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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II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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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81 [2.16.8] 「降在陰間」


我們在『使徒信經』中讀到「降在陰間」,我們不應省略此句話,因為這對基督救贖的施行,並非無關緊要。從古代著作看來,早期教會並不常使用此句。然而在敘述信仰綱要時,應當包含此句話在內,因為它是用來說明極重要的奧秘,我們不可藐視之。有些神學家早就使用此句話。我們據此推測:此句話是後來加入『使徒信經』,當時並未立刻被眾教會廣為採用,乃是漸漸被公認接納。


然而確定的是:這句話所表明的教義,是自古以來所有敬虔之人的共同信仰。因為所有教父在他們的著作中,都論及「基督降在陰間」的教義,雖然他們的解釋有所不同。至於是誰或在何時,將此句話納入『使徒信經』,則是無關緊要。然而重要的是,『使徒信經』是我們信仰的綱要,論述基要真理充實又完整;其所教導的一切都是來自聖經,神的聖道。若有人對『使徒信經』是否應包括這句話有所顧忌,我們必須指明其所代表的教義,對於我們整全的救恩是何等重要。如果省略此教義,則基督受死的功效多半會被人遺忘。


另有些人認為「降在陰間」並無新的意義,只是換詞重複「他的埋葬」,因為聖經常用「陰間」來代表墳墓。的確「陰間」常用來指「墳墓」,然而有兩個理由證明他們的看法是錯的。第一,原本並非難懂的「埋葬」已用清楚易明的言詞陳述,若再以模糊的言詞「降在陰間」贅述,則是不智的!在同一上下文中,若以兩種表述指同一件事時,後者應當是對前者的解釋。假若有人說「基督被埋葬」意思是指「他降在陰間」,這是什麼解釋呢?第二,這種毫無用處的重述,怎可能偷偷滲入這『使徒信經』呢?因為『使徒信經』是我們信仰的總綱,以最簡明的用詞來扼要說明。我們相信所有謹慎查考此事之人,都會贊同「降在陰間」並非無用的重複,乃是要說明「主基督為我們忍受了那如陰間與地獄的痛苦刑罰」,使我們在極大愁苦與試探中,可以得著安慰(詩18:5-6;116:3;太26:36-46;27:45;來5:7-10;賽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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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82 [2.16.9] 基督去到了陰間嗎?


中世紀有些人對「降在陰間」提出不同的解釋:基督去到陰間,向舊約列祖的靈魂宣告救贖已經完成,將他們從陰間的牢房中釋放出來。為了支持此謬說,他們錯誤引用詩篇的話「他打破了銅門,砍斷了鐵栓」(詩107:16),也引用撒迦利亞的預言「我將你中間被擄而囚的人,從無水的坑中釋放出來」(亞9:11)。然而,此詩篇是預告那些被擄掠到遙遠之地為奴的人,將得釋放。撒迦利亞是被擄到巴比倫的災難,比喻作以色列民被投入無水的深坑;同時教導全會眾得拯救是脫離無水的深坑。


由於那些人望文生義的錯解,導致後來世代認為此「無底坑」是在地下的某處;天主教將之稱為「地獄邊緣區域」,有列祖獄與嬰兒獄。雖然天主教神學家多次重複此傳說,甚至今日也有不少人信以為真,為之熱心辯護,然而這只是人的傳說。將死人靈魂關在監牢裡,是幼稚的說法。況且,何需基督的靈魂下到那裡,才能釋放他們呢? e 我們承認基督以其聖靈的大能,光照舊約列祖,使他們明白:他們以前在盼望中所預嚐的恩典,已經在新約時期成就,向世人顯明。然而主基督並未去到陰間,向他們宣告與釋放他們。有人引用使徒彼得說「基督曾去傳道(宣告)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彼前3:19),這是難解的經文。根據其上下文,那些被拘禁在陰間的靈是指在挪亞之時悖逆的罪人,並非指有信心的列祖。所以與我們此處所說的列祖無關。


舊約已經去世之信徒,與新約的我們分享同樣的恩典。基督受死的大能,也釋放了舊約已死的聖徒;他們在世時熱切盼望主的救恩來臨,如今他們已經享受到救恩的實現(來12:22-24)。另一方面,已死的惡人在陰間也更清楚知道他們與救恩無分(路16:19-31)。總之,根據聖經,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主基督在受死之後去到陰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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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83 [2.16.10] 「降在陰間」描述基督為我們所經歷的心靈痛苦


我們必須將『使徒信經』說基督「降在陰間」更清楚解釋其含意。聖經所給我們的解釋是「基督為我們忍受了如同陰間與地獄般的痛苦」,不僅是聖潔敬虔的,也充滿奇妙的安慰。若基督只是經歷身體上的死而已,則沒有果效。基督的死是承受了神嚴厲的刑罰,為了止息他的義怒和滿足他公義的審判。因為此刑罰是受陰間地獄般之痛苦,所以他被死亡的網羅與陰間的繩索纏繞,面對匪類的急流(地獄的軍隊和永死的恐懼)直接爭戰(詩18:4-5)。


先知以賽亞說到:「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以賽亞表明:基督代替我們這些罪人受害,他擔保了我們,親身為我們受了咒詛,擔當一切我們罪惡當受的刑罰。無罪的基督在代罪羔羊的位置上,完全與我們認同;只有一個例外:「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難怪『使徒信經』說基督降在陰間,因他承受了神對罪人所發的烈怒!主基督代替我們所經歷的,就是罪人在陰間與地獄當受的痛苦。


『使徒信經』先說到主基督「受死與埋葬」,這是說明他在人眼前所受的苦。然後很適當的說到他「降在陰間」,在神面前所經歷的人們看不見、測不透的審判刑罰。這是要使我們明白:不僅是基督的身體賜給我們作為贖價,他的心靈也遭受了罪人(被咒詛與離棄之人)所當受的可怕折磨。而這是他為我們所付上的,更大更寶貴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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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84 [2.16.11a] 「降在陰間」是指經歷了死的痛苦


彼得說:「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彼得不是只提到受死而已,乃是明確地表示「死之痛苦」臨到神的兒子。這死的痛苦是來自神的咒詛和烈怒,此即死亡的由來。若基督所經歷的只是忍受身體的死亡,則不足為奇不需害怕,因為冒險犯難的人也不怕死!然而,基督所驚恐的是心靈承擔「死的痛苦」,飲「苦杯」與天父隔絕,忍受如同陰間與地獄般的痛苦(可14:32-36)。雖然他懼怕「苦杯」的痛苦,然而他沒有逃避死亡,這真正證明他無限的憐憫,對我們的愛(加2:20)。


無疑的,希伯來書作者所說:「基督「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來5:7)表達同樣的意義。父神能救他免死,他懇求父神,然而並未求父神免去他的受死,乃是祈求不致於像罪人一樣被死吞滅,因為他是代替我們受死。基督承擔了我們的人性,他感受我們所感受的。當你感覺被神離棄和與神隔絕時,當你求告他,而他不聽你的禱告,則你的感受是墜入深淵,再也沒有比這更可怕的。這如同神已經判了你的死刑。


我們看到聖經記載:基督是如此被離棄而沮喪,不得不在極度痛苦中呼求:「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離棄我?」(詩22:1;太27:46)。這些話的確是出自他內心極度的痛苦。然而這並非說:神一直敵視基督或向他發怒。他怎能向他「所喜悅的」愛子(太3:17)發怒呢?若神恨惡基督,則他怎能藉著他的代禱止息聖父對罪人的烈怒呢?這以上所說的重點:因為基督被神的手「鞭打和壓傷」(賽53:5),他承擔了神的嚴厲刑罰;並且他經歷神的一切震怒與報應,


因此,基督親嚐死的痛苦,使我們得著「勝過死亡」的結果;他的十字架、死亡,使我們得生命。神的兒子忍受如陰間地獄之苦,使得我們被接升入天堂。正如聖經所宣告此勝利的戰果:基督「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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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85 [2.16.11b-12a] 「降在陰間」是指與死亡搏鬥,得勝陰間權勢


基督為要釋放我們這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5),所以他必須為我們戰勝此對死亡的懼怕,此懼怕不斷的折磨壓迫一切必死之人。他必須面對死亡,與死亡搏鬥,才能戰勝。可見,基督的憂傷不是一般的憂傷,非同小可。基督是與魔鬼的權勢、死亡的恐懼、陰間的痛苦面對面交戰,並且徹底戰勝它們。所以,當我們經過死蔭的幽谷時,也不怕遭害,因為這一切陰間權勢已被我們的得勝君王所敗壞、所吞滅(來2:14;彼前3:22;林前15:54)。


關於基督所經歷的痛苦掙扎,是福音書所清楚記載的。在死亡臨近時,基督「心裡憂愁」(約13:21)並難過,當死亡臨到時,他更是驚恐起來,極其傷痛(太26:37;可14:33;路22:44)。我們確信基督的憂傷是真實的,不然我們就是以十字架為恥了。顯然,除非基督的心靈也受苦刑,否則他只能救贖我們的身體。他與死亡搏鬥,為了挽救我們這些懼怕死亡的人。他為我們嚐了死味,顯明了他的恩慈良善,這是我們永遠感激不盡、讚美不完的。他毫不退縮,承擔我們的軟弱(林後13:4),這彰顯他對我們的愛,如明光照耀。他擔當了我們的軟弱,絲毫未減損他屬天的榮耀。並且我們的痛苦憂傷也因此得安慰:這位中保經歷了我們的軟弱,體恤我們的軟弱,更使得在痛苦中我的們蒙憐恤得安慰(來四15)。


經上說「他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b)。對基督擔當我們的軟弱受試探,我們沒有任何理由感到不安。因為他並非為暴力所迫或不得已,而完全是因他愛我們、他憐憫我們,擔當了我們的軟弱。他自願為我們受苦,絲毫減損他的全能。基督擔當我們的軟弱,遭遇痛苦的試探,他沒有犯任何罪,他是純潔無瑕的,完全無罪、不被污染;因為他完全守約、順服神。我們墮落本性所發出的情緒,是暴躁紊亂不受節制。然而基督的本性是聖潔的,他能節制一切的情感。所以,他在憂傷和恐懼上如同我們(來2:17),然而他沒有犯罪,這點與我們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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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86 [2.16.12b] 「苦杯」是心靈忍受陰間般的痛苦


基督面臨「死的痛苦」而懼怕,不是懼怕身體的死亡,乃是懼怕神的咒詛和忿怒,與神隔絕。敬虔的讀者應當思考:基督不是怕死,若將他說成是怕死,則豈不是說他比一般人更懦弱麼?有些強盜與兇手狂傲地面對死亡,也有人平靜地接受死亡。若說神的兒子恐懼死亡,怎能說他是恆定和偉大的呢?


聖經描述基督在客西馬尼園的經歷,是無法想像的痛苦:因他受如此巨大的傷痛,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22:44)。這並非為了做給人看,而是獨自向他的父嘆息呻吟。神必須差遣天使從天降下,安慰鼓勵基督,加添他力量(路22:43)。這毫無疑問的證明:基督並非怕身體之死。假若基督懼怕一般身體之死,以致流血如汗,甚至必須天使顯現協助他才能恢復,則這是何等羞恥的懦弱呢!基督刻骨銘心的禱告,重復三次「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太26:39),這豈不證明了基督的爭戰,比一般-身體之死更厲害更艱難嗎?


我們若要明白何謂「從神的審判刑罰下被贖出來」,就必須認識主基督心靈為我們所忍受的「死的痛苦」。惟有當我們真正感受到「神的兒子為拯救我們所付出的代價有多大」,我們才能得著敬虔的智慧。


基督何時經歷「降在陰間」的痛苦?當他在客西馬尼求告父神撤去苦杯時,就已經開始遭受殘忍可怕的「陰間般的痛苦」,因他當時知道他為我們站在神審判台前被定罪受咒詛。雖然當時在他身上聖靈的大能暫時隱藏,顯出他身體的痛苦軟弱,然而我們必須明白:從他所感受的痛苦和懼怕而起的試煉,與信心並無衝突。這就應驗了彼得的宣告:「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因為他感覺到被神離棄時,他對神良善的信靠沒有一點動搖。這從他(在極大痛苦中)向父神的呼求「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得到明證(太27:46)。雖然基督遭受無限痛苦,在父離棄他時,他也沒有停止稱父為他的神。他從來沒有停止順服天父的旨意(約12:27-28;可14:36;來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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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87 [2.16.13a] 「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使徒信經』接著論到「基督從死裡復活」。若忽略這點,則以上所說的一切就不完整。因為基督的十字架、受死、埋葬,看來似乎都是軟弱的,而我們的信心必須越過這一切,才得以完全,發揮其全部力量。基督的死完成實現了救恩,因為藉著他的死使我們與神和好、滿足了神公義的審判、除去了神的咒詛、償清了罪債。然而,聖經說:「父神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並非藉基督的死,乃是「藉基督從死裡復活」(彼前1:3)。既然基督從死裡復活,是征服死亡的得勝者;照樣,我們的信心能勝過死亡,也完全在於基督的復活。


保羅更清楚表白復活的性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他等於是說:「基督以他的死除掉罪;以他的復活使人重新得著義」。假若他自己臣服在死的權下,則他怎能藉著死釋放我們脫離死亡呢?假如他在這爭戰中失敗了,則他怎能為我們贏得勝利呢?因此,我們將我們得救的根本原因,歸功於基督的死和復活:藉著基督的死,罪被消除、死被除滅;藉著他的復活,義被恢復、生命重建,以致於他的死(經由他的復活)在我們身上發揮大能與功效。


所以,保羅說:「基督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4),因他在那時終於彰顯他屬天的大能,這清楚反映他的神性,又是我們信心的堅固根基。保羅在另一處同樣說:「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林後13:4)。在這相同的意義上,保羅論述了基督徒將來的完美:「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他也立刻接着說:「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3:10)。彼得所說的與此相同:「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叫我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彼前1:21)。這並非說基督的死所建立的信仰會動搖,乃是說他的復活特別彰顯神的大能,保守我們在信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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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88 [2.16.13b] 主基督從死裡復活,帶給我們三大益處


我們要記住:當聖經說到基督的死時,同時也包括他的復活所成就的一切。同樣的,當聖經說到基督的「復活」時,也包括與他的死相關的事。基督因從死裡復活,贏得勝利者的冠冕(就是使我們復活和得生命),所以保羅義正辭嚴的說:「我們的心若不深信基督的復活,則我們的信是枉然,福音就落空與妄作見證了」(林前15:17)。因此,保羅在羅馬書8章頌讚基督的死帶來得勝,拯救我們脫離被定罪的恐懼,然後強調說:的確「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8:34)。


以上所說的是「主基督從死裡復活」所帶給我們的第一個益處:「使我們的信仰得勝死亡」。此外,就如我們所說過的「要治死我們的肉體,完全在於與他的十字架(受死)有分」。所以我們必須明白:基督的復活也使我們獲得相應的益處:「與他同活」。使徒保羅說:「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6:4)。保羅根據「我們與基督一同受死」(西3:3)的事實,就論證「必須治死我們在地上的肢體」(西3:5)。同理,他也根據「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推論「我們必須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3:1-2)。據此,保羅不但勸勉我們:「以復活的基督為榜樣,活出新生的樣式」;也教導我們:「藉著基督的大能,我們得重生進入義中」。


我們從基督的復活,還獲得第三個益處:基督的復活給我們確實的憑據,保證了我們將必復活。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12-26中,有更詳細的討論。我們必須注意聖經所說:基督「從死裡(從死人中)復活」。這句話證明基督之死和復活的真實,這等於是說:他受了一般人所受的死亡;並且他原先的身體復活(就是他道成肉身時所取的身體)成為永不朽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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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89 [2.16.14a] 「升天」


『使徒信經』在「第三天從死裡復活」之後,接著說「升天」是非常恰當的。基督脫離了降卑的狀態與十字架的羞辱,藉著復活開始更加彰顯他的榮耀和大能。然而,基督在他升天之後,才真正開始他在天上國度的統治。使徒見證基督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弗4:10)。表面看來,「升天」與「充滿萬有」似乎矛盾,保羅卻證明二者是奇妙的合一。因為基督以升天方式離開我們,是要使他與我們同在,比他道成肉身在地上與我們同在時,更為有益。


因此,使徒約翰說到那呼召「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約7:37),接着說「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給信徒,「因為耶穌尚末得着榮耀」(約7:39)。基督也親自對他的門徒說:「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約16:7)。基督在他肉身即將離開他們時,安慰他們說:他必不撇下他們作孤兒,反而必會以看不見卻更美好的方式再來(約14:18-19;16:14)。


因為當聖靈降臨時,他們將更確實體驗到:基督的權柄和大能,不僅是足以使信徒在今生蒙福,更是使他們安然離世。的確,我們看見在基督升天之後,他何等豐富的澆灌他的聖靈,他何等奇妙的擴展他的國,他以何等的大能幫助他百姓和驅散他仇敵。所以,基督被接升天之後,雖然我們無法再看到他的形體(徒1:9),然而這並非表示基督不再與世上的信徒同在,乃是要以更直接大能方式統治天地。


他的升天也應驗了他從前所應許的:他必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正如他的身體被高舉超乎諸天之上,所以,他的能力與統治充滿萬有,遠超天地的邊界。我們可以結論說:基督藉著受死,升到父神的右邊;他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按正統信仰和聖經真道,他必肉身再來施行審判,因為他在升天之後,如今與信徒是在聖靈中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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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90 [2.16.14b-15a] 「升天,作在天父的右邊」


主基督在升天之前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 28:20)。他必以無法形容、不可見的恩典,實現此應許。根據「道」所取的肉身、他是童貞女所生、他被猶太人捉拿、掛在樹上、從十字架上被取下、被包裹在麻布裡、放在墳墓中、在復活中顯現,就證實了這話:「你們不常有我」(太26:11)。


為什麼呢?因為他在復活後,以肉身顯現與他的門徒同在,有四十日之久。並且在他們與他同在一處時,他們看見他,卻不能跟隨他,因為他升到天上(徒1:3,9),不在這世上了:因為他已到天上坐在父神的右邊(可16:19);然而他仍然在這裡與我們同在,因他的榮耀同在沒有離開我們(來1:3)。因此,就他的榮耀同在而言,我們總是有基督的同在;但就他的肉身同在而言,他對門徒所說的這話是真實的:「你們不常有我」(太26:11)。因為基督的肉身與教會同在,只有一些日子;而如今教會是以信心享受基督的同在,雖然肉眼不能看見他。


『使徒信經』接著說「坐在天父的右邊」,這對照是從在君王之側輔佐者,君王交付他們管理和統治國務。所以,聖經說:父神定意基督 被高舉,也定意藉基督的手施行統治,就接基督升天坐在他右邊。此即是說,父神交付基督統管天地萬有的主權,基督莊嚴地領受所交付他的國權,並且他不僅是一次永遠的就職,更是繼續任職,直到審判之日他再次降臨。


保羅如此闡釋基督的權柄:「神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弗1:20-21;腓2:9)。並說:「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林前15:27),「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1:22)。我們看見此「坐在」的目的是:使天上地上的受造物都欽慕他的威嚴、受他的手統治、聽從他的吩咐、服從他的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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