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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彼得、猶大、希伯來書與路加的信息
《新約神學淺介》 |
導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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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耶穌的信息:天國的福音 |
第二章 早期教會的信息 |
第三章 保羅的信息:基督里的救恩 |
第四章 彼得、猶大、希伯來書與路加的信息 |
第五章 約翰的信息:生命之道 |
第六章 比較與綜合 |
第四章
彼得、猶大、希伯來書
與路加的信息
在主後六十至八十年代之間,使徒們相繼去世,第二代的領袖開始領導教會,教會繼續擴展,而異端也越發猖狂,不信者的逼迫亦更加熾烈。這是教會的鞏固時期,也是一個充滿內憂外患的時期。
在這時期中,我們可看到福音書相繼出現,1以及第一代與第二代領袖們針對教會情況寫信著書,2努力建立教會,帶領教會在穩固中成長。以篇幅而言,這些著作占了整本新約一半以上。不過,由於福音書主要記載的是耶穌基督的信息,而這些內容我們已經討論過,在本章中我們只討論一些尚未處理的問題。
第一節 彼得的信息:持守盼望
彼得在他所寫的兩封書信中所處理的問題不一樣。在前書,他是針對着信徒受外邦人逼害而寫(彼前一6至7, 9至17,四1至2、12至19,五8至12),後書則是應付異端;但是兩封書信中的共同點,則是基督徒的盼望。在他看來,逼迫與異端都能使信徒失去盼望,而基督徒若失去盼望,就會跟着失去生活的準則與動力。
在彼得書信中,「榮耀」、「榮光」一類的字彙經常出現,僅是在前書便出現了十三次,是彼得用以形容救恩與盼望主要的用詞。在他的書信中,上帝是一位榮耀的神(彼前四11、16 ,彼後一3);耶穌基督是一位有諸般榮耀的救主(彼前一11),3登山變像是基督「從父上帝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的榮光中」顯出威榮(彼後一17),他從死里復活也是榮耀的彰顯(彼前一21);信徒蒙召,不但現在有榮耀的喜樂(彼前一8),而且將來還要得榮耀(彼前一7;五4)——進入神「永遠的榮耀」(彼前五10)。
另一方面,彼得承受了舊約的觀念,引用利十九2,說神是聖潔的神,而且是「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彼前一16至17)。審判是彼得經常提到的事(彼前二12、23,四5、17 ,彼後二4、9),活人死人都要在神面前交賬,一切「邪淫,惡欲,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彼前四3)都要被定罪;「那些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輕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後二9至10),就連天使也不例外(彼後二4)。
基本上,彼得認為信徒今生的生活,便是受了「榮耀」與「審判」的觀念所影響。從「得榮耀」的角度而言,信徒在今世生活「因信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彼前一8),基督的榮耀已經在末世顯現,但更大的榮耀與救恩都是預備在基督再來時得到,在這段期間,是信徒信心受試煉,受苦的時候(彼前一3至7、12至13),因為這受苦的生活,正是表示信徒能否與基督一樣,「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3)。
十字架的道路是得榮耀的途徑;耶穌基督如此,信徒也一樣。在前書,彼得引用以賽亞書耶和華受苦的僕人來證明這一個論點(彼前二21至25)。不過,要注意的是:當彼得以耶穌為榜樣時,他並沒有意思說信徒是憑受苦而得榮耀,不需基督的代贖;在彼前二24,他清楚地指出基督的死是信徒得以受苦的基礎:「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在第一章,他也說信徒得贖是憑基督的寶血(彼前一18至19)。
至於彼得前書中一段難解釋的經文(三17至四6),4基本的教訓也是先受苦後得榮耀的道理。「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四1)這句話,可以有三種解釋:(一),受苦本身有潔淨的功效;(二),經文指的是基督的受苦,不是指基督徒的受苦;(三),信徒在受洗時與基督同死,不再受罪惡控制。根據上下文,彼得講論的主題,是基督徒受苦,而不是基督受苦,在這前提下,對這段經文最自然的解釋,似乎是包括基督徒的受苦,而不僅是基督的受苦。但在第一與第三種解釋之間,第一種解說有它的困難,因為在彼得前書中,除去罪惡的方法,顯然是基督的寶血(一18至19),這在洗禮上表現出來(三21),而受苦本身卻不能使人的罪得潔淨。有人認為第三種解說的困難是在於「與基督同死」的觀念是出自保羅的教訓;5但是,彼得四13曾提及與基督一同受苦,五1至4又再以基督為榜樣講到與基督一同得榮耀,所以我們也不能說「與基督同死」的觀念絕不會在彼得書信中出現。無論如何,在整段經文中,我們可發現彼得認為基督徒在世生活面臨的問題,是他們還活在肉體中:受苦是肉體按着人的樣式受審判(四17),但最終信徒卻會像基督一樣復活(四6)。6
然而,在彼得的教訓中,今世的生活並不僅是消極的受苦。在他看來,信徒受苦的基本原因,應是因行善而受苦(彼前二20)。「行善」是彼得強調的基督徒品格,是一個認識神聖潔的人對神的信心所引起的正當行動(彼前一17至18,四19)是信徒得救的確據(彼後一10),這種好行動的功用,一方面是叫人「在鑑察的日子,歸榮耀與上帝」(彼前二12),另一方面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二15)。
在「榮耀」與「審判」這二個主題之外,彼得也強調神的恩典和憐憫。一個人成為基督徒是出於神的恩召和揀選(彼後一10 ,彼前二9),他蒙了神的憐憫(彼前一3,二10),是嘗過主恩滋味的人(彼前二3),也是承受生命之恩典的人(彼前四7)。事實上,在彼得眼中,整個得救的過程也同樣是神的恩典:「那賜諸般恩典的上帝,曾在基督里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前五10)對於不信的世人而言,主第二次再來的日子尚未來臨,也正是表示神「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神的恩典並不表示他容許人死後有第二次悔改的機會,這不是彼前三19的教訓。這節經文所能容許的解釋只有三種:(一)對挪亞時代墮落的天使宣告勝利;(二)對挪亞時代墮落的人宣告勝利的消息;(三)在挪亞時代藉挪亞傳福音。7筆者個人認為第三個解釋最為合理,因為三20清楚地指出:十九節「在監獄中的靈」便是挪亞時代不信從的人。事實上,在彼得書信中,我們可看到神的恩典不但可在新約耶穌基督身上看到,在舊約時代已有人得救(彼前三20 ;彼後二7),神的福音已傳開(彼後二5),而且神的靈亦藉先知啟示了救恩的真道(彼後一19至21 ;彼前22至24)。新約時代所成就的事是連天使都要詳細察看的(彼前一10至12),信徒是承繼了以色列人為揀選的族類、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上帝的子民。這種恩典襯托出神的榮耀,也成為基督徒在今世榮耀神的推動力和根據(彼前二9至10)。
第二節 猶大的信息:信仰的要素
猶大書和彼得後書同樣是為反對一些假先知而寫,書中充滿許多責備這些人的話語,但是,從這些責備的話語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到神藉着猶大書所要啟示的真理。
在猶大書中,一個很明顯的現象便是他引用不少舊約的典故,例如:出埃及的經過(5),所多瑪、蛾摩拉的滅亡(7),該隱的道路(11),巴蘭的錯謬(11),可拉的背叛(11)。除此以外,他所提及的一些不守本份的天使(6),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屍首爭辯一事(9),以及以諾的預言(14至15),可能是引自「以諾書」和「摩西升天記」。8這些舊約聖經以外的典故,特別是以諾的預言,引起一個基本問題:猶大是否認為舊約聖經以外的經典也具同等權威?從猶大書本身的教訓而言,我們實在沒有足夠的線索來回答這問題,我們所能說的是:他認為這些典故都是真的。9
在猶大書中,我們倒是可以找到足夠的線索,了解他心目中信仰的要素。首先,書中的一個特點,便是我們發現他經常提及「信仰」。這字在原文先後出現了三次,新譯本將它一致地譯出來。
「論到我們共享的救恩……要竭力維護從前一次便全交給了聖徒的信仰。」(3)
「要在至聖的信仰上建立自己。」 ( 20)10
將這二節經文與第十七節一起參照,我們便發現猶大心目中認為最基本的便是耶穌基督與使徒們所教訓的話,這些話已經成為「信仰」,有了固定的內容,而且是與救恩有密切的關係。
也許我們可進一步地間:這信仰的要素是甚麼呢?在猶大書中,他曾三次用不同的話語指出假先知的錯誤,從這三段話中,我們可看到正面的內容:
「有些人……將我們上帝的恩典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 識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4)
「……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要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 ( 15)
「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
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 ( 18)
從這些話語中,我們可以發現信仰的要素是:順服耶穌基督是主,並且不辜負上帝的恩典。
在他看來,假先知之存在,是因為教會中有一些人像古時以色列人一樣,被主救出了埃及,卻不信他(5)。這些人不能接受神的啟示,卻「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只知道按本性所領悟的事(10),這些事便是「只顧自己」 ( 12),發怨言(16),輕慢、毀謗(8),譏誚(18),順私慾行事(16),及污穢身體(8)。這些人「是屬血氣的,沒有聖靈。」 ( 19)
針對這些假先知,猶大書中的另一個特徵,便是充滿末世的警告。對他而言,假先知的興起是末世的現象(7),但是,這些人所要面對的,是主降臨時所帶來的審判(14至15)。他形容這審判時,說他們的結局是被「滅絕」(5),有永火的刑罰(7),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13),他們要面對「大日的審判」(6)。
但是,在這一切之外,我們也可以從猶大書中看到基督徒的信仰內容和生活模式:救恩的源頭是在乎神自己,他呼召人,愛人,保守人(1),使信徒有聖靈(20、19),可以「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的榮耀之前」(24)。基督徒的責任,便是「保守自己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 21),存敬畏神的心,11知恩圖報(4),而且過禱告的生活和愛的團契生活(12、 20),12彼此扶持,但卻不容讓罪惡(22至23)。
第三節 希伯來書的信息:憑信走天路
要了解希伯來書的信息,我們必須先了解它的特性、對象和目的。根據作者在來十三22自己所說的話,這封書信主要是一些「勸勉的話」,全書結構上的特點也是在每段講述之後,加上勸勉的話(二1至4,三12至四1,四11至16,六1至12,十19至39,十二1至13)。那麼,作者勸勉的對象是誰呢?雖然我們很難確定他們是否羅馬人,13我們卻可從書信中看到他們的身份與處境:這些人是「有信心的人」(來十39),他們為神的名「顯出愛心,伺候聖徒」(六10),曾「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十32)甚至家業被人搶去(十34),在接到希伯來書信時他們似乎又再次面臨試探,雖然「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十二4),而作者最關心的,便是他們不會在這種情形之下倒退,整封信重複勸告的話便是:「當越發鄭重所
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二1),「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四14),「應當離開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六1)等等。
一、未見的天境與可怕的神
希伯來書著者的勸告,主要是基於兩個經常出現的主題。第一個最明顯的主題,便是希伯來書作者所極力強調的一個不是肉眼可見的未來世界。在作者眼中,現有的世界是短暫的,終有一天會被廢去(一10至12,十二27),世人最大的問題便是「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九27),而且也「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二15)。但神為人所預備的,卻是要人做他的兒子,叫萬物都服在他下面,進榮耀里去(二6至10),這是「天上的家鄉」(十一16),「天上的耶路撒冷」(十二22)。信徒也都聽見了這天上的呼召(三1)。
作者在書中並沒有詳細說明這天家的情況,他特別強調的是這家在舊約中已經明顯地應許,而且也是舊約的信徒所嚮往的目的地。首先,他指出神在舊約中已經應許了一種「安息」,這安息不是安息日,也不是指以色列人進迦南這件事,而是「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四1至11)。在希伯來書十一章,他特別以亞伯拉罕和列祖為例,說他們在迦南地寄居,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十一14至15)在整卷書信中,作者又用相當多的篇幅(第七至十章)14做比較,從舊約的祭祀制度看到這天上的景象:從麥基洗德祭司的職份和應許(創十四17至24 ;詩一一0),我們可看到新約另一位屬天的祭司;而舊約人手所造的聖殿不過是天上真聖所的影像(九24),整個祭祀制度也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體的真像」(十1)。作者形容這天上的影像時,說它與舊約事物比較之下,顯出有「更尊貴的名」(一4),「更美的指望」(七19),「更美之約」(七22),「更美的祭司職位」(八6),「更美的祭物」(九23),「更美長存的家業」(十34,十一16),「更美的復活」(十一35),「更美的事」(十一40),「更美的血」(十二24)。「天上」是一個極吸引人的境界!
第二個基礎主題是神的嚴厲。這主題在希伯來書中雖然沒有詳細討論,但卻經常出現。他說:「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十二29)「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十31)「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九27)在審判之時,會有「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十27)。
在希伯來書中,作者最少三次將新約時代與舊約時代作對比,但每一次作者都指出新約的恩典並不廢棄神的嚴厲,反而增加人的責任。首先,對信息的傳遞人而言,新舊約的信息都是出於神,但舊約的信息是「藉眾先知」(一1)「天使」(二2)傳的,新約是藉着神的兒子傳的,又經神親自證實(一2,二3至4);但正因如此,「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那藉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實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二2至3)跟着,作者在書中詳細講論基督所完成的贖罪祭是超越舊約祭司所作的,但這種現象也正構成新約時代的人的責任:「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憫而死,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十28至29)同樣地,當作者將新舊約敬拜的地點作對比時,他指出舊約時代神在西乃山的顯現是「極其可怕」的(十二21),但新約時代的信徒雖是到天上的城邑敬拜,神的威嚴和權能也比舊約更甚,「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因此,「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十二25)在這情形下,希伯來書作者指出有些人是「罪不可赦」的——「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十26至27)15
二、永遠的救贖與恆忍的信心
在希伯來書著者的眼中,與天上的境界有密切關係的人物無疑是耶穌基督。他使世人能以親近那可怕的永生神而且獲得更美的天上事物。論及耶穌基督的名稱,作者曾稱他為「主」(二3),16表示他也與早期教會承受同樣的信仰。但他最獨特的稱呼是稱呼他為「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四14),這二個名稱主要所要表達的是指出耶穌是「創始者和成終者」(十二2)。17
希伯來書的作者描述耶穌基督的身份時,一開始便指出他是「兒子」,這兒子不但遠超古時的眾先知,也高過天使(一4至14);神籍着他創造世界,他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托住萬有」(一2至3);他先於宇宙而存在,從他身上世人可以看到神的本性。在希伯來書中,這兒子的身份也表示他「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七3),有「無窮生命的大能」(七16),使他祭司的職份成為「長久不更換」,按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18
但是希伯來書的作者所特別強調的,是耶穌基督的人性。神除了耶穌基督,還有「許多的兒子」(二10)。他在書中曾十次用「耶穌」的名字(二9,五14等),同時指出他在世時與人一樣「成了血肉之體」(二14),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二17),也凡事受過試探(四15)且因之而受苦(二18),他曾死過(二14),並和人一樣「被軟弱所困」(五2);更特別的,是希伯來書作者指出:耶穌基督勝過試探與死亡,是因神聽了他的「大聲哀哭,流淚禱告」(五7),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五8)。
在基督為大祭司的身份上,希伯來書作者基本上認為他是「更美之約的中保」(七22,八6)。首先,他指出這位大祭司的代求工作超越,舊約的祭司。由於基督是神的兒子,他藉着死敗壞了死亡的權勢(二14),永遠活着,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七26),但另一方面,因為他與弟兄們完全相同,所以他也是「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二17),能體恤人的軟弱(四15),也「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二18),是「永遠得救的根源」(五9)。其次,希伯來書作者也指出這位中保所獻的祭物成全了更美之約。在他看來,舊約的基本弱點,一方面在乎人的軟弱(七18、28),另一方面也是因所獻的祭物不能洗淨人的良心(九9),使獻祭者不敢坦然親近神,但基督以自己的身體為祭物(九13至14、26),他的死洗淨了人的良心(九14,十22),使人成聖(十10),而且叫人永遠完全(十14)。
在強調基督所完成的工作之中,希伯來書作者並不忽略人的責任。最典型的話,莫如十19至22一段的話:「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就當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的面前……。」希伯來書作者強調信心,並非否定耶穌基督的工作,更非認為他的工作不夠完全,而是因為他的救恩已經完成。他說知道真道而沒有信心的人罪不可赦,(十26至27)原因也是在此。
可是,希伯來書的作者這種嚴厲的話,卻引起這書中最難解釋的難題:「一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訓是否合乎聖經的教訓?與這問題有關的經文是六4至8以及十26至31。這二段經文有各種不同的解釋:(1)所談的不是得救的問題,而是得賞賜的問題;(2)這些是假設性的講法,而不是真正會發生的事;(3)所談的是真正失去救恩的可能性;(4)所說的是:一個人會體會基督徒的生活,甚至享受其中的好處,而沒有真正成為神的兒子;(5)所講的是禮儀問題,而不是救恩。這些解釋,除了第一種說法較缺乏證據支持外,其他都有證據。從希伯來書作者的立場而言,他的讀者們顯然沒有真正的失落(參六9,十39),但看他說話的語氣,經文所警告的情形卻
又不可能是純粹假設。第三、四、五種解釋,基本上都是接受「『基督徒』可能會失去救恩」的看法,它們的分別則在於第三說認為這些失去救恩的人是真正有信心的人,而第四、五兩說則認為他們沒有真正的信心。倘若我們根據作者本人在第三、四兩章經文討論安息的問題所用的例證,顯然舊約時代在曠野倒斃的以色列人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些人從埃及出來,顯然有所經歷,但卻不得安息。從作者的立場,他們的毛病是「不信」(三12,四2),或「不信從」(三18,四11)。
那麼,是否有可能這些人開始時相信,而後來不信呢?作者所關心的問題,顯然不是在這點上。他真正關心的,是救恩和信心的特質。在他看來,由於耶穌基督的工作,掌死權的魔鬼已被擊敗,人的罪已得洗淨,「永遠贖罪的事」(九12)已經完成,通天之路已打開(九24)。但是另一方面,作者也明顯指出神還沒有將萬有放在人的腳下(二6至8),甚至還沒有放在耶穌基督的腳下(十13),基督徒有軟弱、試探,必須等候基督第二次降臨才得「救恩」(九28),因此,作者在十一章指出信心的特性便是仰望將來的應許、那未見的家鄉(十一1、6),而開始踏上「寄居的旅程。與信心一同出現的字眼,是「應許」(十一13),「恆心忍耐」(十一27)「盼望」(三6,六11、 18,七19,十23),有信心的人是得着應許,是靈魂得救的人(十36至39)。因此,當希伯來書作者同時強調耶穌基督完成的救贖與恆忍的信心時,他並沒有否定其中任何一面的真理,而是認為這二面的真理是相輔相成的。
第四節 路加的信息:確實的救恩
路加醫生所寫的福音書及使徒行傳是一套著作的上下集,在新約中所占的篇幅達四分之一。19他自己也在序言中說出著作的目的,清楚地表示歷史的描述可以同時表達一個作者本人認為重要的信息。近代西方學者進行研究時,常把福音書與使徒行傳分開處理,而且研究的興趣與焦點亦不一樣,20甚是可惜。在本節中,我們要根據作者原意把兩卷書整體處理。
在福音書的序言中,路加很清楚地說他著作的目的是要使提阿非羅「知道所寫之道都是確實的。」(路一4)雖然我們無法肯定是否真有提阿非羅其人,21也不知道到底他是基督徒還是慕道者,路加的這一句話似乎表示他著作的對象──提阿非羅,至少曾經學過一些教訓。22
在使徒行傳中,路加經常形容使徒們所傳的信息是「道」(徒四31,十三44、46、49,十四3、25,十五35、36,十六6),但我們若進一步追問這「道」的內容時,我們會發現,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路加似乎以他經常使用的另一名詞——救恩,作為這「道」的主題。23事實上,現今教會談及救恩時,經常引用的經文許多是出自路加的手筆:
「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路一46至47)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
現在,我們可用「確實的救恩」為主題,看神藉着路加所賜予的啟示。
一、救恩的內容
在討論耶穌基督的教訓時,我們提過路加與其他福音書作者一樣,以上帝的國為他信息的主題。在他記載最後晚餐時,也特別二次提到神的國(路廿二16、18)。在使徒行傳中,這主題也仍然貫穿整本書。在第一章,他便記載門徒在耶穌升天前問他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一6)更值得注意的,便是他記載使徒保羅傳講的主題,也是教導人進天國的途徑(徒十四22,二十25,廿八31)。
在這天國的概念之下,路加特別注意以耶穌基督為整個救恩的關鍵。在這一方面,他強調耶穌基督為耶和華受苦的僕人,描述他救恩的特點。路加描述耶穌的工作,是以他在拿撒勒的傳道為代表。24耶穌基督在拿撒勒引用的經文是賽六十一1至2:神的義僕要傳揚耶和華的禧年,使貧窮人得福音,被擄的得釋放。路加福音中一個顯著的現象,便是他記載耶穌基督接納了當代看不起的人:稅吏、罪人、兒童、女人。25其中的代表故事,便是他獨特記載的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的事(路七36至50)。另一個特別的現象,便是在路加的記載中,一些事跡似乎表示錢財是罪惡,而只有貪窮的人才能進天國(路六20至21、24至25,十二13至21,十六1至12);這一類記載的代表,便是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路十六19至31)。此外,賽六十一1至2的主題,也在路加福音中一再出現(路七22,十四13、 21),在使徒行傳,作者記載彼得早期的講道中,也提到耶穌是神的「僕人」(徒三13、 26,四27)。26腓利與埃提阿伯太監查考的經文更是出自賽五十三7至8(徒八32至33)──直接論及神仆受苦的預言。
其次,路加特別強調聖靈與救恩的關係。27倘若我們將使徒行傳與路加福音一起閱讀,我們便很容易發現在路加的眼中,聖靈的工作並不是在五旬節後才出現,而是在耶穌基督時代已經開始。在耶穌基督身上我們看到,他從事受苦僕人的工作是由於上帝的靈的能力(路四18、14)。路加也說:「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他能醫治病人。」(路五17,六19〕門徒在五旬節所領受的聖靈,也是要使他們得着「能力」為神工作(徒一8)。在使徒行傳中,我們可看到門徒被聖靈充滿主要的工作並非講方言與醫病,而是傳講神的道(徒一8,二11,四31,六10)。但是,在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中,路加論及聖靈的更特別的教訓,便是指出聖靈與上帝國降臨有密切的關係。不但福音的拓展是在聖靈的引導與控制之下(徒十六6至10),而且聖靈降臨表示神在末後日子的工作,要使求告主名的人得救(徒二16至21),聖靈是耶穌基督與人同在,使人有智慧、生活的能力與方向(徒六3,十一24)。28路加甚至說聖靈本身便是神在舊約的應許(徒二33、38至39),是「神所要賜予他兒女的一切好東西」(路十一13)。29
路加對神國內容的另一個貢獻,是他也同時說出一個被聖靈充滿,得到天國好東西的人在世上應有的生活。這生活包括幾方面。第一是禱告。路加福音多次提及耶穌的禱告(路六12,九18、28,十一1等),也記載了幾個禱告的比喻(路十一5至13,十八1至14),又說早期門徒經常在聖殿禱告(徒三 1)。更要緊的,是強調聖靈是藉禱告而得(路十一13 ,徒二 1起,四31等)。其次,與禱告有關的,是讚美與感恩。路加與使徒行傳中濃厚的宗教氣氛也是相當明顯的。路加福音的前二章,便以聖殿的禱告、啟示開始,其中又有西面頌、馬利亞頌等詩歌,天使對耶穌的降世更是以詩歌慶賀;對神所行的神跡奇事,看見的人一般的反應是稱讚(路四15),歸榮耀與神(路五26,七16 ;徒四21),驚奇(路八56 ;徒7,三10)在耶穌醫好十個大麻瘋病人的故事中,路加記載耶穌的話:「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上帝麼?」(路十七18)。第三,敬虔的生活也是典型的表現。路加對耶穌生平描述的另一特點,便是強調他是「好人」,不但在年輕時得神與家人的喜悅,(路二52),而且長大後「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上帝與他同在。」(徒十38)早期教會的信徒也是「得眾民的喜愛」(徒二47),巴拿巴(徒四36至37)與多加(徒九36至43)成為信徒的模範,甚至還沒有完全信奉神的外邦人,只要有敬虔的內心,也蒙神特別悅納垂顧(路七4至5;徒十34至35)。
二、救恩的推展
路加與保羅一樣,說救恩是出於神的工作。路加於第一章有關施洗約翰和耶穌誕生的記載中,藉天使的顯現,對話與詩歌,清楚地指出施洗約翰和耶穌的誕生都是神眷顧以色列人的證據(一25、48、68),是神大能的話產生的結果(一37)。在耶穌的工作中,拿因寡婦兒子的復活,表示「上帝眷顧了他的百姓」(路七16,參十九44)。失羊、失錢與浪子的三個比喻,進一步指出神接待罪人之舉是天上地下應當一起歡樂的事,因為這是天父的快樂。在使徒行傳所載教會的拓展中,路加說是神加增教會得救的人數(徒二47),甚至「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二48),而神的恩典最大的表現,便是將聖靈賜給人(徒十一17)。路加在他的著作中,顯然要讀者特別注意到,整個教會擴展的過程都是神在推動。哥尼流的得救,是神先將聖靈澆灌在外邦人身上,使彼得及教會信徒不得不接納他們進入教會(徒十47,十一1至18),保羅的悔改更是神揀選的結果(徒廿二14,廿六16)。
在敘述中,路加也一直多方地強調神所做的工作的延續性與一致性。一方面他多方指出耶穌基督的工作是神應許的實現,在馬利亞頌和撒迦利亞的歌頌中,神記念他聖約的字句一再出現(路一54至55、 72至73),而所用的詞語也都是舊約的用詞。30最特別的現象便是:路加非常強調早期的信徒從沒有離開聖殿,甚至多次指出保羅自己不但沒有廢棄猶太規條(徒廿一20至26),而且認為自己是承繼法利賽人真正的教理(徒廿三6,廿四14至15,廿六6至8、23,廿八20)。另一方面;路加也指出外邦人得福音,並不是因為神不喜歡猶太人,而是因為他不偏待人,他不但將救恩賜給猶太人,也賜給外邦人(徒十34至35),外邦人與猶太人一樣蒙神恩賜(徒十一17至18),同樣因主耶穌的恩得救(徒十二11),同樣得着聖靈(徒十45)。「上帝當初……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徒十五14至15)但是,倘若猶太人得不到救恩,不是因神的偏心,而是因他們的拒絕。因此,路加也多次指出福音被猶太人棄絕後會推展到外邦人中間(路四16至27 ;徒十三46,十八6,廿八25至28)
然而,在這拓展過程中,最基本的原因是耶穌基督復活後被立為「主,為基督」(徒二36)。由於他的復活,救恩的應許不僅是給猶太人,也是給「一切在遠方的人」(徒二40)。藉着保羅在雅典的講道,路加指出神對待外邦有兩個步驟:「世人蒙味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鑑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里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十七30至31)在這大前提下,外邦人得福音不是因猶太人拒絕才有機會,而是耶穌基督再來得國之前必然要發生的事(徒一6至8)。
事實上,在整個使徒行傳中,我們也可看到教會福音的工作是聖靈的工作;而由於聖靈是「耶穌的靈」(徒十六7),這工作同時也是耶穌的工作。這個教訓有兩個明顯的證據。第一,在使徒保羅整個傳福音的生涯中,聖靈的帶領是這工作開始的原因(徒十二2),也使整個工作從亞洲傳到歐洲(徒十六6至10),在路程中一再指示(徒廿23,廿一10至14),同時,教會的工作人員,也都是被聖靈充滿(徒六3,九17),被聖靈設立(徒廿28)。其次,路加在使徒行傳開始記載「教會史」時,說福音書不過是「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徒一1);這話的含意是使徒行傳所記載的,是他繼續在升
天后藉聖靈所行的事。31在整個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的布局中,我們亦可看到彼得與保羅所行的神跡不但彼此類似,也與耶穌基督的神跡類似,32是主耶穌基督與人同在的結果(徒廿六16至18,廿七23至24)。
三、悔改與信心
論及人的反應與責任時,路加承繼新約教會的教訓,要求人悔改和相信。
悔改的重要,是因為神的審判快將臨到。施洗約翰的福音信息,便是要猶太人悔改,逃避將來的忿怒(路三1至20)。路加也記載耶穌基督趁着彼拉多殺害加利利人和西羅亞樓倒塌的事,教導猶太人不要以為這些人罪惡特別深重才遭到橫禍,「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十三1至9)這種悔改的行動,更是耶穌基督復活為主後,全地的人都要行的(徒二37至39,十七30至31,廿六19至20,十一18)。稅吏的禱告蒙悅納,而法利賽人禱告不蒙垂聽,分別在於稅吏悔改祈求,33法利賽人則居功自恃。在此,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路加強調悔改必須有行為的表現。撒該的故事記載:這個「罪人」接待耶穌之後,便超過律法的要求,把有的一半分給窮人,又賠償四倍(路十九1至10),而律法師與好撒瑪利亞人的分別,便在於好撒瑪利亞人能切實地愛神愛人(路十25至37)。因此,路加特別記載施洗約翰與猶太人的對話,指出悔改的心與悔改的行為應當相稱(路三7至14)。路加也引用耶穌的話指出,財主死後在陰間受苦,是因他不聽從摩西的話,不悔改,只知在世享樂(路十六19至31)。在上文我們也看到路加強調保羅不廢棄猶太人的律法,以及基督徒都是「好人」的事例。
另一個與悔改有密切關係的觀念,是信心。對路加而言,「相信」是人得救必須有的行動。保羅對腓立比獄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同樣,耶穌也對犯罪的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路七50)信心的意義,可從幾個事件中看出來。在天使向撒迦利亞顯現後,撒迦利亞被責為「不信」,因為他認為年老生子是沒有可能的事(路一18至19,參37)。與撒迦利亞相反的,則有外邦的百夫長,他對耶穌說:「只要你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耶穌說:「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路七2至9)信心在乎接受主的話。因此,路加也記載芥菜種的比喻,說明信心雖小,只要運用便能成就大事,而且他進一步記載耶穌的教訓,說明持有這種信心只是僕人的本份,而不是可以居功誇耀的。(路十七5至10)
在使徒行傳,路加則特別提及信心與聖靈的關係。在徒二38至39,彼得已指出領受聖靈是在乎悔改受洗。跟着在十一17,他又把信主耶穌與受聖靈的連在一起。同樣,在十九1至7,當保羅發現一些以弗所的門徒沒有聖靈時,他便進一步追問他們受的是甚麼洗。這段經文再次表示奉主的名受洗、領受聖靈是正確的次序。34根據這些經文,我們可以說悔改與信心似乎是一個行動的兩面(參徒廿21)。
在路加眼中,信心之所以重要,還有另一個因素:信心也是基督徒在今世生活所必備的條件。在他看來,基督徒在今世的生活可以是極不如意的生活。不義之官的比喻,便提到信徒在今世忍受冤屈(路十八1至8)。平原寶訓(路六20至49)中所描述的門徒,是貧窮、飢餓、哀哭、被人恨惡、拒絕與辱罵的人。在使徒行傳,我們也同樣看到路加記錄保羅的話:「我們進入上帝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患難逼迫成為信徒常有的經歷。
門徒在這種環境下仍能堅持下去,基本的原因是他們堅信人子的再來,以信心倚靠神(路十八1至8)。在這種信心之下,他們不但祈求神替自己伸冤,也為敵人禱告(路六27至38)。而更積極的信心表現,便是相信神樂意把他的國賜給人,依靠神的供應;不但拒絕跟隨世人「無知」地追求錢財(路十二13至40),更是將錢財作為天國的投資,以致在錢財無用之時被接到永存的帳幕中居住(路十六1至13)。
討論問題:
一、在自由世界中,逼迫似乎不存在。那麼,彼得書信與希伯來書的信息對我們有何意義?
二、目前有否假先知在教會中出現?在對策上,猶大給了我們甚麼啟迪?
三、根據路加的教訓,我們能否等到華人福音工作完成後才向其他人傳福音?是甚麼因素使我們失去普世福音的異象?
四、如何在現今的世代表現「給窮人的福音」?
註解
1.馬太、馬可、與路加福音都在這段時期完成,參看一般新約導論。
2.依時間而言,保羅的教牧書信也是在這時期完成;書信中的信息也針對同樣的問題,由於前章已討論保羅的信息,所以這裡不再重複。
3.此處「榮耀在原文為多數,指耶穌基督的復活、升天與再臨,參J.N.D. Kelly, The Epistles of Peter and of Jude (London, 1969), ad.loc.
4.有關這段經文的專著有W.J. Da1ton, Proclamation to the Spirits(Rome,1965);Bo Reicke,THe Disobedient Spirits and Christian Baptism(K~benhavn, 1946 )。
5.E.Best, I Peter(London,1971),pp.150ff。
6.彼前四6是回應彼前三18的話。
7.參第4注。毛克禮與陳終道的中文注釋也有討論。
8.海爾遜,新約導論,p.490。
9.G.E.Ladd認為猶大並沒有說他所引的是出自「聖經」,而以諾書也說以諾是亞當的七世孫。他又指出使徒保羅亦引用過希臘哲人的話(徒十七28;林前十五33),但並不表示他認為這些人所說的也是啟示。Theo1ogy,p. 608。
10.在和合本,二次都譯為「真道」
11.二十三節內「懼怕的心」指的是敬畏神的心,J .N. D. ke11y, Jude,ad. 1oc。
12.十二節的愛席顯然與林前十一17至34所說的類似。
13.來十三24「從意大利來的人」,也可譯為「意大利人」,表示這信是寫自意大利,參F. F. Bruce,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Grand Rapids,1964),ad.1oc. 。
14.中文聖經的希伯來書全書共十四又四分之一頁,第七至十章占了五頁。在希臘文Nestle版本,這幾章經文則占了一半篇幅。
15.這節經文在教會史上所引起的問題,可參F.F.Bruce, Hebrews, pp.258一262。
16. 在七21,八8、11,十16、 30各段經文中的「主」,在舊約都是指耶和華而言。
17.「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原文直譯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
18.有關麥基洗德的解釋,可參F.F.Bruce, Hebrews, pp. 133ff. 19. Nest1e一A1and第廿六版新約希臘文聖經共六首八十頁,路加的兩本書占了一首七十六頁。
20.近代對路加福音的研究,可參I.H.Marshal1, Luke ( Exeter, 1970);至於使徒行傳方面,則有W. Ward Gasque,A History of the Criticism of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 Grand Rapids, 1975),在使徒行傳的研究中,很多人集中討論書中歷史可靠性的問題。
21.由於「提阿非羅」的意思是「愛神者」或「被神愛者」,有些學者認為這名稱泛指一切相信神的人,而不是專指某人。
22.原文「道」字是複數(1ogoi)。
23.在兩卷書中,「拯救」出現三十次,「救恩」十次)「救主」四次。在新約聖經中,另一個經常使用這觀念的人是保羅,在他信中「救恩」出現十八次,「拯救」二十九次,「救主」十二次。根據這簡單的數字比較,我們不能以「救恩」作為路加著作唯一的主題。
24.E. E. Ellis,Lukl p. 95。
25.參滕慕理,新約綜覽(香港, 1976),P. 148。
26.「仆」字原文與受苦的「僕人」同字。
27.近代有關路加著作中聖靈的討論,可參看M. M. B. Turner,「The Sign-ificance of Receiving The Spirit in Luke一Acts :A Survey of Modern Scholarship,」Trin, J. ,2 NS(1981),131——158。
28.在使徒行傳中,聖靈充滿不但是信徒可以多次經歷的事(徒二1至13,四 8、 31),路加也使用形容詞,說一個人是被聖靈充滿的(徙六3,十一 24)。
29.馬太便說:「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
30.一個明顯的例證是:馬利亞頌與哈拿詩歌十分相似。
31.參F.F.Bruce,The Acts of The Apost1es (Grand Rapids, 1952),p. 66。
32.在徒十二47,保羅與巴拿巴也引用以賽亞書受苦的僕人的詩歌,表明他們的任務。在路加看來,教會與主耶穌是一體的(參徒九4至5)。
33.稅吏禱告的話,便是詩五十一篇的話。參J.Jeremias, Parab1es of Jesus,p. 114 .
34.有關這問題可參看J. D. G. Dunn, Baptism of the Holy Spirit ( London,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