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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聖言/2014年1月13日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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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經文

33 來四13 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34 羅十一33-34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詩一四七5 我們的主為大,最有能力。他的智慧無法測度。

35 徒十五18 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結十一5 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對我說,你當說,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阿,你們口中所說的,心裏所想的,我都知道。

36 詩 145:17 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他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 (CUVS) Ps 145:17 The LORD is righteous in all his ways, and holy in all his works. (KJV) 羅 7: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CUVS) Rom 7:12 Wherefore the law is holy, and the commandment holy, and just, and good. (KJV)

37 啟 5:12-14 大聲說:「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 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里,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 四活物就說:「阿們。」眾長老也俯伏敬拜。


威斯敏斯特信條


2.2b 萬有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清晰顯明的;祂的知識無限、毫無錯誤、不依靠受造之物,所以對祂來說,沒有任何事物是偶然或不確定的。在祂的一切旨意、作為和命令中,祂都是至聖的。天使、世人、以及別的受造之物,都應當按着祂的美意所要求他們的,敬拜、事奉、順服祂。


2.2b In his sight all things are open and manifest, his knowledge is infinite, infallible, and independent upon the creature, so as nothing is to him contingent, or uncertain. He is most holy in all his counsels, in all his works, and in all his commands. To him is due from angels and men, and every other creature, whatsoever worship, service, or obedience he is pleased to require of them.


大要理問答

8問:上帝是獨一的嗎?

答:上帝是獨一無二,又真又活的

小要理問答

5問:神是獨一的嗎?

答:神是獨一無二的,又真又活的。

威斯敏斯特信條解釋

l 上帝的存有與完全是無限的:祂的存有(或本質,或不可傳遞屬性)是無限的。祂的完全(或道德屬性,或可傳遞屬性)是無限的。

l 祂的存有是無限的。這是指祂的存有(或本質)是極大的,不受任何約束。這表明祂是: (a) 無限量 - 上帝之大是整個宇宙所不能容納的,就是說,祂不受空間限制:祂是超然的(比較王上8:27)。 (b) 無所不在 – 上帝存在於所有的空間,到處都在:祂是無處不在的(而非泛神論所說神即萬物,萬物即神)。

(c) 永遠的 - 上帝是不受時間所限制的:祂是無始無終的(比較:詩90:2;9:7;彼後3:8)。

(d) 不可測度的 – 除了在上帝所選擇顯示關於祂自己之外,有限的人是不能夠完全領悟、理解祂的(比較伯11:7)。

l 上帝是至純之靈,無形,無體,無欲的: (a) 上帝不像人有身體:祂是沒有形體的,因此眼不能見祂。當我們說上帝有手、眼、耳、等等時,這些都是擬人論。 (b) 上帝不像人一樣是由靈魂和身體組成的。上帝是全然的一位,因此上帝沒有目的或意志的不協調。

(c) 上帝無情慾或人性的情緒。當聖經里說到上帝憂傷、充滿憤怒和報仇、或嫉妒、或甚至喜悅時,這些都是擬人化的表示。我們可以說上帝憂傷,但卻不可以想像上帝憂傷是因為祂犯了錯或祂沒有完全的控制權或祂無法預知將會要發生的事。我們也不應該說上帝希望拯救被遺棄者,因為上帝預定遺棄他們。

l 上帝是不變的:祂的存有和目的不會改變(民23:19;詩33:11;瑪3:6)。祂介紹自己為「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上帝的榮耀或福份既不會增加,也不會減少。

l 上帝是全能的:祂是無所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太19:26)。祂不只是這世界的創造者,也是這世界的維持者。「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箴16:4)

l 上帝是至聖的:祂有無限的聖潔。祂超然聖潔(看 賽6:3;哈1:13)所以上帝憎恨罪惡,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上帝。

l 上帝是最為公義的:所以祂會懲罰罪惡。祂「賞賜那殷勤尋求祂的;同時,祂的審判最為公義,極其可畏;祂憎惡諸惡,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l 上帝是無限的恩慈的:祂極其慈愛,有恩典,有憐憫,恆久忍耐,有豐盛的恩慈和信實,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祂的恩慈可以是絕對的 —— 就是說在祂本身之內;或相對的 —— 對祂的受造物。相對的也能分一般的或特殊的。如果從一般角度而言,那領受祂恩慈的是祂所有的受造物(比較: 詩36:6-7;145:9;太5:45)。雖然普遍被稱為「普通恩典」,但更為妥當的稱呼是「今世的仁慈」(temporal-benevolence)。因為那些被棄絕的人,在這世上所領受的恩慈都會增加他們在審判之日的刑罰。如果從特殊角度而言,那領受上帝的恩典的只是在基督里的選民(詩73:1;弗1:5-6)。因為只有在基督里才有寬恕。

l 上帝是最自由,最絕對的:祂按照自己的喜悅和旨意行作萬事(詩115:3;弗1:11)。祂不被外在的任何事物而影響祂。因此祂按照自己不改變和至公義的旨意行作萬事,為的是榮耀祂自己。雖然祂垂聽和應許禱告,但禱告卻不能改變祂的旨意。

l 上帝的知識和理解是無限的:祂的知識是無限的,無謬的,不依賴任何受造物;所以,對於祂而言,沒有什麼事物是偶然的,或不確定的。祂是無所不知的。沒有任何事物能增加祂的知識。即使是將來的事,也沒有任何事物祂不知的。「從創世以來,上帝都知道祂所作的」(欽定本-徒15:18; 比較:來4:13;羅11:33-34;詩147:5;結11:5)。

l 上帝是全智的:上帝的智慧是無限的。因此祂引導萬物歸向於它們的正確目的,也就是祂的榮耀。「耶和華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滿了你的豐富。」(詩104:24)

l 上帝是萬有的獨一根源:祂是生命之源(徒17:28a,羅11:36; 提前6:13)。 同樣的祂也 「對他們有至高的統治權,藉着他們,為着他們,並在他們身上行祂自己所喜悅的事。」因此「天使、世人和其它所有受造之物,都當照祂按其美意所吩咐的敬拜祂,侍奉祂,順服祂。」


聖經經文

1.提前二5: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2.約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3.羅九5: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4.來七24: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1.來二14: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

2.太廿六38:便對他們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

3.路一31: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一35: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

4.來七26: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小要理問答

問答21 問:神選民的救贖主是誰?

答:神選民的唯一救贖主是主耶穌基督,祂從永遠就是神的兒子,降世為人,此後具有可區分的神人二性,是一位格,直到永遠

經文:提前2:5; 3:16; 約1:1-4,14,18; 20:28; 徒20:28; 羅9:5; 林前2:8; 腓2:6; 多2:13; 來1:8; 7:24; 約壹5:20

Q. 21. Who is the redeemer of God's elect?

A. The only redeemer of God's elect is the Lord Jesus Christ, who, being the eternal Son of God, became man, and so was, and continueth to be, God and man in two distinct natures, and one person, forever.


問答22 問:基督是神的兒子,祂是如何成為人?

答:神的兒子基督成為人,乃是自己取了真實的身體與理性的靈魂,借着聖靈的能力,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腹中受孕,為她所生,但是沒有罪。

經文:來2:14; 太1:20-23; 26:38; 路1:31; 加4:4; 來4:15; 7:26; 林後5:21

Q. 22. How did Christ, being the Son of God, become man?

A. Christ, the Son of God, became man, by taking to himself a true body and a reasonable soul, being conceived by the power of the Holy Ghost in the womb of the virgin Mary, and born of her, yet without sin.


大要理問答

36問:恩典之約的中保是誰?

答:恩典之約的唯一中保,是主耶穌基督,祂是上帝的永恆聖子,與聖父同本質同權能;祂在時候滿足道成肉身成為人,此後一直是神與人,具有全然區分的神人二性,在同一位格中,直到永遠。

Q. 36. Who is the mediator of the covenant of grace?

A. The only mediator of the covenant of grace is the Lord Jesus Christ, who, being the eternal Son of God, of one substance and equal with the Father, in the fullness of time became man, and so was and continues to be God and man, in two entire distinct natures, and one person, forever.


問: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祂如何成為人?

答:上帝的兒子基督成為人,是自己取了真實的身體與理性的靈魂,借着聖靈的大能,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腹中成孕,由她取了人性,為她所生,卻沒有罪。

Q. 37. How did Christ, being the Son of God, become man?

A. Christ the Son of God became man, by taking to himself a true body, and a reasonable soul, being conceived by the power of the Holy Ghost in the womb of the virgin Mary, of her substance, and born of her, yet without sin.


38問:為何這位中保必須是神?

答:這位中保必須是神,因為:

(1)這使得祂能維繫與保持其人性,免得落入上帝的極大忿怒與死亡權勢之下;

(2)這也使得祂的受苦,順服,代禱具有無比的價值與效力;

(3)並且滿足了上帝的公義,獲得祂的恩寵,買贖一群特定的子民,賜祂的聖靈給祂們,制勝他們的一切仇敵,帶給他們永遠的救恩。

Q. 38. Why was it requisite that the mediator should be God?

A. It was requisite that the mediator should be God, that he might sustain and keep the human nature from sinking under the infinite wrath of God, and the power of death; give worth and efficacy to his sufferings, obedience, and intercession; and to satisfy God's justice, procure his favor, purchase a peculiar people, give his Spirit to them, conquer all their enemies, and bring them to everlasting salvation.


39問:為何這位中保必須是人?

答:這位中保必須是人,因為如此他才能:

(1)救拔我們的人性,實行對律法的順服;在我們人性中受苦,為我們代禱;與我們認同,體恤我們的軟弱;

(2)並且使我們得着兒子的名分,得着安慰,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寶座前。

Q. 39. Why was it requisite that the mediator should be man?

A. It was requisite that the mediator should be man, that he might advance our nature, perform obedience to the law, suffer and make intercession for us in our nature, have a fellow-feeling of our infirmities; that we might receive the adoption of sons, and have comfort and access with boldness unto the throne of grace.


40問:為何這位中保必須是神人二性在同一位格中?

答:這位中保必須在同一位格中具有神人二性,他才能使神人和好;如此,其神人二性各自的工作,屬於整個位格所作的,才能蒙神的悅納,成為我們的倚靠。

Q. 40. Why was it requisite that the mediator should be God and man in one person?

A. It was requisite that the mediator, who was to reconcile God and man, should himself be both God and man, and this in one person, that the proper works of each nature might be accepted of God for us, and relied on by us, as the works of the whole person.

威斯敏斯特信條


8.2.上帝的兒子,三一上帝的第二位格,既是真實和永恆的上帝,與父同質同等,當日期滿足的時候,就取了人性(約1:1,14;約壹5:20;腓2:6;加4:4)及其諸般基本的稟賦和共有的軟弱,只是沒有罪(來2:14,16-17;4:15);所以,祂因着聖靈的權能,在童貞女馬利亞腹中成孕,從她取了人性 (路1:27,31,35;加4:4)。因此,完整無缺卻又截然不同的神人二性,不可分離地聯合在一個位格裏面,不相轉化,不相混合,不相混亂(路1:35;西2:9;羅9:5;彼前3:18;提前3:16)。這一位格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人,但只是一個基督,是上帝與人之間惟一的中保(羅1:3,4;提前2:5)。

8.3.主耶穌,在祂這樣與神性聯合的人性中,分別為聖,無限量地受聖靈的恩膏(詩45:7;約3:34);所積蓄的一切智慧和知識,都在祂裏面藏着(西2:3),父按祂自己的美意,叫一切的豐盛都居住在祂裏面(西1:19);好叫祂既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滿有恩典和真理(來7:26;約1:14),便可全備地執行中保的職分(徒10:38;來12:24;7:22)。這職分不是祂自己取來的,乃是蒙父所召(來5:4-5),父將一切權柄和審判的權力都交在祂手裏,並且授權祂去執行(約5:22,27;太28:18;徒2:36)。

8.7.基督按照其神人二性,執行祂中保的工作;每一性都作其分內的事(來9:14;彼前3:18);但因其位格的同一性,所以聖經有時將同一位格中那屬於此一性的歸之於另一性(徒20:28;約3:13;約壹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