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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聖言/2014年7月5日
問3:聖經主要教導的是什麼?
答:聖經主要教導的就是人對於神所當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當盡的本分。
Q. 3. What do the scriptures principally teach?
A. The scriptures principally teach what man is to believe concerning God, and what duty God requires of man.
略解:為了達到我們生活的主要本分,有兩件事必須知道:我們該信什麼?我們該作什麼?這兩件事,聖經都為我們解釋得十分清楚,告訴我們神是怎樣的神,他曾為我們作了什麼,他吩咐我們作什麼,對我們現在與未來都有好處。
問3 聖經所主要教導的是什麼?
答:聖經所主要教導的就是人對於神所當信的真理 ,和神所要人當盡的本分 。
有很多東西是我們不能從聖經學得到的。1.舉例來說,聖經沒有向我們提供一份完整的人類歷史。這不是神賜下聖經的日的。故此,有很多歷史上的事情,我們只能從別的來源去學習。2.神的話也沒有告訴我們各種科學所需的技術性資料。聖經中沒有化學方程式。我們也不會找到電子的原理。3.事實上,連一些我們希望知道關於耶穌基督的資料,聖經也沒有完全告訴我們。我們對耶穌的童年時代,教育情況,或家庭生活所知不多。我們對祂的相貌,更是一概不知。我們還可以引出很多聖經沒有教導的東西。聖經並未教導我們每件事情,神之所以賜給我們聖經,只是要教導我們「人對神的當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當盡的本分。」
不過,同樣重要的是我們要記得聖經對一切事情都有某些教訓。聖經所說的這一些,實在是非常重要。可以說,若不是有聖經這些教訓,我們對任何事物都不會有真疋的認識,其重要性可見一斑。我們且以下面的圖畫加以說明:
在圖一那裡,我們看見一個人企圖絕不倚靠神去助他認識這世界(和他自己)。他可能是個現代的科學家,他「相信」這世界是自我存在的,因為它是進化來的。換言之,當他開始研究和探討「大自然」的秘密時,就把神徹底地排除他的思想之外。那些研究歷史,地理或別的學科的人,也會這樣。然而聖經清楚教導說宇宙都是神所創造的。萬事萬物都與神有關,而這種與神的關係就是最重要的真理。如果不承認這種關係,即使「最偉大的科學家」也算不得真正明白真理。換句話說,當人不是以承認真神為他們思想的始點時,他們就是在黑暗裡。由於他們在黑暗中,他們就不能真正看見在世界上的光。
在圖二的那個人,已經看見了那光。聖經把這光賜給他(因為聖靈重生了他的心,以致他接受和相信了神的道)。但留意這裡有兩件事。首先,聖經的知識(由聖靈所賜的)使這人相信那位既真且活的神。其次,這人因此可以明白他在世界上的地位。他能夠明白這是他天父的世界,並且知道他在這世界上所做的一切,都應該為榮耀神而做。如果這人是個科學家,他研究事物的目的,是要更了解神奇妙的創造。若他是歷史學家,他研究人類歷史是要明了神在歷史所顯露的計劃。這種態度在每一個範疇都適用。唯有憑著信(人對於神所當信的真理),人才能正直地行事為人(神所要人當盡的本分)。
你會注意到這一條要理問答就是其餘的問答的基本大綱。從第4至38項問答,概括了聖經所教訓對神當信的真理,而第39至107項(律法,蒙恩之道,和祈禱),則概括了神要求人當盡的本分。在這裡我們要留心幾件事。1.首先,這份要理問答把著重點放在我們當相信的真理方面。這點很重要。今日流行的說法是人相信什麼並不太重要。「各人都有權相信他所想信的」,這是一些人的論調。另一些人則說:「無論人相信什麼都可以接納,只要他對別人是真誠而有禮便成。」正如詩人布柏(Pope)所說的:
讓無意識的頑固之徒
為信仰技節爭得你死我活,
那些行為正直的人
其信仰決不會有大差錯。
當然,任何人的確不應被他人強逼,去相信他所不願相信的事。但若說人相信是什麼並無分別,則屬不確。因為「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約二9)。耶穌對井旁的婦人說:「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4:22-24)。幻想人可以抱著錯誤的信仰而過正確的生活,沒有什麼比這更危險了。「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7:28)。就是為這緣故,要理問答把「人對神當信的真理」放在最先。2.其次,我們還要注意,當人真正有正確的信仰時(若他真的相信神所命令他相信的),他必須同時實行神所吩咐的事。換言之,有真信仰而不確定地做出來,是沒有的事。雅各說:「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雅2:14)。雅各說不,「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2:17,26)。這樣,要不是要理問答同時強調「人對神所當信的」以及「神要人所當盡的責任」,我們就沒有一幅完整基督徒生活的圖畫。死寂的正統信仰是會存在的。這種沒生命的正統信仰,是只會宣認聖經真正的教義。這種人很明白這些教義,甚至可以滔滔不絕。,大發議論,替它們爭辯。但他們卻不是過著神所要求的生活。我們要認定這是大錯特錯的。我們必須看見,要理問答不單把信仰放在最先,它同時還教導我們,信仰若不能帶出正確的行為,就不算是得救的信心。
還有另一點需要一提。聖經說到「律法(十誠)是我們起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這話的意思是,人若不首先領會到他的需要,他是無法真正信靠基督作他的救主的。或者說,只有藉著律法,罪人才明白他們是有罪的。「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或許有人會問:「那麼要理問答為何不先談及律法,然後才提及使我們得救的對基督的信心?」要回答這問題,我們可以說:1.如果要理問答先提到律法,然後才提到信心,並不算是錯誤。神自己也是先賜下律法才賜下救主。2.不過,要理問答不先談及律法也是有很好的理由的。這些理由是什麼?。首先,如果先提律法,後談基督,可能使人誤以為基督不及律法來得重要。這是很大的錯誤,因為基督比萬有都大。b其次,那樣可能叫大意的讀者以為救恩是來自人遵行律法。有人會說:「你先遵守律法,基督就會接納你了。」如此就是大錯特錯了。因為聖經明說沒有人能藉行律法得拯救。事實上,除了耶穌一人以外,沒有人可以接著神所要求的遵守祂的律法。。第三,若把律法放在基督之先,亦可能留下錯誤印象,以為信了基督就不再需要神的律法!有人會說:「現在我既已相信基督,就用不著律法來告訴我怎樣生活了。」這說法同樣也是完全錯誤的。因為神賜律法不單是叫我們知道需要基督為救主,它也是幫助我們在接納基督為救主之後,懂得怎樣為祂而活。約翰說:「我們 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了」(約一5:3)。
總言之,我們要強調,要理問答肯定的否認人可以任意選擇基督教作為一套教義或作為一種生活。真基督教絕不會二者只取其一,而是必須兩者兼備,像好樹和好果子一樣。
問 題:
1.要理問答中「主要」一詞是什麼意思?
2.有沒有一些東西是無法從聖經學到的?試舉一例。
3.學出一種學科是聖經完全沒有提及的。
4.圖一中的人對世界真正正確地明白的部份有多少?為什麼?
5.為什麼圖二的人對世界有真正合理的認識?
6.請解釋聖經這句話:「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7.要理問答有那兩個主要部份?試加解釋。
8.要理問答對什麼加以強調?為什麼? 9.真正的信仰足夠了嗎?試加解釋。 10.如果要理問答先提及律法,它是否錯誤?為什麼?
11.先談信仰後談律法有什麼好的理由?
12.從要理問答這一間中,我們學到什麼最重要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