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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录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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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ook.png 声明:本文主要摘自网页启示录第十二章,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资料查询和学习之用。无任何商业目的!
启示录圣经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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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录第一章
启示录第二章
启示录第三章
启示录第四章
启示录第五章
启示录第六章
启示录第七章
启示录第八章
启示录第九章
启示录第十章
启示录第十一章
启示录第十二章
启示录第十三章
启示录第十四章
启示录第十五章
启示录第十六章
启示录第十七章
启示录第十八章
启示录第十九章
启示录二十章
启示录第廿一章
启示录第廿二章
启示录综合灵训要义



启示录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男孩子的被提与撒但被摔在地上

 

本章并不是接在第十一章之后,也不是在第九章之后。讲的详细一点,本章的第9节,就是和第九章第1节所指的同一时间并同一件事。所以第9节以后就是世界末期后三年半,世界大灾祸的开始,及在大灾祸期间,教会其余的信徒受撒但逼迫的情形。


壹 妇人的异象


这个妇人的大异象是显出在天上,表明这个妇人有属天的地位。在大灾祸期间,撒但向妇人发怒,去与他其余的儿女争战(启十二17),所以这妇人显然不是指耶稣肉身的母亲玛利亚。这儿女就是守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启十二17),所以这妇人也不是表徵以色列国。因为以色列民至今仍然不承认耶稣就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而且以色列民是亚伯拉罕属地的子孙,不是属天的子孙,不具属天的地位,不可能有属天的异象。这样看来,具有属天地位,属天儿女的妇人,只有基督的妻子教会才能符合(弗五24~32)。圣经中第一个表徵教会的妇人是夏娃,她是从亚当肋旁所取下的一条肋骨所产生的(创二21~24),正如教会是从基督肋旁所流出的血(救赎)和水(生命)产生一样(约十九34)。蛇的后裔和夏娃的后裔是彼此为仇(创三15),所以就会逼迫教会,逼迫基督徒。这个妇人身披日头,表明教会披戴公义的日头基督(玛四2;加三27),是出现在恩典的时代。脚踏月亮,说出教会是超越律法,超越旧约时代。律法如同月亮,本身无光,是反照日光。因此日头出现的时候,月亮的光是渐渐退去的。基督比旧约,比律法更美,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新约来了,律法职事的光就渐渐退去(林后三7~11)。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说出,教会的信徒是亚伯拉罕属天的后裔,如同天上的星(创十五5);另一面教会也是和以色列十二支派有关系的。虽然外邦的信徒占多数,但也有以色列人是基督徒,十二使徒都是以色列人;因此头戴十二星的冠冕,也说出教会与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关系。


贰 妇人所生的男孩子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万国的;他的孩子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了」(启十二5)。因为这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万国的,所以有些人就引用启示录第十九章11至15节的「铁杖辖管」主张是指基督的。但据前项所说的理由,妇人既然不是指个人的妇人玛利亚,而是指团体的信徒教会说的,所以这个男孩子,也不是指基督一个人说的,也是指团体的男孩子,教会中刚强有力的一班人,就是指得胜者说的。主应许得胜者必用铁杖辖管列国(启二26~27),所以也符合本章的记载。


 一 男孩子的资格


「弟兄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生命」(启十二11)。

信徒要胜过撒但,不仅仅得着灵的救恩(指相信耶稣的救赎,重生,得永生),还要得着魂的救恩;惟有得着魂的救恩,才能作得胜者,才是刚强的男孩子。为此,第一,信徒要靠宝血,对付罪,洗净一切的不义(约壹7~9),保持无亏的良心(提前一19)。第二,虽至于死,也不爱惜生命。主曾告诉门徒说,「若有人想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十六24~25)。必得着生命,就是必得着魂,得着魂的救恩。第三,自己所见证的道。这样的见证,不是仅仅用口作见证,而是活出基督,用自己的生活,行为,彰显所领受的道。


 二 男孩子在神宝座前的见证


男孩子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后,天上就有了战争(参启十二5~9)。这些男孩子就是撒但犯罪的见证人。在见证人到齐之前,公义的神不审撒但的罪案。但见证人一到,见证撒但的罪证成立,他再也无藉口推诿,所以就从天上被摔下去。


参 撒但的异象


 一 撒但第一次被摔在地上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启十二3~4)。

约翰首先看到的,乃是撒但堕落的历史。他原是神所创造的天使长之一。他因美丽心中高傲(参结二十八14~19),想要抬高自己与至上者同等,所以就背判了神,失去了天使长的身分(参赛十四12~14)。那时约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着他背判了神;他们就是这里所说的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他们就是现今世界之空中掌权者(弗二2)。撒但第一次的摔在地上,主要是指着失去了天使长的地位。但是神还没有判他的刑,他等于在缓刑(probation)状态中,所以在地上走来走去,往返于天地之间,并且常到神面前控告人(参伯一6~12;二1~7;启十二10)。


 二 撒但第二次摔在地上(启十二7~10)


男孩子被提到天上,作证人,证实撒但在缓刑期间的罪行,所以神就判撒但的罪。撒但因不服,于是在天上就有了争战。在天使长当中有一位叫作米迦勒(他名字的字义是,谁是像神的);他是负责保护神的选民,以及监视撒但行为的天使。在撒但尚未判刑之前,米迦勒对魔鬼不敢用毁谤的话罪责它(犹9),但是一旦罪证确立,神判了刑,就不再对它客气了。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这一次所说的,撒但被摔在地上,就是第九章1节的「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它因被摔在地上,老羞成怒,引发了世界末期,后三年半的大灾祸。


三 逼迫教会其余的信徒,及以色列民


我们在第壹项中曾经说过,妇人所表徵的,大部分是指着新约时代的教会,但也包含以色列民中那守神诫命的。主耶稣曾说,「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律法)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约十16)。将来在新耶路撒冷里,旧约中真正守神诫命的以色列民,和新约时代的教会,为耶稣作见证的,两班神的选民都是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就是三一神自己)。因此,在三年半的大灾祸期间,撒但所要逼迫的对像,就是这两班神的选民。


 (一) 大鹰的两个翅膀(启十二14)


妇人既是表徵,表号,这里的翅膀也是表号,是不被属地的引诱缠累,能够超越的能力。


 (二) 一载,二载半载(启十二14)


合起来是三载半,和第6节的一千二百六十天相同,指着后三年半的大灾祸期间。


 (三) 吐出水来像河一样(启十二15)


以赛亚书第五十九章19节说,「因为仇敌好像急流的河水冲来」(参赛二十八18),耶利米也曾经形容巴比伦军队的战车,战马是「有水从北方发起,成为涨溢的河」(参耶四十七2~3)。所以这里所说的,「要将妇人冲去」的水,一定是指追赶神选民的列国军兵。


 (四) 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从龙口吐出来的水(启十二16)


民数记第十六章30~33节记载,神曾使地开口,把可拉党的人吞下去,叫他们灭亡。所以地开口吞了从龙口吐出来的水,可能就是指地开口,把撒但敌基督的军队吞在地里。他们正凶猛得意的时候,死亡忽然临到他们,把他们活活的下入阴间(参诗五十五15)。地开口也可能是那两个见证人所行的「各样灾殃」(启十一6)之一。── 黄共明《启示录要义》


三而一的撒但


{\Section:TopicID=175}大异象(十二1~6)

「异象」原文是预兆,一个兆头显出来就叫人知道发生甚么事。由十二章一节起使徒约翰再次说出预言,乃是成就十章十一节天使指示他要「再说预言」。

十二章一节至二十二章二十一节的「再说预言」,乃为补充启示录前一段的预言,即六至十一章。这两段的不同是:六至十一章乃按时间次序的纲目;而第二段,系由十二章至廿二章,则是细述。

第一段近结束的十一章十五节:「地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 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这句话是一直讲到新天新地,因为国度是直到永永远远的,所以可以说六至十一章是一直说到新天新地,而十二至二十二章是将第一段中紧要的点再逐一细说。创世记中也是如此方式之记载,如第一章讲神在六日之内所作的,到第二章再专一仔细地讲第六天所作的。如此看来,启示录六至十一章与创世记一章同例,启示录十二至二十二章与创世记二章同例。

九章一节有一大星从天摔到地上,此大星就是十二章三节的大红龙。

第十二至第十四章是用表号写的;十五至十六章是按字面写的;十七至十八章又是用表号写的。此处该注意的是神的审判从来不用表号,都是按字面写的。


十二章一节:「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

有人说「妇人」指新约的教会,这并不全对,因(一)在主耶稣还未再临前,教会在基督面前的地位是一已许配的「童女」(林后十一3),(二)教会从来没有被比喻为母亲或有儿女的说法,圣经里也没有「母会」之类的名字。(三)教会至终是被提了,但这妇人未被提。

有人说此「妇人」是马利亚,这样的解释也不正确,因为:(一)请问马利亚怎样能有十二章一节的光景?(二)主耶稣明明是头生的儿子,但在这男孩子降生前,妇人已有其他的儿女了(十二17)。(三)这与本书预言的性质不相合,若说妇人是马利亚,而男孩子是主,就带有记历史的性质了,就与本书预言的性质不合,因本书是耶稣基督的启示。

这妇人到底是谁呢?首先让我们来看几件事:

(一)按本书凡单数的女人都是指 一个城说的(十七18,廿一9-10)。

(二)戈怀德(Robert Govett)说「日」指恩典,「月」指律法,「星」指以色列十二支派。

(三)赛斯(J. K. Seiss)说,「日」指主,「月」指魔鬼,「十二星」指十二支派。若日指主犹可说,但月指魔鬼就不知从何解起,至于星指十二支派则可以说得通。

(四)另有人说:日、月和星都是指基督徒说的,他们的凭据是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一节,但该处所指的星是普通的,与这里的十二星系专一的并不同。

我们的答案是:「妇人」是指代表以色列国和其后又生出基督徒的耶路撒冷,理由如下:

(一)读创世记三十七章九至十节就知太阳指雅各,月亮指雅各的妻子,十二星则指十二支派说的。因为日、月和星在此一并提到,这使我们相信这妇人就是指耶路撒冷──常被用来代表以色列。

(二)十二章一节的「生产」,在以赛亚书二十六章十七至十八节,耶利米书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锡安即耶路撒冷)、十三章十九至二十一节,三十章六至七节,弥迦书四章八至十节、五章一至三节,先知明说将来耶路撒冷有一艰难,好像生产一样。

(三)十二章七节有天使米迦勒帮助他们,在但以理书十二章一节说,米迦勒要在艰难中起来帮助以色列。

(四)这妇人是代表包括以色列国的耶路撒冷,神令她逃到旷野(十二6、14),主也在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六至二十一节明说他们要逃跑,而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节说的也很清楚。

(五)为何说基督徒是出于耶路撒冷?1.因主是犹大的狮子(五5);2.救恩是出于犹大(约四22);3.上面所提的耶路撒冷是「我们的母亲」(加四26)。

编注:以上是作者在一九三○年的亮光,其后他对「妇人」有更透亮的看见,记载在《圣洁没有瑕疵》(一九五三年出版),兹节录如后。

这一个妇人是谁?这是许多解经家所一直争辩的。有人说她是指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说的,有人说她是指以色列国说的。但是,凭 圣经来看,这个妇人不可能是指主的母亲马利亚,也不可能单指以色列国,因为:

(一)这一个异象是在天上现出来的,这一个妇人完全是属天的。但是马利亚没有这个地位,以色列国也没有这个地位。

(二)这一个妇人生了男孩子以后结局怎样?结局就逃到旷野。如果把这妇人解释为以色列国,把她生的男孩子解释为基督,把男孩子的被提解释为基督升天,那就和事实不符。因为虽然以色列国是分散了,但是以色列国逃到旷野,并不是因为基督升天。当基督升天的时候,以色列国早已亡了。十二章五至六节说明妇人逃离是发生在男孩子被提之后,而以色列国是在基督升天之先就早已亡国了,所以这不可能指 以色列国说的,更不可能指 马利亚说的。

(三)这一个妇人生男孩子的时候,碰 了龙。这龙有七个头和十个角。在第十七章里告诉我们,七个头就是七个王,五个已经倾倒了,一个还在,一个还没有来到;十个角就是后来要兴起的十个王。我们知道在主升天之前,还没有七头十角的事发生。所以这一个女人和这一个男孩子,都是将来的事,说她是指以色列国或马利亚,并说男孩子是指主耶稣,都和历史合不起来。

(四)等到男孩子被提到天上以后,天上就有了争战,撒但就从天上被摔到地上,于是天上就宣告说:「我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 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的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我们知道这件事还没有成功,以弗所书第六章告诉我们,教会在地上还得与天上属灵气的恶魔争战,撒但还是在空中。历史上既然没有这样的事发生,所以这不是指 主耶稣那个时候的事。

(五)龙被摔到地上以后,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妇人。也许有人要以为这是指马利亚说的凭据了。不错,马利亚生了主耶稣后,曾逃到埃及去;但是在主升天的时候,她并没有逃到旷野。从十二章第十四至十六节我们知道,无论是马利亚也好,是以色列国也好,在基督升天的时候,在历史上并没有这些事发生,所以不是指马利亚说的,也不是指以色列国说的。

(六)还有一个证明:本章十七节说:「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这一个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被提到宝座那里去了以后,还有许多儿女在地上,所以必定不是马利亚。再看下面:「这儿女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说以色列国守神诫命是可以的,但说以色列国为耶稣作见证,那就把旧约和新约混在一起了。所以这一个妇人不可能是指马利亚说的,也不可能是指以色列国说的。

那么这个妇人是谁呢?在旧约圣经中只有一个妇人是与蛇发生关系的,就是创世记第三章的夏娃。在新约圣经中也只有一个妇人是与蛇发生关系的,就是这一个妇人。这是圣经前后相合的地方。并且神特地在这里说大龙就是那古蛇,就是从前的那一条蛇。神已经指清楚了,是那一条独一的古蛇,特别是那一条,注重在「那」字。所以这一个妇人就是那一个妇人。日、月和星怎样在创世记第一章里,日、月和星也在这里;蛇怎样在创世记第三章里,蛇也在这里;女人的后裔怎样在创世记第三章里,女人的后裔也在这里;在创世记第三章里提到生产之苦,这里也提到。把这两处圣经合起来看,我们就能断定说,这一个妇人就是在神永远旨意里所定规的那一个女人,到了末了的时候所要碰看的情形。创世记第二章的女人则是说到神永远的目的;以弗所书第五章的女人是说到教会的地位和前途;启示录十二章的女人是显出末后的事。

这个妇人在异象中出现的时候,圣经首先记载她是「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这是有时代意义的:

(一)身披日头──日头是指主耶稣。身披日头就是当日头照得最亮的时候,是照在她身上。神在这一个时代中藉 她显出自己。所以这是她与基督的关系,即恩典时代的关系。

(二)脚踏月亮──这里的「踏」不是践踏的意思,希腊文的意思是「伏在她脚下」。月亮的光是反照的,不是自己的。律法时代里面的东西都是反照恩典时代里面的东西,律法不过是预表。圣殿是预表,约柜是预表,圣所里的香和饼、祭司所献的祭也都是预表,连牛羊的血也是预表。这个妇人脚踏月亮,意即律法里面的东西都伏在她的下面,都是附属于她的。所以这是说到她与律法时代的关系。

(三)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列祖时代里最重要的人物,可以说是从亚伯拉罕起到十二个支派的产生。这个妇人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就是说到她与列祖时代的关系。

这样看来,这个妇人不只与恩典时代有关,也与列祖时代和律法时代有关,不过她与恩典时代的关系比较多;这妇人包括了恩典时代的人,也包括了列祖时代和律法时代的人。*


十二章二节:「她怀了孕,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

这妇人的一切既是表号,所以怀孕、生产、呼叫都不能按字面说。这「孕」是寓意的孕,不是实际的孕。甚么叫作怀孕?怀孕就是孩子在母胎里,意思就是孩子和他的母亲是合一的,是一体的。母亲吃,他也得 营养;母亲病,他也受到影响;母亲怎样,他也怎样。母亲和他是合而为一的。

另一面,这一个孩子又是另外的。说他和母亲合一,的确是合一的,因为他从母亲接受生命;但他又是另外的,他有他的前途,他的前途与他母亲的前途不同,他生下以后要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他的母亲却要逃到旷野。

还有一点;当那个妇人怀孕的时候,我们能看见的不过是母亲,没有方法看见孩子;在外表上只能看见母亲,不能看见孩子。可是孩子的的确确存在 ,不过他是包括在他母亲里面。他是存在的,却又是包括在他母亲里面的。

「生产的艰难」可以参考马太福音二十四章八节的原文:「这都是生产之难的起头。」


十二章三节:「天上又出现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 七个冠冕。」

「大红龙」即十二章九节「魔鬼」或「撒但」,「蛇」就是创世记三章一节的蛇。这一条蛇隔了几千年,和从前两样了,本来是一条蛇,现在大了,变作龙了。这和从海中上来的兽是一样的。「红」是战争的颜色,「大红龙」从起初到后来都是杀人的(约八44;约壹五19)。

「七头」(参十七9、12),十角乃大王之附庸王,头比角更大,角执行头的定规。龙要作的事情是复兴罗马国后率同十个小王来逼迫神的儿女。


十二章四节:「它的尾巴拖拉 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这里的星辰就是十二章九节的使者。天使中有三分之一是附从魔鬼的。龙的被摔下则发生在男孩子被提及龙被打败之后。天上有三分之一的天使,受了龙谎言的欺骗,跟它一同堕落了,一同被摔下来了。


十二章五节:「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万国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了。」

「男孩子」是谁呢?有人说是指以色列人,但不可能,因为:

(一)日、月和星已经代表以色列国。

(二)这男孩子是被提到宝座那里去的,圣经从来没有说以色列国被提,这与以色列人预言合不上。

(三)这男孩子是信羔羊之血的(十二11),以色列人却没有。有人说以色列人在大灾难时有人会信主,但圣经却没有如此说,圣经是说:主耶稣的脚站在橄榄山,神为他们开一救恩泉源,他们是在那时才得救的(亚十三1,十四4,十二10-14)。

有人说男孩子是主耶稣,但也不可能,因为:

(一)「妇人」是代表耶路撒冷,而主耶稣是降生在伯利恒。

(二)这男孩子不是个人,乃是团体(十二10-11)。

(三)若男孩子是指主,就龙必定是指希律。但以理书十二章九节明说是撒但自己。

(四)男孩子是一生下就被提,但耶稣降生在世有三十三年之久,并且死而复活后才被提。

(五)因为是异象,「生产」两字就不能按字面讲了。

也有人说男孩子是指全教会说的,这是不可能,理由如下:

(一)全教会不能都是复活的。若照如此说法,就全教会都死过。

(二)并非全教会都同时被提,有的先去,有的后去。这里的男孩子是一起被提的。

(三)因铁杖管辖列国的应许不是给全教会的,乃是给得胜者(二26-27),教会中并不全是得胜者。

(四)与主在国度里掌权并不是全教会都有分的,惟有与主同受苦的,才能与主一同作王(提后二12)。

那么男孩子到底是谁呢?必是指「教会中的得胜者」。譬如:(1)士每拿教会中的一部分人「至死忠心」(二10),与十二章十一节末句「不爱惜生命」相合。(2)推雅推喇教会中的一部分人将「用铁杖管辖列国」(二26-27),与十二章五节「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管辖万国的」相合。(3)非拉铁非教会中的一部分人,他们蒙保守在普世受试炼时得以免去(三10),与十二章五节「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了」相合。(4)老底嘉教会中的一部分人,坐宝座上(三21),与十二章五节「用铁杖管辖万国」相合。

因此,男孩子并不是教会的全体,他们乃是教会中的得胜者。

在本释义第四章,解七章十六至十七节那宝座前数不过来的被提者时,曾列出八项特点,均与这里的男孩子相近,男孩子实在就是七章那些人中的一部分,(七章是被提的总纲,十二章则细述其中头一部分人的被提)。

编注:1.关乎信徒被提与大灾难的时序,作者持「分批被提论」的观点,参附录一{\LinkToBook:TopicID=257,Name=附录一:信徒被提}。

2.关乎「男孩子」,作者在《圣洁没有瑕疵》一书中,有更深入的解释,兹节录于下:

这里的被提和帖撒罗尼迦前书第四章所说的被提不同,后者是说被提到空中,这里是说提到神宝座那里去。教会中多数的人这时还不能到宝座那里去,只有一班少数的得胜者能,因他们先达到了神的目的。

要知道这个男孩子与这个妇人的关系,请看加拉太书四章二十六节:「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再看第廿七节末了一句:「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在上的耶路撒冷,就是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就是神将来在永世里所要得 的那一个女人,那一个目的。那一个女人在创造里就是夏娃,在恩典时代就是基督的身体,在恩典时代结束的时候就像一个妇人,在将来的永世里就是新耶路撒冷。这里所说在上的耶路撒冷有儿子,并不是母亲归母亲,儿子归儿子;这里的意思是一个分作许多个,许多合起来还是一个,这许多的儿子加起来,就等于这个母亲。不是一个母亲生了五个儿子就等于六个,乃是五个儿子加起来就等于一个母亲。每一个儿子都是一部分的母亲,是一个母亲分出一点来给这一个,分出一点来给那一个,好像是从她生的,其实就是她自己。母亲不是在儿子之外的一个,母亲就是许多儿子的总合。看整个的时候是母亲,看一个一个的时候是儿子。把所有在神目的中的人合起来看,就是一个女人,把一个分成几个来看,就是几个儿子。这是一个特别的原则。

启示录第十二章所说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也是这样的意思。这一个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一个异象,是一种表号。这里的「生」,不是说从她而出,乃是说在她里面有这样一个人。「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的意思,就是有一班人包括在这一个妇人里面。所有神的子民,在神永远的计划中,在神的目的里,都是有分的;但他们没有负起他们所该负的责任,所以神在他们中间拣出一班人来。这一班人是许多人中间的一部分,是神拣出来的,这就是男孩子,这就是这个妇人所生的男孩子。全体的就是母亲,少数的就是男孩子。这里的男孩子,就是第十一章里的「弟兄们」(原文)。这就是说男孩子并不是一个人,而是有相当数目的人,是多少人合起来成功一个男孩子。不过和母亲比起来,这一个男孩子是小的意思,就是这班人和全体来比,数目是小的,但是,神的计划是在他们身上,神的目的是在他们身上。

第五节并说这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管辖万国的」。在启示录里,共有三次说到用铁杖管辖万国:第一次是在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那得胜人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国,他必用铁杖管辖他们。」这很明显是指 教会中的得胜者说的。末了一次是在十九章十五节,「有利剑从 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国, 必用铁杖管辖他们。」这是指 主耶稣说的。那么,这里的一次是指 谁说的呢?若不是指 教会的得胜者,就是指 主耶稣说的;然而在前面已经证明不可能是单指 主耶稣说的,因此我们相信这个男孩子是指 教会中的得胜者说的。这个男孩子就是教会中有一部分人,这一部分人是得胜的。(当然男孩子也包括主耶稣,因为主耶稣是第一位得胜者,所有的得胜者都包括在主耶稣里面。)*


十二章六节:「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她被养活一千二百六十天。」

妇人的逃避,就是马太福音二十四章六节至二十节和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二十节至二十四节的「逃走」。十三章一节那女人是在天上,十二章六节是在旷野,男孩子一生,她就失去了天上的地位,她现在不过是那地上的耶路撒冷。荒野就是荒凉无人居住之地,这次神养活她也必须像从前神在旷野养活以色列百姓一样。

加拉太书四章二十一节至三十一节是两个比较,一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一是地上的耶路撒冷;一是基督徒,一是犹太人;一是以撒为预表,一是以实玛利为预表。但主要的意思是证明我们基督徒是自由的,同以撒一样。


{\Section:TopicID=176}天上的争战(十二7~9)


十二章七节:「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去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

所以有争战,是定规到底谁配住在天上。是男孩子呢?还是龙?男孩子现在要得龙在天上的地位,所以要争战。同时请注意六和七节的两个「就」字。可见妇人的逃到旷野是因为男孩子的被提,天上的争战也是因为男孩子的被提。

全圣经中,只有一位天使长名叫米迦勒,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谁是像神的?」这一句问话是太好了。撒但的打算就是要像神,且用像神来引诱人。但米迦勒的这一个问题,摇动了撒但的权柄──你要像神,但你不够!

在约伯时代,龙能到神面前来,到基督时代还能,但当男孩子被提后,龙就再也不能了。


十二章八至九节:「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从不同的名称可看出撒但的本性:龙──残忍,古蛇──欺骗,魔鬼──诱惑,撒但──敌对。魔鬼从天被摔下,带了三分之一的天使下来,又开了无底坑(九1),至此,世界真是何等黑暗!

{\Section:TopicID=177}大声音(十二10-12)


十二章十节:「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 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

神从前用血救赎,现在用能力救赎,神国的权柄在神的宝座前是完全的。撒但未被摔下时,神的旨意在空中是不通行的。等一千二百六十天一满,神的国度就临到地上,神的旨意通行在地上了。(参考太十二28;鬼被赶,就是神的国临到了。)


十二章十一节:「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

胜过撒但的控告有三点要诀:二靠主的宝血,匚自己见证的道,T至死也不爱惜性命。

撒但对基督徒主要的工作就是控告。但是我们能够说:神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血是称义的唯一根基(罗五9),只有血能给我们一个无亏的良心。主为我们作大祭司和中保(来二17-18,七20-28)。「中保」在希腊文就是「受委任作辩护者」,我们如果知道血的价值,明白主时刻在为我们辩护,就不晓得在地上要增加多少平安快乐的信徒!

良心无亏,口里就有见证。「道」原文就是「话」,基督徒甚么都得靠祷告,但是,有的时候,见证的话比祷告更有效力(例如可十一23;徒三6,十六18)。宣告是撒但所害怕的,能使撒但溃退!

「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自己的性命」,这是得胜者在争战中的态度。这里的「性命」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指肉体的生命说的,还有一个是指魂的能力──天然的能力说的(「性命」也可译作「魂」)。教会的失败就是在于人把他天然、未经过十字架对付的能力带到教会里来。而得胜者的态度却是承认自己不能作甚么,不敢凭 自己动,不敢夸口,天天战战兢兢的作人(林前二2-4)。

至于「不爱惜身体的生命」,就是说即使丧掉性命,我们也要为主站住。撒但说人看重性命过于一切(伯二4-5),但是神说:得胜者并不爱惜自己的性命。得胜者的态度是:不管撒但在我身上作甚么,就是要我的性命也可以,但我总不向撒但屈服,我总要向神忠心。得胜者的态度就是向主说:「主阿!我为 你,没有一样是不能舍弃的,甚至于我的性命。」


十二章十二节:「所以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快乐吧!只是地与海有祸了,因为魔鬼知道自己的时候不多,就气忿忿的下到你们那里去了。」

在十三章一节有一个兽要从海里出来(即敌基督);十三章十一节有一个兽从地里出来(即假先知);九章一节则说有一个星从天上摔下来(即是龙)。这三者都到地上来,所以地与海有祸了。

撒但的预知(自己的时候不多),是像历史家经比较而作的预知。

在灾难时,不只有神的忿怒,另一方面也有撒但的怒气。


{\Section:TopicID=178}龙逼迫妇人(十二13~17)


十二章十三节:「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妇人。」

旧约先知在这方面的预言顶多:大灾难时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围困(例:亚十四1-2),龙逼迫妇人就是此事的应验,也就是十二章十二节的执行。


十二章十四节:「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

妇人既是表号,所以翅膀也必是表号,是神赐给她超然的力量能跑得快,就像神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是鹰负小鹰一样(出十九4;申卅二11-12)。那时犹太人和仍未被提的信徒要受神特别的保护。


十二章十五节:「蛇就在妇人身后,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

「蛇」既是撒但,所以「水」就不是水,乃另有所指:由耶利米书四十六章七至八节可知水是追来的敌兵(参耶四七2-4;赛五九19),所以说用水追妇人必是龙用列国的兵来追以色列和仍未被提的信徒。


十二章十六节:「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从龙口吐出来的水。」

「地」就是地,出埃及记十五章十节记载神曾用水淹没埃及的军兵;民数记十六章三十节也记地开口吞灭人;在此神再一次用地来保护所拣选的犹太人。


十二章十七节:「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这儿女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那时龙就站在海边的沙上。」

这其余的儿女中有一班是犹太人,有一班必是遗下的基督徒,若单是犹太人就只能说他们是守神诫命的,不能说他们是为耶稣作见证的(此时主未降临,犹太人尚未信主)。十三章七节的信徒是指犹太人,也是指遗下的基督徒,也就是这里的「其余的儿女」。―― 倪柝声《启示录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