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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創世記 14
亨利馬太聖經注釋簡本
創世紀 第十四章
本章有四件事情。I.與所多瑪王及他聯盟的戰爭(V.1-11)。II。羅 得在這戰爭中被虜(V.12)。III。亞伯蘭救羅得,戰勝那征服者(V.13-16)。IV。亞伯蘭返回(V.17),1.與撒冷王的事情(V。 18-20)。2.與所多瑪王的事情(V.21-24)。我們看見神對亞伯蘭的應許有一部分已經成就,神使他的名為大。
V.1-12
這 是我們在聖經的記述里看見的第一場戰爭,若不是與亞伯蘭、羅得分開後的情況有關,我們甚至不會讀到這段歷史(雖然國家民族之間的戰爭是人的歷史的主要部 分)。現在,關於這場戰爭我們看見,I。牽扯的各方。四個王是侵略者,被侵略的是約旦平原上五個城中的王,即所 多 瑪 王 比 拉 , 蛾 摩 拉 王 比 沙 , 押 瑪 王 示 納 , 洗 扁 王 善 以 別 , 和 比 拉 王。II。這場戰爭是因為五王從基 大 老 瑪統治之下造反。他們在他手下服侍十二年。他們雖住在肥美之地,卻因為是別人的統治而不能稱為自己的土地,因而在這果實豐富之地上也很少有高興,所以決定 在統治者手下造反。富有的國家是令人垂涎的掠物,閒逛奢侈的族類也容易被人統治,增加別人的地盤。所多瑪人是迦南的後裔,挪亞曾預言他做閃的奴僕,以 攔則是閃的後裔;那預言這樣快就成就。第十三年,他們不願再屈服而開始叛亂,不願再上供,想離開那軛,恢復以前的自由。第十四年,經過一些停頓和準備後, 基 大 老 瑪,與他的同盟,起來擊打和滅絕那叛亂者;他要用劍和武力來奪取他的供物。戰爭常以自傲、貪婪、野心和欲望開始。這些無止的欲望和心中的偶像,只有千萬人 的血才能填滿。III。他們戰爭的進展和成功。四王為自己掠奪了滿滿的戰利品;這時,所多瑪王如果明智,他還可以投降屈服,尋求和息的條款;他又有什麼本 事能跟這些敵人對陣?但是,他寧願冒險不投降;結果,他的失敗更加速來到。1.所多瑪王和他的聯盟軍兵都失敗逃跑。而且,許多人不是死於刀劍,就是死在石 漆坑裏。我們在戰場上總是看見遍地的死屍。2.城邑被劫掠,所有的財物和儲存都被侵略者掠走。如果人不勤儉謹慎於所擁有的、神所賜的豐富,而是大肆濫用、 極度奢侈,那麼,神將公義地、也經常地行使懲罰審判,使他們所擁有、濫用之物被奪走(何2:8,9)。3.羅得也被擄走。他們還搶走所有其餘的東西,以及 他的財物。這裏,(1)羅得與他的鄰舍同擔這個災難。雖然羅得自己是個義人,(這裏也清楚提到,他是亞伯蘭的侄子),但他仍被捲入別人的麻煩。所有相似的 事情,都臨到眾人(傳9:2)。最好的人,也不能保證在此生能避免最大的麻煩。當神的審判普遍地來臨時,無論是我們的敬虔,還是我們與屬神之人的關係,都 不能使我們在這世界上安全。更進一步,許多誠實良善的人,也會因他們的惡鄰而受苦。所以,我們應該有智慧把自己從他們中分別出來、或至少區別出來(林後 6:17),以使我們得救(啟18:4)。(2)在羅得原來的愚蠢選擇之後,他更進一步,在這裏定居。「羅得正住在那裏」。他是亞伯蘭的親人,本應與亞伯 蘭相伴、與亞伯蘭同居在帳棚里。但是,他若決定在所多瑪定居,那麼,就要與那裏的人同受那城所受的災難。當我們離開自己的職責時,也就離開了神的保護,也 就別期望自己的選擇會給自己帶來舒適、安全。羅得所有的財物都被擄去。我們別忘了,正是這些財物,導致他與亞伯蘭之間的爭執,並導致他離開亞伯蘭,去貪戀 那約旦河的平原。如果,我們自己放棄與神的同在,去追求屬世的歡愉,那麼,神會公義地不再看顧我們的所屬,並會奪去我們在世上的歡愉。
V。13-16
這 里我們看見,亞伯蘭參與的唯一一次戰爭。他並非出於野心、或別的目的,而只是為了救回自己的親人。不是為了掠奪,而是為了幫助。從未有別人的爭戰,是像他 這樣開始、進行、和結束的。I。有人告訴他親人的消息。亞伯蘭在不遠的地方寄居,現在正可以立即提供幫助。1.這裏,他被稱作希伯來人,即,希伯的子孫和 追隨者;在這個悖逆的世代,他們的家中仍有真正的信仰和敬虔。亞伯蘭的行為也如希伯----他的所作配得他的名。2.是一個逃命出來的人所報的消息。或許 那是一個所多瑪人,也和他的族人一樣壞;但他認識亞伯蘭的親戚羅得,為他着想,並求亞伯蘭幫助,去救羅得。即使是最壞的人,在災難、艱難來臨時,也願意去 和屬神、智慧、良善的人拉近關係,向他們表示親熱。那個在地獄裏的富人也稱亞伯拉罕為父;那些愚蠢的沒有燈油的童女也要在門外呼喚主人。II。亞伯蘭出征 前作的準備。他有充分和清晰的緣由參與這場爭戰。因此,就全速地動員起了家裏生養的精煉壯丁,共有三百一十八人----這是一個很大的家庭,卻是一個很小 的軍隊,正如基甸一樣(士7:7)。亞伯蘭家這些生養精煉的壯丁,不是武術精良或驍勇善戰,而是,亞伯蘭讓他們明白、跟隨自己的信仰、敬虔地生活。亞伯蘭 帶領自己的家庭行在神的正路上。這表明亞伯蘭是:----1.一個偉人。他有這麼多的壯丁和僕人跟隨、倚靠着他,為他所用,不只是為他的力量和榮耀,更是 為給他更多機會、讓他行更多良善之事、有價值和得神喜悅之事。2.一個良善的人。他不僅自己服事、敬拜神,也教導影響身邊之人如此。3.一個智慧的人。亞 伯蘭雖然是一個和平的人,也尋求和平;但他也使自己的僕人、壯丁為征戰作好準備;不知何時,這樣的準備就會顯出用途。雖然,我們的聖潔信仰教導我們應當尋 求和平;但是,我們的信仰並不是禁止我們爭戰,並不是要求我們,無論何時何地、因任何緣由、都置自己於爭戰之外。III。亞伯蘭的同盟和幫手。亞伯蘭也與 他的鄰人:幔 利 、 以 實 各 、亞 乃結盟。這是亞伯蘭的謹慎精明,為自己的部隊增添助力;這也是讓他們那些人看見,在侵略者面前,那些人自己也危在旦夕。1.我們應當有智慧、職責,以尊敬 的態度,儘可能地善待所有地上之人。這樣,當時機來臨時,那些人也能以主動和樂意的態度,來友好地對待我們。2.在生命中倚靠神的人,在艱苦的時候,在神 意旨安排所允許、提供的條件下,也應當利用人的幫助。否則,就是在試探神。IV。亞伯蘭的果敢與行動。1.亞伯蘭的人數、條件與敵人的對比,顯明了這場爭 戰中,他的極大勇氣。這樣一個家庭的壯丁和牧羊人,竟然與那兇猛的四王、那剛剛喋血、殺人勝利的兇徒作戰!這不是一個軟弱的敵人,而是一個剛取得勝利和劫 掠的敵人;亞伯蘭也不是因為自己處於不戰則死的境地,更不是為了個人的野心,而是為了幫助解救別人,去直面敵人、與他們爭戰。所有這些勇氣,何等勝過亞歷 山大、凱撒,以及世上那些所謂英武有名的軍事家或是兇徒。注意,信仰並非使人膽怯軟弱,而是使人有真正的勇敢和強壯。公義,有如勝過獅虎之勇猛。真正的基 督徒必是真正的勇士。2.在亞伯蘭的行動之中,有極其明智、智慧的安排。在爭戰中,他不是懦夫,也不是無知的人:他把自己分隊,正如基甸在(士7:16) 中一樣,從各處擊向敵人、殺敗敵人;讓敵人眼中,不知自己的虛實;在夜裏攻擊敵人,出其不意。誠實的計策,利於我們的安全,也增加我們的功用。蛇的靈巧 (當然絕不是那古蛇),也應是一個基督徒的一部分;那裏,也應有溫良鴿子的眼睛。見(太10:16)。V。亞伯蘭的勝利極大。他完全打敗了敵人,解救了朋 友,我們也沒看見他有任何損失。如果,人願意為良善的原因而爭戰,以一顆良善的心靈踏上征程;那麼,他會在神的特別保護之下,也可以期望神的眷顧。這裏再 一次顯明,爭戰之事不是在勢力、不是在人數,而是在乎那拯救的主(撒上14:6)。1.亞伯蘭解救了自己的同胞。這裏兩次提及他的弟兄、親人羅得。對親人 關係(不僅在血緣、也在恩典)的記念,使亞伯蘭忘記了曾經的爭執;在那場爭執中,羅得向亞伯蘭行得不當。亞伯蘭可以正義地指責羅得的愚妄,告訴他從前的錯 誤,而離開羅得不去伸出援手;但是,在敬虔的亞伯蘭心裏,是恩慈、饒恕,和忘記別人的錯;也再次顯明了,亞伯蘭與弟兄骨肉和好的真誠之心。(1)無論是否 得宜或有能力,我們都應該對在困境中、需要幫助的人,也包括我們的親人朋友,盡力地伸出幫助之手。(箴17:17)。患難見真情。(2)雖然別人沒有善待 我們、向我們盡責,但是,我們卻不可以此為藉口而不向他們盡責。有人說饒恕敵人,要比饒恕自己的朋友容易;我們卻當兩者都饒恕。這不僅是因為神在我們還是 罪人的時候,就願意饒恕我們、與我們和好,也因為,神饒恕他子民的過犯(彌7:18)。2.亞伯蘭也解救了其他被擄之人----為了羅得的緣故。雖然他們 對亞伯蘭而言都是陌生人,雖然他們都是在神面前罪大惡極的所多瑪人,雖然亞伯蘭或可以只救羅得一人,但是,亞伯蘭救出了被擄的所有的人民和婦女。我們若有 機會,就當對所有的人行善。機會許可,我們的善就當遍及所有的人。神在哪裏給人生命,我們就當盡力在哪裏給人幫助。神對好人和歹人都有恩慈,我們也當如此 (太5:45)。
V。17-20
本段的開始,是逃命出來的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表示尊敬。但在此事詳細敘述之前,有一個非常 特別的記述。關於麥基洗德,I.他是誰。他是撒冷王和至高神的祭司;還有他許多榮耀的事在(來7:1)等處記述。很多基督徒作者認為他就是神子自己,耶穌 基督,在此時此地以此名顯現給亞伯蘭。他在此顯現,是一個公義的王,賜予和平。很難想像對任何一個人的描述是說他無父無母,也無始無終 (來7:3)。麥基洗德,他活着,並持續地作祭司(來7),都預表、講到了那從猶大支派所出的主。也很難想像這時有任何人在屬神的事上比亞伯蘭還大;基督是我們的祭司,勝過任何人,麥基洗德也大過任何亞倫一樣的祭司。II。他所作的事。1.他帶來餅和酒,給亞伯蘭和他的戰士們,祝賀他們的勝利。他這樣做, 正像一個王,告訴我們什麼行得好,怎樣交通,並且,迎接和款待我們;這代表了基督在靈里給我們力量和安慰,在恩典之約里他為我們死,在我們靈里爭戰、疲累的時候給我們鼓勵、使我們強壯。2.作為至高神的祭司,他祝福亞伯蘭,這也是對亞伯蘭更大的迎接和安慰,勝過餅和酒。基督也是這樣,神興起他的兒子耶穌,差他來,以權 柄,把福賜給我們。那被他賜福的人,真正是蒙福的。基督去天國為他的門徒祝福(路24:51)。III。他說的話。有兩件事說給亞伯蘭:--1.他願神祝福亞伯蘭。注意他對神的稱呼,榮耀的名。(1)至高的神,講到神的主權,和對一切被造物的權柄;他是眾王之王。明白、並稱呼我們至高的神,這對我們的信心和禱告有極大的幫助。(2)天地的主,即,萬物公義的主和全能的擁有者,因為他造了它們。這講到他的偉大;神是應當被我們稱頌的(詩篇24:1)。有神之恩顧與愛的民是幸福的。2.他為亞伯蘭而稱頌神:至高神是當稱頌的。注意,(1)在我們的禱告之中,我們須當讚美神,呼出我們心中的哈利路亞與和散那。這是我們每日中,或為一般、或為具體的事情在神面前所當獻的屬靈之祭。(2)神,至高的神,應當得到我們在一切勝利之中的稱頌(出17:15)(撒上7:10,12)(士5:1,2) (代下20:21)。在我們的勝利中,神顯現出他遠高於我們的敵人(出18:11),也高於我們;因為若沒有他,我們必一事無成。(3)我們也當為別人的得 勝而向神獻上感謝,與那勝利者一同歡呼感恩。(4)耶穌基督,我們的大祭司,是我們向神禱告讚美的中保;基督不僅看顧我們所需,更把他自己給我們。見(路 10:21)。IV.對麥基洗德所作的:亞伯蘭把所得的十分之一(來7:4),獻給他。1.這是對麥基洗德的尊敬回報。我們當以恩慈來回報恩慈。 2.這是向至高神的奉獻,因而放在神的祭司麥基洗德的手中。(1)當我們從神那裏得到、看見恩典的記號,我們也應當以敬虔的生活、恩慈和特別的行為,來向神表示感謝,以此來回應他。(2)我們非常應當把所收入的十分之一,來奉獻給神,為了神的榮耀而分別為聖,用於向神的服事、榮耀他的名。(3)耶穌基督,我們的麥基洗德,是我們每一個人的王和祭司;不僅我們當把收入的十分之一獻上,更應把我們的全人交給他,放在他的手中、生命里。
V。21-24
這裏講述了亞伯蘭和所多瑪王之間的事。所多瑪王逃命回來,看見亞伯蘭的勝利,覺得要向他表示尊敬,來感謝亞伯蘭所作的事。這裏,I。所多瑪王的話:你把人口(或靈魂)給我留下,財物你都拿去吧。注意,1.當權利不清的時候,我們最好是通過協商而不是相爭來解決。所多瑪王本來擁有這些人口和財物,現在因亞伯蘭的解救而奪回,使這些可以得以保存,現在他向亞伯蘭提出一個公平的建議,防止彼此的爭執。2.應該特別考慮那些冒危險、費心力去征戰的人的利益,誰帶兵餉自己去打仗呢?(林前9:7)。戰士的付出勝過那些僅僅出力的勞動,因為他們要冒生命的危險。II。亞伯蘭拒絕了所多瑪王的提議。他不僅還給所多瑪王那些他從敵人手裏解救的人口,也不要他的財物。他不願意拿所多瑪王的一點東西,哪怕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注意,敬虔信仰的人,對這世上財物有一個聖潔的、輕看的態度(約一5:4)。在一個眼中裝滿神和天國的、聖潔的人那裏,滿足肉體感官的裝飾和歡愉有什麼價值?他不願留所多瑪王的一點東西,在他的清潔良心裏,容不下一絲不潔的事物。現在,1.亞伯蘭在至高的神面前起誓。(1)他稱神為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和麥基洗德一樣稱頌神。(2)他已向神舉手起誓。我們尋求神的知識,以真誠和實際,來向他起誓;若我們輕看這起誓,心裏沒有真誠,我們就將面對神的忿怒。(3)亞伯蘭起誓的內容。他不願拿所多瑪王的那些東西。儘管他可以如此;但是,他不必,更不願。【1】亞伯蘭或在出征前,就向神起誓,若神許可他勝利,他不願在那些戰利品、所多瑪的人口和財物上有分。當我們在尋求神恩典時許下諾言以後,在確實得到神恩典的時候,我們必須仔細認真地踐行和謹守自己的諾言----儘管,那或許意味着失去自己的利益。錫安的民,若發誓言,無論對神對人,都當踐守不改變(詩15:4)。或者,【2】也許現在亞伯蘭知曉其中的不當和麻煩,更在神面前起誓,不拿所多瑪的東西,更避免將來進一步的不當與麻煩。(第一),有時我們應當拒絕那些即使本來屬於我們的東西,如保羅,在(林前8:13)(林前9:12)。(第二),亞伯蘭的這個定意,是出於好的理由,為了遠離罪的試探。2.亞伯蘭進一步對所多瑪王說,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1)免得給所多瑪王藉口,說亞伯蘭得到的神的賜福是因為他。(2)免得所多瑪王輕看他的敬虔和善意,說亞伯蘭冒死出征,是為了自己得富足。注意,【1】我們應當謹慎,不給別人以藉口,說不當的話。【2】神的民,為了自己的名譽,不當做看起來自利或不友善的事,不當貪婪或尋求自己的益處。亞伯蘭或許知道所多瑪王是一個自高自傲、無理攪纏的人,會很快無理地把這件事情轉變為對亞伯蘭的事後指責。我們與這樣的人打交道時,當特別謹慎小心。3.他在自己拒絕時,加上了另一個細節。我們在起誓時,也當仔細、小心、全面,免得事後說,哦,那是個錯誤(傳5:6)。亞伯蘭這裏說道,(1)僕人的食物。那踹谷的,也當吃食。這不會給所多瑪王藉口說他使亞伯蘭富足。(2)他的同盟者的分。讓他們取屬他們的分。注意,那克己勤儉的,不可把這些約束放在別人身上,也不應當以這些來評斷別人。我們不當把自己用作衡量別人的標準。。一個良善的人舍己,而不是舍別人,像法利賽人一樣。(太23:4)。那三人沒有什麼理由像亞伯蘭一樣,放棄自己的權利,也未向神起誓,跟從神。他們沒有亞伯蘭在天的分、在天的盼望;讓他們拿去自己在地上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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