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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約翰福音 21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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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1

這位福音書作者似乎已經以前一章結束了他的歷史記載;但是(正如聖徒保羅有時在他的書信中所作的那樣),新的事情發生,他又重新開始。他曾說過耶穌還行了其它許多神跡,證明祂的復活。在這一章,他提到這許多神跡中的一件,就是基督在提比哩亞海邊向祂其中一些門徒顯現,在當中我們看到關於以下的敘述,I. 他們打魚的時候,祂怎樣向他們表明自己,充滿他們的漁網,然後非常親密地前來,與他們一同吃他們打到的漁獲,1-14節。II. 飯後祂與彼得的談話,1. 關於彼得他自己,15-19節。 2. 關於約翰,20-23節。III. 這卷福音書莊嚴的結束,24-25節。很奇怪竟然會有任何人以為這一章是由別人增補,它明明白白地說(24節),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就是見證這些事的人。

約21:1-14

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祂怎樣顯現記在下面。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又有兩個門徒,都在一處。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說:「我們也和你同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沒有打著什麼。

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就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里。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古代以肘為尺,一肘約有今時尺半),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他們上了岸,就看見那裡有炭火,上面有魚,又有餅。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西門彼得就去(或作「上船」),把網拉到岸上。那網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魚雖這樣多,網卻沒有破。耶穌說:「你們來吃早飯。」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祂:「禰是誰?」因為知道是主。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耶穌從死里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

我們在此看到基督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的敘述。現在,1. 讓我們把這顯現和從前的顯現作比較。在那些顯現中,基督在門徒於一個主日,在嚴肅聚會中聚集時(看來這嚴肅聚會是為了信仰崇拜),他們都在一處,也許期望祂顯現時,向他們顯現自己;但在這顯現中,祂是非經常地向他們當中一些人,在一個周間日子,他們打魚,幾乎沒有想到這事的時候顯現自己。基督有很多方法,通常在祂的蒙恩之道中向祂的百姓顯明自己,但有時藉著祂的聖靈,祂在他們做一般工作的時候臨到他們,就像牧羊的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的時候(路2:8),就連在這裡也是如此,創16:13。2. 讓我們把這顯現和後來在加利利的山上,基督約定在那裡與他們見面的那顯現作比較,太28:16。除酵節的日子一過,他們馬上就往那裡去,在約定的這見面,或大家集合的時候之前,他們按自己認為應當的去做事。在這裡,這顯現是他們正等候那見面時發生的,好使他們不至在等候時感到厭倦。基督經常比祂的話語更美,但絕不會不及祂的話,常常在祂百姓的期望之前行事,所行的超過他們的期望,但從不令他們失望。關於這故事的具體方面,我們可以觀察,

I. 基督現在向他們顯現自己的那些人是誰(約21:2):不是向所有十二門徒,而只是他們當中的七位。這裡提到拿但業是其中一個,自從約翰福音第1章以來,我們就還沒有見過他。但一些人認為他與十二門徒其中之一的巴多羅買是同一個人。兩位沒有提到名字是應該是伯賽大的腓力和迦百農的安得烈。在這裡請觀察,1. 基督的門徒多多在一起,不僅在信仰嚴肅的聚會中,還在普通的交往裡,做一般的工作時在一起,這是好的。好的基督徒應當用這方法見證和加強他們彼此的愛和喜悅,用言語和榜樣彼此造就。2. 基督選在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向他們顯現自己,不僅為了鼓勵基督徒相交,還讓他們可以就著同一件事一同作見證,好讓他們可以證實彼此的見證。在這裡七個人一起見證此事,對此一些人觀察到,羅馬律法要求遺約要有七位見證人。3. 多馬是他們當中一位,接著彼得之後被提名,好像現在他比從前更密切參與使徒的聚會。如果因我們疏忽的損失,讓我們後來更小心不讓機會溜走,那麼這就是好事了。

II. 他們在做什麼工作,約21:3。請觀察,

1. 他們同意去打漁。他們不知道自己當做什麼。彼得說,就我自己,「我打魚去;」他們說,那麼「我們也和你同去,」因為我們要在一起。雖然通常同行如敵國,他們卻能一致。一些人認為他們重回他們曾經撇下的漁船和漁網,這就確實是做錯了;但若是這樣,基督就不會以一次到訪來認可他們做此事。相反這在他們當中是當受表彰的;因為他們做此事, (1.) 是為愛惜光陰,不要閒懶。他們尚未被派遣去傳講基督的復活。他們的使命正在籌劃當中,尚未最終定下。採取行動的時候後來臨到。很有可能他們的主指示他們,在祂升天之前,對祂復活的事什麼也不要說,而且,要等到聖靈澆灌下來之後,那時他們要從耶路撒冷開始。現在,與此同時,他們不是無所事事,而是寧可去打魚;不是為了消遣,而是為了工作。這是他們謙卑的一個實例。雖然他們被高升,要被基督差遣,就像基督被父差遣一樣,然而他們卻不擺排場,而是追想被鑿而出的磐石。這同樣是他們勤奮的例子,說明他們是他們時間的好管家。他們在等候期間不願閒著。希望歡喜為他們的時間交帳的人,應當想方設法填滿時間的空隙,把時間的零碎收拾起來。(2.) 使他們可以幫助供養自己,不給任何人帶來負擔。他們的夫子與他們同在時,供給祂的人善待他們;但現在新郎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所以他們就像保羅一樣,必須親手供給他們的需用,出於這個原因,基督問他們,「你們有吃的沒有?」這教導我們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

2. 他們打魚,失望。雖然很有可能,就像在路5:5一樣,他們整夜勞力,但那一夜他們並沒有打著什麼。請看這世界的虛空;手勤的卻常常一無所得。就連義人也會誠實工作,卻達不到所願的成功。我們可能在盡本分,然而卻不興旺。神如此安排祂的護理之工,讓那整一夜他們什麼也打不著,以致早上神跡的漁獲要顯為更奇妙和更被接受。在我們非常難過的那些失望中,神經常有非常恩惠的目的。人確實要管理海里的魚,但魚並不總是聽他指揮;只有神才知道海道,命令那經行其中的。

III. 基督以什麼方法向他們顯明自己。經上說(約21:1),他顯現。祂的身體雖然真實實在,卻是復活的,像我們將要復活的身體一樣,是靈性的身體,所以只有在祂自己樂意使之顯明的時候才可見;或者其實是來去如此迅速,一刻之間,在一霎時,眨眼之間,就在這裡或那裡。在基督對他們的顯現中,我們可以觀察到四件事:—

1. 祂及時向他們顯現(約21:4):天將亮的時候,在一夜無果效的苦工之後,耶穌站在岸上。基督向祂百姓顯現的時間,就是他們最失意的時候。當他們以為他們已經失去了自己,祂要讓他們知道,他們並沒有失去祂。可能一宿雖然有哭泣,但如果基督來了,早晨便必歡呼。基督向他們顯現,不是在水面行走顯現,因為從死里復活,祂就不像從前一樣與他們同在;而是站在岸上,因為現在他們要到祂面前。一些古人認為這有如此的意義,就是基督已經完成了祂的工作,經歷了怒海,一個血海,去到一個安全寧靜的岸上,在那裡祂得勝站著;但門徒前面仍有工作,還在海上,勞苦,在危險之中。當我們的道路顛簸充滿風浪,我們的主在岸上,我們正快快奔向祂,這對我們是一個安慰。

2. 祂逐漸向他們顯現自己。門徒雖然曾經與祂親密相識,卻不知道是耶穌,不立刻知道是耶穌。他們沒有預料到在那裡見到祂,沒有認真看著祂,把祂當作某個等著他們漁船到岸,要買他們漁獲的普通人。請注意,基督常常比我們以為的更與我們親近,我們後來要發現是這樣,就使我們得著安慰。

3. 祂以同情的榜樣向他們顯現,約21:5。祂稱他們作「小子」,paidia —「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你們捕了魚沒有?」在此, (1.) 這稱呼非常親切;祂對他們說話,就像對祂的兒子們說話一樣,帶著父親的關懷和溫柔:孩子。雖然祂現在進入高升的光景,卻像以往一樣帶著極大的慈愛和感情對門徒說話。他們在年紀方面不是孩子,但他們是祂的孩子,神賜給祂的孩子。(2.) 問題非常充滿慈愛:「你們有吃的沒有?」祂像一位溫柔的父親一樣,關心祂的孩子是否得著適合他們的供應,若沒有,就勞心為他們作供應。請注意,主也是為身子,林前6:13。基督關注祂百姓在這個世界上的需要,已經應許他們不僅有夠用的恩典,還有需用的飲食。他們必以祂的信實為糧,詩 37:3。基督往窮人的屋子裡望,問,「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就這樣邀請他們在祂面前展開他們的情形,借著信心的禱告,將他們所要的告訴祂,然後讓他們一無掛慮;因為基督顧念他們,為他們掛心。基督在此給了我們一個同情關心我們弟兄的榜樣。有很多窮苦人家,是沒有能力做工,或者做工沒有收穫,陷入窘迫的,對於他們,富有的人應當這樣問,「你們有吃的沒有?」因為最有需要的,通常是最不出聲的。對此問題,門徒作了簡短回答,一些人認為是帶著一種不滿和惱怒的語氣。他們說,「沒有」;沒有像祂用如此友好尊重的稱呼稱他們那樣稱呼祂。他們對主耶穌愛的回應充其量是如此微小。基督向他們發問,不是因為祂不知道他們的需要,而是因為祂要從他們那裡知道這些需要。那些要從基督那裡得著供應的人,必須承認自己一無所有和窮乏。

4. 祂以祂權能的榜樣向他們顯現;這使這顯現達致完全(約21:6):祂吩咐他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與他們一直撒網的方向相反;然後,他們這些兩手空空回家的人,得著極大的漁獲,變得豐豐富富。在此我們看到,(1.) 基督給他們的吩咐,與這些吩咐聯繫在一起的應許:把網撒在那裡,在那樣的地方,你們就必得著。沒有什麼向祂隱藏,沒有什麼,水族也不向祂隱藏(伯26:5),祂知道魚群在船的哪一邊,就指引他們向那一邊撒網。請注意,神的護理之工擴展到最細微和因情況而異的事情上;在他們的行事上懂得如此從中獲得提示,在他們所行一切的道中認識到這護理之工的人是有福的。(2.) 他們對這吩咐的順服,以及這樣極大的成功。雖然他們不知道是耶穌,然而他們卻願意接受任何人的建議,沒有命令這位看似是陌生人的人管自己的事,不要插手他們的事,而是接受祂的忠告;就這樣聽從陌生人的話,他們就不知不覺聽從了他們夫子的話。這獲得奇妙的成功;現在他們得著一網魚,他們一切的勞苦得到回報。請注意,謙卑、勤奮和忍耐的人(雖然他們的努力工作可能受阻)要得冠冕;他們有時要活著看到,他們的事務在如此多的掙扎和無效嘗試後,有了美好的轉機。遵守基督的命令,絕不會有任何損失。遵從神話語的命令,聖靈的引導,以及神護理之工提示的人,很有可能會取得成功;因為這是把網撒在船的右邊,正確的一邊。現在我們可以把這一網的魚看作,[1.] 本身就是一個神跡:就這樣,它是為了證明耶穌基督復活是強壯的,雖然所種的是軟弱的,萬事都服在祂腳下,海中的魚也不例外。基督通過為祂的百姓行無人能行的,行他們不能逆料的事,以此向他們顯現自己。[2.] 是對他們的憐憫;對他們的需要所作的合時和豐富供應。他們的機智和勤奮都負他們所託時,基督的大能及時出現救助他們;因為祂要保證撇下一切跟從祂的人什麼好事都不缺。我們最茫然不知所措的時候,耶和華以勒。[3.] 是讓人想起從前的憐憫,基督曾以那從前的施恩回報彼得把船借給祂,路5:4,等等。這神跡與那神跡非常相似,不能不讓彼得想起那事,這就幫助他善以應用這事;因為那件事和這件事都大大打動他,在他自己的工作上直面他自己的本相。後來的恩待是為了讓人紀念從前的恩待,讓人不忘吃過的餅。[4.] 是一件奧秘之事,非常象徵基督現在用更大的使命差遣他們出去行的那工作。眾先知曾像打魚那樣要得人的靈魂,一無所獲,或得著的非常之少;但使徒按基督的話下網,獲得奇妙成功。沒有丈夫的,兒女更多,加4:27。他們自己一開始被改變成為得人如得魚的漁夫時,執行他們從前的使命,與他們現在要獲得的成功相比,取得的成功是小的。在這不久之後,三千人一天內歸正,那時網是撒在船的右邊。這是對基督工人的鼓勵,讓他們繼續勤奮做工。最終令人歡樂的一網,要充足回報撒福音之網多年的辛勞。

IV. 門徒如何領受基督關於祂自己的這顯現,約21:7-8, 在當中我們發現,

1. 約翰是最聰明和眼光銳利的門徒。耶穌所愛的這人是第一個說「是主!」的;因為基督所愛的人,祂要對他們以特別的方式顯現自己:祂愛的人為祂所親密。在他夫子的受苦中,約翰比任何人都更緊緊跟從祂,所以作為對他忠心的賞賜,他比他們當中任何人都有更清楚的看見和更具分辨力的判斷。約翰自己曉得這是主的時候,他就把他的認識傳遞給那些與他在一處的人;因為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自己認識基督的人,應當努力帶其他人來認識祂;我們無需把祂占為己有,在祂裡面有足夠多的,給我們所有人。約翰把他的認識具體告訴彼得,就是那是主,知道祂樂意見他,超過他們當中任何一個。雖然彼得曾經不認主,但他悔改了,再次被接納進入與門徒的相交,他們現在與以往一樣自由親密與他來往。

2. 彼得是最熱忱熱心的門徒;因為他一聽到這是主(在這事上他相信約翰的話),船就留不住他,他也不能等到船載他靠岸,而是馬上跳到海里,好讓自己第一個去到基督那裡。 (1.) 他在自己身上束上漁夫的外衣,,好讓自己穿著能找到的最好衣服來到他夫子面前,以此表明對基督的尊重,他穿著簡陋地來到祂面前,脫掉了他的背心和襯褲,因為他做的工辛苦,他決心花大力氣做這工。也許漁夫的外衣是用皮,或油布制的,為要防水;他把這衣服束在身上,好使自己能最好涉水去到基督那裡,就像他專注打魚時關注他的漁網一樣。(2.) 他跳進海里,通過這一點表現出對基督強烈的愛,以及他熱切渴望與祂在一起;他不是涉水,就是游泳到岸上,來到祂這裡。他在水面行走到基督那裡去的時候(太14:28-29),聖經說他小心地從船上下去;但在這裡聖經說,他猛地跳在海里;是沉是游著,他都要表明要與耶穌在一起的美好願望和目的。他想,「如果基督讓我淹死,不能到祂那裡,這只不過是因為我不認祂配受的。」彼得得到大大的赦免,這表現在他大大愛祂,願意冒險受苦到祂那裡。曾與耶穌在一起的人,會甘願游過怒海,血海,為要到祂那裡。基督的門徒努力作第一個與祂在一起的人,這是一種值得表彰的爭競。

3. 其餘的門徒仔細誠心。雖然他們不至因熱心極度激動,以致像彼得一樣跳在海里,然而他們卻把船加快搖到岸上,一路儘自己最大努力(約21:8):其餘的門徒,第一個發現那是基督的約翰,與他們在一起,慢慢地來,他們還是到了基督這裡。我們在此可以觀察,(1.) 神是如何不同地分發祂的恩賜。一些人像彼得和約翰一樣優秀,在恩賜和美德方面非常卓著,因此與他們的弟兄有所分別;其他人不過是普通的門徒,專注他們的本分,向祂忠心,但沒有做什麼,讓自己顯得了不起;然而這一種和那一種,卓著和不起眼的,都要在榮耀中與基督同坐;而且可能在後的將要在前。 在那些確實優秀的人當中,他們就像約翰,特別愛思考,有極大的知識的恩賜,用這些來服事教會;其他人像彼得,是特別活躍勇敢,堅強,有許多功績,就這樣大大服事他們的世代。一些人的功用就像教會的眼睛,其他人就像教會的手,所有都是為了身體的益處。(2.) 在尊榮基督方面,在一些好人和其他人之間有何等大的不同,然而二者都得主的喜悅。一些人更是在委身的舉動,非同尋常表現出信仰熱情方面服事基督;他們這樣作是好的,他們這樣作,是給主作的。 彼得不應該因讓自己跳在海里而受責備,而應該因他的熱心和愛的強烈受稱讚;那些因愛主,離開世界,與馬利亞一道坐在祂腳前的人,也一定要得稱讚。但其他人更多是在世界的事務上服事基督。他們就像在這裡其他的門徒那樣,留在那條船上,拉網,把魚帶到岸上;這樣的人不應受到責備說他們愛世界,因為他們在自己的位置上,就像其他人一樣,是真正在服事基督,即使他們在管理飯食也是如此。如果所有門徒都像彼得一樣行事,他們的魚和漁網會怎樣?然而如果彼得和他們做得一樣,我們就沒有了這聖潔熱心的實例。基督極其喜悅這兩樣,我們也一定要是如此。(3.) 把基督的門徒帶到岸上,到祂那裡,離開像這海上的世界的方法有好幾樣。一些人,就像殉道士那樣熱心為基督,跳在海里,因遭遇暴力而死,被帶到祂那裡;其他人按自然壽數死,這樣被帶到祂那裡,拉著漁網,這沒有那麼可怕;但兩者最終都在安全寧靜的岸上與基督相見。

V. 他們到岸上,主耶穌怎樣招待他們。

1. 祂為他們作好了供應。他們上岸的時候,又濕又冷,疲倦飢餓,他們發現在那裡有一極好的火,給他們暖身子,把他們弄乾,還有魚和餅,充分預備好作美好的一頓飯食。(1.) 我們無需好奇探究這火,這魚和這餅是從哪裡來的,就像無需探究烏鴉帶給以利亞的食物是從哪裡來的一樣。祂可以加增已有的餅和魚,若是樂意,可以作成新的,或者把石頭變為餅,或差遣祂的天使去取這些,祂知道在哪裡可以得著。我們不確定這預備是在露天準備好,還是在岸上某處漁民的小屋或棚子裡;但這裡的不是什麼有大排場或精巧的東西。我們應當滿足於卑微之物,因為基督對此感到滿足。(2.) 我們可以從基督看顧門徒的這個實例得到安慰;祂有東西供應我們一切的缺乏,並且知道我們所需用的。這些漁夫疲勞工作之後,祂充滿慈愛為他們作供應;確實倚靠耶和華而行善的要得糧。這是對基督工人的鼓勵,祂使他們得人如得魚,他們可以依靠使用他們的那一位為他們作供應;如果他們在世上得不到鼓舞,像保羅那樣落入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的窘況,就讓他們對在這地上能得到的感到知足;有更美的事情為他們保留,要在祂國里,坐在祂的席上吃喝,路 22:30。不久之前,門徒用一片燒魚招待基督(路24:42),現在,作為朋友,祂回報他們的愛,用一條魚招待他們;不,在捕到的這一網魚中,祂回報他們的超過百倍。

2. 祂要他們把他們捕到的一些魚拿來,他們就拿出,約21:10-11。 這裡請觀察,

(1.) 基督命令他們把他們捕到的這網魚帶上岸:「把你們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讓我們來吃;」不是祂似乎需要,沒有這就不能為他們做飯;而是,[1.] 祂要他們吃他們兩手勞碌得來的,詩128:2。靠著神的祝福,通過我們自己的勤奮和誠實工作得來的,如果神賜我們能力吃喝,且在勞碌中享福,當中就特別甘甜。聖經說到那懶惰的人,不烤打獵所得的;無心烹調他費盡勞力捕獲的,箴12:27。但基督要藉此教導我們使用我們有的。[2.] 祂要他們品嘗祂神跡帶來的賜予,讓他們可以見證祂的大能和良善。基督加在我們身上的福益不可埋沒和儲藏起來,而是要使用擺上。 [3.] 祂要舉出一個在靈里招待所有信徒的實例,在這方面,這是最自由和親密的 — 就是祂與他們,他們與祂一同坐席;他們的美德得祂喜悅,祂賜的安慰也令他們歡喜;祂在他們裡面作成的,祂從他們那裡接納過來。[4.]得人如得魚的神的工人,一定要把他們所有的收穫帶到他們的主那裡,因為他們的成功是依靠祂。

(2.) 他們對這條命令的順服,約21:11。聖經說(約21:6),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就是說,他們發覺這甚難,這是超過他們能穩妥處置的;但命令他們把魚拉上岸的那一位,讓這件事變得容易。就這樣,那得人如得魚的人,當他們把人的靈魂網在福音的網中時,沒有神恩典繼續的作用,是不能把他們拉上岸,不能繼續和完成那已經開始的善工。如果幫助我們得著他們,沒有祂我們什麼也打不著的那一位,不通過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他們,以此幫助我們去保守他們,吸引他們上岸,我們最終就要失去他們,林前3:7。 請觀察,[1.] 誰最積極把魚拉上岸:是彼得,像從前一樣(約21:7),顯出比他們任何一個人對祂主自己更火熱的感情,同樣在這件事上,他表現出更願意順服他主的命令;但不是所有忠心的人都同樣外向表露。[2.]他們捕獲的魚的數目。他們好奇要點數魚,也許是為了分成一份一份;魚總共有一百五十三條;並且所有的都是大魚。這遠超他們目前供應所需的,但他們可以把魚賣掉,錢可以用來支付他們回耶路撒冷的費用,他們很快就要回到那裡去。[3.] 基督看顧他們,神跡和憐憫都加增的一個進一步實例:魚雖這樣多,而且都是大魚,網卻沒有破;就這樣他們一條魚也沒有失去,他們的網也沒有損壞。聖經說(路5:6),他們的網破了(亨利先生使用的譯本如此作,其它一些譯本作「網開始破裂」,譯者注)。也許這是借回來的網,因為他們撇下他們自己的網已經很久;如果是這樣,基督就是在教導我們愛護我們借回來的,把它看作就像是我們自己的一樣。他們的沒有破,這是好的,因為他們現在不像從前那樣有閒暇時間補網。福音的網網住眾人,一天三千人,卻沒有破;至今仍一樣大有能力把人帶到神這裡。

3. 祂邀請他們來吃飯。請留意他們保持距離,他們不敢問祂:「禰是誰?」因為知道是主,祂非常親切地對他們說,「你們來吃早飯。」

(1.) 這裡請看基督是如何無拘束地與門徒在一起;祂把他們當作朋友看待;祂不是說,你們來侍候我,你們來服事我,而是「你們來吃早飯。」不是你們自己去吃飯,就像僕人受安排這樣做,而是「你們來吃早飯,與我一起吃。」這裡提到這親切的邀請,可能是為了以此說明,[1.] 基督向門徒發出呼召,在這地上進入恩典中與祂相交。樣樣都齊備了,你們來吃。基督是一場盛宴;來,以祂為食物吃下;祂的肉真是可吃的,祂的血真是可喝的。基督是朋友,來,與祂一起吃,祂要歡迎你,歌5:1。[2.] 祂將要發出的呼召,呼召他們以後在榮耀中進入與祂的完全享受: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道坐席。基督有能力與祂所有的朋友,所有跟從祂的人一道吃飯,有足夠的地方和供應給他們全部人。

(2.) 請看門徒在基督面前是多麼敬畏。他們多少猶豫,不敢使用祂邀請他們來享受的自由,從祂邀請他們來吃飯來看,他們應該是站著不動。他們要與官長坐席,如此一位官長,就留意在他們面前的是誰。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祂:「禰是誰?」這是 [1.] 因為不敢對祂如此冒失。雖然或許祂現在一開始是以一種掩飾顯現,就向對那兩位門徒顯現一樣,當時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祂,然而他們很有理由認為這是祂,不可能是別人。或者,[2.]因為他們不願如此大大暴露出自己的愚昧。當祂向他們發出祂大能與良善的實例後,他們如果質疑這到底是不是祂,這就肯定真是愚蠢了。當神在祂護理之工中已經賜給我們祂看顧我們身體的可感受證據,已經在祂的恩典中賜我們祂對我們靈魂的美意,對它們動善工的顯明證據,我們會對我們的不信感到羞恥,不敢問祂沒有留下餘地讓我們質疑的事情。沒有根據的懷疑必須被壓制,不可開始。

4. 祂為他們分食物,就像筵席的主一樣,約21:13。祂看到他們仍怕羞膽怯,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每個人給一些。無疑祂祝謝(就像在路24:30一樣),但這是祂眾所周知一貫的做法,所以這裡無需提及。(1.) 這裡招待吃的不過是普通之物;這是吃魚,粗糙烹調;這裡沒有任何豪華的,沒有任何奇特的東西;確實是豐盛的,但卻是簡單和家常的食物。飢餓是最好的調味品。基督雖然進入了高升的狀態,卻是通過吃飯將自己活活顯給人看,而不是通過享受盛筵顯明自己是王。除非有調味品和酒,就不能使自己滿足於餅和魚的人,是幾乎不能出於內心在這地上與基督祂自己一同吃喝。(2.) 基督親自開始。雖然也許祂有了一個得了榮耀的身體,就無需吃,然而祂要表明祂有一個能吃喝的真實身體。使徒列舉和祂同吃同喝,作為祂復活的一個證據,徒10:41。(3.) 祂把食物遞給所有客人。祂不僅為他們作供應,邀請他們來吃,還親自在他們當中分發,放在他們手裡。就這樣,對我們來說,救贖福益的應用,就像它的取得一樣,是歸於祂的恩惠。祂賜我們力量把這些福益當作食物吃下。

這位福音書作者講到他們吃飯為止,作出這說明(約21:14):耶穌向門徒顯現,或向他們大部分人顯現,這是第三次。一些人認為,這是第三日。在祂復活那日,祂顯現五次;第二日是七夜過後那日;這是第三日。或這是祂向相當多聚集在一起的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顯現;雖然祂已經向馬利亞,向婦女,向兩位門徒,以及向磯法顯現,然而在這之前,祂只是向他們任何聚集在一起的人顯現過兩次。指出這點,[1.] 是為了證實祂復活的真實;顯現兩次、三次,因為事情是確實的。不相信第一次顯現的人,要被帶領來相信後來異象發出的見證。[2.] 是基督繼續向門徒施行慈愛的一個實例;以此,再一次,第三次,祂眷顧他們。數算基督恩惠的眷顧,這是好的;因為祂數算這些,如果我們行事為人與它們不配,這就要被記起,作為對我們的責備,就像所羅門得到提醒,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已經向他顯現兩次。這是第三次;我們恰當善用了第一和第二次了嗎?見林後12:14。這是第三次,也許這是最後一次。

約21:15-19

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太16章17節稱「約拿」)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啊,是的,禰知道我愛禰。」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主啊,是的,禰知道我愛禰。」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禰是無所不知的,禰知道我愛禰。」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

我們在此看到基督在飯後與彼得的談話,大部分是關乎祂自己,在其中,

I. 祂檢查他對祂的愛,賦予他一項與祂羊群有關的責任,約21:15-17。 請觀察,

1. 基督開始與彼得談話的時間。— 是在他們吃完了早飯後,吃飽了,很有可能聽到了如此造就人的談話,就像我們的主耶穌習慣了在桌邊談話那樣。基督預見祂要對彼得說的話會給他帶來一些不安,所以等到他們吃了飯以後才說,因為祂不願掃了他吃飯的興致。彼得自己清楚他招致了他夫子的不悅,除了對他背叛和忘恩的責備之外,就不能盼望得著什麼。「這就是你對你朋友的愛嗎?我豈不是告訴你,你要顯明是一個懦夫嗎?」而且,他大可以有理由期望被剔除出門徒的名單,從這神聖的一群人中被驅逐出去。自從他的夫子復活後,他若沒有見過祂三次,也是見過了兩次,關於這件事,祂對他一句話也沒有說。我們可以想像,彼得對他與他的夫子現在有什麼關係充滿懷疑;有時往最好處想,因為他和其他人一樣得了恩待;然而卻不是不帶著一些懼怕,擔心責備會最終臨到,要他為一切事情付出代價。但現在,最後,他的夫子救他脫離痛苦,對他說祂要說的話,確立他身為一位使徒的地位。祂沒有急匆匆對他說他的過錯,而是推遲一段時間;沒有不合時宜地對他說這事,干擾在吃飯的眾人,而是他們吃完了早飯,一起吃完飯,象徵和好後,然後祂與他談論此事,不是像與一位罪犯談話,而是像與一位朋友交談。彼得已經為此事自責,所以基督沒有為這事責備他,也沒有對他直接提到這事,只是通過暗示;對他的真誠感到滿意,這罪過不僅得赦免,還不被記起;基督讓他知道,他像從前一樣,是祂所親愛的。在此祂給我們一個鼓舞的實例,看到祂對悔改之人的溫柔,並且教導我們,以同樣的態度,用柔和的靈挽回像這樣跌倒的人。

2. 這談話本身。這裡是同樣的問題問了三次,同樣的回答回復三次,幾乎沒有什麼改變,然而卻不是重複話。我們的救主重複同樣的事,說到這點,更打動彼得,以及在場的其他門徒;福音書作者重複,把它書寫下來,更打動我們,以及所有讀到這段的人。

(1.) 三次基督問彼得,他愛祂還是不愛。第一次問題是,「約拿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請觀察,

[1.] 祂怎樣稱呼他:約拿的兒子西門。祂提名向他說話,為要更打動他,就像在路22:31, 西門!西門!祂沒有稱他磯法,也沒有叫他彼得,祂給他的那名字(因為他已經失去這這些名字象徵的他力量和穩固的光榮),而是稱呼他起初的名字,西門。 然而祂不是對他說嚴厲的話,也沒有不提他的名叫他,雖然他配得這樣的對待;正如祂稱他為有福的時候叫他西門巴約拿那樣,太16:17,祂稱他約拿(或約翰)的兒子西門,讓他想起他的出身,那是多麼卑微,何等不配他被高升達到的尊榮。

[2.] 祂怎樣盤問他:「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第一,「你愛我嗎?」如果我們要試驗自己是否真是基督的門徒,這必然是要問的,我們愛祂嗎?但基督現在問彼得這個問題是有特別原因的。1. 他的跌倒已經引出對他愛的懷疑:「彼得,我有理由懷疑你的愛,如果你真的愛我,就不會在我受苦的時候羞恥害怕不敢認我。你的心不與我在一處,怎能說你愛我?」請注意,當我們做了那使我們的真誠變得可疑的事時,絕不可把對我們真誠的質疑看作是對自己的冒犯;在震動跌倒後,我們一定要小心,不要太快安心下來,免得我們在錯誤的根基上安定。這問題是感人的;祂不是問,「你怕我嗎?你尊榮我嗎?你讚美我嗎?」而是,「你愛我嗎?只要拿出這樣的證據,那得罪的事就要得到寬容,不再提起。」彼得已經承認自己是一個悔改的人,請看他的淚水,他重回門徒這群人當中;他現在是作為一個悔改之人經受考驗;但這問題不是,「西門,你哭了多少?你有多經常禁食,苛責你心?」而是,「你愛我嗎?」是這一點,讓其它表示悔改的話得基督接納。基督看悔改之人,看重的大事是他們怎樣在悔改時看祂。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不是因為她的哭多,而是因為她的愛多。2. 他的作用要求他行出他的愛。在基督把祂的羊託付給他看護之前,祂問他,「你愛我嗎?」基督如此溫柔看顧祂的羊群,以致除了那些愛祂,所以為祂緣故愛所有屬祂之人的人以外,就不會把他們託付給任何人。那些不真正愛基督的人,絕不會真正愛人的靈魂,也不會很自然地按理當那樣關心他們的處境;愛他工作的神的工人也不會不愛他的主。除了對基督的愛,就沒有什麼能驅使神的工人歡喜經受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挫折,林後5:13-14。 但這愛要使得他們的工作變得容易,使他們做工時真正熱心。

第二,「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pleion touton。1. 「你愛我比你愛這些更深嗎?比你愛這些人更深嗎?」你愛我比你愛你的好朋友雅各或約翰,或者你自己的兄弟和同伴安得烈更深嗎?不愛祂比愛世上最好朋友更深,使之看上去有任何時候兩邊形成比較或競爭的人,是不正確地愛著基督。或者,「比你愛這些事情更深嗎?比愛這些漁船和漁網更深嗎?比愛一些人當作消遣的一切打魚之樂更深嗎?比愛其他人當作工作的打魚獲利更深嗎?」真正只愛基督的人,愛祂比愛這世上一切感官之樂和一切利益更深。「愛我比你愛這些更深嗎?比你愛你現在所做的事更深嗎?如果是這樣,撇下它們,讓你自己專注做牧養我羊群的工作。」惠比博士這樣認為。2. 「你愛我比這些愛我的人更深嗎?比其餘門徒中的任何人更深愛我嗎?」那麼這問題就是為了責備他虛妄的誇口,就是所有人都不認禰,我也總不能不認禰。「你還是這樣想嗎?」或者向他表明,他現在有比其他人更多的理由來愛祂,因為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超過他們任何一個人,因為他不認基督的罪比他們離棄祂的罪更大。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路 7:42。請注意,我們所有人都應爭取在對基督的愛上出人頭地。追求那最愛基督的事,這不是破壞和睦;在這種愛上走在別人前面,這不是破壞善行。

第三,第二第三次基督提出這問題,1. 祂不再提比這些更深嗎的這比較,因為彼得在回答的時候,謙卑地不提這一點,不願把自己和他的弟兄作比較,更不願把自己看作在他們之前。雖然我們不能說,我們愛基督比其他人更深,然而如果我們能說,我們真的愛祂,就要得悅納。2. 在原文中,最後祂改變了用詞。在前兩次詢問中,原文用的詞是Agapas me — 你為我保留一種愛嗎?作為對此的回答,彼得用了另外一個詞,更加強調,Filo se — 我深愛禰。最後一次提問時,基督使用了這個詞:你真的深愛我嗎?

(2.) 三次彼得用同樣的回答回應基督:「主啊,是的,禰知道我愛禰。」請觀察,[1.] 彼得沒有妄稱比其餘門徒更深愛基督。他現在為他那句魯莽的話,就是所有人都不認禰,我也總不能不認禰而感到羞愧;並且他有理由為此感到羞愧。請注意,雖然我們一定要追求比其他人更好,然而我們卻一定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因為我們更知道自己的惡,多於知道我們任何一位弟兄的惡事。[2.] 然而他一次又一次承認他愛基督:「主啊,是的,肯定我愛禰;如果我不愛,就不配活著。」他看重祂,尊敬祂,感恩認識到祂的愛,全然委身於祂的榮耀和利益;他的心願是向著祂,看沒有了祂就有禍了;他以祂為樂,看在祂裡面有說不出的喜樂。這等同於承認為他的罪悔改,因為得罪了我們愛的一位,這就讓我們痛苦;並等於承諾將來跟隨祂。主啊,我愛禰,永遠不離開禰。基督祈求叫他不至於失了信心(路 22:32),因為他沒有失了信心,他也沒有失了愛;因為信心生發仁愛。彼得已經放棄他曾宣稱的與基督的關係。他悔改,現在重新被接納。基督把祂的考驗放在這個要點上:你愛我嗎?彼得也把要點放在這之上:主啊,我愛禰。請注意,能靠著恩典真正說愛耶穌基督的人,能以他們在祂裡面的份得安慰,雖然他們每天都有軟弱。[3.] 他訴諸於基督祂自己,作此事的證據:禰知道我愛禰;第三次卻更強調地說:主啊,禰是無所不知的,禰知道我愛禰。他不是以與他同作門徒之人的名義作擔保,讓他們為他作證 — 他們可能會受他蒙蔽;他想他自己的話也不足採納 — 他說話的信用已經被破壞了;但他讓基督祂自己作見證,第一,彼得肯定基督無所不知,特別是祂知道人心,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約16:30。第二,無所不知的基督知道彼得對祂愛的真誠,願意見證認同他的說法,對此彼得就滿足了。一個假冒為善的人,想到基督無所不知,這就讓他恐懼;因為神的全知要作見證控告他。但對於一個真誠的基督徒來說,可以訴諸於此,這是安慰: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基督比我們自己更知道我們。雖然我們不知道我們自己有義,祂卻知道。[4.] 基督問他第三次,你愛我嗎的時候就憂愁,約21:17。第一,因為這讓他想起他三次不認基督,這顯然是為了提醒他這事:他思想起來,就哭了。每次記起過去的罪,即使是得赦免的罪,都讓一個真正悔改的人重新憂愁。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裡追念,自覺抱愧。第二,因為這讓他害怕,是不是他的主預見將來他有進一步的失敗,大大否定他說他像從前一樣愛祂的這宣認。彼得想,「我的主如果不是看到有理由,就不會這樣拷問我。如果我再次受試探,我會變成怎樣?」 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殷勤和恐懼,林後 7:11。

(3.) 基督三次把看顧祂羊群的工作交託給彼得:你餵養我的小羊;你牧養我的羊;你餵養我的羊。[1.] 基督交託給彼得看顧的人,是祂的小羊和祂的羊。基督的教會是祂的羊群,是祂用自已血所買來的(徒 20:28),祂是羊群的牧長。在這羊群中一些人是小羊,年幼未成熟軟弱,其他是羊,成長有一些力量和成熟。那位牧人在此看顧這兩樣人,首先看顧小羊,因為在所有時刻,祂都表現出對他們的一種特別憐憫。祂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中,賽40:11。[2.] 祂交託給他關於他們的責任,就是餵養他們。用在約21:15,17的詞是boske,嚴格的含義就是給他們食物;但用在約21:16的詞是poimaine,意思是向他們更廣泛地盡一位牧羊人的職分:「用恰當的食物餵養小羊,同樣用需用的飲食餵養羊。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尋找和餵養他們,也要尋找和餵養不是這圈裡的羊。」請注意,基督所有牧師的本分,就是餵養祂的小羊和羊。餵養他們,就是教導他們;因為福音的教訓是靈里的食物。牧養他們,就是「帶領他們到青草地,主持他們信仰的聚會,向他們教訓一切的典章。按照他們各自的狀況和情形,向他們作個人應用,以此餵養他們;不僅把食物擺在他們面前,還要餵養那些固執不情願的,或軟弱不能自己吃的人。」基督升上高天,賜下牧師,把祂的羊群交給愛祂,願意為祂緣故看顧他們的人。[3.] 但祂為什麼把這責任格外交給彼得?問那些為教皇至高無上作辯護的人,他們要對你說基督特此專門給了彼得,所以也是給了繼承他的人,所以也是給了羅馬的主教,一種在全基督教會之上絕對的管理權和領導地位,仿佛服事羊的責任給了他們權柄轄制所有的牧人;相反,很清楚的是彼得他自己從未宣稱有這樣的權柄,其他門徒也從未承認他有這樣的權柄。賦予彼得的這傳福音的責任,被人按照一種奇怪的詭計,用來支持那些謊稱是他的繼承人,騙取羊的財物,不是餵養他們,而是把他們吃了的人篡奪權力。但這裡基督格外把這責任應用在彼得身上,是為了,第一,現在他懊悔自己曾發誓斷絕使徒職分,就恢復他這職分,重新賦予他使命,既是為了滿足他自己,也是為了滿足他的弟兄。人認為,賦予一個被定犯了一件罪的人一項使命,這就等於是一種赦罪;無疑這賦予彼得的使命是一項證據,表明基督已經與他和好,否則祂就絕不會如此信賴他。論到某些曾經欺騙我們的人,我們說,「雖然我們饒恕他們,卻絕不再會信任他們;」但基督赦免彼得的時候,把祂在地上最有價值的寶貝交託給了他。第二,這是為了喚醒他去勤奮履行他使徒的職分。彼得是一個具有勇敢和熱心精神的人,總是沖在前說話和行事,為免得他受試探把指揮牧者的事攬在自己身上,他受命餵養羊,就像他自己命令所有的長老去做的那樣,不是轄制所託付他們的,彼前5:2-3。 如果他要做事,就讓他做這件事,不要妄自做更多的。第三,基督對他說的話,祂對所有門徒也這樣說;祂命令他們所有人,不僅要通過使罪人歸正,得人如得魚(雖然那是對彼得說的,路5:10),還要通過造就聖徒,作餵養羊群的人。

II. 基督在這樣委派彼得做行事的工之後,接著委派他做受苦的工。已經確立他使徒的尊榮,現在祂告訴他為他安排的進一步提升,就是殉道者的榮耀。請觀察,

1. 基督怎樣預告他的殉道(約21:18):你要伸出手來,是被迫的,別人要把你束上(像被捆綁的囚犯),帶你到你很自然不願意去的地方。

(1.)祂在給彼得關於他受苦的告知前面加上一莊嚴宣告,「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 基督不是說這是一件可能的事,可能會發生,而是說這是一件確定的事,「我告訴你。」「其他人可能會像你曾對我說的那樣對你說,『此事必不臨到你身上;』但我說這事必臨到你身上。」正如基督預見祂自己一切的受苦,同樣祂預見所有跟從祂的人的受苦,預先告訴他們,雖然不像告訴彼得那樣具體說,然而卻是按總體說的,就是他們一定要背起他們的十字架。祂已經命令他餵養祂的羊,就命令他不要以為這事是安逸有尊榮,而是有苦難和逼迫,要為行善而受苦待。

(2.) 他具體預告說,他要在一個劊子手裡受暴力迫害致死。一些人認為,他伸出手來,這指向他被釘十字架受死的方式;古人的傳統如果可信,是告訴我們,彼得在尼祿手下,在羅馬於公元68年,或其他人所說的,是在公元79年被釘十字架。其他人認為這是指被判死刑之人遭受的捆綁和囚禁。行刑的儀式和嚴肅大大激增了死的可怕,對任何有知覺的人來說,這看起來是雙重可怕。受這些可怕死法的死,常常是忠心於基督之人的份,他們卻是已經因羔羊的血勝過它。這預告雖然主要是指他的死,卻在他死之前的受苦中有應驗。他被關進監獄時,它就開始馬上應驗了,徒5:18;徒12:4。這裡說的他被帶到不願去的地方,表明的不過只是這樣的死,就連無知的人想起也不能不懼怕,面對它的時候不會不帶著某種猶豫。成為基督徒,這並不使人不再是人。基督祂自己祈求挪去祂的苦杯。出於本性厭惡痛苦和死亡,這是與在這兩樣事情當中聖潔順服神的旨意相當相容的。配得表彰的保羅,雖然盼望卸下重擔,卻承認自己不願意脫下這個,林後5:4。

(3.) 祂把這與他之前的自由作比較。「曾經有時候,你對這些苦難都不曉得,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苦難來臨時,我們常想起,從前並非如此,這就加增我們的痛苦;因著我們曾經經歷自由、健康和豐富的甘甜,就越因著束縛、疾病和貧窮煩躁不安,伯29:2;詩42:4。但我們可以反過來對自己這樣理論:「我享受了多少年的興盛,是過於我配得和善用的?已經得了福,我豈不也應受禍嗎?」這裡請看,[1.] 我們和我們的光景一樣,是多麼容易改變!那些曾經以力量和尊貴束腰,讓自己沉浸在最大的自由,也許還有輕浮之中的人,可能會衰落到如此的光景,與這一些相反。見撒上2:5。[2.] 那些撇下一切跟從基督的人,現在就發生何等改變!他們絕不可再自己束上帶子,自己給自己束腰,而是一定要讓祂給他們束腰!絕不可再隨意往來,而是按祂的旨意去祂要他們去的地方。[3.] 如果我們會活到老,我們肯定會發生何等改變!那些年輕時身體有力,精神飽滿,可以輕易承受工作和苦難,想要就可享受歡樂的人,他們變老時,要發現自己力量不再,像參孫頭髮被剃,就不能象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了。

(4.) 基督告訴彼得,他要在老年時這樣受苦。[1.] 雖然他要老邁,按自然進程不會活得更久,然而他的仇敵卻要在他準備平靜離開這世界時,用暴力加速他的離開,要在他的蠟燭快要往下燒到插口時將它吹滅。見代下36:17。[2.]在他年老之前,神要庇護他脫離仇敵的狂怒,讓他更預備好受苦,教會可以更長時間享有他的服事。

2. 對這預告的解釋(約21:19),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在跑完他的路後要怎樣死,榮耀神。請觀察,(1.) 不僅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而且按著定命,人人要怎樣死,是自然還是受暴力而死,慢慢還是突然死,安寧還是痛苦地死。保羅講到極大的死亡時,他暗示死亡是有各樣程度; 進入世界是一條路,但離開的路有多條,並且神已經決定我們要走哪一條路。(2.) 每一個義人,無論他會怎樣死,都要大大關注在這死中榮耀神;我們的首要目的豈不就是順從主的話,為主而死嗎?當我們忍耐地死,順服神的旨意;喜樂地死,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被神使用而死,見證信仰的真實和美善,鼓勵其他人,我們就是在死中榮耀神:這是所有好基督徒所切慕所盼望的,正如保羅切慕盼望的那樣,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他們身上照常顯大,腓1:20。(3.) 殉道士的死在一種特別的方式上榮耀神。他們至死捍衛的神的真理,藉著他們的死得到證實。那支持他們如此堅定經歷苦難的神的恩典,藉著他們的死得到彰顯。在他們受苦時大大向他們施予的神的安慰,以及他們安慰的源頭,就是祂的應許,以及藉著他們的死,讓所有聖徒持守信心,以神為樂。殉道士的血也就成了教會,以及成千上萬人歸正和得堅固的種子。所以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因為這是榮耀祂的;那些藉此付出如此代價尊榮祂的人,祂也要尊榮他們。

3. 於是祂對他說的命令的話:說了這話,也許看到彼得對此面無表情,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很有可能祂從吃飯坐著的位置上起身,稍微走開,命令彼得跟著祂。「你跟從我吧!」這句話是,(1.) 進一步證實他重新得到他主的恩待,以及他的使徒職分;因為「來跟從我」,這是那開始時的呼召。(2.) 這是對他受苦預告的解釋,彼得也許一開始並不完全明白,直到基督給他打開這話的鑰匙,就是「你跟從我吧:預料受到我已經受到的對待,走我已經在你前面走過的同一條血路;因為門徒不能大於主人。」 (3.) 為激發和鼓勵他忠心勤奮做一名使徒的工作。祂曾對他說要牧養祂的羊,讓他把他的主擺在自己面前作為牧養看顧的榜樣:「像我已經做的那樣做。」 讓在牧長手下作牧人的留心效法祂。基督在這地上的時候,他們跟從祂,現在祂要離開他們,祂仍向他們傳講同樣的本分,雖然這本分要按另外一種方式行出,你跟從我吧;他們仍一定要跟從祂給他們所定的原則,祂為他們所作的榜樣。在服事和受苦中,他們能得到比這更大的鼓勵嗎?[1.] 在此他們確實跟從了祂,這是他們現在的榮耀;跟從這樣的領袖,有誰會感到羞恥呢?[2.] 以後他們要跟從他,這是他們將來的福;所以這是重複了基督向彼得所作的應許(約13:36),你以後要跟我去。在恩典中忠心跟從基督的人,肯定要跟祂進到榮耀里。

約21:20-25

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胸膛說:「主啊,賣禰的是誰?」的那門徒。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說:「主啊,這人將來如何?」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說那門徒不死;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乃是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

I. 關於那蒙愛的門徒約翰,基督與彼得的交談,在當中我們看到,

1. 彼得注目看他(約21:20):彼得順服主的命令來跟從祂,轉過來,很高興主給他的尊榮,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也跟著。在此請觀察,(1.) 對約翰的描述。他沒有提自己的名字,認為自己的名字不配被保留在這些記載中;但對他自己作了這樣的描寫,足以充分讓我們知道他指的是誰,而且告訴我們他如此緊緊跟從基督的原因。他是耶穌所愛的那門徒,祂特別愛他,超過其他人;所以你不能怪他,在基督眷顧門徒,與他們在一起的這幾分鐘寶貴時間內,他是渴求與祂儘可能靠近,要聽祂的恩言。很有可能這裡提到約翰曾靠著耶穌胸膛,在彼得鼓動下問那賣主之人的事(約13:24),是彼得接下來問關於他的事的原因,為了報答他之前的好意。那時約翰處在蒙眷顧之人的位置,躺在基督懷中,他利用這機會向彼得施恩惠。現在彼得處在眷顧之人的位置,蒙召與基督同行,他想自己要表謝意,為約翰問一個問題,向他施恩惠,我們所有人都希望知道將來的事情。請注意,因我們有份於施恩座前,所以當為彼此的福益加以善用。在一個時候用他們的禱告幫助我們的人,應當得到我們在另外時候禱告的幫助。這是聖徒相通。(2.) 他做了什麼:他也跟從耶穌,這表明他多麼愛慕與祂在一處;祂在哪裡,祂的這位僕人也願在那裡。基督呼召彼得來跟從祂時,看來祂要和他有某些私下的交談;但約翰如此愛他的主,以致他寧願做一件看起來粗魯的事,也不願失去能聽基督任何講論的益處。基督對彼得說的話,他當成是對自己說的,因為那句命令的話,「你跟從我吧」,是對所有門徒說的。至少他渴慕與那些與基督相交的人相交,與跟從祂的人在一處。把一個人帶來跟從基督,要讓其他人也參與來跟從。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歌1:4。(3.) 彼得注意到這一點: 彼得轉過來,看見他。這可被看作,[1.] 是在跟從他的主這件事上分心,當受責備;他本應全心關注在跟從主上,等候聽基督有什麼進一步的話要對他說,但這時他四處看,要看誰在跟著。請注意,最好的人也會發現,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這是難的;在跟從基督方面,按理當那樣思想如此專注於祂,這是難的:無必要和不合時地留意我們的弟兄,常常使我們轉離與神相交。或者,[2.] 是關心與他同作門徒之人,值得稱讚。主給他尊榮,把他從其他人中挑出來,他沒有因此如此振奮,以致不出於愛心看一看那跟著的人。對我們弟兄愛的舉動,必須伴隨著相信基督的作為。

2. 彼得關於他的求問(約21:21):「主啊,這人將來如何?禰已經把我的工作講給我聽 — 餵養羊;告訴我我的份 —被帶到不願意去的地方。這個人要做的事,他的份將會如何?」這可以被看作是,(1.) 關心約翰的話,對他的善意:「主,禰向我大大施恩。看,這是禰所愛的那門徒,他不像我,從未放棄過禰的恩待;他盼望禰留意他;禰對他就沒有什麼要說的嗎?禰不告訴他他一定要怎樣被禰使用,他一定會怎樣得到榮耀嗎?」(2.) 對基督說的,關於他受苦的事感到不安的話: 「主,只有我一個人非得被帶到不願意去的地方嗎?我非要被挑出來受踐踏不可,這個人必然無需在這十字架上有份嗎?」讓我們自己順從接受與別不同的受苦,我們認為自己單獨落在其中的苦難,這是難的。(3.) 或者是好奇,真想既知道自己,也知道別人將來的事的話。從基督的回答來看,這問題有一些不恰當的地方。基督已經交託他如此的珍寶,指出這樣的試煉,他本應這樣說才是合宜,「主啊,對這樣的信任,這樣的試煉,我要做什麼,表明我自己是忠心?主啊,加增我的信心。讓我的日子如何,我的力量也如何。」但他不是這樣,而是[1.] 看來更關心別人,多於關注自己。我們如此容易在別人的事情上忙碌,卻忽略了關心我們自己的靈魂 — 對外目光銳利,但自家卻眼目昏花 — 在我們自己有足夠的事可做,去察驗自己的行為,明白自己的路的時候,我們卻論斷別人,預測他們要做什麼。[2.] 似乎他更關注發生的事,對於關注本分。約翰比彼得年輕,按自然過程,可能比他活得長久,他說:「主啊,他要被留到什麼時候?」 其實,如果神用祂的恩典使我們能堅忍到底,有美好的結局,安全抵達天堂,我們就無需問,「在我們身後的那些人的份是如何?」若在我的年日中,有太平和穩固的景況,豈不是好嗎?我們一定要把聖經預言看作是指引我們的良心,而不是用來滿足我們的好奇。

3. 基督對此詢問的回答(約21:22),「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不像你一定要受苦,與你何干?管你自己的本分,現在的本分。你跟從我吧!」

(1.) 看來在此,在兩方面表明基督對約翰的旨意:— [1.] 他不會像彼得那樣受暴力逼迫而死,而是要等到基督祂自己通過自然的死,把他接到祂自己那裡去。最可信的古代歷史學家告訴我們,約翰是全部十二使徒中唯一沒有實際殉道而死的人。他常落在危險之中,受捆綁流放;但最終壽數滿足安詳去世。請注意,第一,我們死的時候,基督到我們這裡來,要我們向祂交帳;我們當關注的是預備祂到來。第二,雖然基督從祂門徒中呼召出一些人爭戰直到流血,但卻不是全部。雖然殉道的冠冕閃亮榮耀,然而這位蒙愛的門徒卻沒有得到這冠冕。[2.] 他要等到基督來摧毀耶路撒冷後才死:一些人是這樣理解他等到基督來。所有其他門徒都在那摧毀之前死去了;但約翰在這發生多年後還活著。神滿有智慧地安排,其中一位使徒要活如此之久,封閉新約聖經正典,這是約翰莊嚴做的(啟22:18),並且排除那仇敵的企圖,這企圖就是在僕人睡著之前撒下稗子。約翰活下去,對付愛賓(Ebion),塞林則(Cerinthus)和其他異端,這些人到了時候起來,說悖謬的話。

(2.) 其他人認為這只是對彼得好奇的責備,約翰等到基督再來,這只是一種荒唐的推測:「你為什麼求問那與你不相干和隱秘的事?假設我定意約翰永遠不死,這和你有什麼關係?約翰何時何地怎樣死,這不干你的事。我已經告訴你,在你這一方,你要怎樣死;你知道這一點就足夠了;你跟從我吧!」請注意,基督的旨意,就是祂的門徒留心他們自己當前的本分,不好奇探究將來關於他們自己或別人的事。[1.] 有很多與我們毫無關係的事,我們很容易去考究。其他人的品格與我們無關,論斷他們,我們就是越界,羅14:4。保羅說,他們怎樣,這與我無關。其他人的事不容我們插手;我們必須安靜做工,留心我們自己的事。很多微妙和古怪的問題,是由文士和世上的辯士提出,問的是關於神隱秘的旨意,以及那不可見世界的狀態,對於這些問題,我們說,「這與我們何干?」你說這人那人會如何?這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對此可以輕易用另一個問題來回答:與我何干?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我們為什麼要知道時候日期?隱秘的事不是屬於我們的。[2.] 對我們來說是重中之重的大事是本分,而不是發生的事;因為本分是屬於我們的,發生的事是屬於神的 — 我們自己的本分,不是另外一個人的本分;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我們目前的本分,不是以後的本分;因為對今天來說,對今天的指引就足夠了: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詩 37:23); 他得引導一步接著一步走。在此我們一切的本分都概括在跟從基督這句話里了。我們一定要跟從祂的一舉一動,讓自己適應祂的一舉一動,跟從祂,去榮耀祂,就像僕人跟從主人一樣;我們一定要行在祂曾行過的道中,目標是祂在哪裡,我們也在那裡。如果我們認真盡跟從基督的本分,就無心、也無時間插手那不屬於我們的事了。

4. 從基督這句話里出來的誤解,就是那門徒不死,而是常與教會同在直到時間的末了;以及重複基督的話,打消這主張,約21:23。在此請觀察,

(1.) 教會裡輕易出現一個錯誤,誤解基督的話,把假設變成一種立場。因為約翰必不殉道而死,他們就得出結論說他根本不死。

[1.] 他們願意期望這一點,因為他們不能不渴望這一點。Quod volumus facile crediumus—我們輕信希望是真的事。他們認為,其餘的人都去了,而約翰在肉身之內一直活著,繼續在這世上,直到基督再來,將會是對教會極大的祝福,各個世代的教會就都可以求助於他得到聖言。當他們一定要失去基督身內的同在,他們希望可以得著祂所愛的那門徒的同在;仿佛這必然要補上祂身內同在的缺失,忘記了那配得稱頌的聖靈,那保惠師,要做成此事。請注意,我們很容易太偏愛人和方法,工具和外在的幫助,以為我們若總是得著這些,我們就有福了;而神要改變祂的工人,卻繼續祂的工作,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人。教會在一位永在聖靈的引導下,無需不死的工人作它的嚮導。

[2.] 也許他們現在發現約翰比所有其他使徒都活得更久,他們的這期望就更堅定了。因為他活得長久,他們就一廂情願以為他要永遠活著;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來8:13。

[3.] 然而,這齣於基督的一句話,遭誤解,然後變成教會的一種說法。所以我們當看到,第一,人傳統的不確定,把我們的信心在其上建造,這是何等愚昧。這裡是一種傳統,一種使徒傳統,一種說法,傳在弟兄中間。這是出於早期,這是廣傳,這是公開;然而這卻是假的。那麼天特會議頒令,說當帶著等同於對聖經的敬畏和敬虔之情領受的並非記載在聖經中的傳統,就是何等更不可靠。這裡的這說法,是對聖經的傳統解釋。不是舉出基督新的說法,只是弟兄們對祂確實曾經說過的話的解釋,然而這卻是一種誤解。讓聖經作自己的解釋者,自己解釋自己,因為它是大大地作它自己的證據,證明自己,因它是光。第二,人容易誤解基督的話。最大的謬誤曾有時躲在無可辯駁的真理的影子之下,聖經遭不學無術和不穩固之人的曲解。如果我們聽到基督的話被誤解,被引用來支持敵基督的錯謬,以及例如化質說這無恥的教訓 — 妄稱建立在「這是我的身體」這基督配得稱頌的話之上,我們絕不可以為奇怪。

(2.) 遵循基督的話,常常持守,就輕易糾正像這樣的錯誤。這位福音書作者就是這樣,在這裡通過重複基督本身這句話,以此糾正和控制在弟兄之間的這說法。祂沒有說這門徒要不死,那麼讓我們也不要這樣說;但祂說的是,「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 祂這麼說,僅此而已。祂的言語,你不可加添。讓基督的話自己為自己說話,除了真實和自然的含義之外,不要加上別的意思;讓我們認同這一點。請注意,終結人的爭論的最佳方法,就是持守聖經明明白白的話語,按照賽8:20這節經文說話和思想。聖經的言語,聖靈所指教的言語,林前2:13,是聖經真理最安全和最恰當的載體。正如聖經本身,若正確聽從,就是擊傷所有危險錯謬的最有力武器(所有自然神論者、索西奴派、教皇黨人和狂熱派都盡其所能貶低聖經的權威),同樣聖經本身,人若謙卑加以接受,就是醫治對同一真理不同表達方式造成的傷口的最佳解藥。對同一邏輯和形上學,以及玄妙之事的相同術語是否恰當不能認同的人,卻仍可能認同同樣的聖經用詞,然後同意彼此相愛。

II. 我們在此看到這卷福音書,以此伴隨它的福音故事的結束,約21:24-25。 這位福音書作者不像其他三位那樣如此突然結束,而是帶有某種樂章結尾的寫法。

1. 這卷福音書以對它的作者或執筆人的敘述作為結束,與之前記載的有平穩過渡(約21:24):為這些事作見證,向當時的人作見證,記載這些事,使後人得益處的,就是在前面的經文中彼得和他的主談論的這同一位— 使徒約翰。在此請觀察,(1.) 書寫基督歷史的人,不以簽署自己名字為恥。約翰在此實際上是署上他的名字。正如我們確知舊約聖經前五卷書作者的名字(這五卷書是那啟示的根基),同樣我們確定書寫四福音書和使徒行傳,新約聖經五經的筆者的名字。對基督生死的記載,不是我們不認識的人的轉述,而是由我們知道他們是誠實的人寫成,他們不僅願意對此宣誓證明,還更進一步,願意用他們的血加以印證。(2.) 書寫基督歷史的人,是根據他們自己的認識書寫,不是道聽途說,而是按照他們眼見耳聽所見證的。這歷史的執筆人是一位門徒,一位蒙愛的門徒,一位曾經靠在基督懷裡,親自聽過祂講道和談話,曾見過祂行的神跡,以及祂復活見證的人。是他,見證他非常肯定的事。(3.) 那些書寫基督歷史的人,正如他們見證他們所見的,同樣他們所寫的是他們首先見證的。首先是帶著最大確定的口傳,然後付諸於書寫。他們在講壇上見證此事,在審訊台前見證此事,嚴肅證明,堅定公開承認,不像遊客敘述他們的旅行,娛樂眾人,而是作為起誓的證人,敘述他們知道是有後果的事,帶著至大的慎重和準確,對此作出判斷。他們所寫的,是作為堅持承認的宣誓書來寫的。他們所寫的,是向世人發出的不斷見證,見證基督教訓的真實,按照我們接受與否,要作支持或反對我們的見證。(4.) 基督的歷史要筆之於書,可以更完全和確定地傳到各地,貫穿歷世歷代直到末了,神如此施恩命定此事,為要支持教會,使教會得益處。

2. 它以見證這裡所講述之事的真實作為結束: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這可以理解為, (1.) 表明在這種性質的諸般事情上人的共識,就是,一個名聲無瑕疵的目擊見證人的見證, 莊嚴見證他曾看到的,為著更大的確定將這見證書寫下來,這是無可指摘的證據。我們知道,就是說,全世界都知道,這樣一個人的見證是有效的,除非我們能證明它的不是,否則人類共有的信念就要求我們相信這見證;在其它的案例中,人根據這樣的見證作判斷和判決。福音的真實,在我們對這種性質的一件事上能合理希望、期望得到的一切證據上最終得到證實。耶穌確實傳講這樣的教訓,行過這樣的神跡,從死里復活,因這樣在其它情形里總是為人接納的證據,就證明是無可否認的,所以一切無偏見的人,都對此感到滿意;那麼就讓祂的教訓自己舉薦自己,讓祂的神跡證明它是出於神的。或者,(2.) 表明眾教會在那時對這裡所記載之事真實性的滿意確信。一些人把這理解為是以弗所教會的簽署認同,其他人認為這是亞細亞眾教會的使者或神的工人對此敘述的簽署認同。這不是說神所默示的聖經需要從人而來的證明,或從人領受任何附加的,證實他的可信;而是藉此他們舉薦它,讓眾教會留意,認識這是神所默示寫成的,宣告從中他們得到的滿意確信。或者,(3.) 這是表達了福音書作者自己對他所寫之事真實性的確信,像那句話(約19:35),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他用複數講到自己,我們知道,不是為了要聲勢浩大的緣故,而是為了謙卑的緣由,正如約壹1:1,我們所看見;以及彼後1:16。請注意,福音書作者他們自己對他們見證和傳遞給我們之事的真實性感到完全滿意。他們不要求我們相信連他們自己都不相信的事;不是的,他們知道他們的見證是真實的,因為他們把今生來生都押在了上面;因著相信他們所說所寫的,拋棄今生,依靠來生。

3. 它以等等作為結束,這指的是還有許多的事,我們主耶穌說過做過,非常值得紀念的事,當時活著的人都很清楚,但認為不適合記載下來留給後人的事,約21:25。有許多非常值得注意,可以加以應用的事情,如果詳細寫下來,加上它們各樣的細節,那麼就是世界本身,就是世界上一切的圖書館,也容不下可以寫成的書。就這樣,他是像一位演說家,像保羅那樣結束(來11:32),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時候就不夠了。如果有人問,為什麼福音書不更長一點,它們為什麼不讓新約聖經歷史像舊約聖經那樣大量和長篇,我們可以這樣回答,

(1.) 這並非因為它們已經耗盡了它們的主題,沒有更多值得寫的事情;不是的,有許多基督的言行,是任何一位福音書作者都沒有記載下來,卻值得用金子為筆畫寫下的。因為,[1.] 基督的一言一行都值得我們注意,能供我們善用。祂從未說過一句無聊的話,做過一件無聊的事;而且祂從未說過做過任何卑賤、微不足道、瑣碎的事,而最有智慧或最好的人,他們所說所做的,遠不止是上面的情形。[2.] 祂的神跡有許多,非常多,多種多樣,並且按時機,常常重複。雖然一件真實的神跡也許就足以證實神的一項使命,然而在眾多不同的人,眾多不同的情形中,在眾多不同的見證人面前,這些神跡重複,極有力地證明它們是真正的神跡。每一件新行的神跡,讓關於前一件神跡的報告更加可信;眾多的神跡,讓整個報告不容置疑。[3.] 福音書作者在不同場合對基督的講道和神跡作了普遍敘述,加入許多細節,如太4:23-24;太9:35;太11:1;太14:14,36;太15:30;太19:2;還有很多其它的事情。當我們講到基督,我們面前有豐富的主題;實際超過記敘,畢竟,人所告訴我們的,還不到一半。聖徒保羅引用了基督的一句話,是任何一位福音書作者都沒有記錄下來的(徒20:35),無疑還有更多的話。祂所有的話都是箴言。

(2.) 但這情況是出於三個原因:— [1.] 因為沒有必要寫下更多。這是這裡所暗示的。有許多其它的事,是沒有寫下來的,因為沒有理由要把它們寫下來。所寫下來的,是對基督教訓,以及對祂教訓的證明的充足啟示,其餘的不過是具有同樣目的。那些以此爭辯反對聖經作為我們信心與實踐準則的全備性,支持並非記載在聖經之中的傳統的必要性的人,應當讓我們看到他們自稱存在於傳統之中,成全筆之於書的神的道的東西;我們肯定那是有與筆之於書的神的道相反的事,所以我們加以拒絕。因著這些,所以我們當受勸戒:著書多,沒有窮盡,傳 12:12。如果我們不相信、不善用所寫的,即使再有更多我們也不會相信善用。[2.] 沒有可能把所有都寫下來。聖靈有可能把所有都寫下來,但做筆記的人在道德上不可能把所有都記下來。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這是足以平常和有道理的誇張說法,所要表達的不過就是,這要充滿大量和不可思議的書卷。這要成為如此篇幅浩大和超越限度的歷史書,是從未有過的;這樣的歷史書要排擠掉所有其它的著作,不給我們留下它們的位置。要是我們記載下基督沒有任何重複的話,整夜禱告神時一切的禱告,這要記滿多少書卷?如果祂所有的講道和談話具體記下,還有祂的神跡、祂的醫治、祂一切的工作,祂一切的受苦,這是何等多得多呢?這要成為一件無休止的事了。[3.] 把更多的寫下來,這是不適當的;因為從一種道德的意義來說,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基督本可以對門徒說一些話,卻沒有說,因為他們還承受不了;出於同樣原因,福音書作者沒有寫下他們本可以寫下的事情。 世界也容不下了,choresai。這是在約8:37,「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中所用的那個詞。這些事如此多,結果找不到能容下它們的地方。人所有的時間都會用來讀這些事,其它的本分都會因此被排擠出去了。對於已經寫下來的,人忽視了很多,忘記了很多,對很多的事作疑心的辯論;如果這整一段歷史擴展成全世界的書,具有同樣權威和必要性,人也會對此如此看待;特別是因為所寫下來的,應當默想和解釋,神滿有智慧認為,留下空間做這樣的事是應當的。父母和牧師在進行教訓時,必須考慮他們教導的人的承載能力,並且要像雅各一樣,必須小心不要過分驅趕。讓我們為著所寫成的聖經感恩,不要因著它們淺白簡短,對它們的重視就降低了,而要勤奮善用神認為合適作出啟示的,並渴望進步,到我們承受能力如此提高和擴展的地步,以致這些能力不落在超載的危險之中。

這位福音書作者以阿們作為結束,因此以信心的阿們印證,讓我們也以我們信心的阿們作如此印證,贊同福音,就是它是真的,全部都是真的;對所寫下的說滿足的阿們,認同它們能使我們有得救的智慧。阿們,誠心所願。

約21:20-25

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胸膛說:「主啊,賣禰的是誰?」的那門徒。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說:「主啊,這人將來如何?」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說那門徒不死;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乃是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

I. 關於那蒙愛的門徒約翰,基督與彼得的交談,在當中我們看到,

1. 彼得注目看他(約21:20):彼得順服主的命令來跟從祂,轉過來,很高興主給他的尊榮,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也跟著。在此請觀察,(1.) 對約翰的描述。他沒有提自己的名字,認為自己的名字不配被保留在這些記載中;但對他自己作了這樣的描寫,足以充分讓我們知道他指的是誰,而且告訴我們他如此緊緊跟從基督的原因。他是耶穌所愛的那門徒,祂特別愛他,超過其他人;所以你不能怪他,在基督眷顧門徒,與他們在一起的這幾分鐘寶貴時間內,他是渴求與祂儘可能靠近,要聽祂的恩言。很有可能這裡提到約翰曾靠著耶穌胸膛,在彼得鼓動下問那賣主之人的事(約13:24),是彼得接下來問關於他的事的原因,為了報答他之前的好意。那時約翰處在蒙眷顧之人的位置,躺在基督懷中,他利用這機會向彼得施恩惠。現在彼得處在眷顧之人的位置,蒙召與基督同行,他想自己要表謝意,為約翰問一個問題,向他施恩惠,我們所有人都希望知道將來的事情。請注意,因我們有份於施恩座前,所以當為彼此的福益加以善用。在一個時候用他們的禱告幫助我們的人,應當得到我們在另外時候禱告的幫助。這是聖徒相通。(2.) 他做了什麼:他也跟從耶穌,這表明他多麼愛慕與祂在一處;祂在哪裡,祂的這位僕人也願在那裡。基督呼召彼得來跟從祂時,看來祂要和他有某些私下的交談;但約翰如此愛他的主,以致他寧願做一件看起來粗魯的事,也不願失去能聽基督任何講論的益處。基督對彼得說的話,他當成是對自己說的,因為那句命令的話,「你跟從我吧」,是對所有門徒說的。至少他渴慕與那些與基督相交的人相交,與跟從祂的人在一處。把一個人帶來跟從基督,要讓其他人也參與來跟從。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歌1:4。(3.) 彼得注意到這一點: 彼得轉過來,看見他。這可被看作,[1.] 是在跟從他的主這件事上分心,當受責備;他本應全心關注在跟從主上,等候聽基督有什麼進一步的話要對他說,但這時他四處看,要看誰在跟著。請注意,最好的人也會發現,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這是難的;在跟從基督方面,按理當那樣思想如此專注於祂,這是難的:無必要和不合時地留意我們的弟兄,常常使我們轉離與神相交。或者,[2.] 是關心與他同作門徒之人,值得稱讚。主給他尊榮,把他從其他人中挑出來,他沒有因此如此振奮,以致不出於愛心看一看那跟著的人。對我們弟兄愛的舉動,必須伴隨著相信基督的作為。

2. 彼得關於他的求問(約21:21):「主啊,這人將來如何?禰已經把我的工作講給我聽 — 餵養羊;告訴我我的份 —被帶到不願意去的地方。這個人要做的事,他的份將會如何?」這可以被看作是,(1.) 關心約翰的話,對他的善意:「主,禰向我大大施恩。看,這是禰所愛的那門徒,他不像我,從未放棄過禰的恩待;他盼望禰留意他;禰對他就沒有什麼要說的嗎?禰不告訴他他一定要怎樣被禰使用,他一定會怎樣得到榮耀嗎?」(2.) 對基督說的,關於他受苦的事感到不安的話: 「主,只有我一個人非得被帶到不願意去的地方嗎?我非要被挑出來受踐踏不可,這個人必然無需在這十字架上有份嗎?」讓我們自己順從接受與別不同的受苦,我們認為自己單獨落在其中的苦難,這是難的。(3.) 或者是好奇,真想既知道自己,也知道別人將來的事的話。從基督的回答來看,這問題有一些不恰當的地方。基督已經交託他如此的珍寶,指出這樣的試煉,他本應這樣說才是合宜,「主啊,對這樣的信任,這樣的試煉,我要做什麼,表明我自己是忠心?主啊,加增我的信心。讓我的日子如何,我的力量也如何。」但他不是這樣,而是[1.] 看來更關心別人,多於關注自己。我們如此容易在別人的事情上忙碌,卻忽略了關心我們自己的靈魂 — 對外目光銳利,但自家卻眼目昏花 — 在我們自己有足夠的事可做,去察驗自己的行為,明白自己的路的時候,我們卻論斷別人,預測他們要做什麼。[2.] 似乎他更關注發生的事,對於關注本分。約翰比彼得年輕,按自然過程,可能比他活得長久,他說:「主啊,他要被留到什麼時候?」 其實,如果神用祂的恩典使我們能堅忍到底,有美好的結局,安全抵達天堂,我們就無需問,「在我們身後的那些人的份是如何?」若在我的年日中,有太平和穩固的景況,豈不是好嗎?我們一定要把聖經預言看作是指引我們的良心,而不是用來滿足我們的好奇。

3. 基督對此詢問的回答(約21:22),「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不像你一定要受苦,與你何干?管你自己的本分,現在的本分。你跟從我吧!」

(1.) 看來在此,在兩方面表明基督對約翰的旨意:— [1.] 他不會像彼得那樣受暴力逼迫而死,而是要等到基督祂自己通過自然的死,把他接到祂自己那裡去。最可信的古代歷史學家告訴我們,約翰是全部十二使徒中唯一沒有實際殉道而死的人。他常落在危險之中,受捆綁流放;但最終壽數滿足安詳去世。請注意,第一,我們死的時候,基督到我們這裡來,要我們向祂交帳;我們當關注的是預備祂到來。第二,雖然基督從祂門徒中呼召出一些人爭戰直到流血,但卻不是全部。雖然殉道的冠冕閃亮榮耀,然而這位蒙愛的門徒卻沒有得到這冠冕。[2.] 他要等到基督來摧毀耶路撒冷後才死:一些人是這樣理解他等到基督來。所有其他門徒都在那摧毀之前死去了;但約翰在這發生多年後還活著。神滿有智慧地安排,其中一位使徒要活如此之久,封閉新約聖經正典,這是約翰莊嚴做的(啟22:18),並且排除那仇敵的企圖,這企圖就是在僕人睡著之前撒下稗子。約翰活下去,對付愛賓(Ebion),塞林則(Cerinthus)和其他異端,這些人到了時候起來,說悖謬的話。

(2.) 其他人認為這只是對彼得好奇的責備,約翰等到基督再來,這只是一種荒唐的推測:「你為什麼求問那與你不相干和隱秘的事?假設我定意約翰永遠不死,這和你有什麼關係?約翰何時何地怎樣死,這不干你的事。我已經告訴你,在你這一方,你要怎樣死;你知道這一點就足夠了;你跟從我吧!」請注意,基督的旨意,就是祂的門徒留心他們自己當前的本分,不好奇探究將來關於他們自己或別人的事。[1.] 有很多與我們毫無關係的事,我們很容易去考究。其他人的品格與我們無關,論斷他們,我們就是越界,羅14:4。保羅說,他們怎樣,這與我無關。其他人的事不容我們插手;我們必須安靜做工,留心我們自己的事。很多微妙和古怪的問題,是由文士和世上的辯士提出,問的是關於神隱秘的旨意,以及那不可見世界的狀態,對於這些問題,我們說,「這與我們何干?」你說這人那人會如何?這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對此可以輕易用另一個問題來回答:與我何干?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我們為什麼要知道時候日期?隱秘的事不是屬於我們的。[2.] 對我們來說是重中之重的大事是本分,而不是發生的事;因為本分是屬於我們的,發生的事是屬於神的 — 我們自己的本分,不是另外一個人的本分;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我們目前的本分,不是以後的本分;因為對今天來說,對今天的指引就足夠了: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詩 37:23); 他得引導一步接著一步走。在此我們一切的本分都概括在跟從基督這句話里了。我們一定要跟從祂的一舉一動,讓自己適應祂的一舉一動,跟從祂,去榮耀祂,就像僕人跟從主人一樣;我們一定要行在祂曾行過的道中,目標是祂在哪裡,我們也在那裡。如果我們認真盡跟從基督的本分,就無心、也無時間插手那不屬於我們的事了。

4. 從基督這句話里出來的誤解,就是那門徒不死,而是常與教會同在直到時間的末了;以及重複基督的話,打消這主張,約21:23。在此請觀察,

(1.) 教會裡輕易出現一個錯誤,誤解基督的話,把假設變成一種立場。因為約翰必不殉道而死,他們就得出結論說他根本不死。

[1.] 他們願意期望這一點,因為他們不能不渴望這一點。Quod volumus facile crediumus—我們輕信希望是真的事。他們認為,其餘的人都去了,而約翰在肉身之內一直活著,繼續在這世上,直到基督再來,將會是對教會極大的祝福,各個世代的教會就都可以求助於他得到聖言。當他們一定要失去基督身內的同在,他們希望可以得著祂所愛的那門徒的同在;仿佛這必然要補上祂身內同在的缺失,忘記了那配得稱頌的聖靈,那保惠師,要做成此事。請注意,我們很容易太偏愛人和方法,工具和外在的幫助,以為我們若總是得著這些,我們就有福了;而神要改變祂的工人,卻繼續祂的工作,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人。教會在一位永在聖靈的引導下,無需不死的工人作它的嚮導。

[2.] 也許他們現在發現約翰比所有其他使徒都活得更久,他們的這期望就更堅定了。因為他活得長久,他們就一廂情願以為他要永遠活著;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來8:13。

[3.] 然而,這齣於基督的一句話,遭誤解,然後變成教會的一種說法。所以我們當看到,第一,人傳統的不確定,把我們的信心在其上建造,這是何等愚昧。這裡是一種傳統,一種使徒傳統,一種說法,傳在弟兄中間。這是出於早期,這是廣傳,這是公開;然而這卻是假的。那麼天特會議頒令,說當帶著等同於對聖經的敬畏和敬虔之情領受的並非記載在聖經中的傳統,就是何等更不可靠。這裡的這說法,是對聖經的傳統解釋。不是舉出基督新的說法,只是弟兄們對祂確實曾經說過的話的解釋,然而這卻是一種誤解。讓聖經作自己的解釋者,自己解釋自己,因為它是大大地作它自己的證據,證明自己,因它是光。第二,人容易誤解基督的話。最大的謬誤曾有時躲在無可辯駁的真理的影子之下,聖經遭不學無術和不穩固之人的曲解。如果我們聽到基督的話被誤解,被引用來支持敵基督的錯謬,以及例如化質說這無恥的教訓 — 妄稱建立在「這是我的身體」這基督配得稱頌的話之上,我們絕不可以為奇怪。

(2.) 遵循基督的話,常常持守,就輕易糾正像這樣的錯誤。這位福音書作者就是這樣,在這裡通過重複基督本身這句話,以此糾正和控制在弟兄之間的這說法。祂沒有說這門徒要不死,那麼讓我們也不要這樣說;但祂說的是,「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 祂這麼說,僅此而已。祂的言語,你不可加添。讓基督的話自己為自己說話,除了真實和自然的含義之外,不要加上別的意思;讓我們認同這一點。請注意,終結人的爭論的最佳方法,就是持守聖經明明白白的話語,按照賽8:20這節經文說話和思想。聖經的言語,聖靈所指教的言語,林前2:13,是聖經真理最安全和最恰當的載體。正如聖經本身,若正確聽從,就是擊傷所有危險錯謬的最有力武器(所有自然神論者、索西奴派、教皇黨人和狂熱派都盡其所能貶低聖經的權威),同樣聖經本身,人若謙卑加以接受,就是醫治對同一真理不同表達方式造成的傷口的最佳解藥。對同一邏輯和形上學,以及玄妙之事的相同術語是否恰當不能認同的人,卻仍可能認同同樣的聖經用詞,然後同意彼此相愛。

II. 我們在此看到這卷福音書,以此伴隨它的福音故事的結束,約21:24-25。 這位福音書作者不像其他三位那樣如此突然結束,而是帶有某種樂章結尾的寫法。

1. 這卷福音書以對它的作者或執筆人的敘述作為結束,與之前記載的有平穩過渡(約21:24):為這些事作見證,向當時的人作見證,記載這些事,使後人得益處的,就是在前面的經文中彼得和他的主談論的這同一位— 使徒約翰。在此請觀察,(1.) 書寫基督歷史的人,不以簽署自己名字為恥。約翰在此實際上是署上他的名字。正如我們確知舊約聖經前五卷書作者的名字(這五卷書是那啟示的根基),同樣我們確定書寫四福音書和使徒行傳,新約聖經五經的筆者的名字。對基督生死的記載,不是我們不認識的人的轉述,而是由我們知道他們是誠實的人寫成,他們不僅願意對此宣誓證明,還更進一步,願意用他們的血加以印證。(2.) 書寫基督歷史的人,是根據他們自己的認識書寫,不是道聽途說,而是按照他們眼見耳聽所見證的。這歷史的執筆人是一位門徒,一位蒙愛的門徒,一位曾經靠在基督懷裡,親自聽過祂講道和談話,曾見過祂行的神跡,以及祂復活見證的人。是他,見證他非常肯定的事。(3.) 那些書寫基督歷史的人,正如他們見證他們所見的,同樣他們所寫的是他們首先見證的。首先是帶著最大確定的口傳,然後付諸於書寫。他們在講壇上見證此事,在審訊台前見證此事,嚴肅證明,堅定公開承認,不像遊客敘述他們的旅行,娛樂眾人,而是作為起誓的證人,敘述他們知道是有後果的事,帶著至大的慎重和準確,對此作出判斷。他們所寫的,是作為堅持承認的宣誓書來寫的。他們所寫的,是向世人發出的不斷見證,見證基督教訓的真實,按照我們接受與否,要作支持或反對我們的見證。(4.) 基督的歷史要筆之於書,可以更完全和確定地傳到各地,貫穿歷世歷代直到末了,神如此施恩命定此事,為要支持教會,使教會得益處。

2. 它以見證這裡所講述之事的真實作為結束: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這可以理解為, (1.) 表明在這種性質的諸般事情上人的共識,就是,一個名聲無瑕疵的目擊見證人的見證, 莊嚴見證他曾看到的,為著更大的確定將這見證書寫下來,這是無可指摘的證據。我們知道,就是說,全世界都知道,這樣一個人的見證是有效的,除非我們能證明它的不是,否則人類共有的信念就要求我們相信這見證;在其它的案例中,人根據這樣的見證作判斷和判決。福音的真實,在我們對這種性質的一件事上能合理希望、期望得到的一切證據上最終得到證實。耶穌確實傳講這樣的教訓,行過這樣的神跡,從死里復活,因這樣在其它情形里總是為人接納的證據,就證明是無可否認的,所以一切無偏見的人,都對此感到滿意;那麼就讓祂的教訓自己舉薦自己,讓祂的神跡證明它是出於神的。或者,(2.) 表明眾教會在那時對這裡所記載之事真實性的滿意確信。一些人把這理解為是以弗所教會的簽署認同,其他人認為這是亞細亞眾教會的使者或神的工人對此敘述的簽署認同。這不是說神所默示的聖經需要從人而來的證明,或從人領受任何附加的,證實他的可信;而是藉此他們舉薦它,讓眾教會留意,認識這是神所默示寫成的,宣告從中他們得到的滿意確信。或者,(3.) 這是表達了福音書作者自己對他所寫之事真實性的確信,像那句話(約19:35),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他用複數講到自己,我們知道,不是為了要聲勢浩大的緣故,而是為了謙卑的緣由,正如約壹1:1,我們所看見;以及彼後1:16。請注意,福音書作者他們自己對他們見證和傳遞給我們之事的真實性感到完全滿意。他們不要求我們相信連他們自己都不相信的事;不是的,他們知道他們的見證是真實的,因為他們把今生來生都押在了上面;因著相信他們所說所寫的,拋棄今生,依靠來生。

3. 它以等等作為結束,這指的是還有許多的事,我們主耶穌說過做過,非常值得紀念的事,當時活著的人都很清楚,但認為不適合記載下來留給後人的事,約21:25。有許多非常值得注意,可以加以應用的事情,如果詳細寫下來,加上它們各樣的細節,那麼就是世界本身,就是世界上一切的圖書館,也容不下可以寫成的書。就這樣,他是像一位演說家,像保羅那樣結束(來11:32),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時候就不夠了。如果有人問,為什麼福音書不更長一點,它們為什麼不讓新約聖經歷史像舊約聖經那樣大量和長篇,我們可以這樣回答,

(1.) 這並非因為它們已經耗盡了它們的主題,沒有更多值得寫的事情;不是的,有許多基督的言行,是任何一位福音書作者都沒有記載下來,卻值得用金子為筆畫寫下的。因為,[1.] 基督的一言一行都值得我們注意,能供我們善用。祂從未說過一句無聊的話,做過一件無聊的事;而且祂從未說過做過任何卑賤、微不足道、瑣碎的事,而最有智慧或最好的人,他們所說所做的,遠不止是上面的情形。[2.] 祂的神跡有許多,非常多,多種多樣,並且按時機,常常重複。雖然一件真實的神跡也許就足以證實神的一項使命,然而在眾多不同的人,眾多不同的情形中,在眾多不同的見證人面前,這些神跡重複,極有力地證明它們是真正的神跡。每一件新行的神跡,讓關於前一件神跡的報告更加可信;眾多的神跡,讓整個報告不容置疑。[3.] 福音書作者在不同場合對基督的講道和神跡作了普遍敘述,加入許多細節,如太4:23-24;太9:35;太11:1;太14:14,36;太15:30;太19:2;還有很多其它的事情。當我們講到基督,我們面前有豐富的主題;實際超過記敘,畢竟,人所告訴我們的,還不到一半。聖徒保羅引用了基督的一句話,是任何一位福音書作者都沒有記錄下來的(徒20:35),無疑還有更多的話。祂所有的話都是箴言。

(2.) 但這情況是出於三個原因:— [1.] 因為沒有必要寫下更多。這是這裡所暗示的。有許多其它的事,是沒有寫下來的,因為沒有理由要把它們寫下來。所寫下來的,是對基督教訓,以及對祂教訓的證明的充足啟示,其餘的不過是具有同樣目的。那些以此爭辯反對聖經作為我們信心與實踐準則的全備性,支持並非記載在聖經之中的傳統的必要性的人,應當讓我們看到他們自稱存在於傳統之中,成全筆之於書的神的道的東西;我們肯定那是有與筆之於書的神的道相反的事,所以我們加以拒絕。因著這些,所以我們當受勸戒:著書多,沒有窮盡,傳 12:12。如果我們不相信、不善用所寫的,即使再有更多我們也不會相信善用。[2.] 沒有可能把所有都寫下來。聖靈有可能把所有都寫下來,但做筆記的人在道德上不可能把所有都記下來。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這是足以平常和有道理的誇張說法,所要表達的不過就是,這要充滿大量和不可思議的書卷。這要成為如此篇幅浩大和超越限度的歷史書,是從未有過的;這樣的歷史書要排擠掉所有其它的著作,不給我們留下它們的位置。要是我們記載下基督沒有任何重複的話,整夜禱告神時一切的禱告,這要記滿多少書卷?如果祂所有的講道和談話具體記下,還有祂的神跡、祂的醫治、祂一切的工作,祂一切的受苦,這是何等多得多呢?這要成為一件無休止的事了。[3.] 把更多的寫下來,這是不適當的;因為從一種道德的意義來說,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基督本可以對門徒說一些話,卻沒有說,因為他們還承受不了;出於同樣原因,福音書作者沒有寫下他們本可以寫下的事情。 世界也容不下了,choresai。這是在約8:37,「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中所用的那個詞。這些事如此多,結果找不到能容下它們的地方。人所有的時間都會用來讀這些事,其它的本分都會因此被排擠出去了。對於已經寫下來的,人忽視了很多,忘記了很多,對很多的事作疑心的辯論;如果這整一段歷史擴展成全世界的書,具有同樣權威和必要性,人也會對此如此看待;特別是因為所寫下來的,應當默想和解釋,神滿有智慧認為,留下空間做這樣的事是應當的。父母和牧師在進行教訓時,必須考慮他們教導的人的承載能力,並且要像雅各一樣,必須小心不要過分驅趕。讓我們為著所寫成的聖經感恩,不要因著它們淺白簡短,對它們的重視就降低了,而要勤奮善用神認為合適作出啟示的,並渴望進步,到我們承受能力如此提高和擴展的地步,以致這些能力不落在超載的危險之中。

這位福音書作者以阿們作為結束,因此以信心的阿們印證,讓我們也以我們信心的阿們作如此印證,贊同福音,就是它是真的,全部都是真的;對所寫下的說滿足的阿們,認同它們能使我們有得救的智慧。阿們,誠心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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