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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申命記 26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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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摩西結束了給以色列民的具體的律例典章;接下來,將是對他們的進一步告誡和叮囑。I。以色列民要向神獻上初熟的土產,並向神感恩、明認(1-11 節)。II。每三年的十分取一的奉獻,以及對神的禱告(12-15節)。III。摩西叮囑以色列民要謹守這些律例典章,1.這是出於神的主權:不是我對你 們的命令,而是神對你們的吩咐(16節)。2.神與他們之間的約(17節等)。

V。1-11

I。要求他們把每年初熟的土產、果實取一些,來敬獻給神。這是除了那在逾越節後為以色列全地獻上的一捆初熟的禾稼(利23:10)之外。這裏指示,在五旬 節的節期,每人要帶來一筐初熟的土產敬獻給神;因此五旬節也稱為初熟的節期(出34:22);並且,這是他們的甘心祭(申16:10)。1.這是為了表示 承認神是所有良善美好之事的賜予者,他的大能支撐了我們的身體和生命,因此我們應當服事、榮耀他。2.在神的面前表示我們的舍己。我們最喜悅的,是那初熟 的果實(瑪7:1);因此,神教導我們,應當把對神的榮耀置於我們自己的願望之前。3.把我們首先的、最好的敬獻給神;因為我們相信,神是首先的、最好 的。那把自己的盛年、自己精力最旺盛的時間奉獻給神的人,就是敬獻了自己初熟的果實與土產;這樣的敬獻會被神所悅納。「我記念你年少時的友善」。II。教 他們說良善的話語。他們敬獻這些物之前、把這些給祭司之前的時候,要說這些良善的話語、向神感恩。1.他必須感謝神所賜給他的這片豐美之地:我已來到這塊 神所起誓應許給我們的土地。當神對我們所應許的恩慈成就了的時候,神願意我們向他表示榮耀與感恩;正如所羅門所宣告承認的(王上8:56):耶 和 華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因 為 他 照 着 一 切 所 應 許 的 賜 平 安 給 他 的 民 以 色 列 人 , 凡 借 他 仆 人 摩 西 應 許 賜 福 的 話 , 一 句 都 沒 有 落 空 。當我們親眼看見、親手收穫這些神所創造、所生長的物產時,心裏更有雙倍的甜蜜。2.他們必須記念自己原來的光景是什麼、自己的所出之地。不論他現在多麼 繁榮顯赫,以色列人要記念自己起初本來是一個多麼稀少弱小的民。他們要世世代代記念這些,以使他們永遠地感謝神揀選他們的恩典;在他們多麼卑微的時候,神 揀選了他們,把他們高舉。有兩件事情他們必須承認:----(1)他們祖先的弱小卑微:我 祖 原 是 一 個 將 亡 的 亞 蘭 人 。雅各在這裏稱為亞蘭人,因為他在巴旦亞蘭生活了二十年;他的妻子們都是那地的人,所有的孩子除了便雅憫之外,都是在那裏出生的。雅各和他們的眾子們,都 是歷經艱險,多次幾乎性命不保,喪於拉班的嚴酷、喪於以掃的殘忍、喪於那地的饑荒,並最終逃難到埃及地。(2)他們起初的悲慘景況。他們在埃及地寄居,在 很長的時間裏像奴隸一樣被壓榨欺辱:正如他們的先祖要被稱為亞蘭人,他們自己也應當自稱為埃及人。他們本來在這漫長的歲月之後與迦南地無分。他們在埃及本 是一個貧窮、被人輕蔑欺壓的民;因此,儘管他們現在富足強大,卻毫無理由驕傲、自以為安全、忘記神。3.他們必須承認神的極大良善;不只是神在他們每一個 人身上所行的良善,更是神對整個以色列民的良善。(1)神將他們拯救出埃及。這是神憐恤的作為----他顧念我們的苦難;亦是神大能的作為----他把我 們從強敵之手解救出來。這是一個極大極大的拯救,應當被永遠地記念、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忘記。他們不應該勉強、不願意地帶來這一筐初熟的土產;這比他們在 埃及的時候每天汗流浹背地背一筐一筐沉重的磚石不知要好多少倍。(2)神把他們帶入迦南安居:將 我 們 領 進 這 地 方 , 把 這 流 奶 與 蜜 之 地 賜 給 我 們 。他們不僅要為自己的產業而感謝神,更要為全以色列所得的恩慈而感恩;不僅要為今年的收成而感謝神,更要為那流奶與蜜之地本身而感謝神;神已經恩典地把這 地應許給他們的先祖,贈予他們、使他們承受這產業。我們所得的恩惠與享受,應使我們對所處的和平與富足的環境而感恩。我們當前所受的恩慈,也要使我們讚美 感謝神曾對我們所行的一切恩慈,並期盼渴慕神所將要賜予我們的更多更大的恩慈。4.他們要把那筐初熟的土產奉上:耶 和 華 阿 , 現 在 我 把 你 所 賜 給 我 地 上 初 熟 的 土 產 奉 了 來 。我們向神所敬獻的,是出於神自己(代上29:14):因 為 萬 物 都 從 你 而 來 , 我 們 把 從 你 而 得 的 獻 給 你 。這些,都擺在神的面前;祭司,是神的收納者。神曾對亞倫說(民18:12):凡 油 中 , 新 酒 中 , 五 谷 中 至 好 的 ,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初 熟 之 物 , 我 都 賜 給 你 。III。敬獻者說完這些話以後,1.要把榮耀歸於神:隨 後 你 要 把 筐 子 放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面 前 , 向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下 拜 。若沒有敬拜的行為與表達,所敬獻之物就不會被神接納。一個謙卑、尊敬、感恩的心是神所看重和要求的;沒有這些,我們對神的敬獻就毫無用處。這樣的心,是 人的萬貫家財也無法代替的。2.要 因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賜 你 和 你 家 的 一 切 福 分 歡 樂 。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歡欣鼓舞、喜樂幸福;不僅是在我們敬虔敬奉的時候,也要在我們享受神的供應與恩賜的時候。無論神賜給我們什麼,我們應當盡情地享有; 並記念一切美善與安慰的源頭,是來自神。

V。12-15

在(申14:28,29)講述了關於每三年十分取一的律例。這些,都要給他們中間的利未人,寄居的人,孤兒寡母等貧窮人。這裏,當他們在下一個節期來到神 的面前的時候,他們要莊重聲明,他們已經信實地謹守了這個職分。I。他們必須莊嚴地向神宣告,1.已經將所有的聖物都拿出來,並沒有私自留下。2.那些貧 窮人,尤其是貧窮的利未人(或牧師傳道人)、貧窮的寄居的人,貧窮的寡婦孤兒,都按着這裏的律例,得到了他們的分。神在他的意旨安排之中,賜予了我們各樣 所擁有的;並以律法指示我們應當怎樣使用這些;儘管,今天我們不在這個律例之下來具體地獻上我們的財物,但是,一般性地,我們應當奉獻我們所應當的;那 麼,一切對我們就是潔淨的了。當我們把所應當的奉獻給了神,我們就可以喜樂地享有神所賜我們的其餘。這是一個不可違反的命令;更不能用「忘記」來當作借 口。3.這些該獻的聖物,都沒有拿來用作日常的用途,更沒有把它們用在了不好的事情上。(在另外兩年的十分取一的律例,是要他們獻平安祭,並歡喜快樂地吃 那聖物(申14:26))。(1)他們沒有在守喪的時候吃這聖物;他們守喪時一般因為接觸死人的原因而沾染了禮例的不潔;並且在守喪的時候,他們是心情悲 哀而不是喜樂的。(2)他們沒有不潔地把這聖物與日常之物混在一起。(3)又 沒 有 為 死 人 送 去 。他們沒有用聖物來榮耀死人,或是希望做什麼對死人有利的事情。要求他們這樣在神面前莊嚴宣告,是對他們的信實、自潔的要求。我們的智慧是,當使我們的良 心清潔;這樣當我們向主交賬的時候,我們可以抬起我們沒有污點的臉。II。在他們的宣告之後,還要有一個莊嚴的禱告(15節),不僅是為了他們自己,更是 為了所有神的百姓。只有公眾的繁榮與和平,才有其中每個人的繁榮。在我們的禱告中,也應當為公眾禱告懇求;懇切地祈求神,求神祝福這土地與人民,祝福神的 教會;(加6:16)凡 照 此 理 而 行 的 , 願 平 安 憐 憫 加 給 他 們 , 和 神 的 以 色 列 民 。在這裏我們得到的教導是:應當在我們的禱告中,1.仰望那在聖潔的居所之中的神。2.倚靠神的恩典與恩惠。3.求神垂看我們。4.迫切、懇切地求神,祝 福我們的以色列民,祝福神所賜我們的土地。(詩67:6)。若沒有神的祝福,我們又怎能得到地里的出產?

V。16-19

在這些吩咐之中,摩西強調兩件事情:1.這些都是神的命令(16節)。這不是出於他摩西自己的智慧,也不是出於他自己的主權;而是出於神無限的智慧,出於 萬王之王的大能。「是神吩咐你們的,所以你們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若你們違背,就將受到懲罰;這些都是神的律例,因此你們要遵行;不要爭吵,不要退後,不 要輕忽,不要虛偽,而要盡心盡性地謹守遵行」。2.這是神與他們的約。神有對他們的主權和擁有權,並有與他們親近的關係。(1)我們要謹守我們在約中的職 分(17節):你 今 日 認 耶 和 華 為 你 的 神 , 應 許 遵 行 他 的 道 , 謹 守 他 的 律 例 , 誡 命 , 典 章 , 聽 從 他 的 話 。他們在(出24)那裏,神與他們立約;現在神又與他們立約(申29:1)。我們應當言而有信,謹守神與我們的約,謹守神的律例典章與誡命。如果我們稱耶 和華為我們的神,卻不遵守他給我們的誡命,那真地就是背離了最神聖的約,也背棄了我們自己的誓言。(2)神也將成就他在約中的應許:「耶 和 華 今 日 照 他 所 應 許 你 的 , 也 認 你 為 他 的 子 民 , 使 你 謹 守 他 的 一 切 誡 命 , 又 使 你 得 稱 贊 , 美 名 , 尊 榮 , 超 乎 他 所 造 的 萬 民 之 上 , 並 照 他 所 應 許 的 使 你 歸 耶 和 華 你 神 為 聖 潔 的 民」。這裏顯明,謹守神的誡命,不僅是得到神恩惠的條件,也不僅是繼續得到神恩惠的條件;這「謹守」本身,更是神的恩惠的主旨內容。「神使你謹守他的一切 誡命;你們將得到最好的指引,得到最好的鼓勵」。因而,我們是被揀選,而遵從神(彼前1:2):「就 是 照 父 神 的 先 見 被 揀 選 , 借 着 聖 靈 得 成 聖 潔 , 以 致 順 服 耶 穌 基 督 , 又 蒙 他 血 所 灑 的 人 。 願 恩 惠 平 安 , 多 多 地 加 給 你 們」。我們是被揀選,而成為聖潔(弗1:4):「就 如 神 從 創 立 世 界 以 前 , 在 基 督 里 揀 選 了 我 們 , 使 我 們 在 他 面 前 成 為 聖 潔 , 無 有 瑕 疵」。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一個特殊的民;不僅做良善之事,更滿腔熱忱(多2:14):「他 為 我 們 舍 了 自 己 , 要 贖 我 們 脫 離 一 切 罪 惡 , 又 潔 淨 我 們 , 特 作 自 己 的 子 民 , 熱 心 為 善」。神在這裏,對自己的百姓應許了兩件事情(19節),使他們被高舉,使他們聖潔;因為只有聖潔才是真正的榮耀,才是能夠得到永遠榮耀的唯一方式。 【1】使他們超乎萬民之上。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所能夠得到的最大榮耀,就是被帶入與神的約之中,就是活在服事神的生命之中。他們將要得到,(第一),極大的 稱讚;因為真正的稱讚,是從神來的(羅2:29)。他們的朋友也必羨慕稱讚他們(番3:19,20)。(第二),極大的美名;表明他們持續永遠地得到稱 贊,他們的名不會被抹去。(第三),極大的榮耀;(耶13:11)。【2】使他們成為聖潔的民,是歸於神的;敬獻於神,被神所使用。神要使他們成為自己的 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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