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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II1-10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IIDAY 1 [2.10.1] 新約與舊約的關係
從上述根據聖經的討論,我們已經清楚看見:上帝自從創立世界以來,所收納進入他子民團體裡的人,都是蒙恩與他有立約的關係;舊約子民與我們新約子民,是在同一的「恩典之約」裡面,他們與我們領受的律法與道理模範(羅6:17),都是同樣的。強調此重點是極為重要的。舊約列祖與我們一同領受這聖約,因為都是藉著同一中保的恩典,領受了同一產業,同一救恩盼望(加3:8-9,14,16);雖然舊約子民所享受此恩約的處境條件,是與我們不同。
我我們在律法和先知(舊約聖經)看見的所有證據,都顯明: 神的子民,從舊約到新約,從未有與「恩典之約」不同的敬虔生活准則。然而,神學家們時常長篇大論,爭辯舊約和新約之間的差別。如此使得單純的信徒心存疑慮不安。因此我們應更加充分詳細的討論此課題。事實上,本來討論此題目是與我們有益的,但是因邪惡的異端人士,鄙視以色列人為豬,因此我們不得不辯明真理。他們胡言亂語說神在世上養肥以色列人,卻沒有給他們在天上的永生盼望。所以,為了使敬虔之人遠離這如瘟疫的謬誤,同時為了解決論到新舊約之差別時一般的難題,我們應當查考聖經,注意舊約(神在基督降臨之前,在古時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與新約(他在基督降臨之後,如今和我們所立的約),相同和相異之處(太5:17-18;來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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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DAY 2 [2.10.2] 舊約與新約的主要相同點
舊約與新約可以用一句話來解釋:「神與列祖所立的舊約,以及與我們所立的約的新約,在實質上是如此的相同,已至可以說這二者實際上是同一個約。二者的差別在於實施的方式」。然而,因為沒有人能從如此簡短的敘述,而得到完整清楚的認識,我們必須進一步詳細解釋。要顯明其相似性(更準確的說,合一性),我們無需重復贅述前面已討論的細節;我們也不需在此探討後面所將論及的。
b在此,我們必須站穩聖經的立場,三大主要論點:第一,舊約為猶太人設立的目標,要他們盼望追求的,並非屬肉體的發達和快樂。反而神收納他們進入恩典之約,賜給他們永生的盼望,並且以聖言、律法、先知的話,作為他們被收納在恩約裡的明證與確據(創17:7;太22:31-32;羅3:21-22,30)。第二,神與他們立的恩約,並非依靠他們自己的功勞,乃是唯獨依靠召他們之神的憐憫,是白白的恩典(羅4:3,6-8;11:5-6)。第三,他們擁有並認識基督為他們的中保,並且藉著他與神聯合,以及在神的應許中有份(林前10:3-4;林後1:20)。
也關於第二點,人們對「舊約子民也是靠白白恩典得拯救」還沒有充分透徹的認識,我們將在後面詳細解釋。我們在此只需確認,從眾先知無數明顯見證所得的明證: 神已經賞賜給或所應許給的一切福分,唯獨是出於他的慈愛。關於第三點,我們也已多次提出聖經的明證。至於第一點,我們也已經在前面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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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DAY 3 [2.10.3] 舊約指向未來
舊約子民在恩典之約內,與我們一樣,藉著中保基督得永生。在這點上,那些反對者提出激烈的爭辯,所以我們更要注意講解此真理。若我們在解釋時有任何不夠清楚之處,則必須根據聖經作補充說明。關於前述的三大主要論點,使徒保羅使我們脫離了一切的疑惑,他說:「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這是到了指定的時候所宣揚出來的福音(羅1:2–3 )。又說,神的義在這因信稱義的福音上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羅3:21)。
的確,福音並非侷限人心,叫人僅僅滿足於現世的快樂,而是使人得著永生的盼望。福音並非將人束縛於屬地的享樂,乃是宣告那存留在天上的盼望,並將人引導進入永生。保羅在另一處也明確的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 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弗1:13–14)。又說:「因聽見你們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並向眾聖徒的愛心,是為那給你們存在天上的盼望; 這盼望就是你們從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聽見的」(西1:4–5 )。同樣的,「神藉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帖後2:14)。
所以,福音被稱為「救世的道」(徒13:26),「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以及「天國」(太3:2; 13章)。福音的教訓是屬靈的,賜給我們得永生的道路;而舊約子民承受了應許,聽到了福音的宣告,則他們不可能忽視自己的靈魂,像愚昧禽獸一樣追求肉體的享樂。任何人都不當狡辯說: 律法和先知所印證的福音應許,是專為新約時代的子民,而舊約子民是無份的。因為當使徒保羅說到「福音早已在律法中所應許」時,表明:「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羅3:19 )。雖然保羅是在論到另一題目時說此話,然而當他說「律法上的話都是」針對「在律法之下的猶太人」時,他不會忘記「律法中對福音的應許」也是對猶太人說的(羅1:2; 3:21)。當保羅說「福音的應許包括在律法中」時,就清楚透徹的證明: 舊約所特別關切的是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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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DAY 4 [2.10.4] 在舊約時代,稱義就是藉著唯獨恩典
舊約是建立在「神白白的恩典憐憫」之上,也是以「基督為中保的代求」為確證(約17:9;來2:13)。因為在舊約裡傳講福音,所宣揚的也不外乎:罪人得稱為義,不是藉著自己的功勞,乃是藉著神父親般的慈愛; 並且這一切都總結在基督裡。既然如此,誰敢將猶太人排除在基督之外呢?因為聖經明說:福音的聖約是與他們立的,並且基督就是這聖約的惟一根基。誰敢說猶太人與神白白拯救的恩典無關呢?因為聖經明說:神已經賜給他們「以信稱義」的教理。
如此明顯的事,不需冗長辯論。我們只需引用主基督自己的話:「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8:56)。基督見證關於亞伯拉罕的話,使徒顯明這是普世信徒所共有的經歷,因為「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使徒在此所指的,不僅是基督永恆的神性,也是指他的大能,就是恆常不斷運行在各時代信徒身上的。所以,童貞女馬利亞和撒迦利亞在他們的頌歌中,都稱「在基督裡所啟示的救恩」為「神先前向亞伯拉罕和列祖所應許」的實現(路1:54–55,72–73)。既然神在差遣基督來實現聖約應許,履行了祂古時的誓言,我們就不能不承認:舊約總是以基督為總結,以永生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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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DAY 5 [2.10.5] 聖約的相似記號
事實上,使徒保羅說以色列人與我們相同,不僅是在聖約的恩典中,也在聖禮的意義上。保羅根據聖經,舉出古時以色列被管教受懲罰的例子,目的是要防止哥林多信徒犯同樣的罪,避免重蹈覆轍。因此,他以此前提論述: 我們毫無理由自以為有特權,可以免於以色列人所遭受的神的刑罰,因為神也賞賜他們同樣的福份,也在他們中間以同樣的記號彰顯他的恩典(林前10:1–6,11)。
保羅等於是在說:「假設你因為受了洗禮的印記,天天領聖餐,這兩個聖禮擁有神奇妙的應許,你就相信自己平安無事了;但你卻同時藐視神的恩慈,放縱私慾。你當知道:猶太人並不缺少這些記號,然而神卻嚴厲執行他的審判,刑罰了他們。他們在雲裡(保護他們不受太陽的熱曬)海裡(過紅海之時)受了洗,也吃了一樣的靈食和和喝了一樣的靈水(曠野中的嗎哪與磐石活水)」
在反對者稱以色列人過紅海為「屬肉體的洗禮」,與「我們屬靈的洗禮」僅在某種程度上相對應。假若這種看法是對的,則那使徒保羅的論證就落空了。因為保羅在此是要糾正基督徒的誤解,他們以為因受了洗禮就有特權,比猶太人優越。保羅接著所說的:「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那靈磐石就是基督」(林前10: 3–4)也駁斥這種謬論,因為他解釋這所指的是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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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DAY 6 [2.10.6] 約翰福音6:49, 54的真義
反對者為了推翻保羅「林前10:1-4」所說的,他們引用基督的話:「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約6:49);「吃我肉的人…就有永生」(約6:54)。要證明這兩處經文是和諧一致,是毫無困難。因為當時主講話的對象,是那些只想吃餅得飽的聽眾,他們並不關心靈魂的真糧,所以他屈就他們的理解力而說這些話;特別是以嗎哪和他們的身體作比較,使他們能明白。他們要求主基督行神蹟來證明他的權威,就如摩西在曠野中行神蹟,叫嗎哪從天而降(約6:30-31)。然而他們對「嗎哪」的理解,僅僅是滿足當時子民身體的飢餓。他們並沒有深入明白那深層的奧秘,就是保羅所最關切的。
基督為了向他們顯明「他們應期盼他所帶來的恩福,遠勝過他們祖宗從摩西手中所領受的」所以,他說了「約6:49與6:54」對照。如果你認為「神藉摩西賜以色列人天上的嗎哪」是偉大和值得記念的神蹟,使他們不致在曠野中餓死,而養活他們四十年;由此可見,那賜人永生的食物是何等的優越,是身體的食物所無法相比的。我們就明白主基督在此對比中,為何略過未提「嗎哪」的主要意義,而只提它最低層次的的功用。這是因為猶太人想要指責基督,就搬出摩西與他作對,因為摩西曾以嗎哪滿足當時人們的需要。主回答說,他所賜的是更高貴的恩典,對照滿足身體需要的食物(這是他們所唯一看重的),身體的食物與基督所賜的永生相比,實在是微不足道。
保羅知道:神從天降下嗎哪,並非只是要滿足他們的肚腹,也是賜下嗎哪作為屬靈奧秘的記號,預表我們在基督裡得著「生命的糧」,屬靈的重生(林前10:1–5)。所以保羅沒有忽略,這最值得思考的主要層面。由此,我們能百分之百確定的結論說:神不僅將「天上永生的應許」賜給猶太人,與如今賜給我們的一樣,也將「真實屬靈的聖禮」賜給他們作為印記。
(〔2.10.7-14 有關「永生盼望」的論證: 顯示舊約列祖盼望「來生的應許」的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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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DAY 7 [2.10.7] 列祖得著了聖道;因而也有永生
我們已經從基督和使徒所說的,證明「舊約的列祖都領受了屬靈的聖約」。關於律法書和先知書,也是同樣見證此真理。我們樂於提出舊約經文來作證,因為如此就可徹底駁倒反對者,使他們無法迴避此真理。
我我們所要展開的論證,雖然反對者傲慢自大,對此不屑一顧,然而對於正直且有受教之心的人而言,這是極有價值的。神的道是活潑大有功效的,使得一切神所揀選有分於其中的人,靈魂甦醒。使徒彼得所說的是永恆的真理:「神的道是不能壞的種子,是活潑常存的」(彼前1:23);他也引用以賽亞的話證明此點(彼前1:24; 賽40:6)。既然神在古時以此聖約,使猶太人與他自己聯合,神將他們分別為聖,賜給他們永生的盼望,這是毫無疑問的。
他們領受了聖道,使他們與神更親密的連結,此處所說的「聖道」並非指普遍的生命模式,那遍滿天地與受造萬物的道。因為雖然這遍在的「道」使萬物各按其性而有生命氣息,但是卻沒有使它們脫離敗壞的轄制。我們所說的「聖道」,乃是指那特別的真道,光照敬虔之人的心,使他們認識神,並且使他們與神聯合。亞當、亞伯、挪亞、亞伯拉罕,以及其他列祖,都是藉著此「聖道」光照而與神連結。因此,我們毫無疑問的結論說:他們已進入了神永恆的國度,因為他們真正有分在神的同在裡,所以他們不可能沒有永生的福份(太8:11;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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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DAY 8 [2.10.8] 在舊約裡,神與祂的百姓團契,並且因此賜他們永生
若讀者仍未完全清楚,讓我們來查考「聖約」的核心用語。這將使心靈安寧的人滿足,也將充分暴露那些反對此真理之人的無知。神總是與他的僕人如此立約:「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26:12)。眾先知也經常解釋說:生命、救恩和所有的恩福,都包含在這句話之內。大衛也經常理由充分的宣告:「有耶和華為他們的神,這百姓便為有福!」(詩144:15);「神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民有福了」(詩33:12)。這並非指他們屬世的福樂,乃是說:因為神救他們脫離死亡,就永遠眷顧這些他所揀選的子民,以祂永恆的憐憫保守他們。
其他先知也同樣說:「耶和華我的神阿......我們必不致死」(哈1:12)。「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 耶和華是我們的王; 他必拯救我們」(賽33:22)。「以色列啊,你是有福的! 誰像你這蒙耶和華所拯救的百姓呢?」(申33:29)。
為了避免在次要事情上著墨過多,我們只要提眾先知重複記載此勸告: 「只要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我們必不缺乏豐富的祝福以及救恩的確據」。必是如此! 因為神仰起臉光照人時,這就是人得救恩的憑據;所以當神向我們顯明他是我們的神,怎能不將他救恩的豐盛向我們敞開呢? 他是這樣作我們的神: 「我要居住在你們中間」正如他藉摩西所見證的(利26:11)。若神與人同住,那人就必擁有生命。這些話言簡意賅,「我是你的神」(出6:7)這句話就足以清楚表明:這是屬靈生命的應許。因為他宣告的,不僅是作他們身體的神而已,也特別是作他們靈魂的神。人的靈魂除非藉義與神連結,否則仍在死亡中與神隔離。另一方面來說,如此與神聯合,必定因而帶來永遠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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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9 [2.10.9] 舊約已經顯明神的慈愛比死更堅強
神不僅向舊約子民宣告他是他們的神,他也應許永永遠遠作他們的神。神如此說,是要使他們有永恆的盼望,並非只是滿足於現世的恩福。聖經多處記載舊約子民,對主所應許的來世有清楚的認識。當舊約信徒遭遇今生的苦難時,神永不離棄他們的應許,不僅成為他們的安慰,也成為他們未來的盼望。這應許論到未來的部分,神更清楚的向他們保證:「我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創17:7),這顯示他賜給他們的恩福,遠超過今生。既然神向他們宣告他的慈愛,要賜福他們的後裔,這顯示他對他們的慈愛,永不會減低或止息。
因為神不像世人,世人會因死亡的阻隔,將對友人的愛轉移到其子孫身上,因為他們失去了善待友人的機會。然而,神的慈愛卻不被死亡阻隔,不從死者身上收回祂的憐憫,卻因他們的緣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6)。神藉這奇妙的應許向信徒顯明他的慈愛是何等偉大豐盛,他們在離世後必繼續經歷這愛,這愛滿溢湧流到他們的子子孫孫。神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死了很久之後,仍然稱自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3:6),這就印證了此應許的真實,確立此應許必要實現。
神為何如此稱呼自己呢? 假若他們已經滅歿了,而仍稱自己為他們的神,這稱呼豈不是荒唐嗎? 假如是這樣,這就等於說「我是那些已經不存在之人的神」。可見亞伯拉罕他們仍然存在。因此,福音書作者敘述基督以這一個證據,駁倒了撒督該人(太22:23–32; 路20:27–38); 甚至他們無法否認「摩西見證死人必要復活」,因為那些當時的百姓聽到摩西親口說:「眾聖徒都在神手中」(申33:3 )。由此可見,必然的結論是:審判生死的主,他所收納的子民,在他監護、看顧、保守之下,連死亡也不能消滅他們(詩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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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0 [2.10.10] 古時選民的福分不是屬地的
我們與反對者的爭論,主要關鍵在於:舊約信徒領受主的教導,是否明瞭他們在來世必得更美的生命; 使他們不迷戀今生而默想來世。第一,神所吩咐他們的生活方式,是不斷的操練,藉此提醒他們: 若只在今生有快樂,就比眾人更可憐。亞當只要回想他所失喪的福樂,便悲慟至及,因為他必須汗流滿面才能餬口。因為他犯罪而遭到神的咒詛,他必須忍受身體的勞苦(創3:17),不僅於此,他在剩餘的安慰中忍受了極大的愁苦。他的兩個兒子中,邪惡的哥哥殺了弟弟(創4:8)。亞當每看到僅存的兒子該隱,必定厭惡他而眼不見為淨。
亞伯正當壯年卻被殘酷謀殺,是人類悲劇的明證。當全地的人正吃喝玩樂時,挪亞卻耗費他一生大半時光,辛苦勞碌建造方舟(創6:22)。他藉著方舟脫離死亡,而方舟帶給他比死亡百次更難過的困境。住在方舟里的大約一年,無異於作監一樣,還要長久忍受動物糞堆,沒有比這更難受的事情! 挪亞渡過如此大的困境之後,又落入新的憂傷之中。在他自己的兒子含嘲笑他之後,又必須親口咒詛含,而含也是藉神極大恩典從洪水中拯救出來的(創9:24–25)。
由此可見,列祖在因人墮落遭到咒詛的地上,所遭遇的苦難多而又多,他們盼望神所應許的救主來臨。他們明瞭:那真正永遠的福分,不屬於今世,是在來世;「他們卻羨慕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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