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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沛渊主日证道之罗马书62
講道 主後 2016 年 1 月 17 日 :
羅馬書 6:20-23 被義約束、成為聖潔
前言: 罪人 “不潔不法”是罪的奴僕,不被義約束。唯獨因信基督稱 義的人「成為聖潔」,就是作義的奴僕,被義約束。世人當中,包 括我們的親友在內,有所謂道德高尚的 “好人”,然而他們不信主耶 穌,不信十字架救恩,他們是自以為義的 “罪的奴僕,不被義約 束”,如同法利賽人一樣。自以為義的非基督徒,其實是最危險 的。
1. 非基督徒不被義約束 free from righteouness
(1)非基督徒與「神的義」毫無關係
雖然非信徒也談論公義、公正、正義,但是都是從人本思想來 看的。聖經所說的義,是以神為中心。在神眼中,世上連一個義人 也沒有(羅 3:9-10),都是自我中心,不受神的義約束管制。管制他 的,是自己的思想、情感、觀念,其實是被撒但掌控,弄瞎心眼(林 後 4:4),死在罪中是罪的奴僕(弗 2:1-3)
(2)非基督徒所有的不過是 “自己的義”
他們不認識神的義,想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他們 要的是倫理道德,卻不要救恩真理。他們的 “義”在人眼中是佳美服 飾,然而在神眼中是破爛衣服。
(3)使徒保羅自己就是明顯的例證
他在信基督以前,自以為義,以為他所有所得,是與自己有益 的;信基督之後,才知道自己所以引為義為榮的,都是有損的、都 是糞土。他重生得救之後,不再立自己的義,不再追求自己因律法 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腓 3:5-9)
(4)主耶穌說: 「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 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 16:15)
2.基督徒是義的奴僕 enslaved to righteousness
(1)基督徒深知自己是不義的罪人,深知自己的缺乏、沒有良善(羅
7:18)。他向主禱告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 18:13)。
他不會像那法利賽人自以為義,標榜倫理行為,輕看救恩真理(路
18:9-12)
(2)基督徒不僅是深知自己不義,更是飢渴慕義,渴慕主基督的義 (太 5:6),如鹿切慕溪水。因此,他在主基督裡必得飽足。他樂意為 主基督的義受逼迫(太 5:10)
3. 非基督徒“不被義約束”的結果
(1) 沒有果子的生命 a fruitless life
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一切勞碌都是捕風,毫無益處, 實在是一宗大禍患(傳 1:2; 2:11; 3:9; 5:16),只是暫時享受罪中之樂 (來 11:25)。生命沒有真正的滿足、沒有真正的價值、所作的事不能 存到永遠
(2)羞恥的生活 a shameful life
是黑暗之子,屬幽暗的、醉生夢死(帖前 5:5-7),是夜總會的 人。放縱情慾,行可羞恥的事(羅 1:21-32;弗 4:17-19;5:3-7),甚 至不知道慚愧,不知羞恥(耶 8:12)
(3)死亡的結局 the end is death
犯罪的結局,死就臨到眾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 5:12;6:23; 來 9:27),永遠的沉淪(腓 3:19;帖後 1:9)
4.成為基督徒: 極大的改變 6:22
(1)但如今,神的義已經顯明出來了(羅 3:21)。基督徒經歷了重生,
徹底的新生命(林後 5:17)。這是基督徒個人所經歷的「主前 BC/ 主
後 AD」,這是徹底的改變: 「從罪裡得了釋放 having been freed
from sin」。這是神的主權恩典大能作為: 「作了神的奴僕 having
been enslaved to God」(耶 13:23;弗 2:10)
(2)此改變的性質: 是真理叫我們得以自由(約 8:31-32),使我們脫離 罪的轄制,作順命的奴僕、順服道裡的模範、義的奴僕、神的奴 僕。主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加 5:1)。
(3)此改變的結果: 因為住在主基督裡,所以結出成聖的果子(約 15:1,5),主的話是道理的模範,是生命的道路,使我們有滿足的喜 樂、得著至寶、所作的勞苦不會徒然(詩 16:11;腓 3:9;林前 15:58),結局是永生(詩 139:24-25)。
結論: 受義約束,就有成聖的果子
1.我們唯獨因信主基督稱義,被義約束,就是神的奴僕,成為聖 潔,繼續在聖潔上長進。我們在主基督裡,認識此救恩真理,遵行 主的道,是成聖生活的關鍵。因為 天父用真理使我們成聖,他的道是真理(約 17:17)。如今,主基督在 天父的右邊替我們祈求,使我們得救到底,最終完全成聖(來 7:25) 天父用真理使我們成聖,他的道是真理(約 17:17)。如今,主基督在 天父的右邊替我們祈求,使我們得救到底,最終完全成聖(來 7:25)
2.成聖生活是治死情慾,結出聖靈的果子(加 5:22-23),漸進的過
程,越來越在聖潔上長進(彼後 1:3-11),越來越像我們的主耶穌基
督,因為他是我們成聖的終極目標,他是我們的智慧、公義、聖
潔、救贖(林前 1:30)
3.主基督是 “使我們成聖的主”,我們是 “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
一。他是我們救恩的元帥,為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他既得以完
全,就為我們這些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 2:10;
5:8-9;12:12)
問題討論:
1.我們認識的親友中,有些是所謂的 “好人”,聖經說他們是罪的奴
僕、不受義的約束,這如何解釋?
2.非基督徒是罪的奴僕,不受義的約束,他們的生命生活,其結果
如何? 你在重生得救以前,是怎樣的人生?
3.基督徒是義的奴僕,受義約束,卻是真正的自由、滿足的喜樂,
原因何在? 你在重生之後,有沒有飢渴慕義? 有沒有得到飽足? 原因
為何?
4.重生得救成為基督徒,是經歷了如何的改變? 此改變的性質是甚
麼? 結果為何?
5.成聖生活的關鍵,是認清救恩真理,並且照著遵行。請問必須認
清哪些真理? 如遵行?
6.成聖生活的中心與目標,是主耶穌基督,為何說他是我們的公義
與聖潔呢? 他如何使你成聖? 如今他在為你做甚麼? 你當如何仰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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