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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約翰福音 19
約 19
雖然到目前為止,這位福音書作者似乎儘量不記載由其他福音書作者講述的那些經文,但是當他終於來到要講基督的受苦和死時,他不是把這些事情跳過不說,仿佛以他主的捆綁和十字架為恥,把這些看作是祂經歷的污點,而是重複之前其他人已經講述過的事,並相當詳細加以敘述,就像一個不願知道別的,只願知道基督並祂釘十字架,除基督的十字架以外,不以任何事誇口的人一樣。我們在這一章的故事中看到,I. 基督在彼拉多面前受審餘下發生的事,這是動盪混亂,1-15節。II. 作出判決,對此的執行,16-18節。III. 祂頭上的那稱號,19-22節。IV. 分祂的衣服,23-24節。V. 祂對母親的關心,25-27節。VI. 人給祂醋喝,28-29節。VII. 祂臨終的話,30節。VIII. 人扎祂的肋旁,31-37節。IX. 祂身體埋葬,38-42節。哦,願我們在默想這些事情時,可以體驗性地曉得基督死的大能,曉得與祂一同受苦!
約19:1-15
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給祂穿上紫袍;又挨近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祂。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祂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祭司長和差役看見祂,就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已把祂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祂是該死的,因祂以自己為 神的兒子。」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又進衙門,對耶穌說:「禰是哪裡來的?」耶穌卻不回答。彼拉多說:「禰不對我說話嗎?禰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禰,也有權柄把禰釘十字架嗎?」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禰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凡以自已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裡坐堂。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祂們喊著說:「除掉祂!除掉祂!釘祂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
這是對他們不公審訊我們主耶穌的進一步敘述。控告的人繼續,百姓當中發生極大的混亂,審判官自己心中也是混亂非常,在這敘述當中,要用方法加以概括,這並不容易,所以我們必須按其順序一步一步來看。
I. 這位審判官雖然宣告這位囚徒無辜,卻虐待祂,以此希望平息控告之人的怒氣;他的意圖,即使真的是好,卻絕不能為他的做法辯護,這做法顯然不公。
1. 他命令人把祂當作罪犯一樣鞭打,約19:1。彼拉多,看見眾人如此憤怒,對按照人的選擇將祂釋放的計劃感到失望,於是將耶穌鞭打了,就是指派伴隨他左右的執法吏將祂鞭打。貝德認為彼拉多親手鞭打耶穌祂自己,因為聖經說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這可能可以比較好解釋這節經文。馬太和馬可提到祂是在被定罪之後遭鞭打,但這裡看來是在之前。路加說彼拉多提議責打祂,把祂釋放了,這必然是發生在判決之前。對祂的這鞭打只是為了安撫猶太人,在這件事上彼拉多是恭維他們,願意聽從他們的話,違背他自己的意見到如此程度。羅馬人的鞭打一般來說非常嚴厲,不像猶太人那樣限在打四十下以內;然而基督服在這痛苦和羞辱之下,是為我們的緣故。(1.) 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聖經講到祂受責罰,被擊打苦待,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賽53:5), 祂任由人打祂的背(賽50:6),扶犁的,在祂背上扶犁而耕,詩 129:3。祂自己也這樣預言了這事,太20:19;可10:34;路18:33。 (2.)因祂受的鞭傷,我們便得了醫治,彼前 2:24。我們原本配得受鞭子和蠍子責打,因為知道我們主的意思卻不去行,就多受責打;但是基督為我們受了鞭打,承受了祂父忿怒的杖,哀3:1。彼拉多鞭打祂的目的,是讓祂不至被定為有罪,但這無效,只不過是表明神的計劃是什麼,就是祂受鞭打,使我們不至被定罪,我們與祂一同受苦,這的確起效了:醫生受鞭打,讓病人可以得醫治。(3.) 讓鞭打因祂的緣故可以被分別為聖,讓跟從祂的人可以輕鬆承受;讓他們可以像真的發生那樣,以這受辱為歡喜(徒5:41;徒16:22,25),可以像保羅那樣,他受鞭打是過重的,林後11:23。基督受的鞭打除掉了他們所受鞭打的毒鉤,改變了那些鞭打的性質。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 11:32。
2. 他把祂交給他的士兵,把祂當作傻子取笑玩弄(約19:2-3):那些作巡撫衛兵的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這樣的冠冕,他們認為是最適合這樣的一位王;他們給祂穿上紫袍,某件那種顏色,舊得露出織線的袍子,他們認為作祂為王的標記就是足夠;他們這樣恭喜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怎樣待臣民就怎樣待君王),然後就用手掌打祂。
(1.) 在這裡請看彼拉多的卑鄙和不公,他容許一個他相信是無辜,如果是這樣,就是極好的人,受他自己僕從這般虐待踐踏。在法律逮捕之下的人當受法律保護,他們被關起來,要使他們得安全。但彼拉多如此行,[1.] 為的是滿足他士兵,也許也是他自己作樂的興致,雖然人以為一位判官理當嚴肅。希律以及他的兵丁 ,剛剛也如此行,路23:11。現在是過節的時候,這對他們來說就好像一場戲;就像非利士人戲耍參孫一般。[2.] 為要滿足猶太人惡意的興致,滿足他們,他們希望儘可能地羞辱基督,最大大地侮辱祂。
(2.) 在這裡請看士兵的粗魯和蠻橫,他們是如何完全失去了一切的正義感和人性,他們如此對一個落在愁苦之中,一個以智慧和尊貴聞名,從未做過任何讓祂失去這名聲的人夸勝。但基督神聖的信仰,就像祂在這裡遭遇的一樣,已經如此被人卑劣地曲解,被壞人隨意打扮,就這樣落在藐視和譏諷之下。[1.] 他們用模仿的王袍給祂穿上,仿佛這是冒充和譏笑,不過只是狂熱幻想和瘋狂想像的產物。就像基督在這裡被打扮得像一位只是騙人的王,同樣祂的信仰被人說成是騙人的事,神與人的靈魂,罪和本分,天堂與地獄,以及許多事情,都是奇思妄想。[2.] 他們給祂戴上荊棘的冠冕;好像基督的信仰是全然的苦行,是世上最大的痛苦和苦難;仿佛順服神和良心的掌管,就好似一頭扎進荊棘叢中;但這是不公的毀謗;乖僻人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但是信仰的道路是玫瑰和桂冠。
(3.) 這裡請看我們主耶穌在為我們受苦時令人驚嘆的屈尊俯就。偉大和寬宏的人能忍耐任何不及凌辱、任何勞苦、任何痛苦、任何損失嚴重的事,卻不能忍受羞辱;然而這位偉大聖潔的耶穌,為了我們服在這一切之下。請看,並讚嘆,[1.] 一位受苦的主不可戰勝的忍耐,給我們留下一個榜樣,當我們在盡本分時落在最大苦難之下,應該如何甘心和勇敢,平靜,心靈柔和。[2.] 一位救主不可戰勝的愛與仁慈,祂不僅歡喜堅定地經歷這一切,還為了我們,為了我們得救自願承擔這些。在當中祂表明了祂的愛,表明祂不僅為我們死,還像一個受侮辱的人那樣死。第一,祂忍受痛苦;不僅是死亡的劇痛,雖然釘十字架的死,其痛苦是最劇烈的;而且好像這死亡的痛苦太小,祂還服在這些死之前的痛苦之下。基督讓自己降卑,頭戴這些荊棘的刺,被痛苦打擊,為要拯救和教導我們,我們還要抱怨肉體上的一根刺,受苦難攻擊嗎?我們需要這些,免得我們自高,林後 12:7。第二,祂輕看羞辱,被人披上像傻子衣袍一樣的穿著,被假裝敬重,對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這樣的羞辱。我們任何時候因行善受到嘲笑時,讓我們不要感到羞辱,而要把榮耀歸給神,因為這樣我們就是與基督一道受苦。祂承受這些假意的尊榮,得到補償,獲得真正的尊榮,我們如果為祂耐心忍受羞辱,也要如此。
II. 彼拉多在這樣虐待這位囚徒之後,把祂帶到控告祂的人面前,希望他們現在滿意了,放棄控告,約19:4-5。在這裡他提出兩件事情供他們考慮:—
1. 他找不到祂裡面有什麼東西,使祂危害羅馬政府(約19:4):「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oudemian aitian heurisko — 我查不出祂有絲毫的罪,或者控告祂的理由。經過進一步審問,他重複曾經發出的宣告,約18:38。藉此他就自己定了自己的罪;如果他查不出祂有什麼罪,為什麼要鞭打祂,為什麼容祂受虐待?只有作惡的人才應該受苦待;然而許多人就是這樣取笑和苦待信仰,他們要是認真的話,就不得不承認,他們查不出它有什麼罪。如果他查不出祂有什麼罪,為什麼把祂帶出來到控告祂的人這裡,為什麼不按他理當做的那樣立即將祂釋放?如果彼拉多只是諮詢他自己的良心,他就不會鞭打基督,也不會釘他十字架了;但他想圓滑處理這事,鞭打基督取悅眾人,不釘祂十字架,救他自己的良心,請看他就是兩樣都做了;要是他一開始就決定釘祂十字架,他就無需鞭打祂。那些想要冒險犯小罪,以此不讓自己犯大罪的人,通常都陷入這兩樣之中。
2. 他對祂作了這樣的事,這要使祂對他們和他們的管治沒有那麼危險,約19:5。他帶祂出去到他們那裡,祂頭戴荊棘冠冕,頭和臉滿是血。他說,「你們看這個人,你們如此嫉妒的這個人,」暗示祂雖然曾經如此廣受歡迎,讓他們有某些理由害怕祂在國中的利益會削弱他們的利益,然而他已經把祂當作奴隸對待,讓祂受人藐視,就採取了有效措施制止這事,在這之後他想眾人不會再對祂有任何敬重,祂也不能再挽回聲譽。彼拉多根本沒有想到,正是基督所受的這些苦,要在後世受到最好、最偉大的人尊崇紀念,他以為要讓祂和跟從祂的人永遠蒙羞、無法消除的那十字架和那鞭傷,這些人要以此為榮。(1.) 在此請觀察,我們的主耶穌現身,帶著各種羞辱的記號。祂出來,甘願成了一台戲,遭人鬨笑,當祂穿著這身衣服出來,無疑祂會受到這樣的待遇 ,知道祂被立成了毀謗的話柄,路2:34。祂就是這樣出來擔當我們的凌辱嗎?那麼讓我們出來,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來 13:13。(2.) 彼拉多如何把祂展現在人面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祂對他們說:原文如此作,直接的先行詞是耶穌,人認為這是基督自己說的話,我看不出這會有什麼為難之處;祂說,「你們看這個人,你們如此發怒反對祂的這人。」但一些希臘抄本,以及大部分的譯者,就像我們一樣給這裡加上一點,使之成為[彼拉多]對他們說,目的是要平息他們的怒氣,「你們看這個人。」不是為了感動他們憐憫,你們看這個人,祂配得你們的同情;而是制止他們的猜忌,你們看這個人,祂不值得你們猜疑,對於這個人,你們從此無需懼怕祂會有危險;祂的冠冕被踐踏於地,現在全人類都要譏笑祂。然而這句話卻是非常感人:「你們看這個人。」我們每一個人,用信心的眼睛看受苦的基督耶穌這個人,這是好的。你們觀看王,頭戴冠冕,就是他母親給他戴上的,那荊棘的冠冕,歌 3:11。「你們看這個人,合宜地被這個景象感動。看祂,因祂哀哭。看祂,並且愛祂;停下來仰望耶穌。」
III. 控告祂的人不是得了安撫,而是越發憤怒,約19:6-7。
1. 在此請留意他們的吵鬧和狂怒。帶領暴徒的祭司長,憤怒和生氣地喊著說,他們的差役,或僕人,一定要他們說什麼自己就說什麼,和他們一道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普通人可能會認同彼拉多關於祂無罪的宣告,但他們的領袖,祭司長,使他們走錯了路。在這裡,通過這件事可以看出,他們針對基督的惡意是,(1.)不合理和至為荒謬,他們不能證明對祂的控告,反對彼拉多對祂作出的判決;雖然祂是無辜,卻一定要把祂釘十字架。(2.) 不知足和非常殘忍。祂受鞭打的苦境,在當中的忍耐,法官柔和的勸說,都絲毫不能讓他們軟化;彼拉多改變主張,讓他們心情歡喜的譏笑之舉,也不能讓他們心軟。 (3.) 是暴力和非常堅決;他們要按自己要求的成事,寧願冒著失去巡撫支持、城市安寧和他們自己安全的危險,也不願取消他們最大的要求。他們攻擊我們主耶穌,高喊「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的時候如此暴力嗎?我們在高舉祂的名,呼籲「給祂加冕,給祂加冕」時豈不應該有力熱心嗎?他們對他的仇恨讓他們更努力反對祂嗎?我們對祂的愛豈不應該我們更快快為祂和祂的國作工嗎?
2. 彼拉多制止他們的暴怒,仍堅持這囚徒是無辜的:「如果一定要釘祂十字架,你們自已把祂釘十字架吧!」他是諷刺地說這話;他知道他們不能,他們不敢釘祂十字架;但他好像是說,「你們不可強迫我為你們的惡毒做苦工;我不能良心無愧地釘祂十字架。」這決心是好的,要是他能堅持到底的話。他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所以不應該繼續與控告祂的人討價還價。要安全穩妥遠離罪的人,應當對試探掩耳不聞。而且他本應該保護這囚徒不受他們侮辱。他得著權柄為的是什麼,豈不就是為了保護受傷害的人嗎?巡撫的衛士應當作公義的衛士,但彼拉多沒有足夠的勇氣按良心行事,他的膽怯將他出賣給了網羅。
3. 控告的人給他們的要求加上進一步的口實(約19:7):「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只要我們能有權執法,祂是該死的,因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在此請留意,(1.) 他們指著律法誇口,即使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正如聖經對猶太人作出的譴責那樣,羅2:23。他們確實有一極好的律法,遠超其他民的律例和判斷;但他們為如此惡劣的目的濫用律法時,他們指著律法誇口,這是枉然。(2.) 他們顯出一種反對我們主耶穌的停不了、根深蒂固的惡意。當他們不能控告祂冒充為王,以此激怒彼拉多來反對祂的時候,就強調這一點,就是祂冒充自己是一位神。就這樣他們為了把祂除掉,連每一塊石頭都翻轉了。(3.) 他們濫用律法,把律法當作他們行惡的工具。一些人認為他們是指專門為反對基督而定的一條法律,仿佛因它是一條法律,無論對錯都必須執行;在這一方面,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的和記錄奸詐之判語的,他們有禍了,賽10:1。見彌6:16。但他們應該是指摩西律法,如果是這樣,[1.] 那麼確實褻瀆神的、拜偶像的和假先知,按照這律法都要被處死。無論是誰,冒充神的兒子,就是犯了褻瀆神的罪,利24:16。但是,[2.] 說基督冒充神的兒子,這是錯的,因為祂確實是神的兒子;他們應當察驗祂舉出證明祂是這樣的證據。如果祂說祂是神的兒子,祂教訓的目的和傾向不是吸引人離開神,如果祂用神跡證明祂的使命和教訓,就像祂已經毫無疑問這樣證明,使之無可辯駁那樣,那麼按照他們的律法,他們就應該聽祂(申18:18-19),如果他們不聽,就要被剪除。要是他們不堅持他們自己的看法,把這當作一件罪行歸給祂,祂稱祂是神兒子的這件事就是祂的榮耀,也本可以成為他們的福氣,為著此事,祂不應當被釘十字架,因為按照他們的律法,這不應被判處死刑。
IV. 審判官聽到這新的說法,再次提審這囚徒。請觀察,
1. 彼拉多聽到這控告時的擔心(約19:8):當他聽到他的這位囚徒不僅自稱為王,還自稱是神,祂越發害怕。這使他更感到為難,在兩方面讓這案子更加難辦;因為,(1.) 如果他宣判祂無罪,冒犯百姓的危險就更大了,因為他知道眾人為著神是一位這一點是多麼熱心,他們現在對於其它神是多麼厭惡;所以,雖然他可能有希望平息他們對一位自稱為王的人的狂怒,卻絕不可能讓他們接受一位自稱的神。彼拉多想,「如果這是動亂的根源,那麼就是不能用一句玩笑打發的。」 (2.) 如果他要定祂為有罪,得罪他自己良心的危險性就更大了。(彼拉多想)「祂是使自己作神的兒子的那一位嗎?如果證明真是如此,那怎麼辦?那我又會有什麼結果?」就連屬血氣的良心,也會讓人害怕落在與神相爭的情形里。異教徒有一些荒唐無稽的傳說,成了人樣的神有時以卑微的樣子出現,受到一些人苦待,這些人為此付出沉重代價。彼拉多害怕,怕他因此讓自己闖進一個極其難辦的處境裡。
2. 因此他進一步審問我們的主耶穌,約19:9。為了給那些控告的人他們能得著的一切公平裁判,他重新讓辯論開始,進到衙門裡去,問基督,「禰是哪裡來的?」請留意,
(1.) 他選擇進行這查問的地方:他進衙門,為要秘密進行,使他離開眾人的嘈雜和喧嚷,可以更仔細察驗事情。希望尋見在耶穌里的真理的人,必須離開偏見的嘈雜,退下,像退回到衙門,單獨與基督談話一樣。
(2.) 他向祂提出的問題:「禰是哪裡來的?禰是從人來還是從天上來?從下面來還是從上面來?」之前他曾直接問過,「禰是王嗎?」但在這裡他沒有直接問,「禰是神的兒子嗎?」免得他看起來是太放肆插手神的事情。而是籠統地問,禰是哪裡來的?禰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在哪裡,曾經生活在什麼樣的世界裡?」
(3.) 我們主耶穌在這個問題上受查問時沉默不語;但耶穌卻不回答。這不是一種鬧情緒的沉默,藐視法庭,也不是因為祂不知道說什麼才好;而是,[1.] 這是一種忍耐的沉默,讓聖經可以應驗,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 53:7。這沉默是大聲表明祂在目前的受苦中順服父的旨意,就這樣讓自己遷就,使自己鎮靜承受。祂不出聲,因為祂不願說什麼攔阻祂的受苦。如果基督像宣告自己是一位王那樣清楚宣告自己是一位神,很有可能彼拉多就不會定祂為有罪(因為控告的人提到此事他都害怕);羅馬人雖然勝過他們征服的各國的王,卻敬畏他們的神。見林前2:8。他們若知道祂是榮耀的主,就不把祂釘在十字架上了;那麼我們怎麼能得救呢?[2.] 這是一種慎重的沉默。當大祭司問祂,「禰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不是?」 祂回答說,「我是,因為祂知道他們是根據講到彌賽亞的舊約聖經經文問的;但是當彼拉多問祂的時候,祂知道他不明白自己的問題,對彌賽亞,祂是神兒子沒有概念,所以回答一個頭腦里充滿異教神學,會用它來衡量祂的回答的人,這有什麼用呢?
(4.) 彼拉多對祂沉默發出的高傲責備(約19:10):「禰不對我說話嗎?禰站著不出聲,是這樣來冒犯我嗎? 禰豈不知,作為一個行省的首領,如果認為合適,我有權柄把禰釘十字架,如果認為合適,也有權柄釋放禰嗎?」在此請觀察,[1.] 彼拉多是如此尊崇自己,指著他自己的權柄誇口,這並不亞於尼布甲尼撒的誇口,對於此人聖經說,他可以隨意生殺,但5:19。掌權者容易因他們的權力得意,這權力越絕對武斷,就越滿足和迎合他們的驕傲。但是他尊崇他的權力到了過分的地步,誇口說他有權把一位他已經宣告為無罪的人釘十字架,因為沒有一位君王或統治者有權柄行惡。Id possumus, quod jure possumus—我們只能行我們秉公辦理的事。[2.] 他是如何藐視我們配得稱頌的救主:「禰不對我說話嗎?」 他責備祂,第一,仿佛他對掌權者不忠不敬,當人對祂說話時不出聲。第二,仿佛祂對一位曾經可憐祂的人忘恩負義:「我已經努力要使你獲釋,禰不對我說話嗎?」第三,仿佛祂自己是沒有智慧:「禰不對一位願意還禰清白的人說話,還自己一個清白嗎?」如果基督真的想救自己的性命,現在就是祂說話的時候了;但祂要做的就是捨命。
(5.) 基督對此責備恰當的回答,約19:11,在當中,
[1.] 祂勇敢責備了他的傲慢,糾正他的錯誤:「雖然你外貌和說話為大,若不是從上頭賜給禰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沒有權柄鞭打我,沒有權柄釘我十字架。」雖然他魯莽無禮時,基督認為回答他並不合適(那時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然而當他專橫傲慢時,祂的確認為回答他是合適的;這時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箴 26:4-5。當彼拉多使用他的權柄時,基督安靜順服這權柄;但是當他因此變得驕傲時,祂就讓他認識他自己的本相:「你擁有的所有權柄,都是從上頭賜給你的,」這可以從兩方面來理解:— 第一,提醒他,作為長官,他總體的權柄,是受限制的權柄,他所做的不能超過神容許他所做的。神是權柄的源頭;存在的權柄,正如是由祂授權,從祂而出,同樣它們是順服於祂。他們不應超越祂的律法指引他們的;他們不能超越祂的護理允許他們的。他們是神的手和祂的刀,詩17:13-14(亨利先生使用的英文聖經譯本作,耶和華啊!求禰起來,前去迎敵,將祂打倒,救護我命脫離那是禰刀的惡人。耶和華啊!求禰用手救我脫離那是禰的手的人,脫離[世]人,脫離那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世人,等等。譯者注)。雖然斧向用斧砍木的自誇,但它仍不過是一件工具,賽10:5,15。讓傲慢壓迫人的人知道,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他們要向祂交帳,傳5:8。讓這止息受壓迫之人的抱怨,這是耶和華(亨利先生引用的經文是賽25:9,譯者注)。神曾命令示每咒詛大衛;讓這安慰受壓迫的人,逼迫他們的人所行的不能超過神讓他們所做的。見賽51:12-13。第二,告訴他,具體來說他用來反對祂的權柄,以及那權柄所有的努力,都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徒 2:23。彼拉多從來沒有比現在更幻想自己看起來如此偉大,他坐著審問像這樣的一位囚徒,這人被許多人看作是神的兒子和以色列的王,如此偉大的這人命運由他掌握;但是基督讓他知道,他在當中不過是神手中的工具,若不是按照天上的安排,就不能做成任何反對祂的事,徒4:27-28。
[2.] 祂把他的罪和犯罪團夥眾頭目的罪相比,溫和地原諒和減輕他的罪:「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是落在更大的罪責之下;因為你作為掌管,擁有從上而來的權柄,在你的位置上,你的罪比他們的罪要小,他們出於嫉妒惡毒,催促你濫用你的權柄。」
第一,這清楚表明,彼拉多所做的是罪,是一件大罪,猶太人加給他的壓力,他讓自己承受的壓力,不能為他辯護。基督藉此要作出一個暗示,為要喚醒他的良心,加增他現在落在其中的懼怕。其他人的罪責不能除去我們的責任,在那大日,說其他人比我們更糟,這也於事無補,因為我們不是根據比較受審,而是一定要背負我們自己的重擔。
第二,然而他們把祂交給彼拉多的罪更大。藉此看出並不是所有的罪都同等,而是一些比其它更險惡;一些相對就像蠓蟲,其它就像駱駝;一些是嚴重的刺,其它的是梁木;一些是分毫,其它是幾塊錢。把基督交給彼拉多的那人,是1. 那些高呼「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的猶太人。他們曾見過基督行的神跡,是彼拉多沒有見過的;彌賽亞是首先奉差遣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是祂自己的人;對於他們,現在受奴役的人來說,一位救贖主應該是最受歡迎的,所以他們起來反對祂,他們就是比彼拉多更糟糕了。2. 或其實祂是特別指該亞法,他是陰謀反對基督的首領,是第一個提議要殺死祂的,約11:49-50。 該亞法的罪要比彼拉多的罪大得多。該亞法逼迫基督,出於對祂和祂教訓純粹的敵意,是故意和惡毒預謀。彼拉多定祂的罪,完全是因為懼怕百姓,這是一個匆忙的決定,他並沒有時間冷靜考慮。3. 一些人認為基督是指猶大;因為雖然他並沒有直接把祂交在彼拉多手裡,然而他把祂出賣給了那些這樣做的人。在許多方面,猶大的罪都比彼拉多的罪更大。彼拉多不認識基督;猶大是祂的朋友,跟從祂的人。彼拉多在祂身上查不出什麼罪來,但是猶大對祂的良善知道得很多。彼拉多雖然有偏見,卻沒有受賄,但是猶大受賄賂以害無辜;猶大的罪是帶頭的罪,讓所有跟著來的罪進來。他領人捉拿耶穌。猶大的罪如此之大,以致天理不容他活著;而是在基督說這話,或不久之後,他就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V. 彼拉多與猶太人相爭,要救耶穌脫離他們的手,但這是枉然。在這之後我們不再聽到彼拉多和這位囚徒之間發生的任何事;剩下的都是他和控告的人之間的事。
1. 彼拉多似乎比從前更著急要使耶穌得釋放(約19:12):從此,從這時候,出於這個原因,因為耶穌已經那樣回答他(約19:11),雖然當中有責備,他卻善意接受;並且雖然基督查出他的罪,他仍然還是查不出基督有什麼罪來,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想要這樣做,努力這樣做。他想要釋放祂;他想辦法要怎樣圓滿和安全地做成這事,不至於得罪了祭司。當我們盡本分的決心被如何講得通、便利去做的打算吞沒時,這就絕非好事。如果彼拉多看重謀略高於秉公行事,他就不會一直想要釋放祂,而是已經這樣做了。Fiat justitia, ruat coelum—為實現正義哪怕天崩地裂。
2. 猶太人比從前更為大怒,更暴力地要釘耶穌十字架。他們仍像從前一樣吵鬧喧嚷著要行出他們的計劃;所以現在他們大聲喊叫。他們要人以為,民眾都反對祂,所以努力讓眾人高喊把祂壓制下去,要糾集一群暴徒,這並非難事;如果容許展開公平的投票,我不懷疑結果會是大多數人同意釋放祂。幾個瘋子可能大聲叫喊壓過許多智慧人,然後幻想自己說話代表一國,或者全人類的意思(其實這只不過是胡鬧而已);但要改變把民意顛倒黑白的那些人的意思,改變他們的吶喊,這就不是那麼容易了。現在基督落在祂仇敵手中,祂的朋友膽小不出聲,並且消失了,那些反對祂的人爭先恐後表明自己是這樣的人;這就給了祭司長一個機會,說祂要被釘十字架,這是所有猶太人一致的決定。在這怒號中,他們想要做兩件事:— (1.) 污衊這位囚徒,說祂是該撒的敵人。祂已經拒絕接受這世上的國和它們的榮耀,已經宣告祂的國不屬這個世界,然而他們要說祂是背叛該撒;antilegei — 祂對抗該撒,侵害他的威嚴和主權。信仰仇敵的詭計,總是把它說成是與列王和各省有害,而實際上它是對雙方極其有益。(2.) 威嚇審判官,說他不是該撒的朋友:「你若釋放這個人,不懲罰祂,讓祂走,就不是該撒的朋友,所以就是不忠於託付於你的,和你官位的責任,惹動皇帝的不悅,會被揭露出來。」他們暗示威脅要告發他,讓他被革職;在這裡他們觸動了他一個敏感和非常脆弱的部分。但是,在所有人當中,這些猶太人不應假裝關心該撒,他們自己對他和他的管治懷有如此惡意。他們不應說作該撒朋友的話,他們自己是如此對抗他的人;然而這樣假裝為好事發熱心,常常被用來掩飾反對更好之事的真正惡意。
3. 枉然試驗了其它權宜之計後,彼拉多輕慢地嘗試逗樂他們,讓他們脫離暴怒;然而這樣做,就向他們暴露了自己,順激流而下,約19:13-15。在長時間對抗,似乎現在要努力抵擋這進攻(約19:12)之後,他卑賤地投降。在此觀察,
(1.) 讓彼拉多震驚的是什麼(約19:13):彼拉多聽見這話,說如果他不處死耶穌,就不可能忠心於該撒的尊榮,不能保證得該撒的眷顧,這時他想是時候考慮他的事。他們所說基督是罪犯,所以彼拉多的責任就是定祂的罪的一切話,並沒有打動他,他仍堅持相信基督無罪;但是當他們敦促說,定祂的罪,這符合他的利益,這是他就開始屈服。請注意,把自己的幸福與人的眷顧捆綁在一起的人,就是讓自己成為撒但試探輕鬆的獵物。
(2.) 為確定判決此事所作的預備: 彼拉多就帶耶穌出來,他自己威嚴地坐上審判席。我們可以想像他傳召人把他的袍服拿上來,讓他可以顯為大,然後坐堂。
[1.] 基督被定罪,盡了所有當盡的禮儀。第一,把我們帶離神的審判台,所有信徒通過在這地上受審的基督,可以在天庭被宣判為無罪。第二,除去跟從祂的人為祂緣故要受大場面審訊而帶來的懼怕。當保羅的主在他之前受審,他就能更好立在該撒的審判台。
[2.] 這裡說明了時間地點。
第一, 基督被定罪的地方:在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很有可能是他坐堂斷案或審判罪犯的地方。一些人認為厄巴大意思是封閉的地方,用圍欄圍起來避免眾人的攻擊,所以祂不需害怕;其他人認為它是指抬高的地方, 抬高讓人可以看見祂。
第二,時間,約19:14。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請觀察,1. 日子: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就是說,為逾越節安息日,以及那一日和無酵節其餘日子的嚴肅會作預備的日子。這從路23:54可以清楚看得出來,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所以這預備是為安息日作的。請注意,逾越節之前應當有預備。提到這一點,就使他們的罪更大了,他們帶著如此大的惡毒和狂怒逼迫基督,而這時候是他們本應除去舊酵,為逾越節作預備的時候;但他們是在更好的日子做更壞的事。2. 時候:約有午正。一些古代希臘和拉丁抄本把這記作約有第三個鐘頭(巳初),這與可15:25吻合。從太27:45看得出來,祂是在午正之前就上了十字架。但看來在這裡記載不是為準確斷定時間,而是為了顯明逼迫祂的人罪更嚴重,就是他們不僅在一個嚴肅日,預備日努力逼迫,還是從巳初到午正(第三個鐘頭到第六個鐘頭,我們稱之上教會的時間),讓自己去做這惡事;所以在這一日,雖然他們是祭司,卻丟下在聖殿裡的事奉,因為他們到了午正才把基督放下,那時黑暗開始,這把他們嚇跑了。一些人認為,按照羅馬人和我們的計算,對這位福音書作者來說,午正的時候是早上六點鐘,對應猶太人一天的第一個鐘頭;基督在彼拉多面前受審,是差不多在早上六點,剛剛在日出之後達到高潮,這是有可能的。
(3.) 彼拉多在著手作出判決前,與猶太人,祭司和眾人見面,嘗試製止他們憤怒的洪流,但卻徒然。
[1.] 他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這是責備他們暗示這位耶穌自立為王,他們這樣做是何等荒謬和惡毒:「看哪!這是你們的王,就是你們控告覬覦王位的人。這人可能對政府構成危險嗎?我肯定祂不會,你們也可以肯定,把祂放了吧。」一些人認為他在此是責備他們秘密厭惡該撒:「如果這人只要牽頭造反反對該撒,你們就會立這個人作你們的王了。」但是彼拉多雖然根本無意,看起來卻像是神對他們發出的聲音。基督現在戴上荊棘的冠冕,像一位加冕的王,被呈現在人面前:「看哪!這是你們的王,神以及在錫安祂的聖山上立的王;」但他們不是發出歡喜認同的歡呼參與此事,而是反對祂,他們不願有一位神選立的王。
[2.] 他們高呼,發出最大的怒氣,「除掉祂!除掉祂!」這既表明出惡意,也表明出蔑視,aron,aron — 「除掉祂,祂不是我們的人;我們不承認祂是我們的親族,更不承認是我們的王;我們不僅不敬畏祂,還不憐憫祂;除掉祂,不要讓我們再看到祂:」因為聖經就是這樣論到祂的,祂是本國所憎惡的(賽49:7),他們掩面不看祂,賽53:2-3。從世上除掉祂,徒22:22。這表明,第一,我們在神的審判台前原本配受怎樣的對待。因著罪我們在神的聖潔面前成為可憎,神的聖潔高呼,除掉他們,除掉他們,因為神眼目清潔不看邪僻。對神的公義而言,我們也變得可憎,神的公義呼喊反對我們說,「釘他們十字架,釘他們十字架,執行律法的判決。」要不是基督干預,如此被人拒絕,我們就已經被神永遠拒絕了。第二,這表明我們應當如何對待我們的罪。聖經常說我們當治死罪,與基督的死形狀相符。把基督釘十字架的那些人,是帶著厭惡如此行的。我們應當帶著敬虔的憤怒打擊我們裡面的罪,就像他們帶著不敬虔的憤怒打擊為我們成為罪的那一位一樣。真悔改的人把他的過犯從自己身上除去,除掉它們,除掉它們(賽2:20;賽30:22),釘它們十字架,釘他們十字架;它們住在我心裡,這是不應當的,何14:8。
[3.] 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然而要由他們來釋放,就問他們,「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他這樣說,是為了,第一,堵住他們的口,讓他們看到,在他們比以往更需要一位王的時候,他們拒絕一位把自己交給他們,作他們王的人,這是何等荒謬。他們對受奴役失去知覺了嗎?不想得自由了嗎?不珍惜一位解救他們的?雖然他看不到有理由要怕祂,他們卻應當看到有理由要盼望從祂那裡得著什麼;因為被鎮壓、沉沒的事業,是願意抓住任何事情。或者,第二, 堵住他自己良心的口。彼拉多想,「如果這位耶穌是王,祂只是猶太人的親族,所以我無需做什麼,只要公平把祂交給他們;如果他們拒絕祂,要把他們的王釘十字架,那與我何干?」他譏笑他們的愚昧,他們期待一位彌賽亞,然而卻打擊顯為如此之好,就是祂的那一位。
[4.] 祭司長為了有力地棄絕基督,讓彼拉多釘祂十字架(但他原本大大逆著他們的心意),就大喊,「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他們知道這要讓彼拉多歡喜,所以希望說服他,雖然與此同時他們恨該撒和他的統治。但在這裡請觀察,第一,這清楚表明,這是彌賽亞要出現的時候,就是那所定的時候,現在到了;因為如果猶太人除了該撒沒有王,那麼這就是圭離了猶大,杖離了他兩腳之間,除非細羅來到建立一個屬靈的國度,否則這絕不會發生。還有,第二,神使用羅馬人在這不久之後把毀滅加在他們身上,這是何等公義。1. 他們緊跟該撒,他們就要到該撒那裡去。神不久就給了他們足夠多各式各樣的該撒;按照約坦講的那個故事,因為眾樹選擇荊棘來作他們的王,而不要葡萄樹和橄欖樹,神就使惡魔進到他們中間,因為他們不按誠實正直做此事,士9:12,19。從這以後他們作各樣該撒的叛黨,各樣該撒作他們的暴君,他們的厭惡導致他們的地方和國民被推翻。神讓我們優先於基督想要的事成為我們的災禍和瘟疫,祂如此待我們是公義的。2. 他們除了該撒,不要其他的王,知道今日他們沒有任何別的王,而是現在多日獨居,無君王,無首領(何 3:4),沒有任何屬於他們自己的,而是各國的君王統治他們;因為他們除了該撒,不要別的王,所以他們的滅亡是他們自己決定的。
約19:16-18
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已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他們就在那裡釘祂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祂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我們再次看到對主耶穌的死刑判決,以及在這之後很快行刑。在彼拉多心裡,他所確定的和他的敗壞之間爭戰劇烈;但最終他的確信投降,他的敗壞得勝,對人的懼怕在他身上勢力更大,超過對神的懼怕。
I. 彼拉多作出判決反對基督,簽署許可將祂處決,約19:16。我們可以在這裡看到,1. 彼拉多怎樣得罪他的良心:他一次又一次宣告祂無罪,然而最終卻定祂為有罪。彼拉多自從擔任巡撫以來,在很多事情上得罪和激怒猶太人,因為他是一個精神傲慢毫不留情,深深紮根在他性情之中的人。他沒收猶太人獻給神的供獻,把它用在一項水利工程上;他把印有該撒畫像的盾牌帶進耶路撒冷,這大大惹動猶太人的怒氣;在這些方面他堅定行事,犧牲了許多人的性命。所以懼怕他要被人投訴這些和其它蠻橫之事,他就願意滿足猶太人的心願。這就讓這件事變得惡劣得多。要是他性情隨和、溫柔和易變,他向如此猛烈的洪流屈服,這就更情有可原;但對於一個在其它事情上如此任性,決心如此強烈的人來說,在這種性質的一件事上被壓倒,就表明他真是一個壞人,寧願壓制良心也不願逆自己的性情。2. 他怎樣努力把罪責轉移到猶太人身上。他不像往常那樣,將耶穌交給他自己的軍官,而是把祂交給控告的人,祭司長和長老;以此為得罪自己良心找藉口,就是這不過是一種被動的定罪,他沒有處死基督,只不過是默許那些處死祂的人。3. 基督怎樣替我們成為罪。我們配得被定罪,但基督為我們被定罪,使我們就不定罪了。神現在審判祂的兒子,好使祂不至審判祂的僕人。
II. 判決一發出控告的人達到目的,就用一切儘可能迅速的方法,定意不浪費時間,免得彼拉多改變主張,下令緩刑(催促我們犯罪,然後不給我們留餘地撤消我們做錯的事,這些事情是我們靈魂的敵人,最大的敵人),也恐怕民間生亂,實際發現反對他們的人,要比他們用盡各樣詭計爭取支持他們的人更多。如果在善行上我們做事如此迅速,不停步免得出現更大困難,這就好了。
1. 他們馬上急匆匆地把這位囚徒帶走。祭司長們貪婪地撲向他們已經等候如此之久的獵物,現在這獵物被拉進了他們的網羅。或者他們,就是要參與行刑的士兵,他們抓住祂,把祂帶走,不像我們平常的做法,去祂從哪裡來的地方,然後從那裡去行刑的地方,而是直接去行刑地點。祭司長和士兵聯手一同把祂帶了去。現在人子被交在人手裡,被交在惡人和不講理的人手裡。根據摩西律法(按我們的律法,若提出申請),控告的人要作行刑的人,申17:7。在這裡祭司長很高興可以擔任此職。祂被帶了去,這不是說祂作出任何反抗,而是 為要應驗經上的話,祂象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徒8:32。我們原本配得象罪犯被拉去行刑一樣,和作惡的人一同出去受刑,詩125:5。但祂被帶出去,使我們可以逃脫。
2. 為加增祂的痛苦,他們強迫祂只要能夠,就背著祂的十字架(約19:17);這是按照羅馬人的風俗,從此風俗而來,背刑架之人這個名稱在他們當中就成了羞辱的名號。他們的十字架不象我們處決犯人地方的絞架那樣總是豎立起來,因為十字架要放在地上,把罪犯釘在上面,然後把它舉起,固定在地里,行刑完畢之後把它拿走,通常和屍首一同埋掉;所以每一個釘十字架的人都有他自己的十字架。在這裡,基督背十字架,這可以被看作,(1.) 祂受苦的一部分;祂按字義忍受十字架的痛苦。為作如此用途,這是一條長而厚的木材,一些人認為它未經風乾或雕鑿。主耶穌配得稱頌的身體敏感,不習慣如此的重擔;現在剛剛受折磨和審訊;祂的雙肩因他們對祂的鞭打作痛;背十字架每走一步都讓祂重新作痛,容易把人當作冠冕戴在祂頭上的荊棘扎進祂的頭顱;然而這一切祂是忍耐承受,而這不過是災難的起頭。(2.) 對在祂之前預表的應驗;以撒被獻上時,背著木柴,之後他被捆綁在上面,準備和木柴一同燒掉。(3.) 祂所作之工非常重要的部分,父已經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53:6)。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 2:24。祂實際上是說了,咒詛加在我身上;因為祂為我們成了咒詛,所以十字架落在祂身上。(4.) 對我們非常有啟發。我們的主藉此教導祂所有的門徒背起他們的十字架來跟從祂。不管任何時候祂呼召我們來背負怎樣的十字架,我們都必須記住,祂已經首先背了十字架,因著為我們背了十字架,在很大程度上從我們身上把它除去,因為就這樣,祂使祂的軛容易,祂的擔子輕省。祂背負了十字架的那一頭,上面有咒詛,是沉重的一頭; 所以所有屬祂的人都能夠把他們為祂受的苦稱作是至暫至輕的苦楚。
3. 他們把祂帶到行刑的地方:祂出來,不是逆著祂的意思被拉扯著去,而是自願受苦、祂出來離開城,因為祂要在城門外受苦,來 13:12。為了讓祂的受苦更聲名狼藉,人把祂帶到一個公眾行刑之地,讓在各方面祂都是被列在罪犯之中;這地方被稱作各各他,髑髏地,在那裡人丟棄死人的髑髏和骨頭,或者被砍頭罪犯的頭顱被留在當中的那地方— 一個禮儀上不潔淨的地方:在那裡基督受苦,因為祂替我們成為罪,好使祂可以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我們的死行,並這些死行的污染。如果人留心前人的傳統,就會注意到有兩點,是許多古代作者提到,關於這個地點的:— (1.) 亞當被埋在這裡,這是他骷髏所在之地,他們觀察說,在死勝過首先的亞當的地方,末後的亞當勝過了死。傑拉爾德引用這種傳統說法,支持的人有奧利金、居普良、伊比法紐、奧古斯丁、耶柔米,還有其他人。(2.) 這是摩利亞地亞伯拉罕把以撒獻上,有公羊為以撒作了贖價的那山。
4. 在那裡他們釘祂十字架,以及同祂一起的其他罪犯(約19:18):他們就在那裡釘祂在十字架上。請觀察,(1.) 基督所受的怎樣的死;是釘十字架的死,一種血腥、痛苦、羞辱的死,一種受咒詛的死。祂被釘在十字架上,就像祭物被綁在祭壇上,作為救主,在祂承擔的工作上堅定;祂的耳朵在神的門上刺透,永遠服事祂。祂像那銅蛇被舉起,掛在天地之間,因為我們天地都不配得,都被這兩樣拋棄。祂的手被拉伸來,邀請和接受我們;祂掛在木頭上幾個小時,漸漸死去,理智和說話的能力完全發揮作用,使祂可以確實把自己作為祭物交出。(2.) 祂與哪些相伴的人一起死:還有兩個人和祂一同釘著。很有可能他們本來不是要在那時候被處決,但在祭司長的要求下,為了增加我們主耶穌所受的羞辱,這可能就是他們其中一人辱罵祂的原因,因為他們的死因祂的緣故加快臨到了。要是他們捉拿祂的兩個門徒,把他們與祂同釘十字架,這就是對祂的尊榮了;但要是這樣,門徒與祂一同受苦,人就會認為,他們仿佛是與祂一同作成了滿足神公義的工作。所以神安排與祂一同受苦的人是最惡劣的罪人,使祂可以背負我們的羞恥,可以顯明功德唯獨屬於祂。 這把祂大大暴露在人的藐視和仇恨之下,人常常按群體評判人,不留心分別,會作出結論,不僅因為祂與罪犯綁在一起,祂就是罪犯,而且還因為祂被放在中間,所以祂就是三人當中最惡劣的那一位。但聖經就這樣得到應驗,祂被列在罪犯之中。祂不是與祭物一道死在祭壇上,祂的血也不是與牛羊的血混在一起;祂而是死在罪犯當中,祂的血與那些為公義被獻上處死的人的血混在一起。
現在讓我們暫停一會兒,用信心的眼睛仰望耶穌。有任何的愁苦是好像祂的愁苦的嗎?看祂,祂曾身披榮耀,現在卻被完全剝奪,穿上羞辱 — 祂曾受天使讚美,現在卻被眾人羞辱 — 祂曾在祂父懷中有永恆喜樂,現在承受極端痛苦。請看祂流血,請看祂掙扎,請看祂死去,看祂並愛祂,愛祂並向祂活,思想我們該向祂獻上什麼。
約19:19-30
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祂自已說:我是猶太人的王。』」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祂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祂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兵丁果然作了這事。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祂母親與祂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已家裡去了。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口。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這裡是基督之死一些值得注意的細節,比之前更完全闡述,渴望要知道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人,要對此特別留意。
I. 放在祂頭上方的名號。請觀察,
1. 彼拉多所寫、命令安在十字架頂上的這題詞本身,公告祂被釘十字架的原因,約19:19。馬太稱之為aitia —罪狀;馬可和路加稱之為 epigraphe —牌子 ;約翰用原本的拉丁文名字把它稱作titlos—名號: 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彼拉多這樣做是為了羞辱祂,就是說,祂是拿撒勒人耶穌,竟自稱是猶太人的王,起來與該撒競爭,彼拉多就這樣希望向該撒舉薦自己,表明為他的尊榮和利益非常熱心,他要把一位只是名義上王,象徵的王,當作最惡劣的罪犯處理;但是神在這件事上反勝,(1.) 使之成為對我們主耶穌無罪的進一步見證;因為這是一件控告,按照它的用詞,並不包含有罪。如果這是他們控告祂的一切,肯定祂就沒有做什麼該死或該被捆綁的事情。(2.) 使之表明祂的尊貴與榮耀。這是耶穌,一位救主,Nazoraios,那位配得稱頌的拿撒勒人,分別為聖歸給神;這是猶太人的王,彌賽亞君王,興於以色列的那杖,就像巴蘭曾經預言那樣;為祂民的益處死,正如該亞法預告的。就這樣所有這三個惡人都為基督作了見證,雖然他們本意並非如此。
2. 人對這題詞的注意(約19:20):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不僅僅是耶路撒冷的人,還是上來過節敬拜神的那些從鄉下出來,從其它國家來的人,外鄉人和歸信猶太教的人。眾人念到這名號,人站立著看被打動,它引出極多不同的反思和猜測。基督祂自己被作為記號、一個名號被立。如此多人念這名號,有兩個原因:— (1.) 因為在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雖然在城門外,卻是與城相近,這表明如果距離甚遠,他們就不會被帶領,就不會因著好奇去到那裡看,並念這名號。認識基督的途徑被帶到我們門口,這是一種優勢。(2.)因為這是用希伯來文、希臘文和拉丁文寫成,就讓所有人都可以讀;他們都明白這一樣或另外一樣的文字,再也沒有什麼人比猶太人是更普遍認真教育他們的兒女念書的了。這也讓人更加思考,每一個人都好奇要問,如此刻意用三種最為人所知的語言公告的是什麼。神的聖言是用希伯來文記載的,哲學家的學問是用希臘文記載,帝國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寫成。用這些文字的每一樣,基督被宣告為王,所有啟示、智慧和大能的寶藏都在祂裡面藏著。神如此命定這要用三種最廣為人知的語言寫成,這表明耶穌基督要作萬民的救主,不僅僅作猶太人的救主;這也表明每一族的民都要用他們自己的鄉談講說救贖主的大作為。希伯來文、希臘文和拉丁文是當時那部分世界眾人通曉的語言;所以這根本不是暗示聖經應當仍用這三種語言的形式保存(教皇黨人希望如此),而是相反,它教導我們對基督的認識應當用萬民各自的語言,在他們當中傳播,以此作為這認識的正當載體,使人可以像與鄰舍交談一樣自由與聖經交通。
3. 控告方對此的不滿,約19:21。他們不願這被寫作是猶太人的王;而要寫作是,祂自已說:「我是猶太人的王。」在這裡他們表明自己,(1.)對基督非常仇恨和惡毒。把祂釘十字架,這還不夠,他們還一定要把祂的名也釘十字架。為了給他們如此惡待祂作辯護,他們想法設法要污衊祂的品格,把祂說成是一個篡奪祂不配的榮耀和權柄的人。(2.)愚昧地為他們民族的尊榮發熱心。雖然他們是被征服受奴役的民,然而他們卻極其拘泥於他們的名聲,認為說這是他們的王,是對他們的侮辱。(3.) 對彼拉多非常傲慢,要麻煩他。他們不可能不察覺出他們強迫了他,違背他的心意定基督為有罪;然而在像這樣如此瑣碎的事情上,他們繼續強求他;這就更惡劣了,雖然他們控告祂自稱是猶太人的王,然而他們未能證明此事,祂也從未這樣說過。
4. 這位審判官決心堅持這做法:「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不會為遷就他們改動。」
(1.) 這樣就是對祭司長發出侮辱,這些人想發號施令。彼拉多這樣說話,看來他不願聽從他們,對他們強迫他要如此行感到惱怒,所以決心要逆他們的意;用寫的這話,他暗暗嘲諷,[1.] 雖然他們自稱真心愛該撒和他的統治,實際卻並非如此;如果能找到一個合他們心意的人,他們是真願意有一位猶太人的王。[2.] 一位像這樣的王,如此卑微卑劣,已經是足夠好配作猶太人的王;這將會是所有膽敢對抗羅馬勢力之人的命運。[3.] 他們控告這位耶穌,是非常不公不合情理,因為在祂身上找不出什麼罪來。
(2.) 這樣就是對主耶穌的尊榮。彼拉多決心堅持這做法,說祂是猶太人的王。他所寫的,是神首先寫下的,所以不能改動;因為聖經是這樣寫道,彌賽亞君王要被剪除,但9:26。所以這是祂真正的死因;祂死,是因為以色列的王必須死,必須這樣死。猶太人拒絕基督,不願讓祂作他們的王,彼拉多,一位外邦人,堅持說祂是王,這是對後來很快就發生之事預兆,外邦人順從彌賽亞的國度,不信的猶太人作亂反對。
II. 行刑的人分祂的衣服,約19:23-24。 行刑用了四名士兵,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已經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把十字架舉起,把祂掛在上面,除了等祂因著極端痛苦斷氣,就沒有更多事情可做(就像我們除了等,就做不了什麼一樣),當這樣打發了這位囚徒,他們分祂的衣服,每人要拿相等的一分,所以他們分為四分,按照儘可能均分的價值,每兵一分;但是祂的裡衣,或上身的衣服,外套或長袍,是一件奇特精巧的衣服,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同意為它拈鬮。在這裡請觀察,1. 他們對我們主耶穌的侮辱,在把祂釘十字架前剝了祂的衣服。赤身的羞辱是隨著罪而來的。所以替我們成為罪的這一位承受了這羞辱,為要把這羞辱從我們身上滾去。祂被剝掉衣服,好讓我們可以穿上白衣(啟3:18),當我們脫下衣服時就不至於赤身了。2. 這些士兵為釘基督十字架替自己取的工價。他們願意為祂的舊衣服做這樣的事。沒有比這所做的事更壞的了,但總可以找到人,是足夠壞,為著一件瑣事來這樣做。很有可能他們希望得著的,是超過祂衣服一般的好處,因為他們聽說過祂衣服的繸子摸著人就能把人醫治好,或者期望仰慕祂的人會為這些衣服出任何價錢。3. 他們為著祂這件沒有縫的上衣所作的打鬧。我們在聖經里沒有看到除這以外,祂還有什麼值錢或特別的東西,這件衣服也不是貴重,而是與別不同,因為它是上下一片織成的;所以外形沒有奇怪的地方,而是有一種設計的簡單。傳統的說法是,祂母親為祂織了這件衣服,另外還加上,是祂還是孩子的時候為祂織的,像以色列人在曠野時穿的衣服一樣,沒有穿破;但這是一種沒有根據的幻想。士兵們認為把它撕裂就太可惜了,因為這樣就拆散了,它的一片就分文不值了;他們所以願意為它拈鬮。基督落在臨死前的痛苦中,他們在歡樂地分從祂強奪回來的物。人通常認為,保全基督這件沒有縫的裡衣這件事暗指所有基督徒應當小心,不要用紛爭和分門別類來分裂基督的教會;然而一些人已經指出,士兵不願撕裂基督裡衣的原因,並不是出於對基督的尊重,而是因為他們每一個人都想自己得到整一件。如此多人大聲疾呼反對教會分裂,只是好讓自己可以獨吞所有的財富和權力。那些反對路德脫離羅馬教會的人,大大強調tunica inconsutilis—無縫的裡衣;他們一些人對此如此強調,以致被稱作是Inconsutilistæ—無縫派。4. 在這件事上聖經的應驗。大衛被聖靈感動,在那段經文中預言了基督受苦的這個細節,詩22:18。這件事如此準確回應了預言,證明,(1.) 聖經是神的話語,如此久之前就預言了關於基督的有條件發生的事件,並按照預言應驗。(2.) 耶穌是真正的彌賽亞;因為在祂身上舊約聖經所有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已經、現在得到完全的成就。兵丁果然作了這事。
III.祂對祂可憐母親的照顧。
1. 祂的母親陪伴著祂,直到祂死(約19:25):站在十字架旁邊的,能有多接近就多接近,有祂母親,還有祂的一些親屬和朋友陪著她。一開始他們站在旁邊,像這裡說的一樣;但後來,很有可能士兵強迫他們站得遠遠的,正如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里說的那樣;或者他們自己離開。 (1.) 這裡請看這些敬虔的婦人在我們主耶穌受苦時對祂溫柔的愛。當除約翰之外所有門徒都離棄祂時,他們繼續跟從著祂。就這樣,他們中間軟弱的,必如大衛(亞 12:8):他們不被敵人的狂怒或場景的可怕嚇倒;他們不能救祂,或舒緩祂的痛苦,然而他們卻跟隨著祂,表明他們的善意。一些教皇黨人的作者不信神和褻瀆地解釋說,童貞女馬利亞站在十字架旁,所以她在祂為罪作的滿足上作出貢獻,不亞於祂,就這樣便在我們得救的事上成為聯合的中保和聯合的審判者。(2.) 我們可以很容易就想像得到,這些可憐的婦女,特別是這位配得稱頌的童貞女看到祂如此受虐待,這會何等讓她們哀傷。現在這應驗了西面的話,「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 路 2:35。祂受苦,就是她受折磨;祂在十字架上,她就是在刑架上;她的心與祂的傷口一道流血;辱罵祂人的辱罵,落在跟隨著祂的那些人身上。(3.) 我們可以正當地稱頌神恩典在這嚴重的試煉下,支持這些婦人,特別是童貞女馬利亞的大能。我們沒有看到祂母親悲痛得雙手使勁互相絞扭,或撕扯頭髮,或撕裂衣服,或發出哀號,她而是帶著奇妙的鎮靜,站在十字架旁邊,她的朋友與她一道。肯定的是她和她們得到一種從神而來能力的加力,到這忍耐的地步;肯定的是,童貞女馬利亞比所有其他人都更完全盼望祂的復活,這就如此支持了她。我們不受試煉,就不知道我們能承受什麼,然後我們就知道誰曾說過這句話,「我的恩典夠你用的。」
2. 祂在死的時候溫柔地為母親作贍養安排。很有可能她的丈夫約瑟很久以前已經去世,她的兒子耶穌贍養她,她與祂的關係成為對她的支持;現在祂要死了,她會變得怎樣?祂看見她站在旁邊,知道她的憂慮悲傷;祂看到約翰站在不遠處,所以祂安排好祂所愛的母親和祂所愛的門徒之間有一種新關係;因為祂對她說:「婦人,看你的兒子!從今以後你一定要像母親一樣愛他。」對他說:「看你的母親!你一定要對她盡孝順的本分。」 從此,從那絕不可忘記的時候起,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已家裡去了。這裡請看,
(1.) 基督對祂親愛母親的照顧。祂沒有因過度感受自己受苦,以致忘記了祂的朋友,對他們所有人的牽掛一直在祂心上。祂的母親也許太沉浸於祂的受苦中,以致沒有想到自己以後會怎樣;但祂是有這考慮。金銀祂都沒有留下,沒有財產,不動產和個人財產都沒有;祂的衣服已經被士兵奪走,自從帶著錢囊的猶太上吊之後,我們再也沒有聽到提這錢囊的事。所以除了通過祂與一位朋友的關係,祂就沒有其它方法贍養祂的母親,使用這關係,這就是祂在這裡做的。[1.] 祂稱她作婦人,而不是母親,這不是出於對她任何的不敬,而是因為她已經因憂愁傷心,母親這個詞對她就會像刀割一樣,就像以撒對亞伯拉罕說「父親哪」,這話如刀割一樣。祂就像一個現在不再在這世上,而是已經向祂最親愛的人死了的人一樣說這番話。祂用這看似輕忽的方式對祂母親說話,就像祂曾經這樣說過一樣,為的是除去和制止祂預見的,在羅馬教會中人對她不當的尊榮,仿佛她與祂聯合作成買贖,有救贖主的榮耀。[2.] 祂指引她去看約翰,以他作她的兒子:「看他作你的兒子,他站在你身邊,向他作母親。」這裡請看,第一,神良善的一個實例,當留意這一點,作為對我們的鼓勵。有時當神把一樣安慰從我們這裡挪開,祂為我們興起另外一樣,也許從我們沒有預料到的地方興起。我們在聖經看到,教會失去其他兒女後要得到的兒女,賽49:21。所以讓人不要因為一個池子干竭,就認為所有都失去了,因為從同一個源頭而來,另外一個池子會被充滿。第二,盡孝敬本分的實例,當留意這一點,供我們效法。基督在此已經教導兒女當竭盡全力,為他們年老父母得安慰作供應。大衛落難的時候,他照顧父母,為他們找到一個避難的地方(撒上22:3);同樣大衛的子孫在這裡也是如此。兒女在死的時候,如果父母比他們長壽,需要他們好意相助,就應當按照他們的能力,為父母作供應。
(2.) 祂交託在親愛的門徒身上的信任。是對他,祂這樣說,「看你的母親!」就是說,我把她交給你照顧,你作她的兒子引導她(賽51:18);她老了,也不可拋棄她,箴23:22。在這裡,[1.] 這是對約翰的尊榮,見證他的謹慎和他的忠心。萬事都曉得的這一位,要不是知道約翰愛祂,就不會讓他作祂母親的守護人。被基督使用,在祂在這世上任何利益的事上受祂所託,這是極大的尊榮。但是,[2.] 這對約翰來說是一件掛心的事,是某種責任;但他歡喜接受,就接她到自已家裡去了,不介意麻煩或花費,或他對自己家人的虧欠,因此可能招來的惡意對待。請注意,真正愛基督的人,要歡喜有機會向祂作任何服事,或作任何祂的服事。奈斯福拉斯(Nicephoras)編著的教會史卷2第3章說童貞女馬利亞與約翰在耶路撒冷生活了十一年,然後去世。其他人則說她活著,然後與他一起搬到以弗所。
IV. 在給祂醋喝這件事上聖經的應驗,約19:28-29。請觀察,
1. 基督何等大大尊重聖經(約19:28):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到目前為止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經上的話講到祂受苦時喝,就說:「我渴了。」就是說,祂要喝的東西。
(1.) 祂渴了,這一點也不奇怪;我們看到祂行路時渴了(約4:6-7),現在,就在祂旅程結束時,祂渴了。在祂經歷一切辛苦充滿,現在在死的劇痛中,即將完全因著失血和極端痛苦氣斷時,祂完全有可能渴了。地獄的折磨被說成是一種劇烈的渴,一位財主抱怨這渴,懇求一點水涼涼他的舌頭。要不是基督為我們承受了這渴,我們就已經被定罪落到那永遠的渴中了。
(2.) 但祂對此發出抱怨的原因多少有一些令人感到驚奇;這是祂說過的唯一一句好像在抱怨祂外在受苦的話。他們鞭打祂,用荊棘作冠冕給祂戴上時,祂沒有喊叫,哦,我的頭!或者喊叫,哦,我的背!但現在祂喊叫說,「我渴了。」因為,[1.]祂要這樣表明祂的勞苦,賽53:11。祂渴求榮耀神,成就救贖我們的工作,以及祂承擔的這工有福的結果。[2.] 祂要這樣刻意確保聖經應驗。到目前為止,一切的事都應驗了,並且祂知道這一點,因為這是祂一直認真留意的;現在祂想起還有一件事,現在是合適的時候成就這事。藉此顯明祂是彌賽亞,不僅經上的話在祂身上準確應驗,而且祂嚴密地關注聖經。藉此顯明神真是與祂同在 — 在祂所做的一切事上,祂是完全按照神的話語行事,小心認真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在這裡,第一,聖經預言了祂渴,所以祂自己講這件事,因為祂不說,「我渴了」,這件事就無法為人所知;聖經預言祂舌頭貼在祂牙床上,詩 22:15。參孫是基督明顯的預表,當他殺非利士人殺人成堆,他自己甚覺口渴(士15:18);同樣基督在十字架上,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時,祂渴了。第二,聖經已經預言祂渴的時候,人把醋給祂喝,詩69:21。他們在釘祂十字架之前,曾經給祂醋喝(太27:34),但聖經並不是完全在那件事上應驗,因為那不是在祂渴的時候;所以祂現在說,「我渴了,」再一次要喝的:那時祂不願喝,但現在祂接受。基督寧願求人侮辱祂,也不遠看見任何預言不得成就。這應該在我們落在一切試煉之下時給我們帶來滿足,就是神的旨意要成全,神的話語要成就。
2. 請看逼迫祂的人對祂多麼蔑視(約19:29):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這很有可能是按照風俗,在所有這種性質的處決時都是這樣;或者像其他人認為的那樣,這是現在專門擺上,為要虐待基督,這不是他們通常給將亡的人喝的一杯酒;用這醋,他們拿海絨蘸滿了,因為他們不讓祂用杯喝,綁在牛膝草上,綁在牛膝草的梗上,用這舉起來送到祂口裡;hyssopo perithentes — 他們用牛膝草把它包起來,可以這樣理解;或者如其他人認為的,他們用牛膝草的水與它混合,這是祂渴的時候他們給祂喝的;一滴水會比一口醋更能涼涼祂的舌頭;然而祂為了我們對此順從。我們吃了酸葡萄,這樣祂的牙酸倒了;我們喪失了一切的安慰和提神之事,所以這些事情被扣下不給祂。當天不給祂一束光,地不給祂一滴水,而是用醋代替。
V. 祂斷氣時說的臨終之言(約19:30):耶穌受了那醋,按祂認為合適的喝了,就說:「成了!」在這之後,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了。請留意,
1. 祂說的話,我們可以認為祂是得勝歡喜說的,Tetelestai—成了,這是一句意味深長的話,一句安慰的話。 (1.) 成了,就是說,逼迫祂的人的惡毒與敵意,現在最猛烈的已經過去了;祂受了那醋,受了他們給祂的那醋中最後的侮辱後,就說:「這是最後了;我現在要脫離他們的手,在那裡惡人止息攪擾。」 (2.) 成了,就是祂的父在祂受苦這件事上的旨意和命令現在成全了;這是定旨,祂小心確保每一筆每一划都準確成全,徒2:23。祂進入受苦中時曾經說過,「我父啊,就願禰的意旨成全;」現在祂歡喜地說,「成了。」祂的食物就是作成祂的工(約4:34),他們給祂苦膽和醋時,這食物令祂精神振奮。 (3.) 成了,就是,舊約所有指向彌賽亞受苦的預表和預言成就應驗了。祂說這話,就像是現在他們已經給祂醋喝,祂就想不到在祂和祂的死之間,舊約聖經中還有什麼話是有待應驗的,一切話都成了;比如祂被賣了三十塊錢, 手腳被扎,衣服被分,等等;現在這做完了。成了。(4.) 成了,就是說,禮儀律被廢除了,要遵行它的時期結束了。實體現在臨到了,所有的影兒被除去了。就在此刻幔子裂開,隔斷的牆被拆毀,就是那在律法上的規條,弗 2:14-15。摩西律法的秩序安排廢除了,為更美的指望開路。(5.) 成了,就是通過引進永義,罪被終結了,過犯被止住了。看來是指但9:24。神的羔羊被獻為祭,為要除去世人罪孽,這事成了,來9:26。 (6.) 成了,就是祂的受苦,祂靈魂和祂身體的受苦現在成了。風暴結束,最壞的過去了;祂一切的痛苦和掙扎到了盡頭,祂馬上要進到樂園裡,進入那擺在前面的喜樂。讓所有為基督受苦,與基督一同受苦的人,以此安慰自己,就是還有一點點時候,他們也要說,成了。(7.) 成了 ,就是祂的生命現在結束了,祂正準備呼出祂最後一口氣,從今以後,祂不在世上,約 17:11。這就像那蒙福的保羅一樣(提後4:7),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我要跑的路跑了,我的時間結束了, mene,mene—被數算和結束了。這是我們很快都要臨到的。(8.)成了,就是,救贖和拯救的人工作現在完成了,至少這工作最艱難的部分過去了;向神的公義作了完全的滿足,向撒但的權勢發出致命的打擊,恩典的源泉開了,這要永流,平安喜樂的源泉開了,永不枯竭。基督現在作完祂的工作,將這成全了,約17:4。因為,至於神,祂的工作是完全的;祂說,祂必始終應驗。買贖如此,救贖的實施也是一樣,祂動了善工,必成全這工;神的奧秘要成了。
2. 祂做了什麼:祂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了。祂是自願死的;因為祂不僅是祭物,還是祭司和獻祭的;animus offerentis—獻祭人的心意 ,完全體現在祭物上。基督在祂的受苦中表明出祂的旨意,我們憑這旨意,得以成聖。(1.) 祂將靈魂交付了。 祂的生命不是從祂那裡被強奪去的,而是祂自願交出的。祂已說過, 「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禰手裡」,以此表達這作為的目的。我把自己交付出來,作多人的贖價; 相應地,祂確實把祂的靈魂交付,把赦罪和生命的代價支付交在父的手裡。父,榮耀禰的名。(2.) 祂低下頭。被釘十字架的人,在臨死的時候抬起頭張大口呼吸,不呼吸最後一口氣就不低下頭;但基督為了表明祂自己是主動去死,首先低下頭,安靜自己,仿佛入睡。神已經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把這放在這偉大祭物的頭上;一些人認為,通過祂這低頭,祂要表明祂感受到祂身上的重擔。見詩38:4;詩40:12。祂低下頭,這表明祂順服父的旨意,順服以至於死。祂讓自己遷就祂臨終的工作,像雅各那樣,把腳收在床上,氣絕而死。
約19:31-37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祂已經死了,就不打斷祂的腿。惟有一個兵,拿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只有這位福音書作者才記錄了這段關於基督死後肋旁被刺的記載。
I. 請看促成此事的猶太人的迷信(約19:31):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因為是在逾越節所在的那一周,是個大日,他們為了表明對安息日的崇敬,不願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而是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這是一種確定、但殘忍的快速處死的方法,然後好埋葬他們,不再暴露在人的眼前。這裡請注意,1. 他們要人認為他們重視這即將臨到的安息日,因為這是其中一個除酵的日子,一些人認為是獻上初熟果子的日子。每一個安息日都是一個聖日,一個好日子,但這是一個大日,megale hemera —一個重大日子。逾越節的安息日是大日;聖禮的日子,主餐的日子是大日,應當為它們作超過一般的預備,使這些日子可以確實成為我們的大日,如天覆地的日子。2. 他們認為如果屍首留在十字架上掛著,就是對這日的侮辱。屍首任何時候都不可留在外面(申21:23);然而在這情形里,猶太人希望要不是這是一個非同尋常的日子,就按羅馬的風俗行好了;那時從各地來的許多外鄉人要在耶路撒冷,這會得罪他們;他們也不會忍受看到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屍首,因為除非他們的良心被烙得相當厲害,否則當狂怒稍微過去,他們就會責怪他們。3. 他們求彼拉多,現在快快處理掉他們的身體,就當他們死掉了一樣;不是用勒死或砍頭的方法,這會憐憫他們,加速他們脫離受苦,就像對那些受車磔之刑身體破碎的人,施予法國人稱之為coup de grace ,即憐憫一擊一樣,而是通過打斷他們的腿,主要讓他們在最劇烈的痛苦死去。請注意,(1.)惡人的憐憫,也是殘忍。(2.) 假冒為善之人謊稱的聖潔實為可憎。這些猶太人要別人認為他們是極其看重安息日,然而卻枉顧公正公義;他們對於把一位無辜和極好之人釘在十字架上絲毫不覺內疚,卻對把一具屍首掛在十字架上心懷顧忌。
II. 對與耶穌同釘的那兩個強盜快速處死,約19:32。彼拉多仍遷就猶太人,按他們希望的下達命令;兵丁來,心硬,絲毫沒有任何憐憫的樣子,打斷那兩個強盜的腿,這無疑讓他們發出可怕的喊叫,像按照尼祿血腥的嗜好,就是讓人感受自己的死一樣讓他們死。其中一個強盜是悔改的人,已經從基督得到保證,很快要和祂一道在樂園裡,然而卻與另外一位強盜死在同樣的痛苦和悲慘之中;因為凡臨到眾人的事,都是一樣。很多上天堂的人,死的時候疼痛,至死心中痛苦。死的時候極其痛苦,這並不妨礙在死的另一邊等著聖潔之人的永生安慰。基督死了,進入樂園,但指定一位守護者把他帶到那裡去。這是上天堂的次序 — 基督,初熟的果子和先鋒,以後是那些屬基督的。
III. 人試驗基督死了沒有,使之毫無疑問。
1. 他們認為祂死了,所以就不打斷祂的腿,約19:33。在此請觀察,(1.) 耶穌比釘十字架的人一般死得要快。祂身體的構造因為極其純潔和敏感,可能更快被痛苦擊破;或者其實是,這要表明祂自願把命舍了,雖然手被釘著,卻可以在自己願意的時候死。雖然祂服在死之下,卻不被征服。(2.) 祂的仇敵滿意祂真的死了。站在一旁看著處決實際執行出來的猶太人,如果不能肯定祂已經脫離了這殘酷作為的控制,就是不會省略不做此事的。(3.) 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原本人完全打算要打斷祂的腿,但神的旨意並非如此,確保將此事攔阻。
2. 因為他們要確定祂死了,就作這樣一件試驗,讓這無可置疑。一個兵,拿槍扎祂的肋旁,對準祂的心臟,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19:34。
(1.) 這士兵通過這個做法,為要確定祂死了沒有,用祂肋旁這榮耀的傷取代他們用來讓另外二人快快死去的羞辱做法。傳統說這士兵名叫郎基努斯,眼睛有一些毛病,因著從基督肋旁流出的一些血滴落在他的眼睛上,就立刻得了醫治:要是這故事真的有任何有力的憑據,這就是夠意味深長的了。
(2.) 但在這當中神有更進一步的計劃,那就是,
[1.] 證明祂死的確實,為要證明祂的復活。如果祂只是昏迷或昏厥過去,祂的復活就是一場騙局;但通過這試驗,祂肯定是死了,因為這一槍連生命的泉源也挑開了,按照一切自然的定律和進程,一個人在如此性命攸關的部位受了這樣的傷,因此有這樣的流出,他是不可能存活的。
[2.] 為要以實例說明祂死的目的。當中有極大的奧秘,祂的死得到如此莊嚴的證實(約19:35),這表明當中有神跡般的事情,就是血和水要從同一個傷口分別流出;至少這是非常意義重大,這同一位使徒說這是一件非常值得思想的事,約壹5:6,8。
第一,祂的肋旁被刺開,這意味深長。當我們想堅決主張我們的真誠,我們就希望我們內心有一扇窗口,它的想法和意圖可以讓所有人都看得見。通過在基督肋旁開的這扇窗口,你可以看到祂心裡,看到當中愛的火焰,愛情如死之堅強;看到我們的名字刻在當中。一些人認為這指向亞當沒有犯罪時他的肋旁被打開。當末後的亞當基督在十字架上沉睡了,那時祂的肋旁被打開,從裡面祂的教會被取出,被許配給祂自己。見弗5:30,32。我們這位敬虔的詩人,喬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先生,在他題為《袋子》的詩中,令人感動地引入我們的救主,當祂肋旁被刺的時候,如此對祂的門徒講:—
如果你們有什麼要遞交,或寫下 (我沒有袋子,但這裡有地方), 要交在我父手裡,讓祂看見 (相信我)這一切要安全傳達。 我要顧念你們交給我的, 看,你們可以放在我的心旁; 或者,如果以後我任何的朋友 要這樣使用我,這門 仍然敞開;他所交上的 我要呈交,比這更多一些, 不會讓他有損。嘆息要把一切 向我傳達。絕望,走,離開吧。
第二,從中流出的血和水意味深長。1. 它們代表所有相信的人靠著基督得到的兩大福益 — 稱義和成聖;血是為赦罪,水是為重生;血是為贖罪,水是潔淨。在律法之下血和水被大量使用。染上的罪責一定要用血贖;沾染的污穢一定要用潔淨的水洗去。這兩樣必須並行。你們已經成聖、稱義了,林前 6:11。基督已經把它們配合在一起,我們絕不可想要把它們分開。它們都是從我們救贖主被刺的肋旁流出。我們得稱義,使我們成聖的聖靈和恩典,都要歸功於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我們需要前者,同樣需要後者,林前1:30。2. 它們代表洗禮和主餐這兩大聖禮,通過這聖禮,這些福益向相信的人顯明、被加上印記、並施行出來;它們的設立和功效皆歸功於基督。作我們重生的洗的,並不是洗禮盤中的水,而是從基督肋旁流出的水;平定良心,使人靈魂重新振奮的,不是被壓榨如血一般的葡萄汁,而是從基督肋旁流出的血。現在那磐石被擊打(林前10:4),現在那泉源被打開(亞13:1),現在救恩的泉源被挖掘,賽12:3。這是那一道河,這河的分汊使我們神的城歡喜。
IV. 一位目擊證人證實這件事的真實(約19:35),就是福音書作者他自己。請觀察,
1.他是事實何等勝任的見證。(1.) 他見證他看到的,他不是道聽途說,也不是他自己猜想,他而是此事的目擊見證人;這是我們所看見、親眼看過的(約壹 1:1;彼後1:16),對此詳細考察,路1:3。(2.) 他看見的,他忠實地記錄下來;像一位忠實的見證人,他不僅講真相,還講完全的真相;不僅僅用口中的話證實,還用書面記錄下來,in perpetuam rei memoriam— 作永遠的紀念。(3.) 他的見證無疑是真的;因為他不僅根據自己親身的認識和觀察寫,還是按照真理的聖靈的命令寫,這聖靈帶領人進入一切真理。(4.) 他自己完全確信他所寫的是真實的,不勸別人相信連他自己都不相信的: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5.) 他於是為這些事作見證,叫我們可以信;他記載這些事,不是僅僅為自己得滿足,或供他的朋友個人使用,而是把它們向世人公開;不是為了取悅好奇之人,或娛樂機巧的人,而是為了吸引人,為著他們永遠的福祉來相信福音。
2. 他在這具體的事例上表現出何等的認真。為了讓我們可以完全確信基督之死的真實,他看見祂心的血,祂生命的血流出;也看見從祂的死向我們流出的福益,這些由從祂肋旁流出的血和水錶明出來。讓這止息軟弱基督徒的懼怕,鼓勵他們的盼望,罪孽必不使他們敗亡,從基督被刺的肋旁流出水和血,使他們稱義,使他們成聖;你若問我們怎能肯定這事?你可以肯定,因為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
V. 在所有這一切事上聖經得應驗(約19:36):為要應驗經上的話,就這樣舊約聖經的尊榮得維護,新約聖經的真實得證實。這是作成這兩件事的兩個例子:—
1. 聖經在祂的腿免被打斷這件事上得應驗;在當中神的道應驗,「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1.) 這是給所有義人的應許,但主要是指向那義者耶穌基督(詩34:20):祂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大衛受聖靈感動說,「我的骨頭都要說:『耶和華啊!誰能象禰』?」 詩 35:10。 (2.) 逾越節的羔羊是對此的預表,看來這是這裡特別所指的(出12:46):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然後重複(民9:12),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立法的神定此旨意的原因是哪一條律法,豈不就是預表的對應必須應驗預表嗎。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 5:7。祂是神的羔羊(約1:29),作為真正的逾越節的羔羊,祂的骨頭被保守不被折斷。臨終的時候為祂的骨頭留下這遺命,就像約瑟的情形一樣,來11:22。(3.) 當中有重大意義;身體的力量存在於骨頭之中。希伯來文骨頭這個詞象徵著力量,所以基督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為要表明雖然祂在軟弱中被釘十字架,祂拯救人的力量卻根本沒有被打破。罪壓傷我們的骨頭,就像它曾壓傷大衛的骨頭一樣(詩51:8);但它沒有壓傷基督的骨頭;祂在重擔之下站立堅固,施大能拯救。
2. 在祂肋旁被刺這件事上經上的話得到應驗(約19:37):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經上如此寫道,亞 12:10。在那裡把施恩的靈澆灌下來的,不可能是別人,就是同一位神聖先知的神,祂說道,「他們必仰望我」,此話在這裡應用在基督身上,他們要仰望祂。 (1.) 這裡意味著彌賽亞要被扎;這裡有比祂手腳被扎一種更完全的應驗;祂被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所扎,正如接下來講到的,在親友家中受傷,亞 13:6。 (2.) 神的應許就是,靈澆灌下來的時候,他們必仰望祂,必為祂悲哀。當許多那些出賣祂,殺害祂的人覺得扎心,被帶領來相信祂的時候,這就部分應驗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的時候,這要進一步在憐憫中應驗;那些堅持不信,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因祂哀哭的時候,啟1:7,這要在忿怒中應驗。但這是適用在我們所有人身上的。我們都在扎主耶穌這件事上有罪,都當關切用恰當的情感仰望祂。
約19:38-42
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裡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
我們在這裡看到對埋葬我們主耶穌配得稱頌的身體的記載。人通常帶著好奇之心來看偉人的莊嚴葬禮,帶著關切參加好友的哀傷葬禮。請來看一場非同尋常的葬禮,從來沒有一場葬禮是像這樣的!來看一場勝過墳墓,將墳墓埋葬的葬禮,這葬禮將墳墓美化,使其對所有相信的人變得溫柔起來。讓我們過去看這大異象。在此看到,
I. 求這身體,約19:38。這是通過拉瑪,或亞利馬太人約瑟的關係作成的,關於這人,除了每一位福音書作者為我們所作的敘述以外(在當中他是主要相關人物),所有新約聖經故事都沒有提到他。請觀察,1. 這位約瑟的品格。他是基督的門徒,incognito— 暗暗作門徒,與基督更親密,卻不願被人知道。他是基督的門徒,這是他的尊榮;有一些像他的人,自己是高尚的人,無可避免要與壞人有聯繫。但他是本應在人面前承認相信基督的時候,是的,即使這樣會失去晉升的時候,卻暗暗作門徒,這就是他的軟弱。門徒應該公開承認自己的身份,然而基督卻有許多真誠,卻是暗暗作祂門徒的人;暗暗總比根本不作要好,特別是如果他們像這裡的約瑟一樣,成長越來越剛強。一些人在試煉較小的時候膽怯,然而在試煉更大的時候變得非常勇敢;約瑟在這裡就是這樣。他因怕猶太人,隱藏對基督的愛,免得他們把他趕出會堂,至少趕出公會,他們能做的就是這些。他放膽進去見巡撫彼拉多,然而卻怕猶太人。人那些只能責罵、誹謗和喧嚷的無能的惡毒,有時甚至在智慧良善的人看來都顯得可怕難以承受,超過人能想像的。2. 他在這件事中起的作用。他因著能進到彼拉多面前的位置,求讓他處置這身體。祂母親和至親既沒有勇氣,也沒有關係能嘗試做這樣的事。祂的門徒離開了,如果沒有人前來,猶太人或士兵就要把祂與強盜同葬;所以神興起這位紳士干預此事,使經上的話可以應驗,因著那將發生的復活而有的莊嚴可以得到維持。請注意,當神要做工時,祂能找到合適做這工的人,為此給他們壯膽。請觀察,基督的屍首完全受一位異教審判官的支配,一定要求得才能下葬,這是基督降卑的一個實例;以及約瑟首先要求,得到巡撫批准才能取走基督的身體,因為在這些與長官權柄相關的事情上,我們必須總是尊重那權柄,和平順服。
II. 為膏屍首作的準備,約19:39。這是由尼哥底母做的,這是另外一位有身份,擔任公職的人。他帶來沒藥和沉香,一些人認為這是苦澀的材料,為要給屍體防腐,其他人認為這些是香料,為要給它作薰香之用。在這裡,1. 尼哥底母的品格,和約瑟的品格幾乎是一樣的;他暗暗作基督的朋友,雖然不是不斷跟從著祂。他一開始的時候夜裡來見耶穌,但現在公開承認祂,像從前那樣,約7:50-51。 一開始像壓傷蘆葦一般的美德,後來可能變成像強壯的香柏樹,一開始嚇得發抖的羔羊,後來膽壯象獅子。見羅14:4。讓人驚奇的是,像約瑟和尼哥底母這樣有關係的人,沒有早一點出來,求彼拉多不要定基督的罪,特別有鑑於他如此不樂意這樣行。求祂的性命,這本來比求祂的身體是更崇高的服事作為。但基督的時候到了,祂不願祂任何的朋友努力攔阻祂的死。當逼迫祂的人推動聖經應驗時,跟從祂的人絕不可妨礙。2. 尼哥底母的好意,雖然性質不同,卻是大大的。約瑟用他的關係服事基督,尼哥底母用他的錢袋。很有可能他們兩人商量好了,其中一人去徵求許可,另外一人應當去預備香料;這是為了快快成事,因為他們時間不多。但他們為什麼要為基督的屍首如此費心費力?(1.) 一些人認為,我們可以從中看到他們信心的軟弱。他們若堅信基督要在第三日復活,就不會如此掛心和破費,這要比一切的香料更蒙悅納。確實要以墳墓長久為家的屍首,需要相應纏裹;但是對於這位象行路的只住一宵的,給墳墓作裝飾又有何必要呢?(2.) 然而我們可以在當中清楚看到他們愛的堅強。藉此他們表明對祂自己和祂教訓的看重,以及並沒有因十字架的羞辱這珍重就減少。那些如此花大力氣褻瀆祂的冠冕,把祂的尊榮扔到塵土間的人,可以看到他們所想的是枉然;因為正如神已經在祂受苦的事上尊榮了祂,同樣人也尊榮祂,連大人物也尊榮祂。他們不僅表現出憐愛的尊重,將祂身體下土安葬,還表現出對偉人的尊榮的尊重。他們可以做這事,卻仍相信和盼望祂的復活;是的,他們可以帶著對祂復活的相信和期望這樣做。因為神定意要尊榮這身體,他們就把尊榮加在它之上。然而我們一定要按照當前的日子和機會盡我們的責任,讓神按自己的方式和時間成就祂的應許。
III. 身體預備好,約19:40。他們把它帶到旁邊的某座屋子裡,洗去血跡和塵土之後,非常莊重地把用細麻布裹好,用香料融入當中,就像融成膏油一般,這是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或膏抹的規矩(哈蒙德博士如此認為),就像我們將屍首乾燥一樣。 1. 這裡是對基督身體小心的處置:它用細麻布裹好。基督穿上屬於我們的衣服,連屍衣也穿上了,讓我們能坦然面對,把它稱作我們婚禮的禮服。他們用香料裹好這身體,因為祂的衣服,連祂的屍衣都不例外,都有沒藥、沉香、肉桂的香氣(這裡提到的香料);象牙宮中有絲弦樂器的聲音(詩45:8),這一塊磐石鑿出的墳墓,對基督來說就是一座象牙宮。死屍和墳墓是惡臭令人討厭的,所以罪被比作是取死的身體,敞開的墳墓;但基督的獻祭對神來說是一種馨香之氣,已經除去我們的污穢。人若有信心察覺我們救贖主墳墓的香氣,就沒有什麼香膏或香料,是比它更能讓人心歡喜。2. 為效法這榜樣,我們應當看重基督徒死去的身體;不是祀奉崇拜把他們的屍體,不,對最卓越聖徒和殉道士的屍體也不可這樣行(人對基督的屍體沒有行過任何這樣的事),而是要仔細安置,使之塵歸塵,土歸土,就像我們相信聖徒死去的身體仍與基督聯合,在末日必然要得榮耀和永生一樣。聖徒的復活是靠基督復活的效力,所以我們在埋葬聖徒時,應當看基督的葬禮,因為祂死了,依舊說話。你的死人要復活,賽26:19。在埋葬我們的死人時,沒有必要效仿基督葬禮的所有細節,比如我們一定要用細麻布裹好下葬,在一座園子裡下葬,像祂一樣用香料裹好;但祂是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下葬,這要教導我們在這種性質的事情上,應當遵照我們生活所在地的習慣,迷信的除外。
IV. 墳墓坐落在屬於亞利馬太人約瑟的一座園子裡,非常靠近祂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座墳墓,或墓穴,是為第一次使用預備的,但還未被用過。請觀察,
1. 基督被埋葬在城外,因為這是猶太人安葬的做法,不是埋在他們的城裡,更不是埋在他們的會堂里,對此一些人認為,這比我們安葬的方法要好:然而當時這樣做是有特別原因的,現在這原因不再有效了,就是觸摸墳墓,這要招致禮儀上的不潔:但現在基督的復活已經改變了墳墓的性質,為所有相信的人除去了它的污染,我們不需要保持與它如此遠的距離了;教堂的院子裡安葬一群死人,包圍著教堂中一群活人,這做法並非不能善用來使我們得益,因為這群活人也正在死去,有生當中我們在死。那些不是因著迷信,而是憑著信心前往聖墓的人,必須離開這世界的喧囂。
2. 基督被葬在一座園子裡。請觀察,(1.) 約瑟把他的墳墓修造在他的園子裡;他這樣設計,使之成為一種警醒,[1.] 對他自己還活著的時候的提醒;當祂以他的園子為樂,收成它的結果時,讓他想到死,並甦醒為死作好準備。園子是進行默想的好地方,在那裡有一座墳墓,這要為我們提供一個默想的好題目,這樣的題目是我們在歡愉中厭惡思想的。[2.] 他死後對他的後嗣和繼承人的警醒。讓我們自己熟悉我們列祖墳墓所在的地方,這是好的;也許如果我們更熟悉他們的墳墓,就會讓我們自己的墳墓變得沒有那麼可怕。(2.) 在一座園子裡的一座墳墓中,基督的身體安葬。在伊甸園中死和墳墓首先得著它們的權柄,現在在一座園中它們被征服、解除武裝、被勝過。在一座園中基督開始祂的受難,從一座園中祂要復活,開始祂的高升。基督像一粒麥子落在地里,(約12:24),所以被種在一座園子各樣種子之間,因為祂的甘露好象菜蔬上的甘露,賽26:19。祂是園中的泉,歌4:15。
3. 祂被葬在一座新的墳墓中。這樣安排,是(1.) 為尊榮基督;祂不是一位普通人,所以絕不可與普通的塵土混在一起。從童女腹中出生的祂,必須從如童貞女一般貞潔的墳墓中復活。(2.) 為證實祂復活的真實,不讓人認為復活的不是祂,而是在聖徒身體多有復活的時候,現在復活的另外某個人;或者認為祂是靠另外某一位的能力復活,像那因著碰到以利沙的骸骨,不是靠自己能力復活的那人一樣。將一切都更新的祂,已經為我們更新了墳墓。
V. 嚴肅下葬(約19:42):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就是說,耶穌的死首。一些人認為把這稱作耶穌,表明祂神性與人性不可分離的聯合。就連這死去的身體也被稱作耶穌 — 一位救主,因為祂的死就是我們的生;耶穌是一樣的,來13:8。他們把祂安放在那裡,因為這是預備日。
1. 在此請留意猶太人對安息日,以及對預備日的尊敬。在逾越節安息日之前,他們有一個嚴肅的預備日。自稱為教會的祭司長不守這日,但被誣陷是對教會有危險的基督的門徒,則很好地守了這日,情況經常是這樣。(1.) 他們不願把葬禮推遲到安息日,因為安息日應當是一個神聖安息和喜樂的日子,是與葬禮的事和憂愁極為不符的。(2.) 他們不願在為安息日作預備的這日做事推得太晚。在安息日前一天晚上做的事,應當好好安排,使之不侵占安息日的時間,也不使我們不能為安息日的工作做好準備。
2. 請觀察他們按照便利取了一座就在旁邊的墳墓;他們使用的墳墓近。也許他們真的有時間,就會把祂帶到伯大尼,和祂的朋友們葬在那裡。我相信祂比任何一位猶大的君王都更有權被安葬在大衛子孫主要的墳墓里;但神如此安排此事,要祂被安葬在就近的一座墳墓中,(1.) 因為祂只不過是躺在其中一陣時間,就像住一家客店,所以祂取了第一處能把自己提供出來的地方。(2.) 因為這是一座新的墳墓。預備這墳墓的人沒有想到誰要第一個使用它,但神的智慧無限遠超我們的智慧,祂按自己喜悅的使用我們,使用我們一切所有。(3.) 我們在此得到教訓,不要過分講究我們安葬的地方。樹倒在何處,豈不就當存在何處嗎?基督安葬在就近的墳墓里。是列祖對迦南地應許的信心,引導他們有心願,要被帶到那裡安葬;但現在,因為那應許已經被一個更好的應許代替,這種掛念就不存在了。
就這樣,沒有排場或儀式,耶穌的身體就被安葬在冰冷寂靜的墓中。我們的中保因我們的欠債被拘禁在當中,所以祂若被釋放,祂的釋放就是我們的釋放。在這裡,公義的日頭暫時落山,要在更大的榮光中興起,就不再落下了。在這裡躺臥著一位,看似被死俘虜,實際是勝過死亡;因為在此死本身被殺死,躺在其中,墳墓被勝過。感謝神,使我們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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