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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II51-60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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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51 [2.12.6-7] 中保降世為人的唯一目的:救贖我們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是聖經清楚的教導。異端教訓卻將基督道成肉身的主要目的,解釋為給我們作榜樣。這不僅是本末倒置,更是貶低了神的救贖大愛。


亞當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這是人的尊嚴,有真理、仁義、聖潔。這使亞當和其它受造物有明顯的分別。基督是神的兒子,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神本體的真像(來1:2-3;林後4:4)。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3)。因此,亞當被造時所擁有一切傑出的天分,是因他返照神獨生子的榮耀。神藉他的獨生子賜給亞當如此高貴的尊榮。


聖子本身就是天使和人的元首。所以神賞賜人的尊榮也是天使所擁有的。聖經稱天使為「神的眾子」(伯1:6),我們不能否認神賜給他們某些天上榮耀的屬性。神定意天使和人都有他的形像,他們二者彰顯神的榮耀。天使有神的形像,可以在神寶座前事奉,直接見神的榮面。我們蒙主基督救贖,「新造的人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 ),與天使「同作僕人」(啟22:9)在元首基督之下一起敬拜事奉神。今日我們信靠基督,將來我們身體復活,必像天上的使者(太22:30)專心敬拜事奉神。這將成為我們永遠的喜樂。


基督按照父神的定旨,道成肉身救贖我們,為要使我們回到天父面前(約14:6)。他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為此,路加稱他為亞當的後裔(路3:38)。保羅稱基督為「第二個人,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47),因為神預定他取人的樣式,救亞當的後裔脫離滅亡。基督是「第二亞當」,這就顯示:人因「第一亞當」犯罪墮落了,必須有「第二亞當」來救贖我們,重新獲得神形像。這清楚顯明:基督是為了救贖人而降世為人。


歌羅西書1:14說「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然後在15-19節仔細說明:基督在萬事上居首位。第一,基督是神永恆的道,所以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這並非說基督是受造的,乃是說基督是在受造萬物之先,是這奇妙世界當初被造的惟一源頭。第二,基督成為人來救贖我們,所以他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西1:18)。


使徒在此段經文中總結兩要點:(1)基督的完全神性,「萬有都是靠聖子造的」,他管轄天上與地上的一切受造物(西1:16);(2)基督完全的人性,道成肉身成為人,作我們的救贖主(西1:14)。這寶貴的真理:「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4:4—5),足以堅固養育神的兒女,使我們堅信「在神與人之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2:5-6)。這是中保降世的唯一目的:救贖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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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52 [2.13.1] 基督真實人性的證據


基督具有真實與完全的神性,在第一卷13章已詳述。基督道成肉身,履行其中保職分,具有真實與完全的人性。早期教會時代,已有異教徒與異端人士否認基督具有真實的身體。聖經上有眾多確實的證據可以反駁這些謬論。神應許藉著亞伯拉罕和雅各的後裔,賜福萬民(創123;17:2,7;18:18;22:18;26:4)。


神應許永恆的君王寶座給大衛的後裔(45:6;132:11)。因此,當基督在肉身顯現時,他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太1:1)。因為他是童貞女所生的,所以保羅說:按肉身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1:3)。保羅也教導:按肉身說,基督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羅9:5)。因這緣故,主自己因不滿足於「人」這稱呼,就常稱自己為「人子」,這更清楚證明他是人的後裔,具有真實的人性。


既然聖靈在聖經中多次多方、直接明確的宣告此事實,我們無法想像竟有人敢顛倒是非。我們還有許多證據,例如保羅說:「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4:4)。聖經有無數的證據,顯示基督與我們一樣會飢餓、口渴、疲倦,以及其它人性的特徵。我們舉出一些能造就我們的例證:聖經說他並不救拔天使(來2:16),沒有取他們的性格,乃是取了人性,以「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2:14 )。


我們被稱為他的弟兄,從他得恩福(來2:11);「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來2:17);「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4:15)。這些經文都講論同一要點「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這也就是保羅所清楚宣告的:「神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羅8:3)。


因這緣故,父神所賜給基督的一切,都屬於我們,因為他是我們的元首,「全身都靠他聯絡,百節各按各職」長大成熟(弗4:16)。「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3:34),所以「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約1:16)。因此,基督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約17:19)。這清楚顯示他的真實人性,他是末後的亞當,我們的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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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53 [2.13.2] 基督是人子,是我們的長兄


基督被稱為「人子」,是表明他具有真實的人性。因為希伯來文成語「人子」是用來稱呼真實的人。顯然,基督是以自己的語言(希伯來文)使用這詞。而且,眾人都是這樣瞭解「人之子」的意義。我們引用詩篇8:4「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人子算什麼,你竟眷顧他?」就足以證明,因為詩篇是上下句子平行對稱,「人」等於「人子」。使徒說此詩篇是預表基督(來2:6)。所以「人子」此詞清楚表達基督的真實人性。


希伯來書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2:14),這清楚宣告基督具有與我們同樣的人性,是我們的同伴。使徒說:「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來2:11)。上下文證明這經文是指基督與我們在人性上的認同與團契,「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2:11)。若說我們原本聖潔高貴屬於神,則不需提到他不以為恥之事。然而正是因為我們是卑賤的罪人,基督出於他無限的恩典,竟然與卑賤的罪人聯合,所以經文說「他不以我們為恥」。


我們知道神的兒女不是從血肉生的(約1:13),而是藉信心從聖靈生的。因此,單靠肉身不能帶來屬靈的連結,不能使人成為基督的弟兄。惟有信徒才擁有與基督聯合的尊榮。基督成為人,要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這並非指所有的人。因為「信心」是媒介,使我們在聖靈裡與基督連結,成為基督身體的一份子。


基督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然而「長子」在此是指尊榮的地位和高貴的權能,更是指典範模樣。我們蒙救贖,都要被塑造成基督的模樣。基督被稱為「長子」,證明他具有真實的人性,是我們的長兄。我們身為他的弟兄,基督賞賜我們的尊榮,比天使更高,因為天使是服役的靈,為承受救恩的我們效力(來1:14)。


摩西記載「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創3:15)。「女人的後裔」是指基督,也包括了屬他的人。既然我們必定藉著基督,與基督一同得勝,所以神宣告「女人的後裔」將勝過魔鬼。這就證明基督是為女子所生(加4:4),具有真實的人性。神賜給夏娃如此的應許,是要使她有盼望,免得她被絕望所吞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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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54 [2.13.3] 基督是「女人的後裔」


聖經多處稱「基督」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和大衛的子孫(太1:1),這是按照肉身說的事實。亞伯拉罕的後裔要使萬民得救恩之福,不是指眾子孫,乃是指基督(加3:16)。基督被稱為「大衛的子孫」是「按肉身說的」 (羅1:3)。顯然這是指具有基督的人性。


羅馬書9章稱基督為「可稱頌的神」,同時宣告基督「按肉體」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羅九9:5)。他真是從大衛的後裔所生,所以以利沙伯對馬利亞說「你所懷的胎是有福的」(路1:42);主對大衛的應許「我要使你所生的坐在你的寶座上」(詩132:11;撒下7:12;徒2:30),這些都顯明基督具有真實的人性。


聖經明說基督為女子所生(加4:4)。馬太記載的家譜,顯示基督是由馬利亞所生,所以他就是她的兒子;就如聖經記載:波阿斯由喇合所生(太1:5),所以就是她的兒子。馬太描述基督是透過童貞女所生(太1:23)。


基督從馬利亞所生,所以是大衛的子孫,這奇妙的誕生方式與一般誕生區分開來。聖經記載亞伯拉罕生以撒,大衛生所羅門,雅各生約瑟,照樣,聖經也記載基督是從他的母親所生。馬太以此家譜記載證明:既然基督是馬利亞所生,他就是大衛的子孫。由此可知,基督具有真實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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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55 [2.13.4] 基督的人性完全無罪,他的神性永恆不變


基督具有真實人性,然而他沒有任何罪。因為他不是亞當的後裔。世人都是亞當的子孫,與亞當一同處於罪惡之下。保羅說到亞當與基督的對照:「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照樣,因一人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羅5:12,18,15)。保羅說基督是「第二個人」,是屬天的,表明他不屬於亞當:「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林前15:47)。


基督被差遣「成為罪身的形狀」,為要滿足律法刑罰罪人的要求(羅8:3-4)。如此,保羅清楚將基督與眾人區分:他是真實的人,毫無瑕疵和玷污;他是為了代替我們受刑,承擔了我們的罪(林後5:21)。聖經每次提到基督的純潔時,是指他的人性,這是肯定的事實。因為,假若是指基督的神性是純潔的,則是多餘的。約翰福音十七章中談到基督為我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這不可能是指他的神性(約17:19)。


人性本身原是無罪的,人的出生本身並非不潔和邪惡,乃是因亞當墮落的緣故,罪污在所有亞當後裔身上。我們的中保基督不是亞當的後裔,所以沒有受到亞當的罪污染。基督道成肉身,那不可測度的神性,與人性聯合在同一位格裡,然而他的神性不會受到任何人性的限制。這是奇妙無比的:神的兒子從天降下,卻仍舊在天(約3:13),甘願為童貞女所生、生活在世上、受死在十架上;然而,他永恆的神性繼續充滿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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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56 [2.14.1] 一位格二屬性


聖經所說「道成肉身」(約1:14),並非指道變成肉身,也不是道與肉身混合。這乃是說:基督選擇從童貞女所生,永恆的「神子」成為在世的「人子」,並非神性與人性的混合,而是在位格裡的合一。我們相信他的神性和人性聯合,二性的區分不因聯合而消失,各自的特點得以保存,然而神人二性在同一基督裡,不能分開。


這是大哉敬虔的奧秘(提前3:16),假若在人間有可能找到類似比方,則看來最接近的是:人由兩部分構成,即靈魂和身體。然而人的靈魂和身體在聯合中,並非互相混合以致失去各自的特性。靈魂不是身體,身體也不是靈魂。靈魂有一些特質,是身體所沒有的;身體的一些特質,是與靈魂所無的;有些關於整個人的,不能單指靈魂或單指身體。最後,靈魂一些特徵有時是用來指身體,並且身體一些特徵也可用來指靈魂。然而,這兩部分組成的是一人,並非多人。


這些敘述表明:人是一位格,由兩部分聯合組成,並且組成此人的是兩種不同的性質。聖經也是如此論到基督:一些屬性專指他的人性,另一些屬性專指他的神性;也有的記載同指神性和人性,而不是專指其中之一。聖經強調基督神性與人性的聯合,有時敘述二者相通。古時的神學家稱這說法為「屬性的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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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57 [2.14.2] 神性和人性在位格裡相通


關於基督神人二性在位格裡的聯合,以及屬性相通的真理,是聖經許多經文重複見證的真理,並非人的理論。基督論到自己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8:58),這並非指他的人性。雖然邪惡之人否定基督的神性,曲解這經文成「有了關於我的計畫」。然而,原文「就有了我I AM」是神性的稱呼「自有永有」(出3:14),見證了他的永恆神性,與他道成肉身所取的人性有區別,並且強調他的權威遠超過古時的亞伯拉罕。所以毫無疑問的,他在宣告他的神性。


保羅宣告基督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1:15,17)。基督自己說他是「未有世界以先,與父同有榮耀的」(約17:5);並與聖父一同作工(約5:17)。這些屬性是絕非指人性。因此,這些和有關的屬性,是專指基督的神性。


然而,他同樣也被稱為「耶和華的僕人」(賽42:1以及其它經文);聖經也記載:「基督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52),他「不求自己的榮耀」(約8:50),他也不知道「那日子」世界末日(可13:32;太24:36),「不是憑自己說的」(約14:10),「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約6:38),他被使徒「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約壹1:1:路24:39)。這些都是專指基督的人性。


就他的神性而言,他是完美無缺,沒有任何需要長進的餘地;他為自己的緣故行作萬事;他無所不知;他照自己的意旨行萬事;他是人不能看見和觸摸的。然而,基督並非將這些屬性單單歸屬他的人性,也是親自承擔這些屬性,與他中保位格相稱。

a 基督神人兩性在位格裡聯合,在位格裡相通,保羅將此「屬性相通」真理表明:「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20:28),以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林前2:8)。使徒約翰也說:「生命之道,就是我們......親手摸過的」(約壹1:1)。其實,神沒有血,不會受苦,人手也無法觸及。然而,因為基督具有真實人性和真實神性,他為我們被釘十字架與為我們流血,他人性的作為歸屬於他的位格,所以用神性名稱來敘述。這敘述有其奧秘,是有其道理。


使徒約翰教導:「主為我們捨命」(約壹3:16)。此處所說的「主」是神性的位格名稱,「 捨命」是人性的作為。由此可見,神性與人性在位格裡相通。再者,基督仍在世時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3:13)。的確,基督降世為人取了肉身,就人性而言,他那時不在天上;然而就神性而言,他永遠在天上。因為同一位基督,既是神也是人;因為神人二性在位格裡聯合的緣故,神性與人性在位格裡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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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58 [2.14.3] 在中保位格裡神人二性的合一


聖經中同時論到基督神人二性的經文,許多都在約翰福音中。約翰福音最清楚解釋基督的神人二性。其中這些經文並非專指基督的神性或人性,而是同時指二者:他從聖父領受赦罪的權柄(約1:29),隨己意叫人復活,賜人公義、聖潔、救恩;他受差遣來審判活人死人,與父同被尊敬(約5:21-23)。最後,他被稱為「世界的光」(約9:5;8:12)、「好牧人」、「惟一的門」(約10:11,9)、「真葡萄樹」(約15:1)。當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時,聖父賜給他這些特別尊榮的稱號。基督在創立世界以先,與父一同擁有這些稱號,然而在降世之後是以不同方式彰顯。父神不可能將這些稱號賜給只有人性者。


我們應當以同樣的意義,來理解保羅所說的:在審判之後「基督將把國交與父神」(林前15:24)。顯然,神兒子的國度無始無終。然而他將自己隱藏於卑微肉體之中,又「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7),撇下他威嚴尊榮,他顯明了自己對父神的順服(腓二2:8)。在此降卑狀態之後,最後「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來2:9),被升為至高的主,使萬膝跪拜在他面前(腓2:10)。所以,在那時他要將自己的榮耀名號與冠冕,以及從父所領受的一切,交與父神,「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15:28)。因為父神將權能和主權交付基督,豈不是要藉他的手治理我們嗎?因此緣故,聖經說基督坐在父神的右邊(可16:19;羅8:34)。然而在等一段時間之後,最終我們必到天上親眼看見神。


在此,我們不能寬容古時作家的謬誤,他們不理會中保的位格,全然遮蔽約翰福音中的教導真義,使自己落入許多網羅。正確認識中保的關鍵在於:凡是與中保職分有關的,並非專指神性或人性。基督一直作王,直到他再來審判世界;他的中保王權使我們和父神同在,雖然我們是如此軟弱。但是當我們完全得贖、得享天上基業的榮耀、得見神的真體時,那時基督既已完成中保工作、放下中保職分,就不再作父神的使者,將重享他在世界創立以先所享有的榮耀。


「主」這稱號專屬基督,是指他作為神與我們之間的中保。此即保羅所說的意義:「只有一位神……萬物都本於他……並有一位主……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林前8:6)。這就是說,父將為「主」的中保職分交付他,直到我們面對面得見他神性的榮耀。那時,他要將「主」的中保職分交還給父神,這樣他的榮耀不僅絲毫未減,反而更加明亮照耀。那時,父神也不再作基督的頭,因為基督自己的神性將全然照耀,不再像如今被帕子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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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59 [2.14.4] 神性和人性不相混合,不能分開


我們根據聖經認識基督的位格與屬性,智慧運用關鍵原則「神人二性在位格中的聯合,屬性相通」,就能解決許多難題。令人驚訝的是,有許多無知之人,包括甚至受過教育的人,對聖經論到基督的用語感到困惑,不知是指他的神性或人性。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考慮這些用語是指他的位格(顯示他的神人二性)或是中保職分。然而,當我們冷靜根據以經解經的總原則,以當有的敬虔之心查考這些偉大奧秘時,就能清楚看明這些經文敘述,彼此之間是如此美妙和諧。


那些瘋狂的異端人士,總是無事生非!他們抓住論到基督人性的經文,來否定他的神性;抓住論到他神性的經文,來否定他的人性;有時又抓住論到神人二性聯合的經文,說他不再有神性或人性。其實,他們玩弄的把戲不過是詭辯:因基督是神,就不可能是人;因他是人,就不可能是神;因他同時是神和人,就不可能是人或神。


所以我們堅信:基督既然是神與人,在其位格中神人二性聯合,但不是混合;他是我們的「主」,是「神的兒子」取了人性,人子仍是神子。我們必須遠離聶斯托留Nestorius的謬論,他分裂基督神人二性,而不是區分神人二性,以致捏造了兩位基督!然而聖經清楚的教導駁倒此異端:聖經用「神的兒子」這稱呼指由童女馬利亞所生的那位(路1:32),馬利亞也被稱為「我主的母」(路1:43)。


我們也當防備猶提克Eutyches的異端;免得在顯明基督兩性的聯合時,反而將他的神性與人性都分別否定了。我們已引用許多分辨基督神性和人性的經文,也有許多其它經文,足以塞住那些好辯之人的口,破除他們的無稽之談。現在只要引用一節經文就足夠了:基督以他自己的身體為殿(約2:19),這就證明基督的神性(與身體有區別)住在人性身體裡。所以,聶斯托留在以弗所會議被定罪,猶提克在迦克墩議會被定罪,都是罪有應得。因為將基督裡的二性混合或分開,是同樣嚴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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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60 [2.14.5] 基督從永遠就是神的兒子


基督是聖父的永恆聖子,由童貞女所生,作為我們的中保。基督具有「神的獨生子」尊榮,反映出神測不透的恩典。教會根據聖經,相信基督從永遠是神的兒子,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基督是神的兒子,因為「道」在萬世以先是聖父的獨生子,道成肉身,神性與人性在位格中聯合。古時的神學家將此稱為「神人二性在位格裡的聯合hypostatic union」。


永恆的「道」在取了肉身之前,永遠都是神的兒子,永遠有兒子名分。天使對馬利亞所說的表明此真理:「所要生的聖子必稱為神的兒子」(路1:35)。「兒子」這稱號的意義在律法時代不明朗,在新約時代成為顯赫光榮,為眾所周知。保羅所說的正是此意:我們現在藉著基督成為神的兒子,所以坦然無懼的呼叫:「阿爸!父!」(羅8:14-15;加4:6)。


古時的列祖不也是神的兒子嗎?不錯,他們也是神的兒子,倚靠這權柄,他們呼求神為他們的父。然而,唯有在神的獨生子降世後,我們才真正深入明白「天父」的意義。據此,保羅說:基督國度子民,才有此特權。我們應當堅信:除了藉著他的獨生子,神從不作天使或人的父。尤其是原本因犯罪為神所憎惡的人,唯獨是因為基督的緣故,才被父神白白收納為兒子。基督本來就是神的兒子,我是蒙恩被收納為神的兒女。


兒子名分是根據元首基督,他是永恆的聖子。我們是靠他成為神的兒女。他是我們的元首,我們是他的肢體。若說元首沒有兒子名分,而作肢體的擁有兒子名分,這是不合理的。更進一步說:聖經稱眾天使為「至高者的兒子」(詩82:6),他們這高貴的兒子名分,雖然不是依靠基督的救贖而來;然而,除非倚靠基督在他們之上為元帥,否則他們也得不著這高貴身份。同樣的原則運用在人身上。在天使和人受造時,神是他們共同的父。所以,保羅所說的是真實的:基督一直都是萬物的元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5-18)。因此,基督在創立世界之前就是神的兒子,這是必然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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