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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有可能会犯罪吗?

来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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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在现世的生活中可以达致“全然成圣”的境界吗?他们能否不犯罪,并且使罪恶在他们身上的权势完全消失呢?相信这些问题经常困扰一些诚心追求得胜的基督徒。到底圣经对这问题有没有直接的答案呢?


不能犯罪?

根据使徒约翰壹书三6-9的观点,基督徒是不会犯罪亦不能犯罪的。因为犯罪是魔鬼的属性,从神而生的人与魔鬼势不两立,故此不会犯罪。


相对真理

然而在同一卷书信中,使徒约翰似乎有另一种论调,他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 们若认自己的罪…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参约壹一8-10)在此,约翰并不否定基督徒犯罪的事实与可能性。

在实际的生活中,基督徒亦得承认能犯罪的事实。正如保罗所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18)而且圣经中许多属灵伟人,如亚伯拉罕、大卫、彼得等人,都不能避免属灵生命中的瑕疪,我们又岂能例外?


如何协调

这样说来,基督徒可能犯罪吗?若是有可能,那么约翰壹书三章6-9节又应作何解?

有人认为约翰在此提出一项特别的罪,是基督徒不会犯亦不能犯的。但细读经文的上下文,约翰并没有作此暗示;反之,他采用的普遍的用语,如“犯罪的是魔鬼”,“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等。

亦有人主张约翰是刻划出一个理想的基督徒特性:他们不能犯罪,并非指出实际的情况。此解虽可以解决问题,却有点牵强。为什么约翰要描绘一个不能实现的理想呢?这对当时处于实际困境的基督徒又有什么帮助呢?最多只能望梅止渴罢了!

较为合理的看法是认为基督徒不会习惯性地犯罪。此解是基于“犯罪”—动词在原文是“今恒时态”(即现在式)。希腊文的“今恒时态”具有“不断地”与“惯性地”的意思。基督徒与罪恶相对的,虽然偶然会被过犯所胜,但敌我的情况仍然存在,不因此而与罪恶结为朋友,并且保守自己,不被那恶者所加害(参约壹五 18)。

因此,这段经文是说明一种生活形态。因此问题不是“会不会犯罪?”基督徒当然会犯罪。问题是:“会不会持续不断地犯罪?”

基督徒到底怎样可以不持续犯罪呢?除了倚靠从神而来的生命之外(约壹二29;三8);还得持守荣耀的盼望作为圣洁生活的推动力(约壹三3);并且常住在主里面(约壹三6),将神的道存在心里(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