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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聖言/2014年8月17日
12 問:當人受造時,神向人施行特別的護理作為,是什麼?
答:當神造人之後,祂與人立了生命的聖約,以完全順服為條件;禁止人吃那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以死亡的痛苦為刑罰。
12 Q. What special act of providence did God exercise toward man in the estate wherein he was created?
A. When God had created man, he entered into a covenant of life with him, upon condition of perfect obedience; forbidding him to eat 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upon the pain of death.
問12 神造人的時候,怎樣行使特殊的護理作為?
答:當神造了人時,與人立了一個生命盟約,以完全順服為條件; 。禁止人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說明若吃必受死亡的痛苦。
從前面的要理問答中,我們確知神控制所有的創造物和事情。在這裡我們又學到神藉著生命之約(也叫做工作之約)。在人類起初的歷史中樂意行使祂對人的管理,在問題廿我們將會看到:神現在藉著一個更新更好的盟約,叫作恩典之約,對人類的一部分行使特別的管理。藉此約神把祂的選民帶入永遠的救恩中。(以本課的第一因,比較這兩種盟約。)本課我們要思考在起初的事,就是人在犯罪以前反叛神的事。
根據舊長老會兒童要理問答之一說,「盟約就是兩個以上的人之間的協定。」當我們所想到的這盟約是人與人互相協定,這是夠真實的。然而當我們想到神與人的盟約時,這個舊的定義就不真正地合用了。因為要了解神與人的盟約,我們必須除去那個建議在這一點上神和人是平等的夥伴的每個想法。當神與人立約時,並不是「一半一半」的比例。神不必諮詢人的意見以決定盟約的內容和條件。不在神的盟約中,祂有完全的主權。換言之,是祂獨自決定要有一個盟約。祂獨自決定盟約的條件,祂獨自加諸約於祂自己和人身上。如果我們牢記這些真理在心中,我們就可以避免當我們說到第一個盟約是生命或工作盟約時可能產生的危險。那危險——我們總是堅決地抵抗——就是意圖人似乎從神那裡賺得某些東西。聖經清楚地教導我們這是錯誤的思想。因為即使我們想一個人從未犯過罪——這個人做了他一切應該做的事——印是這樣耶穌說神也不虧欠這人什麼。「僕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還謝謝他麼。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路17:9-10)
在這插畫中,我們看見矮仔和他的狗。在他手中有一根骨頭,他正要將這根骨頭給他的狗。但是在他把它給狗之前,他要求狗先順服他的命令坐下。這正像神給人的盟約一樣。從這插畫中,當然我們能看出矮仔和他的狗並沒有什麼協定。是矮仔獨自決定要「飛多」照著他話做才可以得到骨頭。我們不能說神欠他什麼作為回報。我們只是說神:樂意要某些順服作為給予恩賜的條件。我們稱第一個盟約為:生命盟約」,因為神應許賜給亞當生命(正如矮仔答應給他的狗一根骨頭)。我們也稱這盟約為「工作盟約」,因為神要亞當在祂授子恩賜前順服祂。
在以後兩課中,我們會看到亞當不順服神,而將全人類帶進罪和悲慘的境遇中。但在本課餘下的部分,我們想要指出在「工作(或生命)盟約中」,沒有對亞當或人類不公平的事實!我們這樣說有一些理由:(1)首先,亞當是以能力受造,這是他需要的,以便做神要他做的。「神造人原是正直」(傳7:29)。他不需要犯罪。即使撒旦也不能使亞當犯罪。使徒保羅說:「不是亞當被引誘」(提前2:14)。他知道撒旦引誘他做些他不該做的事。(2)再者,神多方地誘導亞當,以免他不順服。神說:「園中各種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創2:16)。既然這些果於都「甚好」(創1:31),又既然神隨意提供它們給亞當,他就不需要違背神的話。然後,當神以死的恐怖刑罰威脅亞當以防他不順服,這就是避免這般不順服的一個有力的理由。所以,雖然我們都在亞當中犯罪並且在他的首次犯罪中和他一起墮落,然而卻沒有不公平。
在這裡的插畫中,我們看見矮仔和他的父親。他問「爸!為什麼我是中國人?」答案很明顯。矮仔是一個中國人因為他爸爸和媽媽都是中國人。孩子以屬他們父母的利益(或不利)而出生。矮仔豈能抱怨這是「不公平」嗎?當然不能。我們寧可假定他是知感恩的(無論如何,他當然應該如此)。身為人類的一員,同樣的我們必須說事實上沒有什麼不公平,我們在神前都是生在亞當自己的地位中。倘若亞當守盟約,我們也能因他得益處。既然亞當背約,我們也受痛苦的結果。倘若我們報怨神因為我們在亞當中有罪並且和他一起墮落,那麼,我們就是大錯特錯了。
我們會問:倘若神真正地「保護及管理萬物和他們一切的行動」(要理問答十一題)祂怎麼允許撒且引誘我們的始祖呢?那麼這也一定是神偉大計劃的一部分。倘若是神偉大計劃的一部分,當亞當犯罪得罪神的時候,我們怎能說這單是他的過錯呢?挨言之,神怎可允許撒且引誘我們的始祖,而我們怎能一味地責備我們的始祖(和我們自身)犯罪呢?讓我們清楚明了除了神自身之外沒有人能真正地明了這大奧秘。從沒有人能解釋這奧秘,我們必須做一件事就是面對這樣的問題。我們應當接受聖經的陳述且滿意它。聖經只教導我們兩件事:(1)神的確控制萬物和他們一切的行動,(2)然而,神可不是罪惡之源。祂保守秘密正如祂如何能控制萬物而不是罪惡之源。我們只知道這是如此。使徒說:「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祂的旨意所豫定的。」(弗1:11)。然而「神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 (雅1:13)。「耶和華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祂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詩145:17)。
總之,讓我們注意到要理問答教導我們亞當的歷史事實。換言之,創世紀一至三章的記錄是在特殊的時間和地點真正地發生在地上的忠實見證,我們今日強調這個是很重要的,因為某些現代神學的詭辯是很危險的。因為這些神學越來越傾向於否認亞當是真實的人,而且人類在亞當一人中犯罪並且在他的首次犯罪中和他一起墮落。這些現代神學,論到亞當,他們認為他只是一個象徵。換言之,亞當只是一個字,不是那個名字的人,而是「我自己對罪的傾向,和墮落」。挨言之,假定人們在很早以前開始了解他們是罪惡的和悲慘的。假定那時候他們開始嘗試去解釋這事實,那麼如時間飛逝逐漸發展成有關一座名為「樂園」的花園和一個叫作「亞當」的人的故事。這個「故事」我們稱它為「神話」。就它真正地發生意義來說它不是真實的。僅就可能據說是真的比喻,或因為它有價值的道德教訓而可能據說是真的寓言的意義來說,它是「真實的」!現代神學的這個教訓可能聽起來很吸引人。這樣錯誤的教師甚至能說他們「相信亞當的故事」。但是他們只是說他們相信故事中的某些價值。他們不是說他們相信這是實際地發生什麼的陳述。但是我們必須相信這個。因為聖經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服,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9)。否認亞當是個真實的人,如聖經說的,常常也會導致否認基督是聖經說的基督。換言之,倘若我們相信聖經所說有關的亞當和他在生命(工作)盟約之下所做的,也就不是真正地相信聖經所說有關主耶穌基督和祂為我們在恩典盟約中所做的。
問 題:
1.「盟約」這字是什麼意義?
2.這裡有多少盟約?定它們的名稱?
3.是否滿意說一個盟約是「兩個人以上之間的協定」?為什麼?
4.在我們思考工作之約中所應當避免的主要危險是什麼?
5.插畫九如何表示工作盟約?
6.什麼是否認這盟約「不公平」的理由?
7.插畫十如何證明這點?
8.什麼是聖經中沒有解釋的大奧秘?
9.在面對這大奧秘中,我們當做些什麼?
10一個現代主義者的意見會說亞當的故事是「真實的」嗎?如果會,他是什麼意思?
11.為什麼我們相信創世紀一至三章的歷史是重要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