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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II3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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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

DAY 341 [3.17.11b-12a] 雅各解释“称义的证据”


使徒雅各所斥责的是“假信心”,他所说的清楚显示并非针对“真信心”。他从一开始就解释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雅2:14)。他并非说“若有人有信心,却没有行为”,乃是说“若有人夸口说自己有信心”。他后来说的更明白,斥责说:这“信心”比鬼魔的知识更坏(雅2:19),甚至称它是“死的”(雅2:20)。


从他对此信心所下的定义,你就十分清楚他的意思。他说:“你信神只有一位”(雅2:19)。显然,若此信心只是相信神的存在,那么它无法使人称义,并不稀奇!而且当此“信”被形容为与“称义”无关时,就显示此“信”与信靠基督称义的真信心,是截然不同的。真信心使人称义,完全是因为它使我们与基督联合,叫我们因与基督合一而得享他的义。因此,真信心使人称义,并非因为它相信神的存在,乃是因为它确信且投靠神的怜悯。


关于雅各说到人是因行为“称义”。此话必须从上下文来明白,他所说的与整本圣经的教导是前后一致的。显然,雅各所说的“称义”与保罗所说的“称义”,是论到不同的层面。保罗说“称义”就是神不再记念我们的不义,所以算我们为义。雅各所说的“称义”并非就此意义而言,因为他引用摩西所写的话“亚伯拉罕信神”(创15:6;雅2:23),不是论到罪得赦免而称义。雅各所说的是:亚伯拉罕因他的行为“称义”,因为他毫不犹豫遵守神的命令,献上自己的儿子(雅2:21)。雅各说这就应验经上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雅2:23)。


因果关系不能颠倒,创15:6记载“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创22章说到他顺服神,将以撒献上为祭。亚伯拉罕称义的时间,是在以实玛利尚未成胎之时。以撒出生时,以实玛利已经是少年人。亚伯拉罕把以撒献在祭坛上,是在多年之后,亚伯拉罕早就已经因信称义了,怎么能说他在过了至少二三十年,因顺服的行为才被称为义呢?显然,雅各说亚伯拉罕称义的意思,并非他的行为才使他被称为义,乃是说他顺服的义行,证明了他是已经因信称义的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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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42 [3.17.12b-13a] 义行是因信称义的表明


雅各书2章论到的“称义”,显然是“义的表明”而非“义的归算”。亚伯拉罕顺服神的命令,其行为就表明宣告他已被称义,而不是因此顺服行为而被称为义。雅各等于是说:“那些因真信心而称义的人,藉著顺服和善行来显明自己是义人,不是藉著虚空的信心作为假冒”。综上所述,雅各在此并非讨论人是如何称义的,而是坚持信徒必须活出义行,结出善行的果子。保罗宣告人称义不是因著行为,而雅各教导没有善行的人不可能是已被称义之人。


我们只要认清雅各书上下文的用意,一切困难就会迎刃而解。反对者的主要错误,在于认为雅各在定义人是如何称义的,其实他的目的只是揭穿那些以“假信心”作借口取代“善行”之人,打破他们虚妄且邪恶的自信。所以,不论反对者如何扭曲与强解雅各的话,雅各只是在教导两件事:虚假的信心无法使人称义,以及真信徒不会自满于表面上的假象,乃是以善行显明他是义人,因信而结出果子。


反对“唯独因信称义”的人,也同样曲解保罗的话:“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3),然而这并不支持他们的谬论。 保罗在此是揭穿犹太人愚昧的自信,他们宣称惟有他们才知道律法,其实他们是最藐视律法的人。所以,保罗告诫他们不要因熟悉律法知识自以为傲,他们若想靠律法称义,只有知道律法是无用的,必须要行律法。我们并不怀疑律法上的义在于行为,也不怀疑义在于行为的价值和功劳。但是除非他们能举出有任何人曾经完全遵守律法,否则无法证明人能因行律法称义。


罗马书2:13的上下文,充分证明保罗就是要劝诫这些犹太人。他们以为可以靠律法称义。保罗点醒他们:“你若想靠律法称义,你当记住,不是因为你听到律法晓得律法,就可以称义,乃是要遵行全律法才能称义”。保罗在此毫无意思说,人可以靠行为遵行全律法而称义。在罗3:20的结论,保罗清楚宣告: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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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43 [3.17.13b-14a] 人不可能因行为称义


保罗在罗2:13之前,先说明外邦人和犹太人都是不义的,所以定他们的罪,然后仔细解释说:“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这是指外邦人说的;以及“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这指的是犹太人。犹太人佯作不见自己的过犯,而以唯独自己拥有律法为傲。所以保罗极为恰当的指明:神颁布他的律法,并非要人只听律法而称义;人要遵守律法才能称义。


他等于是说:“你寻求靠律法称义吗?你不要宣告你听过律法,这算不了什么,反而你当拿出善行,证明神颁布律法给你不是徒然的”。既然他们都缺乏这些善行,那么他们以律法夸口是毫无道理的。因此,保罗的意思反对那些主张“因行为称义”的谬论,他表明:律法上的义在于行为完全遵守全律法;无人能夸口说自己的行为满足了律法的全部要求;因此,律法无法使人称义,人不可能因行为称义。。


反对“唯独因信称义”的人,也曲解其他经文。这些经文是信徒求神鉴察他们的义行,求神根据这些行为判断他们。例如大卫的诗篇:“耶和华啊,求你按我的公义和我心中的纯正判断我”(诗7:8),“你已经试验我的心;你在夜间鉴察我;你熬炼我,却找不著什么;我立志叫我口中没有过失”(诗17:3),“耶和华按我的公义报答我,按著我手中的清洁赏赐我,因为我遵守了耶和华的道,未曾作恶离开我的神,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远离我的罪孽”(诗18:20,21,23),“耶和华啊,求你为我伸冤,因我向来行事纯全;我没有和虚妄人同坐,也不与瞒哄人的同群;不要把我的灵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诗26:1,4,9)。


我们只要了解这些经文的上下文,就会明白与“唯独因信称义”毫无冲突。这些经文显示:大卫并非彻底省察自己的一生,来求神鉴察判定他无罪,乃是为某一特殊事件申冤。此外,他宣称自己有义,是与那些恶人相比较,并非根据神完美的公义准则。因为他说“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立得住呢?”(诗51:3;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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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44 [3.17.14b] 信徒求神申冤


信徒求神鉴察他们的行为,有两方面的含意。第一,信徒绝非表示自己是因行为称义。因为就人被称为义而言,神不仅要求人在某件事上无罪,而是要求他在一生中都有完全的义行。当圣徒求神申冤证明他们是无辜的,并非表示自己在各方面毫无罪恶。他们乃是唯独根据神的恩慈来确定自己蒙救恩的确据,在无辜遭受逼迫受苦之时,仍然信靠神替他们伸冤,并将自己交托在神手中。


第二,当信徒在神的审判台前,将自己的行为与恶人互相比较时,他们并非夸口自己无罪,能通过神自己的圣洁标准;而是对比他们对敌的恶劣、欺骗、诡诈、邪恶,他们确信自己的真诚、正直、单纯、纯洁,是神所知道和喜悦的。因此,他们坦然无惧地求神在自己与恶人之间施行公义审判。所以,当大卫对扫罗说:“耶和华必照各人的公义、诚实报应他”(撒上26:23),他的意思并非主应当鉴察,照各人的行为功德报应各人,而是向主表明:与扫罗的邪恶相比,他是何等的无辜。


保罗以自己无愧的良心为荣,因他在神的教会中为人诚实和行事正直(林后1:12;徒23:1),并非表示他能在神面前以此夸口。他乃是在不虔不义之人的毁谤下,被迫为自己的信实和正直辩护;虽然恶人毁谤他,但他确知自己在神的怜悯中蒙悦纳。保罗在另一处说,他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林前4:4)。因为他知道神的审判远超过人模糊不清的判断。


敬虔之人虽然求神申冤作证,求他辩护他们的清白,除去不敬虔之人的假见证;然而当他们自己在神面前时,都一口同声呼求:“主耶和华,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诗130:3),以及“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他们也从不信靠自己的行为,乃是歌颂:“你的慈爱比生命更好”(诗63:3)。所以,怎么有可能因行为称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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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经文与上述的相似,也有人曲解用来证明人是因行为称义。所罗门说:行为纯正的人是义人(箴20:7),“在公义的道上有生命;其路之中并无死亡”(箴12:28)。以西结也宣告:“按诚实行事,这人必定存活”(结18:9,21;33:15)。我们既不否认也不抹煞这些话。然而,亚当后裔中有任何人能靠自己行为,活出这样的正直吗?若不能,则他们必被赶逐离开神的面而沉沦,除非投靠神的怜悯作为避难所。


我们并不否认,就信徒而论,虽然他们的正直只是部分的且不完全,却是他们迈向永生的起步。神所接纳进入恩典之约里的人,不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有功德,乃是以父亲般的慈爱拥抱他们,这正是他们称义、起始成为正直的源头!我们知道,信徒的行为本身是不足以达到律法的约定要求,使他们得救。天主教经院哲学家却说神的“悦纳之恩”使这些行为有足够的价值,使人靠这些行为称义。这是误导人的谬论。


我们指明,这些行为本身的污点,加上被当事人其他过犯所玷污,所以是没有价值的。只有因神赦免这双重的罪污,即赐下白白恩典的义给人,这才使他们因信称义之后的行为有价值。


使徒保罗祷告求神使信徒成圣,使我们到主再来时无可指摘(西1:22;弗1:4;林前1:8;帖前3:13;5:23)。在过去,有人曲解这些经文,强调人能靠自己的行为在今世达到完全的义。我们以奥古斯丁的话就足以驳倒他们:所有的圣徒都应当热烈盼望这样的目标,即有一天在神面前成为没有瑕疵、无可责备(西1:22)。然而,在今世最圣洁最高贵的生活,也只是向此目标迈进的过程;我们只有在脱去这犯罪的肉体、完全归属与主时,才会达到此目标。


若有人说圣徒是“完全人”,我们不必与他争辩,只要他也以奥古斯丁的话来定义“完全”,即成熟之意。奥氏说:当我们称圣徒的美德为“完全”时,这“完全”也包括了谦卑且诚实地承认自己的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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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46 [3.18.1] 何谓“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有些经文教导神将“照各人行为报应各人”(太16:27);“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罗2:10,9);“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9);“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太25:34-35)。另有些经文称永生是善行的奖赏。譬如:“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报应”(箴12:14;赛3:11);“敬畏诫命的,必得善报”(箴13:13);“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太5:12;路6:23);“各人要照自己的功夫得自己的赏赐”(林前3:8)。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6),解释这经文并无困难。因这经文所表明的是次序而不是原因。无疑的,神施恩怜悯我们,是按照下列实施步骤来成就救恩:“他预先所定下的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换言之,神唯独藉自己的怜悯,收纳属他的人进入生命,然而神也藉著使他们成圣行善,引导他们领受永生,这是为了照他所预定的次序,完成他自己在他们身上的工作。所以,圣经说他们将照自己的行为领受赏赐,并不奇怪。因为神预备他们藉著成圣的行为,得永生的冠冕。


所以经上说“作成你们得救的功夫”(腓2:12)是恰当的,因为我们在专心为善时,就在默想永生。基督吩咐我们:“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这是指我们藉著信基督领受永生;下一句立刻接著说:“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6:27)。由此可见,“劳力”这一词与“恩典”并无冲突,指的是信徒靠恩典的努力。所以,这不能解释为信徒是靠自己作成救恩,也不能说救恩是出于信徒的行为。我们一旦藉福音知识和圣灵光照,被召与基督一同得分,永生就在我们里开始了。神在我们里面所动了善工,必成全那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到那日这救赎之工就完全实现了,我们必在公义和圣洁上与我们的天父相似,而显明自己真是神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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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47 [3.18.2] 赏赐是“基业”


若说经上使用“赏赐”此词,就假定人的行为是他们蒙救恩的原因,这是毫无根据的。首先,我们当确信,天国不是付给仆人的工价,而是赐给儿女的基业(弗1:18),而这基业惟有是主收纳的儿女才能享有的(加4:7),只因为他们被收纳为儿女,才能得著这基业,别无其他理由(弗1:5-6)。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加4:30)。


在这些经文中,圣灵应许我们将得永远的荣耀,清楚称之为“基业”,就证明我们得著永生,不是来自行为。基督列举选民所行的事,并赏赐“天堂”给他们(太25:35-37),是召他的选民来得天堂的福分;他接著说这赏赐是天父所预备给他们的基业(太25:34)。照样,保罗也吩咐作仆人的,当忠心尽本分,因为知道从主所得的赏赐是“基业”(西3:24)。这些经文用“基业”此词,为了警告我们,不可将我们所得永恒的福分归功给自己的行为,乃要归功于神收纳我们为儿女。


这些经文为何同时提到行为呢?我们只要查考经文中的一个例子,答案就十分清楚了。在以撒出生前,神应许亚伯拉罕,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他的后裔必像天上的星和海边的沙那样多(创15:5,17:1-8;18:18)。许多年之后,亚伯拉罕照神的吩咐,预备将自己的儿子献为祭(创22:3)。在他顺服神献上以撒之后,神这样应许他:“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著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22:16-18)。


圣经是怎么说的呢?难道亚伯拉罕因他的顺服而有功德,配得此福分么?此福分岂不是早在神吩咐他之前,他就已经领受了此应许么?由此可见,毫无疑问的,主对信徒行为所赏赐的福分,是他早就赐给他们的,远在他们想到这些行为之前。这就证明他赐福我们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他的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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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48 [3.18.3a] 赏赐是恩典


主说要因我们的善行赏赐福分给我们,而这福分是他早在我们行善之前,就已经白白的赐给我们。这目的为何呢?这并非戏弄我们,乃是因为神定意要鼓励我们,藉著行善操练我们默想他已经应许的,将来必定实现,并藉著行善要我们加紧脚步,仰望那为我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因此,神将应许的结果与行善连在一起,使我们藉著行善得著他所应许的最终成就。


保罗巧妙地向歌罗西信徒表达上述的意义。他说,他们尽本分爱众圣徒,是为了那给他们存在天上的盼望,这盼望就是他们从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听见的(西1:4-5)。保罗说,他们藉福音明白他们的盼望是存留在天上的,这就是宣告这盼望不是出于行为,乃是唯独倚靠基督。彼得所说的是同样意义,“你们这因信蒙神的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预备、到末时要显现的救恩”(彼前1:5)。保罗说,信徒劳苦努力操练敬虔,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所以我们信徒一生都要向著标竿直跑,要得那从上面召我们来得的奖赏(提前4:8-10;腓3:14)。


基督藉“葡萄园工人”比喻教导我们,免得我们误会神所应许我们的赏赐,将之降格为我们行为功德所应得的。在这比喻中,主自己是那园主,将他所遇到的人都打发进他的葡萄园作工。他在清早,巳初(早上九时),午正(中午十二时),申初(下午三时),以及酉初(下午五时),都雇了人;到了晚上他付给他们工钱,都是一样的(太20:1-16)。古代作家简洁且真实的解释这比喻:“主基督藉这比喻表明,神对各样人的呼召都是出于同一恩典,唯独恩典……显然,那些在下午五时被召的人,与那些整天工作的人得到同样待遇,代表他们的结局……神的怜悯在日落之时临到他们,即他们日暮途穷之时,以彰显他奇妙超越的恩典。他并非按他们的劳力付工钱,而是将他丰盛的恩慈浇灌他所拣选的人身上,并非因为他们的行为。如此说来,那些劳力流汗作工较多的人,所得的与最后才来的人一样,应当明白他们所领受的,也是出于神恩典的赏赐,而不是他们的行为所应得的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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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49 [3.18.3b-4a] 今世得百倍,来世得永生


我们应当注意:有些经文称“永生”是我们所得的赏赐,这不仅是指我们今生已经开始享受父神在基督里怀抱我们,与神的交通团契,预备我们到天家的永生福分,也是指现今所蒙之福的最终实现。基督自己所说的话也如此宣告:“在今世得百倍,来世必得永生”(可10:30);“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


因这缘故,保罗说到我们已经得著儿子的名分(罗8:14-17),他也说到我们最终必完全“得著儿子的名分”,以此来显明我们在身体复活之时所经历的,即救恩的完全实现;所以他解释儿子的名分包括“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反过来说,远离神等于永死。所以,当我们蒙神悦纳进入恩典中,与他交通团契并与他合一时,我们就出死入生了。这是唯独藉“得儿子的名分”之恩典而来的。若是反对者顽梗不化,坚持人得永生的赏赐是出于自己的行为,则我们就以彼得的话反驳他们,即“你们信心的果效,就是灵魂的救恩”(彼前1:9)。这清楚显示,我们得救恩是藉著信心,不是藉著行为。


我们不致灭亡,反得永生,是藉著信心(约3:16)。主耶稣实实在在的告诉我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所以,我们不要错解圣经,以为圣灵所给我们的应许,支持我们的行为有功德配得赏赐。因圣经教导我们,在神面前毫无自傲的理由。反而,圣经的整个目的是要抑制我们的骄傲、叫我们谦卑、彻底破碎我们。若没有圣经所赐的盼望和安慰,我们就会因自己的软弱立即跌倒崩溃。圣经应许我们得永生的赏赐,目的是要鼓励与安慰我们(罗15:4),要我们知道自己已经得著儿子的名分,已经有永生(约壹5:11-13),将来必得著永生的最终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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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50 [3.18.4b] 多2:14 热心行善是神子民的成圣路径


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而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得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罗15:4)。我们自己是何等软弱,让每一个人自行省察:要舍弃自己一切的财产,甚至舍弃自己是有多困难。然而这是基督用来训练他门徒(即所有信徒)的第一课。此后,他以十字架的锻炼来塑造我们,免得我们寻求或投靠今世的福分。总之,他通常如此对待我们,使我们在今世无论环顾何处,所遭遇的尽都是沮丧失望。


保罗告诉我们:“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为了保守他们在这些大患难中不会丧胆跌倒,神与他们同在,叫他们挺身昂首,从远处望见在神里面那永生福分,是在世上所看不到的。神称这福分为“奖赏”、“赏赐”、“报答”(太5:12;6:1,4,6),但这非表示这是他们的行为功德所配得的,而是表示这都是恩典,报答他们所受的痛苦、患难、毁谤。


因这缘故,经文用“报答、赏赐”来描述将来所得的(林后6:13;来10:35;11:26),我们就有理由称永生为“报应”(罗2:7),因为在永生里,神迎接属他的子民,从劳苦进入安息、从患难进入荣美可喜悦之境、从忧伤进入喜乐、从贫困进入富足、从羞辱进入荣耀。综上所述,神将他的百姓一切所受的苦待,转变成更大的福分。我们可以正确的说:成圣生活的好行为是途径,不是使我们得著天国荣耀的条件,乃是神的选民蒙引导进入天国荣耀的路途。因为神使我们成圣,他也喜悦叫我们这些成圣的子民得荣耀(罗8:30)。


“赏赐”与“功德”毫无关系。天主教诡辩家鲁莽的坚持“有功德”才能“得赏赐”,这是因为他们没有认清“善行”是成圣生活的路径,并非论功行赏的条件。当神呼召我们过圣洁生活行善,其目的是要我们靠他的恩典成圣,但是他们却要信徒靠行为得永生赏赐,这是何等的谎谬!是神应许我们行善得赏赐,目的是借此安慰我们,帮助我们脱离肉体的软弱,要我们儆醒生活追求圣洁,热心行善(多2:14);绝对不是要我们以行善积儹功德,心里高傲追求虚荣。这是圣经十分清楚的教导,所以任何人若推论人因自己的善行积功德,或认为自己的行为配得赏赐,那么他就是远离了神自己的救恩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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