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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神学(章力生)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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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人类论 第柒章 罪恶的起源——人类之堕落

壹 各家的学说

关于人类罪恶的起源,这个问题,乃被世界上的哲学和神学家,一向认为一个最深奥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不但是严重,而且又普及,罪从多方发动,令人备受困扰磨折,这乃是一个世上每人切身经验之事。所以哲学家面对这个问题,不得不对罪恶的根源,尤其是世上道德的邪恶,穷究精研,找其答案。有些人认为这不仅是人生一部分的枝节问题,而尤应从万事的本质上,求其根本的解决之道。但是另有些人,则认为此乃由于世人自由的选择,其根源乃是人的自由意志,治本之道,乃即在此。这两种说法,虽完全不同,但乃由于看法两样,乃是见仁见智,各有一是。

初期教父对于原罪问题,并无确定的意见;其中如在爱任纽(Irenaeus)的著作里,曾讲到亚当在乐园堕落;一般的见解,认为罪的起源,乃始于始祖自愿犯罪。不久以后,因为诺斯底异端(Gnosticism)妄以为邪恶乃原自物质,乃是“以永存之物来造物之主”(Demiurge)的产品,所以初期教父的见解,成为当时教会流行之说,藉以驳斥诺斯底异端,以免他们把罪恶妄以为是接触物质的结果,从而剥夺了罪恶在伦理道德上的特质。俄利根用他的先存说(Pre一existen- tianism),来支持初期教父一般的见解。照他的说法,人的灵魂在其先存境界自愿犯罪,于是凡到世上来的人,都落在罪恶的情况之中。当时柏拉图之说,乃有很多难题,不能被大家接受。但是到了十八、十九世纪,柏氏之说,却被慕勒(Muller)、罗革(Rueckert)、莱莘(Lessing)、谢林(Schelling)和斐希德(J.H.Fichte)等所倡导。从一般而论,第三和第四世纪的希腊教父一直要想取消亚当的罪,和其后裔之罪彼此之间的关系;但拉丁教父则明白教导,现在人类的罪状,须从始祖亚当在伊甸乐园犯罪,得到其解释。而东方教会的学说,结果乃流为伯拉纠异端,否认亚当之罪和其后裔之罪有任何关系。

西方教会的道理,以后便成为奥古斯丁主义,强调世人在亚当里犯罪败坏。半伯拉纠派,承认我们乃与亚当有关,但仅是败坏。在中古时代,一般而论,都承认与亚当之关系,有时照奥古斯丁的道理来解释,但是大都是照半伯拉纠派而讲。

改正宗教会乃宗奉奥古斯丁;苏西尼派则随从伯拉纠派;阿敏念派则倾向半伯拉纠派。唯理主义者以及进化论哲学,对于人类犯罪堕落以及罪恶对于人类致命的影响,则渐渐加以漠视。他们把罪恶轻描谈写,仅仅视为一种邪恶,而邪恶一义,他们又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康德把它视为属于超越感觉的境界之事,因此他不能加以解释。莱伯尼兹(Leib- nitz)把它视为宇宙间必有的缺陷。施莱玛赫,则以它视为乃从人类血肉的本质而来;黎敕尔(Ritschl)则又以为由于人类之愚昧。而进化论者则以邪恶视为人类一种较低级的脾性,然后渐渐发展而有道德意识。巴尔德(Karl Barth)则以原罪乃为预定的奥秘,罪恶乃从人类堕落而来;是堕落并非一件历史上的事,乃为超乎历史的(Urgeschichte)。亚当虽是人类第一个罪人;但是不能把他的悖逆作为世界罪恶之因由。人类的罪恶,在某种意义上,乃是被造的本性使然。(按此种说法,乃无异把犯罪的责任归给上帝!)


贰 圣经的记载

在圣经里面,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世上道德的邪恶乃是违犯上帝道德的律法。圣经指示我们,人在本性上乃是一个罪犯。于此便发生一个问题,人怎样会有种种本性?圣经对于这点有何启示,请申论之。


一、上帝并未造罪

在上帝永世的天命里,罪恶进入世界乃为必有之事,但这不能误以为上帝造了罪的起因,而应负他造罪的责任。这种观念,当为圣经所不容,无庸置疑。例如约伯记三十四章十节说:“你们明理的人,要听我的话。上帝断不至行恶,全能者断不至作孽。”以赛亚书六章三节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他乃是圣洁的,至圣至善的上帝。申命记三十二章四节说:“他是磐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上帝;又公义,又正直。”(并参诗九二15)雅各书一章十三节说:“上帝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当上帝造人的时候,乃是照他的形像而造,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参创一26、31)上帝乃绝对痛恨罪恶,申命记二十五章十六节说:“行非义之事的人,都是耶和华你上帝所憎恶的。”(并参诗五4,一一5;亚八17;路一六15)上帝不但痛恨罪,并且差遣他的独生子,主耶稣基督降世,“义的代替不义的”(参彼前三18)替我们赎罪。“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神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基此而观,上帝既付如此重价赎罪,如果再说上帝是造罪之主,非仅于理不通,且又于心何忍,岂非亵渎之尤!而那些定数论者(Determinist)的见解,以为罪乃生来就在本性里的,也当加以驳斥。因为这种见解,乃是以上帝是造罪之主,不仅抵触圣经的记载,且亦违反良心的呼声,何能见证人类行义的责任。


二、罪乃始自天使

我们追溯罪的根源,照圣经的指示,便当查考创世记第三章,其中有关人类堕落的记述,特别注意天使界所发生的事。照创世记一章三十一节说:“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但是天使界堕落了,所以到了第三章,就说:“耶和华上帝所造的,唯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上帝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唯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上帝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那时的蛇,乃和现在的蛇完全不同,它在犯罪以后,就受上帝的咒诅,创世记三章十四节:“耶和华上帝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这里所说的蛇,便是魔鬼(参启示录二十章二节: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恶天使)。天使界在何时堕落,圣经没有特别指示。但大致可说是在人类历史的起头。照约翰福音八章四十四节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从起初(Kat’Arches)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壹书三章八节说:“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照现在一般的意见,这Kat’Arches,乃为人类历史的起头。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三章六节警告提摩太说:“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

关于天使如何因犯罪而堕落,圣经很少明显的指示,我们或可说是由于骄傲。以赛亚先知在十四章十二至十五节说:“明亮之星,早晨之子阿,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上帝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犹大书六节也说:“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他们对他们原有的本位不满足,也不满委派给他们统治的权能。他们要和至高的上帝同等,倘使这是他们落入试探的主因,这便可以解释,为什么魔鬼也是从这点上来试探世人。


三、人类罪的根源

关于人类历史上罪恶的根源,圣经教训我们,这乃是始自亚当在伊甸乐园的犯罪,这乃是人类完全自愿的作为,乃是咎由自取。魔鬼乃自灵界而来,它诱惑夏娃说,只要悖逆上帝的吩咐,那便能如上帝。亚当受其迷惑,竟降服它的试探,不顾上帝的警告,摘取禁果,遂一失足成千古恨,犯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的罪,造成无穷的祸患。因为第一次的罪,并不就此止息。亚当从此便成为罪的奴仆。因为罪乃有永远污染败坏的作用;又因人类乃有联带的关系,所以这第一次的罪,不但影响亚当一人,而乃代代相应,祸延万世。因为始祖的堕落,他从此以后,他既为人类的始祖,又有了败坏的本性,结果只能把他败坏的本性传给他的后裔。从这一个不圣洁的源头,罪恶便成一条不洁净的河流,世世代代,流到世人中间,污染和其接触的万人万物。因为有此境况,约伯便因此发问:“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伯一四4)不仅此也,亚当犯了罪,因为他不仅是人类的始祖,而且又是代表他后裔的首领,罪的处罚,乃归在他后裔身上,所以亚当的后裔,世界人类,乃都要受死的审判。照此而论,亚当的罪,原来就是所有世人的罪。诚如使徒保罗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众人都犯了罪”一义,乃就是说,众人都在亚当里犯了罪。照上文所说,整个人类,乃有联带关系。因此之故,众人乃都应受死的处罚。罪不仅是染污败坏,而且还带有罪的惩罚。上帝判定在亚当里的众人有罪;正如他宣称在基督耶稣里的人为义一样。这乃就是保罗在罗马书五章十八、十九节所说:“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叁 人类的堕落

一、罪的特质

完全从形式上来说,世人第一次犯的罪,乃是仅仅在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我们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一种树。这或为一种枣树或无花果树,或其他果树。这种树的果子,乃是无害的。单就吃树上果子事的本身而论,也并非是有罪,因为这并未违犯道德律。所以,假如上帝没有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他吃了那果子,那是无罪的。关于那树为什么称为分别善恶事,大家没有一致的定论。照一般的说法,认为这乃是因为吃了这树的果子,就会给他一种分别善恶实际的知识;但是这种说法乃不合圣经的道理,因为吃了以后,就会像上帝,但是上帝并不行恶,他不会有实际的恶的知识。

所以,那树称为分别善恶树,乃是因为要(a)借此显示人类将来的境界,究竟是善是恶;(b)人类是否愿意让上帝为他决定何者为善为恶。然而无论对树的名称如何解释,最主要的意义与目的,乃在试验人对上帝的顺服。亚当应当本绝对顺服的心,表示他的意志要顺从上帝的意志。易言之,罪的特质,乃是在不顺从而悖逆上帝的意志。


二、罪的要素

人类第一次的罪乃有独特的意义,乃明白显露罪的真正要素。那罪的要素,乃在亚当处于敌挡上帝的地位,拒绝把他的意志顺从上帝的意志;他不要上帝决定他人生的路向,他要从上帝手中取回这权,要自行决定他的将来。殊不知他乃没有权向上帝提出要求,他须持守工约的条件;但亚当却离弃工约的关系,自由行动,而且似乎有高过上帝的权能。他为自己建立一个新的中心,要反抗造他的主。这便说明创世记三章五节他要“如上帝”的欲望,和他为什么怀疑上帝对他吩咐的美意,于此,我们可以看到亚当最初所犯的罪之要素:(a)在理知上,乃显明他的不信与骄傲;(b)在意志上,乃是他要“如上帝”的欲望;(c)在情感上,乃是见了树上的果子“悦人眼目”,就摘下来吃,唯求满足其不圣洁的情欲。


肆 堕落与试探

一、魔鬼试探的程序

人类的堕落,乃是由于蛇的试探而发生;它在人的心里面下了猜疑和不信的种子。魔鬼的目的,无疑的乃是要使工约之首亚当堕落,但是它在策略上乃是先对夏娃说话。它的诡计,乃是因为:(a)夏娃并非工约之首,不似亚当那样的有责任感,乃是较易下手;(b)她并未直接得到上帝的命令,仅是间接的,所以她乃易于说服,而会怀疑上帝;(c)她乃是最可利用而且最有效的工具,可以诱惑其丈夫亚当的心。 于此乃显然可见魔鬼随着要采取的方针及其试探的程序:第一,它先种下怀疑的种子,使她对上帝的美意发生疑问,认为上帝的命令乃是侵犯人的自由与权利。第二,当它从夏娃的反应看到它所下的种子,已在她心中生根,于是就再下怀疑和骄傲的种子,否认她的抗命会致其 死命,并且暗示,上帝的命令乃为起自他自私的心,意图使人顺从上帝,受他支配。第三,于是魔鬼就断然宣称;人只须吃了禁果,便能“如上帝”,这种高超的盼望,便惹起夏娃的痴心妄想,引诱她注视那树,她愈看愈是入迷,愈觉“那棵树的果子,……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三6)最后欲望便占优势,魔鬼的计谋也得胜。


二、魔鬼试探的解释

关于魔鬼的试探,许多不信的学者,屡次想用各种的巧辩,否认其确曾发生的历史的特性。有些学者说,创世记第三章的记载,乃是一种寓言,描写世人自我的堕落败坏。而所谓“新正统派”“其实乃为‘新现代派’”的学者巴尔德(Karl Barth)与白鲁纳(Brunner)认为关于人类原有地位的描写及其堕落,乃是一种神话。他们认为宇宙的创造以及人类之堕落,并非历史,乃是超历史(Super一history,Urgeschite)的事,因此二者乃都是无法理解的,不可思议的。创世记第三章的故事,乃无非指示我们,世人虽是不能行善,要受死亡律的支配,但这乃未必一定如此的。世人若能和上帝有交契,便可脱离罪恶与死亡。伊甸乐园故事中所描写的人的生活,乃是预表我们要在上帝里面得着的生命,亚当乃仅为预表。那一种的生活,并非世人现在这种生活,也非人类自有历史以来所过的生活。乐园并非我们所能指定的某种地点,而仅为上帝作主的地方,世人和万物都是他的属类。以往的乐园,乃在人类历史的境界之外。巴尔德说:“当人类的历史开始,当人类的时间有其开端;当时间与历史都开始,人类有其最初的话,以 及最后的话,则乐园就归消失。”白鲁纳和巴尔德意气相投,他也说:“关于创世,如何开始,何处开始,何时开始,我们得不到答案,堕落亦复如此。创世与堕落都是在历史可见的实底(Visible Reality)之外。”

还有一些学者,虽不否认创世记第三章所叙之事的历史性,但却以为至少不可拘泥文字,把蛇当作真有的动物;蛇仅是一种名称,用来象征贪心、性欲、罪过,或指撒但。还有些人,则深以为所谓蛇对女人说话,只能当象征的比喻的事,乃是一种虚构的故事,不可过于天真,认为真有之事。殊不知据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四日美国著名的《时代周报》(Time magazine)记载,蛇对女人说话,竟在非洲重演,而且丝毫不爽,也是对女人说话,著者另有著述,于此不加详论。

以上各家的说法与解释,若用圣经亮光来衡校,乃都没有根据,站立不住。创世记三章一至七节前后的经文,显然的乃是很清楚的历史的叙述。许多经学家也多了解,而新旧约许多经文,也可互相证实(参伯三一33;传七29;赛四三27;何六7;罗五12、18、19;林后一一)。这些经文,乃与创世记三章一至七节所叙述的确切的史实,构成一个完整的事件,没有一个人可以有权把它曲解,使其变成一种虚构的故事或寓言。创世记三章十四、十五节对于蛇的惩罚——“耶和华上帝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保罗深悟其义,所以他在哥林多后书十一章三节就把他实用,拿来警戒圣徒说:“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圣经清楚告诉我们,蛇乃仅为撒但的工具,真正的试探者乃是撒但,它藉着蛇并经过蛇施展它的作为,正如以后它藉着人和恶棍为非作恶一样。启示录十二章九节说:“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并参约八44;罗一六20)蛇乃是撒但适当的工具,因为它乃是罪的化身,又藉着阴险诡诈的本性,把罪表现出来,又复运用它的毒刺,制人的死命。


三、人类的堕落与得救

有些人设想,人类的堕落乃是由于外在的试探而惹起的,果真如此,这或是人类可以得救之一因。这乃和天使堕落不同,他不是由于外在的试探,而乃由于内在的本性所激发。但是关于这个问题,迄今尚无定论。无论试探的意义如何,亚当既是照上帝的形像,又是按着上帝的样式所造;而且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26、31),为什么这样圣善的人,亚当,会在罪中堕落,我们实在不能解说,如何试探会和他有接触之可能;而天使界的堕落与罪的发生,那就更难加以解释,实非人智所能测度。


伍 进化论的谬见

一、一般的谬见

进化论者,不能信受人类堕落之说,还有些新神学家,也反对此说,以为不合进化论的道理。更奇怪的,甚至若干保守派的神学家,如谭耐(Denney)与高尔(Gore)在某种程度上也竟接受进化论对人类起源的说法,不过仍为人类堕落说保留若干余地。他们都以为圣经里关于人类堕落的记述,乃是一种神秘的寓意的说法;其实乃为在人类历史开始的时候,所发生的一种道德的灾难,结果使人类有痛苦与死亡。质言之,这些神学家也不信在伊甸园所发生之事,以及人类堕落的记述是真正历史的叙述。


二、丹能的谬见

丹能氏(Tennant)在其“罪的起源与蔓延”专题讲演中乃用进化论的观点,详细叙述罪恶的起源。他认为人虽从动物进化而来,但他们的罪不能从动物的祖先而来,因为动物是没有罪的。一切冲动、脾性、欲望与品质都是从动物而来,但因动物无罪,所以也不算罪。照他的看法,这些只能算是罪的原料,乃要等到世人道德良知觉醒的时候,把它们控制,决定人的行为,如果违反良心的呼声以及道德的制裁,然后成为罪。丹氏认为意志乃是罪的唯一原因,所以他对罪作定义说:“罪乃是意志的作为,乃是违反良知,是非善恶的观念,道德律以及上帝的旨意,藉着思想,言语和作为表现出来。”随着人类的发展,道德的标准渐形严厉,罪的程度也日趋凶恶。罪恶的环境,使人格外难于控制罪,照他的说法,罪恶似乎是环境造成的。在丹氏的思想里,却丝毫没有人类败坏的观念。事实上,他乃公然反对历代教会伟大信条里面所承认的人类堕落说。约翰逊(W. H.Johnson)说:“有些批评家认为,在丹氏的学说里,乃丝毫不容忧伤痛悔心灵的呼声,这种心不但不承认各人的罪,并且也不会宣称,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肢体里面,乃有死亡之律!”


陆 初罪的恶果

始祖亚当犯罪以后,乃发生以下各种的恶果:一为人类完全堕落;二为失去神的交契;三为内心疚惭恐惧;四为灵与体的死亡;五为失去伊甸乐园,兹分论之:


一、人类完全堕落

亚当犯罪以后立刻随着发生的恶果,乃为人类完全堕落。罪性的败坏,立刻蔓延散布,伸展到整个人类,而且人类本性没有一部分不受感染,以致败坏身体灵魂每一部分的功效与性能。这种人类绝对的败坏,圣经里面乃有清楚的教训。例如,创世记六章五节说:“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诗篇十四篇三节说:“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七章十八节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二、失去神的交契

由于人类完全堕落,人类便立刻失去藉着圣灵与上帝的交契。这乃是上段所说的绝对败坏的另一面的说法。这二者可以连在一起说,那便就是失去上帝的形像,在某种意义上,乃是失去原有的公义。这乃是失去了生命和福乐之源;其结果乃是灵命的死亡。人类只有藉着主耶稣基督救赎的恩功,始能出死入生,与神和好,恢复失去了的与神的交契。诚如以弗所书二章一、五节,十二至十五节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你们从前远离上帝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因他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从而恢复我们与神因犯罪而失去的交契。


三、内心疚惭恐惧

亚当犯罪以后,在心意上也发生极大的转变。其一,乃为败坏之感,自惭形秽。圣经说:“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天起了凉风,耶和华上帝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上帝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上帝的面。”(创三7、8)其二为有罪之感。时常受良心的责备与控告。中国成语说:“内疚神明”,“五内悚惶”。甚至孔子虽被尊为至圣先师,也竟会有“得罪于天,无所祷也”之叹。语云:“做贼心虚”,语虽粗俗,却正是小人的心里状态。反之,一个居心正直的人,则有另外一种坦然无惧的心态。我国成语又说:“心中没有愧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人唯真切悔改,始能怯除内心疚惭恐惧之感。而能得着“上帝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腓四7)


四、灵与体的死亡

亚当犯罪以后,上帝“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黎来。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三17一19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五章十二节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他又在罗马书六章二十二节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五、失去伊甸乐园

亚当犯罪的结果,便离开伊甸乐园,因为这乃是代表他和上帝交契的地方。上文已经讲到,犯罪的结果,就失去与上帝的交契,所以“耶和华上帝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上。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的束边安设哎哦啪和四面转动护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三23、24)因为伊甸园乃是工约生活的象征,倘使亚当能继续守约,对上帝坚信不移,他便能有更丰盛更有福的生活,这是在“工约”里所应许的。 本书为未授权图书,源自网络,在此刊登只为交流学习之用,请勿用于其它目的,谢谢。若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函告知删除。 电邮 ccwiki@ccwik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