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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孩童,「恩慈」與「懲罰」的界線如何劃分?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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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東西文化的差異,西方國家的父母比較留意保護孩子,怕傷害他們的自尊心。教導自己的孩子可以用打還是完全不用體罰比較好?據說一些兒童教育學家認為打孩子會造成一些不良的後果,例如孩子的潛能發揮會受到壓抑,甚至可能導致他們將來有侵略性的行為。但孩子不打行嗎?究竟聖經對教養孩子的看法如何?」—北美德州一位聽眾問。

   聖經的教導勝過任何一種傳統文化的教導。論到教養孩子,東西文化的確有不相同的地方。一般來說,東方父母教養孩子比較嚴厲,所謂「嚴棒之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西方國家則看重孩子的自尊心,看子女是獨立的個體,不是父母的附屬品,相較之下,教導的方式自然就顯得比較寬容了。

   在聖經舊約裹,神早就借着摩西教導以色列人說︰「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裹、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裹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見申命記六︰6-9節)。另外,神借智慧的所羅門王也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離。」(見箴言二十二︰6)。可見教導孩子首先要記得用神的話來教導,這是最基本的一大原則。

   我們都知道小孩的心比大人單純,容易馬上接受外來的新指引,就像一張白紙,容易被塗染,但與此同時,小孩的理解力和分辨能力也比大人弱很多,所以大人有時會「有理說不清」。但無論如何,我們千萬不可因此忽略孩童的價值,也不可輕看孩子受教的機會,以為再大一點才教罷!或再長大一些他就自然懂了!

   按新約聖經的記載,耶穌在世上的時候十分重視小孩,門徒想攔阻小孩到祂跟前,祂卻對門徒說︰「讓小孩到我這裹來,不用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見路加十八︰15-17)。耶穌十分歡迎小孩到祂跟前來領受祂的愛和教導。

   究竟怎樣算是按神的心意教導孩子呢?首先我們要知道,孩子們從小就活在大人當中,他們耳濡目染父母的言行舉止,因此父母的屬靈生命狀況、行事為人的心態和表現,都是孩子們的最好教導內容了。一般來說,孩童都希望和父母、教師建立良好的關係,他們很希望在大人眼前做個好孩子。因此,只要小孩和大人的關係良好,小孩就會傾向討大人的歡心,願意去做大人所教導他們做的好事了。相反的,如果小孩和大人的關係不良好,麻煩也就比較大了,不管父母老師的教導有多好,他們都會一概拒絕,甚至可能故意反抗或唱反調。因此,為人父母首先要用主的愛來和子女們建立良好關係,讓孩子們感受到家長們對他們的愛護和重視。

   孩子們的感情通常都很真誠的,從愛的經歷裹,他們很自然會在領受之後還加上回應。因此希望孩子們有愛人如己的心腸嗎?那麼我們先要讓他們領受到這種愛的施給,使他們經歷了「被愛」的寶貴以及明白「缺乏愛」的不幸。家長希望孩子們對神有信心嗎?讓他們先明白到父母向神禱告的心是迫切的,禱告是必須且對我們是有益處的。如果家長以身作則(就是所謂的身教),也讓孩子們參與,例如鼓勵小孩也親自開口禱告,讓他們用自己的話來向主陳述心聲,不是大人一味地替他們禱告。

   西方國家的父母比較重視孩子們的地位,不輕易傷孩子們的自尊心,這是好的,但小心不要過於把他們當成年人那樣的對待,箴言二十二︰15說「愚蒙迷住孩童的心」。這話的意思是小孩還沒有達致成熟,他們不但不能完全分辨是非黑白,同時也缺乏節制的能力,容易任意而行。因此,小孩需要受督促,他們雖然是獨立的個體,但他們受尊重的程度是不能和大人相比。至於東方的父母們卻恰好相反,容易忽視孩子們的獨立位格,覺得小孩應該完全服從大人的指示和命令,因此父母常常習慣用命令式的口吻來和子女溝通,也常以權威性的姿態出現。

   箴言書十三︰24說︰「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另外,箴言書十七︰11又說︰「一句責備的話深入聰明人的心,強如責打愚昧人一百下。」在西方國家,父母管教孩子是否應該採用體罰成了很大的爭辯,至於在學校裹的老師也不能打學生的。到底聖經怎麼看責打孩子這回事呢?很明顯的,從以上兩節經文,我們看到「責打」是懲罰孩子的一種方法,「責打」本身並不是唯一的管教方法,更不是使孩子變好的萬靈丹!不要以為孩子不被打就不成材,但也不要誤以為責打孩子就是絕對的落伍教法。父母在懲罰孩子之前,一定要先用耐性明智地給孩子分析他受懲罰的原因,千萬不要帶「怒氣」,更不要帶威脅的態度。要清楚指明採用責打純粹是因為他的過犯所帶來的後果。

   有時父母甚至可以用「問」的方式讓孩子親自招供自己所犯的錯誤(正如始祖在伊甸園犯罪後,神向他們追問),並鼓勵他們勇於「認錯」。懲罰是必須的,但懲罰時必須帶有「愛」的成份,在懲罰之後,父母不要忘了表示寬恕和接納孩子,例如給他一個溫暖的擁抱,讓孩子明白到他是可以擁有一個嶄新的開始的,從此不要再「重犯」過去的錯誤了。

   以弗所書六︰4很清楚的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詩篇一百二十七︰4又說︰「少年時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射箭當然是要射中目標,箭不會永遠藏在箭袋裹。兒女不是我們的附屬品,他們長大了終有一天要離家自立的,做父母的最大目標就是讓下一代繼續在神面前成為聖潔、正直、良善,討神喜悅的人,這就是基督徒父母管教兒女的最高心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