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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基督徒在信主之後是否必須參加地上有形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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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這樣的需要。除非你好像那在十字架上得救的強盜一樣,在信主後就立刻離開世界,否則你必須參加地上有形的教會。有三個原因我們必須這樣作:
一. 因為聖經有清楚的吩咐
聖經清楚吩咐:「不要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來十25上)。有人以為「停止聚會」只是二十一世紀信徒因過分忙碌才產生的問題。但日光之下無新事,這現象在初期教會早就出現。希伯來書的勸勉不僅強調信徒參加聚會的重要性,更證明當時實在有些信徒不願意參加聚會,甚至習以為常,不願意踏入教會半步。
基督教歷史學家哈納(A. Harnack)經過考察研究,將這些人不參加聚會的原因歸納如下:
1. 有些以為基督教的聖言與福分,可以靠自己的勞力獲取,因此認為可以不參加教會的聚會。
2. 有些因為惰性使然,或對前途黯淡灰心,以致不願意繼續參加。
3. 有些驕傲自恃,恥與一般基督徒為伍。
4. 最後是那些貪生怕死的軟弱信徒,恐怕當權者認出他們而不敢參加。
但無論如何,這些原因都是以個人的權益為出發點。若信徒能體貼 神的心意,深信衪信實的帶領,知道「不可停止聚會」是 神的命令。這些理由都不成為理由了。
二. 因為耶穌有寶貴的應許
主耶穌曾說:「…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主耶穌應許在信徒聚會的時候,要與他們同在一處。
「主同在」的應許可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是個人性的,衪應許與每個信徒個別同在,總不會離棄他們(參太廿八20;徒廿三11;廿七23-24)。另一方面是團體性的,特別是當信徒奉主的名聚會的時候,主就會在他們當中,這是特別的應許,與個人的同在有不同的意義與應用。
聖經整體的信息(無論是舊約或是新約)都指出 神的作為與福氣經常是彰顯在衪的子民身上。士師時代的以利米勒,因為離開 神祝福與同在的聖會,到外邦的摩押地去,最後遭到極度不幸的結果(參路得記第一章)。他們的經歷可從他的寡婦拿俄米後來改名:由「甜」變「苦」(得一20)得而見之。
在新約時代神 選召了教會成為祂恩典的導管,當信徒聚集在一處,同心敬拜與相交的時候,就必定可以經歷神豐盛的賜福。當然,信徒與神之間的關係有它個人性的層面,但我們不能忽略 神所選召的團體經常是神施恩與同在的地方。
三. 因為信徒有實際的需要
「不要停止聚會....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當如此。」(來十25下)。當 神造人的時候,早已將基本的需要置放在人的心中,其中一項是彼此相交的需要。我們不能離群獨處,必須過群體的生活。不錯,一個屬靈成熟的人需要獨立追求,但若長期孤軍作戰,心靈上的憂苦無人分擔,將會帶來十分嚴重的後果。故此信徒若能彼此關懷、分擔重擔、共同進取、彼此鼓勸,相信這些都是屬靈旅途上不可缺少的力量。而且當信徒一同團契與敬拜,更能體認信仰的本性與真實。馬丁路得曾說:「在家裡,在我自己的屋子裡並沒有溫暖,也沒有力量;但是在教會裡,當大家在一起的時候,我心裡就燃起一團火,且要尋找途徑去與他人分享。」
試想,一個人如果經常只是自己追求,何等枯躁乏味!而且當灰心倒退時,也沒有他人在旁扶持,最終必定會為魔鬼所乘。傳道者說得好:「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四9-12)。
總而言之,信徒參加教會聚會,與其他聖徒一同敬拜事奉,這是主所喜悅的事,是長進成熟的必經之路。信徒不可掉以輕心,隨便錯過討 神喜悅與得神同在賜福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