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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神學(章力生)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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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系統神學(章力生)卷三

卷三 人類論 第柒章 罪惡的起源——人類之墮落

壹 各家的學說

關於人類罪惡的起源,這個問題,乃被世界上的哲學和神學家,一向認為一個最深奧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不但是嚴重,而且又普及,罪從多方發動,令人備受困擾磨折,這乃是一個世上每人切身經驗之事。所以哲學家面對這個問題,不得不對罪惡的根源,尤其是世上道德的邪惡,窮究精研,找其答案。有些人認為這不僅是人生一部分的枝節問題,而尤應從萬事的本質上,求其根本的解決之道。但是另有些人,則認為此乃由於世人自由的選擇,其根源乃是人的自由意志,治本之道,乃即在此。這兩種說法,雖完全不同,但乃由於看法兩樣,乃是見仁見智,各有一是。

初期教父對於原罪問題,並無確定的意見;其中如在愛任紐(Irenaeus)的著作里,曾講到亞當在樂園墮落;一般的見解,認為罪的起源,乃始於始祖自願犯罪。不久以後,因為諾斯底異端(Gnosticism)妄以為邪惡乃原自物質,乃是「以永存之物來造物之主」(Demiurge)的產品,所以初期教父的見解,成為當時教會流行之說,藉以駁斥諾斯底異端,以免他們把罪惡妄以為是接觸物質的結果,從而剝奪了罪惡在倫理道德上的特質。俄利根用他的先存說(Pre一existen- tianism),來支持初期教父一般的見解。照他的說法,人的靈魂在其先存境界自願犯罪,於是凡到世上來的人,都落在罪惡的情況之中。當時柏拉圖之說,乃有很多難題,不能被大家接受。但是到了十八、十九世紀,柏氏之說,卻被慕勒(Muller)、羅革(Rueckert)、萊莘(Lessing)、謝林(Schelling)和斐希德(J.H.Fichte)等所倡導。從一般而論,第三和第四世紀的希臘教父一直要想取消亞當的罪,和其後裔之罪彼此之間的關係;但拉丁教父則明白教導,現在人類的罪狀,須從始祖亞當在伊甸樂園犯罪,得到其解釋。而東方教會的學說,結果乃流為伯拉糾異端,否認亞當之罪和其後裔之罪有任何關係。

西方教會的道理,以後便成為奧古斯丁主義,強調世人在亞當里犯罪敗壞。半伯拉糾派,承認我們乃與亞當有關,但僅是敗壞。在中古時代,一般而論,都承認與亞當之關係,有時照奧古斯丁的道理來解釋,但是大都是照半伯拉糾派而講。

改正宗教會乃宗奉奧古斯丁;蘇西尼派則隨從伯拉糾派;阿敏念派則傾向半伯拉糾派。唯理主義者以及進化論哲學,對於人類犯罪墮落以及罪惡對於人類致命的影響,則漸漸加以漠視。他們把罪惡輕描談寫,僅僅視為一種邪惡,而邪惡一義,他們又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康德把它視為屬於超越感覺的境界之事,因此他不能加以解釋。萊伯尼茲(Leib- nitz)把它視為宇宙間必有的缺陷。施萊瑪赫,則以它視為乃從人類血肉的本質而來;黎敕爾(Ritschl)則又以為由於人類之愚昧。而進化論者則以邪惡視為人類一種較低級的脾性,然後漸漸發展而有道德意識。巴爾德(Karl Barth)則以原罪乃為預定的奧秘,罪惡乃從人類墮落而來;是墮落並非一件歷史上的事,乃為超乎歷史的(Urgeschichte)。亞當雖是人類第一個罪人;但是不能把他的悖逆作為世界罪惡之因由。人類的罪惡,在某種意義上,乃是被造的本性使然。(按此種說法,乃無異把犯罪的責任歸給上帝!)


貳 聖經的記載

在聖經裡面,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到,世上道德的邪惡乃是違犯上帝道德的律法。聖經指示我們,人在本性上乃是一個罪犯。於此便發生一個問題,人怎樣會有種種本性?聖經對於這點有何啟示,請申論之。


一、上帝並未造罪

在上帝永世的天命里,罪惡進入世界乃為必有之事,但這不能誤以為上帝造了罪的起因,而應負他造罪的責任。這種觀念,當為聖經所不容,無庸置疑。例如約伯記三十四章十節說:「你們明理的人,要聽我的話。上帝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以賽亞書六章三節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他乃是聖潔的,至聖至善的上帝。申命記三十二章四節說:「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上帝;又公義,又正直。」(並參詩九二15)雅各書一章十三節說:「上帝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當上帝造人的時候,乃是照他的形像而造,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參創一26、31)上帝乃絕對痛恨罪惡,申命記二十五章十六節說:「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憎惡的。」(並參詩五4,一一5;亞八17;路一六15)上帝不但痛恨罪,並且差遣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降世,「義的代替不義的」(參彼前三18)替我們贖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神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基此而觀,上帝既付如此重價贖罪,如果再說上帝是造罪之主,非僅於理不通,且又於心何忍,豈非褻瀆之尤!而那些定數論者(Determinist)的見解,以為罪乃生來就在本性里的,也當加以駁斥。因為這種見解,乃是以上帝是造罪之主,不僅牴觸聖經的記載,且亦違反良心的呼聲,何能見證人類行義的責任。


二、罪乃始自天使

我們追溯罪的根源,照聖經的指示,便當查考創世記第三章,其中有關人類墮落的記述,特別注意天使界所發生的事。照創世記一章三十一節說:「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但是天使界墮落了,所以到了第三章,就說:「耶和華上帝所造的,唯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唯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上帝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那時的蛇,乃和現在的蛇完全不同,它在犯罪以後,就受上帝的咒詛,創世記三章十四節:「耶和華上帝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這裡所說的蛇,便是魔鬼(參啟示錄二十章二節: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惡天使)。天使界在何時墮落,聖經沒有特別指示。但大致可說是在人類歷史的起頭。照約翰福音八章四十四節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他從起初(Kat』Arches)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壹書三章八節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照現在一般的意見,這Kat』Arches,乃為人類歷史的起頭。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三章六節警告提摩太說:「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里。」

關於天使如何因犯罪而墮落,聖經很少明顯的指示,我們或可說是由於驕傲。以賽亞先知在十四章十二至十五節說:「明亮之星,早晨之子阿,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上帝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猶大書六節也說:「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他們對他們原有的本位不滿足,也不滿委派給他們統治的權能。他們要和至高的上帝同等,倘使這是他們落入試探的主因,這便可以解釋,為什麼魔鬼也是從這點上來試探世人。


三、人類罪的根源

關於人類歷史上罪惡的根源,聖經教訓我們,這乃是始自亞當在伊甸樂園的犯罪,這乃是人類完全自願的作為,乃是咎由自取。魔鬼乃自靈界而來,它誘惑夏娃說,只要悖逆上帝的吩咐,那便能如上帝。亞當受其迷惑,竟降服它的試探,不顧上帝的警告,摘取禁果,遂一失足成千古恨,犯了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的罪,造成無窮的禍患。因為第一次的罪,並不就此止息。亞當從此便成為罪的奴僕。因為罪乃有永遠污染敗壞的作用;又因人類乃有聯帶的關係,所以這第一次的罪,不但影響亞當一人,而乃代代相應,禍延萬世。因為始祖的墮落,他從此以後,他既為人類的始祖,又有了敗壞的本性,結果只能把他敗壞的本性傳給他的後裔。從這一個不聖潔的源頭,罪惡便成一條不潔淨的河流,世世代代,流到世人中間,污染和其接觸的萬人萬物。因為有此境況,約伯便因此發問:「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伯一四4)不僅此也,亞當犯了罪,因為他不僅是人類的始祖,而且又是代表他後裔的首領,罪的處罰,乃歸在他後裔身上,所以亞當的後裔,世界人類,乃都要受死的審判。照此而論,亞當的罪,原來就是所有世人的罪。誠如使徒保羅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眾人都犯了罪」一義,乃就是說,眾人都在亞當里犯了罪。照上文所說,整個人類,乃有聯帶關係。因此之故,眾人乃都應受死的處罰。罪不僅是染污敗壞,而且還帶有罪的懲罰。上帝判定在亞當里的眾人有罪;正如他宣稱在基督耶穌里的人為義一樣。這乃就是保羅在羅馬書五章十八、十九節所說:「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叄 人類的墮落

一、罪的特質

完全從形式上來說,世人第一次犯的罪,乃是僅僅在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我們不知道,這到底是什麼一種樹。這或為一種棗樹或無花果樹,或其他果樹。這種樹的果子,乃是無害的。單就吃樹上果子事的本身而論,也並非是有罪,因為這並未違犯道德律。所以,假如上帝沒有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他吃了那果子,那是無罪的。關於那樹為什麼稱為分別善惡事,大家沒有一致的定論。照一般的說法,認為這乃是因為吃了這樹的果子,就會給他一種分別善惡實際的知識;但是這種說法乃不合聖經的道理,因為吃了以後,就會像上帝,但是上帝並不行惡,他不會有實際的惡的知識。

所以,那樹稱為分別善惡樹,乃是因為要(a)藉此顯示人類將來的境界,究竟是善是惡;(b)人類是否願意讓上帝為他決定何者為善為惡。然而無論對樹的名稱如何解釋,最主要的意義與目的,乃在試驗人對上帝的順服。亞當應當本絕對順服的心,表示他的意志要順從上帝的意志。易言之,罪的特質,乃是在不順從而悖逆上帝的意志。


二、罪的要素

人類第一次的罪乃有獨特的意義,乃明白顯露罪的真正要素。那罪的要素,乃在亞當處於敵擋上帝的地位,拒絕把他的意志順從上帝的意志;他不要上帝決定他人生的路向,他要從上帝手中取回這權,要自行決定他的將來。殊不知他乃沒有權向上帝提出要求,他須持守工約的條件;但亞當卻離棄工約的關係,自由行動,而且似乎有高過上帝的權能。他為自己建立一個新的中心,要反抗造他的主。這便說明創世記三章五節他要「如上帝」的欲望,和他為什麼懷疑上帝對他吩咐的美意,於此,我們可以看到亞當最初所犯的罪之要素:(a)在理知上,乃顯明他的不信與驕傲;(b)在意志上,乃是他要「如上帝」的欲望;(c)在情感上,乃是見了樹上的果子「悅人眼目」,就摘下來吃,唯求滿足其不聖潔的情慾。


肆 墮落與試探

一、魔鬼試探的程序

人類的墮落,乃是由於蛇的試探而發生;它在人的心裏面下了猜疑和不信的種子。魔鬼的目的,無疑的乃是要使工約之首亞當墮落,但是它在策略上乃是先對夏娃說話。它的詭計,乃是因為:(a)夏娃並非工約之首,不似亞當那樣的有責任感,乃是較易下手;(b)她並未直接得到上帝的命令,僅是間接的,所以她乃易於說服,而會懷疑上帝;(c)她乃是最可利用而且最有效的工具,可以誘惑其丈夫亞當的心。 於此乃顯然可見魔鬼隨着要採取的方針及其試探的程序:第一,它先種下懷疑的種子,使她對上帝的美意發生疑問,認為上帝的命令乃是侵犯人的自由與權利。第二,當它從夏娃的反應看到它所下的種子,已在她心中生根,於是就再下懷疑和驕傲的種子,否認她的抗命會致其 死命,並且暗示,上帝的命令乃為起自他自私的心,意圖使人順從上帝,受他支配。第三,於是魔鬼就斷然宣稱;人只須吃了禁果,便能「如上帝」,這種高超的盼望,便惹起夏娃的痴心妄想,引誘她注視那樹,她愈看愈是入迷,愈覺「那棵樹的果子,……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三6)最後欲望便占優勢,魔鬼的計謀也得勝。


二、魔鬼試探的解釋

關於魔鬼的試探,許多不信的學者,屢次想用各種的巧辯,否認其確曾發生的歷史的特性。有些學者說,創世記第三章的記載,乃是一種寓言,描寫世人自我的墮落敗壞。而所謂「新正統派」「其實乃為『新現代派』」的學者巴爾德(Karl Barth)與白魯納(Brunner)認為關於人類原有地位的描寫及其墮落,乃是一種神話。他們認為宇宙的創造以及人類之墮落,並非歷史,乃是超歷史(Super一history,Urgeschite)的事,因此二者乃都是無法理解的,不可思議的。創世記第三章的故事,乃無非指示我們,世人雖是不能行善,要受死亡律的支配,但這乃未必一定如此的。世人若能和上帝有交契,便可脫離罪惡與死亡。伊甸樂園故事中所描寫的人的生活,乃是預表我們要在上帝裡面得着的生命,亞當乃僅為預表。那一種的生活,並非世人現在這種生活,也非人類自有歷史以來所過的生活。樂園並非我們所能指定的某種地點,而僅為上帝作主的地方,世人和萬物都是他的屬類。以往的樂園,乃在人類歷史的境界之外。巴爾德說:「當人類的歷史開始,當人類的時間有其開端;當時間與歷史都開始,人類有其最初的話,以 及最後的話,則樂園就歸消失。」白魯納和巴爾德意氣相投,他也說:「關於創世,如何開始,何處開始,何時開始,我們得不到答案,墮落亦復如此。創世與墮落都是在歷史可見的實底(Visible Reality)之外。」

還有一些學者,雖不否認創世記第三章所敘之事的歷史性,但卻以為至少不可拘泥文字,把蛇當作真有的動物;蛇僅是一種名稱,用來象徵貪心、性慾、罪過,或指撒但。還有些人,則深以為所謂蛇對女人說話,只能當象徵的比喻的事,乃是一種虛構的故事,不可過於天真,認為真有之事。殊不知據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四日美國著名的《時代周報》(Time magazine)記載,蛇對女人說話,竟在非洲重演,而且絲毫不爽,也是對女人說話,著者另有著述,於此不加詳論。

以上各家的說法與解釋,若用聖經亮光來衡校,乃都沒有根據,站立不住。創世記三章一至七節前後的經文,顯然的乃是很清楚的歷史的敘述。許多經學家也多了解,而新舊約許多經文,也可互相證實(參伯三一33;傳七29;賽四三27;何六7;羅五12、18、19;林後一一)。這些經文,乃與創世記三章一至七節所敘述的確切的史實,構成一個完整的事件,沒有一個人可以有權把它曲解,使其變成一種虛構的故事或寓言。創世記三章十四、十五節對於蛇的懲罰——「耶和華上帝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保羅深悟其義,所以他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三節就把他實用,拿來警戒聖徒說:「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聖經清楚告訴我們,蛇乃僅為撒但的工具,真正的試探者乃是撒但,它藉着蛇並經過蛇施展它的作為,正如以後它藉着人和惡棍為非作惡一樣。啟示錄十二章九節說:「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並參約八44;羅一六20)蛇乃是撒但適當的工具,因為它乃是罪的化身,又藉着陰險詭詐的本性,把罪表現出來,又復運用它的毒刺,制人的死命。


三、人類的墮落與得救

有些人設想,人類的墮落乃是由於外在的試探而惹起的,果真如此,這或是人類可以得救之一因。這乃和天使墮落不同,他不是由於外在的試探,而乃由於內在的本性所激發。但是關於這個問題,迄今尚無定論。無論試探的意義如何,亞當既是照上帝的形像,又是按着上帝的樣式所造;而且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26、31),為什麼這樣聖善的人,亞當,會在罪中墮落,我們實在不能解說,如何試探會和他有接觸之可能;而天使界的墮落與罪的發生,那就更難加以解釋,實非人智所能測度。


伍 進化論的謬見

一、一般的謬見

進化論者,不能信受人類墮落之說,還有些新神學家,也反對此說,以為不合進化論的道理。更奇怪的,甚至若干保守派的神學家,如譚耐(Denney)與高爾(Gore)在某種程度上也竟接受進化論對人類起源的說法,不過仍為人類墮落說保留若干餘地。他們都以為聖經里關於人類墮落的記述,乃是一種神秘的寓意的說法;其實乃為在人類歷史開始的時候,所發生的一種道德的災難,結果使人類有痛苦與死亡。質言之,這些神學家也不信在伊甸園所發生之事,以及人類墮落的記述是真正歷史的敘述。


二、丹能的謬見

丹能氏(Tennant)在其「罪的起源與蔓延」專題講演中乃用進化論的觀點,詳細敘述罪惡的起源。他認為人雖從動物進化而來,但他們的罪不能從動物的祖先而來,因為動物是沒有罪的。一切衝動、脾性、欲望與品質都是從動物而來,但因動物無罪,所以也不算罪。照他的看法,這些只能算是罪的原料,乃要等到世人道德良知覺醒的時候,把它們控制,決定人的行為,如果違反良心的呼聲以及道德的制裁,然後成為罪。丹氏認為意志乃是罪的唯一原因,所以他對罪作定義說:「罪乃是意志的作為,乃是違反良知,是非善惡的觀念,道德律以及上帝的旨意,藉着思想,言語和作為表現出來。」隨着人類的發展,道德的標準漸形嚴厲,罪的程度也日趨兇惡。罪惡的環境,使人格外難於控制罪,照他的說法,罪惡似乎是環境造成的。在丹氏的思想里,卻絲毫沒有人類敗壞的觀念。事實上,他乃公然反對歷代教會偉大信條裡面所承認的人類墮落說。約翰遜(W. H.Johnson)說:「有些批評家認為,在丹氏的學說里,乃絲毫不容憂傷痛悔心靈的呼聲,這種心不但不承認各人的罪,並且也不會宣稱,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肢體裡面,乃有死亡之律!」


陸 初罪的惡果

始祖亞當犯罪以後,乃發生以下各種的惡果:一為人類完全墮落;二為失去神的交契;三為內心疚慚恐懼;四為靈與體的死亡;五為失去伊甸樂園,茲分論之:


一、人類完全墮落

亞當犯罪以後立刻隨着發生的惡果,乃為人類完全墮落。罪性的敗壞,立刻蔓延散布,伸展到整個人類,而且人類本性沒有一部分不受感染,以致敗壞身體靈魂每一部分的功效與性能。這種人類絕對的敗壞,聖經裡面乃有清楚的教訓。例如,創世記六章五節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詩篇十四篇三節說:「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七章十八節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二、失去神的交契

由於人類完全墮落,人類便立刻失去藉着聖靈與上帝的交契。這乃是上段所說的絕對敗壞的另一面的說法。這二者可以連在一起說,那便就是失去上帝的形像,在某種意義上,乃是失去原有的公義。這乃是失去了生命和福樂之源;其結果乃是靈命的死亡。人類只有藉着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功,始能出死入生,與神和好,恢復失去了的與神的交契。誠如以弗所書二章一、五節,十二至十五節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你們從前遠離上帝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着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讎,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從而恢復我們與神因犯罪而失去的交契。


三、內心疚慚恐懼

亞當犯罪以後,在心意上也發生極大的轉變。其一,乃為敗壞之感,自慚形穢。聖經說:「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天起了涼風,耶和華上帝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上帝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創三7、8)其二為有罪之感。時常受良心的責備與控告。中國成語說:「內疚神明」,「五內悚惶」。甚至孔子雖被尊為至聖先師,也竟會有「得罪於天,無所禱也」之嘆。語云:「做賊心虛」,語雖粗俗,卻正是小人的心裡狀態。反之,一個居心正直的人,則有另外一種坦然無懼的心態。我國成語又說:「心中沒有愧心事,夜半敲門心不驚。」人唯真切悔改,始能怯除內心疚慚恐懼之感。而能得着「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里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7)


四、靈與體的死亡

亞當犯罪以後,上帝「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里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黎來。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三17一19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五章十二節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他又在羅馬書六章二十二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


五、失去伊甸樂園

亞當犯罪的結果,便離開伊甸樂園,因為這乃是代表他和上帝交契的地方。上文已經講到,犯罪的結果,就失去與上帝的交契,所以「耶和華上帝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上。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束邊安設哎哦啪和四面轉動護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3、24)因為伊甸園乃是工約生活的象徵,倘使亞當能繼續守約,對上帝堅信不移,他便能有更豐盛更有福的生活,這是在「工約」里所應許的。 本書為未授權圖書,源自網絡,在此刊登只為交流學習之用,請勿用於其它目的,謝謝。若侵犯了您的版權,請來函告知刪除。 電郵 ccwiki@ccwik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