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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綜覽:正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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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綜覽》
01.舊約的權威
02.啟示與默示
03.正典
04.舊約聖經的形成過程
05.地理
06.摩西五經
07.創世記:遠古序幕
08.創世記:族長歷史
09.出埃及記:歷史背景
10.出埃及記:內容及神學
11.利未記
12.民數記
13.申命記
14.前先知書
15.約書亞記
16.士師記
17.王國的誕生
18.以色列的黃金時代――大衛
19.王國分裂
20.猶大國(王下十八至二十五)
21.年期疑竇
22.先知與預言
23.希伯來詩歌
24.阿摩司書
25.何西阿書
26.約拿書
27.彌迦書
28.以賽亞書的背景
29.以賽亞書:信息
30.彌賽亞的預言
31.耶利米書
32.西番雅書及約珥書
33.那鴻書及哈巴谷書
34.俄巴底亞書
35.以西結書
36.哈該書
37.撒迦利亞書
38.瑪拉基書
39.聖卷
40.詩篇
41.智慧文學
42.箴言
43.約伯記
44.傳道書
45.雅歌
46.路得記
47.耶利米哀歌
48.以斯帖記
49.歷代志的敘事觀點
50.以斯拉、尼希米
51.但以理書


正典

正典的觀念

教會誕生時,正典已在她的手中。使徒的社眾從不知道,如果沒有權威的經文,情況會變成怎樣。他們那猶太教的傳統根基向他們保證:自從摩西的日子,他們已有默示的經卷。況且,耶穌由受試探到釘十架,都經常引用舊約(參考太四 4、7、10,五18,十35),這正有力地見證了猶太傳統的神聖地位。甚至,耶穌的對頭也從沒有指示他曾對聖經不忠。那時,對聖經的解釋也許引起過尖銳的衝突,但對它的權威則鮮有爭論。而且,耶穌不單肯定舊約的權威,還認為自己成全了舊約:「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着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二十四 44)彼得在講道時引用約珥書(徒二 16―21、32、33)反映了一個事實,就是教會在五旬節誕生的時候,舊約及基督的教訓已經組合起來,成為教會的正典。

神的啟示是結合了話語和行動。如果摩西不加以解釋,埃及的十災可能只被視為巧合的自然災害:大衛登上以色列的王位,然後佔領耶路撒冷一事,如果沒有撒母耳和拿單說出其中的真正意義,就只會成為中東政治舞台上的一次小漩渦;如果耶穌沒有說出他的死,是為多人作贖價,那麼,釘十架便會被視為羅馬處決罪犯的另一次事例。

聖經的正典,是信徒所信服的作品和教訓,是具有權威性的,它不是教會所擁有的一件奢侈品,而是神逐步啟示的必然又必需的成果。神在歷史中,以行動和言語啟示自己,他一直看護保守,務求使他的話語和行動的性質,被正確地保存下來。這些記載,就是現有的正典。

舊約正典的形成

舊約正典的形成,可分為四個不同而又關係密切的步驟:權威性的講論:文件:著作的搜集:正典的審定。

權威性的講論。對以色列人而言,正典在原則上是從摩西領律法時開始的:神賜下權威性的話語,人民誓言效忠,然後摩西將話語寫下來(出二十四3、4)。其實,正典的種子在更早的時期已經留下來了:以色列人很早就開始了解到,自己在神的救贖計劃中,扮演一個重要角色,他們因而極寶貴神對族長們的命令和應許,他們視之為神聖的說話,並從中領受神的鼓勵和安慰。

權威性的文件。在申命記三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中,摩西寫完了律法,並且命令利末人:「將這律法書放在耶和華你的神的約櫃旁,可以在那裏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這書的權威更被約書亞再一次肯定:「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書一8)

約西亞王登基第十八年(主前六二一年),律法書被重新發現,此事成為舊約正典發展的里程碑(王下二十二)。埃及和亞述的君王常以他們的說話為律法,但約西亞卻截然不同,他順服於經卷的權威之下,承認神的律法是無可推諉的天命(王下二十三3)。人民聆聽及順服某卷經書,並深信神透過它說――話這就是正典的要義。

權威性的收集。希伯來聖經傳統上分為三部份――律法、先知,和聖卷――顯示着三類不同的文體和三個形成的階段。

摩西的五卷書被稱為律法(妥拉)或五經。相信在大衛的時代(主前一千年),五經已經完成,大致與現時的五經無異。其中雖然可能有小部份曾經被人整理過,但大概到了以斯拉(主前四百年左右)的年代,五經已經定形。

先知書分為兩組:前先知和後先知。前先知書即歷史書,包括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及列王紀。後先知是指以色列偉大的傳道者: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及小先知書內的十二位先知(他們之所以稱為小先知,是因為著作的篇幅較短,這十二卷書通常被歸列為一卷)。

前先知書的內容,涉及以色列那段聖約歷史:始於攻佔迦南而終於巴比倫的俘擄期(一二四一五五):所以最後的編輯工作,應在被擄期或以後才完成,然而,每一段落的敘述,則在事件發生的時代寫的。

前先知書是神與以色列的故事,所以深受聖民尊敬;這些書卷均以他們偉大的領袖命名(尤其是約書亞及撒母耳記等),因此令這些書卷更受推崇。書卷的內容亦包括了以利亞、以利沙等先知,並將以色列史與先知的生平放在一起來解釋,因為以色列人極重視前先知書的價值。

後先知書在瑪拉基(四五)之後才收集起來,但我們不知道確實的時間。可能在被擄期間,已經有人收集阿摩司、何西阿、彌迦、以賽亞、西番雅、耶利米、那鴻,及哈巴谷等書卷,成為權威性的結集,因為亡國和被擄之苦,令猶太人明白到,神已透過先知的口作出了警告,所以他們便重新肯定先知作品的價值。

聖卷較先前兩者更為複雜,它包含了各種不同的文類。詩篇、箴言、約伯記,是詩歌及靈修作品;而其他五卷獨立成書的經卷,

尼斯蒲紙(Nash Papyrus;第一或第二世紀)載有十誡及示馬(編註:

此為猶太人的認信禱告,取材於申六 4一6,十一 13―21及民十五 37一

41;多於早晚誦讀)。

又會分別在不同的節期誦讀:逾越節誦讀雅歌;五旬節誦讀路得記:亞畢月第九日――記念耶城被毀(五八六)則誦讀耶利米哀歌;住棚節誦讀傳道書:普珥節則誦讀以斯帖記。但以理書是在聖卷中的先知書,而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及歷代志,都是聖卷中的歷史記述,也是希伯來聖經的最後幾卷書。


這些書卷之所以納入在正典之內,有以下幾個原因:詩篇與大衛有關,而路得與大衛亦有間接關係,因為大衛是她的曾孫;箴言、雅歌及傳道書與所羅門有關;哀歌則與耶利米書有關;約伯記的智慧、但以理的異象,都被視為神直接賜下的禮物;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及歷代志與以色列一些出色的領袖有關,而且歷代志對大衛及其家族加以表揚;另外兩卷書則記錄了聖民的後期歷史,所以同被收納在聖卷之內。

聖卷的部份作品早在獨立王朝時代(一○○○至五八七)已經收集成書,例如詩篇、箴言等;但聖卷的搜集,大多是在被擄期或之後才寫作和結集(即五五○年後)。除了比較少應用的以斯帖記之外,聖卷到主前一五○年肯定已經定形。

在被擄之後,猶太人極之重視他們過往的歷史。被擄的經驗,確令猶太人深感震驚,連他們民族的基礎也動搖了,他們唯有重新追溯古代的根源,以尋找他們的立足點,並期望藉此避免另一次災難性的審判。重建過程的代表人物――以斯拉及尼希米,正確地重新強調聖經的重要性和權威性(以斯拉記七章,八至十章),他們的行動,很可能是形成正典的重要一步(參約瑟夫的 Contra Apionemi.8 :他勒目B.Bat 146:馬喀比二書二 13一15 :以斯得拉二書十四)。

正典的審定。在主前一五○之前,已有證據指出舊約的三部份,已經集合起來。傳道經(這次經又名西拉之子耶數的智慧書)有一篇序文,由作者的孫兒寫成,他並將這卷書譯成希臘文(主前一三二年左右)。作者在寫序文中提及「律法及先知」和「它們後面的其他書卷」。由這點可知,耶數(一九○)已經知道舊約正典有三個部份。但所謂其他書卷(即聖卷)是包括那些作品呢?序文卻沒有提及。猶太方面的文獻,提及舊約正典的,最重要是他勒目的BabaBathra,這卷書提及正典的部份,極可能在主前一或二世紀已經寫成。書內清楚表示舊約分作三部份,作者又列出大多數舊約書卷的名稱:所有這些書卷都可在現時基督教的正典中找到。在新約聖經中,耶穌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路二十四44),但舊約通常都被稱為「律法和先知」(例如太五 17:路十六 16),這無疑是將聖卷包括在先知之內。新約作者從沒有直接引用次經,所以我們大可以假設他們用的舊約,就是現時的舊約。用同樣的方法去檢視斐羅(Philo,On the Contemplative Life ii.475)和約瑟夫(Jose-Phus Contra Apionem i.8)兩本新約時代的作品,雖不能決定當時舊約正典的內容,但至少也沒有證據指出他們包括現在這本舊約之外的書卷。

在古代社會中,當然有其他對正典的看法。撒瑪利亞人早在尼希米時代(四五○年左右)已和猶太人決裂,他們建立自己的宗教禮儀,只承認五經,取消了先知(因為先知書常常批評北國及其首都撒瑪利亞),也取消聖卷(因為與耶路撒冷的聖殿關係密切)。

當時極流行的舊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的正典之間的關係,是難以確定的。有些人說,七十士譯本是講希臘話或者是流散各地的猶太人的聖經(包括了次經),它構成了一本更大的正典。但這講法似乎過份簡化。最早七十士譯本的抄本,可定期於主後四世紀,是由基督徒而非猶太人抄寫的,而不同的抄本更有不同的書卷目錄,令我們很難以它們作為正典參考。

到新約時代,猶太人仍然討論正典的問題,但討論只限於某幾卷書的正典性一一以斯帖記(未有提及神)、傳道書(表達懷疑的態度,又暗示享樂主義)、箴言(似乎有些地方自相矛盾)、以西結書(部份與五經有衝突)。討論的問題,不是在於是否加入新的作品,而是要決定已被承認的書卷中,有那些值得繼續保留。

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淪陷,聖殿被毀,加上基督教在這時興起,猶太人的宗教面臨重大考驗,於是猶太人唯有依附於他們的聖經,以求保障和團結。對聖經的認真態度,結果就推動了審定正典的工作。雅麥尼亞(雅比聶或雅比尼;書十五11;代下二十六6)在猶太西南,是猶太人的宗教「總部」,在當時成為討論正典的中心。主後九十年,那裏的拉比作出最後決定,但過程如何,則無從稽考了。這次雅麥尼亞會議所達成的決定,大概是一項共同協議,以某經卷是否被普遍使用為取捨原則,所以並不是一次官式討論的結果。

拉比的共同決定,以及使徒的承認,皆支持這一結論――耶穌所認識的舊約,就是現時包括三十九卷的舊約。這三十九卷書記下了救恩歷史的事件與意義,這個目標是次經沒有達到的。舊約聖經的論題,超越了它們的時代,指向將來那拯救的日子。按照它們的見證,救思歷史將會不斷向前邁進,最後必達致完全實現。

次經

羅馬天主教稱希伯來聖經的書卷為「第一正典」,而在希臘文舊約聖經中那些額外書卷為「第二正典」,這個名稱相等於基督教及猶太教所用的「次經」。在天特會議(一五四六),及梵諦岡會議(一八七○)中,天主教教會肯定第一及第二正典的默示性和權威性。

聖公會及一些新近出版的基督教聖經,把非正典的書卷放在新舊約中間,並稱之為次經,意思是「隱藏的經卷。」天主教知道次經的名稱否定了默示性和真實性,所以他們不用這個名稱。

東正教的立場比較難於界定。宗教改革之前,他們大都用希臘文的聖經,但改革後則分開第一和第二正典:不過,此立場沒有任何教會會議支持。

有很多人把正典限制在希伯來聖經之內(如耶柔米及其他作者,因此令人推論說一一隻有希伯來文寫成的經典才屬正典,甚至也會推論說――所有希伯來文寫成的作品都屬正典。俄利根反對第二個論調,故此,雖然馬喀比書是用希伯來文寫成,他也不把它列入正典。

其實決定正典的最終因素,並不是作品所用的語言,而是信仰神的群體能否在正典書卷中,聽到神的聲音。對於猶太人、早期教會學者(如耶柔米和貴勾利)以及改革者而言,只有希伯來正典的經卷具有權威性而值得列入舊約聖經。

舊約正典

希伯來聖經 (24卷)

英文聖經 (39卷)(基督教)

英文聖經 (46卷)(天主教)

五經(5卷) 創世記
出埃及記
利未記
民數記
申命記
先知書(8卷)
前先知書(4卷)
約書亞記
士師記
撒母耳記(上、下)
列王紀(上、下)
後先知書
以賽亞書
耶利米書
以西結書
十二小先知書
何西阿書
約珥書
阿摩司書
俄巴底亞書
約拿書
彌迦書
拿鴻書
哈巴谷書
西番雅書
哈該書
撒迦利亞書
瑪拉基書
聖卷(11卷)
以麥(真道;3卷)
詩篇
箴言
約伯記
彌基錄
(聖卷:5卷)
雅歌
路得記
哀歌
傳道書
以斯帖記
但以理書
以斯拉一尼希米記
歷代志(上、下)

律法書(5卷) 創世記
出埃及記
利未記
民數記
申命記
歷史書(12卷)
約書亞記
約書亞記
士師記
撒母耳記上 撒母耳記下
列王紀上 列王紀上
歷代志上 歷代志下
以斯拉記
尼希米記
以斯帖記
詩歌書(5卷)
約伯記
詩篇
傳道書
雅歌
大先知書(5卷)
以賽亞書
耶利米書
耶利米哀歌
以西結書
但以理書
小先知書(12卷)
何西阿書
約珥書
阿摩司書
俄巴底亞書
約拿書
彌迦書
那鴻書
哈巴谷書
西番亞書
哈該書
撒迦利亞書
瑪拉基書

梅瑟五書(5卷) 創世紀
出谷紀
肋未紀
戶籍紀
申命紀
歷史書(16卷)
若穌厄書
民長書
盧德傳
撒慕爾紀上 撒慕爾紀下
列王紀上 列王紀上
編年紀上 編年紀下
厄斯德拉上 厄斯德拉下
多俾亞傳
友弟德傳
艾斯德國爾傳
瑪加伯上 瑪加伯下
詩集及智慧書(7卷)
約伯傳
聖詠集
箴言
訓導篇
雅歌
智慧篇
德訓篇
先知書(18卷)
伊撒意亞
耶肋米亞
哀歌
巴路克
厄則克耳
達尼爾
歐瑟亞
岳厄爾
亞毛斯
亞比底亞
約納
米該亞
納鴻
哈巴谷
索福尼亞
哈蓋
匝加利亞
瑪拉基亞


正典及默示不可分開。判別正典的原則很簡單:如果作品是默示的(神所呼出的),就能納入正典;如果沒有默示,就不能納入正典。耶穌和使徒的說話,都指出舊約的默示性和權威性(參看後三16、17),所以舊約的正典地位,是無可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