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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信徒既然不再活在舊約的律法之下,還需要履行什一奉獻嗎?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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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這問題,首先要瞭解雖然新約信徒不活在律法之下,但舊約聖經許多神學信息與超越時空的教導,都是新約信徒可以應用在事奉與生活上的。當然,舊約聖經的教導必須從新約聖經中得到驗證。


一. 舊約聖經對什一奉獻的教導

A. 以色列的先祖們早已實行什一奉獻

「什一奉獻」其實早在摩西律法之前已經存在:亞伯拉罕將十份之一奉獻給當時的「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創十四17-21;參來七1-10);而且雅各在伯特利曾向神許願要獻上十分之一(創廿八22)。因此不能說什一奉獻只在律法時代實行。

B. 摩西律法要求以色列人遵行三種什一奉獻

在舊約時代,神向以色列民頒佈什一奉獻的命令,要他們切實遵守。若仔細研究,不難發現在摩西律法中最少有三種不同的什一奉獻:

1. 將出產的十分之一獻給利未人(利廿七30-33;民十八21-24) – 這項十一奉獻是作為利未人在會幕中代替以色列人事奉的報酬。

2. 將出產的十分之一分別出來作「屬靈用途」(申十四22-27) -- 以色列人每年要三次上耶路撒冷過節(即逾越節、五旬節與住棚節;參出廿三14-17;申十六16),每次都要住上幾天,因此需要為自己預備路費與食宿費。

3. 三年一次將出產的十分之一幫助孤寡(申十四28-29;廿六12-13) -- 這相等於今日教會特別設立慈惠基金,幫助教會中有需要的人或支持社區的慈惠事工。

由此可見,以色列人每年的總奉獻應在百份之二十三左右,這還未包括獻初熟的與頭生的(民十八8-20);安息年停工所帶來的損失,以及納給政府的稅收(撒上八10-17)等。

C. 先知瑪拉基責備百姓奪取神的物 瑪拉基書三章8-10節是一段經常被選用來傳講什一奉獻的經文。先知瑪拉基責備當時的以色列人奪取神的物,沒有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他強調神是豐富的神,只要百姓實踐神的教導,神必定會厚厚賜福他們生活上所需的一切。


二. 什一奉獻的神學意義

從上列的經文可見,神定規以色列人要遵行什一奉獻,乃是要他們最少學習三項基本的屬靈原則。

A. 支持聖工

早期的什一奉獻,主要目的是用作支持利未人,代替其他支派的以色列人在會幕中事奉。若然其他十一支派的百姓都履行什一奉獻,利未人的生活所需就可以得着解決,而且還會有剩下的資源維持會幕的操作。同樣地,藉着信徒的什一奉獻,今日教會的傳道人得到支持,神國度的事工亦得到推廣。

B. 學習信靠

神既是豐盛的主,祂必定不會虧待那些忠心奉獻給祂的人。神應許信徒可以藉着奉獻經歷祂的恩典。瑪拉基本着神的信實與豐富鼓勵百姓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藉此操練信心,看神「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褔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這種操練信心的教導亦可見於箴言三章9-10節。以色列人要將初熟的出產獻上,讓神得到尊榮。從人的角度看,將初熟的第一造獻給神,最終可能會導致「血本無歸」,因為第一造並不保證會有第二造、第三造的出現。但神卻應許他們的「倉房必充滿有餘,… 酒醡有新酒盈溢。」

今日的信徒拿到薪俸時先奉獻十分之一,同樣是信心的表現。因為這是宣告說:「不論經濟情況如何不穩定,不論開支有多大,神的份不能少,亦不能遲。」

C. 經歷神恩

用什一奉獻來「試試」神(瑪三10),其實是藉此經歷神豐富的回報。在舊約中曾有兩次「天上的窗戶」敞開,除了在瑪拉基書以外,只外一處是創世記七章神用洪水滅世的經文。當時神使「天上的窗戶」敞開,四十晝夜降雨在地上(創七11-12)。當人實行什一奉獻的時候,天上的窗戶會再度打開,這種「一發不可收拾」傾福下來的情況,是豐富再加上豐富的明證。

以上的三項屬靈功課,不單是舊約聖徒要學習,更是新約信徒要同樣經歷的。除此以外,新約對什一奉獻還有兩項值得注意的教導。


三. 新約聖經的教導

A. 耶穌基督鼓勵什一奉獻

新約聖經出現什一奉獻的經文只有四段(太廿三23;路十一42;路十八12;來七2-9)。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在責備法利賽人的時候,祂沒有否定什一奉獻的重要性;反之,祂更強調這是「不可不行的」事(太廿三23;參路十一42)。當然,在這不可不行的事以外,祂還要門徒注意「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這些事是當時的法利賽所忽略的。

B. 新約教導信徒當「全所有奉獻」

除了耶穌間接教導人要遵守「什一奉獻」之外,保羅更提供一種超越什一奉獻的「全所有奉獻」(參羅十二1)。這種全面性的奉獻不只集中在財物上,更強調信徒是主用重價買贖回來的人(林前六19-20),已經是全屬於主,是「主的人」(羅十四7),因此信徒的生命、時間、才幹與財物都應當全屬於主才對。

若有存有這種奉獻的心態,那麼奉獻財物的十份之一就根本不算甚麼了。


結語

我鼓勵信徒要全人奉獻。不過在開始實行「全人奉獻」之先,信徒可用什一奉獻作為起步,讓自己用信心經歷神的豐富,進而實行奉獻十份之二、十分之三…等。奉獻十份之一不應該是奉獻的最高標準,但若連十份之一都拿不出來,那麼「盡力奉獻」或「全所有奉獻」豈不只是空談?

古語云:「石試金,金錢試人心!」從一個人對奉獻的態度可以看出他對神國度事工關切的程度。聖經亦說:「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