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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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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教会或稱三自爱国教会是由中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所领导,不受國外教會的管理和干預的“自治、自養、自傳”的中國基督教教會,是普世教会协会的成员。

三自原則

“三自”一詞在十九世紀末就己經被使用,以說明基督教宣教運動的一個重要政策,意指脫離西方教會的管轄,中國人獨立自主辦中國教會,這一政策被很多的中國教會或多或少地采用。

最早提出三自原則(three-self principle)的是十九世紀中期的英國基督徒亨利范恩(Henry Venn, 1796-1873)和美国基督徒卢夫安德生(Rufus Anderson, 1796-1880),(兩人并非聯合提出,但不是很清楚两人中谁更早一些),他们最早提出了"indigenous church"(本色教會)一詞,提出了本色教會原則:self-supporting(自養),self-governing(自治),self-propagating(自傳,Venn使用self-extending一詞)。他們二人沒有在宣教工場實地服事過,但都長期在本國的宣教機構工作,最后擔任重要的領導職務,在組織管理和思想上對宣教工作產生了很大影響。他們提出的這種三自原則是對當時的傳統的宣教思想的一個突破。

這個原則在實踐上常常遇到從宣教士和當地基督徒而來的阻力。美國傳教士約翰聶維斯在1885年左右試圖在山東用三自政策植堂,但是其他宣教士反應很冷淡。后來他應邀去韓國與那里的美國傳教士同行分享,卻廣受歡迎。基督教傳入韓國雖然較晚,發展卻遠比中國好,這是一個原因。<ref>莊祖鯤《宣教歷史》第十章</ref>

這個詞的早期中文全名是“自立、自養、自傳”,很多的中國教會都或多或少地使用這一政策。比如1906年開始的中國耶穌教自立會,主張“有志信徒,圖謀自立、自養、自傳[...]絕對不受西教會管轄”<ref>上海市閘北區志</ref>。另外,王明道建立的基督徒會堂<ref>王明道《五十年来》:“鄙會堂自創迄今,向係自立、自養、自傳”。</ref>,倪柝聲建立的地方教會<ref>倪柝聲《基督的眾教會》:“每一个地方的聚会,都是就地为政的,都是直接向基督负责的,并不向任同机关或其它聚会负责。”但倪柝聲也強調各教會的交流往來:“我们若只管我们在中国的众教会,而不与在外国的教会来往,就是错了。”“盼望弟兄姊妹们,平均的维持这两方面。一面就是如何维持与别的聚会相同,一面就是如何维持本地的聚会,直接向神负责。”這種往來、均衡的原則與三自原則是不沖突的,與同期的很多基督教領袖的看法相通,但與三自教會的原則卻有所差別。</ref>,还有真耶穌教會耶穌家庭等等,也是實行三自原則的。這些教會可稱為中國自立教會。但是也要看到,到1949年為止,從中國基督教會的總體來看,能夠實施三自原則的教會還是一小部分,實施的程度也參差不齊。在貧窮動蕩的中國,中國自立教會還處在一個成長過渡階段。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后的“三自愛國運動中”,“三自”的全名是指“自治、自養、自傳”,其字面意義與以前大同小異:

  • 自治,指教會內部事務獨立於國外宗教團體之外;
  • 自養,指教會的經濟事務獨立於國外政府財政和國外宗教團體之外;
  • 自傳,指完全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傳教和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負責解釋教義。

在三自教會的文獻中,“三自”或者“三自愛國”這兩個詞還隱含了服從中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的含義。在“三自愛國運動”引發的矛盾中,這個附加的含義是爭論的焦點,雙方對這一詞本來的字面意思沒有爭議。很多真實實行三自原則的教會的領袖,包括王明道,都因為反對三自教會而入獄。

由于各種的信仰、政治的動機,“三自”這個詞的使用中往往帶著很多的弦外之音,遠超過其字面意思,這樣的事情在以前就發生過。1942年北京日據時期,一些教會成立“華北基督教聯合促進會”,致信王明道,稱“為促進教會自立、自養、自傳之實際精神起見,組立華北基督教聯合促進會,[...]貴教會既在分會區域內,有參加之必要。”王明道一直以來主張政教分離,絕口不談政治,他認為此促進會是日本人的一種政治工具,用來操縱教會,他回信道:“來函敬悉,承囑參加基督教聯合促進會一事,恕難照辦。查貴會之設立原係以促進從前有西差會之教會使之自立、自養、自傳為宗旨,鄙會堂自創迄今,向係自立、自養、自傳,自無參加貴會之必要”<ref>王明道:《五十年來》</ref>雙方都宣稱“自立、自養、自傳”的立場,內中的意圖、目的卻大相徑庭。

“三自原则”本来只是基督教新教的一个宣教政策,而天主教则相信罗马教皇的领导地位,这是天主教教义的一个重要部分,只有在“三自爱国运动”中才出现了三自天主教会这么一个独特的现象。

三自教會

三自教会或稱三自爱国教会特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领导,不受國外教會的管理和干預的“自治、自養、自傳”的中國基督教教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象中國耶穌教自立會基督徒會堂這樣的使用“自立、自養、自傳”原則的教會可以稱為“中國自立教會”,以資區別。)

中國的三自教會由以下“三自愛國教會組織”管理:

這些“三自愛國教會組織”接受國家宗教事務局的管轄。

中國還存在不屬于三自教會的民間獨立教會,这些教会的建立違反中国政府的宗教管理政策<ref>宗教事務條例(2005)第十二条“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此條例頒布以后,一些家庭教會試圖按照法定程序登記,但都未獲通過。</ref>,被統稱為家庭教會或者地下教會,這些教會的參加人數大大超過三自教會<ref>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何去何從:《領導者》2008-11-17,中國社科院于建嶸教授在文中寫道:“通过对中国基督教特别是“家庭教会”近1年的调查,我得出了一个初步结论,就是近30年来,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远远超过了“三自教会”,已经成为中国基督教非常重要的组织部分。”</ref>。

三自教會稱中國基督徒有1600萬人,一些海外人士稱中國基督徒有1.3億,中國社科院的于建嶸教授估計中國的基督徒人數至少在6300萬。

歷史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政府成立,1950年5月,一些基督教教會領袖在北京與周恩來總理會談,7月28日,發表“三自宣言”<ref>“三自宣言”原題為“中國基督教在新中國建設中努力的途徑”</ref>,征求信徒簽名。宣言稱“中國基督教教会及团体彻底拥护共同纲领,在政府的领导下,反对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及官僚資本主義”,“中國基督教過去所倡導的自治、自養、自傳的運動,已有相當成就,今后應在最短期內,完成此項任務”。到1951年,政府稱在全國70萬基督徒中已有18萬簽名支持“三自宣言”。

1951年4月16日-21日,中央政府宗教事務處在北京召開“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基督教團體會議”,在這次會議中成立了“三自革新運動籌委會”(全稱“中國基督教會抗美援朝、三自革新運動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吳耀宗出任主席。政府稱這時已有40萬基督徒簽名支持“三自宣言”。

在這次大會中也開始了對一些外國傳教士和中國傳道人的控訴運動,大會以后控訴運動逐漸擴展到全國,一些被控有罪的被移交政府,處以刑罰。這之后,三自革新運動得以控制全國大部分教會。

1954年7月22日-8月6日,三自革新運動在北京召開第一屆中國基督教全國代表大會,共有232位代表參加,正式成立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吳耀宗為第一任主席。

這時,仍然有一些重要的基督教領袖和團體反對三自教會。比如在1954年9月30日,北京市宗教事務處邀請北京市還沒有參加三自教會的團體開會,當時在北京有60多個基督教團體,這次會議共有11個團體100多人參加。他們已經實行三自原則,反對三自教會的自由派神學觀點,所以不同意加入“三自教會”。會議上,以王明道為主要代表向政府直陳其詞,說明不能參加三自會的理由。<ref>王長新《又四十年》,李迪亞《活祭》</ref>1955年,反對三自教會的宗教領袖陸續被捕入獄,剩下的基督徒有些加入三自教會,有些轉入地下。

三自爱国运动在天主教方面的发展略晚一点。1950年11月30日,四川广元县以王良佐神父为首的500余名天主教徒联名发表“广元天主教自立革新运动宣言”,提出“与帝国主义者隔断各方面的关系”,“建立自治、自养、自传的新教会”。1952年1月18日,教皇庇护十二世发表使徒书信“我们切愿声明”(cupimus Imprimis)给中国的天主教徒,安慰“遭受攻击”的中国天主教会,鼓励他们“传播福音的真理”,“引人从善以登天路”,申辩外国的天主教传教士除了传教以外”并无他求”,重申非常愿意“你们国内的教区可以交给你们本国主教治理”,但是坚决反对教会“替一个国家、替一个政权服务奔走”,反对“与罗马宗座脱离关系”<ref>教皇庇护十二世:“我们切愿声明”,1952年1月18日(cupimus Imprimis)</ref>。1955年,许多中国天主教徒被捕。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成立于1957年7月,皮漱石当选为主席。

1958年大躍進開始以后各地基督教活動大大減少,比如,在上海的教堂由208所減少到23所<ref>《上海地方志》宗教志:“1958年,在“大跃进”的形势下,教堂聚会的人数减少、奉献收入下降,不少传道人无事可做,从当时实际情况出发,全市教堂、聚会点由208所合并为23所,实行联合礼拜,大部分教职人员转业退休,只留下74位教职人员继续参与教会工作。”</ref>,北京的64所教會合并為4所。<ref>李迪亞《活祭》第五部分:“一九五八年袁相忱被捕後,北京的六十四所教会合并为四所。”(此數字可能僅包括基督新教教會。)</ref>

三自教會在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間全面停頓,各地教會關閉,直到文革結束。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國會議分別于1961年1月和1980年10月召開,中間間隔近20年。

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至2008年已舉行8次全國代表會議。

爭議

1950年的“三自宣言”在“總的任務”中說“中國基督教教會及團體徹底擁護共同綱領,在政府的領導下,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及官僚資本主義,為建設一個獨立、民主、和平、統一和富強的新中國而奮斗”。在一些教會領袖看來,“在政府領導下”完全違背了教會以基督為元首<ref>圣經“以弗所書5:23”:“基督是教會的頭”,马太福音6:24:“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ref>的基本原則。比如,1954年12月1日,王明道在“顺从人呢?顺从神呢?”一文中說“第一,我們應當順服神,第二,我們在不違背神的命令的范圍內,也應當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和權柄。但如果人的制度和權柄與神的命令相抵觸,那樣,我們便只有不順從人,只順從神了。”他又明確說明在哪些事情上是不能順從人的:“基督徒應當順從人的一切制度、和一切在上有權柄的人。但基督徒在遵行神的旨意、與圣徒交通、在教會中與眾圣徒一同事奉神、保守教會的圣潔、為主耶穌作見證、傳揚救恩的福音、這些事上,卻絕不能受任何人的干涉。我們為這些事不怕任何攔阻,不惜任何代價,也不惜做任何犧牲。我們必須效法使徒的勇敢剛強。”(從圣經中使徒的行為和王明道自己的實踐可以看到,這種不順從顯然是非暴力的。)中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對三自教會的領導具體地體現在:神學思想經過政府批準,神職人員由政府直接或間接地任命,政府財政撥基本費用,教會組織接受宗教局領導,教會成員不得在教堂以外的場所傳教,教堂的建立需要政府批準和限制,等等,這些政策與反對三自教會的意見是水火不相容的。

贊同和反對三自教會的矛盾在根本上体现了現代派(或稱自由派神學)和基要派神學这两种的矛盾。在发起三自宣言的40名基督徒中,只有一名可以算是基要派。三自教會的倡導者吳耀宗是現代派的代表,他在1951年7月發表“共產黨教育了我”一文<ref>《天風周刊》1951-7-7,6-7頁</ref>,說“在過去三十年中,我的思想經過兩次巨大轉變,第一次接受基督教--從懷疑宗教到信仰宗教;第二次,接受了反宗教的社會科學理論,把唯物論思想同宗教信仰打成一片”。现代派的观点不认为圣经具有绝对的真理性,所以,当他们看见无产阶级专政和共产党领导很明显是社会发展的潮流时,他们就放弃圣经中与此相矛盾的思想,接受共产党的领导。這種理論是基要派完全不能接受的,基要派稱現代派為“不信派”。

不可否认,在大陆以外的反对三自教会的基督徒中有很多人带有强烈的政治立场,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权,但在新政权以后还留在大陆的重要的基督教领袖,比如王明道倪柝声汪佩真,都对共产党的政权在原则上持相当中立的立场。<ref>王长新《后四十年》第一章:“1949年,王明道先生在他2月3日的日记里这样写道‘今日解放军入城军容极壮,军士皆健壮,服装步伐皆甚整齐。如此盛大之军旅,在国内实前所未见。’由此可见,共产党给他的第一个印象是极其良好的。”
陈福中编《汪佩真传》第十五章:“[1951年],汪佩真以沉重的心情说着:‘今日有的地方教会的光景,还不如(当年)的共产党的政权,他们对事不对人,他们认真、检讨、批判、不奉承、不敷衍,没有面子的问题,只求党的利益。神的家应有属灵的原则,我们丢失了,共产党却拿去用了!’汪佩真姊妹又语重心长地说:‘我若不是已经蒙恩得救,我今日要加入共产党!这是我们神儿女的失败、羞耻...。’”
陈福中编《汪佩真传》第十九章:“[1951年],倪柝声开始寻求神的旨意,如何适应新的环境,如何顺服当权者。1951年8月20日,倪柝声在上海的弟兄姊妹面前,做了一次石破天惊的讲话,他说:‘...我里面起了一个极大的争执,就是到底我们超政治可以不可以。你们知道,在这三十年中,我们完全传宗教,不摸任何其他的事。我们好像对于所有的事,都不敢兴趣,只对宗教的事感兴趣。’”</ref>他们支持或者反对三自教会都不是出于政治的考虑。但他们的想法显然与政府的观点有很大的差距,在政府看来,任何的立场都是一个政治立场问题,因此,反对三自教会而入狱的的基督徒都是被判为反革命罪而入狱的。

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和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教會均自稱中國沒有類似於外國的眾多教派:“中國只有一個中國基督新教,也只有一個中國天主教。”而實際上,中國還存在著試圖擺脫官方控制的民間獨立教會,被統稱為“家庭教會”或者“地下教會”。這些教會長期受到政府的監控、限制,甚至拘禁、毀壞。

參考文獻

<references />

外部鏈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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