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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耶稣的信息:天国的福音
《新约神学浅介》 |
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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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耶稣的信息:天国的福音 |
第二章 早期教会的信息 |
第三章 保罗的信息:基督里的救恩 |
第四章 彼得、犹大、希伯来书与路加的信息 |
第五章 约翰的信息:生命之道 |
第六章 比较与综合 |
第一章
耶稣的信息:
天国的福音
根据马太和马可福音的记载,主耶稣开始传道的时候,他的信息是“天国近了。”(太四17;可一15)路加福音则说他认为自己的使命是“传上帝国的福音。”(路四43)甚至是约翰福音,作者也记载耶稣在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都谈到上帝国的事(约三3,十八36)。“上帝国”实在是耶稣基督的中心思想。
谈到“上帝国”(或“神国”),我们必须先了解这名词与“天国”是否有分别。在新约中,这两个名词及相关的“国”一词出现次数分布如下:
上帝国 天国 国
太 41 33 14
可 14 / 1
路 32 / 7
约 2 / 3
徒 6 / 2
保罗 8 / 6
来 / / 2
彼 / / 1
各 / / 1
启 1 / 4
从上面的数字,我们可以看到“上帝国”是新约书卷的主要用词,而“天国”则是马太独特的用语。
对于这现象,目前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可以司可福为代表。在他看来,“天国”是弥赛亚的国度,等于时代主义2系统中的干禧年国度,而“神国”则是宇宙性的,包括一切愿意顺服在神旨意下有道德意识的人物,无论是天使、教会、或过去与将来各时代的圣徒。3这看法可以下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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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派人士提出的主要理由,是天国的子民可被逐出(太八12,廿四50、51,廿五28至30),神国的人则有永生(参约三18)。4
第二种解释,是认为神国与天国是相同的名词,主要的理由有二。第一,马太福音在十九23至24,将这两个名词混用;第二,天国与神国的内容完全一样,下列是一些例证:
(1)太四17 //可一15 天国(神国)近了。
(2)太十三31 //可四30 像芥菜种长大。
(3)太十三11 //可四11 奥秘
(4)太五3 //路六20 国民的品格
(5)太八11、12 //路十三28、29与列祖同席
(6)太十一11 //路七28 约翰的地位
(7)太十九14 //可十14 小孩子的国
(8)太十九23至26//可十23至27 进入的方法
由于第二说所提证据相当有力,5笔者也支持这看法。
第一节 天国的特质
耶稣基督的信息,是以天国为主题,我们跟着要注意的,便是天国的特质。这问题的答案与救恩的观念息息相关。
一、天国是神应许的实现
旧约圣经常提及耶和华是以色列入真正的王(出十五18 ;撒上八7;赛四十三15),也是全地的王(王下十九15 ;赛六5;耶四十六18 ;诗廿九10,九十九1至4)。虽然以色列人背逆,先知们还是强调耶和华终必作王(赛廿四23,五十二7;番三15 ;亚十四9)。在但以理书,神更藉异象启示先知,世上的国度终必被废弃,神要将国赐给他的圣民(但七18)。最后这节经文,其主题与本段所说的一样,但是在用词上,“天国”或“神国”这个名词并没有出现。6
耶稣基督论及天国时,有些话表示它与旧约的应许有密切的关系。在太八11至12,他看到外邦百夫长的信心表现以后,对当时的人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从东从西,将来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根据第一句话动词的形态,我们可以说从他说话的角度而言,天国是将来才实现的国度,但列祖的名字在天国里出现,显然表示他们在这国中有份,而且是主要人物;第二句话中“本国的子民”明显是指当代的犹太人,他们被称为天国的子民,表示他们是旧约时代神王国中的人。7
凶恶园户的比喻(太廿一33至46)也是说明类似的真理。耶稣基督指着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说:“上帝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43节)这个比喻的重点是针对法利赛人弃绝耶稣而发的警告,没有清楚说出这上帝的国甚么时候出现,但它既是能被“夺去”,起码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这些人已“拥有”上帝的国。由于比喻中的葡萄园在赛五1至7和耶七25都是指以色列人,我们可说法利赛人“拥有”上帝的国的原因,是因他们原是选民中的一份子。
从耶稣基督与施洗约翰的关系,我们也可以看到天国这观念与旧约连续性的问题。从信息的内容而言,马太福音记载施洗约翰与耶稣基督宣讲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三2,四17);他们二人都宣告以色列入快要面临神的审判(太三7,十二41起);又说以色列人若不悔改,神会兴起别的人(太三9,八11起);而且二人也都拒绝自义的人(太三7至10 ,廿三),接纳罪人(路三12 ;可二16)。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在时代的分界上,约翰属乎旧约先知和律法,从约翰以后天国开始了另一个阶段和局面(太十一11至13,路十六16)。8
根据施洗约翰及耶稣基督的教训,他们二人的分别可从二个不同的洗礼看出。约翰是用水施洗,耶稣基督是用圣灵与火施洗(太三11至12;徒一5)。圣灵的浇灌是旧约预言末日现象之一(赛四十四3至5;结卅七14 ,珥二28至32),而火的审判在旧约中也提及(赛一31,六十六24 ;耶七20)。
在耶稣基督的言行中,我们也因此看到他谈论天国时表现出“新”的一面。与约翰比较,“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子来了,也吃也喝……。”(太十一18)约翰和他的门徒禁食,但他和他的门徒不禁食,因为新酒不能放在旧皮袋中,新布也不能补在旧衣服上(太九14至17);约翰犹如伴郎,耶稣基督是新郎(太九15 ,参约三29)。
马太福音描述耶稣基督的言行,也指出他与当时文士不同。一方面,“他的教训,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七29)另一方面,他带进了神的恩典,人不必生活在律法的重担之下(太十一28至30)。9马可福音记载当时的人对耶稣基督言行的反应,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新道理”(可一27),因这道理有驯服污鬼的权柄。而这其中的秘诀,则是路加与约翰所说的:“耶稣满有圣灵的能力。”(路四14)“上帝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约三34)在圣灵的能力彰显之下,耶稣的教训与救恩成全了而且超越了旧约的应许。
二、天国属天而在地
旧约形容所应许的弥赛亚国度,给人的印象常是一个地上的王国(赛九,十一;摩九11至15等);但是,在另一些经文中,神国的特征似乎是神的统治权柄(诗一O 五19,一四五11、13)。换言之,神国是一个“辖区”,也是一种“辖治”。10
耶稣基督论及神国时,这两种意义也一样存在,而且似乎是以“辖治”为基本的质素。这一点可从主祷文中看出:当他教导门徒祈求“你的国临到”以后,他跟着教他们说:“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在这祷文中,神国降临的最基本意义,便是他的旨意被遵守。
耶稣基督谈及他的国度,也曾多次指出他的国度与世上的帝国绝不一样。在彼拉多面前,他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约十八36)这句话显然表示神国不是以武力建立的地上王国。其次,当雅各与约翰要求在天国中居首位时,耶稣基督教导他的门徒说:“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可十42至43)统治天国的方法,不是依循世上的铁腕政策与暴君制度;得权柄的途径,是依靠舍己的事奉。
从行为的要求看,天国对人的要求,也以属天的品格为标准。耶稣基督在世时,并不废止旧约律法的要求,他一生遵行神的律法,而他责备法利赛人,并不是因为他们谨守十分一奉献的命令,而是说:“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廿三23)在同样的原则下,他讨论洁净的问题时对法利赛人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可七20)内心的洁净,才是基本引导人圣洁的关键;外表行为的规范,并不能除掉内心的污秽。因此,他论及进天国的条件亦是从内心着手。“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这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不但止于不谋杀,而且是禁止导致谋杀的心态:咒骂和怀怨(太五18至48)。11
另一方面,耶稣所谈论的国度,确实是在地上彰显出来。在主祷文中,神的旨意是要在地上被遵行。根据这祷文,我们甚至可以为神国下定义说:“神的国就是神的旨意通行无阻的地方。”因此,主耶稣说:“我若靠上帝的灵赶鬼,这就是上帝的国临到你们了。”(太十二28)上帝国的降临,是在地上彰显权柄,赶走污鬼。
因此,耶稣基督在世时,虽然强调“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四4),他却不否定物质的需要,而且也将这一切包括在神的恩典中。在主祷文中,地上生活的需要──“我们日用的饮食”──,与赦罪和胜过罪恶的需要同样是祷告的项目。世人追求神的国和他的义之后,“这些东西”──地上的衣食住行──部会蒙神赐予(太六33)。同样,他与少年财主讨论神国的问题时,说出“永生”是神国主要的内容(太十九16至31)。这永生的价值胜过人地上一切的财物,但是,在神的恩典中,当他赐下永生时,也给人百倍的“房屋、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和田地。”(29节)
更进一步说,神国不仅包括物质的世界,而且最终必定彰显在世界上。这可从三方面看出,第一、神国彰显之前,必有死人复活与审判(太八11至12);第二、耶稣论及复活的时候(太十九28),指出这是一个宇宙性的新生;12第三、当他提审判时,他提到与众天使降临,而且义人要“承受那创世以来……所预备的国。”(太廿五31至46)这些话也都是旧约的应许的实现(参但七13)。
三、天国关于现在与未来
这一点在上文讨论中已隐约出现:虽然法利赛人不了解耶稣基督神迹的意义,他所行的实际上是表示“上帝的国临到你们”(太十二28),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天国实现在地上却有待于将来。在耶稣基督的教训中,我们也可以从多处经文看到同样的教训。
谈论耶稣基督与施洗约翰的关系时,我们曾提及太十一12的话:“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上半句话所指的,是说天国是从施洗约翰以后开始。13下半句话的意思,解经家有多种解释,最适切的应是“天国激烈地临到”,所用的动态是现在时态,意思是说神国以圣灵的大能彰显了出来。14
另一句重要的话,是路十七21 :“上帝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上帝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这话显然也表示天国的存在是一种事实。但它存在的方式,则与“在你们心里”一语的意义有关。“心里”一字,原文亦可译为“中间”,和合译本小字已经说明。由于这话中的“你们”指的是法利赛人,倘若译为“心里”,含意会说法利赛人已拥有天国,而天国也变成一种心理状态,与耶稣基督的教训都不吻合,15因此“天国就在你们中间”较适合。这样,这话与太十一12所说的便是一样,我们在、耶稣基督的身上,已可以看到天国的能力。
但是,另有一些经文却又明显地暗示或说明天国尚未来临。我们可将这些经文归纳为三类。
第一类经文是耶稣基督论及这个世代的话。他并没有说当时的世代是光明良善的天国,反而指出当时是一个“邪恶的世代”,污鬼虽然会被赶出,却仍然可以恢复它的活动,而且可以比以前更猖狂(太十二43至45)。同时,他在世时,仍然会受魔鬼的试探(路四13,廿二28),门徒也不例外,因此他们需要祈求神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太六13)。
另一类的经文,是耶稣基督所讲的天国的比喻。这些比喻表面上显浅,但实际上却隐藏了天国的奥秘(可四33至34 ),甚至门徒亦不会明白(可四10);它们的功用,是表明神对不信者的审判(可四11至12)。16在撒种的比喻中,他指出现今的世代是一个挑战的时刻,世人必须对神的道有所反应;真正的门徒是经得起撒但的试探而结实的人(可四1至20)。稗子的比喻(太十三24至30, 36至43)基本上与撒种的比喻一样指出天国一方面已存在,但审判的时刻却在将来;而它更进一步指出这段时间内,麦子与稗子同时存在。跟着,在芥菜种的比喻(太十三31至32)、面酵的比喻(大十三33)和撒网的比喻(太十三47至50)中,耶稣基督指出这天国的生长是确定而且大有能力的。换言之,在这些比喻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天国实现之前,有一段义人与恶人同时存在的日子,也是一段传播福音,天国增长的时期。
第三类的经文,是一些谈论将来的话。这包括了,第一、审判的话。在太十九28,耶稣告诉他的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门徒在天国里要与耶稣基督分享王权!另一方面,马太廿五章记载的三个比喻——十童女的比喻、按才干的比喻和绵羊公山羊的比喻,也都提到门徒本身必须面临审判,而这审判与荣耀的国度都是将来才实现的事。
此外,也有一些与橄揽山预言有关的经文(可十三,太廿四,路十七22至37,廿一5至36)。这些经文指出世界末期来临之前,有一段灾难的日子,门徒也要遭受逼迫与患难。17
从以上三类的经文,我们可以看到在现今的世代中,天国与邪恶的世界同时存在,而且这情况会延续一段时期,直到审判以后荣耀的国度才完全实现。这可用下面的简图表达。
第二节 天国的降临
论及天国的性质,我们已看到它非常独特的地方:它既可说已经存在,却又是在新约时代才来临;它是天上的国度,却又在地上实现;而且,从某一个角度来说它已经来临,从另一个角度说它的实现却又有待于将来。这种种特征,事实上是与天国降临的过程有关。
一、天父的赐予
旧约论及神国时,经常以神为国度的君王(参撒上八7,诗廿九9等),但是在耶稣基督的教训中,他却只有一次间接地暗示神是君王(太五35),通常乃是说神的国是天父的赐予。路加福音曾记载了一句独特的话:“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将国赐给你们。”(路十二32)因此,门徒若要天国降临,必须向天父祷告:“愿你的国降临。”(路十一2,太九9至10)
旧约经常以地上父亲的行为与品格说明神的作为(诗一0三13;箴三12 ;参申一31,八5等),但直接说神与人的关系是“父子”的,只有十五次。这些经文要不是说神与以色列人是父子(申卅二6;赛六十三16,六十四8;耶卅一9;玛一6,二10等),就是说神与以色列王有父子关系(撒下七14 ;诗八十九26等)。这种父子的关系,是根据神对以色列人的拣选与救赎而来(参出四22 ;申十四1以下;何十一1以下)。神为以色列人的父,表示他的慈爱与赦免(耶卅一9、20 ) ;以色列人为子,必须对神有尊敬和顺服的行动(申卅二5以下;耶三4以下;玛一6)。因此,在这种关系下,先知耶利米预言以色列人在祷告中要称神为父(耶三4、19)。但是,在旧约圣经中,我们却找不到个人直接称神为父的例子。
虽然在旧约圣经以外的作品中,我们可看到偶尔有人在祷告中称神为父(玛喀比3六3、8;智慧书十四3),耶稣基督称神为父时,却有一个特点:他用的称呼是当时家庭中亲昵的话:“阿爸”(可十四36)。18
这种以神为父的思想,在耶稣的教训中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他以父子形容神与自己的关系,另一方面用以形容神与人的关系。当他说神与人有父子关系时,他首先用来说明神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也就是说,他在这一点实在是承受旧约的观念。在“两个儿子的比喻”(太廿一28至32)及浪子的比喻中(路十五11至32),他便以父子的身份,比喻以色列人中间的“义人”和“罪人”与神的关系。
耶稣基督并没有教导“普世人都是神的儿子”的观念。耶稣基督一生在以色列人的中间工作(参太十5至6),外邦人得医治,不过是例外,而不是正规(太十二21至28)。19在登山宝训中,当他提及天父时(太五44至45,六26),这位天父只是门徒的父而已。同时,在浪子的比喻中,他其实只是说以色列人不过是在名义上做神的儿子而已;故事中的长兄实际上是心灵的浪子,与次子在本质上并无差别。20神真正的儿子,是那些悔改的税吏与罪人——也就是遵行神旨意的人(太廿一31 ,可三34至35)。这观念其实也是旧约先知的教训。
当耶稣基督说神是天父时,他并没有忽略他神圣的一面。他是一个在暗中察看人心的神(太六4、6),是荣耀的(可八38),会施行赏罚的(路十七7至10 ,太二十1至16),他的旨意必须在天地之间被遵从(太六10),而且,门徒必须追求神的国和他的义(太六33),他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但是,另一方面,耶稣基督也同样强调:进入神国的可能性,事实上是出于神的恩典与慈爱。他指出神的国是在创世之前已预备的(太廿五34),而且借用旧约中以耶和华为以色列人牧者的话,说明神以创世的大能来拯救世人,社会将国度赐给他的群羊(路十
32);同时,在太十一25至26,他又强调神独特的旨意,是使婴孩明白,而聪明通达人则会失去机会。藉着葡萄园的比喻,他指出这真理的两面是协调的。由于他是公义与信实的,他从不食言,而且是按照协约支付工人的工资,但是在他的自由之下,他却有权在协约以外,另外给予工人所不配得的工资(太廿11至16)。他的爱超越了公义,因此原本不配进入神国的人也得以进入了。
二、神子的降生
圣经里有关耶稣基督降生的记载,有几个共同的特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无论是马太福音,路加福音或约翰福音,作者们都同意耶稣基督的降生是旧约预言的应验。约翰福音以道成肉身满有恩典与真理说明他降生的意义(约一14),马太福音告诉我们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太一1至17),他的降生应验了以赛亚(赛七14 ;太一23)和弥迦(弥五2;太二6)的预言。路加福音则特别用耶稣降生时代几个敬虔人的诗歌和天使的诗歌,清楚地指出他的降生乃是旧约盼望实现的曙光(路一46至55、67至79,14、29至32)。
第二个共同点,是马太和路加都指出:主降生的整个过程都是在超自然的力量和控制下实现。路加刻划耶稣降生的可能性,可用一37的话作代表:“出于上帝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马利亚因相信了神的话而蒙福,撒迦利亚则因不信而受惩罚。在马太的记载中,神超自然的干预特别显明在约瑟的内心挣扎、“博士”问路、耶稣父母逃离犹大以至定居加利利这些过程中(太一18至二23)。
第三、耶稣降生的目的,是要作以色列人的王。马太引用弥迦的话说他出生伯利恒,表示“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太二6)。路加虽然强调他的降生是要成为万人的救主(路二10至11),却也记载了天使对马利亚说的话:“主上帝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路一32至33)他的降生,为“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赎的人”(路二38)带来了安慰。
第四、他的身份是神的儿子。在马太福音,这个“儿子”是以色列人的代表(太二15、18),21然而,他的降生却也同时表示“上帝与我们同在。”(太一23)路加的记载则更为明显:“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路一32)一方面,这“儿子”的称呼显然有旧约的背景,与神给大卫的应许有关(撒下七14),但是路一31又同时暗示他的降生也实现了赛七14的预言(童女怀孕生子),可见这儿子的身份不仅是君王(因而为“天子”)那么简单了。无论如何,这“儿子”的观念在耶稣生平中多次地表现出来。根据路加的记载,耶稣在幼年随父母上那路撒冷时,已提及“我父的事”(路二49)。在他生平的教训中,也有二段话表示他这儿子身份的特点。第一、
在葡萄园的比喻中(可十二1至11),他清楚地表示自己的地位与以前的先知完全不一样,他不仅是神所差到世上来的人,而且是那“承受产业”的一位。22其次,马太与路加都记载了一段他论及自己与天父关系的话:“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十一27 ;路十22)这句话指出三点真理:第一、子从父领受了权柄和知识;第二、父与子之间彼此有深切的了解;第三、启示的权柄是掌握在子手上,他是神与人之间唯一的桥梁。因此,在福音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耶稣说自己是神的儿子时,他表明自己与神同等,有圣父所赐的权
柄,而且是神向人启示的最高权威。难怪约翰论及他的降生时说他是道成肉身的(约一14),并且说:“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一18)
三、神子的膏立
从历史的角度而言,虽然耶稣基督降生是要为王。但他正式被膏立,却是在受洗之时。根据马太、马可、路加前三福音的记载,耶稣受洗时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7 ;可一11 ;路三22)目前解经家多同意这句话是取自诗二7及赛四十二1.
诗二7出自一首著名的论弥赛亚的诗篇,因此这天上的声音可说是耶稣基督在受洗时被膏立的证明。在耶稣受试探的故事中,我们也看到撒但接受了耶稣是神儿子的事实,而且承认他主要的任务是要得到地上万国(大四1至11)。23从此,我们看到耶稣从事两种工作──方面他宣讲神国的福音,另一方面赶鬼医病(太四23至25)。他赶鬼医病的工作,证明了“神的国临到”(太十28 ;路十一20)。
不过,在福音书的记载中,我们却也发现一个相当独特的现象,那就是福音书中直接或间接称耶稣为“基督”或“弥赛亚”的经文非常少;24几段重要的经文,都是记载该撒利亚腓立比的事件以后才发生的事。与这现象有关的,便是马可福音特别记载耶稣屡次禁止污鬼和人宣告他的身份(可一25、33、44),甚至是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的路上,门徒承认他是基督时,他也禁止他们向外人宣扬(太十六20)。这种现象的出现,并非表示耶稣自己否认基督的身份,而是因为当代人对这名称的了解与耶稣本人的看法甚为不同。25
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当代一般人对“王”的了解显然带有浓厚的政治意识,因此耶稣拒绝犹太人“龙袍加身”(约六14至15),而且也对彼拉多解释他的王权不是政治性的(约十八33至37)。在耶稣自己的眼中,他的身份与工作可用两个更好的名词来表达。
第一是“耶和华的仆人”。他受洗时天上的声音所引用的另一段经文——赛四十二1,便是出自“耶和华受苦的仆人”的诗歌。26耶稣基督在拿撒勒,也会引用当中以赛亚六十一的诗歌来表明他的使命与工作。27当他说自己的使命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十45)时,则可能是采用了赛五十13至五十三10的话。28马太福音作者便是以此为线索,解释耶稣基督医病的行动(太八17,十二17至21)。
另一个说明耶稣工作与使命的名称,便是“人子”。在新约中,这名词主要出于四福音,而且是耶稣最常用的一个名称。在四福音以外,只有司提反(徒七56)和约翰(启一13)各用过一次。由于这名称在使徒时代几乎没有人用过,而四福音中又是耶稣的话,最合理的解释,便是承认它是耶稣在世时自己的称谓,但后来的基督徒发现另一些名词更足以表达他们对耶稣的认识,因此便不再采用。
“人子”这名词到底表达些甚么呢?我们可从两方面探讨。首先,这名词在旧约出现过。在诗八4,“人子”29指的便是世人,在以西结书,“人子”是耶和华对先知以西结的称呼(结二1、3等);在但以理书第七章,那“像人子”的一方面“驾着天云而来”,有属天的来源,另一方面是患难中神的百姓的首领,从神领受了国度与权柄。30
其次,我们可研究耶稣所讲的话,这些话可归纳为三大类。31第一类是论及人子在地上的权柄。例如“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8 ;太十二8;路六5);“人子有赦罪的权柄”(可二10 ;太九9;路五24)。有人认为这一类话语中 “人子”是指“人”而言,但整段经文并不支持这种理论。“人子”是主耶稣自己的代号。32特别是当他宣称自己有赦罪的权柄时,他清楚地表示他与一般人不同。第二类经文是论及人子必须受苦,如可八31,太十六21,路九22。在文脉中,耶稣用“人子”代替门徒所用的“基督”,而在上面我们已看到他以“耶和华受苦的仆人”说明他对基督使命的认识,而这种
先受苦后做王的观念,在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及但以理书第七章都同样出现。第三类的经文是论到入子要骂云而临,满有荣耀和权柄,如太廿四27、廿六64 ;可十三26、十四62 ;路廿一27、廿二69。这一类的经文显然是取材自但以理书第七章,而且也有受苦者得伸冤的看法。
在上述三类有关人子的话语中,我们可看到耶稣基督在世时,会清楚地表明他自己的身份与工作,他有超乎自然的源头,却又是圣徒的领袖。在世上他要宣告神赦罪之恩,但却也为世人的罪受苦,以便引进神的国度。在他离世前的圣餐中,他便将自己死亡的意义清楚地表明出来:他的死是建立新约的血,要引进上帝国的来临(路廿二14至20)。
四、人子的登基与掌权
在上一段,我们提及耶稣基督有关人子的言论中,有一类是谈及将来的事。在这一类的话语中,有些似乎比较容易明白,例如他在橄榄山预言中所说的:“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廿四30,参可十三26)我们可轻易地解释为主再来的预言。但若将这橄榄山的预言与路加福音同样的记载比较,33我们发现路加很明显地认为橄榄山预言与耶路撒冷被毁有关(路廿一20至24)。这种现象引起了一个问题:到底人子在甚么时候掌权?
这问题的产生,不仅是由于比较橄榄山预言才引起,在耶稣基督的教训中,他还说过两句话,似乎表示他再来掌权的日子很快便会临到。当他差遣十二门徒去传福音时,马太告诉我们他曾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太十23)在该撒利亚腓立比路上,他也告诉门徒:“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人,有人未尝死味以前,必看到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太十六28 ;可九1;路九27)同样,在约翰福音最后晚餐的谈话记录(约十四至十六),我们也可看到耶稣基督谈及他再来的日子,有时似乎是相当遥远(约十四3)有时却似乎是说在最近的将来便会发生(约十四18)。
对于上述的现象,史怀哲A.Schweitzer的解释是:耶稣本以为神国在他的时代会实现,后来发现没有实现,遂以死催促它的降临;实际上,整个初期教会都要面临的,便是神国迟迟都未实现这问题。34不过,也有人根据圣经找出较合理的解释,认为耶稣基督的话在登山变像或复活、或圣灵降临、或耶路撒冷被毁时应验。
依笔者个人的意见,耶稣基督的复活似乎是最重要的事件。马可福音记载门徒在复活的早上,见到耶稣而害怕(可十六 5、6),因为他们见到了“神的儿子”;35路加福音强调基督复活是进入荣耀,应验先知的话,从此开始了救恩计划(路廿四25至27, 44至49);约翰福音亦同样指出他的复活显出神子的荣耀(约十二29,廿28),而且开始新生命的创造(约廿22至23);马太福音的主题则更加明显,耶稣基督宣告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已赐给我了。”(太廿八18)他受试探时拒绝了撒但所提供的权柄,却在复活之后,终于从神那里得到了,从此便开始了向万民传福音的时代。因此,我们可说耶稣基督在受洗时是被膏立为王,在复活时则是他登基的时候。登山变像所彰显的荣耀,事实上便是他复活后的荣耀。36
上述的解释,并不否认圣灵的降临和那路撒冷被毁与基督为王的事有关。圣经中一再强调圣灵是那要来者在未世所要赐下的恩典(路廿四49,参徒一4至5,太三11等),所以圣灵的降临事实上可与复活看为一件事(参约十四16至18)。至于耶路撒冷被毁,无论我们看它是未日的预象或前奏,37它显然是一种审判的结果——报应日子的来临(路廿一22)。
综合耶稣基督关乎未来的教训,我们可说耶稣基督的复活是他正式掌权之时,圣灵的降临与耶路撒冷被毁都是他权柄的彰显。但是,这种解释并没有排除他再来掌权的事实。根据路加的记载,耶路撒冷的被毁并没有立刻带进末日的来临,随着被毁而来的是一段“外邦人的日期”(路廿一24)。马太福音也记着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廿四14)而且在前三福音中,都提及一段天翻地覆人子再临的话(太廿四29至31 ;可十24至27 ;路廿一25至27)。因此我们可以说,耶稣基督在全地掌权之时,是他再来之时。38
下列简图,可表示国度降临的过程与耶稣生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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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天国子民的生活
在耶稣基督的教训中,他很少直接地谈论到他自己的身份(虽然他一切的言行都表露出他的身份),但却常常谈论到神国子民的生活。在这一节,我们要从团契与个人生活两方面来研究。
一、教会的生活
“教会”一词,在四福音中只出现过两次,即太十六18、八l7。由于两次都是出于马太福音,有人觉得“教会”这一名词是马太的用语,而不是耶稣基督自己说过的话。39也有人根据这现象推论,说教会的出现是由于以色列人拒绝天国的福音。40这问题主要的关键是在乎教会的定义。
太十六18的“我要建造我的教会在这磐石”这句话,表面的意义似乎是说教会是座建筑物,但文中“磐石”一词指的并非真正的石头,而“建造”这动词也不仅是用在建筑有形的物体,旧约的希腊文译本便会用这字来表示“建造”群人(参得四11 ;耶,10,卅,4,卅、7;诗廿八5;摩九11)。41换言之,太十 六18的话,并非告诉我们教会是现今的“礼拜堂”。在圣经中我们反而可以找到“建造教会”便是“建立一群人”的线索。在旧约七十七译本中,敬拜耶和华的“会众”,有时便译为“教会”(申五22 ;结十12,诗:二十二22等);我们若将“会众”代替太十八17所说的“教会”,那
么,太十八16至17的意思非常明显:“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会众;若是不听会众,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因此,我们可说在主耶稣的眼中,“教会”是一些奉主名聚会的弟兄们所组成的团体。42
在这定义下,我们可再注意一下耶稣基督与以色列人的关系。首先,我们要承认他会公开表示他的使命是在以色列人中间工作:“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十五24)其次,从工作的早期,耶稣便指出犹太人会拒绝悔改的信息(可二20),而且这情形越来越严重,以致路加把拿撒勒人弃绝耶稣的事件作为耶稣事奉工作的代表(路四16至30)。43由于这情形,耶稣为以色列人哀哭,也预言耶路撒冷被毁(太廿三37至38 ;路十九42至44),以及外邦人接受福音(路四25至27 ;太八l0至12等)。再者,我们在福音书中又看到:虽然以色列人整体不信福音,税吏和罪人却进了上帝的国(太廿二28至32),而且“上帝的国必从你们(法利赛所代表的以色列人〕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太廿二43 )。在他的教训中,这些人有时候被称为神的羊群(路十二32 ;可十四27 ;约十1至29,十六32),伴郎(可二19),光明之子(路十六8;约十二36)及神家中的成员(可三33至35,十30 ,太十一25)。
根据上述的观察,我们可以说主耶稣工作的目的,便是在建立“教会”,而且,倘若他所要建立的教会包括外邦人的话,这些外邦人自然是列在神国的百姓之中。“教会”一词,绝不是马太硬塞在耶稣口中的话,它的产生虽然与以色列人拒绝耶稣有关,却也是从以色列人中间产生,而且包括所有悔改的以色列人。
在这种定义下,“教会”与“天国”有一种相当复杂的关系。教会是神国的子民所组成的团契,却不等于“神国”。神的旨意要通行在神国和教会中,神国在地上最具体的表现,是在神国子民——教会——的身上。44
确定了教会的定义之后,我们要进一步探讨教会的基础 、权柄、使命与团契。谈及教会的建立,我们便不能不注意耶稣基督对彼得说的话:“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立在这磐石上。”(太十六18)有人认为这话中的磐石,是指耶稣基督,或指以耶稣为基督的信仰,这一解释主要的根据,是说希腊原文“彼得”petros一词是雄性,而“磐石”petra一词是雌性,所以所指的不一样;但这种理由的说服力并不大,因为倘若我们将“彼得”与“磐石”以当日流行的亚兰来表达,两个名词便会一样,同为“矶法”kepha。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说彼得在任何情形下都是教会的基石,更不能说他是唯一拥有教会权柄的人,因为在文脉中,我们看到彼得阻止耶稣走十架道路时,便成为耶稣基督的绊脚石(廿三节),而且耶稣基督在其他场合也指出教会及其他使徒同样拥有权柄(太十八l8 ;约廿23)。换言之,太十六18最合理的解释,是说教会是建立在像彼得这样承认耶稣为基督的人身上。45
谈到这里,我们便容易明白在耶稣基督的心目中,教会最主要的使命就是宣教的使命。我们已经提过耶稣基督复活后的命令便是宣教使命,他也预言在再来之前福音要传遍世界。在福音书中,我们更可进一步看到他在世时,便将门徒加以组织,差遣出去传扬福音信息。
耶稣拣选十二门徒的事,马太、马可与路加都记载(太十1;可三14 ;路六13),但只有路加说耶稣“称他们为使徒”(路六13)。马可福音说这选召的目的,是“要他们常与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并给他们权柄赶鬼。”(可三14)传道赶鬼的工作,正是耶稣自己所做的事(可一39),马太福音则更明显地指这选召与耶稣的工作有关:在选召门徒之前,他曾走遍各城各乡,由于需要广大,他吩咐门徒“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太九35至38)在马太福音中,门徒的权柄是赶鬼医病,这也同样是耶稣所行的事(太八16)。而在这赶鬼医病的工作中,马太与马可都把重点放在赶鬼,因为在这工作的背后实际上是神国与撒但权势之间的“两国相争”(参太十二22至30;可三20至30)。
路加记载选召十二门徒的事,但没有清楚地说明他们的工作。从他的角度而言,十二门徒最主要的责任是作耶稣复活的见证(路廿四48 ;徒一22);但是,他却记载了耶稣另一次组织门徒传道的事(路十1至16)。这一次的人数是七十人,而且是“两个两个的,在他面前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第一节)他们成了开路先锋。倘若我们将路十2至16与耶稣在太十1至42的内容比较,我们不难发现这七十人被差遣的原因、工作内容、原则及他们的遭遇都与十二个门徒一样。他们是耶稣基督的代表,也拥有他的权柄。
路加福音记载这七十人的使命,可能是要指出门徒在当代虽然是以犹太地为工场,他们的使命却蕴藏着万国的使命。46无论如何,在前文中我们已多次看到耶稣基督确曾指出宣教使命是它再来前必须进行的工作(太廿四14,廿八18至20),而且在犹太气味最浓厚的马太福音书中也特别提及。在第十章,他记载耶稣基督预言门徒“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太十18)马太十三章的七个比喻,特别是稗子的比喻,也同样指出审判延迟来临是因为要等候庄稼成熟。
约翰记载复活主赋予门徒宣教的使命后,曾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廿23)这话最合理的解释应是指门徒在宣教事工上实际掌握了世人的命运。另一方面,根据马太福音的记载,彼得的权柄是:“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十六19)倘若我们根据太十八18同样的话来解释,这句话指的应是教会的另一个权柄:施行纪律,引领犯了错误的弟兄归正。
值得注意的是,在维持纪律的事上,基本的精神是“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太十八14)这种精神的要义,是在乎不使人跌倒,要挽回与饶恕。用主耶稣自己的话,这是谦卑──他自己所具有的精神(太十一29)。但这谦卑精神更积极的一面,则是他在可十42至45所说的:权柄的表现不在乎凌驾他人,而在乎服事他人。换言之,教会的生活应反映出耶稣基督福音的内容,以及他个人生活的模式。
二、生活的表现
神国的子民不仅受命传扬耶稣基督的信息,也要建立以这信息内涵为标志的教会,不仅是整体的生活如是,个人的生活也如是。
耶稣基督对个人最基本的要求,便是要人悔改,这是他开始传道时的信息。在他看来,这是神国降临前人必须做的。(太四17 ;可一15)在著名的税吏与法利赛人的比喻中,税吏祷告蒙垂听,是由于他流露悔改的心(路十八9至14)。47
路加的记载也表现出悔改的重要:有人将彼拉多杀人的事告诉耶稣,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以为这些加利利人比众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这害么?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十三1至5)悔改是每个人需要的行动,不悔改的人都要灭亡,因为每个人都一样有罪。
耶稣基督很少用“罪”这名词,但他常用象征的话语形容人有罪的状况,如“债”(太六12 ;路七41、42),失去的钱(路十五8至10),迷失的羊(路十五3至7),坏果子(太七16至19),死人的骨头(太廿三27)等等。在浪子的比喻中,他特别强调二个真理:第一、税吏罪人悔改,便可得赦兔,而且他们悔改时,天上要为他们快乐;第二、留在家中的长子——所谓“义人”,事实上是心灵的浪子,需要悔改而不自知。有人指出,耶稣基督在世攻击最利害的,便是当代的正人君子,宗教领袖,神学工作者与教牧人员——法利赛人、文士、祭司。48
耶稣基督强调悔改,并不表示他不看重行为的重要性。施洗约翰强调真正的悔改是有行为的果子作为证明的(太三5至12 ,路三7至14),耶稣基督也以果树和根基的比喻说明实际,的行动表明内心的状况:“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天父旨意的,才能进去。”(太七21)在两个儿子的比喻中(太廿一28至32),他也指出小儿子的悔改,是表现在行为上的转变。
不过,耶稣基督谈论行为时,他的教训与当时法利赛人的教训迥然不同,而且公然与他们冲突。在登山宝训中,他公开抨击当时法利赛人与文士的义49(太五17至六21),也宣布他对道德真正的理解:第一、善行真正的标准,不仅是外表的行动,也是思想、言行整体的圣洁;错误的目的与内心的不洁都是罪;第二、善行不仅是人际的关系,也是人与神的关系:“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太六4、6)第三、真正律法的精义,乃在乎爱(参太廿二34至40)──像神一样爱仇敌与罪人。在爱中,门徒成全律法,也超越了法利赛人肤浅的仁义。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这种真的爱表现出它的本质来:既付诸行动,超越种族,也是敢于牺牲和彻底的(路十25至37)。
“悔改而结出爱心的果子”是耶稣用以形容门徒生活的一面。从另一个角度,他也以“绝对的顺从”来形容他们的生活表现。这并不与悔改的教训冲突,而仅是悔改生活的另一面。在太十二43至45,我们看到他警告当时的世人说:看见了神迹而不悔改的世代,犹如一间房屋在污鬼被逐出后没有新主人,结局比以前更加悲惨。因此,他对跟随者,都有绝对的要求:背十架跟随(可八34 ;路十四26)。
十字架是当代熟识的死刑工具。背十字架的意思,便是走上死亡的道路。换言之,在耶稣基督看来,门徒的生活是一种具有殉道精神的生活。在可十35至45,耶稣曾对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说:“我所喝的杯,你们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也要受,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他自己的舍己带来赎罪的功效,但门徒的舍己虽是必须,却不是报偿的根据,而是效法基督的榜样。
“背十字架”精神的要义,可从耶稣与少年官的一席话中看到(可十17至31,太十九16至27)。首先,我们看到舍弃一切跟从主,是这少年人得永生的条件(可十17、21、 29);其次,少年官长的钱财,成为他不能进天国的原因,难怪耶稣基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原文直译)。最重要的是,在这段经文中,耶稣事实上清楚地表示出这种对他绝对的顺服,是代替了旧约信徒对耶和华独一真神的顺服,50即是说,顺服耶稣基督,便是顺服耶和华;耶和华是独一的神,耶稣基督也是独一的主。这也解释了为甚么耶稣基督一方面叫人孝敬父母(可七9至10),另一方面又要人“恨”父母(路十四26):在顺从主的原则下,门徒应孝敬父母;但当他们要在父母与主两者之间作一选择时,门徒便要跟从主。不过,在同一段经文中,耶稣基督也指出倘若人难以进天国,“神凡事都能”(可十37)。舍己的可能,在乎神的恩典与力量。
耶稣所讲背十架跟从主的教训,是针对着一个敌对的背景而发出的。四福音的作者在他们的记载中,也用不同的方法表明门徒在天国来临前必遭迫害,这在前文中我们已多少看到。在这大前提之下,我们又看到耶稣基督提及三种门徒在今生生活上必须有的表现:信心、祷告与忠心。在这三个表现中,信心可说是后二者的基础。在不义的官的比喻中,主角寡妇是一个受欺压的信徒的代表,而恒切不断的祷告则是一种信德的表现;耶稣基督又特别鼓励信徒说:“上帝的选民,昼夜呼吁他,他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我告诉你们,要快决的给他们伸冤了。”(路十八6至7)同样,在登山宝训中,我们也看到在贫乏中专诚事奉一个主的人,需要相信神的眷顾(太六24至34)。这种信心虽小如芥菜种,却能行神迹奇事,而且,在这种信心中产生的效果也显出神的大能,不会使人夸口邀功(路十七1至10)。
这种信心另一方面的表现,便是忠心于神的托付。当天国的降临似乎是遥遥无期之时,信徒或会疏忽本身的责任(太廿五1至12),而与世人同流合污(太廿四45至51),因此,信徒能否忠心于托付(太廿五14至30)、善待天国的子民(太廿五31至46),便成为审判的准则。
讨论问题:
一、现代讨论到基督徒与国家的关系,以及对政治革命、社会改革的看法等等问题,都要先讨论“神国与教会”的观念。根据耶稣基督对神国和教会的教训,我们到底可得到一些甚么原则去面对这些现代的问题?
二、在你所处的社会,你看到甚么象征证明天国快临,人们需要悔改?
三、耶稣在世时与当代的正人君子有严重的冲突。试以中国信徒的现况为背景,用你自己的话表达马太廿三章的教训。
四、耶稣基督所要求的绝对的顺从,对你个人现在的生活实际上有何意义?试分享。
注解
1.这四次是太十二28,十九24,廿一31、 43 。
2.关于时代主义,可参看C. C. Ryrie, Dispensationalism Today ( Chicago,1965);D.P.Fuler, Gospel and Law: Contrast or Continuum(Grand Rapids, 1980)。
3.C. I. Scoffield, The Scoffield Reference Bible( New York, 1917),P. 1003. 这是他对太六33的注解,他提出的参考经文是路十三28至29、来十二22至23。
4.司可福原注中提及好几点分别,但修正版中只提这一点,参The New Scoffield Reference Bib1e (New York,Harper,1967),p.1002。
5.时代主义近代发言人之一的C.C.Ryrie起码要承认原来的讲道者没有区别这两个名词,见他的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Chicago,1959),p. 75.在当代,“天”可以是“神”的代称,因犹太人亦有类似避讳的习惯,不直接称呼神的名字,参路十五21、太廿一25 。但耶稣基督自己到底是用“天国”或“神国”,或两者同时运用,目前尚无定论。J. Jeremias Theology I ( London,1971),p.97。
6.七十士译本中但三54则有这名词出现。根据现有的文献,我们不能说这名词是耶稣基督发明的,但比起当代的人,他用得最多。参J.Jeremias,Theology I,p.32。
7.N. B.Stonehouse,The Witness of Matthew and Mark To Christ(Grand Rapids, 1958),pp. 231f。
8.在十六16,施洗约翰清楚地属乎旧约时代,参S.G.Wilson, The Gentiles and the Gentile Mission in Luke一Acts( Cambridge, 1973), pp。 63f.但太十一11至13“从施洗约翰起”一句,则容易被误解。C.E. Ladd指出在马太用语中,“从”字表示约翰不包括在内,是“自约翰以后”的意思。见Theology,P. 42. Jeremias则持不同的意见,见他的Theology I,pp.46-47。
9.在当代,“背负天国的轭”表示遵行神的律法,参D. Hil1, The Gospel of Matthew(LOndon,1972),p.208。
10.英文以realm与reign两字表达这个分别。
11.参第三节的讨论。
12.D.Hill, Matthew,ad. loc。
13.见注8。
14.这里所用的字biazetai 可以是被动的,也可以是反身的(ref1exive); 由于平行的路十六16的话应是主动的,第二个说法最合理。参G. E. Ladd, Jesus and the Kingdom(London, 1966), pp. 155一158.新译本译为“天国不断遭受猛烈的攻击(现代中文译本类似),又与和合译本不同。
15.参T.W. Manson,The Sayings 0f Jesus ( London,1957), pp. 303f。
16.耶稣基督在可四12是引用赛六9至10的话,参w. L. Lane, The Gospel of Mark(Grand Rapids 1974),ad. loc。
17.关乎这预言的论著甚多,可参看C.Brown,“The parousia and Eschato-1ogy the NT,”DNTT II,pp.909一921。
18.J.Jeremias,Theology I, pp.61——68。
19.这段经文常引起误会;耶稣称外邦人为狗(廿六节),事实上是表达当时 犹太人对外邦人的看法,他自己并没有拒绝外邦人。
20.参看K.E.Bailey,Poet and Peasant (Grand Rapids, 1980), pp. 196ff。
21.这两段经文都是指以色列人而说的,但应用在耶稣身上,因为他是以色列人 的代表。参R.N. Longenecker, Biblical Exegesis in the Aposto1ic Period ( Grand Rapids, 1975), pp. 144f。
22.T. w. Manson,The Teaching of Jesus(Cambridge,1935),p. 104。
23.太四3“你若是神的儿子”一语,原文是假定性的话,表示撒但假定他是神的儿子,然后根据这前提推论。也可译为“你既是……”
24 .
<tbody> </tbody>
马太 |
马可 |
路加 |
约翰 |
十六17,20 |
八30 |
九21 |
四23ff |
──── |
九41 |
──── |
十七3 |
廿二42ff |
十二35 |
|
|
廿三10 |
──── |
──── |
|
廿七11 |
十五2 |
廿三3 |
十八37 |
|
|
廿四26、46 |
|
|
|
四18 |
|
25.希腊文的“基督”,等于希伯来语的“弥赛亚”,原意是“受膏者”,可泛指先知(诗一○五15)、祭司(利四16)及君王(诗十八50),但后来专用以称呼神应许差来拯救百姓,最终以公义和平统治列国的一位君王 。耶稣在世时,犹太人所盼望的基督,主要是一位能领导他们推翻罗马政府的君王。
26.这些诗歌包括赛四十二1至7,四十九1至9,五十4至10,五十二13至五十三12,六十一1至11 。
27.路四18拿撒勒的讲道,发生的时间也是在耶稣工作的末期,参I.H.Marshal1, The Gospe1 of Luke (Exeter,1978),pp。 177f。
28.有关资料,可参考W. L.Lane, Mark.p.384 n. 91。
29.“世人”,希伯来文直译可译为“人子”.
30.参看F. F. Bruce, This is That ( Exeter, 1968), pp. 26ff.以诺书异象 similitude ( Enoch 37一71)亦有“人子”出现,但这部份的著作日期目前不易确定,参M.B1ack,“The’parables' of Enoch(1 En.37一71)and the‘Son of Man,”Exp.T.88(1976一77),5一8。
31.参G.E. Ladd, Theology, pp。 149一151。
32.参C.E.B.Cranfield,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Cambridge, 1959)。
33.在路加福音,橄揽山预言中的话分别在路十七22至32及廿一5至36出现。第二段经文的背景与马太二十四完全一样。
34.A.Schweitzer,The Quest of the Histocal Jesus(NeW York 1964),pp. 330一403.他这理论要面对的问题是:神国降临是耶稣信息的主题,倘若他在这要点错了,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他?
35.参N. B. Stonehouse, The Witness of Matthew and Mark to Christ(Grand Rapids, 1958), pp, 103ff.在马可福音,“神的儿子”是一个胜过污鬼,值得人敬畏与听从的人;他拥有权柄,远超乎文士之上(可一21至28)。
36.在登山变像后,耶稣禁止门徒在复活之前宣扬(太十七9);路加则清楚地表示它在山上所谈的是去世的事(路九30),表示他的荣耀还没有正式彰显。
37.R.T.France, Jesus and The Old Testament, (London1971) ,pp。227-239
38.在旧约中,我们亦可看到大卫有类似的过程,他先被膏立,后来在希伯仑做犹大王,最后才做以色列民的王。在后二段过程中,他都是“王”(参撒上十六1;撒下二4,五3)。
39.G. Bornkamm,“End一Expectation and ChurCh in Matthew,"Trad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in Matthew(Philadelphia,1963) , pp.44——46。
40.参司可福圣经太十六18注解。
41.这些经节和合本都译“建立”
42.司提反也提及在旷野的“教会”(徒七38原文)。
43.根据可六1至6,这事发生在耶稣工作的中期。
44.参G.E.Ladd, Theology, pp. 105一119。
45.这一解释也不等于赞同教皇承袭制,因为在圣经中我们找不到使徒职份可以承继的教训;虽然徒一21至26提到犹大遗弃他的职份时,便应有人填补;但雅各死后(徒十二2),并没有人填补他的职位。关于近代对这段经文解释,可参看R.E.Brown, eta1., Peter in the New Testamen(Minneapo1is,1973), pp.83一100。
46.这“七十”数字的意义甚难确定,有些古抄本作“七十二人”。参E.E.ElliS,Luke ,pp.153f。
47.税吏的祷告是诗五十一篇的首句。参J. Jeremias, Parables Jesus(Rev.ed.;London,1963),p。144。
48.J. Jeremias,Theology I,pp.142f。
49.在太五21至48一连串的对照中,廿一及卅三节清楚地表示出耶稣所反对的不是旧约的律法,而是犹太人对律法的了解。参W.D.Davies, Sermon onthe Mount(Cambridge,1963), pp.101f。
50.N.B.Stonehouse,Origins of the Synoptic Gospels(Grand Rapids,1963),pp.97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