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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35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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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351 [2.8.55] 誰是我的鄰舍呢?


誰是我的鄰舍呢?我應該愛誰呢?主基督在「好撒馬利亞人」比喻中回答了此問題。他說明「鄰舍」是在我們鄰近出現,需要我們幫助的人,甚至包括素不相識的人(路10:36),我們不應當將「愛鄰舍」的誡命侷限於親近的人。我們並不否認:我們越親近關係的人,我們幫助他的義務就越大。親戚、熟人、鄰居的關係,越是緊密的連結,彼此所分擔的責任就更大,這是人之常情。這並不冒犯神,因這是出於神的護理安排,所造成的結果。


然而我們應當毫無例外,以同一的愛心來擁抱全人類; 不分是化外人或希臘人、尊貴的人或卑賤的人、友人或敵人,都是一樣。因為我們乃是為神的緣故來關注他們,並非為他們自己的緣故。我們一旦偏離如此的關注,就必然陷入許多錯謬的網羅。因此,我們若要正確導引我們的愛,首先不可將我們的眼光轉向人,因為所看見的人常會激起我們的厭惡而非關愛。所以,我們應當先轉眼仰望神,他吩咐我們將我們對他的愛,延伸推廣至眾人。不論那人的品格如何,我們仍要因為愛神的緣故來愛他,這是永不改變的準則。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352 [2.8.56] 將「誡命」變成「勸告」?


「不可報仇; 當愛你的仇敵」這些誡命,從前頒佈給所有的猶太人,後來普遍傳給所有的基督徒。中世紀經院哲學家卻將這些誡命改變為「勸告」,要我們自由決定聽從或不聽從。這是何等的愚昧,甚至邪惡! 而且,他們還將這些所謂「勸告」作為特別要求,強加在修道士身上作為功德;因為修道士志願遵守這些「勸告」為「誡命」,就比普通的基督徒更有義行善工。經院哲學家將這些誡命當作「勸告」,其原因是他們認為對於在恩典之下的基督徒而言,這些誡命過於困難沉重。


他們竟敢如此廢除「我們當愛人如己」的誡命,這是神永恆的律法!律法書中是否有任何地方說到這樣的分別待遇? 正好相反,律法豈不是嚴格的吩咐我們要愛仇敵嗎? 「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箴25:21);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迷失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出23:4–5)? 這些誡命是怎樣吩咐我們?我們當為仇敵的緣故善待他的牲口,我們豈不更應當善待那人嗎? 主的話語「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來10:30; 申32:35),難道不是永恆不變的麼?聖經在別處更清楚的表白:「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利19:18)。 這些經院哲學家,若不敢將這些誡命從律法中廢除,就必須承認神是賜下律法的主,親自頒佈這些誡命;所以,他們也不可錯誤表達神只是提出「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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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53[2.8.57a] 愛仇敵是真實的誡命


中世紀經院哲學家對於律法妄加曲解,將誡命變為勸告,例如「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太5:44–45;路6:27–28),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他們竟敢藐視聖經的誡命,將之解釋為「勸告」而已,實在荒唐。自古以來,有誰不知此段經文所說的,清楚顯示這是命令,不是勸告!


他們認為此段經文不是給我們信徒的誡命,因為將根據他們的觀點,惟有修道士才是天父的兒子,只有他們才敢稱神為父。他們將信徒從天父兒子的名單中除去,還有什麼留給我們呢?這樣,教會將變為什麼呢? 根據他們同樣的推論,教會將被貶低為外邦人和稅吏。因為基督說:「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 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太5:46–47;路6:32;太18:17)。即使他們仍留給我們一個基督徒的空頭銜,卻將天父兒子的名分從我們手中奪去,那真是可悲阿!


律法明顯是誡命,不是勸告。誡命是清楚的吩咐:當主禁止我們犯姦淫時,他不但禁止我們與友人的妻同房,也同樣禁止我們與敵人的妻同房。當他禁止偷竊時,他禁止一切的偷竊,不管是朋友和仇敵的財物。保羅將這兩條誡命「不可偷盜」與「不可姦淫」關連在「愛」的誡命裡。事實上,他教導說:這兩條誡命包括在「愛人如己」誡命中(羅13:9)。除非保羅錯誤地解釋律法,否則這必然是真實誡命,要我們愛人,愛仇敵如愛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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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56 [2.8.59] 每一個罪都是「致死之罪」!


那些擅自區分「可赦之罪」與「致死之罪」的人,但願他們思考基督所說的話:「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太5:19 )! 他們膽敢如此減輕違背律法的罪,妄想這些罪是不致於死的罪,難道他們不正是主所斥責的人嗎? 其實他們不應當只注意律法所吩咐的,也應當注意吩咐律法的神。因為在最小的過犯上違背神所頒佈的律法,就是忽視神的權柄,置之不理。難道他們將違犯神威嚴的事,當作是小事嗎?


既然神在律法中已經顯明他的旨意,則凡違背律法的都是神所厭惡的。難道他們幻想神的震怒是如此軟弱,以致死亡刑罰不會立即臨到嗎? 神已清楚的宣告過罪的結局,如果他們肯留心聽從他的聲音,就不會以自己無理的詭計蒙蔽清晰的真理。神說:「犯罪的,他必死亡」(結18:4,20);還有上述所引用的經文: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


他們承認「貪戀」是罪,因為他們無法否認;但是他們卻爭辯說:貪戀並非「致死的罪」。因為他們向來深深沉醉於自己的愚昧,希望他們至少開始學習智慧。然而他們若仍執迷不悟爭吵不休,我們只有不理會他們。神的兒女都當堅持「所有的罪都是致死的」。因為罪就是違抗神的旨意,必然招惹神的震怒,並且罪是違背律法,神的審判刑罰已經宣告,毫無例外。我們聖徒的罪是可赦免的,這並非因為我們是聖徒,乃是因為我們從神的憐憫而得赦免(約壹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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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57 [2.9.1a] 新約子民團體是更為有福


神定意在古時藉著諸般贖罪和獻祭,以表明他是聖父, 將他所揀選的子民分別為聖 ,歸屬他自己。這並非徒然無益。 當時,他向猶太人確實啟示自己的形像,如今更是以此形像的豐滿榮耀向我們顯明。 先知瑪拉基吩咐猶太人: 留心注意並且恆心遵守摩西的律法,因在瑪拉基離世後不再有先知,直到施洗約翰之時。所以,他立刻接著宣告:「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 瑪4:2)。 他以這些話教導說: 律法的作用是保守敬虔的信徒,仰望等候基督的降臨;然而他們應當盼望基督來臨時,將有更大的榮光。


因這緣故,使徒彼得說:「論到這救恩,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現今藉著福音已經彰顯的救恩(彼前1:10)。「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或他們自己的世代)「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彼前1:12) 。 這並非表示:先知所得的啟示,對於古時百姓是沒有用處,對眾先知自己沒有價值;這乃是說他們當時沒有享受到,神藉他們的手所傳遞給我們的寶貝! 因為他們所見證預言的恩典,如今呈現在我們眼前。他們只是淺嚐此恩典,而我們乃是更豐盛的享受之。


因此,基督宣告摩西為他作見證(約5:46), 然而他也高舉我們所得到的恩典,遠超過舊約的猶太人。因為基督對門徒說:「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 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太13:16-17;路1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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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58 [2.9.1b] 福音是舊約應許的實現,基督榮耀的彰顯


神所賞賜我們的恩典,超過舊約的聖潔先祖(他們是世上少有的敬虔之人)。這就見證了福音啟示的優越。主基督說過: 「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8:56)。 雖然亞伯拉罕只從遠處望見,是模糊不清,然而他仍有這美好盼望的確據。 據此而來的喜樂,一直伴隨著這聖潔的先祖,直到他離開世界。


並且約翰見證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這並非將在基督降生之前已死的聖徒排除,使他們無分於在基督裡的認識與光明。 然而約翰將我們的福分與他們的作比較,指明他們曾瞥見奧秘的影兒,如今向我們清楚表明。希伯來書的作者透徹解釋此點:「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來1:1-2 )。 我們如今認識神的獨生子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1:3 ),就是古時為猶太人所認識的基督。


我們已經引用過保羅所說的,基督是拯救猶太人出埃及的元帥(見林前10:4)。不僅如此,保羅在另一處也教導:「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4:6)。 因為基督本是神的像,當父神在基督裡顯現時,就使自己成為可見的彰顯。對照而言,他從前在舊約的顯現,如同影兒模糊不清。由此可見,在這明亮正午的啟示下,心盲之罪人的墮落敗壞和忘恩負義,就顯得更加邪惡可憎! 保羅說撒但弄瞎了他們的心眼,使他們被帕子遮蔽,不能看見基督的榮耀,在福音裡明光照耀(林後3:14-15;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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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59 [2.9.2a] 從舊約到新約,福音都是基督的福音


「福音」清楚彰顯「基督的奧秘」,使徒保羅稱「福音」為「真道的話語」(提前4:6)。所以,律法中普遍出現白白赦罪的應許,就是神叫人與自己和好的一切信息,都是福音的內容。因為保羅將福音真道與因行為得救,作清楚的對照;假如得救是靠行為,則人的良心因恐懼而受盡苦惱的折磨。 由此可見,「福音」從廣義來解釋,包含神在舊約中賜給列祖的恩典,見證神的憐憫和如慈父般的愛。


進一步從狹義來說,「福音」是宣告神的恩典彰顯在基督裡。這狹義的定義,不僅為一般信徒所採納並通用,更是以基督和眾使徒的權威作為根據(太4:17,23; 9:35)。 因此,聖經記載基督所傳揚的天國福音,是他的福音。馬可福音以這話作為開場白:「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可1:1)。 聖經多處經文說「福音」是「基督的福音」,例如:羅1:1-4;15:19;林前9:12;林後4:4;9:13:加1:7;腓1:27等。我們無須再列出更多經文,來證明這眾所周知的真理。


我們所領受的基督福音,又靠著站立得住,因這福音得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與定罪的恐怖。這福音就是從前舊約聖經所預言應許的,正如保羅所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1-4)。所以福音從舊約應許到新約實現,是一脈相傳的(來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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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60 [2.9.2b] 福音是大喜的信息,基督臨世


「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的顯現……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 (提後1:10 ) 。 保羅在此並非指舊約列祖沒有盼望,被死亡陰影所籠罩,乃是宣告神的兒子顯現,所帶來的福音是何等榮耀。他說傳揚「福音」是嶄新的、與眾不同的使命與任務(林後5:20),福音是神的大能,神藉此成就他先前所應許的;他所應許的真理,是藉著聖子應驗成全。


歷代信徒都體驗到保羅所說是真實的:「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林後1:20)。因為神將這些應許印記在他們心中,作為確證(林後1:22;弗1:13)。 因為基督道成肉身,藉著十架受死、復活、升天、五旬節聖靈降臨,為我們成就全備的救恩。這是活潑生命大能的彰顯,因此保羅頌讚說: 福音的彰顯是嶄新的、劃時代的 ,「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


由此可見,基督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約1:51) ,這是何等的奇妙,具有豐富意義。 主基督在此引用指「雅各天梯」的異象,雅各在伯特利曠野中看到連接天地的梯子(創28:12)。這「天梯」預表基督是神與人之間的唯一中保,人子上十字架是我們罪人得救的唯一道路。基督藉著道成肉身臨世,何等奇妙的為我們打開了通天之門,使我們都能回到天父面前(約3:13-1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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