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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圣言/2014年1月11日

来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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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经文

19 约一 4:8,16 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 神,因为 神就是爱。 约一 4:16  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 神里面, 神也住在他里面。

20 出 34:6-7 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 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 出 34:7 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21 来 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悦;因为到 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 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

22 尼 9:32-33 “我们的 神啊!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约施慈爱的 神。我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列祖,和你的众民,从亚述列王的时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难,现在求你不要以为小。在一切临到我们的事上,你却是公义的;因你所行的是诚实,我们所作的是邪恶。

23 诗 5:5-6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 诗 5:6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

24 鸿 1:2-3 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 神。耶和华施报大有忿怒;向他的敌人施报,向他的仇敌怀怒。 鸿 1:3 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他乘旋风和暴风而来,云彩为他脚下的尘土。

出 34:7 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威斯敏斯特信条

2.1b 祂极其慈爱、恩惠、怜悯、恒久忍耐,满有良善和真理,赦免罪孽、过犯、罪恶;祂赏赐那殷勤寻求祂的人;照样,祂的审判极其公义、可畏,祂憎恶诸恶,决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2.1b most loving, gracious, merciful, long-suffering, abundant in goodness and truth, forgiving iniquity, transgression, and sin; the rewarder of them that diligently seek him; and withal, most just, and terrible in his judgments, hating all sin, and who will by no means clear the guilty.

大要理问答

7问:上帝是谁?

答:上帝是灵,祂的所是与祂的所有,在本体,荣耀,可赞,完美都是无限的;祂是全然自足,永恒,不改变,无法测透,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极其智慧,极其圣洁,极其公义,极其恩慈,恒久忍耐,满有良善与真理。


小要理问答

4问:何谓“神”?答:“神”是“灵”,祂的本体是无限的、永恒的、不变的,智慧,权能,圣洁,公义,良善,真实。


威斯敏斯特信条解释

l 独有一位又真又活的上帝

(a) 独有一位上帝:一神论,而非多神论、三神论、泛神论、万有神在论或无神论

(b) 祂是唯一永活的上帝。木头和石头做的偶像都是死的。(诗115:4-7)

(c) 祂是唯一的真上帝。其他被人(和撒旦)所造的神都是虚假的。(林前10:20;耶10:10-15)

l 上帝可传递和不可传递属性。 研究上帝的可传递和不可传递属性能让我们领悟、理解上帝。

(a) 上帝的不可传递属性:

(i) 祂的自存性

(ii) 祂的不变性

(iii) 祂的无限性

(b) 上帝的可传递属性是那些在某个程度上能赐给照着祂自己的形象所造的人所拥有的那些属性,譬如:知识、公义和圣洁等。

l 上帝的存有与完全是无限的:祂的存有(或本质,或不可传递属性)是无限的。祂的完全(或道德属性,或可传递属性)是无限的。

l 祂的存有是无限的。这是指祂的存有(或本质)是极大的,不受任何约束。这表明祂是:

(a) 无限量 - 上帝之大是整个宇宙所不能容纳的,就是说,祂不受空间限制:祂是超然的(比较王上8:27)。

(b) 无所不在 – 上帝存在于所有的空间,到处都在:祂是无处不在的(而非泛神论所说神即万物,万物即神)。

(c) 永远的 - 上帝是不受时间所限制的:祂是无始无终的(比较:诗90:2;9:7;彼后3:8)。

(d) 不可测度的 – 除了在上帝所选择显示关于祂自己之外,有限的人是不能够完全领悟、理解祂的(比较伯11:7)。

l 上帝是至纯之灵,无形,无体,无欲的:

(a) 上帝不像人有身体:祂是没有形体的,因此眼不能见祂。当我们说上帝有手、眼、耳、等等时,这些都是拟人论。

(b) 上帝不像人一样是由灵魂和身体组成的。上帝是全然的一位,因此上帝没有目的或意志的不协调。

(c) 上帝无情欲或人性的情绪。当圣经里说到上帝忧伤、充满愤怒和报仇、或嫉妒、或甚至喜悦时,这些都是拟人化的表示。我们可以说上帝忧伤,但却不可以想象上帝忧伤是因为祂犯了错或祂没有完全的控制权或祂无法预知将会要发生的事。我们也不应该说上帝希望拯救被遗弃者,因为上帝预定遗弃他们。

l 上帝是不变的:祂的存有和目的不会改变(民23:19;诗33:11;玛3:6)。祂介绍自己为“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上帝的荣耀或福份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

l 上帝是全能的:祂是无所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太19:26)。祂不只是这世界的创造者,也是这世界的维持者。“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16:4)

l 上帝是至圣的:祂有无限的圣洁。祂超然圣洁(看 赛6:3;哈1:13)所以上帝憎恨罪恶,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上帝。

l 上帝是最为公义的:所以祂会惩罚罪恶。祂“赏赐那殷勤寻求祂的;同时,祂的审判最为公义,极其可畏;祂憎恶诸恶,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l 上帝是无限的恩慈的:祂极其慈爱,有恩典,有怜悯,恒久忍耐,有丰盛的恩慈和信实,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祂的恩慈可以是绝对的 —— 就是说在祂本身之内;或相对的 —— 对祂的受造物。相对的也能分一般的或特殊的。如果从一般角度而言,那领受祂恩慈的是祂所有的受造物(比较: 诗36:6-7;145:9;太5:45)。虽然普遍被称为“普通恩典”,但更为妥当的称呼是“今世的仁慈”(temporal-benevolence)。因为那些被弃绝的人,在这世上所领受的恩慈都会增加他们在审判之日的刑罚。如果从特殊角度而言,那领受上帝的恩典的只是在基督里的选民(诗73:1;弗1:5-6)。因为只有在基督里才有宽恕。

l 上帝是最自由,最绝对的:祂按照自己的喜悦和旨意行作万事(诗115:3;弗1:11)。祂不被外在的任何事物而影响祂。因此祂按照自己不改变和至公义的旨意行作万事,为的是荣耀祂自己。虽然祂垂听和应许祷告,但祷告却不能改变祂的旨意。

l 上帝的知识和理解是无限的:祂的知识是无限的,无谬的,不依赖任何受造物;所以,对于祂而言,没有什么事物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祂是无所不知的。没有任何事物能增加祂的知识。即使是将来的事,也没有任何事物祂不知的。“从创世以来,上帝都知道祂所作的”(钦定本-徒15:18; 比较:来4:13;罗11:33-34;诗147:5;结11:5)。

l 上帝是全智的:上帝的智慧是无限的。因此祂引导万物归向于它们的正确目的,也就是祂的荣耀。“耶和华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你的丰富。”(诗104:24)

l 上帝是万有的独一根源:祂是生命之源(徒17:28a,罗11:36; 提前6:13)。 同样的祂也 “对他们有至高的统治权,藉着他们,为着他们,并在他们身上行祂自己所喜悦的事。”因此“天使、世人和其它所有受造之物,都当照祂按其美意所吩咐的敬拜祂,侍奉祂,顺服祂。”


圣经经文

1.弗一4: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2.罗三21~22: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小要理问答

问答20 神是否任凭所有人类都在罪恶悲惨状况中灭亡?

答:神根据他自己美善旨意所喜悦的,在万古之先,拣选了一些人得永生,就设立了恩典之约,要借着一位救赎主,拯救他们脱离罪恶与愁苦,进入救恩的状况。

经文:约15:15; 弗1:4-5; 罗3:21-22; 6:23; 8:28-30,33; 9:11; 帖前1:4; 帖后2:13; 提后1:9; 彼前1:2; 2:9

Q. 20. Did God leave all mankind to perish in the estate of sin and misery?

A. God having, out of his mere good pleasure, from all eternity, elected some to everlasting life, did enter into a covenant of grace, to deliver them out of the estate of sin and misery, and to bring them into an estate of salvation by a redeemer.


大要理问答


30问:神是否任凭全人类在罪恶和悲惨中灭亡呢?

答:全人类因违背了第一个圣约(通常称为“行为之约”)而陷入罪恶和悲惨中,神并未任凭他们在其中灭亡;反因祂全然的爱与怜悯,将祂的选民从其中拯救出来,借着第二个圣约(通常称为“恩典之约”)带领他们进入救恩中。

Q. 30. Doth God leave all mankind to perish in the estate of sin and misery?

A. God doth not leave all men to perish in the estate of sin and misery, into which they fell by the breach of the first covenant, commonly called the covenant of works; but of his mere love and mercy delivereth his elect out of it, and bringeth them into an estate of salvation by the second covenant, commonly called the covenant of grace.


31问:神与谁立此恩典之约?

答:这恩典之约是与基督(即第二亚当)所立的,并且是在基督里与所有选民(即他的后裔)立的。

Q. 31. With whom was the covenant of grace made?

A. The covenant of grace was made with Christ as the second Adam, and in him with all the elect as his seed.


32 问:神的恩典如何在第二个圣约中彰显出来?

答:神的恩典在第二个圣约中的彰显,在于:

(一)祂白白赐给罪人一位中保,借此中保得着生命与拯救;

(二)在他们里面产生得救的信心,此信心是使罪人从中保得益处的必须条件,所以祂应许并赐下祂的圣灵给所有选民,以及其他一切拯救的恩典;

(三)并且赐给他们能力,使他们学习全然圣洁并顺服,以作为他们信靠并感谢神的真实证据,也作为祂拣选他们得救的道路。

Q. 32. How is the grace of God manifested in the second covenant?

A. The grace of God is manifested in the second covenant, in that he freely provideth and offereth to sinners a mediator, and life and salvation by him; and requiring faith as the condition to interest them in him, promiseth and giveth his Holy Spirit to all his elect, to work in them that faith, with all other saving graces; and to enable them unto all holy obedience, as the evidence of the truth of their faith and thankfulness to God, and as the way which he hath appointed them to salvation.

威斯敏斯特信条

7.1上帝与受造者之间的差距是如此的大,虽然有理性的人都当以上帝为他的创造主而顺服祂,但是他们绝无法经历上帝是他们的福分与赏赐,来享受祂,除非上帝自愿屈尊降卑来与人同在;上帝确实乐意这样做,而祂屈尊降卑的方式是与人立约。

7.2上帝与人所立的第一个约是行为之约,在这约中应许赐生命给亚当,以及在他里面的后裔,条件是要完全且亲身顺服上帝。

7.3.因着堕落的缘故,人完全没有能力使自己靠那约得生命,主按祂自己的 美意设立第二个圣约(加3:21; 罗3:20-21;8:3;创3:15;赛42:6),通 称为恩典之约。在此约中,上帝借着耶稣基督白白地向罪人提出了生命和救恩的邀约,吩咐他们归信耶稣,从而得救(可16:15-16;约3:16;罗10:6,9; 加3:11),并应许将圣灵赐给一切预定得永生的人,使他 们愿意并且能够相信(结36:26,27; 约6:44-45)。

7.4.这恩典之约在圣经中常称为遗命,是指立遗命者耶稣基督的死,又指由 遗命所留下的永远的产业及其所附属的一切(来9:15-17;7:22;路22:20;林前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