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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大綱第三點:耶穌基督——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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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信仰與所有宗教不同,因為這信仰不但是宗教,而且是神的兒子的生命活在人裡面。基督就是基督信仰,基督信仰就是基督。他是新約聖經每卷書所寫至高無上的主題,他成就了舊約聖經中神所有的應許,由道成肉身到第二次來臨作「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啟一七:14)。他是在榮耀里那位神人——耶穌基督,被高舉在一切受造的以上,擁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八:18)。他在地上傳道期間,自稱是神道成了肉身(在人肉身內)。他是他自稱的一切,或是比最末的還小(啟一:8)。要認定他的自稱以前,必須先解釋下列的事:
他是童貞女所生;
他的聖潔無罪的生命;
他所行的許多神跡;他代眾人死,並他的肉身的復活。
壹.耶穌基督的神性
《約翰福音》一章1節: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耶穌基督的神性(或他的神的本質)在新約聖經中得到完全的建立,以下是其中一些重點:
(一)使徒約翰稱他為神(約一:1)。
(二)使徒多馬稱他為神(約二O:28)
(三)父神稱他為神(來一:8)。
(四)他自稱是神,在創世以先他就與父同在(約一七:5)。
(五)他自稱是神,未有亞伯拉罕以先就有他。「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約八:51-59)
(六)他接受敬拜,但唯有神才受人敬拜(太一四:33)。天使拒絕受拜(啟二二:8-9),人也拒絕受拜(徒一O:25-26)
(七)他赦免罪(可二:5-11),唯有神才能赦罪。
(八)他是造物主,萬物的創造者(西一:16)。
(九)他是托住萬有之主(來一:3),唯有神才能主宰宇宙。
(十)他自稱擁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八:18),唯有神才擁有所有的權柄。
(十一)他在加利利海水面上行走,風和海都聽從他的命令。他治好有病的人,並使死人復活,又使瞎眼的能看見,耳聾的能聽見。他趕出污鬼,使瘸腿的能行走。他把水變成酒,使用少年人的午餐餵飽了五千人。
貳.耶穌基督的人性
《羅馬書》一章3-4節: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耶穌基督的人性可以從他的出身看到(太二:11)。
(一)他象常人一樣成長(路二:52);
(二)他受制於人性中所有無罪的弱點:
他餓了(太四:2);
他渴了(約一九:28);
他睏乏(約四:6);
他哭了(約一一:35);他受過試探(來四:15)。
耶穌是人,但不只是人。他不是神和人,而是神人,神在肉身顯現。他兩種本質緊密聯繫在一起,以致這兩種本質在一人里合一,有同一知覺和意志。
叄.耶穌是童貞女所生
《路加福音》一章26-35節: 到了第六個月,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撒勒,到一個童女那裡,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天使進去,對她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 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覆思想這樣問安是什麼意思。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 神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 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 神的兒子。」(註:或作:「所要生的,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
耶穌基督是童貞女所生的,在人類歷史上沒有先例。神借著童貞女成為人——一個完美的人,但有兩種本質:有全能神的本質,和人的本質——沒有罪的人(來四:15)。兩種本質的合一就是神人耶穌基督。
(一)童貞女生耶穌的第一個提示,記載在舊約聖經創世記三章15節。那位擊敗撒旦的是女人所生的「後裔」。這是生物學上的神跡,因為僅只有女人不可能有「後裔」。因此,我們明白所指那位從女人所生的,是沒有肉身父親的(路一:34-35)。
(二)以賽亞預言說:「必有童貞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賽七:14)
(三)以賽亞有預言說:「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賽九:6-7)這裡的意思是指神把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這兒子從亙古永遠就與他同在,嬰孩耶穌是童貞女所生的。神賜「給我們」他的兒子。
(四)根據預言,他是在伯利恆出生的(彌五:2)。約瑟和馬利亞往伯利恆報名上冊,於是應驗了預言(路二:1-7)。
肆.耶穌基督的死
《腓立比書》二章8節: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新約聖經提到耶穌基督的死超過一百二十次,舊約先知書也多次提及。
(一)耶穌基督是代眾人死(太二O:28),是神為罪人而設的代罪者(林後五:21)。在十字架上,基督為罪人成為罪。罪人憑信心在他裡面,就能因神的義成為義。
(二)耶穌基督的死是自然的(約一九:31-37)。自然的死是指他的靈和他的魂,與他的身子分開。
(三)耶穌基督的死也是不自然的(羅六:23)。不自然的死是指他是無罪的,他「並沒有犯罪」(彼前二:22)——並沒有罪(約壹三:5)——是「那無罪的」(林後五:21)——在他死以先,要「替我們成為罪」,所以,他的死是不自然的。
(四)耶穌基督的死是異乎尋常的(啟一三:8),這是指耶穌基督的死不是神事後的想法,而是神事前的想法。
(五)耶穌基督的死是超自然的(約一O:17-18)。耶穌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然後他又說:「是我自己舍的(超自然地)。」「也有權柄取回來(超自然地)」他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此身,三天三夜後,他從死里復活,又再次取回生命。唯有神在人的樣式才能有代眾人死、自然的死、不自然的死、異乎尋常的死和超自然的死。
伍.耶穌基督的復活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20節: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里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 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地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忽然,耶穌遇見她們,說:「願你們平安!」她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耶穌對她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他們去的時候,看守的兵有幾個進城去,將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 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註: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一一:25)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每個門徒的信條,是每個信徒的信心之柱,是每個殉道者的勇氣之源,是每次講道的主題,也是每個傳福音者的權柄。
路加告訴我們,我們有「許多的憑據」證明耶穌基督的復活(徒一:3)。讓我們根據見證看一看這些「憑據」:
(一)他復活之後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二O:11-18)。
(二)他向從墳墓回來的婦女顯現(太二八:5-10)
(三)然後他向彼得顯現(路二四:34)。
(四)向在以馬忤斯路上的門徒顯現(路二四:13-31)。
(五)向使徒顯現,但多馬不在場(路二四:36-43)。
(六)再次向使徒顯現,這次多馬在場(約二O:24-29)。
(七)在提比哩亞海邊,向七個門徒顯現(約二一:1-23)。
(八)向五百多名弟兄顯現(林前一五:6)。
(九)顯給雅各看。(林前一五:7)。
(十)再次顯給十一使徒看(太二八:16-20;參閱徒一:3-12)。
(十一)顯給第一個殉道者司提反看(徒七:55)。
(十二)顯給在往大馬士革路上的保羅看(徒九:3-6);參閱林前一五:8)。
許多這些見證人都已殉道了,因為他們傳揚耶穌基督的復活。他們樂意為永活的基督而死。他們擁有「憑據」。 復活前,門徒都是在恐懼中。他們不相信他會從死里復活(約二O:9)。若基督沒有從死里復活,十字架就會是基督信仰的終點了。耶穌死後,我們看見他的門徒感到沮喪、泄氣和挫敗。耶穌的死對他們來說只意味著一件事:一切都完結了。我們應該如何解釋三天三夜後在他們生命中的巨大改變呢?唯一合乎邏輯的解釋是他們擁有耶穌從死里復活,並活到永遠的「憑據」。他們看見了他、與他說話、觸摸了他、又與他一同用飯。 現在讓我們根據環境證據看一看一些「憑據」:
(一)耶穌復活後,門徒生命中出現的改變——由恐懼到無窮的勇氣。他們受迫害心裡竟然歡喜(徒五:40-42)。他們憑著在已復活基督裡面的信心,寧願選擇死,卻不願否認真道而得釋放(來一一:35)。
(二)早期教會開始在一星期的第一天敬拜神,這天是耶穌復活的那天。這並不是一條定律,而是大家自發的(徒二O:7)。差不多兩千年,教會在這第一天敬拜神。對基督徒來說,每個星期日都是復活節。
(三)早期的基督徒到處傳講耶穌的復活(徒八:1-4)。
(四)空墳——若耶穌不是活著,他的屍體發生了什麼事呢?有人給了羅馬兵丁銀錢,要他們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太二八:12-13)首先,門徒沒有這個膽量。若真的是門徒偷去了他的屍體,那麼你又如何解釋他們全都因他受苦、大多數因此而殉道這一事實呢?面對死亡時,他們其中一個為救一已之命,就會揭露「被偷去屍體」的收藏處了。第二,沒有人因偷去耶穌的屍體而曾經被捕或受審。這就證明官員並不相信兵丁所捏造的故事。第三,兵丁會因為在守崗時睡覺而早已被處死。第四、若他們已經睡著了,又怎能知道是門徒偷去了屍體呢?第五、若是耶穌的敵人取走了屍體,他們就早已把屍體拿出來,使基督信仰迅速的完結了。他們很願意這樣做的!
(五)空墳墓的細麻布是耶穌復活的憑據(約二O:1-10)。因為耶穌已經死了三天三夜,偷屍體的朋友或敵人都不會除去細麻布才拿走屍體。約翰看見細麻布時,認得出它包裹的方法跟當初包裹屍體時一樣,他就知道發生了神跡。耶穌從細麻布里出來,但細麻布鬆綁後卻沒有影響到包裹的方法。這就是細麻布留在空墳里的有力「證據」。當約翰看見了就恍然大悟,深信耶穌已從死里復活了。
陸.耶穌基督的升天和再來
《使徒行傳》一章9-11節: 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
復活後耶穌基督經過四十天訓示門徒,就升了天,坐在父神的右邊(來一O:12)。有兩個人把耶穌再來的信息帶給使徒:「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耶穌再來的信息非常重要,所以在新約聖經里提及過三百次以上。
(一)他回來是要把他的教會提走,永遠與教會同在(帖前四:16-17;參閱約一四:1-6)。
(二)他回來是要審判萬民(太二五:31-46)。
(三)他回來是要拯救以色列(羅一一:25-26)。
(四)他回來是要坐上大衛的寶座(路一:31-33;參閱賽九:6-7)。
(五)他回來是要把公義的政權帶到地上(來一:8)。
耶穌基督將要再回到地上。「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二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