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CCBible/Bible101/DBible 微博@基督徒百科@Bible101@歌珊地圣经引擎@如鹰展翼而上 QQ群 4619600/226112909/226112998 同步推送#今日真道圣言#
今日真道聖言/2014年1月15日
聖經經文
1
弗 1:11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得」或作「成」),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羅 11:33 深哉! 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來 6:17 照樣, 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
羅 9:15,18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羅 9:18 如此看來, 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2 雅 1:13,17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 神試探;」因為 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 雅 1:17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約一 1:5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CUVS) 1 John 1:5 This then is the message which we have heard of him, and declare unto you, that God is light, and in him is no darkness at all. (KJV)
3 徒 2:23 他既按著 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借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徒 4:27-28 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仆耶穌(「仆」或作「子」), 徒 4:28 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
太 17:12 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
約 19:11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箴 16:33 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
3.1從亙古到永遠,上帝以祂自己的旨意按著祂最智慧、最聖潔的計劃,自由地且永不改變地,預定一切將要發生的事。雖然上帝如此預定,但是祂絕非罪惡的創始者,也沒有迫使受造者逆反其意志;並且並未剝奪「第二因」的「自由運行」與「或然發生」,反倒得以確立。
3.1. God, from all eternity, did, by the most wise and holy counsel of his own will, freely, and unchangeably ordain whatsoever comes to pass: yet so, as thereby neither is God the author of sin, nor is violence offered to the will of the creatures; nor is the liberty or contingency of second causes taken away, but rather established.
問答7 問:神的旨意是什麼?
答:神的旨意,就是祂永恆的目的,根據祂計畫的美意;藉此祂預定了一切將要發生的事,為了祂自己的榮耀。
經文: 弗1:4, 11-12; 羅11:33-36; 賽46:10; 伯14:5; 箴16:4, 33; 詩33:11; 王上22:34; 徒2:23; 13:48; 弗2:8-10; 啟4:11; 弗1:3-6; 帖前5:9
12問:上帝的旨意是什麼?
答:上帝的旨意,是在祂元旨計畫中的智慧,自由,聖潔的行動;祂按照此計畫彰顯祂的榮耀,自無始的永恆,已毫無改變的預定在時間裡,所發生的萬事萬物,特別是有關天使與人類。
一.上帝一般的旨意
l 關於上帝的創造,祂從永遠就已經有計劃了。「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46:9-10)
l 這項計劃包括並決定了所有發生的事物與每一項事,無論其大小、善惡。即使似乎偶然發生的事也是上帝所預定的:「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16:33)因此即使是災害和惡人的舉動,也都是上帝所定的:「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45:7;比較 摩3:6b);「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箴16:4)。
l 這項計劃和上帝無限的智慧、聖潔是一致的。這就是為何「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8)。約瑟向他的兄弟們解釋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50:20)
l 這項計劃不只是不變的,每一項細節也都絕對會發生,也沒有任何方面是附條件的。 雖然上帝的某些預旨看似附有條件,好像某些事物必須在預定目標的事件之前先發生:例如,上帝預定要救保羅和他一起在前往羅馬船上的同伴,不過祂預定拯救他們的條件是他們必須留在船上(徒27:31)。上帝拯救那許多蒙揀選的人,不過祂也預定他們必須要悔改和相信耶穌才能獲得拯救。我們也必須如此來了解我們禱告的責任:上帝預定要加給我們各樣所需的,但是祂也預定我們要通過禱告來尋求所需的這一切。
l 上帝的計劃也沒有任何一方面是因為上帝預知所要發生的事而形成。事實上,可以說上帝預知將來所有要發生的事,是因為祂預定這一切的發生,或說因為上帝擁有完全的主權,所以祂是無所不能的。而且,也必須是如此,否則將會牴觸上帝的自足性,因為上帝是唯一獨立的存有。所有的受造物的存留都因著上帝而擁有(徒17:28a)。索西奴派和理性主義者錯誤地主張說:上帝不能預知受造物的自由行為,否則他們就不自由。阿民念派贊同上帝預知受造物的行為,但卻否認上帝預定了它們。但聖經里記載:「從創世以來,上帝都知道祂所作的」(欽定本-徒15:18),因為祂是「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弗1:11)
l 上帝不因為絕對預定所有將會發生的事情而侵犯到受造者的自由和職責。因而雅各這麼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雅1:13)。因此,雖然在上帝的預旨中基督是被猶大出賣,但猶大仍然被定罪:「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太26:24)。同樣的,彼得在五旬節的布道中也指責猶太人邪惡的殺害了主:「他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2:23,也看 徒4:28)
這是因為上帝並不侵犯人的自由,人作為上帝的受造物,有選擇的自由。作為自由選擇者,人的決定和行動取決於上帝所定的次因。上帝並不操縱人的心思或意志。自由選擇者的意志取決於在做出決定時什麼是最吸引人之處而定。上帝不侵犯自由選擇者的意志。因此當一個有理性的自由選擇者犯罪時,他必須完全自己承擔責任。神學家很貼切的形容這個概念:「上帝雖如此預定一切,並不因此就是罪惡的創始者,也不強迫受造者的意志,而且諸次因的自由運行或因果關係也並未廢去,反而得以確立。」
聖經經文
1.路二7:就生了頭胎的兒子,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里,因為客店裡沒有地方。
2.加四4: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3.賽五三3: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
4.太廿七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5.腓二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6.太十二40: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問答27 問:基督的降卑在於哪些方面?
答:基督的降卑在於降生為人,卑微的生在律法之下,忍受今世的苦難、神的震怒、受咒詛死於十架;又被埋葬,暫時服在死權之下。
經文:路2:7; 加4:4; 賽53:3; 太27:46; 腓2:8; 林前15:4
Q. 27. Wherein did Christ's humiliation consist? A. Christ's humiliation consisted in his being born, and that in a low condition, made under the law, undergoing the miseries of this life, the wrath of God, and the cursed death of the cross; in being buried, and continuing under the power of death for a time.
46問:基督降卑的狀況為何?
答:基督降卑的狀況是:祂為我們的緣故,舍下自己的榮耀,取了奴僕的樣式,謙卑受孕降生,平生受苦,死於十架,死後埋葬,直到復活之前。
Q. 46. What was the estate of Christ's humiliation?
A. The estate of Christ's humiliation was that low condition, wherein he for our sakes, emptying himself of his glory, took upon him the form of a servant, in his conception and birth, life, death, and after his death, until his resurrection.
47問:基督在其受聖靈感孕與降生中,是如何謙卑自己?
答:基督在其受聖靈感孕與降生中謙卑自己,在於:從亙古到永遠,祂是上帝的兒子,在父懷裡的獨生子,甘願在時候滿足時,成為人子,為卑微女子所生;祂如此卑微自己,在各方面來說,都是遠超過一般的屈尊降卑。
Q. 47. How did Christ humble himself in his conception and birth?
A. Christ humbled himself in his conception and birth, in that, being from all eternity the Son of God, in the bosom of the Father, he was pleased in the fullness of time to become the son of man, made of a woman of low estate, and to be born of her; with divers circumstances of more than ordinary abasement.
48問:基督在世上的生活中,是如何的謙卑自己?
答:基督在世上的生活中謙卑自己,在於:
(1)將自己服在律法下,完全實現了律法;
(2)面對世界的侮辱,撒但的試探;
(3)在肉身中經歷人性所共通的軟弱,尤其是身處貧寒。
Q. 48. How did Christ humble himself in his life?
A. Christ humbled himself in his life, by subjecting himself to the law, which he perfectly fulfilled; and by conflicting with the indignities of the world, temptations of Satan, and infirmities in his flesh, whether common to the nature of man, or particularly accompanying that his low condition.
49問:基督在受死的過程中,是如何的降卑自己?
答:基督在受死的過程中降卑自己,在於:
(1)被猶大出賣,遭門徒離棄,被世人譏笑拒絕,遭彼拉多定罪,受逼迫者拷打;
(2)並與死亡的恐怖與黑暗的權勢爭戰,經歷承擔神的震怒;
(3)他舍了自己的生命,作為贖罪祭,忍受了十字架的死亡,這是痛苦,羞辱,咒詛的死亡。
Q. 49. How did Christ humble himself in his death?
A. Christ humbled himself in his death, in that having been betrayed by Judas, forsaken by his disciples, scorned and rejected by the world, condemned by Pilate, and tormented by his persecutors; having also conflicted with the terrors of death, and the powers of darkness, felt and borne the weight of God's wrath, he laid down his life an offering for sin, enduring the painful, shameful, and cursed death of the cross.
50問:在基督經歷死亡後,是如何的降卑自己?
答:在基督經歷死亡後,降卑自己,在於:
(1)被埋葬,持續在死的狀態中,在死的權勢之下,直到第三日;
(2)如此的經歷,也曾被描述為「降在陰間」
Q. 50. Wherein consisted Christ's humiliation after his death?
A. Christ's humiliation after his death consisted in his being buried, and continuing in the state of the dead, and under the power of death till the third day; which hath been otherwise expressed in these words, He descended into hell.
8.4a 主耶穌完全甘心樂意地擔任這一職分(詩40:7,8;來10:5-10;約10:18;腓2:8);為要執行這一職分,祂就生在律法之下(加4:4),並確確實實地成全了律法(太3:15:5:17);靈魂遭受極大的傷痛(太26:37,38;路22:44;太27:46),身體遭受極大的苦楚(太26,27),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腓2:8);被埋葬,處於死亡的權勢之下,但未見朽壞(徒2:23,24,27;13:37;羅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