲赴羅 馬去(1:8~15)。如今作者倒轉次序將此三主題再度申述:  
作者意欲赴羅馬(15:14~33);  向讀者問安(16:1~23);  
因福音發出奧秘而向神的頌讚(16:24~27)【注 1】。 

作者向教會的表白(15:14~29)

保羅要結束一篇「神學長簡」,這是一個感情澎湃的 時刻,此刻的心情是激動的,且充滿著緬懷與期待,那是 他第三次旅行布道回程途中的一個晚上,他面對耶路撒冷 (參路 9:51),對自己百姓的負擔日益加增,為了要在耶 路撒冷見證主道,雖預感前途艱險,亦捨命不顧(參徒 21: 1~15),像一首詩說,「遙望著各各他,就是淚水往內流, 也絕不退後」。 
James Stewart  說:「當晚保羅思前思後,將他歷年來 在主面前的領受,知識與經歷,靈命與事奉的結晶,借著 筆硯,向一個陌生的教會逐一表達。」【注 2】羅馬書是他 旅行布道時所寫的最後一本書信,這本「宣道書信」正代 表了保羅的宣道眼光,將福音帶到當時世界的中心。此心 願並非因遊覽觀光引至的興趣,而是有神的引導,使他成 為外邦信徒的使者,因此他便向教會表白他的使命。 
A.  著成本書的動機(15:14~16) 
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 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但我稍微放膽寫信給你 們,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使 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 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 
1.  提醒他們對屬靈恩賜的自覺(15  :14  ) 
作者運用純熟的技巧向羅馬教會表白,免得在 上文所表達的感情及給予的勸導未能被接受,於是 他先稱讚讀者在靈命上三方面的美德。保羅一面真 誠地恭維他們,一面誠意地提醒他們擁有的屬靈財 富,為要他們能得鼓勵。 
他稱他們為「我的弟兄們」(15:14上,中漏譯, 「我的」),他說他「深信」(pepeismai  ,參8:38) 讀者們:⑴滿有(mestoi,參1:29)良善(15:14  下);  
⑵「充滿」知識(15:14  下);⑶能彼此「勸戒」 (nouthetein,由「心思」與「放置」二字組成,帖前5: 14及林前4:14作「警戒」)。在此三方面讚賞羅馬 教會的信徒,原是一個提醒作用,藉此點醒他們對 自己屬靈恩賜的自覺,其目的乃使他們更容易接納 保羅【注3】。 
2.  提醒他們對保羅身分的認識(15  :15  ~16) 
保羅惟恐讀者誤會,故小心翼翼地再稱他們為 「弟兄們」(15:15上,中漏譯),告訴他們他寫此 信的另一目的,乃是要「提醒」(epanamimneskon, 由「在下」、「再」、「記起」三字組成)他們(中 譯「的記性」為補字)(15:15下)。提醒他們什麼 呢?提醒他們認識保羅的身分。保羅的身分乃是「藉 著」(dia,中譯「特因」)神所賜的恩典(15:16 上),使他成為向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人」 (leitourgon,意「事奉的人」或「殿役」),作福音 的祭司,叫所有獻上的外邦人,在(en)聖靈里成為 聖潔,可蒙悅納(15:16  下)。 
保羅指出,他的特別使命,乃是向外邦人作福 音的祭司,如舊約的祭司工作般,保羅將外邦人帶 到神的面前,將他們獻給神,亦靠著聖靈的工作, 使他們成聖,而蒙神悅納。 
B.  作外邦使徒的原因(15:17~21) 
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里有可夸的。除 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 我言語作為,用神跡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 外邦人順服;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 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 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就如 經上所記: 
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 
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1.  保羅在神面前工作的蒙恩(15  :17  ~18 上) 
神以恩典保守保羅的工作,使他在外邦人中成 績斐然,故他亦引以為榮,他說,「所以」(oun, 15:17  上)他在神面前(pros)的「事」(ta,指在 神面前的事奉,如NEB,參上文「外邦人中的事奉」, 非中譯「論到神的事」,如),在基督耶穌里是值得 誇耀的(15:17,參5:2)。保羅意指這是在基督里 (即靠基督)的夸喜,而非個人的自驕,所以他急忙 地解釋下去。「因為」(gar,15:18上,中漏譯)除 了基督的事,其它的都不敢提,免得落在自驕的境 地,剝奪了神的榮耀,這是謙卑的態度,也是僕人 應有的心態。 
2.  保羅在外邦人面前竭力的事奉(15:18 下~19) 
在提及外邦人歸主時,作者指出基督在三方面 如何借著他使外邦人順服:⑴人的方面——「言語 行為」,這是指傳道與生活的見證。⑵神的方面— —「神跡奇事」,這是神的能力,證實保羅的言語 行為(參徒2:22,5:12;加3:5;林後12:12,另 參來2:4)。⑶聖靈方面——這是指聖靈在人傳道時 的工作(15:18下,參林前2:4)。保羅的事奉由耶 路撒冷直「轉到」(kuklo,意「圓圈」)以利哩古(即 提後4:10的撻馬太,今南斯拉夫之阿爾巴尼亞),到 處「傳了」(peplerokenai,意「完全傳開」,參西1: 25)基督的福音(15:19)。 
至於保羅曾否將福音傳到以利哩古,學者意見 不一,有說他有,只是聖經未記載(如加爾文、 Haldene);有說這是預寫法,後來才完成(如 Kasemann);有說這是指到以利哩古的邊境,並未進 去,如轉到的「到」字(mechri)之意(如Dunn、Sanday 
& Headlam、Cranfield),可能發生在徒20:2  之時。 最後之見解最為可取,是指保羅傳道工作從基地之 耶路撒冷直至最遠之處。 
3.  保羅到外邦人中工作的原則(15  :20  ~21) 
保羅的布道法,乃是將福音帶至一些代表性的 外邦人地區(如Dodd、Bruce、Barrett的觀點),因這 是他的「立志」(philotimoumenon,意「竭力而為」、 「愛名譽」,參林後5:9譯「立了志向」),他不在 基督的名被人「稱過」 (onomasthe,意「被尊崇的名」, 參提後2:19)的地方工作,好叫(hina)他不建造在 別人的根基上(參林前3:10)(15:20)。虞格仁 說:「保羅不是要樹立一個特殊的法則,說人不該 建造在別人所立的根基上。在此他只是表明各人的 工作不同,有人栽種,有人澆灌,而他則是做工頭, 讓別人在其上建造。」【注4】 
保羅此原則並非避免與「同行」爭競傳道(保羅 非但常與別人同工,亦極欣賞同工),而是要使更多 的地方聽聞基督的名(參10:17)。本著此原則,他 遂成了「外邦的使徒」,固然也是神特殊的選召, 如賽52:15  所言(15:21),此段原指外邦國民轉 向彌賽亞,如今保羅引用在自己向外邦人工作方面。  
C.  作者面前的計劃(15:22~29) 
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裡去。但如今, 在這裡再沒有可傳的地方,而且這好幾年,我切心想 望到西班牙去的時候,可以到你們那裡,盼望從你們 那裡經過,得見你們,先與你們彼此交往,心裡稍微 滿足,然後蒙你們送行。但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 給聖徒。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 撒冷聖徒中的窮人。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 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 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等我辦完了這事,把這善 果向他們交付明白,我就要路過你們那裡,往西班牙 去。我也曉得,去的時候必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而去。  
1.  往羅馬及西班牙去(15  :22~24) 
「因此」(dio,15:22上,中漏譯)指因為上文 賽52:15  所言,保羅極願將福音由東轉到西邊去。 他申述自己曾多次試圖探望羅馬教會的信徒(參1: 10、13),但攔阻重重,總不成功(15:22),但如 今在此無傳福音的「地方」(klimasin,意「邊境」, 參林後11:10譯「一帶地方」,這真是「偉大可敬的 開荒精神」)(15:23上),況且多年來他仍切望到 西班牙去,盼望在那時可順便探訪羅馬的信徒(15: 23  下),若(ean)能從他們那裡得著「部份」 (merous, 中譯「稍微」)的滿足,才「受」(huph,中譯「然 後蒙」)他們差派至那裡(指西班牙,15:24)。C. H. 
Dodd  認為,這是指羅馬教會在保羅的「西班牙布道」 事工上有份參與,作幕後的支持,這是保羅的心願 【注5】。 
15:24  的「與你們彼此交往」,此句在西方各 版本(Western Text)中皆未出現,但TR  版本則有如 此記錄,譯文如下:「當(hos ean)我(能)去西班 牙時,我會去你們那裡,因為(gar)我盼望經過那 里時見到你們,若(ean)(能)先在你們那裡得著 一些的滿足,然後(kai)才蒙你們送行至那邊(ekei, 指西班牙)。」 
為何保羅立志要往西班牙去?W. Barclay  提示 二個原因: 
⑴因西班牙被公認為是西方文化世界之邊界(也是 羅馬帝國的西邊界限),到了那裡如同到達世界 之西方的極限。 
⑵西班牙為當時文化水平極高之國家,聖賢飽學之 士遍處(如古詩人、譬語詩泰斗、雄辯奇才;斯 多亞哲學名家、尼羅的教師,後為尼羅政權下首 相辛尼加〔Seneca〕等皆是西班牙人),故保羅 雄心勃勃地要把福音帶到那裡【注6】。 
保羅意欲由羅馬再西征西班牙,一來因他在東 方的工作已完成,而羅馬又已有教會(參15:20的原 則),故他願將福音帶到更遠的地方。究竟保羅有無 到達西班牙,仍是一個謎。初期教父羅馬的革利免 (A.D.95)在其《致哥林多教會》(5:1~7)一書 中,述及保羅曾到訪「西部的邊境」,J. B. Lightfoot 認為這就是西班牙【注7】;但Sanday & Headlam  及 W. Barclay  等卻不以為然【注8】。F. F. Bruce  則解 釋謂「邊境」(terma),意「目標」,而非「邊界」 【注9】。J. Murray  亦謂穆拉多利碎碑文(Muratorian 
Fragment)亦記載保羅曾到訪西班牙【注10】。 
2.  回耶路撒冷去(15  :25  ~27  ) 
保羅雖有意往羅馬及西班牙去,但因重任在身, 不得不先回耶路撒冷去交代清楚,才能成行。那是 他為耶路撒冷信徒籌款之事(15:25),此事起因於 猶大地的大饑荒,起初安提阿教會已有供給的表示 (參徒11:29~30,另參徒24:17;林前16:1~3; 林後9:1),其它教會則稍慢響應資助耶路撒冷,其 中以馬其頓及亞該亞為主要樂捐的源頭(15:26,參 林後8:19;林前16:1~4)。保羅視他們的「捐項」 (koinonian,原意「分享性的參與」、「交往」、「相 交」,參約壹1:3、6、7,同字譯「相交」)為一種 聖徒的交往,也是如對耶路撒冷還債般(15:27上)。 因外邦人在耶路撒冷教會屬靈的「供應」上有分(「供 應」為補字,如中譯「好處」也是補字;「供應」在 此較「好處」更合原意,參15:27  譯「供給」),他 們在耶路撒冷教會「屬肉體的供應」上(中譯「養身 之物」)更(kai)當「服事」(leitourgesai,中譯「供 給」)他們(15:27  下)。 
關於保羅在外邦教會籌款的企畫,E. F. Harrison 的解釋眼光獨到,他說,保羅深知自己的任務乃是 作外邦人的使徒,亦明知耶路撒冷教會有向外的宣 道工作(徒11:21~22,15:4),更深知自己教會 內猶太與外邦信徒的交往並不理想,此問題若不早 日解決,日後將更嚴重。他想到最理想的方法,乃 是由外邦信徒集體向耶路撒冷教會表示他們愛的關 懷,由這愛的關懷展延至外邦與猶太教會的合一, 如數年前的情形(徒11:27~30;加2:10)。此計 劃在第二次旅行布道的回程前,得耶路撒冷教會領 袖的讚許(徒18:22),復得外邦眾教會的熱烈響應 (林前16:1;林後8:9),現今在第三次旅行布道 的歸途上,在書寫羅馬書時,身旁有外邦教會的代 表同行,令他高興莫名,感恩之情洋溢胸懷【注11】。  
3.  申述到羅馬及西班牙之心願(15  :28  ~29) 
「所以」(15:28上,中漏譯)一字總結保羅對 前面行程的冀望,如今他申述經羅馬順道至西班牙 的心願,要待籌捐辦完後才能動身。保羅視辦籌捐 之事如善果,並將之「交付明白」(sphragisamenos, 意「印封為證」,15:28上),可見保羅何等重視這 賙 次 濟耶路撒冷信徒中的貧苦大眾,並視之為猶太 人在外邦人中所結的果子,然後才受他們「送往」 (apeleusomai,被動式語態)西班牙去(保羅的重點, 似乎放在受羅馬教會差派往西班牙去, 而非如中譯 「路 經羅馬,後自己動身往西班牙去」,因原文沒有「路 過」一字,15:28下)。 
「但」(de,15:29上,中漏譯)一字顯出保羅 的保證,他說去時必不會赤手空拳而去,而是帶著 基督福音豐盛的恩典而去(15:29,TR版本有「福音」 一字,中譯本缺此字,參1:11、12)。 

作者向教會的請求(15:30~16:2)

A.  請教會為自己代求(15:30~33) 
弟兄們,我借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借著聖靈的 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叫我脫離在 猶太不順從的人,也叫我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可蒙 聖徒悅納,並叫我順著神的旨意,歡歡喜喜地到你們 那裡,與你們同得安息。願賜平安的神常和你們眾人 同在。阿們! 
保羅知道此次回耶路撒冷,吉凶未卜,因多人反 對他「這樣式」(指外邦人不用割禮便得救)的往外邦 人中布道。他預感凶多吉少(參徒 9:29、30;15:5 等多次經驗,另參徒 20:3,21:20、21),故特請羅 馬教會信徒為他鼎力祈求,想不到此後的四年,保羅 就被下在獄中,度其監禁生涯。 
1.  代求的基礎(15  :30  ) 
保羅稱呼讀者為「弟兄們」,並以「但」字(de, 15:30上,中漏譯)將上下文相接,繼以二個神學基 礎請羅馬教會為他代求:⑴基督的首位(15:30  上) ——借著主耶穌基督,指主凡事皆居首位,這是無 上的權柄;⑵聖靈的愛(15:30  下)——保羅雖有 這樣的請求,他自己並未置之度外。他以這二個神 學基石,請求羅馬信徒與他「一同竭力」 (suangonisa- 
sthai,意「共同爭鬥」,此字根常用作運動場中競技 爭勝的激烈情形;參林前9:25;提後4:7。主耶穌在 客西馬尼園的祈禱也是用此字,參路22:44;太26: 42),可見祈禱是一個屬靈的爭戰。 
2.  代求的目的(15  :31  ~33  ) 
保羅請人為他代求,期望產生三個結果,全以 「叫」字開始(hina,目的句子引字,中譯出全部三 個「叫」字): 
 
⑴關乎個人安全方面(15:31  上)——  為脫離 (hrustho)在猶太不順從之人(apeithounton,意 指「反叛福音」之人,參10:16、21,11:30~ 31)。關於此方面,參徒20:5、22,21:11。 保羅的感覺並沒有錯,日後的事跡也證實了他屬 靈的感覺是由神而來的。 
⑵關乎個人蒙悅納方面(15:31  下)——為耶路撒 冷的「服務」(diakonia,中譯「捐項」)得蒙悅 納,關於此方面參徒15:5,21:20。 
⑶關乎個人到羅馬方面(15:32)——為順著神旨 意,滿有喜樂地到達羅馬信徒那裡,與他們「同 得安息」(sunanapausomai,參太11:28,譯作「共 睡」)。 
為了請求羅馬信徒與他共負此屬靈代禱的爭 戰,於是保羅發出一個為他們代求的禱願,祈求賜 平安的神與他們同在(15:33)。 
B.  請求接待非比(16:1~2) 
我對你們舉薦我們的姊妹非比;她是堅革哩教會 中的女執事。請你們為主接待她,合乎聖徒的體統。 她在何事上要你們幫助,你們就幫助她;因她素來幫 助許多人,也幫助了我。 
羅 16  章雖受許多版本批評及學者的反對,認為 並非羅馬書的一部份,而是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 托非比帶去給羅馬教會閱覽,作為羅馬書的引介,使 讀者接納保羅。他們反對本章為全書之一部份的理由 如下: 
⑴本章記有二十六個人名,從未到訪羅馬的保羅,不 可能認識那麼多人。 
⑵羅16  章本身已是一封短簡,原為介紹羅馬書用的 「薦信」(cover letter),本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 
⑶16:17~20  的假師傅在羅馬未曾出現。 
⑷16:25~27  的頌言在一些抄本里處在14  章或15  章 之末。 
但近代學者(如 F. F. Bruce、Dodd、Barrett、Murray、 Sanday & Headlam 等)相繼指出這理論之錯謬,他們的 答辯簡述有五: 
 
⑴這二十六人乃是保羅的舊識,後來喬遷羅馬。第一 世紀的文獻,記載甚多旅行遷居的例子。 
⑵所有版本皆有羅16  章。 
⑶16:17~20  的假師傅,可以在14:1~15:13  的內 容中尋見。 
⑷保羅在以弗所工作凡三年之久,他所問候的人(若 寫給以弗所教會)必定超過二十六名。 
⑸16:1  的語調由啟語連接詞「但」(de,中漏譯) 字與上文(15:29、30、33)緊密銜接,是為一個 文學單元,不用分割。 
1.  接待的對象(16  :1) 
「但」字(16:1上,中漏譯)接續上文「請求」 的語意,保羅對羅馬教會「舉薦」(sunistemui,參 林後3:1,5:12,6:4,10:12、18)一位主內的姊 妹「非比」(意「月神」或「光明」,是外邦名字, 也是希臘神話中的人物)是堅革哩的女執事(參徒:  , 保羅曾到此處,堅革哩在哥林多之東約九里之遙)。 從16:2  的語氣,非比為羅馬書攜信人無疑。 
接待客人乃初期教會的特徵(參12:13;來13: 2),這接待非單指住宿暫居方面,也包括事奉、交 往等,因這些接待便將初期教會彼此聯繫緊扣起來, 但弊病亦叢生(參約三10),如冒充教會中人過訪等, 因此介紹推薦信為一良好之預防政策。 
2.  接待的請求(16  :2  ) 
保羅請求教會接納這位女執事,本著三個屬靈 的原則: 
 
⑴為主接待(16:2  上)——原文作「在主里接待」, 這是指愛的接納方面(參15:7)。 
⑵合乎聖徒的體統(16:2  中)——「體統」(axios, 意「配受」;路3:8及弗4:1,同字譯「相稱」) 指信徒間互相的接待,乃是信仰與生活的相稱。 
⑶助人的責任(16:2  中)——「幫助」(parastete) 別人乃信徒的責任,此幫助包括儘可能方面,於 此指「任何的事」(pragmati,意「實際的事」,英 文由此而出),特指任何實際的事,  Vaughan & 
Corley  甚至說,這是指為非比在羅馬尋找實際的 工作【注12】。 
保羅懇請羅馬教會幫助非比,基於二個實際的 原因:⑴非比曾幫助了許多人。 「幫助了」 (prostotis, 意「代表」),此字在新約中僅在此處出現,這本是 一個猶太貴族之家庭用術語,狹指貴族之法律代表 人。在蒲草文獻中卻形容一些富有人家施捨窮苦百 姓[MM])。⑵也幫助了保羅(16:2下)。 
總結上文,非比被保羅鄭重推薦不是無故的。 她的身分可從三方面略見:⑴她是一位姊妹,這是 指其屬靈的證書,是主內家庭的成員。⑵她是一位 執事,指她有服務教會的見證(女執事在此可能是一 個普通名詞,參13:4,15:8;林前16:15,而非專 有名詞)。⑶她是一個幫助人的人。由此詞,可知她 常用私己救濟窮人【注13】。有人說,非比對堅革 哩的貢獻猶如呂底亞對腓立比一般(參徒16:15)。 

作者向教會的問安(16:3~16)

本段經文是羅馬教會的「群星會」、「點將錄」、「群 英集」。有關這些人名,經各學者的精研統計後共有九點: ⑴在二十六個人名中,其中有八位是女性;⑵十三個人名, 乃羅馬貴族習用之名(參腓 4:22);⑶五個是奴僕之名; ⑷六位為猶太名;⑸幾乎全部皆為過去同工;  ⑹家庭教會 有三;⑺夫婦兩對;⑻骨肉同胞兩對;⑼兩名由保羅帶領 歸主。 
此時羅馬交通之發達,旅遊之便利,為歷年之冠,故 保羅的這些舊識,亦先後移居至羅馬。再且,自革老丟死 後(A.D.54),甚多猶太人亦重回故居,所以保羅雖致信給 一個陌生教會,卻大有可能早已認識他們。 
從這一連串共二十六個被提名者顯出:⑴作者的豁達 胸懷。⑵作者細心關切的體貼。⑶作者以「點名法」鼓勵 讀者生命與生活的配合。⑷作者特意顯出他們極其混雜的 背景(自主、為奴;羅馬、猶太;貴族、貧苦;知識分子、 草莽魯夫等),但在主的愛里沒有背景之區別,在同一教 會內一同配搭事奉。在這些名字的背後,隱藏著甚多在其 它地方未記載之可歌可泣的故事。⑸作者也特意指出,他 們在作者的生命中, 留下那不可磨滅的印象與影響 【注 14】 。 如此描述的技巧,顯出作者屬靈生命爐火純青的境界,故 這不是一章無關緊要的教會名冊,而是作者屬靈關懷的流 露。 
A.  直接向他們問安(16:3~16  上) 
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他們在基督耶穌里與我同 工,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謝 他們,就是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又問在他們家 中的教會安。問我所親愛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亞細亞 是歸基督初結的果子。又問馬利亞安;她為你們多受 勞苦。又問我親屬與我一同坐監的安多尼古和猶尼亞 安;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里。 又問我在主裡面所親愛的暗伯利安。又問在基督里與 我們同工的耳巴奴,並我所親愛的士大古安。又問在 基督里經過試驗的亞比利安。問亞利多布家裡的人安。 又問我親屬希羅天安。問拿其數家在主里的人安。又 問為主勞苦的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安。問可親愛為主 多受勞苦的彼息氏安。又問在主蒙揀撰的魯孚和他母 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又問亞遜其土、弗勒 干、黑米、八羅巴、黑馬,並與他們在一處的弟兄們 安。又問非羅羅古和猶利亞,尼利亞和他姊妹,同阿 林巴並與他們在一處的眾聖徒安。你們親嘴問安,彼 此務要聖潔。 
1.  百基拉亞居拉夫婦(Priscilla and Aquila) 
(16  :3  ~5 上) 
在被問候的人物中,亞氏夫婦(非百氏夫婦)居 其首,可見保羅思念這兩位前「帳篷布道會」的同 工(徒18:2~4),現今雖各處一方,保羅仍稱他們 是主內同工(16:3)。亞氏伉儷在三方面的事奉深 藏於保羅之腦海中:  為了保羅的生命,他們曾將「頸 項放下」(hupe thekan,中譯「置之度外」),而得 著保羅的感謝(16:4  上)。眾教會也為他們的見證 (不一定指為保羅將生命置之度外那方面)而感謝他 們(16:4  下)。但這究竟是指哪件事?大部份的學 者皆揣測這是指保羅在以弗所時所發生的事件 (參徒 19:23~41)。他們家中的教會必是蒙恩的教會(6: 5  上)。 
有關亞氏夫婦的事奉行蹤,參下面六處經文: ⑴在本都(徒18:1);⑵在羅馬(徒18:2);⑶在 哥林多(徒18:1~2);⑷在以弗所(徒18:18~24; 林前16:19);⑸在羅馬(羅16:3);⑹在以弗所 (提後4:19)。 
由此可見,雖然他們似乎居無定所,但無論他們 在哪裡定居,那裡就有他們的家庭教會。巴克萊 (W.Barclay)稱,現今在羅馬有百基拉的教堂及墳冢, 此墳冢乃一羅馬貴族,亦是該城的行政官,是一名基 督徒,族名與亞居拉相同,以致巴克萊推測,亞氏夫 婦本是此貴族的奴僕,後帶領主人信主。巴克萊更往 下推測,因在新約六次記載亞氏夫婦名字中,四次是 百基拉先提名的,可能百基拉是該貴族家庭的女僕, 蒙亞居拉帶領歸主後,委身下嫁給他【注15】。 
2.  以拜尼土(Epenetus)(16  :5  下) 
以拜尼土(名意「配贊」)是:  保羅所親愛的 主內弟兄;  保羅在亞該亞時首位信主的果子(參林 前16:15)。Sanday&Headlam  說,他可能是從亞該 亞往耶路撒冷朝聖時,蒙保羅帶領歸主,故仍可稱 為「首位信主者」【注16】。但此說可能性不大, 另有說以拜尼土是亞氏夫婦的商業夥伴,蒙亞氏夫 婦帶領歸主,今與亞氏夫婦搬至羅馬城居住【注17】。 此說可能性不小,因16:5  未說他是誰帶領歸主的。  
3.  馬利亞(Mary)(16  :6) 
舊識馬利亞(猶太名)為羅馬教會(TR版本作「我 們」)多受「勞苦」(ekopiasen,意「竭力之勞工」, 此詞在本章用在四名姊妹身上,參16:12的其餘三位) 的見證,讓保羅緬懷不已。 
4.  安多尼古(Andronicus)和猶尼亞(Junias) 
(16  :7) 
此二人可能是一對夫婦(夫名乃希臘姓,妻名則 羅馬姓),因後者為女性名字,兩者皆是皇室姓氏。 關於他們,保羅說:⑴他們是同「親屬」(suggeneis, 指同猶太種族言,參9:3)。William Ramsay  稱他們 同是大數人【注18】。⑵同坐監的,雖然此時保羅 曾在腓立比坐過監(參徒16:23),而林後11:23 亦記他曾多次坐牢,但「同坐監」一言,不一定指 保羅與他們同時坐牢【注19】。⑶使徒中有「名望」 的(episemoi,意「卓越」),這是指羅馬教會所差 派出去的傳道使徒,或一些自由傳道的使徒,而非 主耶穌的十二使徒【注20】。⑷比作者先信主,指 徒7  章之前或11:19  之時,可見他們二人必是從耶 路撒冷教會移居羅馬教會之人士。 
5.  暗伯利(Ampliatus)(16  :8) 
暗伯利為一常用的羅馬奴隸名字。巴克萊指出, 在羅馬最早的一個基督徒秘密地下塋窟中,有稱 Catacomb of Domatilla。Domatilla  乃羅馬城官Flavius 
Clemens  之妻,該撒維斯帕先(Vespasian)之孫女, 該撒豆米仙之侄女。Domatilla  與夫皆為秘密信徒, 在A.D. 95  為主而被捕,夫被處死,妻被貶逐至Pontia 島,在一山洞之石壁上刻有為主殉道之信徒的名字。 這對夫妻有婢女名尼利亞(16:15)。Clemens  之父 Flavius Sabinus  原為尼羅執政時之羅馬城官,曾助尼 祿將羅馬城焚毀。在羅馬城有一個塋地特為暗伯利 而設,亦說明他是教會中之一名領袖【注21】,可 能此暗伯利就是羅16:8  的暗伯利,此雖是推測, 但不可抹煞其可能性,無論如何,他是保羅所親愛 的主內弟兄。 
6.  耳巴奴(Urbanus)(16  :9  上) 
耳巴奴(意「高貴」)為羅馬奴隸俗用的名字。 此人曾與保羅的同工們(「我們」)同工(事跡無從 考據)。 
7.  士大古(Stachys)(16  :9 下) 
士大古為希臘姓名,亦是皇室名字,意「麥穗 子」(參太:  ),其它不詳。 
8.  亞比利(Apelles)(16  :10  上) 
亞比利為猶太人常沿用的希臘名,是「埃布爾」 的「希臘氏」字,他曾受過某方面的「試驗」 (dokimon) (參林前11:19;林後10:18,13:7)。此事保羅得 悉,至今仍存在心中,可見那次的試驗極其重大, 但保羅的語氣乃夸賞之意味,顯示亞比利的得勝感 動了保羅。 
9.  亞利多布(Aristobulus)家人(16  :10 下) 
亞利多布為「猶太希臘名」(如Apelles)。一般 學者皆認為他是大希律之孫,亞基帕一世的兄弟, 革 摰 老丟之 友。當他辭世後,其家僕統歸該撒管理, 成為該撒的「產業」【注22】,但不知他們如何在 羅馬教會的帶領下歸主。 
10.  希羅天(Herodion)(16  :11  上) 
希羅天(猶太貴族名)為保羅的親屬(指猶太種 族,參16:7),很可能與希律(同字根)家族有關 系。 
11.  拿其數(Narcissus)家人(16  :11 下) 
拿其數為一通俗名字,巴克萊說他是那位革老 丟的私人秘書拿其數,因他掌握了一切傳達給革老 丟的文件,故受甚多人的賄賂,從中漁利甚豐。革 老丟被暗殺後(有說自殺),尼羅當政,拿其數被逼 自殺,他的財物及家業全數歸為尼羅。保羅在此非 向拿其數本人致安,而是問候他家中歸主的人,可 見此時甚多貴族的家僕大批歸主【注23】。 
12.  土非拿和土富撒(Tryphena & Trphosa) 
(16  :12  上) 
土非拿(意「嬌小」)及土富撒(意「玲瓏」) 按字音及字意來看,像是一對雙生姊妹。她們身材 雖嬌小玲瓏,然而為主工作時,卻「竭力而為」 (kopiosas,參16:6同字)。土非拿曾在後來新約偽 經《Paul & Thelca》一書的故事中出現。 
13.  彼息(Persis)(16  :12  下) 
這是一個女姓氏,意「波斯婦」,是外邦名字。 雖然她的文化背景與保羅涇渭分明,然而她卻竭力 為主勞苦,為保羅所敬愛。 
14.  魯孚(Rufus)和他母親(16  :13) 
提到魯孚(意「紅色」,通俗之奴隸姓名)和他 的母親時,保羅心中充滿安慰及甜蜜的感覺。關於 魯孚,保羅說他是主所特選的人,深信他對羅馬教 會定有特殊的貢獻,才受保羅如此刮目相看。 
魯孚的身世欠詳,但大多數學者對他的背景有 動人的構想,謂魯孚是馬可福音記載的那位替基督 背負十架名西門的兒子(可15:21),而馬可福音乃 是寫給羅馬教會的人,馬可也知在羅馬教會有此人。 由此推測,魯孚乃是北非古利奈的猶太人,歸主後, 他們一家將福音帶到安提阿(徒11:20),西門更作 了安提阿教會的領袖(徒13:1),其子亞歷山大在 以弗所曾協助保羅逃脫暴民之手(徒19:33),其妻 與另子魯孚輾轉到羅馬事奉【注24】。保羅在安提 阿或以弗所時,可能屢次曾蒙魯孚之母親盛情的接 待,使他有賓至如歸之感,故視魯孚之母如己母。 
15.  亞遜其土(Asyncritus)(16  :14  上) 
該撒奧古士督的家僕中,曾有一人名亞遜其土, 此名亦為羅馬慣用之奴隸名。 
16.  弗勒干(Phlegon)(16  :14  中) 
身世無從查考,但第二世紀時有辯道家亦是此 名。 
17.  黑米(Hermes)(16  :14  中) 
是羅馬皇室家族中習見的奴隸名字,其它不詳。  
18.  八羅巴(Patrobas)(16  :14 中) 
尼羅家中有奴僕叫八羅巴,後為繼任尼羅的迦 勒巴(Galba)處死(參羅馬史家Tacitus之《古史》1: 49,2:95)。 
19.  黑馬(Hermas)(16  :14  下) 
羅馬奴僕名。早期教父及近代一些解經家皆認 為此黑馬乃著名的《牧人書》(Shepherd of Hermas) 的作者,但可能性不高。 
16:14  提及五個名字,看來他們獲得自由身後, 因沒有家室,信主後在一起敬拜,成了一個全為弟 兄組成的教會【注25】。 
20.  非羅羅古和猶利亞(Philologus & Julia) 
(16  :15  上) 
非羅羅古(意「愛道」)與猶利亞,從原文的寫 法來看,可能是夫妻,此二名字同是羅馬皇室習用 的奴隸姓氏,非羅羅古顧名思義,可能是一位有學 問之人。 
21.  尼利亞(Nereus)和其姊妹(16  :15  中) 
相傳尼利亞(羅馬貴族奴隸男姓名字)為Flavius 
Clemens and Domatilla(參16:8)之侍臣(夫婦傳說 是尼利亞帶領信主的),他見父親在尼羅暴政時苦待 基督徒,自己卻被基督徒的英勇及忠貞的行為而深 受感動,此感動成為他日後信主的因由【注26】。 
22.  阿林巴(Olympas)(16  :15  下) 
傳說尼利亞二兄妹與阿林巴,同為非羅羅古與 猶利亞的兒女,其它不詳。 
23.  其餘的人(16  :16  上) 
在最後問安的尾聲,保羅作一全體性的彼此問 安結語,以聖潔的親嘴(philemati)問安(非中譯將 之分作兩項吩咐)。新約之外,最早記親嘴問安的習 慣,記在游斯丁的文字上,此後在特土良的文獻中, 親嘴問安已成為早期教父時代教會的聚會禮儀,只 是男女有別【注27】。 
B.  代人向他們問安(16:16  下) 
基督的眾教會都問你們安。 
代其它教會問安,乃保羅素常的習慣(參 16:4; 林前 7:17,14:33;林後 8:18,11:28)。F. F. Bruce 謂:保羅事奉的一頁將要結束,另一頁新事奉擺在面 前,故當他代人向羅馬教會問安,也是為日後之事奉 鋪路【注 28】。F. J. A. Hort  稱,保羅此舉,顯出羅馬 教會備受各地外邦教會與猶太教會的敬愛和尊崇【注 29】。 

作者向教會最後的話(16:17~27)

16:17  上的稱呼「弟兄們」,表示保羅作最後的結語, 這末了之言可分為勸戒、問安、禱頌三方面。 
A.  最後的勸戒(16:17~20) 
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 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因為這樣的人 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 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你們的順服已經傳於眾人, 所以我為你們歡喜;但我願意你們在善上聰明,在惡 上愚拙。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願 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和你們同在。 
16:17~20  插在一連串的問安後,曾引起不少學 者的疑問。此段為何會在此處?為何保羅不在先前作 此類的勸戒?他又如何知道羅馬教會有這些要勸戒的 問題?F. J. A. Hort  認為,保羅的「戰略」,乃是先在 基督徒的生活、靈命、事奉各方面建立穩固的基礎, 再引入要如何應付這類假師傅的攪擾【注 30】。這些 假師傅的離間工夫,保羅可能從亞居拉夫婦口中獲悉, 他也可能知道在每個教會中總有這些人的存在,故才 放在書末,僅作原則性的勸戒而已。 
這些假師傅是誰?他們可能是:⑴反對律法的自 由派猶太人(antinomian libertines);⑵極端贊助猶太 教的熱心份子(Judaizing zealots);⑶從 16:18  可見, 他們似乎是以彼古羅派的猶太人(Epicurean Jews) 【注 31】。 
保羅從三方面勸戒他們: 
1.  要躲避離間的人(16  :17  ~8  ) 
在羅馬教會內有一些人是製造(poiountas)「離 間」(dichostasias,意「分開站立」,參加5:20)者, 又是(kai)「絆腳石」(skandala,複數字)。「離 間」與「絆跌」在原文內皆屬名詞,中譯作動詞。 他們亦背乎他們所學的道(didachen,意「教訓」, 暗指背乎6:17的「道理的模範」),保羅勸教會要 「留意」(skopein,意「注視」,英文一字由此而出, 參腓3:14,同字譯「標竿」)及(kai)躲避(ekklinate, 現在式動詞,指不斷地躲避)他們(16:17)。 
為什麼要如此行呢?因為(gai,16:18  上) 
⑴他們不是服事基督,而是只服事自己的「肚腹」 (koilia,參腓3:19;提前6:3~5),這非指他 們饕食,而是指他們放蕩不羈【注32】。 
⑵他們又藉(dia)「花言」(chrestologios,由「善」 與「言」二字組成) 「巧語」(eulogias,英文eulogy 
由此而出)「欺騙」(eksapatosin,中譯「誘惑」) 老實人(akakon,惡的反義詞,即無偽人,參16: 19  的「惡」字,16:18)。巴克萊謂,希臘人稱 「在光明中說好話,暗地裡卻作壞事的人」名叫 Chrestologos(即16:19的「花言」)【注33】。 
由上文所見,這些攪擾者(trouble makers)乃是:  
⑴離間教會;⑵叫人跌倒;⑶不是服事基督;⑷只 服事自己的肚腹;⑸用花言巧語欺騙無知之人。 Vaughan& Corley  謂,他們所作所為與腓3:17~21; 加3:1,5:7、20;西2:20~3:4  所指的無異【注 34】。 
2.  願在善惡上聰拙(16  :19  ) 
為了要對付這些破壞者,除了消極地避開他們 外,保羅於此便更積極地勸導他們,乃「因」 (gar, 16: 19上,  中漏譯)他們的順服已傳遍(aphiketo)四方, 因此保羅為他們歡喜(16:19  下),但(de)他更 希望他們在善事上聰明,在惡事上「愚拙」 (akeraious, 意「純淨」、「不混雜」,此字多指金屬、美酒、乳 奶的純淨,沒有合金、水分或細菌的參雜)。保羅之 意,不是指在惡上愚拙一點無所謂,而是毫無惡事 之意(中譯「愚拙」有導人於迷之誤)。 
3.  以最後勝利為勉(16  :20) 
「但」(de,16:20上,中漏譯)連接上文再作 勸戒。除了要在善惡事上顯出聰明和愚拙外,保羅 再指出,那平安的神(中譯「賜」是補字)快(tachei, 參啟1:1)將撒但「踐踏」(suntripsei)在他們腳下 (16:20  上)。這是得勝的應許,帶來無比的安慰, 因為只要信心堅定,不要被假師傅絆倒,那麼最終 的勝利是屬他們的。 
寫至此,保羅的情緒激動異常,立即發出禱願, 願基督之恩常與他們同在(16:20  下)。寫至一半, 立時發出「激勵的禱願」,在羅馬書中亦常出現(參 1:25,9:5,11:36,15:13、33),這是保羅深厚 情感的流露,是屬靈生命深度的外顯。 
保羅最後的勸導頗為重要:⑴神是賜平安的神, 不是混亂離間的神(參林前14:33);⑵一切的混亂 是從撒但而來,撒但反對神在教會內設立的秩序, 他是在麥田中播撒稗子;⑶神踐踏撒但在信徒(「你 們」)的腳下,指最終勝利是屬信主的人。 
B.  同工的問安(16:21~24) 
與我同工的提摩太,和我的親屬路求、耶孫、所 西巴德,問你們安。我這代筆寫信的德丟,在主裡面 問你們安。那接待我、也接待全教會的該猶問你們安。 城內管銀庫的以拉都和兄弟括土問你們安。 
代同工問安是保羅寫作的一貫作風,他不但自己 問候對方的同工,也介紹推薦身邊的同工讓他們彼此 認識,以示他們雖天涯海角,但在主內是一家親。這 些人在保羅的介引下互相認識,日後相遇固然欣喜, 若無機會,亦可在主里互相代求。保羅身旁的同工有 七: 
1.  提摩太(Timothy)(16  :21  上) 
提摩太被保羅帶領歸主後,便與保羅同工(參徒 16:1~3),因工作之故,他雖曾一度離開保羅,但 在保羅第三次旅行布道時,提摩太一直伴隨著他, 當保羅首次至哥林多時(即書寫羅馬書之地點),提 摩太也與他在一起(徒18:5;林前4:17,16:10), 及至在回程時,提摩太與保羅亦未分開(徒20:1~5; 林後1:1)。保羅與提摩太委實肝膽相照(參腓2: 19、20)。 
2.  路求(Lucius)(16  :21  中) 
路求可能是保羅在安提阿時的老同工(參徒13: 1,如Godet),有人說他可能是路加(如Stuart),但 這可能性不高,因保羅曾說路求是他的親屬,除非 路求是北非的猶太人。 
3.  耶孫(Jason)(16  :21  中) 
耶孫為保羅在帖撒羅尼迦時,接待他的一位家 主(徒17:5~9)。 
4.  所西巴德(Sosipater)(16  :21  下) 
他是庇哩亞人(徒20:4),是保羅在眾教會募 捐後,同回耶路撒冷時,擔保見證人中的庇哩亞代 表。 
5.  德丟(Tertius)(16  :22) 
德丟是保羅寫書時所「雇用」各代筆人中,惟 一提名者(其它的參林前16:21;西4:18  ;帖前3: 17;加6:11)。據R. N. Longenecker  的考究,第一 世紀時,代人寫信是一門專職,政府公職人士必有 代筆人,但德丟親自向羅馬教會問安,確是一件奇 怪的事,也許是德丟自己受保羅之感染,而加此一 句【注35】。 
6.  該猶(Gaius)(16  :23) 
該猶之全名乃該猶提多猶士都(徒18:7),是 保羅在哥林多時的「接待者」 (xenos,意「東道主」), 他的「接待事奉」聞名全教會。據林前1:14  記, 保羅曾給他洗禮。又據徒20:4  記,他是特庇教會 的代表, 曾與保羅第三次旅行布道時一起同工 (徒19: 29),如今保羅在他的家裡撰著這本神學巨著「羅馬 書」。 
7.  以拉都(Erastus)(16  :24  上) 
以拉都為哥林多的「財務大臣」(oikonouos,意 「管家」;參提後4:20)。1931  年在哥林多掘出一 塊拉丁字碑文,日期約A.D.50~100,碑文記載以拉 都其人其事(管銀庫),均與16:24  上吻合【注36】。  
8.  括土(Quartus)(16  :24  下) 
括土可能是以拉都的兄弟。F. F. Bruce  稱:括土 (拉丁文意「第四」)是德丟(拉丁文意「第三」) 之弟,故本句「兄弟」(adelphos)一字可能是指骨 肉之親【注37】。 
C.  最後的祝頌(16:25~27) 
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 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 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 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願榮耀,因耶穌基督, 歸與獨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們! 
保羅在最後的祝頌中,仍懸念著全書的總綱主旨, 故藉此最後結束的祝頌,將全書的主題「精述」一遍, 構成一幀完美輝煌的圖畫。Vaughan & Corley  將本段 的祝禱與上文的主旨作一比照,圖析如下【注 38】: 

8.  信服真道 ||  16:26  下 || 1:5
1.  照我所傳的福音  16:25  上 2:16
2.  所講的耶穌基督  16:25  中 10:8
3.  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  16:25  中 1:16,3:21,11:25
4.  堅固你們的心  16:25  下  14:4
5.  如今顯明出來  16:26  上 3:21
6.  按永生神的命 16:26  中  10:15、16 
7.  先知的書  16:26  中 1:2 
9.  獨一全智的神  16:27  上  11:33

H. C. G. Moule  謂,此段乃保羅在他的代筆人,及 其他同工離開他房間後,經過慎思默想才下筆所作的 總結【注 39】,也是一段言簡意賅的神學精髓。 
1.  以福音的奧秘堅固他們(16  :25  ~26  ) 
在這結束的勸勉中,保羅仍念念不忘他開始寫 福音時的能力(參1:16),只有福音的能力才能堅 固信徒的心,這福音「就是」(kai,「和」字的另一 用途)保羅所「傳講」(kerugma)的耶穌(16:25 上;中譯將「傳講」作動詞,可譯作「耶穌的傳揚」 或「耶穌的真道」,參多1:3,2:10;林前1:21,2: 4,15:14)。這傳揚是照一個永古「隱藏起來」 (sesigemenou  ,參林前2:7~10)的啟示(apokalupsin, 中譯作「隱藏」,其意亦合,因啟示是神隱藏之奧秘)。 此啟示是關乎一個「奧秘」(musterion),如今(nun, 16:26上,參彼前1:10~12)已顯明出來,按著永 生神的命,借著先知的書,使萬民知道(gnoristhentos, 過去式語態,指靠工具或媒介),叫(eis)他們信服 真道(16:26  中)。 
此先知的書,究竟指新約的先知或舊約先知, 學者的見解有二:⑴新約先知(參彼後3:16,如Godet、 J. Stifler);  ⑵舊約先知(大部份學者)。 
A. F. Johnson  從三方面指出第一見解的不對:在 羅馬書內,作者常用舊約先知的話,從未用新約。1: 2  的「先知書」,也是指舊約先知。羅馬書著成日 期頗早,新約其它的「先知書」還未撰著【注40】。 故此應指在眾先知書內有關彌賽亞救贖之共同的內 容言(如林前15:3~4)。 
2.  願獨一全智的神祝福他們(16  :27  ) 
全書最後一句的禱願,顯出作者對神深切的認 識,他願榮耀借著(dia)耶穌基督歸給獨一全智的 神,直到永遠。獨一乃因神只有一位,故他是外邦 與猶太的,所以他的福音也是獨一的(參3:29、30); 他是全智的(參11:33),故他的計劃乃最全善的。 
由此段(16:25~27)總結全書的主旨,可見:

⑴福音是拯救萬民的能力;

⑵福音的使者是保羅;

⑶福音是神奧秘的啟示;

⑷福音核心隱藏在先知書內;

⑸福音的範圍普及萬民;

⑹福音的促成靠主耶穌基督的工作;

⑺福音的源頭來自全智獨一的神。 

書目註明

【注1】Vaughan & Corley, p.159. 
【注2】James Stewart, p.25. 
【注3】James Denney, p.711. 
【注4】虞格仁,頁402。 
【注5】C. H. Dodd, p.299. 
【注6】W. Barclay, pp.223~224. 
【注7】J. B. Lightfoot,II, p.30. 
【注8】Sanday & Headlam, p.414; W. Barclay, p.225. 
【注9】F. F. Bruce , pp.447~448. 
【注10】John Murray, II, p.217. 
【注11】E. F. Harrison, p.158. 
【注12】Vaughcn & Corley, p.165. 
【注13】Sanday & Headlam, p.418. 
【注14】H. A. Hoyt, p.178. 
【注15】W. Barclay, pp.229~231. 
【注16】Sanday & Headlam, p.xxvii. 
【注17】P. Lampe, p.221. 
【注18】William Ramsay , pp.175~178. 
【注19】Sanday & Headlam, p.423. 
【注20】D. Moo, p.924; W. Barclay, p.232. 
【注21】W. Barclay, pp.237~238. 
【注22】如W. Barclay, p.233; Sanday & Headlam, p.425; J. B. Lightfoot , pp.172~175; F. F. Bruce , pp.521~523. 
【注23】W. Barclay, pp.233~234;另參Sanday & Headlam, pp.425~426。 
【注24】 W. Barclay, pp.235~237; Sanday & Headlam, p.426;A. F. Johnson, II, p.106, E. F. Harrison, p.165.另參 Cranfield; J. Murray; Dunn  等不贅。 
【注25】鮑會園(下),頁195。 
【注26】W. Barclay, pp.216~217; Sanday & Headlam, p.428. 
【注27】 Sanday & Headlam, p.428; Cranfield, 2:796; W. E.Vine, p.636. 
【注28】F. F. Bruce , p.276. 
【注29】F. J. A. Hort, p.52. 
【注30】同上書頁52~53。 
【注31】J. Murray, II, p.235. 
【注32】A. F. Johnson, II, p.107. 
【注33】W. Barclay, p.239. 
【注34】Vaughan & Corley, p.167. 
【注35】R. N. Longenecker , pp.288,292. 
【注36】H. J. Cadbury, pp.42~58. 
【注37】F. F. Bruce , p.281. 
【注38】Vaughan & Corley, p.168.  筆者略加修訂。 
【注39】H. C. G. Moule, p.435. 
【註40】A. F. Johnson, II, p.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