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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綜覽:正典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正典,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教會誕生時,正典已在她的手中。使徒的社眾從不知道,如果沒有權威的經文,情況會變成怎樣。他們那猶太教的傳統根基向他們保證:自從摩西的日子,他們已有默示的經卷。況且,耶穌由受試探到釘十架,都經常引用舊約(參考太四 4、7、10,五18,十35),這正有力地見證了猶太傳統的神聖地位。甚至,耶穌的對頭也從沒有指示他曾對聖經不忠。那時,對聖經的解釋也許引起過尖銳的衝突,但對它的權威則鮮有爭論。而且,耶穌不單肯定舊約的權威,還認為自己成全了舊約:「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着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二十四 44)彼得在講道時引用約珥書(徒二 16―21、32、33)反映了一個事實,就是教會在五旬節誕生的時候,舊約及基督的教訓已經組合起來,成為教會的正典。
神的啟示是結合了話語和行動。如果摩西不加以解釋,埃及的十災可能只被視為巧合的自然災害:大衛登上以色列的王位,然後占領耶路撒冷一事,如果沒有撒母耳和拿單說出其中的真正意義,就只會成為中東政治舞台上的一次小漩渦;如果耶穌沒有說出他的死,是為多人作贖價,那麼,釘十架便會被視為羅馬處決罪犯的另一次事例。
舊約正典的形成,可分為四個不同而又關係密切的步驟:權威性的講論:文件:著作的搜集:正典的審定。
權威性的講論。對以色列人而言,正典在原則上是從摩西領律法時開始的:神賜下權威性的話語,人民誓言效忠,然後摩西將話語寫下來(出二十四3、4)。其實,正典的種子在更早的時期已經留下來了:以色列人很早就開始了解到,自己在神的救贖計劃中,扮演一個重要角色,他們因而極寶貴神對族長們的命令和應許,他們視之為神聖的說話,並從中領受神的鼓勵和安慰。
權威性的文件。在申命記三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中,摩西寫完了律法,並且命令利末人:「將這律法書放在耶和華你的神的約櫃旁,可以在那裡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這書的權威更被約書亞再一次肯定:「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書一8)
約西亞王登基第十八年(主前六二一年),律法書被重新發現,此事成為舊約正典發展的里程碑(王下二十二)。埃及和亞述的君王常以他們的說話為律法,但約西亞卻截然不同,他順服於經卷的權威之下,承認神的律法是無可推諉的天命(王下二十三3)。人民聆聽及順服某卷經書,並深信神透過它說――話這就是正典的要義。
權威性的收集。希伯來聖經傳統上分為三部份――律法、先知,和聖卷――顯示着三類不同的文體和三個形成的階段。
摩西的五卷書被稱為律法(妥拉)或五經。相信在大衛的時代(主前一千年),五經已經完成,大致與現時的五經無異。其中雖然可能有小部份曾經被人整理過,但大概到了以斯拉(主前四百年左右)的年代,五經已經定形。
先知書分為兩組:前先知和後先知。前先知書即歷史書,包括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及列王紀。後先知是指以色列偉大的傳道者: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及小先知書內的十二位先知(他們之所以稱為小先知,是因為著作的篇幅較短,這十二卷書通常被歸列為一卷)。
前先知書的內容,涉及以色列那段聖約歷史:始於攻占迦南而終於巴比倫的俘擄期(一二四一五五):所以最後的編輯工作,應在被擄期或以後才完成,然而,每一段落的敘述,則在事件發生的時代寫的。
前先知書是神與以色列的故事,所以深受聖民尊敬;這些書卷均以他們偉大的領袖命名(尤其是約書亞及撒母耳記等),因此令這些書卷更受推崇。書卷的內容亦包括了以利亞、以利沙等先知,並將以色列史與先知的生平放在一起來解釋,因為以色列人極重視前先知書的價值。
後先知書在瑪拉基(四五)之後才收集起來,但我們不知道確實的時間。可能在被擄期間,已經有人收集阿摩司、何西阿、彌迦、以賽亞、西番雅、耶利米、那鴻,及哈巴谷等書卷,成為權威性的結集,因為亡國和被擄之苦,令猶太人明白到,神已透過先知的口作出了警告,所以他們便重新肯定先知作品的價值。
尼斯蒲紙(Nash Papyrus;第一或第二世紀)載有十誡及示馬(編註:
此為猶太人的認信禱告,取材於申六 4一6,十一 13―21及民十五 37一
41;多於早晚誦讀)。
又會分別在不同的節期誦讀:逾越節誦讀雅歌;五旬節誦讀路得記:亞畢月第九日――記念耶城被毀(五八六)則誦讀耶利米哀歌;住棚節誦讀傳道書:普珥節則誦讀以斯帖記。但以理書是在聖卷中的先知書,而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及歷代志,都是聖卷中的歷史記述,也是希伯來聖經的最後幾卷書。
這些書卷之所以納入在正典之內,有以下幾個原因:詩篇與大衛有關,而路得與大衛亦有間接關係,因為大衛是她的曾孫;箴言、雅歌及傳道書與所羅門有關;哀歌則與耶利米書有關;約伯記的智慧、但以理的異象,都被視為神直接賜下的禮物;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及歷代志與以色列一些出色的領袖有關,而且歷代志對大衛及其家族加以表揚;另外兩卷書則記錄了聖民的後期歷史,所以同被收納在聖卷之內。
聖卷的部份作品早在獨立王朝時代(一○○○至五八七)已經收集成書,例如詩篇、箴言等;但聖卷的搜集,大多是在被擄期或之後才寫作和結集(即五五○年後)。除了比較少應用的以斯帖記之外,聖卷到主前一五○年肯定已經定形。
在被擄之後,猶太人極之重視他們過往的歷史。被擄的經驗,確令猶太人深感震驚,連他們民族的基礎也動搖了,他們唯有重新追溯古代的根源,以尋找他們的立足點,並期望藉此避免另一次災難性的審判。重建過程的代表人物――以斯拉及尼希米,正確地重新強調聖經的重要性和權威性(以斯拉記七章,八至十章),他們的行動,很可能是形成正典的重要一步(參約瑟夫的 Contra Apionemi.8 :他勒目B.Bat 146:馬喀比二書二 13一15 :以斯得拉二書十四)。
正典的審定。在主前一五○之前,已有證據指出舊約的三部份,已經集合起來。傳道經(這次經又名西拉之子耶數的智慧書)有一篇序文,由作者的孫兒寫成,他並將這卷書譯成希臘文(主前一三二年左右)。作者在寫序文中提及「律法及先知」和「它們後面的其他書卷」。由這點可知,耶數(一九○)已經知道舊約正典有三個部份。但所謂其他書卷(即聖卷)是包括那些作品呢?序文卻沒有提及。猶太方面的文獻,提及舊約正典的,最重要是他勒目的BabaBathra,這卷書提及正典的部份,極可能在主前一或二世紀已經寫成。書內清楚表示舊約分作三部份,作者又列出大多數舊約書卷的名稱:所有這些書卷都可在現時基督教的正典中找到。在新約聖經中,耶穌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路二十四44),但舊約通常都被稱為「律法和先知」(例如太五 17:路十六 16),這無疑是將聖卷包括在先知之內。新約作者從沒有直接引用次經,所以我們大可以假設他們用的舊約,就是現時的舊約。用同樣的方法去檢視斐羅(Philo,On the Contemplative Life ii.475)和約瑟夫(Jose-Phus Contra Apionem i.8)兩本新約時代的作品,雖不能決定當時舊約正典的內容,但至少也沒有證據指出他們包括現在這本舊約之外的書卷。
在古代社會中,當然有其他對正典的看法。撒瑪利亞人早在尼希米時代(四五○年左右)已和猶太人決裂,他們建立自己的宗教禮儀,只承認五經,取消了先知(因為先知書常常批評北國及其首都撒瑪利亞),也取消聖卷(因為與耶路撒冷的聖殿關係密切)。
當時極流行的舊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的正典之間的關係,是難以確定的。有些人說,七十士譯本是講希臘話或者是流散各地的猶太人的聖經(包括了次經),它構成了一本更大的正典。但這講法似乎過份簡化。最早七十士譯本的抄本,可定期於主後四世紀,是由基督徒而非猶太人抄寫的,而不同的抄本更有不同的書卷目錄,令我們很難以它們作為正典參考。
到新約時代,猶太人仍然討論正典的問題,但討論只限於某幾卷書的正典性一一以斯帖記(未有提及神)、傳道書(表達懷疑的態度,又暗示享樂主義)、箴言(似乎有些地方自相矛盾)、以西結書(部份與五經有衝突)。討論的問題,不是在於是否加入新的作品,而是要決定已被承認的書卷中,有那些值得繼續保留。
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淪陷,聖殿被毀,加上基督教在這時興起,猶太人的宗教面臨重大考驗,於是猶太人唯有依附於他們的聖經,以求保障和團結。對聖經的認真態度,結果就推動了審定正典的工作。雅麥尼亞(雅比聶或雅比尼;書十五11;代下二十六6)在猶太西南,是猶太人的宗教「總部」,在當時成為討論正典的中心。主後九十年,那裡的拉比作出最後決定,但過程如何,則無從稽考了。這次雅麥尼亞會議所達成的決定,大概是一項共同協議,以某經卷是否被普遍使用為取捨原則,所以並不是一次官式討論的結果。
羅馬天主教稱希伯來聖經的書卷為「第一正典」,而在希臘文舊約聖經中那些額外書卷為「第二正典」,這個名稱相等於基督教及猶太教所用的「次經」。在天特會議(一五四六),及梵諦岡會議(一八七○)中,天主教教會肯定第一及第二正典的默示性和權威性。
聖公會及一些新近出版的基督教聖經,把非正典的書卷放在新舊約中間,並稱之為次經,意思是「隱藏的經卷。」天主教知道次經的名稱否定了默示性和真實性,所以他們不用這個名稱。
東正教的立場比較難於界定。宗教改革之前,他們大都用希臘文的聖經,但改革後則分開第一和第二正典:不過,此立場沒有任何教會會議支持。
有很多人把正典限制在希伯來聖經之內(如耶柔米及其他作者,因此令人推論說一一隻有希伯來文寫成的經典才屬正典,甚至也會推論說――所有希伯來文寫成的作品都屬正典。俄利根反對第二個論調,故此,雖然馬喀比書是用希伯來文寫成,他也不把它列入正典。
其實決定正典的最終因素,並不是作品所用的語言,而是信仰神的群體能否在正典書卷中,聽到神的聲音。對於猶太人、早期教會學者(如耶柔米和貴勾利)以及改革者而言,只有希伯來正典的經卷具有權威性而值得列入舊約聖經。
舊約正典
希伯來聖經 (24卷) |
英文聖經 (39卷)(基督教) |
英文聖經 (46卷)(天主教) |
五經(5卷) 創世記 出埃及記 利未記 民數記 申命記 先知書(8卷) 前先知書(4卷) 約書亞記 士師記 撒母耳記(上、下) 列王紀(上、下) 後先知書 以賽亞書 耶利米書 以西結書 十二小先知書 何西阿書 約珥書 阿摩司書 俄巴底亞書 約拿書 彌迦書 拿鴻書 哈巴谷書 西番雅書 哈該書 撒迦利亞書 瑪拉基書 聖卷(11卷) 以麥(真道;3卷) 詩篇 箴言 約伯記 彌基錄 (聖卷:5卷) 雅歌 路得記 哀歌 傳道書 以斯帖記 但以理書 以斯拉一尼希米記 歷代志(上、下) |
律法書(5卷) 創世記 |
梅瑟五書(5卷) 創世紀 |
正典及默示不可分開。判別正典的原則很簡單:如果作品是默示的(神所呼出的),就能納入正典;如果沒有默示,就不能納入正典。耶穌和使徒的說話,都指出舊約的默示性和權威性(參看後三16、17),所以舊約的正典地位,是無可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