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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361-365
“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 - Book I 对创造主上帝的认识
DAY 361 [2.9.3a] 救恩的应许尚未完全实现
我们应当防范异端邪恶的妄想。有人假意称颂基督伟大的恩典,就说今日已无应许存在;他们以为应许已经与旧约律法一同废去。 这种谬论吹嘘:人藉著相信福音,就得著了所有的应许。 好像我们已经得著一切,与基督没有分别了! 我们已经说到:基督已成就了我们得救所需的一切,没有任何不足之处。但是若因此推论说我们已经拥有基督将来要赐的福份,则是大错特错。若说救恩所有的应许,今日已经都实现了,我们不需要盼望任何事情,则是离经叛道。因为这等于是将保罗所说:“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西3:3; 罗8:24),当作是无稽之谈!
我们藉著信靠基督,就立刻出死入生了,这的确是事实。然而同时我们必须记住约翰所说:“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 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 (约壹3:2) 。 虽然基督在福音里已经赐给我们现今丰满的属灵恩福,然而将来所要实现的永远恩福,是在我们的盼望中。此确实的盼望守护著我们;然而其奇妙内容,还未显明给我们,直到我们脱去这必朽坏的身体。那时我们被改变形状,复活在基督的荣耀里,他是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22;腓3:20-21)。到那日,我们才能完全享受一切的属灵福份,今日我们仍活在这有福的盼望中。
“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 - Book I 对创造主上帝的认识
DAY 362 [2.9.3b] 救恩应许的“已经”与“尚未”
圣灵吩咐我们依靠神的应许,他感动使徒写下圣经,保守我们不致被那些异端邪说所搅扰。 那些说救恩已经完全实现、今日已无应许之人,是不虔不义的,因为保罗告诉我们:“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前4:8)。因这缘故,保罗称自己是“照著在基督耶稣里生命的应许,作基督耶稣的使徒”(提后1:1) 。 在另一处经文中,他教导:“我们既有这等应许……”(林后7:1;6:16-18),我们拥有同样的应许,与赐给古代圣徒的应许一样。我们“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多2:11-13)。
最后,保罗说我们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是无比喜乐的事(弗1:13 ) 。 惟有当我们在包含基督的应许里得著他时,才可以真正以基督为乐。 如此“基督住在我们心里”(弗3:17) 已经是事实, 然而现今“我们与主相离。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著信心,不是凭著眼见”(林后5:5–7)。 这两件事情合在一起,说明了我们“已经”以及“尚未”得著的。我们在基督里已经拥有一切关乎属天生命的事,也得到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彼后1:3-4),信心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是属灵的看见将来的美事 (来11:1,13,27)。所以,救恩的应许,有些已经应验,有些尚未完全实现。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注意从旧约到新约的诸般应许,在本质或属性上有所不同:福音作为实体所指明的,就是律法作为影儿所预表的。
“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 - Book I 对创造主上帝的认识
DAY 363 [2.9.4a] 不应当夸大律法与福音之间的区别
有些人总是将“律法”和“福音”作错误的对比,他们说“律法”叫人自己行善工积功德,而“福音”是白白的恩典称我们为义。 我们驳斥此错谬的说法。其实,“律法”与“福音”是有对照,我们要按照圣经来解释。保罗常用“律法”指义的生活法则,是神要求我们这些属他子民遵行的;除非我们完全顺服他,则“律法”不能带给我们永生的盼望:并且如果我们有丝毫偏差,“律法”就将咒诅加在我们身上。
换言之,“律法”不能救我们罪人。所以保罗辩明: 我们惟有靠恩典,才能讨神喜悦;靠神的赦免,才能称义;因为虽然“律法”应许赏赐遵行的人,而没有任何罪人可以靠自己遵行全律法。只有“福音 ”才能救我们。由此可见,保罗恰当地将“律法的义”和“福音的义”作对比 (罗3:21-28; 加3:10-14等)。 从律法而得的义,是靠自己努力遵行律法而得的;福音所加给我们的义,是唯独靠神恩典、藉著信心而得的。
“律法”与“福音”本身没有任何冲突矛盾,都是神所赐的,是合一的。律法是影儿,福音是实体,二者从未对立。对立的是“靠律法得救”与“靠福音得救”;也就是“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与“信基督而来的义”截然不同(腓3:9),“立功之法”与“信主之法”的截然对比(罗3:27-28)。
“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 - Book I 对创造主上帝的认识
DAY 364 [2.9.4b] “福音”实现成全了“律法”
福音并没有取代全部律法,并非为人开辟不同的救恩之路。反而,“福音”确立和满足了“律法”所应许的一切;“福音”是实体,成全了作为影儿的“律法”。当基督说:“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路16:16; 太11:13),他并非将旧约子民圈在律法的咒诅之下,这咒诅是在律法之下被罪奴役的人,所无法逃避的。他乃是表明: 旧约子民只领受了最基础的教导,停留在律法和先知的教训,因此不如“福音”教训所启示的整全,福音是神的儿子所带来最高峰的晓谕(来1:1-2)。
所以,保罗称“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罗1:16);立刻接著说: “有律法和先知为证”见证“福音”是神的义 (罗3:21)。并且在同一书信的末了,他说“福音”所传讲的耶稣基督,是将那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显明”出来 (罗16:25);他立刻接著说明:神是藉著众先知的书,向万国的民“指示显明”基督 (罗16:26) 。由此可见,旧约的律法和先知,都是启示显明那要来的基督;律法与福音是合一的,都是以基督为中心。
我们可结论说:就整个律法而言,对照“福音”,二者惟一的差别只是在于:启示显明的清晰程度。 然而因为“福音”实现了“律法”所见证的,我们在基督里蒙恩得著那测不透丰盛的恩典,所以圣经说:基督的降临,引进了神的国,天国已经建立在世上 (太11:12-13;12:28)。从“律法”的见证应许,到“福音”的实现成全,这真是救赎历史上划时代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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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65 [2.9.5] 施洗约翰是“点著的明灯”
施洗约翰处于律法时代和福音时代之间,他所担任的居间职份,与两个时代都密切相关。他是旧约最后一位先知,也是新约福音的开路先锋。他称基督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如此宣告了福音的总纲。然而,他并没有传扬最终基督复活所彰显的大能和荣耀,这是无与伦比的。因此,基督说约翰不如传讲基督复活的众使徒;所以基督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 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太11:11)。基督在此并不是称赞个人,乃是说这些人的职分和使命;他说施洗约翰高过所有的先知,然后将福音的传讲(使徒的任务)高举到最高位置。
就如我们在别处经文看到的,基督指明所传讲的福音是“天国”的福音(太4:17;24:14)。施洗约翰回答犹太人说,他自己只是那旷野中有人声喊的“声音”(约1:23; 赛40:3),好像他是低于先知的,只是“声音”。他这样作并非虚假的谦卑,而是想要表达自己不是受托成为真正的使徒,他只是担任先锋的职份。他谦卑的说“我就是给他提鞋,也不配”(太3:11)。正如玛拉基的预言:“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玛4:5)。的确,施洗约翰一生的事奉,他不作别的,只是作基督的开路先锋,预备人作基督的门徒。 他甚至引用先知以赛亚的话(40:3)来证明这就是神所吩咐他的任务。
所以就此意义而言,基督称施洗约翰为“点著的明灯”(约5:35),因为当时“全亮的日光”尚未来到。 然而这并非证明他不是在传讲福音的行列中,因为他所施行的洗礼,与后来交付门徒施行的洗礼并无两样,都是叫人悔改(约4:2)。约翰施行的是预备的洗礼,彰显基督 (约1:31-33)。后来基督在复活之后,升天之前,颁布大使命,吩咐使徒施行基督的洗礼。所以,施洗约翰所开始的福音宣讲,在基督升天之后,由众使徒扩大继续完成。施洗约翰与众使徒,都是主基督的见证人,都是宣讲福音的忠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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