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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圣言/2014年1月12日

来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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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经文

25 约 5:26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CUVS) John 5:26 For as the Father hath life in himself; so hath he given to the Son to have life in himself; (KJV)

26 徒 7:2 司提反说:“诸位父兄请听!当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在美索不达米亚还未住哈兰的时候,荣耀的 神向他显现,

27 诗 119:68 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CUVS) Ps 119:68 Thou art good, and doest good; teach me thy statutes. (KJV)

28 提前 6:15 到了日期,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CUVS) 1 Tim 6:15 Which in his times he shall shew, who is the blessed and only Potentate, the King of kings, and Lord of lords; (KJV)

罗 9:5 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 神。阿们。

29 徒 17:24-25 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 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徒 17:25 也不用人手服事,好象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

30 伯 22:2-3 “人岂能使 神有益呢?智慧人但能有益于己。 伯 22:3 你为人公义,岂叫全能者喜悦呢?你行为完全,岂能使他得利呢?

31 罗 11:36 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CUVS) Rom 11:36 For of him, and through him, and to him, are all things, to whom be glory for ever. Amen. (KJV)

32 启 4:11 “我们的主,我们的 神,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

提前 6:15 到了日期,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CUVS) 1 Tim 6:15 Which in his times he shall shew, who is the blessed and only Potentate, the King of kings, and Lord of lords; (KJV)

但 4:25,35 你必被赶出离开世人,与野地的兽同居,吃草如牛,被天露滴湿,且要经过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但 4:35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


威斯敏斯特信条


2.2a 一切生命、荣耀、善良、福气,都在上帝自己里面,也都属于祂自己;惟独上帝在自己里且归于祂自己,是全然的满足;祂不需要祂所造的任何被造之物,也不从他们得到任何荣耀;反倒在他们里面、借着他们、向他们、在他们身上,彰显祂自己的荣耀。唯有祂是万有的根源,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祂在万有之上,有绝对主权,可以藉他们、为他们、对他们,行一切祂自己所喜悦的事。


2.2a God hath all life, glory, goodness, blessedness, in and of himself; and is alone in and unto himself all-sufficient, not standing in need of any creatures which he hath made, nor deriving any glory from them, but only manifesting his own glory in, by, unto, and upon them. He is the alone fountain of all being, of whom, through whom, and to whom are all things; and hath most sovereign dominion over them, to do by them, for them, or upon them whatsoever himself pleaseth.


大要理问答

8问:上帝是独一的吗?

答:上帝是独一无二,又真又活的

小要理问答

5问:神是独一的吗?

答:神是独一无二的,又真又活的。

威斯敏斯特信条解释

l 上帝的存有与完全是无限的:祂的存有(或本质,或不可传递属性)是无限的。祂的完全(或道德属性,或可传递属性)是无限的。

l 祂的存有是无限的。这是指祂的存有(或本质)是极大的,不受任何约束。这表明祂是: (a) 无限量 - 上帝之大是整个宇宙所不能容纳的,就是说,祂不受空间限制:祂是超然的(比较王上8:27)。 (b) 无所不在 – 上帝存在于所有的空间,到处都在:祂是无处不在的(而非泛神论所说神即万物,万物即神)。

(c) 永远的 - 上帝是不受时间所限制的:祂是无始无终的(比较:诗90:2;9:7;彼后3:8)。

(d) 不可测度的 – 除了在上帝所选择显示关于祂自己之外,有限的人是不能够完全领悟、理解祂的(比较伯11:7)。

l 上帝是至纯之灵,无形,无体,无欲的: (a) 上帝不像人有身体:祂是没有形体的,因此眼不能见祂。当我们说上帝有手、眼、耳、等等时,这些都是拟人论。 (b) 上帝不像人一样是由灵魂和身体组成的。上帝是全然的一位,因此上帝没有目的或意志的不协调。

(c) 上帝无情欲或人性的情绪。当圣经里说到上帝忧伤、充满愤怒和报仇、或嫉妒、或甚至喜悦时,这些都是拟人化的表示。我们可以说上帝忧伤,但却不可以想象上帝忧伤是因为祂犯了错或祂没有完全的控制权或祂无法预知将会要发生的事。我们也不应该说上帝希望拯救被遗弃者,因为上帝预定遗弃他们。

l 上帝是不变的:祂的存有和目的不会改变(民23:19;诗33:11;玛3:6)。祂介绍自己为“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上帝的荣耀或福份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

l 上帝是全能的:祂是无所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太19:26)。祂不只是这世界的创造者,也是这世界的维持者。“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16:4)

l 上帝是至圣的:祂有无限的圣洁。祂超然圣洁(看 赛6:3;哈1:13)所以上帝憎恨罪恶,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上帝。

l 上帝是最为公义的:所以祂会惩罚罪恶。祂“赏赐那殷勤寻求祂的;同时,祂的审判最为公义,极其可畏;祂憎恶诸恶,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l 上帝是无限的恩慈的:祂极其慈爱,有恩典,有怜悯,恒久忍耐,有丰盛的恩慈和信实,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祂的恩慈可以是绝对的 —— 就是说在祂本身之内;或相对的 —— 对祂的受造物。相对的也能分一般的或特殊的。如果从一般角度而言,那领受祂恩慈的是祂所有的受造物(比较: 诗36:6-7;145:9;太5:45)。虽然普遍被称为“普通恩典”,但更为妥当的称呼是“今世的仁慈”(temporal-benevolence)。因为那些被弃绝的人,在这世上所领受的恩慈都会增加他们在审判之日的刑罚。如果从特殊角度而言,那领受上帝的恩典的只是在基督里的选民(诗73:1;弗1:5-6)。因为只有在基督里才有宽恕。

l 上帝是最自由,最绝对的:祂按照自己的喜悦和旨意行作万事(诗115:3;弗1:11)。祂不被外在的任何事物而影响祂。因此祂按照自己不改变和至公义的旨意行作万事,为的是荣耀祂自己。虽然祂垂听和应许祷告,但祷告却不能改变祂的旨意。

l 上帝的知识和理解是无限的:祂的知识是无限的,无谬的,不依赖任何受造物;所以,对于祂而言,没有什么事物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祂是无所不知的。没有任何事物能增加祂的知识。即使是将来的事,也没有任何事物祂不知的。“从创世以来,上帝都知道祂所作的”(钦定本-徒15:18; 比较:来4:13;罗11:33-34;诗147:5;结11:5)。

l 上帝是全智的:上帝的智慧是无限的。因此祂引导万物归向于它们的正确目的,也就是祂的荣耀。“耶和华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你的丰富。”(诗104:24)

l 上帝是万有的独一根源:祂是生命之源(徒17:28a,罗11:36; 提前6:13)。 同样的祂也 “对他们有至高的统治权,藉着他们,为着他们,并在他们身上行祂自己所喜悦的事。”因此“天使、世人和其它所有受造之物,都当照祂按其美意所吩咐的敬拜祂,侍奉祂,顺服祂。”


圣经经文

1.弗一4: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2.罗三21~22: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小要理问答

问答20 神是否任凭所有人类都在罪恶悲惨状况中灭亡?

答:神根据他自己美善旨意所喜悦的,在万古之先,拣选了一些人得永生,就设立了恩典之约,要借着一位救赎主,拯救他们脱离罪恶与愁苦,进入救恩的状况。

经文:约15:15; 弗1:4-5; 罗3:21-22; 6:23; 8:28-30,33; 9:11; 帖前1:4; 帖后2:13; 提后1:9; 彼前1:2; 2:9

Q. 20. Did God leave all mankind to perish in the estate of sin and misery?

A. God having, out of his mere good pleasure, from all eternity, elected some to everlasting life, did enter into a covenant of grace, to deliver them out of the estate of sin and misery, and to bring them into an estate of salvation by a redeemer.


大要理问答

33问:恩典之约始终都是以同一方式来施行么?

答:恩典之约并非都是以相同方式来施行,它在旧约时代的施行方式,与在新约时代的施行方式,是不同的。

Q. 33. Was the covenant of grace always administered after one and the same manner?

A. The covenant of grace was not always administered after the same manner, but the administrations of it under the Old Testament were different from those under the New.


34问:恩典之约在旧约时代中是如何施行?

答:恩典之约在旧约时代的施行,是借着应许,先知的话,献祭,割礼,逾越节,以及其他预表和律例;这些都是预先指明那将要来的基督。这些对于旧约当时来说,足以造就选民信靠所应许的弥赛亚;使他们借着祂能得着完全的赦罪,与永远的救恩。

Q. 34. How was the covenant of grace administered under the Old Testament?

A. The covenant of grace was administered under the Old Testament, by promises, prophecies, sacrifices, circumcision, the passover, and other types and ordinances, which did all foresignify Christ then to come, and were for that time sufficient to build up the elect in faith in the promised messiah, by whom they then had full remission of sin, and eternal salvation.


35问:恩典之约在新约时代是如何施行?

答:在新约时代时,旧约预表的实体,即基督,已经展示出来;同一的恩典之约,已经且继续不断的施行,是借着圣道的传讲,洗礼与圣餐的实施。在这些施恩的媒介中,恩典与拯救是以更加丰盛,更多证据,更加有效的方式,表明给万国万民。

Q. 35. How is the covenant of grace administered under the New Testament?

A. Under the New Testament, when Christ the substance was exhibited, the same covenant of grace was and still is to be administered in the preaching of the word, and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sacraments of baptism and the Lord's supper; in which grace and salvation are held forth in more fullness, evidence, and efficacy, to all nations.


威斯敏斯特信条


7.5.此约在律法时代和福音时代(林后3:6-9)的施行各有不同:在律法时代,它藉应许、预言、献祭、割礼和逾越节的羔羊,以及其他交付犹太人的预表 和蒙恩之道而施行。它们都预表基督要来(来8-10;罗4:11;西2:11,12;林前5:7)。在那时代,借着圣灵的运行,它们足以有效地使选民因相信所应许的弥赛亚而受训诲,得建立(林前10:1-4;来11:13;约8:56)。选民借着弥赛亚而有完全的赦罪和永远的救恩。此约称为旧约(加3:7-9,14)。

7.6. 在福音时代,当所预表的实体――基督(西2:17)显现的时候,施行此 约的蒙恩之道乃是圣道的传扬、施洗与圣餐这两个圣礼(太28:19,20;林前11:23-25);这些蒙恩之道虽然为数较少,并且施行起来比较质朴,少有外表的荣耀,但是在它们里面,此约对万民,连犹太人带外邦人(太 28:19;弗2:15-19),显明得更丰富,更清晰,有更大的属灵果效(来12:22-28;耶31:33-34)。此约称为新约(路22:20)。所以,并不是 有两个实质不同的恩典之约,而是同一个恩典之约,只是在不同时代,施行的方式不同(加3:14,16;徒15:11;罗3:21-23,30;诗32:1;罗 4:3,6,16,17,23,24;来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