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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36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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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361 [2.9.3a] 救恩的應許尚未完全實現


我們應當防範異端邪惡的妄想。有人假意稱頌基督偉大的恩典,就說今日已無應許存在;他們以為應許已經與舊約律法一同廢去。 這種謬論吹噓:人藉著相信福音,就得著了所有的應許。 好像我們已經得著一切,與基督沒有分別了! 我們已經說到:基督已成就了我們得救所需的一切,沒有任何不足之處。但是若因此推論說我們已經擁有基督將來要賜的福份,則是大錯特錯。若說救恩所有的應許,今日已經都實現了,我們不需要盼望任何事情,則是離經叛道。因為這等於是將保羅所說:「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西3:3; 羅8:24),當作是無稽之談!


我們藉著信靠基督,就立刻出死入生了,這的確是事實。然而同時我們必須記住約翰所說:「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 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 (約壹3:2) 。 雖然基督在福音裡已經賜給我們現今豐滿的屬靈恩福,然而將來所要實現的永遠恩福,是在我們的盼望中。此確實的盼望守護著我們;然而其奇妙內容,還未顯明給我們,直到我們脫去這必朽壞的身體。那時我們被改變形狀,復活在基督的榮耀裡,他是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22;腓3:20-21)。到那日,我們才能完全享受一切的屬靈福份,今日我們仍活在這有福的盼望中。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362 [2.9.3b] 救恩應許的「已經」與「尚未」


聖靈吩咐我們依靠神的應許,他感動使徒寫下聖經,保守我們不致被那些異端邪說所攪擾。 那些說救恩已經完全實現、今日已無應許之人,是不虔不義的,因為保羅告訴我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前4:8)。因這緣故,保羅稱自己是「照著在基督耶穌裡生命的應許,作基督耶穌的使徒」(提後1:1) 。 在另一處經文中,他教導:「我們既有這等應許……」(林後7:1;6:16-18),我們擁有同樣的應許,與賜給古代聖徒的應許一樣。我們「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2:11-13)。


最後,保羅說我們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是無比喜樂的事(弗1:13 ) 。 惟有當我們在包含基督的應許裡得著他時,才可以真正以基督為樂。 如此「基督住在我們心裡」(弗3:17) 已經是事實, 然而現今「我們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5–7)。 這兩件事情合在一起,說明了我們「已經」以及「尚未」得著的。我們在基督裡已經擁有一切關乎屬天生命的事,也得到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彼後1:3-4),信心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是屬靈的看見將來的美事 (來11:1,13,27)。所以,救恩的應許,有些已經應驗,有些尚未完全實現。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注意從舊約到新約的諸般應許,在本質或屬性上有所不同:福音作為實體所指明的,就是律法作為影兒所預表的。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363 [2.9.4a] 不應當誇大律法與福音之間的區別


有些人總是將「律法」和「福音」作錯誤的對比,他們說「律法」叫人自己行善工積功德,而「福音」是白白的恩典稱我們為義。 我們駁斥此錯謬的說法。其實,「律法」與「福音」是有對照,我們要按照聖經來解釋。保羅常用「律法」指義的生活法則,是神要求我們這些屬他子民遵行的;除非我們完全順服他,則「律法」不能帶給我們永生的盼望:並且如果我們有絲毫偏差,「律法」就將咒詛加在我們身上。


換言之,「律法」不能救我們罪人。所以保羅辯明: 我們惟有靠恩典,才能討神喜悅;靠神的赦免,才能稱義;因為雖然「律法」應許賞賜遵行的人,而沒有任何罪人可以靠自己遵行全律法。只有「福音 」才能救我們。由此可見,保羅恰當地將「律法的義」和「福音的義」作對比 (羅3:21-28; 加3:10-14等)。 從律法而得的義,是靠自己努力遵行律法而得的;福音所加給我們的義,是唯獨靠神恩典、藉著信心而得的。


「律法」與「福音」本身沒有任何衝突矛盾,都是神所賜的,是合一的。律法是影兒,福音是實體,二者從未對立。對立的是「靠律法得救」與「靠福音得救」;也就是「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與「信基督而來的義」截然不同(腓3:9),「立功之法」與「信主之法」的截然對比(羅3:27-28)。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364 [2.9.4b] 「福音」實現成全了「律法」


福音並沒有取代全部律法,並非為人開闢不同的救恩之路。反而,「福音」確立和滿足了「律法」所應許的一切;「福音」是實體,成全了作為影兒的「律法」。當基督說:「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路16:16; 太11:13),他並非將舊約子民圈在律法的咒詛之下,這咒詛是在律法之下被罪奴役的人,所無法逃避的。他乃是表明: 舊約子民只領受了最基礎的教導,停留在律法和先知的教訓,因此不如「福音」教訓所啟示的整全,福音是神的兒子所帶來最高峰的曉諭(來1:1-2)。


所以,保羅稱「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羅1:16);立刻接著說: 「有律法和先知為證」見證「福音」是神的義 (羅3:21)。並且在同一書信的末了,他說「福音」所傳講的耶穌基督,是將那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顯明」出來 (羅16:25);他立刻接著說明:神是藉著眾先知的書,向萬國的民「指示顯明」基督 (羅16:26) 。由此可見,舊約的律法和先知,都是啟示顯明那要來的基督;律法與福音是合一的,都是以基督為中心。


我們可結論說:就整個律法而言,對照「福音」,二者惟一的差別只是在於:啟示顯明的清晰程度。 然而因為「福音」實現了「律法」所見證的,我們在基督裡蒙恩得著那測不透豐盛的恩典,所以聖經說:基督的降臨,引進了神的國,天國已經建立在世上 (太11:12-13;12:28)。從「律法」的見證應許,到「福音」的實現成全,這真是救贖歷史上劃時代的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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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65 [2.9.5] 施洗約翰是「點著的明燈」


施洗約翰處於律法時代和福音時代之間,他所擔任的居間職份,與兩個時代都密切相關。他是舊約最後一位先知,也是新約福音的開路先鋒。他稱基督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如此宣告了福音的總綱。然而,他並沒有傳揚最終基督復活所彰顯的大能和榮耀,這是無與倫比的。因此,基督說約翰不如傳講基督復活的眾使徒;所以基督說「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 然而天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太11:11)。基督在此並不是稱讚個人,乃是說這些人的職分和使命;他說施洗約翰高過所有的先知,然後將福音的傳講(使徒的任務)高舉到最高位置。


就如我們在別處經文看到的,基督指明所傳講的福音是「天國」的福音(太4:17;24:14)。施洗約翰回答猶太人說,他自己只是那曠野中有人聲喊的「聲音」(約1:23; 賽40:3),好像他是低於先知的,只是「聲音」。他這樣作並非虛假的謙卑,而是想要表達自己不是受託成為真正的使徒,他只是擔任先鋒的職份。他謙卑的說「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太3:11)。正如瑪拉基的預言:「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瑪4:5)。的確,施洗約翰一生的事奉,他不作別的,只是作基督的開路先鋒,預備人作基督的門徒。 他甚至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40:3)來證明這就是神所吩咐他的任務。


所以就此意義而言,基督稱施洗約翰為「點著的明燈」(約5:35),因為當時「全亮的日光」尚未來到。 然而這並非證明他不是在傳講福音的行列中,因為他所施行的洗禮,與後來交付門徒施行的洗禮並無兩樣,都是叫人悔改(約4:2)。約翰施行的是預備的洗禮,彰顯基督 (約1:31-33)。後來基督在復活之後,升天之前,頒佈大使命,吩咐使徒施行基督的洗禮。所以,施洗約翰所開始的福音宣講,在基督升天之後,由眾使徒擴大繼續完成。施洗約翰與眾使徒,都是主基督的見證人,都是宣講福音的忠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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