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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III11-20
DAY 11 [3.19.12] 如何正確持守或節制基督徒的自由
請看保羅的實行「基督徒自由」的例證:當他接納提摩太與他同工時,就給提摩太行割禮(徒16:3)。但是當人強迫他給提多施行割禮時,他拒絕了(加2:3)。作法雖有不同,但是心中的準則卻沒有改變。他給提摩太施行割禮,因為提摩太是猶太信徒,可以受割禮,以避免讓猶太人跌倒。保羅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他「向猶太人,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林前9:19-20);他「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9:22)。我們若在可作可不作的事上,為了使人有益時,就約束自己的自由,這就是善用我們的自由。
當保羅論到他強烈拒絕給提多施行割禮時,他見證說「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因為有偷着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我們就是一刻的功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加2:3-5)。如果假使徒以不義的要求,叫軟弱弟兄的良心落在危險中,則我們與保羅一樣,必須堅持我們的自由。
我們應當在凡事上愛我們的鄰舍,造就他。保羅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23-24)。沒有比這更清楚的原則:我們應當使用自由來造就鄰舍,但若我們的自由對鄰舍毫無幫助,則我們就應節制這自由。
有些人假裝效法保羅的謹慎,拒絕持守自己的自由,卻一點也不是為了愛鄰舍的緣故。他們是為了保護自己,為了息事寧人,他們不願提及「基督徒自由」。但是,我們有時必須持守「基督徒自由」,讓鄰舍知道此真理,是造就和幫助他。這與我們有時必須節制自己的自由,來造就和幫助他,是一樣的重要。總之,敬虔的人應當認識:我們在外在事物上得着自由,目的是使我們來盡一切本分來愛鄰舍。
DAY 12 [3.19.13] 我們不可假借愛鄰舍之名而得罪神
我們以上所教導避免「得罪軟弱弟兄」,是指可作可不作、無關緊要的事。關於必須要作的事,則不可因為「怕冒犯人」就不遵行了。就如我們的自由必須服在「愛」之下,照樣「愛」也應當住在「純潔的信」裏。的確,我們在此要考慮對鄰舍的「愛」,但是我們是來到神面前,在祭壇上獻禮物(太5:23-24);所以不能為鄰舍的緣故,而得罪神。
我們不能贊同那些事事挑起爭端之人,他們寧願毫無自製引起混亂,也不用溫和方式行事。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要聽從那些千方百計領頭作惡之人,卻假裝避免冒犯鄰舍而行事,美其名不作軟弱人的絆腳石(林前8:9);其實他們是引導鄰舍的良心進入邪惡,因為他們常常深陷同樣的罪惡泥沼而無法自拔。這些人是假溫柔啊!鄰舍所需要的是真理教義或生活榜樣,他們卻說必須用奶水餵養他們,其實他們是以最邪惡和致命的謬論教導人。
例如天主教的彌撒是偶像崇拜,他們卻美其名說是以奶水餵養信徒。保羅說過他用奶餧哥林多信徒(林前3:2),但是奶水並非迷信的毒藥。所以,天主教宣稱他們用奶水餧信徒,是在說謊,其實是在甜言蜜語的掩飾下殘害人的心靈。即使他們的詭計欺騙於一時,那麼他們打算用這種奶水餧養他們的小孩到幾時呢?因這些信徒若從未成長到能吃點乾糧,這就證明他們向來所吃的,根本不是真正的靈奶,乃是毒藥。
我們必須留意:不管撒但和世界用什麼障礙攔阻我們,要我們離棄神的誡命,叫我們拖延不遵行他所命定的,我們都必須勇往直前,順從神的話。而且,不論遭受何種危險威脅,我們也沒有自由稍微偏離神的吩咐,也不可假借「愛鄰舍,不要冒犯人」的藉口,作神所不允許的事。
DAY 13 [3.19.14-15a] 我們的良心是自由的,不在人為的規條之下
信徒的良心已得自由,這是基督所賜給我們的特別恩典;既然主已經釋放我們得以自由, 我們就不可陷入遵守人為規條的網羅。據此,我們結論說:信徒脫離了一切人為威權的轄制。基督賜給我們這麼大的恩典,我們不應忘恩負義,也不該叫信徒的良心失去他的恩惠。良心的自由並非小事,因為是基督以重價所買贖來的,他所付的代價極大,並非是金銀等物,而是他自己的寶血(彼前1:18-19)。
保羅毫不猶豫的宣告,我們的心若屈從人的權柄,基督就算是徒然死了(加2:21)。在加拉太書信的幾章經文中,保羅的主要目的是要教導我們:除非我們的良心堅守其自由,否則基督對我們毫無益處。我們的良心若隨從人的喜好,被人的規條與律例捆綁轄制,則就是從恩典中墜落了(加5:1,4)。這是非常重要的,必須知道清楚,所以我們需要用更長篇仔細的解釋。一旦我們提出廢掉人為律例時,就必引發紛爭,因為有人煽動,也有人譭謗;當權者不肯放棄既得利益,必會製造抗爭反彈,說這等於是拆毀了人應順服的一切。
為了避免任何人在此跌倒,我們應當先注意:人間有雙重的治理權柄:一是屬靈的,良心受教導要敬虔和敬畏神;二是政治的,人受教盡其在社會上的公民職責本分。這兩種治理權柄,通常恰當地被稱為「屬靈的」以及「現世的」:前者的治理關於人的靈命生活,而後者的治理則是關於今生之事,不只是飲食和衣裳,也包括制定法律使眾人過聖潔、正直、節制的日子。前者的治理是關於人心內在,而後者的治理只能規定外在行為。
我們可稱前者為屬靈的國度,稱後者為政治的國度。據此劃分為二,我們必須分別認識各自的領域;當我們思想其中一個時,就必須不另一個牽制。所以,在人當中有兩個領域,這二者各有不同的掌權者和法律,來施行治理。這區分教導我們,不可將福音所教導的屬靈自由,誤用在政治領域中。基督徒不可因良心在神面前得釋放,就不順服政府和人類法律;也不可因有內在屬靈的自由,就免於外在身體言行遵行國家法律(羅13:1-7)。
DAY 14 [3.19.15b] 兩個國度
屬靈的治理與現世的治理,各有其領域,不可逾越各自的界線。因為在政治的國度裏,某些法律干涉屬靈的國度,帶來混亂。我們必須根據神話語所教導的,分辨政治法規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可施行在神子民當中。我們以後將討論政府的治理權柄。關於教會的法規,我們將第四卷中詳細討論,根據聖經說明教會的權柄。
我們在此可以簡單的說,問題本身並非模糊或複雜。但是許多人仍心裏受攪擾,因為他們不能準確的區分所謂「外在的法庭」和「良心的裁判」的不同。所以,當保羅吩咐我們: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的緣故,順服政府(羅13:1,5),他們就更加困惑了。他們以為這似乎表示人的良心,要服在政府的法律之下。假若是這樣,則我們以上所說並現在所教導的,關於「屬靈的治理」就落空了。
為了破除這疑惑,我們必須先認識「良心」是什麼;我們要從它的語源下定義。就如人們藉着思想理解,獲得對事物的知識,這被稱為「知」,所以「良心」的字源意義是人所共有的知識,可稱其為「良知」。照樣,當人們意識到神的審判,如同見證人向他們作見證,並且這見證使他們無法在審判官的台前遮掩自己的罪,此意識被稱為「良心」。良心是在神與人中間的媒介,其功用在於不許人在心裏壓抑他所知道的,反而追討他的罪,使他知罪認罪。
保羅說「良心」就是「是非之心」向人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來面對神的審判(羅2:15-16)。單純的知識可留駐人心,此知識可被封存,不會使人覺悟。所以,人需要「良心」驅使人來到神審判台前;良心是他的監護人,尋出他一切的隱密事,將之點亮出來,使其無所遁形在黑暗中。就如古語有云:「良心是千萬個見證人」 。因同樣的緣故,彼得說「在神面前有無愧的良心」(彼前3:21),就是當我們確信基督的恩典,就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良心平安。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來10:2),意思是我們已得釋放,以至於罪無法再指控我們。
DAY 15 [3.19.16] 良心的捆綁和自由
正如行為是關於人,良心是關乎神。由此看來,無愧的良心就是裏面正直的心。保羅說,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1:5)。後來在同一章經文中,他解釋良心與悟性不同,他說有人「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提前1:19),因他們丟棄了良心。這些話顯示無愧的良心是活潑的心願服事神,並真誠的努力過敬虔生活。
有時,良心的功用也延伸至對人,就如根據路加所記載的,保羅說「對神對人,常存無愧的良心」(徒24:16)。他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無愧的良心所結的果子,也臨到我們與別人的關係。然而,嚴格說來,就如我們以上所說,良心唯獨回應神。
所以,當我們說神的律法約束人的良心時,意思是此律法約束人心,完全與他人無關,不需要考慮到他人。例如,神不但吩咐我們當保守清潔毫無玷污的心,免得被私慾所玷污,他也同樣禁止我們有任何污穢言語或放蕩行為。我們的良心必須遵守此律法,即使沒有其他的人活在世上。所以當有人行事放蕩時,我們不僅因給弟兄作了壞榜樣而犯罪,也因我們的良心被罪咎捆綁,在神面前有罪。
在無關緊要的事上,我們應當注意:我們應當避免作任何叫別人跌倒的事,然而必須是良心自由。所以,保羅論到祭過偶像的食物,他如此說:「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林前10:28-29)。信徒若被勸戒之後,仍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則他犯了罪。信徒為了弟兄的緣故,必須禁戒不吃,因這是神所吩咐的,但他仍然保持自己的良心是自由的。可見,此律法雖然約束人外在的行為,卻使人的良心自由。良心順服神的話,就是真正的自由,因為神的話就是真理,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約8:31-32;17:17)。
DAY 16 [3.20.1] 信心和禱告
根據聖經的清楚教導,罪人是全然的敗壞,在我們裏面毫無良善,也沒有任何能幫助自己得救的可能。因此我們若尋求拯救的恩典,就必須離開自己,從別處尋求。聖經也清楚啟示,主樂意以白白恩典,在基督裏向我們啟示他自己。因為在基督裏,主賜給我們一切的幸福,取代我們的悲慘;一切的富足,取代我們的貧困。他在基督裏,向我們敞開天上的寶庫,好叫我們以全部的信心仰望他的愛子,以全部的期望倚靠基督,使我們一切的盼望集中在基督裏,得享安息。這就是那隱秘深奧的智慧,無法用人的邏輯推斷。但是被神打開眼睛的人,的確能從心裏明白,因為在他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36:9)。
當我們藉着信心領受聖經教導之後,認清我們一切所需要和缺乏的,都在神裏面,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因為神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基督裏面居住(西1:19;約1:16),好叫我們從他的豐盛中支取我們所需,就如從湧流不停的泉源吸取活水。既然如此,我們就當尋求他,在禱告中求問,學習住在他裏面。
即使我們知道神是萬物的主宰,一切美善的恩賜從他而來,並知道他喜悅我們向他祈求,卻不到他這裏向他求告,仍是全然無益。這是何等愚昧,就如人得知田裏埋藏財寶,卻不理會一樣。c因此,使徒保羅為了證明真信心必定求告神,給我們立定這次序:信心由福音真道而生,所以我們藉着信心操練求告神的名(羅10:14-17)。而且這正是他在羅馬書前面所說的:賜給我們兒子名分的聖靈,就是將福音的見證印記在我們心中的聖靈(羅8:16),興起我們的心靈,使我們坦然無懼將所求的告訴神,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禱告(羅8:26),放膽呼叫:「阿爸!父!」(羅8:15)。
DAY 17 [3.20.2-3a] 禱告的必要性
我們是藉着禱告來領受天父所給我們的,那存留那在天上的豐富。禱告是我們與神交通,我們藉着禱告進入天上的聖所,親自按照神的應許求告他,來經歷(特別是在迫切需要時)我們所信的絕非徒然。神在聖經中所應許的,我們在禱告中經歷他的話是何等真實。可見,神所應許要給我們的,他也吩咐我們在禱告中求告之。主的福音啟示指明的寶藏,我們的信心已經看見是何等真實,我們就藉着禱告將此寶藏挖掘出來。
言語難以訴盡禱告的必要,也說不盡禱告的操練在多少方面使我們獲益。天父宣告,求告他的名是我們惟一的安全保障(珥2:32),這是千真萬確的。我們藉着禱告,祈求神的護理臨在,看顧保護我們;也求告神的大能臨在,托住我們這軟弱幾乎崩潰的人;也求告神的恩慈臨在,接納我們這悲慘擔罪擔的人,進入恩典之中。
總之,我們藉禱告求神顯明他自己全然與我們同在。藉此,我們的良心經歷到特別的平安和安慰。因為當我們向主陳明那壓迫我們的掛慮,將之卸給主之後,就得着完全的平安;既然知道我們一切困苦,他都知曉,就必確信他願意且能夠看顧我們一無所缺,拯救我們到底(腓4:6-7)。
也許有人會說,神本來就曉得,無須我們提醒他說我們的煩惱在哪裏、需要什麼,所以在某種意義上向他禱告似乎是沒有必要的,好像他在打盹或睡覺,需要我們禱告的聲音喚醒他。然而,這樣推說的人,並未注意主吩咐他百姓禱告的目的為何,因他要我們禱告,並非為他自己的緣故,乃是為了我們(太6:8)。主定意要我們認清:我們一切所想要的並一切對我們有益的,都是來自他;並且藉着禱告來經歷證實他的主權恩典。禱告是將主所應得的榮耀歸給他,這是理所當然的(太6:9-13)。
DAY 18 [3.20.3b] 必須禱告的六個原因
禱告是我們向神獻祭,敬拜他,這使我們蒙福。因此,敬虔的列祖越頌讚神對自己和他人的恩福,就越發被激勵起來禱告。我們只舉以利亞的例子就夠了。他確知神的旨意,告訴亞哈王必定降雨之後,他仍將臉伏在兩膝之中迫切禱告,派他的僕人七次去觀望天空(王上18:42),並非因擔心神的應許會不會落空,而是因他知道禱告是他的本分,將他的心願陳明在神面前,以免他的信心打盹或遲緩。
當我們對自己的苦難遭遇麻木無知,神仍看顧與保守我們,甚至有時在我們尚未祈求,就立刻幫助我們。雖然如此,我們求告神還是極為重要的,原因有六:第一,學習在每一需求中,投靠神作為我們的聖潔保障,同時使我們的心火熱,不斷的熱烈渴慕尋求、愛、事奉神。第二,學習將自己一切的所求,也將我們的心傾倒在神的眼前,免得我們心懷任何願望或私慾,在神面前會感到羞恥,因為他是我們的見證。第三,預備我們以真正感恩的心,來感謝領受神一切的恩福,因為禱告提醒我們這一切恩福都來自神(詩145:15-16)。
第四,當我們得着所求的,並確信是神應允我們的禱告,我們就因此被引導更加熱切的默想神的恩慈。第五,同時我們更加喜樂領受這些恩福,因為是藉禱告所獲得的。第六,使我們明白神不但應許總不撇棄我們,並且出於他自己的美意,在我們遭患難時給我們開路來求告他;也使我們明白他總是伸手幫助他的百姓,不只以言語乳養我們,更是以及時的幫助保護我們。我們按照各自的軟弱程度,藉禱告的經歷與果效,就會更加確信神的護理。
因為禱告有上述的六大原因,所以我們最慈悲的天父,雖然不打盹也不睡覺(詩121:3-4),卻經常讓我們感覺到好像他在睡覺或打盹,目的是刺激我們這些打盹且懶惰的人,藉着禱告來尋求他、祈求他、懇求他,叫我們大得益處。
DAY 19 [3.20.3c] 禱告是信心的操練
那些叫人不要禱告的,實在是太愚昧無知,他們胡謅說,既然神的護理掌管萬事,所以求告神是虛空無益的。他們根本不知道聖經的真實見證,正是相反,因為主宣告:「凡誠心求告耶和華的,他便與他們相近」(詩145:18)。
另有人荒謬的說,神本來就樂意要賜給我們的,去求告他是多餘的。事實是,從神豐富恩慈湧流出的恩典,的確是他樂意賜給我們的,然而他要我們明白這些是藉着禱告而得的。詩篇和其他類似的經文都證明此點:「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彼前3:12;詩34:15)。這經文不但稱頌神的護理,因他主動看顧敬虔之人,拯救他們,也沒有忽略信心的操練,因為藉此才能除掉人心的懶隋。
神的眼睛看顧在患難中眼睛昏花的子民,他也樂意垂聽我們在禱告中的呻吟,為要更加證明他對我們的愛。所以,這兩件事都是真的:「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詩121:4),但是當他看到我們的靈命在打盹,閉口不禱告時,就不立刻施恩,好像忘記了我們一樣,為了要喚醒我們這些懶惰退後的人,起來求告他。
所以,我們要恆切禱告,不住的禱告(西4:2;帖前5:16)。主耶穌教導我們「切求的寡婦」比喻,吩咐我們要經常不斷的禱告,不可灰心(路18:1-7)。那無倚無靠的寡婦不斷的切求,連那不敬虔不義的官都給她申冤,何況我們慈愛的天父,怎麼會不垂聽他兒女的日夜禱告呼求呢?(太7:7-11)。他吩咐我們活在末世的信徒,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路21:36)。
DAY 20 [3.20.4] 正確禱告的第一原則:與神交談必須心存敬畏
為了正確的向神禱告,第一個原則是:禱告是與神交談,必須有敬畏的心思意念。因為一切屬肉體的掛慮雜念,叫我們遠離專心默想神,誘惑我們分心:惟有除去這些掛慮的羈絆,我們才能以正確的心態開始禱告(詩139:23-24)。這樣,我們的心靈不僅能專注的禱告,更是被提升超越自己。這並非要求人在禱告時完全不被任何憂慮攪擾;相反的,正是憂慮激發我們迫切地向神禱告。聖經記載神聖潔的僕人不僅是憂慮,更是從深處,在死亡爪牙威脅下,哀傷的求告神(詩130:1)。
我們在此所說的是,必須除掉一切外在屬世的憂慮,因為我們的心思常常遊蕩,一下想這一下想那,被吸引思念地上的事而不思念天上的事。我們的心應當被提升超越自己,不可將任何屬地的事情(來自我們盲目愚昧且慣於妄想的理智)帶到神的寶座前。也不可將我們的心思侷限在其虛浮範圍,乃是求主潔淨我們的心,提攜我們與天父交談(來4:16)
有兩件事值得我們留意:第一,禱告的人應當約束自己專心禱告,而不受胡思亂想的干擾,這是常常發生的現象。因為沒有任何事物比輕浮的心,更悖逆敵檔對神的敬畏;輕浮的心反映出過分的放蕩,全無敬畏之心。在禱告中,當我們發現自己越來越不容易專心時,就更當越發努力的要克服之。凡是想要專心禱告的人,都感覺到有許多胡思亂想偷偷闖入,打斷正進行中的禱告,或以打岔來攔阻禱告。讓我們想想這是多麼的不敬:當神歡迎我們與他一同親密談話時,我們竟敢將聖潔和污穢的思想混雜,這是何等冒犯神的大愛;這等於是將禱告當作與一般人聊天,忽略對方,讓自己思想飄來飄去。
因此,我們當明白:惟有那些被神的威嚴所感動,脫離一切屬地的憂慮私慾的人,才是正確約束自己禱告的人。舊約中舉手禱告的禮儀,是表明人提醒自己:除非在禱告時思念天上的事,否則與神仍是遙遠的。就如詩篇所說:「耶和華啊,我的心仰望你」(詩25:1)。聖經常常說「舉起禱告,揚聲禱告」(賽37: 4),免得那些希望禱告蒙神垂聽的人,自以為是放蕩「享安逸」(耶四48:11;番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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