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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道問答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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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讚美天父,他使我們的教會在經過種種操練之後,越來越成長健壯。在這樣的美好的日子裡,為要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就必須從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領受天糧,分給眾弟兄姊妹們享用;使大家不但能夠吃奶,還能長大成人而吃乾糧,以致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是非正誤。


(一) 聖經

1問:聖經是一部什麼樣的書?

答:聖經是我們基督教的經典,是上帝給人的啟示,包括有關上帝愛世人,在基督里為人預備救恩的生命之道。聖經分為兩大部分,即39卷舊約聖經27卷新約聖經。「約」指上帝和他的選民以色列人原來所立的約;後因以色列人背約犯罪,上帝又賜下他的獨生愛子為救贖世人而受死流血,和人重新立約。故稱原訂的約為舊約,重訂的約為新約。但新約聖經並不廢掉舊約聖經,而是成全舊約聖經。

2問:怎樣看待聖經的內容?

答: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提後3:16),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 神的話來(彼後1:21)。聖經是我們信仰和行事為人的準則,是我們靈性生命的糧食。

3問:為什麼要讀聖經?

答:讀聖經可以使我們(1)因信主耶穌基督是 神的兒子而得生命(參約5:39,20:31);(2)有得救的智慧;(3)接受教訓、督責,能以歸正學義;(4)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參提後3:15-17)。

4問:讀聖經應抱什麼態度?

答:(1)要愛慕 神的話,經常讀,經常思想;(2)要將 神的話作為食物, 從中汲取靈性生命的滋養(參詩1:2,119:97;太1:4;耶15:16);(4)要虛心尋求, 從聖經里探索新的亮光的感動(參太7:7-8,11:25)。

5問:讀聖經要防止哪些不正確的態度?

答:(1)不可斷章取義,要讓全部聖經向我們說話;(2)不可隨私意曲解聖經,要按正意分解神的道;(3)對不明白的事,不可強解妄解;(4)不應拘泥於字句,而要按照精意來理解,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參提後2:15;彼後 1:20,3:16;林後3:6)。

6問:我們應該怎樣對待聖經書本?

答:聖經裡面記載著上帝的話,所以我們應該珍惜、愛護。但是,不要把聖經書本神奇化,更不可把聖經用作辟邪的工具。

7問:為什麼漢文聖經有稱「 神」和「上帝」的兩種版本?

答:這只是翻譯上的不同。「 神」和「上帝」在聖經原文本是同一個詞,因在我國教會中,有人主張譯為「 神」,有人主張譯為「上帝」,所以長期以來我國教會都保持兩種版本,並存並用。


(二)上帝

8問:「耶和華」是什麼意思?

答:「耶和華」是基督教對希伯來文上帝名字的音譯,原意為「自有永有」。我們所相信的這一們上帝是自有永有的(參出3:14-15),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參啟1:4、8)。

9問:「三位一體」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所敬拜的神是獨一真神,他有三個位格,即聖父、聖子、聖靈。三位同尊同榮,同受敬拜。在創造和救贖的事工上,父、子、聖靈都是共同工作的。聖經有許多地方都表明三位一體的道理,例如主吩咐門徒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洗(參太28:19);保羅為哥林多教會祝福時也是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

10問: 神最根本、最本質的屬性(德性,或性情)是什麼?

答: 神最根本、最本質的屬性是「愛」,因為 神就是愛(約壹4:8、16) 。不但三位一體的關係是愛的關係,神對人的創造、揀選、救贖,也都是出於他的愛。 神願意人能夠理解接受他的愛,並能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他(參路10:27)。神以「永遠的愛」愛人,同時又以他的慈愛吸引人(參耶31:3;何11:4)。

11問:上帝如何愛人?

答:上帝對人的愛,如同三位一體中聖父對聖子的愛一樣(參約17:23)。他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參詩103:8)。一切受造之物他都愛護,他的慈愛極其寶貴,世人可以投靠他(參詩36:5-7)。上帝對人類最深的愛,表現在他為了救贖世人,甚至舍了他的獨生愛子,藉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使人與上帝和好,回到他的愛中(參羅8:32;約3:16;約壹4:9-10)。

12問:天地萬物是上帝所創造的嗎?

答:天地萬物都是上帝所創造的(參創1:1-2:3;詩33:6);並且是屬於他的,如《詩篇》所說:「天屬你,地也屬你;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為你所建立」(參詩89:11)。所以,萬物都在述說上帝的榮耀和大能(參詩19:1)。

13問:上帝創造萬有之後,是否就停止了工作?

答:不,上帝創造萬有之後還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管理萬有。萬有不但本於他,而且依靠他,最後還要歸於他(參來1:3;羅11:36)。上帝在宇宙中的工作從未停止,特別是在亞當墜落之後、上帝對人類的拯救、召喚、醫治、安慰,更是從未停止。所以主耶穌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5: 17)。

14問:上帝是父嗎?

答:上帝是萬靈之父(參他2:7;來12:9),他將生命、氣息賜給萬人,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認識他。信主的人,由於認識了主耶穌,所以才認識這一位天上的父,能夠靠著聖靈得以重生(參約壹2:23;給3:5-6);並被聖靈引導,呼叫他為「阿爸,父」(參加4:5-6)。但不是單憑口說,更要在行事為人中彰顯出上帝的公義來,因為經上說:「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約壹2:29,3:9)。

15問:人類歷史也在 神的管理之下嗎?

答:是的,神是人類歷史的主宰,他「在人的國中掌權」;他「扶持謙卑人,將惡人傾覆於地」,並能「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詩147:6;但4:17)。他的權柄 「統管萬有」 ,他從起初便「宣召歷代」,主宰著整個人類歷史(參詩103:19;賽41:4)。願一切榮耀、威嚴、能力、權柄,都歸與他,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參林2:10;猶25)。

16問:如何理解 神的聖潔?

答: 神是聖潔的(參利19:2;彼前1:15)。他名為「聖者」(參賽57:15)。又名為「忌邪者」(參出34:14)。他「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哈1:13)。惡人的道路, 為他所憎惡;追求公義的,為他所喜愛(參箴15:9)。

17問:如何理解上帝的公義?

答:上帝是一位公義的上帝(參賽45:21),「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詩145:17)."他喜愛公義,正直人必得見他的面」;「惟有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他心裡恨惡」(詩11:4-7)。他「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上帝不能容忍人對人的欺壓,所以稱他是孤兒的父,是為窮人和受欺壓著伸冤的上帝(參詩68:5)。上帝所喜悅的,不是向他獻上 "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他要求於世人的,是作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他同行(參彌6:6-8)。他不偏待人,在審判的日子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顯出他的公義(參羅2:5-11)。

18:如何理解上帝的信實?

答:上帝是一位信實的上帝(參申7:9;林前1:9),他對人的愛永不改變。即使人背離他,他也不忍捨棄人(參何11:8)。經上說,「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他賜福給人的一切應許,不論有多少,都 要藉著耶穌基督得以成就 (參林後1:20)。

19問:禱告是什麼意思?禱告的內容是什麼?有沒有一定的形式?禱告結束的時候為什麼要主「奉主的名」和「阿們」?

答:禱告是人和 神說話,與 神交通,向 神求告。禱告的內容讓要包括向神感恩(參詩95:2;腓4:6),求神赦罪(參詩51:1-3,19:12-13),為人代求(參提前2:1)等。禱告沒有一定的形式,可以出聲禱告,也可以在心裡默禱;可以使用一定的禱文,也可以不用固定的禱文;可以跪著禱告,也可以站著或坐著禱告;可以在清晨或晚上定時禱告;也可以隨時隨地不住地禱告(參帖前5:17-18)。禱告結束時說:「奉主的名」這是主耶穌自己的吩咐和應許(參約14:13-14)。最後說「阿們」,意思是「實實在在」、「誠心所願」。

20問:我們應當為哪些事情禱告?

答:我們要求 神的國和 神的義,也就是祈求 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參太6:33、9-13)。此外,要為天父賜給我們的衣食需用向神謝恩;在 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求天父赦免饒恕(參約壹1:8-10)。我們還應當懇求天父引導我們每天的生活和工作,使我們能夠以耶穌的心為心,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讓父神的名得榮耀。

21問:我們應該為別人禱告嗎?

答:聖經教導我們:「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提前2:1)。這裡的「萬人」既包括主內的弟兄姊妹,也包括我們的骨肉同胞和世界各國人民。我們既要為教會禱告,也要為我們國家的昌盛、平安禱告,並為世界和平和人類進步禱告。

22問:我們禱告的時候應當注意什麼?

答:(1)要按著 神的意思求,讓 神的意思成就在我們身上,不可按自己的私意妄求(參太26:39-42,20:20-23);(2)要真心誠意禱告暗中的父,不可假冒為善,故意叫人看見(參太6:5-6);(3)要存心謙卑,不可處以為義(參路18:9-14);(4)要憑著信心求,不疑惑(參太21:22;來11:6;雅1:6);(5)在為病人禱告時,不可禁止他們就醫用藥(參提前5:23;路5:31;西4:14)。

(三)基督

23問:耶穌基督是誰? 答:耶穌基督是父 神的獨生愛子,是三位一體 神的第二位。他本有 神的形像,與 神同等。他太初就與 神同在,與父原為一。萬物都是藉著他創造的,他是真 神,也是永生,即永恆的生命(參約1:1-3:18,10:30;腓2:6;約壹5:20)。

24問:耶穌基督是怎樣降世為人的? 答:耶穌基督是由聖靈感孕,童貞女馬利亞所生,一千九百多年前,降生在猶太的伯利恆,後來在加利利的拿撒勒長大成人,年輕時作過木匠。關於主耶穌的童年,聖經記載不多。《路加福音》記載,他曾在聖殿裡聽道,並且順從父母;又概括地說:「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參路2:41-52)。

25問:「道成肉身」是什麼意思? 答:「道」是指太初與 神同在的聖子,道成肉身就是「 神在肉身顯現」,「成為人的樣式」(參提前3:16;腓2:7-8);乃是天上的、屬靈的、肉眼不能看見的神,成為地上的、物質的、有形有體的人,在人的性情與人的形體中顯現 神,這就是耶穌基督。所以耶穌基督既有完全的神性,又有完全的人性。

26問:主耶穌所傳的「天的的福音」是什麼意思? 答:"天國", 指神作王,作主宰.神是人類歷史的主宰,也要在人心裡成為主宰(路11:2,17:20-21).主耶穌傳的"天國的福音",就是告訴世人"天國近了"的好消息,父的國和父的旨意都要在地上實現和施行出來,如同在天上一樣(參太6:9-10)."天國"還指將來的國度,即"永遠的國"(太26:29;詩 145:13;啟11:15).

27問:主耶穌在地上作為一個人,給我們留下了什麼榜樣? 答:主要是:(1)主耶穌在地上遵守了天父的命令,使天父的名得到榮耀(參約15:10,12:28,17:4)。他要我們也如此遵行父命,榮耀父名(參太28:20;約14:21;太5:16;約15:8);(2)他對人的愛與憐憫,對罪惡的憎惡與義怒,彰顯了父的慈愛與公義;他教導我們也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參太5:48);(3)他要我們謙卑,服事人,因為他自己到世上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為人的贖價」(太20:28)。

28問:主耶穌行過不少神跡奇事,為什麼有時又責備或避開那些求神跡的人? 答:對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說,他們根本不會因看見神跡而相信耶穌是基督,所以主耶穌責備他們,拒絕給他們行神跡(參太16:1-4)。對那些因吃餅得飽找耶穌的人,他也不願再行神跡,因為他們找耶穌只是單純為了滿足肉身的需要,而不是尋求生命的糧、永生的道(參約6: 24-36、68)。更重要的是,主耶穌奉父差遣到地上來的主要使命是傳天國的福音,而不是為人趕鬼治病(參路4:40-44)。

29問:主耶穌怎樣看待摩西的律法? 答: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參太5:17)。他對門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參太5:21-28),並且把律法上的誡命歸結為這樣兩條:「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人如己」(參太22:37-40)。

30問:主耶穌為什麼被釘在十字架上? 答:由於猶太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誣告,主耶穌被羅馬巡撫本丟·彼拉多釘死在十字架上。他沒有罪,卻為擔當我們的罪而死,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參彼前2:24)。

31問:主耶穌死後一直埋在墳墓里嗎? 答:不,他死後第三天就從死里復活了。因為他是神的兒子、他是生命之主,原不能被死拘禁(參羅1:3-4;徒2:24)。主耶穌復活之後,曾多次向門徒顯現(參林前15:3-8;太28: 8-20;可16:9-20;路24:13-50;約20:11-21:23),有四十天之久,向門徒講說神國的事(參徒1:3-5)。然後,便升上高天,坐在父的右邊(參羅8:34;西3:1;來1:3)。基督復活是為使我們稱義,並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參羅4:25;林前15:20)。如今, 他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參來7:25)。

32問:基督還要再來(復臨)嗎? 答:是的,基督還要再來(復臨),這是他自己的應許(參太16:27;約14:1-3)。他再來的時候,(1)要審判活人、死人(參提後4:1;彼前4: 5),要「按各人行為審判人」, "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參彼前1:17;羅2:6)。他的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參彼前4:17;林後5:10),並要按公義審判天下(參徒17:31);(2)教會已經「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撒但及其使者都毀滅了,「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參林前15:24-26);(4)人類歷史將進入一個被更新了的新天新地。神要親自與人同住,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 ,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參啟21:1-5)。一切受造之物都將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參羅8:19-22)。人類「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象水充滿洋海一般」(賽11:9)。

33問:基督再來(復臨)的日子,我們能知道嗎? 答:基督再來(復臨),是歷代聖徒的盼望;但他再來的具體時間沒有人能知道,也沒有人能推算出來。主耶穌在世時說過:「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可13:32)。所以,在主還沒有再來之前,我們應當敬虔度日,儆醒等候,努力做好主所安排並託付的各種工作。因為他來的時候,要按我們在世上的行為和工作審判我們(參太7:21-27,25:31-46;林前6:9-10;弗5:5;啟22:10-15)。


(四)聖靈

34問:聖靈是誰?

答:聖靈是三位一體神的第三位。主耶穌吩咐門徒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洗(浸),將聖靈與父、子同列(參太28:19)。靈又稱為「保惠師」或「訓慰師」(參約 14:16),他賜人智慧和啟示(弗1:17),為基督作見證,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真理(參約15:26,16:13)他永遠與門徒同在,並為門徒代求(參約14:16 -18;羅8:26)。

35問:聖靈怎樣在人心裡工作?

答:我們能承認耶穌基督為主,就是出於聖靈在人心中的工作。國「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12:3)。靈來了,使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感動人認罪悔改,信主耶穌,並使人得屬靈的生命(參約16:8,3:5-8)。

36問:為什麼說信徒的身子是「聖靈的殿」?

答:因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的身子就成為聖靈的殿,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參林前6:19)。所以我們一定要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因為聖靈是聖潔的靈,是聖善的靈,他不能住在不潔淨的心裡。聖靈感動我們,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參彼前1:2;帖後2:13)。

37問:聖靈充滿的表現是怎樣的?

答:(1)有能力為主作見證(參徒1:8,23:1-4);(2)有智慧,能明白主的旨意(參出28:3,31:3;徒6:3;弗5:15-18);(3)結出豐富的聖靈的果子來,充滿從聖靈而來的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參加5:22-23)。

38問:聖靈的恩賜是什麼意思?

答:廣義地說,聖靈的恩賜是指 神藉基督完成的救恩。 神在基督里賜給我們一切的恩惠,都可以看為聖靈的恩賜(參羅5:15)。狹義地說,聖靈的恩賜是指聖靈在建立教會過程中 ,為完成 神的託付賜給各人的不同的才幹或才能(參林前12:4-7;弗4:11-16)。

39問:各個時代、各個教會、各個信徒所領受的恩賜都一樣嗎?

答:不都一樣。哥林多教會和以弗所教會所領受的恩賜就不完全一樣,和羅馬教會所領受的恩賜也不完全一樣(參林前12:38;弗4:11;羅12:6- 8)。至於各個人從 神所領受的恩賜,更是「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參林前7:7)。這都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為要使眾人得益處(參林前12:7-10、11)。所以,在各樣恩賜中,我們當切慕那造就教會的恩賜 (參林前14:12)。

40問:什麼叫「消滅聖靈的感動」和「妄用聖靈的恩賜」?

答:我們蒙恩之後,要在聖靈的引領之下,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禁戒不作。不如此順從聖靈的引導,就是「消滅聖靈的感動」(參帖前5:19- 22)。「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帖前12:7),「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如果把聖靈的恩賜當作炫耀自己或追求個人名利的手段,就屬於妄用恩賜,對己對人都沒有益處(參林前13:1-2)。只求造就自己而不求造就教會,也是不足取的(參林前14:1-9)。至於假借「靈恩」的名而行犯罪的事,更是褻慢施恩的聖靈,必將加重受罰(參來10:26-31)。

(五)救恩

41問:人是怎樣被造的?

答:據聖經記載,人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的,但又是按照 神的形像造的(參創1:26),並且 神將生氣吹鼻孔里,使他成了有靈的活人。所以聖經稱人是 神的榮耀 ,因為人是 神創造之工的傑作(參林前11:7)。

42問:怎樣理解人是按 神的形象造的?

答:主要指人是按照 神的性情,也就是 神的愛, 神的公義和聖潔 ,以及 神的智慧和知識與自由意志等而被造的。聖經對神的形象的描述是:「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亞當失敗之後,儘管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但人類仍然有錄求 神、認識 神 、愛神的可能;仍然有是非之心,有尋求真理、公義與聖潔的願望;人與人之間也仍然有愛的關係 (參羅2:14-15,3:23)。

43問:人類的始祖亞當是怎樣墜落的?

答:撒但藉著蛇引誘亞當和他的妻子夏娃,使他們違背上帝的話 ,吃了上帝禁止他們吃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參創2:16-17)。人既然犯了罪,便與上帝的關係失去了和諧,從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失去了和諧(參創3:1-19,4:1-15)。

44問:亞當墜落之後, 神就丟棄了他所造的人嗎?

答:不, 神在尋找人。他呼喚亞當說:「你在哪裡?」他問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參創3:9,4:9)此後,神一直在尋找人,施行對人類的救贖 ,一直在等待人與他的復和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復和。聖經所啟示的整個人類歷史 ,就是一部 神尋找人的歷史,一部神救贖人的歷史,直到他親自與人同住,人間不再有死亡、悲哀、哭號、疼痛,一切都被更新為止 (參啟21:1-5)。

45問:基督耶穌受死流血是為了什麼?

答: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在我們還遠離 神,與 神為仇的時候,基督耶穌為我們而死 ,這就顯明了 神的愛,使我們藉著他的死得與神和好(參羅5:8-11)。他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基督裡面成為 神的義。他在基督里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參林後5:19-21)。

46問:什麼叫稱義?

答:稱義的意思是被算為義,罪人在基督耶穌里不被 神看為罪人(參羅4:22-25) ;罪得赦免,與 神和好,得蒙拯救(參羅4:7,5:1)。

47問:人怎樣才能稱義?

答:「人稱義是因著信」,不是用立功之法,不是靠遵守猶太人的律法規條,而是 "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參羅3:23-28)。因為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參羅3:22)。但這並不是說律法要廢掉,只是說稱義不是靠行律法的功勞。經上說:「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主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他對如何遵行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參太5:20- 48)。

48問:《雅各書》為什麼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呢?

答:這是不矛盾的,真正的信心必然要表現在行為上,因為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真正的信心是與行為並行,而且因著行為才得完全(參雅2:17、21-26)。

49問:什麼叫得救?怎樣才能得救?

答:得救就是蒙 神救贖,蒙 神拯救,指脫離罪惡,從罪惡里被救出來(參太1:21)。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參弗2:8)。

50問:既然得救是本乎恩,因著信,為什麼還要「作成得救的功夫」呢?

答: 我們蒙 神救贖,在 神的面前得稱為義,完全是出於 神白白的恩賜 。但我們也還要依靠聖靈的幫助,盡上自己的本分;還要努力追求,潔淨自己。這就是作成得救的功夫 (參林後7:1;腓2:12-13;約壹3:3)。

51問:信主的人為什麼還要認罪悔改?

答:因為我們都不是「完全人」,都還有這樣或那樣的過犯和虧欠 ,所以要在 神面前認罪悔改。聖經告訴我們:「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