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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圣言/2014年9月18日

来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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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要理问答


问20 神是否任凭所有人类都在罪恶悲惨状况中灭亡?

答 神根据他自己美善旨意所喜悦的,在万古之先,拣选了一些人得永生,就设立了恩典之约,要借着一位救赎主,拯救他们脱离罪恶与愁苦,进入救恩的状况。


20 Q Did God leave all mankind to perish in the estate of sin and misery?

A. God having, out of His mere good pleasure, from all eternity, elected some to everlasting life, did enter into a covenant of grace, to deliver them out of the estate of sin and misery, and to bring them into an estate of salvation, by a Redeemer.

小要理问答详细释义


问20 神任凭世人在罪恶与愁苦中沉沦吗?

答:神既从无始的已往凭着自己的美意,拣选了许多人得永远的生命 ,就为他们设了恩典之约,要藉着一位救主,救他们脱离罪恶和愁苦,而进入拯救的地位 。


我们已看到人类的历史,从起初被创造时的无瑕无疵(见附录图A),堕入到罪恶及愁苦的境况中。由这条要理问答,我们看到神为了怜悯人的罪,乃将恩典显给世人。这里我们可以见到祂如何把人从罪恶及愁苦的境况中拯救出来。

唯有靠神的怜悯与恩典,才能使罪人脱离罪恶。也唯有藉着神的大能,罪人才能从罪恶与愁苦的境况中逃脱出来。如此我们看到,改革宗基督教所宣讲的神无条件拣选的教义,它教导:1、神从所有失丧的人类中拣选了一部分(有限数目)的人接受拯救。2、神拣选这些人并非因为他们有任何良善,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因为在被拣选的人中间没有任何条件区分。曰神拣选那些唯独藉着耶稣基督得蒙拯救的人。换言之,除非来到基督面前——在适当的时候——因信称义,取得儿子的名分等,他们是不能得救的。四这无条件的拣选是从亘古便成就了的。换言之,神意图拯救这些人——甚至在他们出生以前,更甚至在世界被造以前。

我们不能把各点都示例出来,却可把重点以下的示例表现出来。图中所有玩具都是一样,没有任何一个比其他的更好,也没有一个比其他的更值得矮仔选择!为什么他却说:“我要这个”?其理由不在乎玩具本身,因为他们彼此没有分别,这个玩具和那个玩具情形是一样的,而选“这个”而不选“那个”的理由只能在矮子身上找了,这就是我们所谓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的解释。简言之,神拣选这人弃绝那人的原因,不在他们本身,而是只在于神。

没有任何其他教义比这更为罪人所憎厌,然而,这却是圣经中最清楚的教训,圣经说神“在创立世界以前……拣选了我们……豫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弗1:4~5),豫定这个字的意思是“一个人的命运事先已经决定了”。耶稣向门徒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任何人对于圣经稍有认识,都必定明白这真理的重要性!约书亚向以色列人说:“古时你们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和拿鹤的父亲他拉,住在大河那边,事奉别神,我将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书24:2-3)。摩西说:“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7:6)。甚至圣经中谈到以色列族中谁是真信徒或谁个不是,都是一样。“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11:7)。当很多犹太人拒绝基督耶稣时,保罗谈及他自己及那些信主的人说:“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罗11:5)

想到这无条件拣选的教义,我们心中时常会产生这么个疑问:为什么神拣选“这人”,却不拣选“那人”呢?或换句话说,对众罪人而言,这好像不很公平!然而人人都当受咒诅是事实,若人人当受咒诅,那么他们受当受的便不能算是“不公平”了!祂把当受的刑罚加给某些人,却把不当受的怜悯施予另些人,然而神是没有错的。耶稣说:“我的东西不能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么”(太20:15)。故此,不可抱怨神使某些人受他们当受的苦。另一个疑问是:无条件拣选的教义似乎把救恩变为“自动”的。换言之,正如一些人说:“神若拣选我得救,那么无论我作什么,也必定得救了。”这是罪人普遍的反应,但却是完全错误的。人对“拣选”有这样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圣经并无教训说人是“自动地”被拯救,亦没有说“无论人作什么”他都被拯救;圣经教导说:神“在祂里面拣选了我们”——在基督里面。神拣选人是有一特殊目的的,而且亦为了与人的一特殊关系而达到这目的。保罗说:“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在要理问答的这些课程中,我们将看到神的拣选如何一步步走向目标,但这里我们只须看到“无论作什么事”都可得救是一个错误的观念。一个人若被拣选,他们的作为就关系重大了,因为他必须对他的罪懊悔,并信靠主耶稣基督及根据神的计划被救赎。

故此,要理问答认为选民即是在“恩典之约”下得救的人。在第十课我们谈及“生命之约”或称为“工作之约”。这里我们清楚看到,没有人“自动地”失丧,没有人无缘无故地陷于罪境中。反之,既然人人都在亚当下被造,与亚当一同犯那原罪,又在亚当中犯罪,他们都被带入罪恶的境况下,至于第二个约,正如神在生命之约中(最初)以亚当代表全人类,神现在亦在恩典之约中以耶稣基督代表神的选民。试从以下的角度看:1、这恩典之约中的两方是圣父与圣子(俨如一位代表人)。2、此约的条件是基督(取了人性)履行律法的一切要求,以获得神圣父的应许赐祂百姓永生。3、圣父应许赐永生给那些耶稣基督所代表的子民。所以,惟有藉着与基督联合,罪人才可领受救恩。除非他悔改相信(当然婴儿及神经失常的人除外),没有人能领受此恩。

另一常见的反应是,人们会说:“倘若我不被拣选,那么无论我如何希望得救,也是无能为力的。”这思想是有人愿意得救而神却不拯救他;或者,有人愿意来到基督面前而祂不愿意接受他。这见解对人来说,好像很合逻辑,其实不然,它被罪蒙蔽了。从圣经的教训我们可以肯定事情往往不如人堕落后所想的一样。事实上,圣经清楚的教导说:(1)没有人希望以神所要求的方法来得到拯救的,除非神赐给了新心。大卫王说:“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甘心牺牲自己”(诗110:3)。(2)希望以神的方法得救的人——换言之,即愿意来到基督面前的——是永不失丧的。(3)那些不愿以悔改及信心来到基督面前的人全都归咎于这个事实。他们不能说他们不愿意归向耶稣是因为神不拣选他们,不!绝对不能!他们不愿意归向基督完全是由于喜爱犯罪的缘故。

这无条件拣选的教义使我们肃然起敬,它是奥秘的(我们不能全然了解)。重要的是:要知道这是圣经所教导的;神拣选某些人,却不拣选另些人。祂所做的没有任何不公平,祂这样做可造成二个结果,而且只有两个结果。一方面是有些人得救。当我们最后进入天国时,他们会说:“这是神所做的,我是完全不配的,然而神却拣选了我,愿颂赞完全归与祂。”但另一方面是有些人失丧了、当他们最后在极端的忧伤下只能说:“这是我的罪过,是我当受的,因我在亚当中犯罪,并与他堕落,我更当受这结局,因为我不愿以真悔改及信心来到基督面前,我没有选择祂,惟有接受祂的咒诅。”惟有当我们看到一方面没有足以自夸的理由(甚至连自我的一丁点儿小事也没有),另一方面也没有理由埋怨时,才明白这教义的重要及奇妙。若有什么个人的困难,让我们首先留意这真理——如果我们真正愿意以神的方法被救赎,则无须惧怕——彼得说:“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这样,必叫你丰丰富富的,得以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永远的国。”(彼后1:10)

问 题:

1.把“无条件拣选”作一清楚的陈述。

2.为何神拣选了那些选民?

3.神在何时拣选了他们?

4.插图表现了这教义中的那些真理?

5.圣经中教训了这教义吗?若是,在那里?试举例、

6.无条件拣选对那不蒙拣选的人不公平吗?为什么?

7.拣选是否使救恩对于选民完全“自动”的?为什么?

8.被拣选的人如何得救?

9.有什么事情是选民必定做的?

10为何选民必须来到基督面前?

11.所有希望得救的都能得救吗?试解释之。

12. 这教义让我们看到那两样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