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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啊,你往何處去?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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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怎 樣 堅 定 所 信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壹書五章十三節

我每天收到許多信,寫信的人說,他們已做了基督徒,但對能 否度基督徒的生活,仍難免心存疑慮。其中許多是真正相信了的人,他們說並沒有得到做基督徒的那份喜樂和保證,他們還未懂到做基督徒的基本真理。聖經雖然說 過,「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許多人仍是猶疑。

讓我先把接受基督的過程綜述一下。我們已經講過悔改、相信和重生的意義,現在的問題是,這過程是不是已真正在我身上發生?要怎樣才能確定?許多和我交談過的人,曾經悔改、相信並重生,但總沒有那種堅定的把握,確信自己已完全改變。

讓我們重溫一下前面幾章已講過的事:第一,做基督 徒是一個人生命中驚險的歷程,可能平安無事,一直都未察覺到就經歷一個那個轉變的高潮。我不是說做基督徒象受教育,要經歷不斷的教育才成功。幾年前,有位 偉大的布道家說:「我們要好好訓練年輕人學習基督化的生活,不讓他們有接觸非基督徒的生活的機會」。現代宗教的理論多從此前題出發;很可能太多的宗教訓練 反使人失去了成為基督徒應有的經驗。換句話說,他們的內心沒有經歷改變。

上世紀末,哲學界巨擘史塔伯克教授曾研究基督教會工作者,發現大都來自生命有過更新經歷的人中。他又發現,凡是清楚知道得救意義的人,大都來自鄉間;他們的童年幾乎沒有經歷什麼嚴格規劃的宗教訓練。

我不是批坪宗教訓練,而是要大家提防使用宗教教育不當地會有的危險。不可以把宗教訓練代替個人必須經歷的重生的經驗。

前面提到過的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是當時最虔敬的一個人。但耶穌對他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尼哥底母儘管宗教知識十分豐富,卻不能用以代替心靈的重生。我們這個世代的人,無論敬虔,並沒有進步到可以超過尼哥底母的地步。

住在繭里的那條難看的幼蟲,生長過程和變化幾乎難於察覺。儘管在繭內的交化十分緩慢,可是那驚人的一刻來到時,幼蟲會破繭而出,成為美麗蝴蝶。那無聲無息的幾十天的成長過程當然很重要,但幼蟲必須擺脫醜陋的舊殼,經歷一場掙扎,才能取得美麗的新生命。

的確有許多基督徒,記不起也說不出到底是在什麼時候接受了基督,是在什麼時刻讓基督住在他心裡;但是他們的信心和生命所起的變化,有意無意中正在見證他們已經歸向了基督。不論是否記得,那一刻總在那裡;他們跨過了那道出死人生的界線。

在我們信仰之旅中,很可能都有過懷疑的時刻,不能 確定是否真已得救。摩西登西乃山,從天父手中接受寫有律法的兩塊石版時,那些候在山下的以色列人,因為好些日子見不到他,開始焦急,終至起了疑心,彼此 說:「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什麼事」(出卅二 1)。他們心裡有了疑惑,慌慌不定,結果離開上主。

這種可怕的疑慮困擾許多人。追溯起因,可說是由於誤解了基督徒信仰的經驗,不知道這種經驗的性質;有的人了解錯誤,反去尋求聖經並沒有要我們去得到的東西。

新約聖經提到信心時,有三百多個地方是和一個人的得救並提的;不並提的地方更多,雖未明言,也可以看出和得救有關。《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6)。

說自己已經是基督徒的人,有許多仍心存疑慮。都是把「信心」和「感情」混為一談的結果。

信心必須有一個標的物。換言之,我們若相信,必須 有一個相信的對象在;這對象也許可以稱之為「事實」。這裡有三個名詞:「事實」、「信心」和「感情」,你思考時須依此次序,不可顛倒,不可增減,才能指示 迷津,幫你走出疑惑的迷宮,能夠有信心又有喜樂地說:「我知道所信的是誰」(提後一12)。

事 實

一個人能得救脫離罪,是因本身的信心,相信了聖經 所清楚說明的基督的福音。這福音驟眼看去好象很武斷,很教條,很狹隘,但你終會明白,這是唯一的出路。事實上,你無他途可循。聖經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 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3—4)。聖經說,我們只要憑信心接受這客觀 的事實,便能得救。基督在世作工固然是事實,他的十字架也是事實,他的墳墓和他的復活都是事實。

不存在的事,不能因相信變為存在。福音所傳講的事不是因為有人相信才存在。耶穌復活後只剩下一個空的墳墓,這是事實,不是因為有一小群忠心的門徒相信的結果。信心是先須有事實為依據;人天生要先有一個標的物才能相信。

聖經不要求我們信不可信的事,而是要我們相信有根 有據的歷史事實,相信比一切歷史更真實的事實。聖經要我們相信,主基督為罪和罪人所完成的救贖大功,在一切肯把自己交託給他的人身上都有效。信靠基督,把 自己永遠得救的盼望寄託給他,不是捕風捉影,而是有事實作基礎的;我們的信靠是有事實根據的。

信 心

緊接着「事實」而來的是「信心」。要是沒有可信的 東西,信心無從產生。信心必須有個目的物。基督信仰的目的物是基督。信心不只是在頭腦上同意基督所說關於他自己的話,而且涉及到意志。信心是一種意志的決 斷,要求採取行動。我們若真相信,便會在生活中實行。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是將自己完全交託,接受基督所說的一切關於他自己的話。信心是承認自己的 罪,轉向基督。我們不是靠五官的感覺來認識基督,而是靠第六感:這個第六感就是相信,是上主已經給了我們,而且人人都有的。

信 心 的 經 歷

全本新約聖經所告訴我們的都是信心的經歷。你在新 約中所能找到的,只有一個宗教經驗,那就是信心。憑信所得經驗,也象其他感覺一樣真實。可是許多人還要在信心外找更多的東西,例如追求肉體興奮的奇妙感 覺;還有人希望見到不同尋常的奇異景象。許多信徒接受到教導,鼓勵他們去尋求這種感官上的興奮。但聖經告訴我們,人稱義乃由於信,不是靠感觸;是靠相信基 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大功,不是靠肉體的興奮,或者宗教的幻象。

你也許會說,「難道一點也不涉及感覺?難道感情在人得救的信心裡頭毫不起作用?」感情在信心的經歷中自有其作用,但人的得救不靠它。感情只是賴以得救的信心的果,而非得救的因;感情不能救人。

感 情

這三件事中的最後一件才是感情,在重要性上居於最末。我認為許多人信仰生活里的不平安和疑慮,不是因為他們尋求得救的心不夠熱切,不夠真誠,而是來自一個觀念,誤以為一個人得到重生必須先經歷一種情緒上的和感覺上的衝激。

誠心尋求聖經所說的救恩的人,一定想知道什麼才是 真正的得救的經驗。有人經常去到聖壇,或者和教牧接觸,或者在收聽福音廣播或收看福音電視節目時,聽到講道人呼召他接受基督而跪下過。我現在要向你們說幾 句話。你們已聽過福音,你也知道自己是罪人,需要一位救主;你明白自己的靈性生活一團糟,你試過各種各樣修養與修煉的方法,但一直挽救不了自己;在既迷失 又絕望的境地中,你開始仰望基督來得到拯救。你相信他不但願意也有大能可以救贖你;你也許時時聽到基督對罪人的邀請:「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我 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你也讀過基督的應許:「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你讀到過他說的話:「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 」(約七37)。

有了信心後的感情

一個罪人知道幾許基督對他的愛之後,也會報以愛, 這種愛里當然有感情在。人對基督的愛雖與人間的愛相似,但在程度上遠遠超過,因為這是一種忘我的愛,不受自我的約禁。試以婚姻關係來說,雙方盟誓旦旦,其 間洋溢感情。不過那份感情有濃有淡,有時來有時去,而盟誓則常在。我們把自己交託給基督,託付終身,喜樂、感謝和愛等等感情隨之萌生。這些感情有來有去, 時濃時淡,但對基督的盟誓與許諾則永不改變。感情很重要,但非必不可少。聖經說:「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壹四18)。愛基督的人完 全信託他,因此能超越恐懼。心理學家說;恐懼有兩種,一種是破壞性的,一種則是健康的。健康的恐懼帶有啟發性,促我們注意自己的身心健康,保護我們所愛的 人。這正是耶穌要我們防備撒但的意思。

我要是明白了基督犧牲自己,藉着十字架上的死 戰勝了死亡與罪,我就能不再害怕死亡。聖經說:「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來二14一15)。這種害怕當然也是一種感覺,而面對死亡卻能有勇氣和把握來克服那種恐懼,也是感情層面上的一種經驗。不過,我要再說一次,拯救我們 的不是克服恐懼的勇氣與把握,而是我們的信心。我們能夠有勇氣、有把握,是我們信靠基督的結果。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教導我們要敬畏上主;人要 能敬畏上主才能正確處理其他一切的恐懼。

犯罪感

良心上的罪也是一種體驗,心理學家可能用一套說法來解釋這種罪感,把它輕輕放過。罪感在上主所定的行為標準下一旦給喚醒,無論用什麼方法去解釋,都不能叫良心聲音止息。不少犯過罪的人到後來終於自首,原因就是受不住良心不斷的責備,寧可坐監。

《紐約時報》刊過一篇討論犯罪問題的文章(一九八 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文章的作者是耶魯大學心理分析學家路意絲博士。她把罪感描寫為「可以幫助人繼續與他人聯繫」的力量。她說:「犯罪感是一種把我們聯 結在一道的因素,保持我們的人性。要是你知道曾作過傷害別人的事,罪感會強迫你力圖補救,挽回破損了的關係。」

S•盧特福德說:「讓我們有一種強烈且生動的 罪感;罪感越大,罪便越少。」罪感不但讓你知道做了某件事一定會有麻煩,也象痛感一樣,可以防阻一個人去犯罪。人若無痛感,把指頭放在火爐上會毫無所覺。 患大麻瘋的人不成人形,非因麻瘋病,而是此病令人失去痛感,火燒也不痛,刀傷也無感覺,才會叫身體殘缺不全。

聖經說,基督能潔淨人的良心。「若山羊和公牛 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 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的神麼?」(來九13一14)

使良心上的罪感得潔淨,不讓它經常控訴我們,是一種感覺上的體驗;但良心上的清潔不能拯救我們,能救我們的是對基督的信心。一個人必須先恢復與上主的正常關係,良心才能得到潔淨。

喜樂是一種感情,內心的平安也是感情:愛他人是感情,關心失喪的人也是感情。

最後,也許有人會說,「我相信福音是歷史事實,但 我仍舊沒有得救。」這也許是事實,因為人賴以得救的信心有一種與眾不同的性質;凡有這信心的人會有順服的心,會有一種新的生活方式。有些人雖也能成功地模 仿這種生活,但只有相信基督得到拯救的人,他的信心才能使他產生一股熱切的願望,要把內心的體驗在生活中實行出來,成為一股動力,過聖潔且謙卑的生活,敬 畏天父,遵循他的旨意。

你有的若只是理智上的相信,或者止於對歷史事 實的相信,你必須送一步把自己完完全全交託出來,相信基督,誠誠實實、熱熱切切地尋求他的拯救;憑上主已應許的,你可以成為天父的子女。聖經說:「凡接待 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枚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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