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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充滿」真偽辯
耶穌將離世前,給他的門徒出了期末考的考題,一共兩道題目:「人說我人子是誰?」(太16:13)和「你們說我是誰?」(太16:15)
耶穌是誰?這在當時是高等爭議的題目;也許,到今天仍是。
兩千年後,基督的教會和基督的子民有另外一個眾說紛紜的題目:「聖靈是誰?」、「聖靈充滿指的是什麼?」
本文中,作者沒有探討不同個案,而是以聖經為根據,提出追求聖靈充滿應該注意的地方。歡迎讀者就本文論點提出響應。
一、兩種聖靈充滿
按路加的用詞,聖靈充滿包含短暫異常,為事奉的能力或敬拜的情操所賜的恩典;(注1)也包含持久的、與信心、智慧相連的滿有聖靈的狀況。注2)短暫異常的聖靈充滿,原文是動詞 πιμπλημι ,我們用V代表。持續的滿有聖靈狀況,原文是形容詞 πληρηs ,我們用A代表。(注3)兩種用法有一些重迭。
聖靈充滿的經歷是多元性的:可以說方言,也可以不說;可以先V後A,或先A後V;A 與V也可以有不同的量度大小。充滿不一定是個人性的;教會可以集體被充滿,大有喜樂,彼此勸勉,口唱心和地讚美神,併集體大有能力地為主作見證。
二、短暫異常型充滿 (V) 的情操
短暫異常型充滿 (V) 的主觀情操,可分為四種。(注4)
第一種是「異常的平靜」,如詩人所說:「我的心平穩安靜,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詩131:2)。有些人被充滿時,他們的事奉在這種情操中進行。例如馬利亞、撒迦利亞與西面受感而發出讚美(路:1、2),很可能是出自這種情操。西面說: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路2:29-30)。有一次,當耶穌被聖靈感動而歡樂,並感謝讚美天父的美意時,大概也是這種情操(路10:21),雖然路加用的詞是「感動」而非「充滿」。
第二種是「異常的亢奮」。保羅定睛看以呂馬,宣告他眼睛失明時,聖靈的充滿是一種高亢,一種模擬舊約時代英雄人物被聖靈大大感動,打退外邦全軍的那種高亢。
第三種是「異常的平靜之後再加上異常的亢奮」。例如保羅和西拉在獄中唱詩讚美神,直到半夜,忽然地大震動,跟着他們向禁卒布道並為他全家施洗(徒16:25-33)。唱詩讚美時,他們兩位應該是經歷到平穩安靜;然後由地震開始,他們是經歷到異常的亢奮與能力。
第四種是「異常的亢奮再加上異常的平靜」。例如司提反在公會面前為自己申訴時,先經歷高亢(徒7:51-53);然後他看到天開了,基督站在父神的右邊(徒7:55-56)。他在去世之前,大概在高亢中也經歷到異常的平靜。
筆者認為,真的被聖靈充滿,亢奮中必包含平靜,平靜中必有某種程度的亢奮。雖然充滿的經歷可能是短暫的,但所產生的果效應是長久的,不應是曇花一現的。短暫激烈的充滿,應鼓勵信徒追求親近神與追求聖潔,因神是聖潔的(來12:14)。
三、非從神來的情操與經歷
有些人受神秘主義的影響,認為最高級的宗教情操是經歷到「絕對的一元」,包含自我意識的消失。(注5)我們不同意這種說法,因為自我意識的消失是配合泛神論或無神論的信仰,與基督教的信仰有矛盾。保羅被提到三層天時,他不知道自己是在身內或身外(林後12:2),但他的自我意識沒有消失;他還能分辨自己與所聽到、看到的一切。耶穌被聖靈感動,讚美天父時,他用「我」與「你」兩個代名詞,表示自我意識並沒有消失。基督徒應該小心,不要模仿出自泛神論或無神論信徒的神秘經歷的說法,對造物者說:「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注6)任何抹煞造物主與受造物的差別的行為都是罪(羅1:25)。受造物應該接受自己受造而有的地位,把頌讚榮耀歸給自有永有的神(啟4:11)。科學家已經發現自我意識的消失,是出於腦子某部分功能的停頓;所以這種經歷應該被視為一種不幸的意外,而不是最高級的屬靈經歷。
愛德華滋在他的經典著作《宗教情操真偽辨》中仔細地觀察與分析了大復興的現象。他檢視了十幾種宗教情操,認為它們不一定都是出自聖靈。聖靈的感動可能產生這些現象,但別的因素也可能產生這些現象。這十幾種現象包括:強烈的情感、激烈的身體現象、熱愛談論信仰之事、意念中冒出經文來、充滿愛的情感、安慰與喜樂、外表的敬虔、開口讚美、自以為得救之確據與動人的見證。至於什麼才是聖靈工作的現象,愛德華滋認為蒙恩的人會發自內心地愛慕神的聖潔(啟15:4),並且在生活里長期彰顯出聖靈的果子(太7:15-23;加5:22-24)。(注7)
筆者推薦愛德華滋的分析,目的不是要讀者去論斷別人,乃是鼓勵自我反省(參太7:1-5)。其實聖靈的充滿與恩賜的使用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因為聖靈的能力通常是通過恩賜的發揮而彰顯的。
四、一個聖靈充滿的範例
一次很明顯的聖靈充滿(V)與大能的彰顯,發生在吳勇長老的身上。(注8)有一次數百位聽眾坐滿了會堂,等候吳長老證道;而吳長老卻患了聲帶炎,講不出話來。他求問神說,怎麼辦?在那緊急的關頭,吳長老發現他開始說方言,並且喉嚨也得了醫治。他那天證道時大有能力;而且講完後為病人禱告,病人就得醫治。
吳長老為人謙卑。他不認為神借着他多次彰顯大能,是出於他自己的功勞;一切都出於神的恩典、神的主權。吳長老並不要求他的同工們重複他的經歷。他會鼓勵同工們追求聖靈,但並沒有像五旬派那樣,把某一類屬靈經歷當作唯一的道路。這一點很重要。我們可以假想,另有一位被神重用年老的僕人,如此描述自己的經歷:「我有上百次小的聖靈充滿(V),但比不上吳長老的那次大充滿,而且我的小充滿沒有附帶說方言的恩賜。至於滿有聖靈的狀況(A),在我事奉的幾十年中,有三個時期有此福氣。只是比起司提反或巴拿巴或其他屬靈偉人的經歷,這是微不足道。」這假想的描述,主要的目的,是要凸顯出聖靈充滿的多元性。
五、情操與品格
聖靈充滿往往會產生強烈的情感,(注9)但並不等於情緒的發泄。林道亮如此提醒:「聖靈充滿,雖然能影響並激發個人的情感,卻不應讓情感奔放如無韁之馬,仿效廟宇或神壇乩童或巫師的作風……」(注10)「……正常的現象,不是把理智和意志打入冷宮,讓情感單獨地胡天胡地,乃是叫理智更合理,意志更堅定,情感更升華才是!『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14:33)」(注11)
筆者發現有些親和型(注12)的傳道人,經歷許多挫折後,可能進入一種兇悍的亢奮狀態;把講台當作炮台,將出於血氣的話與神的道混在一起講。聽的人可能大部份會誤認為他是被聖靈充滿,大有能力。他也可能自以為是被聖靈充滿(V),只是家庭生活與人際關係都惡化了。若果真如此,則需要悔改,承認自己是在靠血氣事奉,而不是被聖靈充滿,免得進入魔鬼的網羅。切記耶穌所講:「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7:18;參加5:19-21)。要按「果子」評估自己是否被聖靈充滿(加5:22-24)。
品格與屬靈爭戰有密切的關係。有一次,彼得受感宣告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17),得到耶穌的稱許。跟着耶穌預言他的受苦與受死,彼得就拉着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些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太16:22)耶穌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23節)撒但為什麼能使領受天父啟示的彼得立刻成為他的出口?一定是彼得生命中有破口,使撒但有機可趁。所謂破口,可以是不合神心意的傾向或執着。彼得有哪些破口?第一,彼得不願意聽到受苦與受死的事。這與雅各和約翰所盼望的,在基督登基後坐在他的左右邊,以及與使徒之間爭辯誰是老大,是同樣的心態。他們心裡所充滿的,是榮華富貴,而不是十字架。另一個破口是筆者的推測,就是彼得太過愛國。他切盼以色列國的復興(參徒1:6),而且按以色列的歷史,在彼得以前大約一千年前,曾另有一位受膏的君王,用武力征服了以色列的仇敵,建立強盛的國家。既然大衛王能大敗非利士人,基督怎可能被羅馬兵丁釘十架呢?五旬節前的彼得不了解贖罪的必要,不願意走十架道路,又過分受民族主義與愛國情懷的影響。這些錯誤的價值觀讓魔鬼有機可趁。價值觀與一個人的品格息息相關。基督徒應該被聖靈充滿,但是必須有順服神的心,和合乎聖經的價值觀,否則會犯嚴重的錯誤。
六、聖靈感動的多元性
聖靈在人心中工作,可以產生強烈的情感與身體的反應;但不是每一種短暫異常的感動,都是聖靈充滿(V)。幾年前筆者在教「聖靈論」時,請同學們分享所經歷過的,類似聖靈充滿(V)的經歷。同學中,大約三分之一都有這一類的見證。聽完以後稍加分析,我發現有些人的經歷是受傷的情緒得醫治,有些是從背叛神的光景中被挽回,也有人除了得醫治或被挽回以外,也得到事奉的能力。在目前許多「教會文化」中,以上每一項都會被認定為聖靈充滿(V)。這些確實都是聖靈的工作,但是稱之為聖靈充滿是不盡正確的。「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這種工作是為充滿鋪路,而不是聖靈的充滿,因為聖經講到人被「充滿」時,人沒有為罪而自責。有些學生被醫治後,他們的光景只是被提升到一般心靈健康,沒有受過嚴重創傷的信徒的地步,並不等於是被聖靈充滿。另外,因經歷聖靈奇異的作為,如肢體不受控制、倒地,說方言等,以致被挽回、不再背叛的信徒,也只是回到一般信徒所應有的光景,不一定是被聖靈充滿。教會若把這些經歷過聖靈奇異作為的人捧得太高,把他們當作是被充滿的人看待,經常請他們上台作見證,對他們是有害的,也對會眾長期的靈命追求無益。被醫治、得安慰或被挽回的人,也可以同時被充滿;只是不一定全部如此,這需要很好的分辨。
那些作見證的同學中,我認為有幾位真的是被聖靈充滿(V),因為事奉有能力,而且持久地彰顯滿有聖靈的喜樂(A)。
那麼聖靈充滿的特徵是什麼? 簡要地說,就是:被聖靈充滿的個人或教會,應該有持久性的喜樂、智慧與信心(A);也應該彰顯事奉方面的能力(V)。充滿的程度可有大小,但很小的「充滿」可能不算是充滿。表面的現象(包括方言)都不一定是聖靈充滿的準確依據。準確的依據,包括心裡愛慕神本性之美(啟15:4)和行為上彰顯聖靈的果子(太7:15-23;加5:22-23)。這是愛德華滋兩百多年前的教訓,如今依然適用。不過,愛德華滋的教導沒有涉及超自然的恩賜如說方言,先知講說,醫病趕鬼等。這方面筆者是受教於二十世紀的靈恩運動。聖靈的大能彰顯時,我們可以期待有神跡奇事的發生。
七、聖靈充滿的追求
保羅吩咐基督徒都應該被聖靈充滿(弗5:18)。使徒選擇七位同工管理寡婦的救濟事工時,要求的資格之一是「滿有聖靈」(徒6:3)。由此可見,不是所有的信徒都被聖靈充滿。但是所有信徒都應該追求被充滿。
作教會的領袖應當被聖靈充滿;被聖靈充滿的人應當挺身而出,為神所用,作眾人的僕人。既然追求的模式是多元的,且出於神的主權,就不要彼此論斷,也不要規定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的方法。沒機會作領袖的信徒,也應該追求充滿,好比小的電池也應當充滿電;敬重由上頭來的召命,按恩賜事奉。
追求聖靈充滿的正確的心態,是信從神的主權,為着神的榮耀,為了建立教會。首先,追求充滿時我們應該信服神的主權。神在創世以前預定甲的充滿遜於乙,甲就不應該眼紅,只應為他所能得到的感恩。乙的追求雖沒有甲的認真,卻得到比甲更大的恩賜與能力,就要謹慎不可誇口(太20:1-16);既然是出於恩典就沒有誇口的餘地,也沒有嫉妒的理由。驕傲或嫉妒的心,都是靠血氣(肉體)的症狀(林前3:3;加5:16-21)。強調神的主權,不會令人懶散不追求,因為人的努力,若是合乎屬靈原則,也是來自聖靈的感動(腓2:13)。神掌主權這項教導,若令一個人不追求,表示那人追求的動機本來就不對。在屬靈的事上,人的主動,若是合乎神的心意,都是「被動的主動」。「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詩127:1)
追求聖靈充滿,應是為了神的名得榮耀,就是讓神的本性得以彰顯。若聖靈充滿使福音得以傳開,許多人蒙恩,更多人得以認識神的屬性(聖潔、公義、慈愛、信實、智慧、權能等),那麼神的名就被尊為聖,神榮耀的恩典就得到更大的稱讚(弗1:6)。追求聖靈充滿不應是為了榮耀自己,也不是為了從人那裡得到榮耀(參約5:40-44;7:18)。
除了榮耀神以外,追求充滿的目的是要為主作見證(約15:26;徒1:8)、建立教會(參徒2:41-47)。我們得小心一種症狀,就是某信徒在人生中遇到挫折,覺得很窩囊、很自卑;後來發現,在一些教會團體中,若有某些經歷(如說方言、倒地),會被視為聖靈充滿、大有能力,受推崇。因此那人就努力追求大家所認定的外在徵兆或表號,以獲取成就感與在該族群里的尊貴地位。基於這種動機所追求到的經歷或能力,往往會產生多種不良的副作用。當然,由於罪性,我們追求聖靈充滿的動機難以百分之百純正;但是仍然應當追求。只要有信靠順服的心,不用人本的方法,天父會保守的。而且,在追求的過程中,也會被天父改造與糾正,使品格與動機都得到聖化。
神的能力最大的彰顯,不是借着恩賜(才能),乃是借着人的軟弱(林後12:9)。保羅所謂的「軟弱」,就是遇到自己力不能勝的苦難。軟弱提醒我們要倚靠神。世間只有耶穌有完全順服與倚靠天父的心(約8:28),但連耶穌也需藉苦難來學習順從(來5:7-8)。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人在使用恩賜與倚靠父神兩者之間有完全的和諧。即便偉大如使徒保羅,在兩者之間,仍然有張力。保羅的見證是:當他在小亞西亞遇到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連活命的指望都斷絕時,他就再次學習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林後1:8-9)。除此以外,神為了避免保羅因得到的啟示太大,過於自高,有一根刺加在他的肉體上(林後12:7)。保羅三次求主叫這刺離開他,但主的答覆是:「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8)詩人讚美神說:「你因敵人的緣故,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詩8:2)耶穌也說:「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太21:16)嬰孩有哪裡值得效法?不就是懂得倚靠嗎?他們必須倚靠,因為靠自己不能生存。一個人對天父若有嬰孩式的倚靠(參羅8:15;加4:6),他最大的軟弱就成為神的能力最得彰顯的媒介。基督教是以神為本的信仰,聖靈充滿的原則也不例外。
八、追求的方法
追求充滿除了正當的心態,還應有正當的方法。追求的過程可能是當學徒,也可能沒有導師。可能說方言,也可能不說。所以,追求充滿不是追求某一種經歷。若不是追求經歷,那麼是什麼?就是追求神自己(詩27:8-9),並基於愛心,追求適合建立教會的品格與能力。
追求的方法有四方面。第一是認罪,第二是卸下重擔,第三是讚美,第四是為主作工。
認罪就是「向主承認一切的罪惡過犯,棄絕所有的不潔不義,讓主的血潔淨我們,才能配合聖靈在我們內里的工作」 。(注13)十字架的道理是追求聖靈必不可少的基礎。以賽亞看到神的榮耀,聽到天使呼喊「聖哉、聖哉、聖哉」,他就承認他嘴唇不潔淨的罪(賽6:1-5)。他得到赦罪的確據後,便接受差遣去作主工(賽6:7-8)。主向摩西與約書亞顯現時,他們都要把腳上的鞋子脫下,因為所站之地,因主的臨在,已成為聖地(出3:5;書5:15)。當耶穌呼叫彼得作得人的漁夫時,行了一個捕魚的神跡,而彼得的回應是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神是聖潔的。若要被聖靈充滿,怎能不先對付罪呢?耶穌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5:8)
林道亮提供了具體的認罪的教訓。有四點:(注14)
(一)若只是得罪神,只向神承認就可以(利4)。
(二)若得罪了人,同時也得罪了神,那麼我們除了向神認罪之外,也要向人認罪(利6:1-7;民5:6-7)。
(三)若用不義的方法取得別人的財物,那麼必須向神認罪,也要向人賠償。舊約的原則是如數歸還,再加上五分之一(利6:1-7)。
(四)若被虧負的人不在世,或因某種原因無法親受,賠償就應當歸給他的至親。如無至親,則歸給教會(民5:8)。
筆者認為第三點,即加上五分之一的做法,是參考性的,因為舊約有些律例,如每逢安息年要消除債務,今日的教會不認為有義務要按字面意思遵行。不過,按照人的心理,往往是需要有具體行動才得平安。因此,在賠償的事上,按舊約的規定去行,是很好的辦法。另一個辦法,是按通貨膨漲率,計算利息。
追求聖靈的第二方面,就是卸下重擔,亦即按照保羅所講:「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借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里,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6-7)。若心中有許多的憂慮,怎能經歷保羅所講的那種「出人意外的平安」,或詩人所講的那種「平靜安穩」呢?禱告交託是義務,也是信心的爭戰。我們有義務相信天父的慈愛與看顧(太6:25-34;7:7-12)。天父既然看顧天上的飛鳥與谷中的百合花,也必看顧他兒女的需要。信徒禱告時,有義務相信天父必垂聽。
卸下重擔可歸類為消極式追求,(注15)即借着消除雜念的方法以進入安息。可是基督教的消極追求法, 與泛神(道家,新紀元)或無神派(佛家)的默想、冥思法不同,因為我們不是要頭腦空白。我們乃是要瞻仰主的榮光,而主的榮光是有豐富內涵的,即他無條件的恩典,藉十架彰顯。神的榮光顯在主的面上(林後4:6)。
除了消極式的追求,還有積極式的追求,(注16)即追求充滿方法的第三方面。積極式的追求就是讚美。所謂讚美,就是把心思意念轉向神,按照神的作為與他的美德來讚美他(詩150:2)。讚美是信徒進入安息,享受神的最好方法,也是一種事奉。啟示錄有兩個異象啟示天上的崇拜。在第一個異象里,四活物與四長老按照神創造萬物的作為來讚美神(啟4:11)。在另一個異象里,他們按照神藉基督救贖的作為來讚美神(啟5:11-14)。聖經里有許多的讚美經文,是按照神的美德或屬性來讚美的;如撒拉弗因神的聖潔而讚美神(賽6:3);先知耶利米因神的慈愛、憐憫與誠實而讚美神(哀3:22-23),和大衛因神的「善」、慈愛與信實而讚美神(詩100:5)等等。基督教有非常豐富的詩歌寶庫,可以取用,幫助信徒借着唱詩來讚美神。由於聖靈的感動,新的讚美詩歌層出不窮。唱詩是禱告的一種方式。詩歌的內容與禱告的內容一樣,是多元性的。若要在讚美方面得到最大果效,應該分辨哪些詩歌的內容比較偏重讚美而非偏重勸勉、祈求或表達心情。當然,在大部分詩歌里,這幾方面的內容都一起出現。筆者講的是「偏重」。
消極與積極的追求,都可以使信徒經歷到平穩安靜式的充滿。但敬拜讚美時不要刻意地製造情緒的衝動,因為人為的感動不是聖靈的感動。倒不如放輕鬆,思考歌中的道,順服神的主權。若聖靈不強烈地感動,不要用人為煽動情緒的方法使自己進入某種精神狀況。應當對自己出於血氣的方法完全摒棄才對。
追求的第四方面,是為主作工。除了讚美的事奉外,我們還有責任藉工作來事奉主。在聖經中,我們看到人被聖靈充滿時,會有亢奮的情操,並大有能力地為主作見證或行神跡奇事。讚美的時候也可經歷到亢奮的情操,使人願意去為主作工。例如在使徒行傳4章,教會受到公會的恐嚇,就一起禱告。禱告的內容包含讚美與祈求(把困難告訴神),並且禱告完了,信徒們被聖靈充滿,就放膽講論神的道(徒4:31)。
有些時候,出去作工時還沒有被充滿,但是開始工作以後,就經歷到聖靈的充滿(V)(參徒3:1-8;13:4-12)。因此,一個追求聖靈充滿的人,禱告完了,就應該存順服的心出去工作,並相信在為主作工的時候,聖靈會動工。
以上所講的追求方法的四方面,除了認罪必須在先以外,其它三方面的次序並沒有嚴格規定,可以有不同的組合,也可以同時進行。但是,還有一件事不可忽略,就是要抽出時間來安靜獨處。耶穌的名聲越大,找他的人越多的時候,他卻退到曠野去禱告(路5:16)。若要追求聖靈充滿,不能沒有安靜的時間。
讀者或者已經察覺,以上所討論的追求方法沒有提到重複性的行為。許多不同的宗教,在追求神秘經歷時,都使用重複性的行為,(注17)包括念經、跳舞、節奏性的音樂、體操、練氣功等。快的節奏,如土著的狂舞,比較會導致亢奮的情操;慢的節奏,如念經,比較會導致平靜的情操。音樂通常都有節奏;文章或語言也可以有節奏。節奏是好的東西,但也可以被誤用。有時候聖靈會引導人重複地唱一首詩或說一些話。可是筆者反對基督徒不計較內容,只是刻意地藉重複性的行為,製造頭腦的空白或其它的生理反應來追求聖靈的充滿。耶穌不是說,重複性的禱告是外邦人祈求的特徵嗎?(太6:7-8)耶穌所教導的主禱文,其內容重複性不高。主也沒有要我們重複地念它許多遍。
筆者不贊成靠內容缺乏的重複性行為來追求充滿,並不是因為它不靈,乃是因為它很靈,很能夠製造亢奮或平靜的情操。(注18)只是人工所製造的情操不是聖靈的工作。既然我們信仰的內容是豐富的(弗5:18-19;西3:16-17),為什麼要刻意把內容驅空?難道聖靈不喜悅自己所啟示的內容嗎?追求聖靈充滿的方法的四個方面,其實是正常基督徒生活所應有的。每位信徒都應認罪,把一切憂慮卸給神,按神的作為與美德讚美他,並存順服的心為主工作。聖靈充滿本來就是正常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A),但有時候聖靈充滿也會有異常的平靜或亢奮(V)。
九、結語
滿有聖靈的人是智慧充足的人(徒6:3)。有真智能,基本的意義,是懂得神的心意,能夠討神的喜悅(箴1:7;3:5-7;林前1:21,27,30)。神的話是恩典的媒介。若不學習並遵行聖經的話,就沒有智能。有一個傳道人,有了某種「屬靈」經歷後,把自己的聖經燒了。這種經歷不可能是聖靈的充滿。滿有聖靈的人一定喜愛神的話語,殷勤地研讀聖經,並順從其中的教訓。無論信主多久,蒙受靈恩的人應愛慕神的話,「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彼前2:2)。
本文節選自周功和著《榮耀光中活水泉:論救恩與靈恩》,原載於《校園》雜誌2007年5-6月號四十四卷第三期,4-13頁,《校園》雜誌(http://www.campus.org.tw)授权转载。
附註:
1.徒2:4;4:8、31;9:17;13:9。許宏度認為動詞「充滿」是指聖靈工作的開始。參他的〈從新約的觀點看倪柝聲的聖靈觀〉,許宏度編,《屬靈實際的追尋》(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2003),頁49-88,尤其是頁55-58。我們可以看這動詞為短暫充滿的開始。
2.路4:1;徒6:3、5、 8;7:55;11:24。
3.參林道亮,《從靈洗到滿有聖靈》(台北:華神, 1999)。
4.筆者受兩位科學家的影響。參Andrew Newberg, Eugene D' Aquili & Vince Rause, Why God Won't Go Away: Brain Science and the Biology of Brain (New York: Ballantine Books, 2001), pp. 40-2。Newberg & D'Aquili不是從基督教的角度來解釋他們的研究結果,而且前者是猶太教徒,認為比這四種經歷更高的境界是一種「自我」意識消失的神秘經歷。筆者從神創造的觀點來解釋他們的結果,並且認為十八世紀愛德華滋對宗教情操的分析,足以響應「宗教生物學」對基督教的挑戰。本章第三節會提到愛德華滋的思想。參愛德華滋,《信仰的深情:上帝面前的基督徒秉性》(北京: 北京中國致公出版社, 2000)。縮本是愛德華滋,《宗教情操真偽辨》,神學翻譯團契譯(台北:改革宗翻譯社,1994)。
5. Why God Won't Go Away, pp. 1-7, 100-7, 198n。
6. 同上,pp. 100-7。猶太教、天主教與回教都有這種神秘主義的傳統。
7.《宗教情操真偽辨》,頁103-10。
8. 吳勇,《不滅的燈火》,三卷,(台北:宇宙光),2:129-31。
9.《宗教情操真偽辨》,頁9-22。
10.《從靈洗到滿有聖靈》,頁26。
11.《從靈洗到滿有聖靈》,頁27。愛德華滋也講到和諧與平衡的品德與情緒。參《宗教情操真偽辨》,頁98-9。
12. 當親和型的人作「困獸之鬥」時,到了第四階段,會變成超級駕馭型。參鮑布·腓立斯著,《與豪豬共舞》,胡茉玲譯(台北:校園,1996),頁79-84。
13.《從靈洗到滿有聖靈》,頁29。
14. 同上,頁29-30。
15. 參Why God Won't Go Away, pp. 117-20。
16. 參Why God Won't Go Away, pp. 120-3。
17. 參Why God Won't Go Away, pp. 79-90。
18. 宗教生物學的研究,發現神秘經歷與性高潮在生理方面很相似。參Why God Won't Go Away,pp. 123-7。Newberg與D'aguili是從盲目的進化論的觀點來了解性功能的產生,並認為人的神秘經歷的功能是性功能的副產品。文學家與語意學家Umberto Eco在他的Name of the Rose, trans. William Weaver (New York: Harcourt, 1994)中,也把修士的這兩方面的經歷相連。基督徒應從神創造的觀點來解釋人的功能,不必反對科學家所觀察到的現象,只反對他們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