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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大綱第十四點:神的救恩計劃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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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的救恩計劃揭示出七個事實。當你逐一研究時,不要忘記這是神的計劃,而不是人的計劃。再沒有其他的計劃可以拯救你那失喪的靈魂,並使你成為神的兒女的了(徒四:12)。

  條條大道固然可以通羅馬,然而並非個個宗教都能引你到神那裡,使你得救。只有一條路,就是神的路。神的路就是一個人,這個人就是他的兒子主耶穌基督(約一四:6)。

  神的救恩是三個部曲:第一,基督來到這個世界,親自在十字架上犧牲了,好除掉你的罪(來九:26),拯救你免受罪的刑罰。第二,他復活以後,顯在天上神的面前,為要把你從罪的權勢中拯救出來(來九:24;參閱約壹二:1-2)。第三,他將要顯現在這世上;他第二次來時,是以「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啟一七:14)的身份來,要救你脫離罪的所在地(來九:28)。

  現在讓我們用一個敞開的思想並一顆接受的心,來看那關於救恩的七個事實。願神使你的靈魂得著救恩。


壹.第一個事實:神愛你

  《約翰福音》三章16節: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神以他那永遠無法測度的愛去愛你,這是一個千古不變的事實。這愛是如此的無限,你只能用信心去認識。

  本節中「神愛世人」譯作「神如此愛世人」,就最能表達其意思。「如此」這兩個字稍微讓你對神的愛的廣博有些概念。神如此愛你,愛到甚至賜下他的獨生子,為你成就罪,使你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耶穌基督成為神所恨的罪,是要使你成為神所愛的義。正因為神如此愛你,你才能以他的義來代替你的罪。你能尋得比這愛更大的證據嗎?各各他山就是神愛你並渴望你得救的憑據。

  在我們討論另一個事實之前,希望你自己心裡承認「神愛我」。


貳.第二個事實:你是個罪人

  《羅馬書》三章23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罪是什麼?

  罪是違背律法(約壹三:4);

  罪是不信,把神當作撒謊的(約壹五:10);

  罪是積極的悖逆神(賽一:2);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壹五:17)。

  那不說慌的神說:「世人都犯了罪。」這世人也包括你在內。你曾用自己的思想、言語和行為得罪神。你曾犯了不該做而去做的事,也犯了該做卻不去做的罪。在神眼中,你是個失喪的人。

  在我們討論下一個事實之前,你要承認:「我是個失喪的罪人,因為我犯了罪。」


叄.第三個事實:你現在死在罪中

  《羅馬書》六章23節: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

  你已經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現在神要你知道「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在你接受基督做你個人救主之前,你是一直死在罪中。使徒保羅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二:1)得救就是使人的生命在基督里活過來。


死是什麼?

  (一)死是屬靈的隔絕。你的罪使你與神隔絕,你是死在自己的罪中。

  (二)死肉體的隔絕。死使你的靈和魂與身體隔絕。

  (三)死是永遠的隔絕。如果你仍然失喪在罪中,你將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時站在神面前。在那裡,你的罪使你與神的憐憫永遠隔絕,這就是地獄(啟二O:11-15)。

  你知道神愛你,你也知道自己是個死在罪中的罪人。在我們討論下一個事實之前,你應當承認:「我的確是死在罪中。」


肆.第四個事實:基督為你死了

  《羅馬書》五章6-8節: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基督為那些背離神的人而死,這包括你在內。「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羅五:8)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知道你們得贖……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彼前三:18)

  「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一五:3)

  在這些奇妙的經文的亮光下,你會否立刻感謝神的大愛,因他差他的獨生子親身擔當了你的罪;有願否承認:「基督是為我死在各各他山上的」?


伍.第五個事實:你可以因信主耶穌基督得救

  《使徒行傳》十六章30-31節:

  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腓利比的禁卒問保羅和西拉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所得到的回答是快速的,內容也是肯定的:「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保羅和西拉把福音傳給禁卒和他全家的人聽,他們就都因信得救了。

  這因信得救的福音是什麼呢?

  第一,「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

  第二,「埋葬了」;

  第三,「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一五:3-4)。

  耶穌基督這位神人為你死、為你埋葬了,又為你復活了,現在坐在父神的右邊為你代求(約壹二:1)。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福音是神的大能,但只有當你相信的時候才能救你。你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使神的能力釋放出來,拯救你的靈魂。

  那位生來就瞎眼的人,肉體的視力能恢復是個奇蹟;但屬靈的視力能恢復是因為耶穌對他說:「你信神的兒子麼」時,他回答說:「主啊,我信。」(約九:35-38)當多馬相信並承認說「我的主,我的神」時,救恩就臨到他身上(約二O:24-2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一O:9-10)

  你現在就該憑信心接受他,並且這樣祈禱說:「主耶穌啊!我知道你愛我,因為你為我擔當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主啊!謝謝你讓我看見失喪和犯罪的光景。我承認我是個罪人,死在罪中,無法自救。我現在憑信心真心相信,樂意接受你做我個人的救主。主啊!謝謝你賜我永遠的救恩。阿門!」。


陸.第六個事實:你可以知道自己已經得救

  《約翰一書》五章10-13節: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基於神話語的權威,你才可以得救,並且確實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你對神無誤的話的信心,正是你得救的保證。「信子的人有(現在時態)永生。」(約三:36)

  聖經是一本滿載確據的書,既堅定人的信念,又建立人的信仰。神要你知道:

  (一)你現在就是神的兒女(約壹三:2)。

  (二)你已經載基督里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參閱羅一O:1-4)。

  (三)你現在就是個載基督里新造的人 (林後五:17)。

  (四)你現在就是個神的兒子並神的後嗣(加四:7)。你能在神無誤的話之外找到更大的保證嗎?不可能,因為神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二四:35)。


柒.第七個事實:你現在就是神的兒女,且要順服他

  《使徒行傳》五章29節: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現在你屬於耶穌基督,他是你生命的主和主人,並且「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太六:24)。你現在就應決定在下列諸事上順服你生命的主和主人耶穌基督:

  (一)融入一家新約聖經的教會。「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7)

  (二)順從主去受洗(徒二:41)。受洗並不使人得救,但這是你相信基督的死、埋葬和復活的一個見證(羅六:4)。

  (三)參加主日學(或查經班),與神的兒女一同學習神的話語(提後二:15)。

  (四)參加教會的崇拜聚會(來一O:25)你需要領受神的話並與基督相交。

  (五)做個忠心的管家(林前四:2)。你的一切和你所擁有的一切,都屬於神。「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林前六:19-20)神為忠心的管家,你就要把當納的十分之一獻給神(瑪三:10)。十一是你總收入的十分之一,這是屬於主的(利二七:30)。

  (六)在你每日生活中要安排時間禱告和讀神的話,這樣你就可以在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