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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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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九章

第九章 大災禍

 

壹 第五枝號筒――第一災禍


 一 撒但被摔在地上


那個從天落到地上的星,就是十二章9~10節里被摔在地上的撒但。神允許撒但釋放從前監禁在無底坑裡的邪靈、鬼魔。


 二 蝗蟲


普通蝗蟲所傷害的,只是地上的草,和各樣的青物,並一切的樹木;但這些從無底坑裡飛到地上的蝗蟲,不傷害植物,只傷害人。不但如此,他們有識別的能力,他們惟獨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並且不害死他們,只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可見這些蝗蟲,若不是邪靈,就是邪靈附身的特殊蝗蟲。他們有無底坑的使者作他們的王。


 三 從無底坑來的使者


「亞巴頓」是希伯來文地名,它字義是「滅亡」,所以意思就是從滅亡的地方來的(參箴十五11,二十七20;伯二十六6)。

「亞玻倫」是希臘文人名,它的字義是「滅命者」(參耶四7;賽十六4;但八24~25,九26,十一44)。從滅亡之地來的滅命者,就是從無底坑來的使者,他就是第十三章1節所說的,從海中上來的獸,是敵基督,是第十八章11節所說的那先前有,如今沒有的獸,就是第八位王。


 四 痛不欲生的懲罰


「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決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啟九6)。這是非常厲害的懲罰,痛到一個地步,願意死,盼望藉着死結束這樣的痛苦,偏偏死不了,想辦法求死,卻連自殺的能力都沒有。想想看,到底有誰能忍受這樣的懲罰?


 五 我的負擔


我寫這一本《啟示錄要義》,最大的目的就是趁着今天,世界末期尚未來臨,恩典的門尚未關閉之前,誠懇的奉勸兩班人。

(一)尚未信主的世人,趁着現在趕快悔改相信耶穌,得永生。

(二)對於已經相信耶穌,卻仍然貪愛世界,不冷不熱的信徒,經上說,「你當豫備迎見你的神」(摩四12)。你是否豫備好了,有分於災前榮耀的被提呢?還是豫備好,經歷這樣痛不欲生的懲罰呢?如果屆時你尚留在地上,我實在看不出,聖經有任何保證,信徒會一律免受懲罰。


貳 第六枝號筒――第二災禍


 一 金壇的四角


「第六位天使吹號,我就聽見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啟九13)。

在舊約時代,大祭司獻贖罪祭的時候,要把犧牲的血抹在金壇的四角周圍(利十六18),表明行贖罪之禮;所以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神的審判,是根據主耶穌贖罪的工作來審判人。世人受審判,乃是因他們不信子,神的震怒常在他們身上(約三36)。


 二 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被釋放


這裡所用的「使者」,在原文和《彼得後書》第二章4節犯了罪的「天使」是同一個字;所以他們一定是非常凶暴,好殺的墮落天使。他們被捆綁是為世界末日神的審判效力。他們被釋放之後,就到了中東的東方(地點不詳;俄羅斯、蒙古、巴基斯坦、印度,都有可能算是那從日出之地所來的眾王)蠱動了貪財之徒,組成了二萬萬的馬軍。那時,可能因前三年半的天災地變,地球的生態大改變,全球的能源會枯竭。唯獨約但河東一帶有豐富的油源。以賽亞豫言說,以東的河水要變為石油,地土成為燒着的石油(賽三十四9)。所以不只有從東方來的二萬萬馬軍,從北,從西都會有軍隊來會聚爭奪財富。見財眼紅,六親不認,這是在世界末期中東一帶會有大軍會聚的原因。


 三 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要殺人的三分之一


「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在原文是「一年一個月一天一小時」;「三分之一」也可以解釋作「第三部分」。他們很可能形成軍隊之後,往哈米吉多頓一帶推進,一路殺害抵抗的勢力。行軍旅途費時一年一個月一天一小時,沿路攻城陷陣,大施殺戮。是否沿路所殺的算作第三部分的人,或是大量殺人,被殺的人高達人的三分之一,很難下定論。


 四 仍舊不悔改


雖然死傷慘重,但那些倖免於死的人,仍舊不悔改,還是去拜鬼魔和偶像。偶像的背後是鬼魔在捉弄,不讓人去敬拜又真又活的神。在舊約里所說的偶像有口卻不能言(詩一百十五5),不能說話(耶十5)。但在這裡只說,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的偶像(啟九20),而沒有提到不能說,是因為在末世時,撒但為要迷惑人,「叫獸像有生氣,並且能說話」(啟十三15)。凡是拜鬼魔和偶像的人,就會落在撒但的網羅中,行那些兇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啟九21)。── 黃共明《啟示錄要義》


吹號


{\Section:TopicID=165}第五號──第一禍(九1~12)

從第五號起,也許就是大災難的起頭,因第五號是災禍的號。


九章一節:「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

這一個星不能像八章十節的星,按字面解,這裡的星乃接受鑰匙,能開無底坑。

這星是誰?就是撒但自己。「從天上落到地上」,原文是「從天上被摔到地上」,這與本書十二章九節的被摔下相合。「星」在聖經中是指使者,約伯記三十八章七節說「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就明明告訴我們,星是代表天上的天使。

既然是「被摔下」,就必定不是好星,他是裝作光明的天使來騙人。

全啟示錄所說的三年羊,都是一同起頭,一同結局。十一章二至三節,十二章六至十四節和十三章五節都是同時的,這星被摔下必在四十二個月之先(大災難前),因它是在第五號時就被摔下的。


九章二節:「他開了無底坑,便有煙從坑裡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日頭和天堂,都因這煙昏暗了。」

「無底」原文是「最深」的意思,「無底坑」是「最深的坑」,這無底坑到底在何處呢?乃是魔鬼的住處。路加福音八章二十八節和三十一節告訴我們這是鬼受苦的地方,因有鬼,所以苦。鬼到了世界,就成了鬼的世界了。

是被摔下與路加福音十章十八節所述的相合,那裡是撒但被摔下的判決,這裡是撒但被摔下的執行。當撒但受限制時,坑是閉 的。

有煙就表明裡面有火。但無底坑是如何開的就頗難說明,申命記二十九章二十三節「遍地有硫磺、有鹽滷、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較似本節的預言,有關於「煙」,可參閱啟示錄十八章八至九節、十八章十八節及十九章三節。

在八章十二節,天空已減少三分之一的光,此刻則全然昏暗了。前者是因光體本身的光減少所導致,現在乃因煙遮蔽而更昏暗了。


九章三節:「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有能力賜給他們,好像地上的蠍子能力一樣。」

「蝗蟲」,這不是普通的蝗蟲,其理由如下:

(一)依九章四節,此等蝗蟲不同於普通的蝗蟲,並不吃花草樹木卻去咬人。

(二)其能力像蠍子(九3),咬人痛苦也像蠍子(九5),而由九章七至十節可知其形狀特別,這都不像普通的蝗蟲。

(三)出埃及記十章十四節說以後不再有吃盡埃及一切菜蔬、樹木的蝗蟲之災。

(四)箴言三十章二十七節說蝗蟲沒有王,但這裡的蝗蟲有王。

(五)它們是從無底坑出來,無底坑不是普通的住處,乃是魔鬼的住處。

這些蝗蟲大約是「魔鬼所附的一種特別生物」,由下可知:

(一)九章三節、五節、七節和十節說他們能力像蠍子,形狀好像戰馬,尾巴則像蠍子和毒鈎。加上九章十九節的資料,可知這第六號之馬的能力是在口裡和尾巴上,其尾巴像蛇。我們若對照路加福音十章十七至十九節,剛好說到主賜人權柄能踐踏蛇和蠍子。主的十字架已判決了撒但要被摔下,而本書九章一節則是撒但被摔下的執行。

(二)它們是一種特別的蝗蟲,有鬼魔附在身上,所以如此特別。

地是給人住的,無底坑是給鬼住的。創世記一章二節的「淵」,原文是「深淵」,按七十士譯本作「最深的淵」與無底坑同一字。鬼魔原居此。第二日神分上下水時(創一7-8),有些鬼浮至空氣中,於是空中又成了鬼魔的住處(弗六12)。海也許是無底坑的口,死亡和陰間交出死人是一件事,海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二十13)。

主耶穌曾到無底坑,羅馬書十章七節的陰間原文與無底坑同一字。


九章四至五節:「並且吩咐他們說,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各樣青物,並一切樹木,惟獨要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但不許蝗蟲害死他們,只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這痛苦就像蠍子螫人的痛苦一樣。」

由此可見它們有超自然的知識,因為它們不但能接受命令,並且能認識誰是神所印的人。(七章一至八節的印額當是神的一種暗號。)

神吩咐它們不可傷害受印的人,卻沒有提及神吩咐它們去害誰。從五節的「但不許」就知道神只許它們傷害,卻不可殺害沒有受印的人。

蠍子的尾巴有一刺,尖而利且中空,儲有毒汁,一刺到人即注以毒汁,能使人痛苦五個月。在舊約,蠍子螫人,成為形容人受嚴重傷害的成語(例如代下十11)。


九章六節:「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決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

願意死是其心願,求死則是找法子死。現在是死找人,將來是人找死,人寧願找死而不悔改。


九章七節至十節:「蝗蟲的形狀,好像預備出戰的馬一樣,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臉面好像男人的臉面。頭髮像女人的頭髮,牙齒像獅子的牙齒。胸前有甲,好像鐵甲。他們翅膀的聲音,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有尾巴像蠍子,尾已上的毒鈎能傷人五個月。」

蝗蟲形狀特別像戰馬,頭戴金冕,且胸中有甲作為它們自身的保護,可見必有人設法去抵抗蝗蟲。


九章十一節:「有無底坑的使者作它們的王。按 希伯來話,名叫亞巴頓,希利尼話,名叫亞玻倫。」

本節的王是敵基督,而本章一節的星是撒但自己,十一章七節說到獸從無底坑上來,而十三章一節說獸從海中上來,可見無底坑是在海底下。

亞巴頓是地名(箴十五11,廿七20;伯廿六6),原文即「滅亡」。

亞玻倫是人名,乃「滅命者」的意思(耶四7,六章26;賽十六4;但八24-25,九26,十一44)。無底坑的使者是按其出處及行為而命名的。


九章十二節:「第一樣災禍過去了,還有兩樣災禍要來。」

研讀第一禍要注意兩件事:

1.撒但從天上被摔下來了。

2.敵基督從無底坑出來了。現在是他們的出世,不久他們就要實際掌權。


{\Section:TopicID=166}第六號──第二禍(九13~21)


九章十三節:「第六位天使吹號,我就聽見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

「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有人說這是神答應眾聖徒的禱告,但這樣說不準確,因為:(一)神答應禱告,應是從吹第一號起,即八章三節所述香同 聖徒的禱告從金壇出來(金壇是聖所的香壇)。

(二)聲音不是從金壇出來,乃是從金壇的四角出來。如果是為答應聖徒的禱告,就應從金壇出來,因為香是在壇中的,不是在四角。舊約時代,惟獨贖罪祭的血塗在金壇的四角(利十六18),「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意思是說神根據主耶穌的工作來審判人,神所以審判人,是因人不接受福音,不肯相信,這聲音是神的聲音,只有神是在香壇後面的。


九章十四節:「吩咐那吹號的第六位天使,說,把那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釋放了。」

「伯拉大河」──這河將來要成為以色列人的國界(以西結所預言)。以色列人將來的地界,必到伯拉大河,歷史上的事實是羅馬盛時,東境只到伯拉大河為止。

第五號一吹敵基督就出世了,而第六號一吹就要有戰爭發生。敵基督企圖要建立它的國度。在九章那第六號告訴我們敵基督的得勝,然而在十六章里的第六碗則宣判了它的失敗。現在所釋放的四使者,也許要進到羅馬的邊境,要和羅馬爭戰,敵基督要建立它的國度。

以西結書三十八章一至三節、五至六節、十至十二節、十五至十八節,和三十九章一至三節、十一節等處經文雖不敢說必定是指啟示錄九章的第六號說的,但也不能說無關係。可以說以西結三十八章至三十九章起首於第六號(啟九),到第六碗(啟十六)則完全應驗。

以西結三十八章二節的地名,「瑪各」還不知指何處,「羅施」人多知是「俄羅斯」,「米設」是指「莫斯科」,「土巴」是指位於俄國的一個土巴城。也許伯拉大河的使者(四個),將來要帶領這四處地方的兵去爭戰,並且波斯、古實等國,就是伯拉大河鄰近的國可能也參戰,總之,吹第六號時,敵基督者爭戰得勝,但第六碗時,敵基督者爭戰則潰敗。


九章十五節:「那四個使者就被釋放。他們預備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要殺人的三分之一。」

這四使者是好殺的使者,他們一被釋放就去殺人。並非神命令他們去殺,神不過釋放了他們,但他們立刻就去殺人,他們的本性是殺人的。

「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在原文均無「某」字(預言中每一件事,都是預先預備好了,然後到時執行),不止年、月、和日早已定規了,連鐘點也定規好了。

同樣是三分之一被毀壞,在第一至四號不過限於地、海、江河和天象,但在第六號,則是直接臨及人。廿個世紀以來,前四印的災一共使四分之一的人死亡,但第六號的三分之一的人被殺,是在一個短時期內殺了這麼多的人。」


九章十六節:「馬軍有二萬萬。它們的數目我聽見了。」

「馬軍」,全世界無一國養馬比俄國更多的,並且俄國也竭其力地畜養馬匹。馬善戰,不畏槍 ,將來這些騎兵要歸敵基督的指揮。


九章十七節:「我在異象中看見那些馬和騎馬的,騎馬的胸前有甲如火,與紫瑪瑙,並硫磺。馬的頭好像獅子頭,有火、有煙、有硫磺,從馬的口中出來。」

騎兵胸前的甲有火,紫和黃三色。「甲」不過為保護自己而已,並非為爭戰。這些騎馬的都是人,必定特別是被鬼魔所附的。

「火」是焚燒的,「煙」是悶人的,「硫磺」是臭的,這三樣都是火湖裡所有的(十九3,廿一8)。


九章十八節:「口中所出來的火,與煙,並硫磺,這三樣災殺了人的三分之一。」

殺人的不是騎馬的,乃是馬。馬口所出來的火、煙和硫磺,將要殺害三分之一的人,所以是馬的口叫人死。


九章十九節:「這馬的能力,是在口裡,和尾巴上。因這尾巴像蛇,並且有頭用以害人。」

馬的尾像是蛇的頭,能叫人受傷。申命記二十八章四十九至五十七節所說的光景,好像是補充第六號所沒有說的。


九章二十節至二十一節:「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又不悔改他們那些兇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

神許災禍如此臨到人,目的是要人悔改,然而人呢?不但不肯悔改,反更去犯這六樣罪。這六樣罪,分別是:拜鬼魔,和拜偶像──得罪神;兇殺、邪術、姦淫和偷竊──得罪人。

第六即是講到人怕神的忿怒,第六號是講到人的兇惡。第六印一完,插入一段別的事,第六號一完也是如此。

特別有兩種罪是神所厭惡的:1.拜偶像,2.拜鬼魔(就潘湯弟兄的查究,單在英國倫敦一地,就有四十多處地方拜鬼魔,如花園求神,主日學拜蛇等),拜鬼魔是拜神所造卻在其後墮落的,拜偶像則是拜人手所造的。

九章二十節說到偶像有三不能,但沒有說它不會說話,因啟示錄十三章十五節說偶像會說話。

所有的罪都是從不認識神而來,羅馬書一章二十四至三十二節是這裡的註解。―― 倪柝聲《啟示錄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