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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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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羔羊婚筵及哈米吉多頓大戰
第十九章7~21節,不應該放在第十八章之後;照著順序,應該是放在第十七章之後,第十八章之前。
壹 羔羊婚筵
一 有分於羔羊婚筵的信徒
(一)災前被提的得勝者:
1、初熟的果子(啟十四1~5)。
2、男孩子(啟十二5)。
3、教會中的得勝者(啟二7,11,17,26~28,三4~5,10,21,七9~17)。
4、歷代以來的殉道者(啟 六9~11)。
(二)災中被提的得勝者(啟十五2~4)。
(三)兩個見證人(啟十一12)。
(四)災末的得勝者(啟十四15~16)。
二 新婦的條件──要有活出基督的義行
「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十九7~8)。
我曾在《主的再來》書中第三章第參項中,把得勝者的資格(就是作新婦的資格)作詳細的說明。所以請參照該書,及本要義第二,三章中主對教會中呼召得勝者的話,就可以明白。因此,不擬在此重述。教會是基督的妻子,是極大的奧秘;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用話里的水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圬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參弗五25~27,29,32)。這是基督歷代以來所經營、所盼望的。
可惜「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二十二14),許多人「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來十二16),所以只有得勝者代表全教會,參加羔羊的婚筵,作新婦(註:至於那些失敗的信徒,在千年國度之後,也都是得勝者,在新天新地里,都是新婦,都是聖城新耶路撒冷的成員之一)。
羔羊的婚筵是,歡喜快樂,又是榮耀的時刻,這些在撒但的眼中,原是渺小微不足道的人,靠著主的恩典,把撒但所作不到的,超凡的義行出來,在他們的肉身上,活出神各樣的美德。神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羔羊的婚筵是向全宇宙,萬有宣告基督的得勝。
貳 掃除所有消極的障礙
婚筵之後,基督就帶那些得勝者,從天而降,一面拯救以色列的遺民;另一面在哈米吉多頓的大戰中,一舉殲滅敵基督、假先知、十角,以及從東方、從北方來的軍隊(參啟十二17,十四19~20,十六20,十七14);捆綁撒但(啟二十1~3);傾倒政治和物質的大巴比倫(啟十八)。這些都是基督公開降臨之後所作的大掃除。這些所有消極的障礙清除之後,接著就是基督榮耀寶座前審判列國的萬民,潔淨聖殿,在地上建立彌賽亞國。── 黃共明《啟示錄要義》
巴比倫和其滅亡
{\Section:TopicID=205}天上的讚美(十九1~6)
十九章一至六節更合適歸入第十八章。
十九章一節:「此後,我聽見好像群眾在天上大聲說,哈利路亞,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
本節發生在巴比倫完全滅了之後,「群眾」包括所有得救的人,不只是恩典時代得救的人。
「哈利路亞」宜譯「阿利路亞」,這是希臘話,意思是讚美主。「阿利路亞」是因救恩、榮耀和權能現在都到了。
十九章二節:「 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 判斷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
「 的判斷是真實公義」,與十五章三節「義哉!誠哉」相合。「真實」是說按 實在情形而審判;「公義」是方法合式。底下引伸神審判羅馬的宗教方面(大妓女)來證明神是公義的。
十九章三節:「又說:哈利路亞。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
他們的刑罰是直到永永遠遠的。
十九章四節:「那二十四位長老與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寶座的神,說:阿們、哈利路亞。」
這是聖經末了一次提到二十四長老和四活物。天上的群眾先說「阿利路亞」(十九1),然後二十四長老與四活物就和他們和聲:「阿們!阿利路亞」,可見他們是與天上的群眾有別的。再者,這天上的群眾既說到救恩、榮耀和權能等,可見教會是包括在內,但二十四長老卻不是代表教會。此後不再提二十四長老,是因他們此時退職了。
十九章五節:「有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神的眾僕人哪,凡敬畏 的,無論大小,都要讚美我們的神。」
在啟示錄里,有一件事很特別的,就是天上的宣告。像「天上有聲音說」、「有聲音從寶座出來說」,都是天上的宣告。神說話的時刻,或是神說話的地方,皆是神所特別注重的。本節的宣告是因為:一面大淫婦已經受了審判,另一面眼看 羔羊婚娶的時候就要到了,所以寶座上宣告說:要讚美神。
此處是最末一次提到「寶座」(與白色大寶座有別)。「寶座」是在神的殿裡的,現在只有殿,沒有城。在新天新地時,只有城沒有殿,所以此後不再提寶座了。
「聲音」是主耶穌的聲音,因五章六節說羔羊是「在寶座……之中的」。
「神的眾僕人」指教會裡的人說的,因本書是注重教會中個人在神面前的責任。
「敬畏 的」是猶太人及外邦人中一切敬畏神的。
「都要讚美我們的神」是主一直說的(來二12)。
十九章六節:「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說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
寶座上有聲音宣告說:當讚美神,於是宇宙就發出許多的和聲。因有一件特別的事要發生,就是「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群眾聲」是多人的聲音,「眾水聲」是繼續的聲音。
「大雷聲」是威嚴的聲音。
「作王了」原文是「已經作了王」,因「主全能者」是一直作王的,不過現在才顯出來。
{\Section:TopicID=206}羔羊的婚娶與婚筵(十九7~10)
十九章七節:「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 ,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
我們讚美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神掌權了,所以說阿利路亞;另一是因為神在第一個永世里所定規的已經得 了,所以說阿利路亞。不管昨天今天有多少軟弱的人,神定規要得 的──等到新婦預備好,基督就把聖潔沒有瑕疵的教會獻給自己,那一天必定能得到。
「新婦」到底是誰?在這裡必定不是指教會說的,因為:
(一)十九章一節的「群眾」,包括了外邦和以色列所有得救的人,教會自然在內。第七節則是群眾的宣告,教會也必然在內。在此新婦既被群眾另外引述,所以是指一班特別的人。
(二)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一節至十三節說到全教會,但獨有五個聰明童女,乃是有資格赴筵席的。
(三)這新婦與保羅書信所說的不同。保羅所說的新婦是穿上基督的;而這裡的新婦是穿 自己的義。保羅書信是看教會全體是基督的新婦;而啟示錄是將教會分開來看,是注重教會在神面前負責的方面。在保羅書信里,教會得蒙悅納是靠 基督;而在啟示錄,教會得蒙悅納是靠自己的行為。教會在保羅書信里,都是屬乎基督的;而教會在啟示錄是被分作得救與得勝的兩班人。
這裡羔羊的新婦乃是得勝的信徒合成的。我們需回頭看男孩子的原則:男孩子所作的,是代替教會全體作的。教會全體要等到新天新地才是新婦,要等到那一天才預備好。然而早一千年,得勝者即已先預備好,這就算作全體預備好了,所以能宣告說:妻子已經預備好了。
神現在是在聖殿裡,群眾讚美的聲音也在聖殿裡。到千年國度時,聖殿要漸漸失去其地位。在千年國度時得勝者在城裡是作王,在聖殿中是作祭司(那時還有罪,所以仍有祭司)。但是在新天新地時,聖殿就要被取消了。
教會中有的得赴婚筵(比方五聰明童女),有的不能赴婚筵(五個愚拙童女)。
十九章八節:「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新婦是新耶路撒冷的表號,「蒙恩得穿」表明作為獎賞賜給她,「光明」原文可譯作「光彩」;衣服是白色的,這與十七章四節大妓女所穿相反。「潔白」照原文可譯作「清潔」,與十七章十四節的「潔白」相同。
這裡所說的新婦也預備好了,特別是指 妻子的衣服說的。從聖經中我們看到,基督徒有兩件衣服:一件就是主耶穌,主耶穌是我們的衣服;一件就是這裡所說的光明潔白的細麻衣。當我們到神面前去的時候,是主耶穌作我們的衣服,主耶穌是我們的義,我們穿上 到神面前去;這是我們所共有的,我們每一個聖徒到神面前去都是有衣服的,不是赤身露體。另一面,當我們獻給主耶穌的時候,我們要穿上光明潔白的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這一個「義」字,在原文是多數的,可以把它譯作「眾義」(賽六四1同之),是一件一件的義,這個是我們的細麻衣。我們得救之後,就開始要有一件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來作我們的妝飾。
從詩篇第四十五篇里,也可以看出基督徒是有兩件衣服的。第十三節:「王女在宮裡,極其榮華;她的衣服是金的。」(「用金線繡的」,應該譯作「金的」,意思就是用金子作的,用金子打成的。)第十四節說:「她要穿繡的衣服被引到王前。」(原文沒有「錦」字。)可見第十三節的衣服和第十四節的衣服不同,第十三節的是金的,第十四節的是繡的。啟示錄第十九章所說的細麻衣,乃是繡的,不是金的。甚麼叫作金的?主耶穌是金的,主耶穌是完全出乎神的,主耶穌所給我們的那一個義,在我們得救的時候,給我們穿上的那一件衣服,是金的。另外,從我們得救之日起,我們一直在繡一件衣服,這就是聖徒所行的義。換句話說,金的衣服是神藉主耶穌給我們的,繡的衣服是主耶穌藉聖靈給我們的。當我們信主的時候,神藉 主耶穌給我們一件金的衣服,這就是主耶穌自己,與我們的行為一點關係都沒有,是 作好了給我們的。繡的衣服是與我們的行為發生關係的,是要一針一針繡出來的,是聖靈每天在我們身上作的,要把基督組織在我們身上,這一個是繡的。
或有人要問,這裡的義是些甚麼?像馬利亞用香膏抹主、約亞拿等婦女們供給主的需用(太廿六6-13;路八3)都是義。又如把一杯涼水給小子裡的一個喝也是義。總之,我們向 主有一種愛的表示,有一個愛的行為,這就是義。
這件衣是白衣。啟示錄第七章告訴我們,白衣是在血里洗了才是白的。我們要記得,我們的罪要在血里洗乾淨,我們才能變白,我們的行為也得在血里洗乾淨,我們才能變白。我們沒有甚麼可誇口的,我們這個人從外面到裡面沒有一點好的地方。我們越認識自己,就越知道自己是多麼污穢,在最好的事上也攙雜了污穢,在最好的存心裡也攙雜了污穢。所以,沒有血的潔淨,就沒有白的可能。
這裡的衣服,不只是白的,並且是光彩的。光彩的意思就是發亮的。白的顏色很容易變作素的,淡的,平常的。但是這件衣服,不只是白的,並且是發亮的。夏娃沒有犯罪以前,是白的,但不能說她是有光彩的。她是渾渾噩噩的,她不是聖潔的。神所要求於我們的,不只是白的,並且是發亮的。白是消極的,光彩是積極的。所以我們不應當怕艱苦,我們不應當愛慕平坦的道路。艱苦的日子,能使我們發亮。
同時,這件衣服是細麻衣。在聖經里,羊毛和細麻的意義是不同的,羊毛是指主耶穌的工作,細麻是指聖靈的工作。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七節說主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可見羊毛是有救贖的性質的。但細麻沒有救贖的性質,細麻是沒有血的東西、是植物、是人因 聖靈在他裡面的工作而產生的。這裡的細麻衣,是說神不只要人有神的義,並且要人有自己所行的義,神不只要在我們身上得 神的義,神也要在我們身上得 眾義。
聖徒是「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所有的行為,所有外面的義,還是因 恩典而來的,是聖靈在人裡面工作的結果,不是人憑 自己的天然造出來的。所以我們要學習向主仰望說:「主阿,你給我;主阿,你施恩。」這件衣服是蒙恩而有的,這是何等的好。這件衣服是我們自己造的,也實在是我們自己造的,但是,另一面又是神所給的,因為憑 我們自己生不出一件細麻衣,是主藉 聖靈在我們裡頭作成的。
基督徒之所以被分為得救與得勝的信徒,是因為只有得勝的信徒才與千年國度發生關係。然而在新天新地里,則得救與得勝者都有分。
羔羊婚娶時,好像城門第一次開放,讓那一班得勝的信徒進去,五個愚昧的童女,此時是進不去的。
十九章九節:「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神真實的話。」
這兒明明給我們看見:有的人被請(比方五個聰明童女),而被請的人是有福的。這城就是羔羊的新婦,也就是被邀請,穿 自己所行諸義的聖徒(也是這些義,作為新城的榮耀美麗),他們得預先享受這城的所有榮耀美麗。
「這是神真實的話」,在二十一章五節和二十二章六節共兩次如此說,為要我們特別注意上面所說的。或者有人以為被提是一件小事,但只有赴羔羊婚筵的人,才與國度有分。沒被邀請的,就無分於國度,婚筵必定是得勝的信徒才能進去。這與啟示錄三章二十節的應許頗為相合,因那裡說到坐席,這裡也說到坐席。羔羊的婚筵,是指在國度的那一段時期,與主在一起享受一種別人所沒有享受的特別的交通。但願神使我們能夠為 神的緣故,謙卑的尋求作一個滿足神心意的人;但願神使我們能夠為 教會的緣故,尋求作一個供給生命的人;但願神使我們能夠為 國度的緣故,作一個得勝的人。
十九章十節:「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
天使是神的僕人,我們也是。敬拜被造之物是一個頂大的試探。「預言中的靈意」可譯作「預言的靈」,這就是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三十二節所說的「先知的靈」,因為先知是說預言的。
{\Section:TopicID=207}哈米吉多頓戰爭(十九11~21)
十九章十一節:「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區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 審判爭戰都按 公義。」
羔羊婚娶已過去,現在主帶 人降臨到地上來了,這名字「誠信真實」亦可譯作「忠心誠實」,在第一章即已用過,在這裡則是主再來時的名字,說出 與世界的關係;而在第一章,這名重在與教會的關係。
十九章十二節:「 的眼睛如火焰, 頭上戴 許多冠冕。又有寫 的名字,除了 自己沒有人知道。」
這裡的「冠冕」是一層一層的,沒有頂的,所以能戴許多。這一個「名字」是一特別的名字。主應許別迦摩教會的得勝者,可以獲得一個無人能知的名(二17),所以主所得之特別名,必也是神所賜的。
十九章十三節:「 穿 濺了血的衣服; 的名稱為神之道。」
這衣服上的血並非在天上濺的,乃是到地上爭戰時被濺的血,反映出哈米吉多頓之戰的景況,此與以賽亞書六十三章一至六節相合。
「神之道」惟約翰曾如此說過,可見本書是約翰寫的。
十九章十四節:「在天上的眾軍,騎 白馬,穿 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 。」
這些跟隨羔羊的,就是十七章十四節的蒙召被選有忠心者。基督徒的地位,此時都已定規了,在此看見,凡被請赴羔羊筵席的人,才能進入國度,因為:
(一)新婦的衣服,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二)聖徒所行的義,就是新城的榮耀和美麗。
(三)凡被請赴羔羊婚筵的人,必須有「聖徒所行的義」的人。這裡同主降臨的人,就是被請赴羔羊婚筵的人。
(四)主說「直到我在神的國里,喝新的那日子。」(可十四25),可見筵席是在國度里吃的。
(五)本書三章二十節的「坐席」與十九章九節所述相合。
(六)十九章九節的「有福」與二十章六節的「有福」是有關的。
(七)「新耶路撒冷」在國度時是羔羊的新婦,在新天新地時,則是妻子。然而在二十一章九節時,她仍保有新婦的地位。
十九章十五節:「有利劍從 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 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 。」
此處說到主作三件事:
(一)有利劍從口中出來」,就是從 口中所出的話。
(二)「鐵杖轄管」,在二章二十七節及十二章五節也說過(本書共說三次)。在這裡是國度的起頭, 要打破一切反對的權勢。
(三)「踹全能神烈怒的酒 」,這與十四章十七至二十節,以賽亞書十三章一至六節相合。
十九章十六節:「在 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 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因 騎在馬上,所以特別提起 的大腿。
十九章十七至十八節:「我又看見一位天使站在日頭中,向天空所飛的鳥,大聲喊 說:你們聚集來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與將軍的肉,壯士與馬和騎馬者的肉,並一切自主的、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
本章九節的「羔羊的婚筵」是為 被請的人,而「神的大筵席」是為 空中的飛鳥。
十九章十九至二十節:「我看見那獸,和地上的君王,並他們的眾軍都聚集,要與騎白馬的並 的軍兵爭戰。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它們兩個就活活的被扔在燒 硫磺的火湖裡。」
本節講到獸和假先知的結局。假先知曾行三件事:
1.在獸面前行奇事。
2.迷惑受獸印記的人。
3.迷惑拜獸像的人。
「活活的」這一句話要注意,這正與我們所解十三章十一至十八節相合。因他們都是死而復活的,他們的肉體不能死兩次,所以被活活的下入地獄。
現在我們歸納十一至二十節的重點如下:
(一)十一至十六節是講到怎樣爭戰得勝。
(二)十七至十八節是講到飛鳥怎樣吃那些戰敗者的肉。
(三)十九至二十節是講到獸和假先知的結局。
十九章二十一節:「其餘的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
這是跟隨獸者的結局。忠心跟主的基督徒,比平常的信徒先一千年享榮耀。照樣,這些忠心跟從敵基督的人,也比平常人先一千年受刑罰。―― 倪柝聲《啟示錄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