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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宏广牧师问题解答7

来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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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问:《圣经》与“信经”的关系是怎样的?


解答——


我们知道,《圣经》出自圣灵神的默示,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唯一准则,其重要性不可言喻。而“信经”则与“神学”、“教义”或者“教理”这些词汇息息相关,其重要性依旧不可忽略。《圣经》与“信经”二者关系密切,相互解释。在基督教内部,对二者之关系总有各种认识上的偏差。因此,讨论这个问题有很大的必要性。不过,为求得适当的结论,我们首先需要厘清几大概念和命题:

   1、什么是「真理」?
   2、《圣经》之外有没有「真理」?
   3、「真理」是不是有层次或者主次之别?
   4、「信经」究竟是不是「真理」?
   5、如果「信经」不是「真理」,那么,其权威性如何定义?
   6、如果「信经」是「真理」,那么其和《圣经》的关系是怎样的? 


1、什么是“真理”?


【约18:38】What is truth? Pilate asked. With this he went out again to the Jews and said, "I find no basis for a charge against him.(NIV)曾几何时,作为对希罗哲学饶有兴趣的犹大巡抚彼拉多正当着真理的本体之面问询过“什么是真理(What is truth)?”可惜的是,虽然真理就在眼前,但他却迷失在真理之前!毫无疑问,对彼拉多而言,真理是非位格的,并且是无从定义的,正如世人所共同困惑的那样。其实,一直以来,对于“究竟什么是‘真理’”这个问题,世界上各种思潮、文化和哲学都有不同的定义。因此,总是莫衷一是,叫人难以取舍。下面,我们择其主流思想先来逐一分述:


A.「真理」的普遍注解和定义:「『真理』就是指『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的事物,是我们所认知的集合范围内可以预测现象的最高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形式系统理论自身的逻辑无法证明。不可证性使人产生了对『真理』的自然绝对性规律的信仰(信念),成为指导行动的最高准则。』对于这个定义而言,真理是客观的实在,是最高的自然规律这两点都是正确的,而把真理的不可证性视为信仰的初衷则是错误的。


B.“马克思唯物主义”认为:“客观性的‘真理’是人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真理’是某一时空的同一个客观的世界在跨越时空的不同的主观的世界的同一认识。‘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因为‘真理’属于认识范畴。不能把‘真理’等同于客观实在。‘真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客观性乃是‘真理’的根本属性。因为一来,‘真理’的内容来自于物质世界的客观事物及规律,其内容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主观意志。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由于‘真理’是客观的,有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所以‘真理’必然是一元的。也就是说,不论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可能得出多少种结论,但只有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才是‘真理’。‘真理’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不以阶级的主观愿望为转移。既然‘真理’是客观的,那么,世界上就不存在着任何的主观‘真理’”。在这里,“唯物主义”由于认为物质具备第一性,所以,起码犯了几个错误。首先,他们将“真理”的客观性和主观性做了过度的切割,并且将二者对立了起来。其实,客观“真理”是主观“真理”的基础,主观“真理”是客观“真理”的表现。二者相辅相成,如同人之灵体,根本上不是对立的。其次,尽管他们认识到客观“真理”的不变性,但却将“真理”只局限于物质界,因此就无法领会“真理”的超越性和整全性。其三,“真理”是超验的,任何实验或者实践都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乃是运用“真理”的途径,不是实践检验了“真理”,乃是实践凸显了“真理”。最后,他们虽然认识到“真理”的一元性,却由于没有触摸到“真理”的本体,所以只能水中望月,雾里看花。


C.“唯心主义”的“真理”观和“唯物主义”恰恰相反,由于“唯心主义”主张“真理”是主观的,所以“主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做是纯粹主观自生的东西,而“客观唯心主义”则把“真理”看成是“人的意识”和“客观精神”的一致。“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出发,坚持“真理”是客观的“唯心主义”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出发,坚持“真理”是主观的。“唯物主义”犯的错误主要是以人为本,以精神意识为主,这本身就不够客观,因此不可能得出客观的结论。因此,“唯心主义”是一种实际意义上的“虚无主义”,正如佛教的“四大皆空”观念所言。“唯心主义”也是一种“多元相对主义”。因此,这一派根本没有“真理”。


D.“实用主义”是“唯心主义”的一个变种。此派把“有用”作为真理的根本属性,主张“有用就是真理”。因此,“不管是白猫还是黑猫,能抓到耗子的就是好猫”!“有用就是真理”的危机在于其完全无视真理的客观性,混淆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并会导致“道德相对主义”。如果按照这种观点,谋杀也是“真理”,因为“谋杀”对凶手而言是有必要且有用的。并且按照这种说法,世界就没有统一的定理,因此,人类的一切恶行都可以找到合理的借口。那么,某一理论今天对我们有用,它就是“真理”,改天假若其对我们无用了,它也就是谬误了。其实不是“有用就是真理”,乃是“真理是有用的”。


正如上文所说,无论是“唯物主义”、“唯心主义”或者“实用主义”对“真理”所下的定义都是不甚完全或错漏百出的。那么,基督教怎样定义“真理”呢?这要从两方面来看:

首先,根据《圣经》,我们得知:“本体的真理”或者“真理的本体”就是基督,而《圣经(圣道)》则是真理的文字见证,这都是“客观真理”,也是本体的真理。如此说,基督就是本体的道,《圣经》就是文字的道。文字的道出自于本体的道,本体的道表现于文字的道。因此,不如其他哲学与宗教,基督教认为:客观真理不仅是一种“知识”与“存在”,更是一种“生命”和“位格”(约15:26 17:17)。在此,还要解释下,文字的道在与上帝的关系上并非本体的真理,在那个关系中,上帝乃是本体的真理。但是当文字的道在被拿来作“直接默示的文字之圣道”与“讲道(对此道之解释)”的比较时,从主次关系上来讲,神的话(圣道)则是本体,而讲道则是客体。“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这句话说明了基督的神性,祂是“有位格的真理”和“生命的本体”。上帝是实存且永存的,神子也是如此,这样“真理”亦是如此。为什么说“真理”是实存的呢?因为基督就是“真理”,基督就是太初之道,基督就是神的话。曾经,神创造天地的时候是通过祂的话(也就是第二位格的圣子)创造的。基督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基督是元始,是从亘古到永远的神之子。神子是创造的工师,也是智慧的化身。要知道:万有都是被基督所托住,整个宇宙都在彰显着基督的真理。无论出自特殊启示还是普遍启示。正所谓:“万物皆规律,有法天下依。”、“天道昭昭,天网恢恢”……因此,没有谁创造了“真理”,更没有谁发明了“真理”,反而一直都是人们学习和发现“真理”。科学至上者认为科学能解决一切问题,科学是万能的,一切得不与自然科学验证的事物都是荒谬的。所以他们下结论说:“实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岂不知科学并不等同于“真理”,充其量有些“真理”的影子而已。我们相信,只有“真理”是永远不变的,而任何科学都是在不断的进步改良与推陈出新的过程中。思辨哲学和逻辑学常常犯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把“真理”当作研究推论的对象,认为合理的就是“真理”,经过验证的就是“真理”,实际则不然。其实,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真理是客观的真实,谬误是主观的谬论。真理的反面是谬论,二者对立存在。一件事,不是真就是假,不是好就是坏,没有中间路径可循。悖论都有语病,反合性真理可解为两真或两假。康德批判过“真理符合论”,认为那只是一种理想。事实上,在基督里,在《圣经》中,我们本可以具体认识“客观真理”,并且也可以将对其的认识付诸在“主观实践”中。

第二,“普遍的真理”就是与上帝的“圣律论”或者“圣道论”有关系的“公理”或者“定理”,是不证自明的,是源自上帝的。正如一加一等于二的道理一样,一加一是在什么时候等于二的呢?是在毕达哥拉斯的时候吗?是在阿基米德的时候吗?是在笛卡尔的时候吗?是在牛顿的时候吗?都不是,很显然,这是个与日月交相辉映的定理。它早于人,甚至早于万物。还有,一切对真道的解释只要合乎真道就是“真理”。因为,这些正确的解释只是表达真道的另一种形式。无论怎样表达真道,阐述真道,实际上只要意义不变,那么也就必然本体未变,本质未变,不同的只不过是形式。语言是一种文字符号,其表达的本是一种情感、意志与意义。围绕同一命题的各种表现形式不论多与少,简与繁,其实质都是一样的。吃饭就是就餐,就是用膳,一句话:就是品尝食物……住宿就是下榻,就是就寝,一句话:就是准备休息。无论怎样表达,本质都具备同一性!不过,在此,我们也当知道,上帝向人们启示他自身和“真理”的方式有四:


其一,藉着自然万象:“诸天述说 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诗19:1-2)“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


其二,藉着人的良心:“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1:19)“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5)”


其三,藉着文字的道:“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


其四,藉着耶稣基督:“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也曾藉着他创造诸世界。(希1:1-2)耶稣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谁;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路10:22)此四点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紧密。



2、《圣经》之外有没有真理呢?


如果从上文来看,《圣经》之外有“真理”。因为不仅人的良心在见证着真理,并且诸天也在昭示着“真理”。那么,人类良心的正常发挥一定是“真理”,从而人们也能够通过自然万象得出一定的“真理”。但这是需要谨慎的,因为一来,人类堕落后良心也被玷污了;再者,堕落后的人,其逻辑也靠不住,多少的时候,未得救的人针对宇宙万物这些普遍启示,即使是明显的事实也会搞颠倒。但这不是说未得救的全人类就绝对不能认识真理了,从关系上来讲,他们认识真理的本体是不可能的;但从知识上来讲,认识真理的本体是可能的。


3、“真理”是不是有层次或者主次?


是的,真理有层次之别,也有主次之分。有人说“真理”有相对和绝对之别,这是错谬的。因为是“真理”是不变的,是纯粹的,所以就不是相对的,既然是真理就一定是绝对的。相对的就不是真理,绝对的才是真理。正如“十诫”是“真理”,每一条都是绝对的,但显然前四诫比后六诫更重要,正如爱神当然在爱人之先。这就是主次之别。任何事物,无论在《圣经》内与外,只有对错两种可能,没有中间路径可寻。“真理”一定是对的,谬论一定是错的(按结论来说)。


4、“信经”究竟是不是“真理”?


这要从什么是“信经”,并且“信经”是由什么构成的来看。


第一,“信经”是对《圣经》“真理”的精炼陈述,是对庞大的《圣经》真理的简单表达。


第二,“信经”是由部分《圣经》经文和对经文的正确诠释组成的。比如《使徒信经》以“三位一体”作为架构,所宣信的每一条都是“脱胎”于《圣经》的,是与《圣经》完美的“真理”相契合的,如果内中有哪怕一条不符合《圣经》,我们就必须弃绝,它也就没有权威性,就不值得听信。但事实恰恰相反,以“四大信经”来说,许多人声言其可能有误,却拿不出其哪一条有误的具体证据和结论,那样就导致将“信经”与《圣经》微妙的内在同一性否决了。这必然导致:不信“信经”吧,还说不过去,全信“信经”吧,逻辑大前提确是其有可能有误。那么哪一条有误?我该信哪条,弃绝哪条?不仅会被人意地取舍,也一定带来信徒头脑的混乱。


5、如果“信经”不是“真理”,那么,其权威性如何定义?


针对这件事,我们一定要谨慎!今天很多人说:“信经,哪怕是正统教会的‘信经’,其权威都是小于《圣经》的,因此《圣经》无误,‘信经’有误”。这句话看似没错,其实危机四伏。当然信经不能取代《圣经》,当然《圣经》无误。那么,是否就可以反推“信经”无绝对权威?“信经”难道就有误?要知道,“信经”只可能是“真理”或者不是“真理”,如果其不是“真理”,那么它也就没有权威,从而也就没有对信徒的约束力。试问,信经如果不是真理,为什么教会还需要张贴它呢?为什么许多保守教会还要以它作为信仰告白呢?难道我们是在告白真理与错谬的掺杂宣言?亦或是在允许基督徒所信的内容有不完全的陈述?这里面无论哪一条,都是站不住的!


6、如果“信经”是“真理”,其和《圣经》的关系怎样?


在上文我已经论述了“信经”和《圣经》具备同一性的关系,在这里还要补充一点,“信经”与《圣经》也有说明与说明对象的关系,正如我们买一台电子设备,需要说明书,说明书不是本体,但不可或缺。诚然,没有说明书的电子设备依旧能用,我们用的是设备本身,不是说明书。但说明书能更好地表明设备的功能,没说明书与有说明书对设备本身是没影响的,但对人认识设备是有影响的。这也是《圣经》与神忠心的仆人和其他合乎《圣经》的属灵书籍的关系。所以,我们必须用“疑错从无”的原则来定位“信经”(主要指四大信经),它并非整全性的《圣经》,所以其仅次于《圣经》。这样,他的权威可见一斑。


其实《圣经》和“信经”只能是主次权威问题,绝不是等级权威问题。这就如同某一君王直接的口头命令和钦差传播的圣旨之间的关系一样。我们知道,王可能管理多国多民,因此其发令降旨的原话如果用录音设备录下来,内容和王的意愿绝对是一致的。而钦差所传的圣旨只要和王的口头命令意义一致,那么就是次要权威。这个次要权威不是说不重要,乃是说对于王本身而言,其直接出口之话是第一手资料,而经过钦差传播的就是第二手资料。其出口的话是其完整的意思,其通过钦差传播的话可能有其原话的一部分,也可能有对其原话的正确解释。因为,圣旨在传播时不一定是照王的口气,语言或者语言排列次序。尤其是在针对万民时,王的话有时候需要被翻译,被注解或者被概括。这样,只要钦差做的是合乎王的命令和旨意的,那么就是和王的意愿一致的。上帝好比就是这位王,其口头命令好比《圣经》,钦差的传旨好比正确的《信经》和牧者正确的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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