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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罗马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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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教导了我们三个很好的功课,使徒在本章比前面一章更详细论述了他的命令,他觉得更有必要全面强调. I. 顺服合法权威的功课,1-6节. II. 对我们的弟兄行公义和爱的功课,7-10节. III. 我们自己谨慎敬虔的功课,11节到结尾.

强调对掌权者的顺服

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 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4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

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 也是因为良心. 6 你们纳粮,也为这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在这里教导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官长,和那些权柄在我们之上,在这里称为在上有权柄的 之人, 这称呼表明他们的权柄(他们是权能), 和他们的尊贵(他们是在上有权柄的),这不仅包括至尊贵的王, 还包括了在他之下所有较低级的官长:然而这里不是通过掌管这些权柄的人来表达这点, 而是通过这些人所处的权柄本身的地位来表达的.不管人本身可能是何等邪恶, 可能是锡安的民所藐视的匪类 (诗15:4), 然而我们必须顺服遵守他们所拥有的公义的权柄. 使徒在前一章教导我们,不要自己伸冤,不要以恶报恶; 但是以免让人觉得在基督徒当中民事长官的治理诗被废除了, 他在这里抓住机会确定这权柄的必要性,以及作恶者所理当受到的责罚,尽管这看上去好像是以恶报恶.请留意,

     I. 吩咐所尽的责任: 人人当顺服. 人人 -- 每一个人,这人和那人, 

那称自己是属灵的人的教士并非排除在外, 然而罗马教廷不仅免除自己对民事权柄的顺服, 还把他们自己的权柄凌驾在他们之上,使得最伟大的王也要服从教皇,教皇于是高举自己, 甚至高于那被称为神的了.—人人. 并非我们的良心要服从任何人的意志.神直接制定律法约束人的良心, 这是神的权柄,对于归于神的物我们要归还给神.但这里是表明我们的顺服一定是要出于自愿真心.

你不可咒诅君王,也不可心怀此念, 传10:20. 这样妄想假设就是背叛的起头.
这里所要求的心里顺服包括内在的敬畏(彼前2:17) 和外在的尊敬,

在向他们说话和提到他们的时候都要如此 – 在合法和诚实的事情上顺服他们的命令, 在其他事情上耐心顺服,不加抵抗顺服苦待 -- 在凡事上与臣民的地位和责任相符, 使我们在思想上认识这关系和境况,承认我们在其之下对其顺服. "他们是在上有权柄的;

对于此要甘心,并相应顺服他们." 强调对民事长官顺服的责任是很有理由的,
1. 因为这世界对基督教的毁谤,诬蔑它是公共和平,秩序和管治的仇敌,是使世界天翻地覆的教派,

聚众反抗该撒,因为带领的是加利利人而更受非难 -- 这是根深蒂固的毁谤.耶路撒冷被称为反叛的城, 与列王和各省有害, 拉4:15,16. 我们的主耶稣也曾如此被人毁谤, 尽管他告诉他们他的国不属于这世界:无怪乎他的追随者历世以来也极大地遭受同样的诬蔑, 被称为好捣乱的 , 造反的, 和暴乱的, 被看作世上滋事的人,他们的仇敌利用这诬蔑作为残暴逼迫他们籍口.

使徒因此要废除这诬陷,为基督教洗清这诬蔑, 说明了顺服民事长官是其中一条基督的律法,

基督的信仰可以使人成为良好的臣民; 指责基督教为起纷争的,造反的实在无理,它的原则和条例是与之完全相反的.

2. 因为基督徒在对待民事长官方面受到的试探,一些基督徒原本是犹太人,受一种观念的感染,

认为每一位亚伯拉罕的子孙都不应该成为其他任何国家的臣民 -- 他们的王一定要是他们的弟兄, 申17:15. 另外,保罗曾教导他们他们不在律法之下, 他们因着基督已经得以自由. 为了免得这自由变为放纵,被滥用支持纷争和叛乱, 使徒吩咐他们要顺服民事政府, 这吩咐强调因着官长是异教徒,不信的人而更显得有必要,他们是异教徒,不信的人并不废掉他们的民事权能和权柄. 另外,民事长官逼迫他们,法律的主体是与他们为敌的。

     II. 尽该责任的理由.为什么我们一定要顺服?
     1. 为刑罚的缘故. 因为若是抵抗我们就会陷入危险.

掌权的佩剑,与他们作对就是把我们在这世上所宝贵的一切陷入危险; 和那佩剑的相争是没有意义的. 在那个逼迫的时代基督徒因为信仰的缘故为掌权的佩剑所恨恶,他们没有必要因为反抗而使自己更加受人敌视. 在基督徒当中稍有一点抵抗或造反的迹象,都很快会被夸大加以利用, 会被全社会所敌视;因此他们需要比其他人更加完全顺服,以致那些因着他们的神而多加攻击他们的人找不到其他的借口. 第2节所讲的肯定也是这个意思, 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他们要为此负责.神要为此审判他们,因为这抗拒使神受到中伤. 掌权的要为此审判他们.他们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会发现那在上掌权的是高高在上不容践踏, 一切民事政府都是非常友理由严厉对待造反和叛乱的;因此第3节说道, 作官的是叫人惧怕. 这是很好的理由,但对于基督徒来说是层次低的理由. 2. 我们必须顺服, 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不仅仅是出于对惩罚的惧怕, 更是出于对德行的爱. 当公共民事权力施行时是因为良心 的缘故,着眼于神,看到是神的护理使我们和它们有这样的关系, 是神的命令使顺服这些关系成为责任,这就使得它们是为神所接纳的. 因此从完全不同的原则出发也可以做同样的事情.为了使良心顺服他论证道,第1-4节,第6节,

     (1.) 从掌权的设立看: 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作为世界的统治掌管者,神命定掌权的职份,

因此一切民事权力都是源自于他,由他而出, 他按着自己的护理把管治权交在这些人手中, 无论拥有这些管治权的这些人是谁。 帝王藉他坐国位,箴8:15。 篡权和滥用权柄并不是出于神的, 因为他不是罪恶的源头;但权柄本身是出于神的.就像我们天然的权柄,尽管常常被滥用成为罪的工具, 但却是出于神的创造权能,同样民事权柄是出于神管治的权能。世上最不讲公义和最压迫人的王, 除了上头给他们的权柄,就没有权柄可言 (约19:11),政府变动和革命是以特别的方式和神的护理相关的, 它们是极大地影响国家和王国,和极多的人民和较小的社区.或者,这可能泛指政府: 这是神在治理人类上的智慧,权能和爱的表现,他把人安排在这样的境况中,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分别, 而不是任由他们像海里的鱼那样大鱼吃小鱼. 在此他确实考虑了他的受造之物的益处.-- 凡掌权的: 无论政府方式方法有何不同—无论是君主制度,贵族政治,还是民主制度 -- 无论统治的权柄落在何处, 这都是神命定的,要相应接受和服从; 尽管直接来说是人的制度(彼前2:13), 然而原本是神的命定.

-- 神所命的; 这是一个军事用语, 不仅表明掌权是命定的,还有下层的官员服从上头的官员,

像一支军队那样的意思; 因为在掌权者当中有恩赐,交托和服务的分工.因此在第2节接着说无论是谁, 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还有其他出于神的是极大的灾祸;但掌权出于神是因着神的命,就是说, 这是一条极大的律法,这是一个极大的祝福:但是那些匪类不愿服在政府的轭下,就违背了律法,蔑视了祝福. 掌权的因此被称作神(诗82:6), 因为他们带着神权柄的印记.那些不服他们权柄的就是在对抗神自己. 这并不适用于所有王和王国的具体权利,以及它们的体制的各个方面; 也不可从此引出原则以制约管治者和被管治者之间的协约;但这是作为引导个人在他们各自的地位上行事的准则, 使他们在神为他们所设定的范围中安静和平地行事,使当得的尊敬归于神在他的护理中所设立于他们之上的民事权柄, 提前2:1,2。 掌权的在这里一次又一次被称为神的用人.他是神的用人,第4,6节。 掌权的在更为特殊的意义上是神的用人;他们所拥有的尊贵要求他们尽责.尽管他们是我们的主, 他们却是神的用人,要为他工作,向他交帐.在向公众行公义,判断纷争,保护无辜之人,为受冤屈的伸冤, 惩罚犯法之人,保守国家和平和秩序方面,不是人人都可以行他自己看为正确的事 – 在这些事上掌权的是作为神的用人行事.正如杀害一位正在尽职守的职份低的官员被看作背叛国王一样, 同样抗拒尽他们所处地位责任的任何掌权者,就是在抗拒神的命了.

     (2.) 从掌权的目的: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 等等.掌权的是为了,

[1.] 叫罪恶和作恶的惧怕.他们是佩剑的; 不仅仅是打仗的刀剑,更是行公义的刀剑. 他们是辖制人的, 是让犯罪之人羞愧的;拉亿的人就没有管治他们的, 士18:7。 罪和败坏的权势是如此之大, 以致许多人不受拘束行极大的恶事,这样的人无论是从神的和自然的律法,或将来的忿怒来看, 都是人类社会最大的祸害;但只有因着对眼前惩罚的惧怕,堕落人类的任意妄为和败坏,使得这辖制成为必要的.

因此看来在基督徒的国家里一定要制定惩罚不法和不服的法律(提前1:9), 这是与福音相一致,

而不是违背福音的.当人沦为如此的野兽,相互如此贪婪的野兽时,他们一定要相应得到报应,被拘捕毁灭, 以震慑他人.骡马一定要被嚼子和笼头约束.在这方面工作掌权的是神的用人, 第4节. 他是作为神的代表行事, 报应是属乎他的; 因此要小心不可把他自己个人恩怨带入他的判断之中.-- 刑罚那作恶的. 最警惕最忠心的长官的审判过程,尽管稍微与那大日的审判相似,预兆着那审判,却远远不及神的审判: 他们只是审判恶行,只能刑罚那些作恶的: 但神的审判是扩展到邪恶的思想,是分辨内心动机的.-- 他不是空空的佩剑. 神把如此的权柄交给掌权者的手中不是枉然的;而是为了压制动乱.因此, "你若作恶, 落在民事长官的审判责罚之中,却当害怕; 因为民事权能能快快发现,重重惩罚." 当对罪犯的惩罚是按神命定的, 由神设立指派的方式进行时,这是好的. 第一, 作为圣洁,恨恶罪恶的神,当罪出现抬头之时与之反对, 因此作了公开的见证. 第二, 作为万国的君王,平安和秩序的神,就如此维护了平安和秩序. 第三, 作为好人的保护者,他们的个人,家庭,财产和名声,依靠这手段得到保护. 第四, 作为不希望罪人永远沉沦的神, 而是靠着惩罚一些人可以使其他人惧怕,因此防止类似罪恶的发生,其他人可以听见惧怕,不再妄为. 是的, 这是为了那些受罚之人的好处, 以致他们的肉身被毁坏,灵魂却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2.] 对那些行的好的人的称赞.那些尽责的人应该受到民事长官的嘉许和保护,使他们得到承认和安慰. "行善(第3节), 你就不必惧怕掌权的, 掌权的虽然叫人惧怕,只是惩罚那些因着他们自己的罪而得罪掌权者的人; 火焰只能烧着那些易燃之物:是的,你们应该得到称赞."这是掌权的本意,因此我们必须为良心的缘故顺服权柄, 它是为了公众利益而立的,一切个人利益都应让位于它.多么可悲,这良好的本意竟被歪曲,那些佩剑的支持纵容罪, 竟叫行善的惧怕.但是尽管如此,当下流人升高(诗12:1,8);为了公众保护的福份和益处,保持政府和秩序, 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的责任是宁可顺服对好行为的逼迫,耐心忍耐, 而不是靠任何不正常和扰论秩序的行动企图作出改变.没有比尼禄更败坏政府目的的君王了, 然而保罗还是向他申诉,在他之下受到不止一次法律和低级官员的保护.一个坏的政府总比没有政府要强. (3.) 从我们在其中的利益看: "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 你从政府得到利益和好处, 因此必须尽你所能的维护它,不可做任何事情扰乱它." 保护引出效忠.如果我们从政府得到保护, 我们就应该顺服它;通过维护政府,我们自己也得到维护.这顺服相似地和我们所纳的粮联系起来(第6节)

"你们纳粮,也为这缘故, 这是见证了你们的顺服,承认在良心上这是应该缴纳的.你通过纳税把你的份纳上,

以支持掌权的;如果你不顺服,这样做就是一手拆毁你另外一手所支持的,这难道合乎良心吗?" "你纳粮, 你不仅承认掌权的权柄,还是承认那权柄给你自己的祝福,因此你见证了纳粮是对他在治理上所付出的劳苦的回报; 因为荣誉是一种担子:如果他行那本应行的,他是不断行这事, 这要花上一个人所有的思虑和时间,有鉴于这劳苦, 我们纳粮,必须要顺服."—纳粮, 他不是说, "你是作为施舍纳上,"而是, "你纳粮就像付清当还的债,或借出, 从公众政府一切的祝福和好处中得到偿还,你是从中得益的." 这就是使徒所教导的功课,所有的基督徒学习遵行, 这本是合宜的,以敬虔的人(不管其他人如何) 可以在国中安静和平度日。公平和爱

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

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在这里我们要学习公平和爱的功课.

I. 关于公平(第7节):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特别是给那些掌权的,因为这是指着前面所说的;同样其他人当得的, 我们要给他们.公平就是给一切人他们所当得的,给每一个人他所当得的.我们所有的,我们是作为管家加以掌管; 其他的人在其中有份,必须要得他们应得的份. "首先神所当得的应该交给神,然后给你自己,给你的家人,你的亲属, 大众,教会,穷人,给那些你与之买卖,交换而打交道的人等等. 一切人当得的都要给他;要快快地欢喜地给, 而不要拖延直等到法律强迫你给才给." 他特别指出, 1. 当纳的税: 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 大多数福音首先被传开的国家当时是伏在罗马统治之下,成为帝国的省份.他写这封书信给罗马人,他们因为富有, 所以被税和征赋压制得厉害,在这里使徒督促他们要付当付的和诚实的税赋.有人把粮和税区分开, 认为前者是常有固定的税,后者是偶然要征收的,当两者按法律应该正当地纳上时,都要忠心凭良心缴纳. 我们的主在他的母亲前往交税的时候出生;他教导人要向该撒交税.许多人在其他事情上看似公平, 然而在这事上却不讲良心, 而是用一条虚假不怀好意的格言钻空子,说欺骗君王算不得罪,直接和保罗的命令, 当得粮的,给他纳粮 相违背。 2. 当得的尊重: 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这总结了我们应尽的责任, 不仅向掌权的,还是向在上的,父母,主人和在主里一切在我们之上的人, 根据第五条戒命: 当孝敬父母. 比较 利19:3, 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 不是出于惊奇的惧怕,而是出于爱,尊敬,尊重和顺服的敬畏. 在我们的心中若没有如此对在上的恭敬,就不能尽好其他的责任. 3. 欠债当偿还(第8节):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就是说, 如果你能偿还,就不要继续欠债,至少要得到你的债主的默许方可延续.每个人当得的都要给他.

不要把你欠别人的用在你自己身上." 恶人借货而不偿还, 诗37:21. 许多对罪非常敏感的人却轻看欠债的罪.

     II. 关于爱: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确实不可 亏欠人; 有人这样理解: "无论你欠亲属什么,

欠和你打交道的人什么,这都极大地归纳包括在这爱的亏欠中.但要彼此相爱 , 这是永远要偿还, 然而却总是亏欠的的债." 爱是一种亏欠. 神的律法和人类的福祉令它成为这样.这不是一件我们可以随意不管的事情, 这是要求于我们,作为彼此尽责的原则和总纲;因为爱就是完全了律法; 不是完美地完全,而是迈向这点的很好的步骤.

这含括了第二块法版上一切的命令,他在 第9节说明了,这一切表明了对神的爱.见约壹4:20。 如果爱是出于真诚,

它就被悦纳为完全律法的. 很肯定我们是在服事一位好主人,这已经把我们一切的责任用一个词加以概括了, 这是很简短很美好的一个词 --爱, 宇宙之美丽和谐.爱和被爱是有理智之人一切的愉悦,喜乐和幸福.

神就是爱 (约壹4:16), 爱是印在人心里的他的形象样式:何处有爱,人心就得到好的造就,就被预备好行各样的善事.
在这里为了证明爱就是完全了律法,他告诉我们, 1. 对具体命令的归纳,第9节。 他列名了十条戒命中的最后五条,

他认为都归纳在爱人如己这条崇高的戒命之中了—如表达的是爱的实质,而不是两者等同--"用你爱自己的同样真诚, 尽管不是同样的方法和程度." 那爱人如己之人会切慕他的邻舍在身体上,物质上,美名上得好处, 就和切慕他自己的一样. 在这之上我们制定了你要别人如何待自己,自己就要如何待别人的黄金准则. 在这些事上没有律法禁止,不会招致惩罚(是人性的败坏使得惩罚成为必要), 爱的律法本身就可以有效阻止所有这些错误和伤害,在我们当中保守和平和良好的秩序.在列举这些戒命的时候, 使徒把第七条诫命放在第六条的前面,首先提到, 不可奸淫; 尽管这常常是以爱的名义所行出来(如此美好的字竟被如此滥用,是何等可惜),但实际却是对爱的侵犯, 就像杀人和偷窃一样,这说明真正的兄弟之爱是首先爱我们弟兄的灵魂.那试探他人犯罪, 污秽他们的心思和良心的人,尽管他假装有最热烈的爱(箴7:15,18), 实际上却是恨他们, 就像那攻击人灵魂的魔鬼一样. 2. 关于兄弟之爱实质的普遍原则: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 (第10节)—那在爱中行事为人的人,是被爱的原则激励和掌管, 不加害与人; 他不加害他的邻舍, 并一切他与之打交道的人,对他们也不心怀恶意. 心怀恶意实际就是行出来了.因此思想行恶就被称为在床上图谋罪孽,

弥2:1. 爱是不图谋计划伤害任何的人,是完全反对行任何伤害,冒犯,挫伤之事的. 它不加害与人; 

就是说,它禁止行任何的恶事:所包含的比表达出来的要广泛; 它不仅是不加害与人, 还是尽力行善,计划做好事. 因为不仅图谋向你的邻舍行恶是罪,该向他们行善而不去行也是犯罪;两者都是一同被禁止的,箴3:27-29. 这证明爱是完全了律法,满足了律法目的的要求;因为除此以外还有什么能够阻止我们行恶,鼓励我们行善呢?

爱是顺服全律法的活生生的积极的原则.如果有了爱的律法在心上,全律法就是写在心里了.基督徒的行为准则
     11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

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这里我们领受了我们自己要谨慎敬虔的功课.我们主要的责任在乎对付自己.这里教导了四件事情, 作为基督徒每天工作的行为指引:何时睡醒,如何装束自己,如何行事为人,作怎样的安排.

     I. 何时睡醒: 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第11节), 从罪中的沉睡中醒觉过来

(因为罪中的情形就是沉睡的情形), 从依靠肉体安稳,懒惰和疏忽的沉睡中觉醒,从灵性死亡的沉睡中觉醒, 从属灵干枯的沉睡中觉醒; 愚拙和聪明的童女都一同打盹睡着,太25:5. 我们需要常常唤起精神,激动警醒. 对一切基督的门徒所命令的是, 儆醒. "醒着—要关心你的灵魂和你永远的归宿;提防罪, 预备, 认真行那为善的事, 活着不断盼望我们主的再来.要思想," 1. "我们所处的时代: 要晓得现今的时候.

思想我们所处的时候,你就会发现现在该是睡醒的时候. 现在是福音的时代,现在是蒙悦纳的时候,

现在是做工的时候;现在是比人在蒙昧中,坐在黑暗里,神不追究的时候相比,神对我们期望更多的时候. 是时候该睡醒了;因为太阳已经升高很久,明光照耀在我们脸上.我们有了这光还要睡觉吗?

见 帖前5:5,6. 是时候该睡醒了; 因为其他人已经睡醒,在看我们.要知道是时候努力做工;

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的主人一次又一次呼召我们做工.该知道现在是危险的时候. 我们身陷敌人和网罗当中. 是时候该睡醒了,因为非利士人已经来到我们面前; 我们邻舍的屋子着火了, 我们的也在危险之中. 是时候该睡醒了,因为我们沉睡时候已经够了(彼前4:3), 确实是时候了, 因为新郎来了." 2. "我们在得救的边上了: 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比我们刚刚相信的时候, 比我们承认基督教信仰的时候更近了.我们永远福乐的份比我们刚刚成为基督徒的时候更近了. 让我们留心我们的道路,修正我们的脚步,因为现在比我们遇上起初的爱的时候更接近我们旅程的终点了.

越接近我们的中心,我们就要行动越快.在我们和天家之间岂不只有一步之隔,

我们还应当在我们基督徒的道路上如此缓慢沉闷,行动如此步履沉重吗? 日子越发缩短, 恩典越发加增,我们得救越发接近,我们在属灵行动上就要越发快速发力."

     II. 如何装束自己. 这是我们睡醒起身后接着要做的事: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
因此是时候装束自己. 随着光的照亮,对福音恩典的更清晰的认识比从前要来得更为快速. 

犹太人愤怒和残暴的黑夜马上就要结束; 他们逼迫的权势快要结束; 我们从他们那里得解脱的日子快到了, 这日子是基督应许的得赎的日子,路21:28. 我们在天上的荣耀中完全得救的日子近了.请留意,"

     1. "我们要脱去什么; 脱去夜晚的衣服, 这衣服穿上出去也是羞耻的: 脱去暗昧的行为."
罪的行为是暗昧的行为; 它们出自无知和错误的暗昧,它们贪爱私下隐藏的黑暗,

结局就是地狱和毁灭的黑暗. "因此让我们这属白昼的人把它们脱去; 不仅仅不再行这样的行为, 还要厌恶它们,和它们不再相干.因为永世就在门口了,让我们小心免得我们所行的在那日子受到审判," 彼后3:11,14.

2. "我们要穿上什么." 我们要关心的是我们应该穿上什么, 我们的心该如何装束? (1.) 带上光明的兵器.

基督徒是四面受敌的士兵,他们的人生是一场争战,因此他们所穿戴的一定要是兵器,可以保护自己--神的军装, 

是神在弗6:13,等等 指导我们穿戴的. 一个基督徒如果没有穿戴军装就是赤身露体了. 圣灵的诸般恩典就是这兵器,保护我们的心免受撒但的试探和现今邪恶世界的攻击. 这被称为光明的兵器, 有人认为这是比作罗马士兵穿戴的明亮发光的军装; 或者像这样的军装,我们在白昼穿戴是合宜的.

圣经的诸般恩典是合宜的灿烂的装饰,在神的眼中是极宝贵的. (2.) 披戴主耶稣基督, 第14节. 

这和第13节提到的许多卑贱的私欲是相对立的. 荒宴醉酒要被除掉: 有人认为在句话后面应该接着, "要披戴清醒,节制,贞节," 这些对立的德行: 不, "披戴基督, 这已经包括了一切. 披戴基督的义以至称义;要得以在他里面(腓3:9),像穿上他的衣服的人; 披戴兄长的祭司袍, 以使你们可以得福.穿戴基督的灵和恩典以致成圣; 要穿上新人(弗4:24); 使恩典的习惯得确立, 恩典的行为得促进." 耶稣基督是基督徒所能披戴最好的衣服,所穿戴最好的军装; 这是正直,与人分别, 大有尊贵和保护我们的.没有基督我们就是赤身露体,不成样子的;其他一切都是污秽的破布,无花果树的叶子, 破烂的庇护所. 神为我们预备了皮衣—宽大,坚固,温暖和耐穿的. 通过受洗我们承认是披戴基督了, 加3:27. 让我们凭真理,真心实意这样行. 主耶稣基督. "披戴他,以他为主掌管你们,以他为耶稣拯救你们, 同时以他为父所膏抹设立的基督,成就这统管拯救的工作."

III. 如何行事为人. 当我们睡醒装束完毕,我们不可以像隐士和僧侣一样在感情的封闭和独处中静坐不动. 我们穿上好衣服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穿着出去吗?-- 行事为人. 基督教教导我们如何行事为人讨那定睛在我们身上的神喜悦:帖前4:1,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

比较 弗5:8, 行 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我们的举止要和福音相称. 行事为人要端正—正直得体,
好使你承认相信的有公信力,装饰我们的救主神的教训,向其他人展现信仰的美好.
基督徒应该特别小心在众人观察他们的事情上行为谨慎, 尽力做可爱的,有美名的事情.特别地,

这里警告我们提防三对罪:-- 1. 我们不可荒宴醉酒; 在吃喝上我们一定要避免一切的过度. 我们不可丝毫纵容纵酒狂欢,也不可在任何个人的放纵上沉迷自己的感官情欲.

基督徒不可用贪食醉酒累着自己的心,路21:34. 这不是白昼的行事为人;因为那些醉了的人是在夜间醉,
帖前5:7. 2. 不可好色邪荡; 不可陷在任何肉体的私欲,黑暗中的行为里,这是第七条诫命所禁止的.

放荡的奸淫和通奸是好色,是所禁止的.色情的念头和情感,色情的眼光,说话,书籍,歌曲,姿势,舞蹈, 嬉戏导致不洁,在不同程度上就是不洁,就是这里所禁止的邪荡--任何干犯贞洁谨守之纯洁神圣律法的都是如此.

3. 不可争竞嫉妒. 这些也是暗昧的行为;因为尽管争竞嫉妒的行为例子十分普遍,然而没有人愿意承认这事实,

不承认自己妒忌争竞.最好的圣徒也可能争竞嫉妒; 但争竞嫉妒对于那位和平谦卑的耶稣的门徒和追随者来说是极不合宜的.哪里有 荒宴醉酒,通常哪里就有好色邪荡 ,和争竞嫉妒.所罗门把它们并列在一起,箴23:29,等等。那些留连饮酒的人(箴23:30)就生争竞, 无故受伤(箴23:29),他们的眼必看淫妇, 箴23:33。

IV. 作怎样的安排(第14节): "不要为肉体安排. 不要挂虑身体." 我们最关心的是为我们的灵魂安排;

但我们不能照顾我们的身体吗?它们有需要的时候,难道我们不可为它们安排吗? 应该, 

但有两件事在这里是被禁止的:-- 1.费心费力在不恰当的顾念上,原文用词有这样的意思, "不要讲究顾念身体;不要在这安排上殚思竭虑; 不要在这事上顾念,忙来忙去;不要忧虑," 太6:31. 这里禁止忧心缠累人的挂虑. 2. 放纵私欲.不是禁止我们照顾身体(它是要加油的灯), 而是禁止我们满足身体的私欲. 身体必需的要考虑, 但身体的私欲不能去满足.正常的要求要得到满足 ,但放纵的欲望要被制止否决.满足需要吃饭是责任:神教导我们要为今日的饮食祷告; 但是求满足我们的私欲就是试探神了,诗78:18. 那些自称在圣灵里行事为人的人就不可放纵肉体的情欲,

加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