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CCBible/Bible101/DBible 微博@基督徒百科@Bible101@歌珊地圣经引擎@如鹰展翼而上 QQ群 4619600/226112909/226112998 同步推送#今日真道圣言#
耶和华见证人
第 四 讲
认识耶和华见证人的谬误
引 言:
主基督预言到,在世界末日及他再来之前,必先有一些预兆(signs)会发生。马太24:3-14所论之预兆中,第一样的预兆乃是异端、邪教之兴起--必有假基督、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甚至连选民也迷惑了(太24:4-5,11,24)。其次,提后4:1-4亦预言到末日来到之前,人会厌烦纯正的道理,随从自己的私欲、偏向荒渺的言语。现今世代的异端中,专向这些对真理模糊不清的“教友”入手传教的,是耶和华见证人。1984年,美国耶和华见证会宣布加入他们教派的人中,逾百分之八十是从天主教和基督教而来的。所以主劝戒及警告我们要儆醒(太24:4,42-43),并要在真道上扎根,以致晓得分辩真理与异端。
l·异端特色
A·在基督教圈子以内,挂着基督教名号者。
B·在圣经以外,加上比圣经更具权威的东西或人,如
1·摩门教:摩门经、圣约和教义、无价珍珠等
2·统一教: The Divine Principle
3·耶和华见证人:表面看来,他们只根据圣经,但实际上,他们有与圣经具同样权威:甚至更具权威的东西--《守望台》、《导至永生的真理》、《上帝是那不可能说谎的吗?》等。就算圣经没有说是绝对的,若这些刊物说是绝对便是绝对。还有,他们的圣经也是采另一译本,是经过篡改的新世译本(New World Translation,参II )。
C·将神绝对的真理摒弃:
1·否认主耶稣完全的神性
2·否认三位一体之教义
3·否认人是无力自救、必须因信称义
4·否认圣灵乃有位格的
5·否认基督曾在肉身复活
6·否认主宝血的救赎是唯一途径
7·否认主必要再来
8·否认灵魂在肉身过后仍存在
9·否认有地狱存在:
10·否认有神迹
D·将相对的东西绝对化:耶证认为
1·得救是要靠自己努力工作
2·输血等于食血(见附录新闻)
3·基督已于1914年以人不能见之方式回到地上,现在在天上统治世界,这明显与圣经教训有冲突
4·守很多“规条”,靠守规条去“赚取”救恩
E·唯我独尊--以教派名称分辨,唯有加入他们教派者才可得救。而不是以个人与神关系去决定。那证称基督教会为魔鬼、大巴比伦。
F·牵强地歪曲圣经,将异端教义传播:耶证说
1·基督是受造的
2·道成肉身前的基督乃天使长米迦勒
3·只有十四万四千耶和华见证人将来可以上天堂
4·有十字架、圣诞树等便等于拜偶像
5·1914年乃“印证”了但以理书4:1-27之预言,又谓这是“外邦人日期”结束之时。这一年,基督已“无形地再来”,在天上建立了王国:结束了外邦国家“自公元前607年以来不受上帝王国干预地对地球所作的全权统治”(参《上帝所不可能说谎的事》, pp· 322-327)。
G·解经绝对化:只有守望台为至高权威,无人可反对(见pp·166,167-169,177)。
H·圣经只是他们利用之工具,“符合”他们立场的经文则引用,不合则不用。
I·随意跳跃解经,不理会写作背景,忽略神渐进性启示之事实。
J·他们以自己比圣经作者甚至主耶稣更清楚神之奥秘--如主再来日期。因多次预言主再来之日期均出错,导致不少教徒失望而离开。
删改圣经的一些例子:
耶和华见证人所经常用的“新世译本”(New World Translasion)并不是真正的“译本”,乃是删改本,按着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义、神学体系随意删改神的话,将自己的意思硬放在经文中:
A·把太25 :46“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改成:“这些人要永远的被剪除(everlasting cutting-off),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B·将约1: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The Word was God)改为“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是一位神(祗)”(The Word was a god)。
c·凡是指着主基督是神之处,他们都将“神”改为“一位神(祗)”。(参约1:1)
D·凡指着圣灵是“他”(男性“He”)之处,他们则删改为“它”(“it”)。(参约16:12,14; 14:16-17等)
E·在西1:15一17的经文中,在“一切被造的”、“万有”、“一概”……之前多加了四次“其他”(other)。
F·在新约,所有“主”(κυριοζ)均写成“耶和华”,但明显指着主耶稣的地方,却仍译成“主”。
G·在新约圣经中,注入237次“耶和华”这名号(希腊文原为κυιοζ或θεσζ ,例如:
1·启1:8“κυριοζ θεοζ”写成“耶和华神”
2·启4:8“κυριοζ θεοζ ”写成“耶和华神”
3·路2:9,23“κυριοζ”写成“耶和华的”
4·但是在路2:11,29“κυριοζ”则仍译为“主”
5·约20:28,20明显对耶稣说的“κυριοζ”仍译为“主”,
“θεοζ”仍译作“神”(GOD)
明显,当中有很多不一致、偏见的地方,但仍无法隐瞒一真理:主基督就是神,就是耶和华。
Ⅱ·历史
A·创办人之历史
1·查尔士·泰所·罗素(CHARLES TAZE RUSSELL)
a·出生:一八五二年二月十六日出生于宾夕凡尼亚州 (PENNSYLVANIA)的小城ALLEGHENY,是一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后裔,由英国移民至美国最少已有三代。
b·宗教:他父母是长老会的信徒,他跟着父母在长老会长大,但后来加入了公理会。
c·宗教生活:他被公理会的某些信仰所困扰着,他不能够接受预定论、永远的审判、及地狱。有一次在主日学听到有关地狱的教义,回家后睡不着,发噩梦,从此对地狱有恐惧症,导致他后来全然否定地狱的存在,因为他说既然上帝是慈爱的,怎有可能有地狱呢?在一八七零年到七五年间,他对圣经的兴趣简直到了狂热的程度,后成了查经班的牧师。一八七七年,罗素与一位曾经是安息日会信徒BARBOUR合著了一本长这一百九十四页的书,命名‘三个世界或救赎的计划’(THREE WORLDS OR PLANS OF REDEMPTION)由于BARBOUR否认基督的代死是亚当和全人类的赎价,罗素在一八七九年与他分手,开创锡安守望台出版杂志(ZION WATCH TOWER)。在文章中大肆评击三位一体,灵魂不死和地狱永火等教义。在一八八四年正式成立锡安守望台单张协会(ZION WATCHTOWER TRACTS SOCIETY),出版守望台和儆醒二份杂志。直到如今这二份杂志仍然是耶和华见证人的喉舌,为其主要的出版。
d·婚姻生活:他于一八七九年与玛莉亚(MARIA ACKLEY)结婚,她一直尽心帮助丈夫治理守望台杂志社。在她编辑时有一次与她丈夫发生不同的意见,罗素一定要她公开道歉并承认错误,但她觉得她有解释的权利,后来又有一些相似的情形出现。罗素便开始控制她,不准她编杂志,在家中不理睬她,并要控制她的社交、所看的书、一切的都要控制。因此她终于忍受不住,在一八九七年与罗素分居,一九一三年她向法庭申请离婚,理由为他为人自负、自我、控制欲太强,又与其他女人有染。
e·为人:他对宗教相当热心,可惜为人不诚实,好吹牛,例如:
(1).夏威夷讲道:他自称在夏威夷海奴鲁鲁(HONOLULU)讲道大受欢迎,他的讲章被刊登于美国和加拿大三千多份报纸中,美国报纸社鹰报(EAGLES)不信,写信询问夏威夷星报(STARS)编辑,才知道罗素并没有在夏威夷公开讲过道,更没有大受欢迎,只逗留了数小时便离开了。
(2).神迹麦:他宣称他发明了一种神迹麦(MIRACLE WHEAT),能够比其他品种多五倍的收成。政府下令化验他的神迹麦,发现只比普通的麦有稍多的收成。
(3).希腊原文:他自称是希腊文专家,精通希腊文。法官请了一些希腊文专家,在法庭上叫他去阅读并解释新约希腊文时,他未能答出,于是他只好承认不懂希腊文,拆穿了他的谎话。
f·死亡:他死于一九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耶和华见证人宣称他一生旅游传道超过一百万英哩,讲了超过三万篇道,写作超过五万页。
g·著作:包括THE DIVINE PLAN OF THE AGES、MILLENNIAL DAWN、STUDIES IN THE SCRIPTURES……等等,以及THE FINISHED MYSTERY。这些书至今对耶和华见证人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从他的破裂婚姻和虚伪为人看来,我们有理由相信他所讲的理论是谎言,不值得我们相信。况且他自小就害怕死亡和地狱,又受着预定论和永远的审判的熏陶,
于是产生反弹而驳斥三位一体、灵魂不死、地狱永火,来令自己的心灵舒畅。我们知道其创办人的生平事迹为人就够了,在对耶和华见证人传福音时,不需要拿出来作为证据,因为耶和华见证人不会接受我们对罗素的批判,他们不但听不入耳,更会指说是我们捏造出来的,认为是基督教国家的教士是诉诸人身攻击以图贬低他的声誉(详情可参考‘儆醒’八五年十二月八日第廿页至廿二页),如此将导致双方各走极端。我们不能否认有某些对罗素的批评是捏造事实。但以上的资料全部是真凭实据,看当时的文献为证,不容他们抵赖。但到底批判创始人易起争论,惟望弟兄姊妹非不得已不用这些资料去驳斥他们。最好的方法是不讲这些,直接就他们所谓的教义与圣经对照来讲。耶和华见证人难对付的原因在于他们没有所谓的启示:不像摩门教在圣经以外再加上摩门经、The Divine Principle、教义与圣约、无价珍珠等。他们唯一的一本权威,根据他们自己的话,是圣经。我们开始也会以为他们很虔诚,但慢慢便会发现他们所引用的圣经与我们的圣经是有所不同的,他们所用的是The New World Translation(新世译本),与我们的译本不同,将圣经改了一些。
2·约瑟.卢述福(JOSEPHRUTHERFORD)
a·出生:一八六九年十一月八日在米苏里州(MISSOURI)的BOONEVILLE。
b·宗教:父母是浸信会信徒
c·成就:一八八五年,他年方十六岁已考入大学攻读法律。一八九一年,廿二岁的他已被批准成为律师,作了四年地方法院的主控官,后又授命力米苏里州十四法庭的特别法官,所以他又被人称为卢述法官(JUDGE RUTHERFORD)。
d·宗教生活:他在一八九四年开始接触守望台,一九零六年正式加入守望台,一九一七年继承罗素成为首领,虽然他的地位不及罗素,但具有与罗素同等的影响力。他大肆评击天主教和基督教。引起后来激烈的反对,又因他反对服兵役,一九一六年五月,政府将他拘捕入狱,一年后获释放,被守望台尊为大英雄。后来他大力发展文字工作,非常蓬勃。
e·死亡:他于一九四二年一月八日逝世。他一生有一百多本著作,译成八十多国文字。
卢述福对守望台的贡献尤胜罗素,特别他学识丰富,口才具备,声音洪亮,是一名最佳的辩论家。他曾公开向天主教的教皇和美国的基督教联会挑战,想在电台与他们公开辩论,甚至愿意付出一半的电台费,结果无人敢应战。于是他声名大噪,更有助守望台的发展。由于他大得人心,生活检点,所以我们很难对他的品格作批评,只能批判他的著作,就得留待批判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义时才作论述。
B·守望台之历史简介:
1·成立的经过
a·一八七零年:罗素开始查经班的工作。跟着很多地方也组成查经班。
b·一八七九年:开始将这组织命名为‘锡安守望台’(ZION WATCH TOWER)。同年七月,发行刊物,达六千份之多。
c·一八八四年:正式注册成为政府合法法团,为一宗教组织。
d·一八九六年:‘锡安守望台’改名叫‘守望台圣经书社’
(WATCH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e·一九一六年:罗素死亡。
f·一九一七年:约瑟承继会长。
g·一九三一年:宗教组织改名为[ 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 WITNESS),根据以赛亚书四十三章十节和十二节,神向以色列人说:[ 你们是我的见证],所以他们希望在地上为耶和华见证。
异端的发展那么蓬勃,我们纯正教会的基督徒该有何感想?我们仍然沉睡,还是儆醒守望主再来?
Ⅲ.从错误篡改圣经而来的错误神观
A·解经的根据(BASIS FOR INTERPRETING SCRIPTURE)
耶和华见证人并没有什么信条,表面上根据圣经,实质上乃根据他们的神学。他们根据他们的神学立场来窜改、加添圣经的话语。
1·偏差的翻译→错误的教义
由于他们的解经是根据他们的神学,所以他们在翻译圣经时会迁就他们的神学观点,于是产生了新世界译本(NEW WORLD TRANSLATION)简称“新世”,(N W T ),来支持他们的神学思想。例如:
歌罗西书一章十五、十六节“爱于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新世译本在此加了一些东西进去:“因为‘一切其他的万有’都是靠他造的”、“‘其他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他在‘其他’万有之先;‘其他’万有也靠他而立。”新世译本在这里加了四个‘其他’,是在原文中所没有的。他们所以要这样加,是因为他们的神学信念,认为耶稣是神所创造的第一个灵体,神造了他后便透过他来创造其他的万物,因此硬生生的将四个不在原文中的‘其他’加入圣经之中,与我们的圣经完全背道而驰。圣经中明说“万有都是藉着他造的”,若耶稣也是被造的,岂非耶稣也包括在这“万有”之中?亦即耶稣造自己?圣经却并非如此。耶稣根本不是被造的。
希伯来书1:8“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他们在新世译本中将之改成“论到子却说:神就是你的宝座。”原文却不是这样的,因为若不改此翻译,则明显可见希伯来书的作者清楚讲到“子”便是“神”。
此外还有其他的例子:
a·否定耶稣基督的完全神性:
这是分辨耶和华见证人与我们最大不同之关键所在,若我们不可能在此驳斥他们,我们将无法--
(1).翻译耶和华神或父神时用大写God,Lord, Jehovah, Rock,King,Shepherd。
(2).翻译耶稣时用细写和大写
1)小写a god(约1:1,18)表明他是次于耶和华上帝的神。
2)大写Word哟1:1,14),Son(太11 : 27),Saviour(路2:12),Lord(约20:28)表明他是具有神性的。
(3).圣经中凡遇到kyrios(主)的地方,若是明显指父神来说时,他们便将之翻译成为“耶和华”,但若明显是指耶稣时,便翻译成为“主”。这明显是偏见,因为新约中kyrios 出现过二百多次,237次被他们翻译成为“耶和华”,这一点我同意。在旧约被翻译成为希腊文时,“主”的字便是kyrios一字(例如诗篇23:1 The Lord is my shepherd),因为在旧约时以色列人不敢直呼耶和华之名,所以用adonai(my lord)来称呼神,其实此字为尊称。当旧约时代提到kyrios时以色列人都知道是针对耶和华来说的,新约希腊文 数以百次用此来称呼主耶稣基督,但耶和华见证人却将之翻译成为“主”而非“耶和华”,这明显是一个偏见。约翰福音20:20,28“我的主!我的神!”中却将“主”及“神”均翻译成为大写,他们解释说这是因为是感叹用语所以才将之译成大写,只不过好像我们常说的“我的天啊!”一样的感叹用语。但是当时多马明显是对着复活的主作出一个宣告“我的主!我的神!”
b·否定圣灵的神性和位格
(1).翻译(hagion pneuma圣灵)时全用细写‘spirit’ but not‘Spirit’。
(2).翻译(hagion pneuma圣灵)时全用死物代名
约翰福音14:17“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凡是提到圣灵的地方,英文圣经均为大写“He”,新世译本却将希腊文中应译力“He”(ekeinos,他)之处翻译成“it”(它),将“Who”翻译成”which”,将“that person”翻译成“that one”(约14:16;16:12,14等,因为在他们的神学里面,圣灵只不过是一个能力、是无位格的。(请参考:太28:19,林后1:14,赛63:10,约14:26,徒8:29,林前12:3,罗8:16,弗四:30等经文清楚显示圣灵乃有意志、有情感、有行动,与圣父、圣子同列、同等,有位格的,详见第三课。)
2·偏激的观点--错误的教义
他们只找出适合他们教义的经文来支持他们的理论,却漠视那些反对他们的教义的经文。
IV·耶和华见证人对主耶稣之看法
A·耶和华见证人认为耶稣是第一个受造的灵体
他们的根据之一是箴言8:22“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他们说这个“我”是指耶稣而言,在创造万物之前,耶和华先创造耶稣,是第一个灵体,接着便藉着耶稣为工程师(工师,8:30)创造宇宙万物。另一根据为歌罗西书l:15.17“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在此他们将“首生”一词被他们解释作“首先被创造”,根着才创造其他万物。这里的解经有极大的问题,但若我们不熟原文,便很容易被他们所蒙骗。
首先看箴言8:22,原文来看,就算将“就有了我”看为“我就已经存在”也无法解释为是耶和华先创造了他的,其实“就有了我”之希伯来文原文意思力“He possesed me。”“他已经拥有了我”,换言之,他已属于父、父也是属于他的。此处是针对智慧而言,智慧在耶和华造化之起头已经存在,纵使以灵义、预表的方式来视之力指耶稣基督,都无法将之解释为是被造的。
另外在歌罗西书1:15- 17中更加没有理由将“首生”翻译为“首先被造的”。“首生”一词之希腊文为p r w t o t o k o j ,应当译为“the first begotten, the firstborn”。p r w t o t o k o j 一字从未被用于被造物之上,另外有一个字是作《创造》解的:p r w t o k t i s i j ,意为“首先受造的”。因此若神在此要将爱子讲成是第一个受造物的话,他不应当用 p r w t o t o k o j 一字,而应当用p r w t o k t i s i j 而p r w t o t o k o j 乃针对父与子的关系,大家彼此相属,完完全全的同质。由此可见耶和华见证人很狡猾,欺负我们不懂希腊文的人,捉弄、欺骗我们。就该段经文的上文下理而言:把它译作“首先被创造的”也是不合逻辑的,“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此处的 首生”?/P>
1·乃是指时间上的优先,
2·同时是指其与父完全同质,
因为3·万有都是靠他造的,
“万有”是指所有受造物。所有受造物都是从他而来,没有一个例外。约翰福音1:1也是讲相同的事,“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all)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若是耶稣亦为受造的话,岂不是说他自己也是他所创造出来的?自己造自己?这是没有可能的。同时,圣经在解释到子的身份时,说到为何他是呢?“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若我们解释某人是他父母首先生出来的长子,我们可以说“因为其他兄弟都是他生出来的”吗?被造之物岂会成为造物之主(二者完全不同胜质)?如此很容易便可否定耶和华见证人之理论。我们要知道保罗并没有引用其他东西去解释耶稣为何是p r w t o t o k o j 的,只引用“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乃解释其前因,其前因便是因为他是“首生”的。如何解释“首生”?“首生”与下面如何衔接?其实最好的翻译应为“首先”的,意指时间上的优先,指一切万物的起源、来源。如此与圣经完全吻合,因为耶稣及神先后都曾宣告过“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由始至终他的宣告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说,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首先的,时间上比一切的被造之物都优先,因为他是自有永有的。因为他是首先的,以致他可以创造出万物,我们的主是创造主而非受造物,与耶和华见证人的主是完全不同的。
B·耶和华见证人认为耶稣是一位次一等的神
他们将约1: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the Word was God)改为“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是一位神”(the Word was a god)。主要的原因在于约翰福音一章一节希腊文的“神”这个字前面没有一个指定冠词(definite article)。他们说在“神”这个字前面有一个指定冠词(t o n q e o n )时是指“神》(“God”),而在《神》这个字前面没有一个指定冠词(o q e o j )时便不能翻译为大写的《神”(“God”)了,而只能是指小写的“一位神”(“a god”)。开始的时候我真的不知怎样说服他们,因为他们一味地坚持在“神”这个字前面有一个指定冠词(o q e o j )时才能翻译为大写的“神”(“God”),若没有一个指定冠词时只能翻译为小写的“一位神”(“a god”)。
后来我读了一个学期的希腊文后再去与他们辩论时,便发现他们完全无招架之力。因为,我再和他们查多几节经文,约1:6的“神”之前也没有指定冠词( t o n ),是否应当翻译成为小写的“一位神”(“a god”))但是他们仍然翻译成为大写的“神”(“God”),因为他们知道这里明显是指“父神”(有一个人,是从父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因此即使没有指定冠词(t o n ),他们仍然将之翻译成为大写的“神”(“God”),由此可见其矛盾不一致了。1:12,13都是一样没有指定冠词,但他们仍然将之翻译成为大写的“神”(“God”),但是1:18又翻译成为小写的“一位神”(“a god”)了。由此可知他们这个理由根本不是由始至终贯澈一致的,完全是按他们的意思及需要而译。将神译为小写的经文均是明显地指耶稣,因他们不认耶稣为神,所以随心所欲乱来。总而言之,他们也因此不得不同意没有指定冠词一定是小写的“一位神”。
接着我又问他们,耶稣是神,“神”字之前是否真的没有指定冠词?有没有一些经文明显是指耶稣同时又有指定冠词在前的?
1·约翰壹书5:20“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真神”之前有指定冠词o q e o j ,指前面所提的耶稣基督,清楚指明耶稣基督就是真神,也是永生。
2·约翰福音20:28“多马对他说:我的主!我的神!”(o k u r i o j 及o q e o j )清楚显示当多马见到复活的主向他显现时,整个人呆住了,对耶稣俯伏敬拜,真的信服这位便是掌管生命、掌管复活的主耶稣基督,掌管宇宙的神,因此称呼他为“我的主!我的神!”耶和华见证人矛盾的地方是他们一方面必须承认o k u r i o j 是指耶和华,按他们的翻译o k u r i o j 应译为“我的耶和华”,同时o q e o j 亦应翻译为大写的“神”,无任何可争议之处。
3·罗马书9:5“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这里又是有指定冠词o q e o j ,being the God above all things或是who is the God above all things,此处的who清楚是指耶稣,既然基督就是在万有之上的神,也有指定冠词,便不可能是小写的“一位神”(“a god”),而绝对应当是大写的“神”(God”)。
4·提多书2:13“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t o u q e o u ,至大的神便是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大部分的古卷是没有那个‘和’字的)。
5·启示录1:8“主神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夏。”这里的主(o k u r i o j )是针对耶稣基督而言,他同时又是o q e o j ,他是阿拉法,他是俄梅夏,与父神一样,是无始无终的。(参启21:6; 22:13)
6·希伯来书1:8“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耶和华见证人的翻译是,“with reference to the son:‘God is your throne forever and ever’”,但原文明显并非如此:乃是“About the Son he says,‘Your throne,o God, iS for ever and ever’”。
上述经文可以拆穿耶和华见证人的一知半解,许多地方是随心所欲乱来的。圣经中有无数的地方不约而同地指耶稣基督本身不只是“一位神”,他乃是自有永有、与父同质同等同样的主宰。圣经中同时也记载耶稣是全能的神(赛9:6;约1:l-2),但耶和华见证人却说以赛亚书9:6“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是说耶稣只是一位“大能”的神,不是一位“全能”的神。没错,以赛亚书9:6的确没有用到El Shaddai,而是用El Gibbor,但我们的神并不因此便只是一位“大能”的神,而不是一位“全能”的神。耶利米书32:18“你施慈爱与千万人,又将父亲的的罪孽报应在他后世子孙的怀中,是至大全能的神,万军之耶和华是你的名。”此处的“至大全能的神”与以赛亚书9:6.“全能的神”在希伯来文中是同一个字,耶利米书32:18是指耶和华(应是三位一体的神,但耶和华见证人不承认三位一体),以赛亚书9:6乃针对圣子而言。
圣经用“全能的神”来形容耶和华,也用在耶稣身上,是同一个希伯来字。可见他们是搞错了。除那32:18外,诗24:8;106:2;尼9:32等亦多次提到耶和华乃”El-Gibbor”的神。
C·耶和华见证人说耶稣既然是儿子,就不是神,因为不可能又是儿子又是父亲。我们同意儿子不是父亲,但不表示儿子就不能是神。举例来说,你的儿子不是你,是对的;但若说你的儿子就不是人,便错了。你既是人,你生的儿子自然便和你一样是人,是同质的。因此虽然子不是父,但子也是神(约14:8-11)。其实,圣经记父神与圣子的关系,绝不可能用人的关系去等同的,因为圣子不是由一位“母神”生出来的。按内在之灵而言,圣子的灵就是圣父的灵、圣父的灵就是圣灵的灵,是完全一样的;按照外在的位格而言,圣子与圣父不同、圣父与圣灵不同,但三位都是独一的神。
D·他们说耶稣来世前是天使(甚至说他便是天使长米迦勒),是首先被造的天使。希伯来书1:4-8“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贵,就远超过天使。所有的天使,神从来对那一个说:‘ 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又指着那一个说:‘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再者,神使长子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以风力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这段经文明显要将耶稣基督与天使分开,指出将耶稣基督与天使相提并论乃当时的异端,希伯来书的作者乃针对当时的异端而言。我们绝对不可以将耶稣基督与天使相提并论。因为
1·他所承受的名远远尊贵过“一切的”天使,乃远超过天使,并非如耶和华见证人所解释的为“其他的”天使,意指他也是天使,捏造圣经,实力亵渎。
2·耶稣与父的关系并非与天使可以相提并论的,耶稣与父乃同质、承受万有、同为创造主,而天使却为受造者。
3·天使不可以被称为神,耶稣却在此清楚地被称为神!
4·第6节清楚说到神的使者都要拜他。这节圣经如当头棒喝一般可以打醒他们。耶稣与天使的关系乃是接受天使的敬拜,他与天使是不同类的;他是接受敬拜的全能的主,天使是敬拜袖的受造者,完全不可以相提并论。因此绝对不可能将耶稣误为天使。
E·他们说主既是人就不可能是神:这完全是按照人的逻辑想像出来的理论。他们说人就是人,神就是神,既是人就不是神,若是神就不是人。无神的世界的确可以如此信,但有神的世界却不是如此,按照神的启示,耶稣是百分之一百的神,也是百分之一百、完完全全的人,这便是道成肉身。若有人不相信耶稣是人,便是根本不相信道成肉身的真理,凡是不认道成肉身的人都在神的国度里无份。
F·他们说耶稣接受水礼表明了他顺服父神,所以神将他升级为天使长米迦勒,他们的根据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16“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的人必先复活。”他们说“with the voice of the archangel”的意思便是说主便是天使长。如何反驳?若他们的说法成立:则接下来的“with the trumpet call of God”岂不是说耶稣就是一枝喇叭?因为本节一共有三个“with”,若说“with a loud command”是指主的声音,同时“with the voice of the archangel”便是说主便是天使长,则“with the trumpet call of God”岂不是说耶稣就是一枝喇叭?如此便可发现他们的解经完全是强词夺理,这种解法不是没有可能,虽有可能,但不可以据此建立教义,因这不是唯一的可能。另外的可能便是accompany with,亦即与耶稣一起回来的有大的响声、有天使长的声音、也有喇叭的声音。这个解释是更加正常自然的解释,并且与主再来时之情形吻合(参启19:7-10)。耶和华见证人却将自己的解释绝对化了,据此建立教义,这是极大的危险。实际上水礼不会使主地位身份改变,只是主使命的宣告及树立一个榜样。
G·他们说耶稣的来世是神,藉圣灵能力高强之灵体儿子由天上转移到马利亚腹中。可见他们根本不承认道成肉身,而是投胎,乃能力高强的灵体儿子投胎入马利亚腹中,然后出世。其实这是异端。主乃是直接由圣灵感孕,是道成肉身:神在肉身显现,并非“投胎”而来。
H·他们不相信耶稣有肉体复活,但圣经清楚指明主是灵魂体一起复活的。使徒行传1:11“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门徒在坟墓中找不到耶稣的身体,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复活了。耶稣在启示录十九章再来之时乃是有形有体的回来,启示录第一章也说:“看哪!他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他,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可见他是有形有体的回来。
I ·主已经隐形地回来,是他的灵体回来,乃于1914年发生,并已在地上建立耶和华的王国。他们的根据是在但以理的“一载、二载、半载”即三年半,亦即1260年(以日代年),便可计算出1914年。耶和华见证人在1914年成立之时并未见到耶稣再来,他们如何说服会众耶稣已经回来?乃藉词说他已经隐形地、灵性上地回来了。此与圣经之所载主要有形有体再来地上(启1:7)之教导完全背道而驰。
J·他们说不可拜耶稣,因为耶稣只是“一位神”。那么我们可以问:“如此我们不应当拜耶稣了,拜耶稣就是错的是吗?”“不但不可拜他,连他都要拜父,他叫人去拜耶和华神,而非拜他。那么我们又要问:“那门徒、使徒是否会错呢?”他们说:“使徒有时都是会错的。”“那么这段经文是否会错呢?”接着我们可以打开马太福音28:17“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他们认为“当时的人尚未真正认识耶稣,不知道世上只有一位耶和华神。”我们要问:“那么耶稣应当如何回应呢?”
耶稣若真的不是神,却见到一班的人拜他,他应当如何回应?使徒行传14:11-15“众人看见保罗所作的事,就用吕高尼的话,大声说:‘有神藉着人形,降临在我们中间了。’于是称巴拿巴为丢斯,称保罗为希耳米,因为他说话领首。有城外丢斯庙的祭司,牵着牛,拿着花圈,来到门前,要同众人向使徒献祭。巴拿巴、保罗二使徒听见。就撕开衣裳,跳进众人中间,喊着说:‘诸君,为什么作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神。’”我们除了耶和华以外,不可以拜别的神,只有耶和华值得我们拜,不可以拜任何的偶像、受造物(天上、地下、水中、任何的受造之物)。若耶稣不是神,见门徒拜错了的时候,他的反应应当和二使徒一样,但耶稣不但没有如此作,反而一如在约翰福音20:28- 29的他对多马见到复活主才拜他时的反应一样,他不但没有否认他是神,反而说他现在才拜他实在是反应太迟钝了。可知耶稣完全不是耶和华见证人所说的那样,反而是公开接受人对他的敬拜,甚至斥责如多马一样信得太迟钝的人。希伯来书第一章说到神要使者都拜耶稣。启示录第四章是天上地下万物向父神的敬拜,第五章是万物及众人、大使向被杀的羔羊耶稣基督之敬拜。以弗所书1:6,12,14连续三次出现针对父、子、圣灵的颂赞:“愿他的荣耀得到称赞”。可见圣经不但要我们敬拜耶和华神,也要我们敬拜耶稣基督及圣灵的三一真神。由此更清楚可见他们错谬异端之处,是希伯来书一章6节说天使都要拜耶稣,启示录4:6-11;5:11-13;7:9- 12;11:15等清楚记载天使敬拜主,他们是顺服神的命令去拜主,难道神也会错吗?
V·耶和华见证人对神的看法
A·耶和华见证人相信神是一位一体,否定三位一体的道理。我通常不会先和他们辩驳三位一体的道理,当我们建立了耶稣是完完全全的神、圣灵是有位格的完完全全的神、圣父也是有位格的完完全全的神,同时天地之间只有一个真神之后,三位一体的真理便不难证明,只有一个可能:三而一、一而三。
B·耶和华见证人认为三位一体乃是撒但所创、是异教信仰。他们收集德国、荷兰等各地迷信观念之图,来证明三位一体是不可能的,是异教教义(见附图一)。其实那些根本不是三位一体的教义,我们的根据与之完全不同,他们根本没有三位一体,也没有出现三位一体的用语:耶和华见证人只不过硬生生地将一个三面(有些是四面)的像当作三位一体,因此这些图的本身只是他们自己的根据,他们收集了这样的东西说它们是异教的三位一体,然后说基督教只不过是异教而已。
1·支持理由:他们认为圣经并没有‘三位一体’的字眼或思想。是基督教的神学加入圣经内。
a)一约壹五:7在英王钦定译本(KingJames Version)有‘三位一体’的字眼,但在古代手抄本是没有的,这句话在学术界称力约翰的逗点(注一)。
b)提前三:16在英王钦定译本(King James Version)有以下的译法:‘God was manifested into the flEsh’。但正确的译法应该是’He who was manifested into thc flesh’,所以在美国修定本(R.S.V.)中有如此译法。
c)约十:30‘我与父原为一’应解作‘one in agreement,purpose and organization’而不是与父同质,同等,同权,同尊。
2·反驳理由:实际上我们的三位一体不是根据异教,也不是根据这些图表上的东西,乃根据圣经中神对我们启示的真理,与异教无任何相关之处。
C·他们认为只有耶和华是神,耶稣只是一位次神,耶和华一名用于圣父身上。实际上按照内在的灵而言,父=于=灵,都是耶和华神;但是按照外在的位格而言,父≠子≠灵,乃三个独立的位格。
D·创世记1:1“起初,神创造大地”之“神”(原文为Elohim)在原文中乃复数的,他们说这个复数乃是指“威严上的复数”(plurality of majesty),此为其中可能的一个解释,虽然是可能(另一个解释却是指三位一体而言),但若与创世记1:26来比较便显得不大可能了,因为“权能上的复数”通常用在第三身,绝少用在第一身,但是1:26却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造”乃是单数的,可译为“我造”,“我们”却是复数的。一方面是“我们”,另一方面又是“我”。所以摩门教的《无价珍珠》中有一些地方是对的,一方面是众神,一方面是神;一方面是我们,一方面是我。虽然两个都对,但是他们却不知如何解释。为何如此?因为按照外面的位格而言,乃三个位格一起参与创造之工;但若按照里面的灵而言却只有一个神,神是灵,因此只有一个神创造天地,他是一而三、三而一。
E·无可否认圣经中是没有‘三位一体’的字眼,他们因此说我们误解圣经,但圣经中却清楚可见“三位一体”的教义。(太28:19,林后13:14,彼后1:1,2),所以‘三位一体’的神学思想是建基于圣经。可惜有些过份热心人仕在英王钦定译本中的约翰壹书5:7-8改为“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父、圣子、圣灵,并且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以为可以加强 ‘三位一体’的证据,谁知反而成为耶和华见证人攻击‘三位一体’的有力资料。而提摩太前书三章十六节也可能是一些热心人仕故意译成这样。无论如何,‘三位一体’的支持经文很多,整本圣经由创世记到启示录有许多经文如此见证,无需运用以上两段经文也是可以证明‘ 三位一体’是真理。(详尽的证明请参考上帝的教义中的‘三位一体’论。)由旧约创世记1:1可见我们所信的神是单数也是复数的;“我们”就是“我”;民数记的祝福乃三叠;以赛亚见到神“圣哉!圣哉!圣哉!”以赛亚书中又见到耶和华差遣弥赛亚,神的灵又与他同在。到新约时这个真理更具体显明。当我引用多马见复活之主时称耶稣“我的主!我的神!”经文之时耶和华见证人的六位长老说他们相信多马搞错了,但我引用使徒行传14章,问他们若耶稣看见多马搞错了,他应当有何反应?应当否认及矫正。但耶稣不单没有否认、矫正,反而说他反应太迟钝了,这说明多马没有搞错。有一个长老说这节经文可能搞错了。可见在这种关键性经文中他们很容易露出马脚。
近代神学家从没有一个会用以上两段经文支持‘三位一体’的,所以耶和华见证人攻击这两段经文对支持‘三位一体]的权威性毫无影响,反而他们基于偏激的观点去将‘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硬解作‘子与父在意志、目的和组织上合一’更显得荒谬无比!
但我们相信神是三位一体之根据何在?我们在下一节会详细交代。
VI 圣经对“三位一体”之启示
A:引 言
若耶和华见证会的长老上门探访你,向你传教,发现你是基督徒,他们总会扯到一很重要的教义上,试图动摇你那些“传统的观念”,并设法让你相信,他们才是忠于圣经,基督徒却混杂了传统甚至“迷信”在他们的教义当中。在谈到教义的时候,他们会挑战:
“三位一体到底出自何经典?”可怜不少模糊不清的“教友”被他们一问之下,又在圣经甚至传道人身上找不到比耶和华见证会“更合理”的答案,竟相信了他们所传的才是真理,附从了他们。
到底“三位一体”一词出自何经何典,大凡熟悉圣经者必会发现这名词(TRINITY)未出现于圣经之中。因为这缘故,众教派、异端对这真理意见纷坛。耶和华见证人说:“只有耶和华是神,耶稣只是一位次神,圣灵只是一种能力而已。”所以对他们而言,神只有一位一体。(Jehovah is God,Jesus is only a god;Jehovah is almighty,Jesus is only mighty,)摩门教徒会奇峰突起,告诉你“上帝是三位三体的”(事实上,他们相信人死后可以变为神,所以他们相信神是“多位多体”的),他们认为若上帝是三位一体的话,则三个神挤在一起,便会变成世界上的“巨无霸的怪物了”,基督教科学会之教徒又另有“高见”,提出上帝是“无位无体”的,因上帝只是一个人的精神(mind)而已。
在谈到“三位一体”时,我们一方面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奥秘。申二十九章二十九节说:“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的,唯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但另一方面,我们亦必须要清楚,神已启示了的真理、已经揭露出来的“奥秘”,我们不能仍以“奥秘”为借口而置诸不理。我们有责任去了解神已启示了的真理。到底“三位一体”是何意思?既然圣经从未记载过这名词,为何我们要坚持这教义为真理?这真理是出于圣经,还是出于传统,甚至异教之迷信观念?这是任何基督徒都必须弄清楚的观念。
本文的目的旨在阐明“三位一体”一词虽非圣经名词,“神是三位一体”这教义却是神自创世记直到新约启示录整本圣经启示之明显真理。凡拒绝这真理者必是异端,凡否定神是三位一体者必导致与圣经教训有冲突: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以圣经--神主动的启示作为绝对的权威。
B:“位格”(Person)的意义
Person一字在中文中很难找到完全的翻译。因我们不能把它如惯常的译为“人”;另一方面,我们将它翻译为“位格”,又令很多人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是,为着避免误解,我仍以“位格”为本文之译法。
何谓位格?当我们说神是有位格的神的时候,我们并非指神是有形有体、有骨有肉的,因圣经明明告诉我们“神是灵”(约上24)。我们说神是有位格的,因为他是有个性(personality)的,是有理智、情感,有作决定之本能,有行动的。圣父、圣子,及圣灵乃分别的个体,每一个体都是有理智、情感、决定力及行动的,故每一个体皆是有位格的。
有关圣父及圣子的位格在圣经中随处可见,圣灵是否有位格的,还是只好像耶和华见证人所说,只是一种“能力”而已?圣经无数地方启示出,圣灵亦是有位格的:
1·他是不能被亵读的(太12:31-32)。
2·他是会“担忧”信徒的(弗4:30)。
3·圣经叫我们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5:19)。
4·他是会替信徒祈祷(罗8:26-67),差遣(徒13:2)、吩咐、引导(徒8:26,29;16:6-7)、教导(约14:26)信徒的。
5·他是凭己意赐恩赐给人的(林前12:11)。
6·他是有爱有情感有意志的(罗8:27;罗15:30;林前12:11)。
7·主称他为“另一位”(与他自己同等),为“保惠师”(约14:16)。
8·虽然“灵”一字在希腊文中,是中生的(neuter),但圣经却以男性(masculine)代名称他(约壹2:1;约16:7)。
可见圣灵的位格是显而易见的,任何人若否认圣灵是有位格的,就是否认圣父及圣子是有位格的,也就是否认了神是有位格的。理由很简单,若我们以“位格”为“有血肉之体”的意思时,则圣父及圣子皆没有位格了;但若我们接受“位格”为“有情感、意志、理智、决定力及行动的个体”时,则我们不可能说圣灵是没有位格的。
C:“三位一体”教义产生之背景
“三位一体”之教义产生原因及基于第三、四世纪时有些人对基督的仰性提出与圣经及使徒教会不合的看法。第四世纪初有一长老名叫亚流(Arius)提出基督只是受造的,只是与神有相似的本质(Homoiousia),但并非与神有同样的本质(Homoousia)。如此一来,基督在亚流派心目中,遂成了一个非神非人的怪物。若这教义泛传开去,代表了教会的立场,则基督教便与一般多神信仰之异教没有分别。所以当时教会不得不特别召开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aea,公元三二五年)来澄清这教义。当时已作出声明,凡以基督及圣灵为受造的、次等的、有开始的,皆为异端信仰,不能代表基督教立场。
跟着君士但丁堡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公元三八一年)再次声明了教会的立场后,便在亚达尼西亚信条(Athanasian Creed)中确主了“三位一体”的信仰--三位(Three Persons)却只是一位神(One God)。“位格”(Persons)一词很容易引起错觉。在订立这教义时这字原为拉丁文Persona一字,原意为一演员在舞台上戴面具来表演三种身份。然而,我们必须注意,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三位”并非三种角式而已,乃是三个个别分开的位格(Persons),这三个位格是在任何情形下对任何人都客观地同时存在的。三位格都是自有永有的,都是无所不能的,都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都是圣洁的、公义的,是至善的、至爱的。三位格都是真神,但神只有一位;三位格都是主,但主只有一位;三位格享有同样本质(Essence),同样荣耀(Glory)及同样权能(Power or Majesty),亦受同样的敬拜。
“三位一体”产生的背景必须从历史中找出,留意历史发展者必留意到耶和华见证人(守望台)的理论其实不过是亚流派的重现。
“三位一体”的信仰根据不能单看历史:最重要的乃是回到圣经,这是我们唯一绝对的权威。
D:必须避免的错误
1·“以为圣父、圣子、圣灵只是一位神的三个不同名称而已。”因三位格是分别独特的位格。
2·“以为圣父、圣子、圣灵只是一位神的三个不同名称而已。”因对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三位格是同时存在的,亦是在彼此对话中清楚显示出是三个不同位格的。(参太3:13-17)
3·“以为神既有三位格,则等于说有三位神。”因为神是独一的。我们要注意神的合一性(Unity),以内在的灵、他们的质(Essence)和属性而言,只有一位神,分别潜在三位格中;但我们亦不能忽略神的分殊性(Diversity):是三位格,不是一位格。只重一方面的结果必流于异端。
4·“以为神既只有一位,三位格便没有了他的个别身份及位格。”因在神的启示中,很多地方都显出三位格是可显而易见,彼此不同的。
E:为何不信三位一体者都是异端的信仰?
因为“三位一体”一词从未出现于圣经之中,不但信徒不注重了解这真理,不少传道人亦只固执于一些传统的比喻,如水的三种形态,树的根、干及叶等,当作是三位一体的定义去教训人,导致漏洞百出,甚至不少神学院亦不重视这真理,以致神学生毕业后仍未能有系统、合理而详细地根据圣经指出为何信徒一定要相信“神是三位一体”这真理。教会神学之认识如此肤浅,难怪在八零年时德州摩门教宣称加入他们教派之教徒,百分之八十五是从基督教及天主教而来;耶和华见证会亦称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教徒是从天主教及基督教(大部分属基督教改革宗的信徒)而来的。可怜的是,在这种情形下,不少人只看到这是末世假先知,假基督兴起的结果,而没有看到“按照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之责任。
然而,为何我们一定要相信神是三位一体?根据何在?为何不信这教义者皆是异端?下列一连串问题及参考经文可以提供最基本的答案:
1.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宇宙之间有多少真神?参:玛2:10,出20:3;林前12:6;弗4:4-5;2:27。
2.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圣父是不是真神?参:玛2:10,撒上2:2;诗96:5,徒17:24。
3.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圣子(耶稣基督)是不是真神?参:约l:1;8:58,10:30,18:6,20:28;2:13;罗9:5;约壹5:20,约提前3:16。
4.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圣灵有否位格(personality)的呢?(就是说:圣灵是否可作决定?是否有感情、有性格的个体?)参:结8:29;徒5:3;太12:31-32;弗4:30。
5.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圣灵有否真神?参:林后3:17,结5:3-4;士15:14;赛11:2。
我们若忠于神的启示,第1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只有一位神真。而第2 至第5 中,若有任何一题的答案是否定的话,则一定与圣经所载有冲突。或许异端教徒会认为单凭一些经节就肯定圣父、圣子、圣灵都是真神,是牵强的解释。然而这些经文这样明显宣告,若非事实,其目的何在?当然,父、子、圣灵都是独立位格的真神并单建立在几节经文上,乃建立于整本圣经;从三者的名字、属性和工作上可见神是三而一、一而三这真理,是忠于神话语者无从否定的。
从圣经看三位一体的真理
一·旧约圣经的启示
A 旧约圣经教导神是多数又是单数的
1·创世记一章一节开门见山公布“起初神创造天地”:“神”一字在希伯来文(Elohim),乃是复数的,但是“创造”(bara)却是一单数字。另“耶和华神”一复名词亦是带出了这一真理,“耶和华”(He is之意)指出了神的独一性(参出20:3;3:14〔NASV英译本〕;神(Elohim)则提出了他的复位格。
2·对神的称呼:传道书十二章一节“造你的主”(Thy Makers)这一词在希伯来文原是复数的。以赛亚书五十四章五节:“造你的是你的丈夫”,“造你的”(Thy Makers)原力复数的,但“丈夫”(Husband)则是单数的。
3·代名词:有人谓以罗谦(Elohim)这一复数名词不一定是指位格的复数,乃是指神的威严、权能上的伟大,故用复数名词形容他。然而,在希伯来文之用法上,威严、权能性(Majesty)的复数只用第三位格(Third Person)。创1:26;3:22;11:7;赛6:8显示神在以第一位自称时,仍以复数的“我们”称自己,有时只则以“我”称自己,可见其独一性及复位格性是一开始便同时存在的。
4·在旧约记载中,子与父是不同的位格。(参诗2:2)
5·在旧约的记载中,圣灵亦是分立的位格,在诗篇一百三十九篇七节,神的属性均可在圣灵身上看见。
可见在旧约的记载中,神的独一性及多位格性,是随处可见的。是矛盾吗?是冲突吗?我们必须留意神如何解释。惟有圣经能给我们绝对的答案。
B 旧约圣经暗示神是三位一体的
1·民数记六章二十四至二十七节的祝福中,三重的《愿耶和华”暗示神要以色列的祭司如此为民祝福,可能是因为他乃是三位一体的神。到新约的祝福中:这奥秘便清楚显示出这祝福乃是圣父、圣子及圣灵都包括在其中的。(参林后13:14)
2·以赛亚书六章三节的三重“圣哉”亦暗示了神是三位一体的。若我们以为作者的用意只在指出神无上的威严及权能,则这说法亦无从满意地解释六章八节之“我”及“我们”的同时出现。唯一满意的解释乃是:神是三位格的,但却是独一的。
3·以赛亚书四十八章十六节清楚显示那三位格是谁--主耶和华、我(使者=弥赛亚)和他的灵。
4·以赛亚书六十三章七至十节亦再次显示了主耶和华、我(弥赛亚)及主的圣灵乃三个独特的位格来的。然而,在旧约中,三位格的关系如何,神的启示未明朗。三位格是否都是神?三位格合起来是否独一真神?其合一性及分殊性又如何解释?……这一切的问题,到了新约时代,便十分明朗了。
二·新约的启示:三位一体之意义清楚显明
在解释“三位一体”真义的时候,不少人只晓得用比喻,然而我们必须晓得比喻的有限:若毫不考虑而全套接受,往往会弄巧反拙,且会产生错误观念。例如,有人善用树的三部分:树根、树干、树叶去解释三位一体,谓三者皆同属一树。然而这会产生一危机,就是信徒误以为圣父、圣子、圣灵各有不同功能、工作。甚至有人提倡:圣父是创造的,圣子是救赎的,圣灵是感动与交通、启示的;这明显与圣经很多地方有冲突(如约1:2-3,圣子是创造主等)。亦有人曾以水的三种形态去解释三位一体。但我们需晓得,三位乃是在任何时间、空间下都存在的。至于那些将三位一体解释为人从三个不同角度去看神,或那只是神三个不同的角色等解说,亦很易导致人误以三位一体只是人主观的感受,而非客观之事实。现让我们看看新约圣经如何阐明“三位一体”这真理吧:
1·约翰福音四章二十四节告诉我们,“神是个灵”,是不受制于时间、空间,无所不在的。
2·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记载主临升天前给门徒的大使命:“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name:单数),给们施浸。”这里记着父、子、圣灵明显是三个不同的位格(Persons),但却只有一名(只是一个神)。
3·罗马书八章九节记着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照理我们便是属神的,但为何圣经却说我们是属圣灵的呢?唯一的可能是,除非神的灵就是圣灵的灵。而“神的灵”、“圣灵”、“基督的灵”之交替使用,表明了他们是指同一个“灵”来说的。这“灵”就是指神本身。
4·以上交替使用之例子,同时可在使徒行传五章第三、四及九节中找到。在这里,欺哄神就是等于欺哄圣灵,也是等于欺哄主。
5·使徒在祝福时,往往提及三位格之名字:“愿主耶稣的恩惠,父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同在。”(参林后13:13;另参民6:24-26之三重的祝福)到底三位格之关系如何?三位一体是何意思?迪约翰(John Dick)说的好:“神只有一位,然而他的本质(Essence,即他的灵、他的属性)却潜在(Subsists)在三个不同的位格(Persons)中:就是圣父、圣子、圣灵。是以三个位格的本质(Essence)不是相同而已,乃完全一样的。”加尔文亦曾说三位一体乃指:“神的本质分别潜在于三个不同位格--父、子、圣灵中。”图二相信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到三位格之关系。
可见就潜在于内面的本质或灵而言,圣父就是圣子就是圣灵,就外在之位格而言,圣父不同圣子亦不同圣灵,三者各为独立之位格。是以当主耶稣宣告:“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及“我与父原为一”时,他乃是指潜在于他里面的本质来说的;但是当他说到:“父比我大”,“父差子到世界来”等的时候,他乃指到外在的位格来说的。
三位一体的关系,就好比同样的果汁倒于三个大小不同的杯子里,就里面果汁的质(Essence and substance)而言,都是一样的,但就外面盛载的杯子而言,却是各有不同。
就人来说,一个人的灵魂,只能潜在一个人的身体里面,他不能同时潜在二个人体中。我这个人真正的“我”不是人所能看见的我的身体,乃是人所看不见的里面的“我”(我的情感、意志、理性、决定力及感受等)。神的灵并不好像人的灵魂那么有限,他同时潜在,且完全自始至终充满的潜在于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之中,故此,父、子、圣灵是同质(Same essence)、同荣(Same glory)和同权(Same power and majesty)的,是不能被分割的。三位格的属灵、能力、启示、工作等都是完全一样,但却不是三位神,乃独一,且唯一的真神。
A 从三位格的名字及宣告看“三位一体”之必然性
表一 从神的名号看三位一体
名号
圣父
圣子
圣灵
神
出20:3;
申6:4;
约17:3
约1:1;20:28
约一5:20
多2:13;罗9:5
徒5:3-4
出31:3
主
诗2:4;110:1;
士6:15;13:8
罗10:9;
启17:14;19:5
林后3:17
耶和华
出3:15;6:2-8
诗83:18
玛3:1;可1:4;
亚12:10下
赛11:2;
士15:14;
1·圣父是真神,是独一无二的主宰是无可置疑的。他曾宣告自己是I Am that I Am,表明他是自存的、永远的、自足的、不变的、无可比拟的,是使万物存在的源头,也是独一而唯一的。(出20:3,3:14;申6:4;约6:27;17:3)
2·圣子亦被称为神(约1:1,20:28)、真神(约5:20)、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至大的神(多2:13)、全能的神(赛9:6),他亦多次宣告自己就是那位I Am的独一真神(约8:58:“Before Abraham was born,I Am.”约18:6:“耶稣说“I Am”,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等)。他更宣告:“人看见我就是看见了父”,“我与父原为一”。
3·圣灵也是被称为神(徒5:3-9)及主(林后3:17;参赛11:2;士15:14“原文‘耶和华的灵’”;出31:3“原文‘神的灵’”等)。
B 从三位格的属性看“三位一体”之必然性
1·永恒的属性:论到圣父,诗篇九十二篇二节记着说:“从亘古到永远,你是神。”其实,他的名字本身I Am that I Am己表明了他的永恒性。论到圣子,“他是阿拉法,他是俄梅戛”;他是始,他是终;他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1:8:17;约1:2;弥5:2;徒8:32-33;赛53:7-8等)。论到圣灵,希伯来书九章十四节说:“何况基督藉这永远的灵…”
2·全能的属性:论到父,他是“全能的神”(创17:1),我们乃靠他这能力得保守(彼前1:5)。论到子:赛9:6亦说他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他的能力,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12:9)。
论到圣灵,罗马书十五章十九节说:“他的大能使外邦人信服,此外门徒靠着圣灵的大能,便能行神迹奇事、治病、赶鬼叫人信服。”(参路4:14,徒4:31,9:17;11:24等)
3·无所不知的属性:论到圣父,耶利米书十七章十节说:“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所作的结果报应他。”
论到圣子,他“知道万人,也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2:25-26;5:42;6:61,64;16:30;启2:23等)。
论到圣灵,哥林多前书二章十节也记着说:“圣灵参透万事…。”十一节也说唯有神的灵能知道神的事。
4·无所不在的属性:论到圣父,耶利米书二十三章二十四节说:“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天地么?”(参王上8:27;诗139:7)论到圣子,主说:“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约20:19,26;约3:13,太28:20等)
论到圣灵,诗篇一百三十九篇七节很清楚地记载:“我往哪里去逃避你的灵?”
5·圣洁的属性:论到父,撒迦利亚书二章二节:“只有耶和华为圣,除他以外没有可比的,没有磐石像我们的神。”启示录十五章四节亦记着:“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论到圣子,使徒行传三章十四节称耶稣为“那圣洁公义者”,希伯来书七章廿六节称他为“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路加福音四章卅节称他力“神的圣者”论到圣灵,他被称为圣灵。
6·真实(真理)之属性:论到父,主曾说:“那差我来者是真的。”(约7:28;参约5:23;8:26)罗马书3:4也说:“神是真实的,但人都是虚谎的。”论到子,启示录三章七节称他是“圣洁、真实的”。主在约翰福音十四章六节也曾宣告他就是真理,约翰壹书五章二十节也称他为真实的,他是真神。论到圣灵,约翰壹书五章七节很清楚说:“圣灵就是真理。”主耶稣也称圣灵为“真理的灵”(约16:13,15:26…),他乃是“真理的圣灵”(约14:17)。
7·恩慈及爱的属性:论到父,他是有丰富的恩慈、宽容及忍耐的(罗2:七参弗1:7),他有丰富的怜悯,对我们有大爱(弗2:4,7;腓4:19)。三位格的关系,实际解释了“神就是爱”这真理(约壹4:16)。论到子,他爱教会,甚至为教会舍己,他爱我们,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钉在十字架上,我们都清楚他的恩典和爱是无限的(弗5:25;罗5:8)。论到圣灵,尼希米记九章二十节称他为“良善的圣灵”(参路18:19)。
8·相交:论到与父及子的相交,约翰壹书一章四节说:“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论到与圣灵相交及藉圣灵彼此相交的经文,在圣经中亦随处可见(参林后13:14;腓2:2等)
表二 从神的属性看三位一体
属性
圣 父
圣 子
圣 灵
永恒
诗90:2
启1:8,17;
约1:2;弥5:2
来9:14
全能
创17:1彼前1:5
赛9:6;林后12:9
罗15:19
无所不知
耶17:10
约2:25-2;5:42;
6:61,64;启2:23
林前2:10-11
无所不在
耶23:24
王上8:27;
诗139:7
太18:20
约20:19,26;
3:18;太28:20
诗139:7
良 善
(完全)
路18:19
路18:19
尼9:20
圣 洁
撒上2:2;启15:4
利19:20;20:7
徒3:14 来7:26
路4:34
被称为“圣灵”
真 实
约7:28;5:32
8:26;罗2:4
启3:7 约14:6
约壹5:20
约16:13;15:26 约壹5:7
爱
罗2:4;
弗1:7;
约壹4:16
弗5:25
罗5:8
尼9:20(参路18:19及罗15:30)
C 从三位格的工作看“三位一体”之必然性
不少对三位格之功能及工作有所误解,以为三位格的不同乃功能或工作的不同:甚至提出:“父是创造的;子的工作是救赎的;圣灵的工作是感动的,安慰与交通的…”这理论是没有根据的。其实,当我们小心注意神在圣经中的启示时,我们准会发现,在神整个创造及救赎工作中,每一位格皆有份参与,且在其和谐中表明了三位格之神圣及完全的合一,是绝对不容我们将他分割的。
1·在创造宇宙的工作上:论到父,诗一百零二篇二十五节记着说:“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诗篇九十六篇五节也说:“唯独耶和华创造诸天。”使徒行传十七章二十四节也说父乃“创造天地万物的主”。论到子,“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约1:1-2;西l:16)论到圣灵,约伯记二十六章十三节说:“藉他的灵使天有装饰,他的手刺杀快蛇。”正因为三位格同时参予创造的工作,却只是一位神在创造宇宙万物,故创世记一章一节说着:“起初神(Elohim:复数,而非Eloah:单数)创造(bara:单数)天地。”
2·在创造人类的工作上:创世记二章七节说耶和华用地上的尘土造人,造了以后,在他的鼻孔里吹了一口气,使他成了有灵的活人。论到子,圣经说:“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包括人类在内),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约1:1-2;西l:16)论到圣灵,约伯记三十三章四节却说:“神的灵造我。”可见三位格同时在创造人类的工作有份,就外在(extrinsically)的潜在位格来说,这是三位格(复数)的工作,但就内在 (intrinsically)的潜在的灵及本质(Essence)来说,这是独一无二的真神自己的工作。所以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记着:“神说,我们(三位格一起=神)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照我们的样式造人。”在这里,大抵我们也可以明白到为何传道书十二章一节所说“造你的主”(Thy makers)是复数的,并以赛亚书五十四章五节:“造你的主乃是你的丈夫”中“造你的主”(Thy makers)是复数(以外在的位格而言),但丈夫(Thy husband)却是单数(以内在的本质而言);神的灵住在我们心里作主作王,作我们的头--这就是作丈夫的意义(弗5:23)。
3·在耶稣的“道成肉身”上:耶稣基督成为肉身来到世界乃藉“圣灵怀孕”生出来的,可见在“道成肉身”上有份;但另一方面,主却称第一位格为父,就表明了他是由第一位格而生(begotten)的。诗篇二篇七节更清楚记载:“受膏者(即基督的意思)说,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然而,我们必须留意基督本身是无始无终的,有始有终的只是他的“道成肉身”而已(参约8:58)。
4·在基督一生及传道工作上:子常遵行父的旨意(约4:34;5:30;6:38等),圣灵也常引导子作父的工,完成神的计划(太4:1;可1:12……)。
实际上,耶稣的灵就是圣灵,圣灵就是神的灵。为何主那么清楚神的旨意,在祷告之先能先说“阿们”?(参约3:3,5,11;5:25,25;6:32…)因他自己的灵就是神的灵,正因如此,圣经的记载告诉了我们,甚至连耶稣基督的传道及救赎工作,三位格也是同时参与的。
5·在使人复活的工作上:论到父,圣经说:“你们如今要知道我,唯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也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申32:39〕又说:“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撒上2:6)论到子,他说:“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5:21;参路7:14-15;8:54-55)约11:43- 44;林前15:45等)论到圣灵,罗马书八章十一记着说:“然而那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6·在内住于信徒心里的工作:论到父,以弗所书四章六节记着说:“一神:就是众人之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论到子,保罗屡次说信徒,有基督住在他们心里,以致他们有荣耀的盼望。(加2:20;西1:27)论到圣灵,保罗也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林前6:19)
7·在使人成圣的工作上:论到父,犹大书在原文意思中说到,我们是“在父神里成圣”的。
论到子,无数经文告诉我们,他乃是使我成圣的主,他乃藉着他的血叫我们成圣称义的(来2:11;10:14;14:29;来13:12)。论到圣灵,哥林多前书六章十一节告诉我们,信徒藉着神的灵已经“成圣称义”了(参多3:5)。
8·在默示圣徒写圣经的工作上:律法书,又被称为“神的律法”;先知将预言记下来明显是得到神的启示(见耶36:1-4,27-32等)。
另一方面,圣经也是因为众先知考察在他们心里之基督的灵得启示而写成的(彼前1:10-11),启示录也是基督在拔摩岛上启示约翰而写成的。但彼得后书一章二十一节却记着说:“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正因为神的三位格都默示人,启示人去写成圣经,故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节说:“圣经都是神(三位一体的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表三 从神的工作看三位一体
工 作
圣 父
圣 子
圣 灵
创造宇宙
诗102:25;
95:5
西1:16;
约1:1-2
伯26:13
创造人
创2:5
西1:16
约1:1-2
伯33:4
主的道成肉身
诗2:7
约1:14
圣灵怀孕
复 活
申32:39;
撒上2:6
约5:21
1:25等
罗8:11
内信圣徒心中
弗4:6
加2:20
西1:27
林前6:19
使人成圣
犹1
亚2:11;10:10,14,29;13:5
多3:5;
林前6:11
默示圣经
耶36:1-4 27-32
彼前1:10-11
彼后1:21
相 交
约壹1:4
约壹1:4
林后13:14;
腓2:2
D 从三位格的敬拜上去认识“三位一体”之必然性
所有被造物都要敬拜神,敬拜创造天地万物的主宰。神在十诫中也很清楚道出他是我们唯一可以及必须敬拜的对象。然而,从神在圣经的启示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所谓敬拜独一的真神,乃指到我们可以及必须敬拜的:乃父、子、圣灵三位一体,三而一,一而三的真神。在旧约圣经中,我们固然很清楚看到父神乃我们敬拜的唯一对象,耶稣基督也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太4:10;申6:13;10:20;撒上7:3)然而,圣经亦吩咐我们要敬拜耶稣基督(见太14:33;15:25;约9:38;20:28;太28:16-17;路24:50-52;腓2:10-11;来1:6;启5:12-13等)。若耶稣并非真神,他接受人敬拜,且以此为理所当然的,岂不是亵渎神,犯了十诫?而门徒对他敬拜,岂非都犯了十诫(出20:3)?另圣经又吩咐我们要顺服圣灵,不可亵渎他,可见一切颂赞敬拜皆须归与三位一体真理:
1·从天使敬拜神去看“三位一体”的真理:当天使说到“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赛6:3),及启示录四章八节中所载:“圣哉,圣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后永远在的全能者”等时:明显他们乃称扬“三位一体”整体的神。
2.从圣徒对神的敬拜去看“三位一体”的真理: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基督也亲自晓喻我们,我们的祷告及祈求,乃靠着圣灵的能力,奉主耶稣的名,向父祈求的,为何我们要奉主的名?乃因他是人与神之间唯一的中保,若非主耶稣的“道成肉身”及救赎,我们永远没法与神恢复沟通;直接吸引我们,叫我们认识神及亲近神的,乃圣灵本身。这三位:父、子及圣灵,纵使在信徒的祷告中,也是分不开的。
3.从祝福的字句中去认识“三位一体”的真理:民数记六章二十四节至二十六节记着说:“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他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为何这祝福是三重的?为何神启示祭司要这样祝福神的子民?在新约圣经中,神的解答来了,在所有使徒的祝福,以及现今教会牧师的祝福中,如哥林多后书十三章十四节,同样有一标准在其中:“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为何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皆要并提于祝福之中?因为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救赎我们出黑暗入光明的神,乃三位一体的真神。三位格是不可能被分开的,提到神,三位格自然也包括在其中。
表四 从对神的敬拜看三位一体
敬拜者
圣 父
圣 子
圣 灵
天 使
赛6:3
启4:8
赛6:3
启4:8
赛6:3
启4:8
圣 徒
向父求(出20:3)
奉子名(太28:17;启5:11-14)
在圣灵里
祝 福
民6:24-26
林后13:14
林后13:14
三·从中国文字看“三位一体”
罗马书第一章告诉我们,神的启示具有普遍性,对任何国家、任何民族都存在,亦是任何人都无可推诿的。然而人能真正了解真神,与他建立面对面的关系,却必须要倚赖神主动来到世界(间)将自己表明出来--这就是藉主耶稣的特殊启示。
中国文字里,蕴藏着无数神学真理在其中。例如“造”字之结构,为何用“告”,用“口”而不是用“手”?若不是来到创世记第一章,我们恐怕没法解其意义。而“裸”字的结构,赤身露体到底与“果”何关?这是我们本身文化没法告诉我们的。“船”字为何含“八口”(八个人)?中国人的船只很少是八人坐的,这岂非与挪亚方舟史实相符?现在让我们看看“灵”字。对中国人而言,灵亦是神,“神”与“灵”是分不开的。“雨”字头表示到他是降福之源:“巫”指到他是神迹异能者。然而为何“灵”有“三口”(三位格)?这岂是偶然的呢?神若是三而一,一而三的神,他岂会不清楚启示我们这真理呢?
结 论
从神无数的启示,从对神的名字、属性、工作及救赎等之研究,从深入系统的认识神自创世记至启示录对我们所默示的,神是“三位一体,三而一,一而三”的真神,乃不可避免的结论。任何否认这真理者,必与神的话有所冲突,否认这真理者就等于否认神,就是异端。愿在这末世时期,假先知、假基督纷起之际,在异端层出不穷的时候,信徒能脚踏实地的认识我们的真神,在这末世时代作真理的卫道者。对异端教徒我们应该爱他们,关心他们,并设法让他们认识真神且归向真神。然而,对真理而言,我们却必须有我们的立场,一点不能放松,否则我们亦会“随流失去”,而且信徒亦将无所适从矣!
愿颂赞及一切荣耀归于三一真神,阿们!
Ⅶ.耶和华见证人对人及救恩的看法
A·他们相信人是魂,动物也是魂。但我们相信人不只是一个魂,乃是灵、魂、体合一的。帖撒罗尼迦前书5:23“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我们相信灵、与魂、与身子乃一个组合,不能分开,绝非只是一个魂。
B·他们相信人死了就不再存在。但我们相信人死后仍有灵魂,灵魂乃是不灭的。
C·他们相信灵就是生命力,附于人及动物细胞里,人死后,没有了气,生命便结束了。但我们相信灵魂乃不灭的,每个人的灵魂是独特的,是实在的。许多经文提到人的灵魂不但不灭,还将要受到神的审判。如人死后什么都没有了的话,便根本投有末世审判这一回事了。但圣经清楚指出每一个人将来都会在白色大宝痤前,将按我们一生所行的受审判。另外,路加福音16:19-31讲到财主与拉撒路之事,清楚显示人死后仍然存在,且将要受到末日的大审判。
D·他们相信人死后的去处为阴间(是坟墓的总称),没有地狱。但是新旧约圣经多处提及地狱、火湖、阴间是实在的,阴间似乎是人死后过渡时期之去处,不信者及魔鬼的最后去处则为地狱(火湖),是永恒的结局,原本是为了魔鬼、敌基督、假先知而设立的,神原本不希望人去那里,但是不信者坚拒耶稣基督时,他肯定会因自己的选择而也去了那里,与魔鬼一同永远受苦。(路16:19-31,启20:13,15;太25:41)
E·他们相信只有信主、加入耶和华见证会(那是唯一的教会、耶和华忠心的见证人)的人才会复活,享永远乐园,其他人则不再存在。复活了之身体是灵魂。但我们相信信与不信的都要复活受审,信者进主永恒国度,不信者到地狱。(启20:11-15;太25:31-46)
F·他们相信启示录的十四万四千是忠心的耶和华见证人,是已经在天上了。启示录7:4“我听见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数目,有十四万四千人。”接着列出的,是以色列人每一支派有一万二千,可见十四万四千全是以色列人。他们尚未出现,将于大灾难时才在世上出现。启示录第6章的六印已使世上死了四分之一的人,这六印显然尚未出现,世上尚未死四分之一的人,因此尚未进入大灾难。7:9-10,14“此后,我观看,见有许多的人,没有人能数过来,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树枝,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患难中出来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这些人在天上,十四万四千人在地上(7:1)。可见耶证要成为十四万四千人是绝对无此可能的,因他们并非以色列人。此外,成为十四万四千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他们必须经大灾难。但在主基督里的门徒,肯定会被提,脱离大灾难之苦,并要与主同作王。
耶和华见证人对救恩之看法
圣经对救恩之看法
1、 基督的死为人提供得救机会
2、 人要得救必须要作耶和华忠心的见证人
3、 人的得救主要靠行为
4、 人必须加入耶证才可得救
5、 拜偶像及不守律法者必不得救
1、 基督的死已完全偿付了人类罪的代价(参罗5:10;林后5:21;加1:4)
2、 人要得救只须坦承自己的罪,又愿悔改,信主为唯一救主(罗3:23;6:23;5:7-8;10:9)
3、 人的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也因着信!(2:8-9)
4、 得救是神恩典,加上人凭信接受基督作救主(弗2:8-9)
5、 输血不等于食血,律法不是叫人得救、称义的,乃叫人知道无力自救,要信靠主。十字架、圣诞树不等于偶像,拜偶像乃人心态,认受造物为神或为优先(罗3:20-28;加2:16)
结 论
基于他们偏狭的解经,产生错误的教义。而他们还以为只有守望台的解经才是权威,其他人的解经若与守望台不同就是错误。真是何等可悲!他们若继续执迷不悟,将永远无法得到救恩。希望我们能慎用此资料,但不要一个人和他们谈,最好找几个有备而来的人。曾有一个学生遇到有两个耶和华见证会的长老敲门,他请他们下一次再来,接着找了四个有备而来的弟兄姊妹在家里等他们,等他们来后谈了三个多钟头,他们走后再也不来了。长老通常是已经执迷不悟的了,我与他们谈到他们全无招架之力、意兴阑珊,但仍固执靠行为企图赚取救恩,实在可惜。我们希望能救到那些仍在犹疑中,尚未百分之一百相信耶和华见证会的人,救他们出来,带回主里。(有关救恩方面之详细真理,请参拙著《认识救恩》,证主)
Ⅷ.解经方法
(METHOD OF INTERPRETING SCRIPTURE)
A·愚蠢的字面性解经(ABSURD LITERALISM)
1·捐血(利17:14,徒15:29)
他们认为圣经禁止人吃血,不但不可进食,连从捐血中得着营养(NOURlSHMENT)也不可,因为这是食血(FEEDING UPON BLOOD)。其实捐血是一件善事,本是无可厚非,但他们认为若是违反信仰,宁可不做。他们这样作不但对社会毫无贡献,而且危害自己的生命,真是愚不可及。(提前4:3-5,林前10:30-33)
2·圣诞树(耶10:3,4)
他们认为安放圣诞树等于偶像崇拜,这树木是神所讨厌的。事实上若人将圣诞树作偶像来崇拜它,就是错误,但若人只将圣诞树作为装饰,那么就可以接受,所以他们未免矫枉过正。引用耶利米书更是无知,因为那时根本不可能存在“圣诞树”之观念。何况耶利米书的焦点不是那棵树,乃是木匠用之来雕刻出的偶像,乃神所憎恶的。
B·愚蠢的寓意性解经(ABSURD TYPOLOGY)
1·挪亚方舟(创6章)
他们以挪亚预表耶稣,挪亚的妻子预表耶稣的新妇,就是蒙拣选到天上的十四万四千。挪亚的三子与三媳就预表蒙眷爱的另外的羊;方舟就预表新约的新制度。这样的灵意解经完全没有根据。
2·财主与拉撒路(路16:19-31)
财主预表没有尽责的宗教领袖,拉撒路预表接受耶稣的平民百姓,这个比喻预表那些不肯接受主的教训的宗教领袖受着信徒的煎熬(徒7:51-57),而接受主的教训的信徒却蒙上帝的悦纳。他们对这个比喻有如此解释皆因他们反对地狱的观念而产生。
C·无凭的断章性解经(KNIGHT EXEGESIS)
他们到处选择“合适”的经文来支持他们的论点,不理会它是旧约或新约,诗歌书或先知书,历史或书信。例如耶和华见证人认为基督将会在一九一四年再临复建国度和复掌王权。
1·支持理由:
以下有五个步骤来证明这论点,都是运用以经解经的原则,配合得那么“天衣无缝”,看你能否看出其中的破绽。
a ·外邦人的日期满,基督便再临
主预言他再回来有很多预兆(路21:7-24上)“直至外邦人的日期满了”(路21:24下)“那时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云降临。”(路21:27)甚么是外邦人的日期?就是外邦人统治的日期。外邦人的统治在何时开始?就神治政体的完结,意即神治政体的代表犹大国的亡国。而犹大国在主前六零七年亡国,那年就是外邦人统治的开始。请记着:外邦人的日期始于主前六零七年,外邦人的日期满足,基督便再临。然而这里所说的“外邦人的日子”无疑是指外邦人统治甚至蹂躏圣殿的日子。耶证硬将这日子从主前六零七起算,将这视为绝对,甚有问题。其实,翻开以色列历史,主前一六零年开始之马加比王朝及1948年后复国后的以色列均不能算是“外邦人统治”之日子。路21:7-24更合理的解释,也是大部分解经家也赞同的解经,是指敌基督在大灾难期中最后三年半之统治而言的,这解释更符合但9:24-27及启11:1-2的背景。敌基督横行三年半,主便要来再打败他、审判他、假先知及全地。
b·基督在外邦人的日期满足时建立其国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他的国必不败坏。”(但7:13,14)主再会结束外邦人的统治,建立其国度,那时就是外邦人的日期满足。
c·外邦人的日期何时结束?
尼布甲尼撒王因骄傲而遭神的刑罚,与地上的兽一同吃草,直到经过七期。(但4:15,16,23-26)那棵树代表尼布甲尼撒王(但4:22),他是当时世上最高的人力统治者。可是他被迫承认有一位比他更高的君王正施行统治。这位便是‘至高者’或‘天上的王’耶和华(但4:34,37)所以在一种更重要的意义上,这棵高得顶天的大树代表上帝的至高统治权。这棵树曾被砍下(但4:23),意即上帝的统治权曾被砍下,就是在犹大国亡国的那一年--公元前六零七年。但经过七期:这棵树的铜圈与铁圈会被拿走,它会再次生长。表明上帝的统治权会再次恢复。请记着:外邦人的日期经过七期就结束。
然而,耶证解经最大问题,是牵强附会,将完全无关之经文连在一起,然后灵意去解释。解释预言的原则,必须留意历史背景、字义、文法结构,其他明显经文之印证;此外,我们必须看历史之事实,绝不能将不明显之经文当作绝对真理教导人。但4:23-26明显是指着当时的王,就是尼布革尼撒来说的,因他的狂傲自大,神要惩罚他,使他与野兽同卧有七年之久。硬将1914年视为主再临地面去配合错误的“解经”是绝对荒缪的。耶证要自圆其说,硬将主已经于1914年无形地再临,简直是异端。因为主再来是有形有体的,他再来了,要审判敌基督、假先知及其服从者;另一方面,则要建立一千禧年国度,统治全球。(详细请参拙著《认识末世》)
d·七期有多长?
七期在原文是(SEVEN TIMES)。意即七段时期。参考启示录12:14‘一载,二载,半载’原文是A TIME,AND TIMES AND HALF TIME。合共三载半,即是三期半。而根据六节这三期半相等于一千二百六十日,所以七期就是二千五百二十日。这字义解释没问题。
e·七期实际有多长?
神刑罚人喜欢以一日预一年。(结4:6,民14:34)。所以七期既然是二千五百二十日:那么实际就是二千五百二十年。所以,基督何时再临复建国度?根据“a”,“c”,“e”的结论,就在公元前六零七年后的二千五佰二十年。公元前六零七年至公元前一年共六百零六日,公元前一年公元后一年其实只有一年,公元后一年至公元后一九一四年共一千九百一十三年。所以公元前六零七年至公元后一九一四年合共(606+1+1913年=2520年)所以基督在一九一四年重临地球,果然那年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应验了,你们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太24:6,7)
第一点基本上是正确的。当犹大亡国后,神治的政体就完结,地上再没有任何有形的国度代表神治国,皆由外邦人统治。然而当犹太人不以神为王,要求立人为王之时,神已经不再治理犹太人,由他们所选立的君王治理;(撒上八:4-9)所以神治政体实际上士师时代已经结束,这点他们勉强是对的。
第二点是正确的。基督再来时消灭地上的国度,结束外邦人的统治,建立神的国度。
第三点是错误的。因为‘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徒1:7)凭人胡乱臆测主再来的确实日期,必然错误。况且他们计算的方法是错误的,竟以尼布甲尼撒王被神刑罚的七期预表外邦人统治的日期,(但四16:-23)这段经文最多也只能预表外邦人被神刑罚的日期,又以树不代表神的国度,树不存留预表神的国度复临,树不根本就明显代表尼布甲尼撒王(但四14-15,22-26),树不存留预表尼布甲尼撒王经过七期回复正常(但四34)。他们解经何等荒谬!
第四点是正确的。七期应解作七年,就是二千五百二十日,合乎原文和历史。但是但以理书9:24-27之预言应如何解释,请参附录(二)。
第五点是错误的。七期应只可解作七年或二千五百二十日,不能再将二千五百二十日演变成二千五百二十年(结四:6,民四:34),我们又可因神看千年如一,再将二千五百二十年化成907,200日乘以一千成为907,200,000年。那么解经没有标准可言。而且犹太历一年只得三百六十日,而西历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一日,所以犹太人的二千五百二十年实际只得: 2520× 360/365.25年=2483.78年。罗素起初预言主再来的年份不是一九一四年,后来仍然看不见主降临,就硬说主隐形地降临到地上,开始从新统治地球。
其实,主再来的日子只有父知道,天使不知道,所有的人均不知道,当人子在地上时他也不知道,试问耶和华见证人又从何可以知道?他们是否比主更清楚?圣经所载的是否有错呢?(参太24:36)
<ref>http://cclw.net/gospel/asking/yiduanbianhuo/htm/07.htm</ref>
<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